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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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丹璐最近沒有案件,難得輕松,沒事的時候總是來刑警隊辦公室裏找聞川。似乎聞川的心事,只有她這個女朋友最了解。
而消失了很久的發帖人,這次再次更新了!
唐肖急忙讓聞川和張丹璐一起過來看更新內容……
帖子內容:1994年3月2日,市看守所,一個監房內,一個被當成殺人犯而刑拘的人。而另一個是小偷,金額不大,捕票遲遲不下發。
小偷對著殺人犯說道:“37天不捕,38天就放。這派出所那邊的環節就是這樣。我這明天的話還不下捕票,哥們就出去了。我有經驗。”
殺人犯:“挺好的,你年紀小,以後做點正事吧。”殺人犯似乎沒有什麽可替小偷而高興的。
小偷繼續對著殺人犯說道:“老哥,家裏還有啥人啊,要不要我出去給你去家裏看看,打個招呼,有沒有什麽囑托我的?我看你這進來就天天喊冤的。我出去了也沒事,不行我就替你回家傳個話。畢竟都一個號子裏打罪的,都不容易。”
殺人犯聽完了後,看著小偷,好像是在沈思。
小偷繼續說道:“你有啥冤情,你自己今天想想,看看有沒有什麽有用的線索。我出去了去告訴你家裏人。畢竟這裏是看守所,你也知道,你有消息也不能給外面傳出去。有的人想傳話都是這種方式,哪個要走了,回去了替傳個話。畢竟都是兄弟,以後沒準在外面還能遇到呢。”
殺人犯沈默了很久,好像是下了很大的決心,對著小偷的耳邊小聲嘀咕了自己家的地址和一些別的什麽事情……
第二天,小偷真的沒有被下達捕票,釋放!
張丹璐看著這篇帖子,說道:“他這是在講故事麽?”
聞川和唐肖點了點頭,沒錯,好像是在講故事,不過這是什麽意思呢?這故事好像沒有講完啊!
“1994年。”聞川想了一會,說道:“雪人案的真兇那個時候應該是被羈押在市看守所裏了吧!”
張丹璐也點頭應和,說道:“應該是的,雪人案最後案發,殘肢全部被找到是當年的2月底。而因為死者董麗萍的失蹤時間是在1月1號,所以定為是1月1號發生的慘案。最後董麗萍的丈夫被抓了。這個發帖人是不是在講當時董麗萍丈夫在看守所裏的事情?”
聞川點了點頭,一定是。
唐肖卻不解的說:“不過這個發帖人怎麽知道當時看守所裏的事?”
聞川和張丹璐一起搖了搖頭,表示不懂。
隨後,發帖人更新了一句話:這是我自己猜想而寫的!
聞川看著電腦屏幕,說道:“什麽意思?自己在編故事?”隨後,聞川讓唐肖在下面回覆一下。
唐肖回覆完畢後,帖子又更新了……
帖子內容:1994年,3月7日,小偷來到了殺人犯的家裏。不過卻是以看守所管教的身份,說是要為殺人犯在看守所裏打點一下關系,照顧照顧他,讓他在看守所裏過的好些,朝著殺人犯年邁的父母索要了一千元錢。當時在那個時候,一千塊錢,也算是一筆不小的錢財了。而且尤其是當時殺人犯家裏境況。而那個小偷,卻不會管那些,自己只不過是來騙取一些錢而已!
唐肖看完了這段後,說道:“這種裏面看守所犯人騙犯人家屬的事,倒是一直都存在,好像現在都有這種情況呢。就前幾年,有個詐騙犯最後因為證據不足放了,就去了一個在押人員家裏,不但騙錢還騙色呢。”
聞川卻對這個帖子的內容有著不同的看法,說道:“殺人犯就是死者董麗萍的丈夫,而那個犯人,最後放了之後去騙了殺人犯的父母。發帖人指出這個環節是要幹什麽呢?”
張丹璐和唐肖都沒有說話,好像是在思考。
聞川直接讓唐肖起身,自己坐在電腦前,給發帖人發了一條私信,問道:什麽意思?
發帖人回覆:找到他,懲罰他!
聞川:你是誰!
發帖人:我是真正的兇手!
聞川看了這幾個字,沈默……
發帖人:你信麽?
