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鑫番外:十年春水滿山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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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鑫番外:十年春水滿山澗
第一回見她,是在青山村,那時候我們家的老屋子還在,阿爸阿媽也還在。那日姐姐領著她回青山村,她是姐姐的小姑子,還是個小姑娘,她們一路上都沒有尋著水,又走了大半天,便渴狠了,剛到我家,她便急急奔向水缸。我是在走廊上見到她的,那時候她正欲去喝水,我怕妨礙著她,便速速閃到回廊一邊。
見我躲讓,她睫毛彎彎的笑了笑,像是以為我很怕她。沒住幾天,她就隨著姐姐回了老街,但她的音容笑貌,一直留在我腦中。
後來,我們家的屋子被大火燒了,阿爸阿媽死了,我卻活了下來,就此,我成了一個沒有家的孩子。
姐夫將我接去了老街。在老街,她依舊以為我怕她,實則,我只是想讓著她,一輩子讓著她!
她是老街上唯一一個肯搭理我的孩子,其他人都嫌我難看,都說我土得很。她心地善良,不僅會和我說話,還會陪我看守馬,很多時候,都是她在幫我管理馬兒。
我的白馬兒是我最珍貴的朋友,她則是我唯一喜歡的姑娘!
姐姐曉得我喜歡她,便同我說:“琳琳對你也是特別的,你不要喪氣,且琳琳的阿爹阿娘都很喜歡你,昨天琳琳哥哥還同我說,等琳琳長大了就把她嫁給你。”
最初聽得姐姐這樣說,我很是高興,可是待慢慢長大,我便越來越明白我與她是不可能的。她讀了那麽多書,她懂得那麽多,她那麽漂亮出塵,討好她的男生太多了,孫小兵他們一天天的圍著她轉。可我呢,我有什麽?就算她不在意我什麽也沒有,可我那麽難看,和我過一輩子也太為難她了。
有一回,我甚至夢見我和她結婚了,但是新婚第二天早上,她一睜開眼,看見的就是我的額頭,當下她便被惡心得吐了。
此後,我便對她冷漠了不少,我絕不會讓這樣的噩夢成真。
後來,我的腿摔斷了,因為這一樁事,她便篤定了要嫁給我,這讓我很是苦惱。姐姐安慰我說:“你不必想太多,植皮之後額頭就光潔漂亮了,沒事的。”那時候,我還不曉得植皮是怎麽一回事,我也不敢肯定是否有朝一日那植上去的皮會脫落。再說了,就算額頭完好,就算皮永不脫落,可是,我的左腿短了一截,以後怕是沒辦法保護她、照顧她的。她那麽好,應該有一個更好的男人去疼惜她。
為了與我平起平坐,她甚至不讀書了,我很生氣,也很替她擔心。所以,我殘忍地在中秋那天把她氣走了。不過,我不後悔,只要她不把時間浪費在我身上就好,她會遇到更好的!
十年流水,都隨長波去了,以前,我篤信李白那句“君不見黃河之水天上來,奔流到海不覆回。”我以為,流水從家門口流了過去,便不會再流回來,即便家門口的河流不曾消跡,也再見不著從前那股清流。
不再念書後,我依然有看書寫字的習慣,在老街的那兩年,我就常常翻看她的課本,她不愛學習,課本上也沒什麽筆記,沒有手寫體的遮礙,倒也方便我看得個清晰;後來出去打工,我依舊改不了看書的習慣,並且看書成了我唯一的愛好。閑坐休息時,我總會習慣性地拿出書來翻閱,偶爾也會抄一些我喜歡的字句在本子上,權當練字,工友們因此不少調笑我。
我記得,有一回我在書店買書,看到一本地理山水集註,那封面是一個拿著稻草的姑娘坐在田埂上,那姑娘眼睛清澈水靈,像極了琳琳,很是動人。我便把那本書買了回去,仔細拜讀了一番,裏面有一段是這樣說的:
家門前的溪水是往東流去的,我無法跟蹤追探,只曉得它會流進大海。我很傷心,因為我喜歡的那一股清水遠離我了,它不會再回來了。見我郁郁寡歡,媽媽便拿著我喜歡的糖果告訴我:“水分是要蒸發的,水受了大熱,便會變成水汽飛上天空,遇到雲後水汽會凝結,會再次成為雨珠,最後也會回到咱們家門前的小溪裏。”我沒有接過糖果,只睜大了眼睛問道:“真的嗎?就算是真的,可是世界這麽大,那顆雨珠降到哪裏都有可能,它還會回到咱們家門口嗎?”
