第81章 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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妮娜一直蹲守到淩晨,才在孟馳的連求帶催下,磨磨嘰嘰地站了起來,又活動了下筋骨,歪歪扭扭地來回走了兩步,找回了走路的感覺,才一個騎車一個瘸腿跑地趕回家。
路上,妮娜好幾次累得不得不停下來歇會兒,舌頭從吐出來後就再沒收回去。就這樣跑了一個多小時,才回到葉非凡租住的小屋。一人一狗已經累得人不像人、狗不像狗了。一個往地上一趴,一個往床上一趴,就再也懶得翻身。小屋裏立刻彌漫起一股子濃烈的汗餿味。
“我說,不能再這樣了。”孟馳趴在床上,含糊不清地說道,“是要死人死狗的……”
妮娜只顧吐著舌頭喘粗氣。
好不容易緩過氣來,孟馳問道:“睡了嗎?”
妮娜擡起頭來看他。
好吧,這家夥就是鐵打的,以前在臺燈裏好像就不怎麽睡覺,什麽時候說話都有反應。孟馳算是服了。
“我覺得整天這樣,不是長久之計。”孟馳坐起來,認真地問,“你真的打算每天都要去那個路口守著嗎?”
“汪!”
“好吧,守株待兔。”孟馳很無語,心道,等你壽終正寢了,都未必能抓到兔子。不過這話他可不敢說出來,就這麽一間小屋,空間小到可以忽略不計,妮娜要想咬他,那可是小菜一碟。
“那……你看這樣行嗎?我在路口附近給你找個地方住,這樣你不累,我也方便照顧你。”
孟馳翻了個身,仰面躺著,接著說道:“我快畢業了,得趕緊著手辦公司了。上次我寫的計劃書,佟叔看了很滿意,讓我就那麽幹。所以……我可能沒有時間再這樣陪你了……”
妮娜安靜地聽著,只是奉獻了兩只耳朵。她不知道他說的辦公司是什麽東西,好不好吃,也不知道佟叔是個什麽鬼,聽上去好像是個人。聽孟馳說話的口氣,好像它就應該知道這事似的。
甭管怎麽說,孟馳心中的焦慮和擔憂,妮娜是感受得到的。它溫柔懂事地說道,“汪!”
孟馳垂下一條胳膊,在妮娜頭上摸了摸,輕聲道:“放心吧,我就隨便找個不起眼的破棚子,不花錢!”
餵餵,誰今天跟人家說和我是朋友來著?轉眼就一毛不拔了!這裏好歹還是個房子,遮風避雨、有水有電,你卻只給我整個棚子?還是個破的!
妮娜氣呼呼地跑到墻角,不知從哪兒變出來一條涼席,還是那種麻將竹塊的,往褥子上一蓋,就趴在上面不動了。
呵呵,長脾氣了?孟馳打量了下自己身下破了一個洞的草席,又看了看妮娜長毛下的竹塊席,回想今天老張的態度,這是……自己不爭取,沒人把你當狗啊!
他一個骨碌跳下床,騰騰騰走到妮娜身邊,一屁股坐在涼席上,道:“往裏邊挪挪,給我個地兒,床上能熱死人!”
妮娜白他一眼,象征性地蠕動了一下,孟馳蜷在席子上,心滿意足地呼了口氣:“真舒服啊!”