聞川沒有再回覆了,他不知道這個發帖人什麽意思!
張丹璐看著屏幕說道:“什麽意思,挑釁啊。他是真正的兇手?”
唐肖說道:“然後又問老大信麽。這什麽玩意呢。”
聞川一直沒有回覆發帖人的信息了。而是對著唐肖說道:“跟我去趟看守所,查一下1994年3月3日因為沒有下捕票而釋放的盜竊犯。這個人應該有危險。”
隨後,聞川和張丹璐打了一聲招呼後,急忙帶著唐肖去往了看守所。
到了看守所之後,兩人查了一下信息之後,就把這個人給鎖定了。名叫段旭東,當年22歲,現在47歲。隨後,唐肖利用系統內網,調取了這個段旭東的詳細資料。
唐肖看著信息對著聞川說道:“我都懷疑這個人現在還活著不了。1994年2月因為在公交車盜竊未遂而被抓了,不過3月就放了。1994年8月還是在公交車上掏包,偷得現金120塊錢被判教養一年零九個月。1997年,因為偷盜電纜,打價值打了二十多萬,還加上一條破壞國家電力罪被判刑十一年。實際上他那些東西就賣了幾千塊錢。在監獄裏減刑了一年,2007年釋放。”
聞川聽完了唐肖的話,說道:“是個老皮子了。”
唐肖繼續說道:“2008年,入室盜竊,趕上屋主回家,發生爭執,入室盜竊被弄成了入室搶劫。被判刑8年,減刑一年,2015年出獄。2015年底,非法拘禁他人,被判刑2年。沒有減刑,2017年底釋放。之後沒有什麽犯罪記錄了。現在應該在外面。”
聞川也是對這個段旭東的“履歷”感到驚訝了,這基本上一輩子在監獄裏的時間比在外面還多啊。
唐肖記錄了一下這個段旭東信息上的地址,對著聞川說道:“這種人,說實話,身份證信息上有地址也不一定找得到他。”
聞川點了點頭,不過沒有辦法,那個發帖人竟然說了,他要找到這個人,懲罰他。所以自己必須得趕在發帖人之前找到這個段旭東。因為,如果讓發帖人先找到的話,那麽這個段旭東可能就沒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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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消失了很久的發帖人,這次再次更新了!
唐肖急忙讓聞川和張丹璐一起過來看更新內容……
帖子內容:1994年3月2日,市看守所,一個監房內,一個被當成殺人犯而刑拘的人。而另一個是小偷,金額不大,捕票遲遲不下發。
小偷對著殺人犯說道:“37天不捕,38天就放。這派出所那邊的環節就是這樣。我這明天的話還不下捕票,哥們就出去了。我有經驗。”
殺人犯:“挺好的,你年紀小,以後做點正事吧。”殺人犯似乎沒有什麽可替小偷而高興的。
小偷繼續對著殺人犯說道:“老哥,家裏還有啥人啊,要不要我出去給你去家裏看看,打個招呼,有沒有什麽囑托我的?我看你這進來就天天喊冤的。我出去了也沒事,不行我就替你回家傳個話。畢竟都一個號子裏打罪的,都不容易。”
殺人犯聽完了後,看著小偷,好像是在沈思。
小偷繼續說道:“你有啥冤情,你自己今天想想,看看有沒有什麽有用的線索。我出去了去告訴你家裏人。畢竟這裏是看守所,你也知道,你有消息也不能給外面傳出去。有的人想傳話都是這種方式,哪個要走了,回去了替傳個話。畢竟都是兄弟,以後沒準在外面還能遇到呢。”
殺人犯沈默了很久,好像是下了很大的決心,對著小偷的耳邊小聲嘀咕了自己家的地址和一些別的什麽事情……
第二天,小偷真的沒有被下達捕票,釋放!
張丹璐看著這篇帖子,說道:“他這是在講故事麽?”
聞川和唐肖點了點頭,沒錯,好像是在講故事,不過這是什麽意思呢?這故事好像沒有講完啊!
“1994年。”聞川想了一會,說道:“雪人案的真兇那個時候應該是被羈押在市看守所裏了吧!”