一會兒工夫,他就打起了呼嚕。今天真是累死他了。
妮娜雖然也累,但是貝瑟斯的時間比地球慢太多,加上她本身也不怎麽愛睡覺,所以生物鐘一直沒能調過來,仍然是每隔三天睡幾個小時就可以了。
孟馳呼呼大睡,妮娜閑得無聊,從小門鉆到了屋外。妮娜剛一起身,孟馳馬上一翻身,四仰八叉地把竹席都霸占了。
擦!這也太無恥了!不過,“無恥”對這家夥來說是褒義詞。
廣闊的大地上一片漆黑,月亮顯得尤為明亮。妮娜望著月亮,想象著奧蘭多,想象著貝瑟斯,想象著父親、母親、李莎和米勒斯,也想象著葉非凡和吊炸天,還有那只為她慷慨獻舍的大狗、以及屋裏正在深度睡眠中的無恥的孟馳。
她早已知道自己的記憶斷檔了,雖然不知原因所在,但是心中充滿了遺憾和愧疚。
這時,一股清流從天而降,透過她的頭頂,澆灌到她疲憊的心神上,頓覺通體舒暢。這是妮娜這一世頭一次接受洗魂咒。但是,她的魂海卻有些不穩,四處激蕩,她感覺頭腦一陣陣發暈,還有些刺痛。
護靈珠比她還緊張,它最大限度地開啟了魂海的權限,使它能夠容納洗魂咒的力量而不崩潰,同時引導洗魂咒的力量,小心翼翼地繞過世間萬象圖上的空缺。
消失的那一塊兒靈魂自從上次發現了一些蹤跡之後,就再也沒了下落。其實最大的威脅不是別的,而是洗魂咒,只要它不落下,或者能夠像現在這樣被引流,那一塊兒缺少的靈魂也就無關緊要了,不會影響到魂海大局。
護靈珠也懶得一直去找。畢竟,呼喚靈魂也會消耗它不少能量,在地球這種能量嚴重匱乏的地方,能省一點就省一點吧。
片刻後,妮娜睜開緊閉的雙眼,恢覆了清明。
她的腦袋像一臺高速運轉的計算機,不停地回放著今天所有見過的人和事,分析著每一種可能性:
那個十字路口的構成,她在事故發生的當天深夜就已經觀察過了。
在炎炎夏季,車上常備一雙高檔的羊皮手套,有兩個原因,一是冬天的時候放在車裏忘記或者懶得拿走,二是以防萬一,比如車輛出現故障時,為了保護雙手而隨時備用。
以兇手毀屍滅跡的行為看,他不應該是那種慵懶的人,而更應該心思縝密。再加上手套裏的斷甲,能把小指指甲留那麽長的人,平時一定註重保養。因此,第二個原因是合理的。
那麽問題又來了。一般人計劃幹粗活的時候,都是準備一副線手套,什麽人能舍得用名牌羊皮手套幹粗活?這個人至少不差錢!因此,他出行應當選擇開車,而不大可能乘坐地鐵,買東西不會為了省幾個錢而去擠超市。他更不會去書店,因為喜歡讀書的人多數做不出如此殘忍的事情,至少不會親手去做。
那麽,只有娛樂場所最適合他。
最關鍵的是,這個人對這一帶非常熟悉。
妮娜觀察到,在那條河邊小路上,只有這一段路沒有安裝攝像頭。而作案現場恰恰正是這裏。這絕非巧合!因此,他一定住在附近,至少經常在此活動。並且,能夠傷到吊炸天這樣的大狗,其人必定是青壯年男性,這種人精力旺盛,更加傾向於去娛樂場所宣洩。
選擇這個地點等著,是對的。但近期風聲正緊,他應當會謹慎外出。即便外出也會選擇夜晚或周末人多的時候。因為人越多,他的隱蔽性越強。
也許這段時間我可以稍作休息了。等過上半個月再重新整日蹲守,效果會更好。
妮娜做出了決定,心裏坦然了很多。
夏日的夜晚,空曠的室外還是很舒服的。不遠處的林地送來一陣陣涼風,妮娜沐浴在月光和星光下,踏著輕紗似的薄霧,走進了樹林。
林中靜悄悄的,像妮娜這樣的大狗在這裏除了人類,幾乎沒有什麽天敵。她很容易就找到了掩埋黑狗的土堆。
“吊炸天,我會找到殺你和葉非凡的兇手的。我已經摸到了他的一些規律。最遲不過一年,我一定會抓住他,將他繩之以法!”