張丹璐也點頭應和,說道:“應該是的,雪人案最後案發,殘肢全部被找到是當年的2月底。而因為死者董麗萍的失蹤時間是在1月1號,所以定為是1月1號發生的慘案。最後董麗萍的丈夫被抓了。這個發帖人是不是在講當時董麗萍丈夫在看守所裏的事情?”
聞川點了點頭,一定是。
唐肖卻不解的說:“不過這個發帖人怎麽知道當時看守所裏的事?”
聞川和張丹璐一起搖了搖頭,表示不懂。
隨後,發帖人更新了一句話:這是我自己猜想而寫的!
聞川看著電腦屏幕,說道:“什麽意思?自己在編故事?”隨後,聞川讓唐肖在下面回覆一下。
唐肖回覆完畢後,帖子又更新了……
帖子內容:1994年,3月7日,小偷來到了殺人犯的家裏。不過卻是以看守所管教的身份,說是要為殺人犯在看守所裏打點一下關系,照顧照顧他,讓他在看守所裏過的好些,朝著殺人犯年邁的父母索要了一千元錢。當時在那個時候,一千塊錢,也算是一筆不小的錢財了。而且尤其是當時殺人犯家裏境況。而那個小偷,卻不會管那些,自己只不過是來騙取一些錢而已!
唐肖看完了這段後,說道:“這種裏面看守所犯人騙犯人家屬的事,倒是一直都存在,好像現在都有這種情況呢。就前幾年,有個詐騙犯最後因為證據不足放了,就去了一個在押人員家裏,不但騙錢還騙色呢。”
聞川卻對這個帖子的內容有著不同的看法,說道:“殺人犯就是死者董麗萍的丈夫,而那個犯人,最後放了之後去騙了殺人犯的父母。發帖人指出這個環節是要幹什麽呢?”
張丹璐和唐肖都沒有說話,好像是在思考。
聞川直接讓唐肖起身,自己坐在電腦前,給發帖人發了一條私信,問道:什麽意思?
發帖人回覆:找到他,懲罰他!
聞川:你是誰!
發帖人:我是真正的兇手!
聞川看了這幾個字,沈默……
發帖人:你信麽?
聞川沒有再回覆了,他不知道這個發帖人什麽意思!
張丹璐看著屏幕說道:“什麽意思,挑釁啊。他是真正的兇手?”
唐肖說道:“然後又問老大信麽。這什麽玩意呢。”
聞川一直沒有回覆發帖人的信息了。而是對著唐肖說道:“跟我去趟看守所,查一下1994年3月3日因為沒有下捕票而釋放的盜竊犯。這個人應該有危險。”
隨後,聞川和張丹璐打了一聲招呼後,急忙帶著唐肖去往了看守所。
到了看守所之後,兩人查了一下信息之後,就把這個人給鎖定了。名叫段旭東,當年22歲,現在47歲。隨後,唐肖利用系統內網,調取了這個段旭東的詳細資料。
唐肖看著信息對著聞川說道:“我都懷疑這個人現在還活著不了。1994年2月因為在公交車盜竊未遂而被抓了,不過3月就放了。1994年8月還是在公交車上掏包,偷得現金120塊錢被判教養一年零九個月。1997年,因為偷盜電纜,打價值打了二十多萬,還加上一條破壞國家電力罪被判刑十一年。實際上他那些東西就賣了幾千塊錢。在監獄裏減刑了一年,2007年釋放。”
聞川聽完了唐肖的話,說道:“是個老皮子了。”
唐肖繼續說道:“2008年,入室盜竊,趕上屋主回家,發生爭執,入室盜竊被弄成了入室搶劫。被判刑8年,減刑一年,2015年出獄。2015年底,非法拘禁他人,被判刑2年。沒有減刑,2017年底釋放。之後沒有什麽犯罪記錄了。現在應該在外面。”
聞川也是對這個段旭東的“履歷”感到驚訝了,這基本上一輩子在監獄裏的時間比在外面還多啊。
唐肖記錄了一下這個段旭東信息上的地址,對著聞川說道:“這種人,說實話,身份證信息上有地址也不一定找得到他。”
聞川點了點頭,不過沒有辦法,那個發帖人竟然說了,他要找到這個人,懲罰他。所以自己必須得趕在發帖人之前找到這個段旭東。因為,如果讓發帖人先找到的話,那麽這個段旭東可能就沒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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