“謝謝你照顧了我這麽長時間。我太驕傲、太遲鈍,總是記不住別人對我的好。我不知道以後我是否還能夠記起你,但是我會努力的……”
妮娜沖著土堆“汪”“汪”大叫,眼裏蓄滿了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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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上,妮娜好幾次累得不得不停下來歇會兒,舌頭從吐出來後就再沒收回去。就這樣跑了一個多小時,才回到葉非凡租住的小屋。一人一狗已經累得人不像人、狗不像狗了。一個往地上一趴,一個往床上一趴,就再也懶得翻身。小屋裏立刻彌漫起一股子濃烈的汗餿味。
“我說,不能再這樣了。”孟馳趴在床上,含糊不清地說道,“是要死人死狗的……”
妮娜只顧吐著舌頭喘粗氣。
好不容易緩過氣來,孟馳問道:“睡了嗎?”
妮娜擡起頭來看他。
好吧,這家夥就是鐵打的,以前在臺燈裏好像就不怎麽睡覺,什麽時候說話都有反應。孟馳算是服了。
“我覺得整天這樣,不是長久之計。”孟馳坐起來,認真地問,“你真的打算每天都要去那個路口守著嗎?”
“汪!”
“好吧,守株待兔。”孟馳很無語,心道,等你壽終正寢了,都未必能抓到兔子。不過這話他可不敢說出來,就這麽一間小屋,空間小到可以忽略不計,妮娜要想咬他,那可是小菜一碟。
“那……你看這樣行嗎?我在路口附近給你找個地方住,這樣你不累,我也方便照顧你。”
孟馳翻了個身,仰面躺著,接著說道:“我快畢業了,得趕緊著手辦公司了。上次我寫的計劃書,佟叔看了很滿意,讓我就那麽幹。所以……我可能沒有時間再這樣陪你了……”
妮娜安靜地聽著,只是奉獻了兩只耳朵。她不知道他說的辦公司是什麽東西,好不好吃,也不知道佟叔是個什麽鬼,聽上去好像是個人。聽孟馳說話的口氣,好像它就應該知道這事似的。
甭管怎麽說,孟馳心中的焦慮和擔憂,妮娜是感受得到的。它溫柔懂事地說道,“汪!”
孟馳垂下一條胳膊,在妮娜頭上摸了摸,輕聲道:“放心吧,我就隨便找個不起眼的破棚子,不花錢!”
餵餵,誰今天跟人家說和我是朋友來著?轉眼就一毛不拔了!這裏好歹還是個房子,遮風避雨、有水有電,你卻只給我整個棚子?還是個破的!
妮娜氣呼呼地跑到墻角,不知從哪兒變出來一條涼席,還是那種麻將竹塊的,往褥子上一蓋,就趴在上面不動了。
呵呵,長脾氣了?孟馳打量了下自己身下破了一個洞的草席,又看了看妮娜長毛下的竹塊席,回想今天老張的態度,這是……自己不爭取,沒人把你當狗啊!
他一個骨碌跳下床,騰騰騰走到妮娜身邊,一屁股坐在涼席上,道:“往裏邊挪挪,給我個地兒,床上能熱死人!”
妮娜白他一眼,象征性地蠕動了一下,孟馳蜷在席子上,心滿意足地呼了口氣:“真舒服啊!”
一會兒工夫,他就打起了呼嚕。今天真是累死他了。
妮娜雖然也累,但是貝瑟斯的時間比地球慢太多,加上她本身也不怎麽愛睡覺,所以生物鐘一直沒能調過來,仍然是每隔三天睡幾個小時就可以了。
孟馳呼呼大睡,妮娜閑得無聊,從小門鉆到了屋外。妮娜剛一起身,孟馳馬上一翻身,四仰八叉地把竹席都霸占了。
擦!這也太無恥了!不過,“無恥”對這家夥來說是褒義詞。
廣闊的大地上一片漆黑,月亮顯得尤為明亮。妮娜望著月亮,想象著奧蘭多,想象著貝瑟斯,想象著父親、母親、李莎和米勒斯,也想象著葉非凡和吊炸天,還有那只為她慷慨獻舍的大狗、以及屋裏正在深度睡眠中的無恥的孟馳。
她早已知道自己的記憶斷檔了,雖然不知原因所在,但是心中充滿了遺憾和愧疚。
這時,一股清流從天而降,透過她的頭頂,澆灌到她疲憊的心神上,頓覺通體舒暢。這是妮娜這一世頭一次接受洗魂咒。但是,她的魂海卻有些不穩,四處激蕩,她感覺頭腦一陣陣發暈,還有些刺痛。
護靈珠比她還緊張,它最大限度地開啟了魂海的權限,使它能夠容納洗魂咒的力量而不崩潰,同時引導洗魂咒的力量,小心翼翼地繞過世間萬象圖上的空缺。
消失的那一塊兒靈魂自從上次發現了一些蹤跡之後,就再也沒了下落。其實最大的威脅不是別的,而是洗魂咒,只要它不落下,或者能夠像現在這樣被引流,那一塊兒缺少的靈魂也就無關緊要了,不會影響到魂海大局。
護靈珠也懶得一直去找。畢竟,呼喚靈魂也會消耗它不少能量,在地球這種能量嚴重匱乏的地方,能省一點就省一點吧。
片刻後,妮娜睜開緊閉的雙眼,恢覆了清明。
她的腦袋像一臺高速運轉的計算機,不停地回放著今天所有見過的人和事,分析著每一種可能性:
那個十字路口的構成,她在事故發生的當天深夜就已經觀察過了。
在炎炎夏季,車上常備一雙高檔的羊皮手套,有兩個原因,一是冬天的時候放在車裏忘記或者懶得拿走,二是以防萬一,比如車輛出現故障時,為了保護雙手而隨時備用。
以兇手毀屍滅跡的行為看,他不應該是那種慵懶的人,而更應該心思縝密。再加上手套裏的斷甲,能把小指指甲留那麽長的人,平時一定註重保養。因此,第二個原因是合理的。
那麽問題又來了。一般人計劃幹粗活的時候,都是準備一副線手套,什麽人能舍得用名牌羊皮手套幹粗活?這個人至少不差錢!因此,他出行應當選擇開車,而不大可能乘坐地鐵,買東西不會為了省幾個錢而去擠超市。他更不會去書店,因為喜歡讀書的人多數做不出如此殘忍的事情,至少不會親手去做。
那麽,只有娛樂場所最適合他。
最關鍵的是,這個人對這一帶非常熟悉。
妮娜觀察到,在那條河邊小路上,只有這一段路沒有安裝攝像頭。而作案現場恰恰正是這裏。這絕非巧合!因此,他一定住在附近,至少經常在此活動。並且,能夠傷到吊炸天這樣的大狗,其人必定是青壯年男性,這種人精力旺盛,更加傾向於去娛樂場所宣洩。
選擇這個地點等著,是對的。但近期風聲正緊,他應當會謹慎外出。即便外出也會選擇夜晚或周末人多的時候。因為人越多,他的隱蔽性越強。
也許這段時間我可以稍作休息了。等過上半個月再重新整日蹲守,效果會更好。
妮娜做出了決定,心裏坦然了很多。
夏日的夜晚,空曠的室外還是很舒服的。不遠處的林地送來一陣陣涼風,妮娜沐浴在月光和星光下,踏著輕紗似的薄霧,走進了樹林。
林中靜悄悄的,像妮娜這樣的大狗在這裏除了人類,幾乎沒有什麽天敵。她很容易就找到了掩埋黑狗的土堆。
“吊炸天,我會找到殺你和葉非凡的兇手的。我已經摸到了他的一些規律。最遲不過一年,我一定會抓住他,將他繩之以法!”
“謝謝你照顧了我這麽長時間。我太驕傲、太遲鈍,總是記不住別人對我的好。我不知道以後我是否還能夠記起你,但是我會努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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