見我仍舊氣鼓鼓的,媽媽便又說道:“你可知道,一顆雨珠是由多少水分子組成的?經風一吹,那雨珠會散成成千上萬的小雨珠,那些雨珠又會重組,但總有一粒雨分子會回到咱們家門前的,因為那也是它最放不下的家啊!”那小孩子地理知識有限,便也不會分辨,只當他媽媽說的是真的,便也接過了那顆糖。
看完這個簡小的故事,我十分動容,早已奔赴東海的那股溪水,當真還會回來嗎?
事實證明,會的。
十年後,她回來了。她出落得亭亭玉立,眼眸依舊明亮幹凈,去了大城市那麽久,她卻依然純粹如初,真是難得。不過,很快,我就發現,她能活得這般善良純粹,是因為有個人將她保護得很好。
與她重逢那一天,我剛從深圳回來,風塵仆仆。她沒有認出我,我卻認出了她,見羅寧對她無可挑剔,我也終於放心了。
本以為她早已將我忘了,誰知,快到老街時,在暗夜車窗裏,我卻看到她緊張不安地張望著那棵柿子樹。莫非,她還對過去心有執念?
我很害怕,害怕打攪她的生活,便沒有去姐姐那裏,只在孫小兵處下了車。我本打算第二天一早就回青山村的,卻沒想到剛出門就撞見了姐夫,姐夫對我生拉硬扯,想拉我去酒樓吃飯,我沒有去,掙脫他就走,推說沒有買禮物不好上門打攪。沒想到的是,沒一會兒功夫姐姐和輝輝就追來了,姐姐身子不是很好,輝輝對我又很是親近,好不容易見一面,我也不忍和他們匆匆別離,便也去了。
我的出現對她來說可能是始料未及的,我也未曾想到,她竟真的沒有放下我。
那一晚,我和羅寧睡在一起,我們彼此明了,沒有掩飾,談了很多。他很清楚你的個性,見著了我,你是不會輕易跟他回上海的,或者說,你不會回上海了。出於某種自私考慮,也出於對你終身幸福的考慮,我和羅寧達成協定——他先回去十天,讓我和你相處十天,十天過後,我便讓你對我徹底死心,然後由他將你帶走。
我本打算等羅寧走了再帶你去青山村的,誰知,第二天,小雪就托人捎話來,說我的馬兒病了,我便急急趕回去了。本以為你不會來青山村找我的,但四天後,你終究還是來了。
我們只相處了短短三天,那三天,是我十年來最幸福的日子。那三天裏,我們一起下地勞作,一起煮飯一起吃飯,一起烤火一起散步。那三天,我們默契得很,誰也沒有提起羅寧。
幸福的時光過得很快。羅寧似乎等不及了,怕我食言,第七天他就趕回來了。你是他的,我無權挽留,便也只好將你交出。
趁你沒有留意,我便出了門,想找小雪來陪我演一出戲,讓你徹徹底底的對我死心。剛出門,我就看見了小雪,她早在院前候著了,看來,羅寧的準備功夫做得很足!其實,這也體現了羅寧對你的在意,他如此重視你,我也就放心了。
知道你就要走了,我特意在桌子上放了紙筆,希望你寫下幾個字讓我留作紀念。
我們之間,也許心有靈犀吧,你果真給我留了字。
“胃口”果真是一個奇怪的名詞,這個詞無關繁華百態,無關清粥與珍饈,甚至無關心情,只與和誰在一起有關。在老街的時候,我腿傷了,你便天天親自為我做飯,當我的拐杖,那時候,我胃口是真的好,空前好!喜歡的姑娘做的飯,能沒有胃口嗎?你在字條上說,那三天是你胃口最好的一段日子,有你這句話,訣別似乎也不那麽苦了。
我們的第二次重逢總體來說亂糟糟的,因為我糊裏糊塗的利用了明天,利用明天來試探你。我和明天的手臂交挽在一起的時候,見你郁郁寡歡氣鼓鼓的模樣,說真的,我十分開心。可是後來,我後悔了,因為你是真的傷心了,而且,你很無助。
後來,羅寧來找你,看你們畫風不對,我便暗猜你們之間感情出了齟齬。為了讓你們和好,我便又利用明天好好演了一把。
在藍水灣游菜花田那天,我走在前面,卻也一直默默關註著你。不知道明天同你說了什麽,我感覺你神情怪怪的,也不知道羅寧同你說了什麽,你竟丟下他一個人跑了。後來,我註意到你迷路了,便開始尋你。我和羅寧幾乎是同一時間找到你的,但是,我們誰也沒有勇氣靠近你,最後,我們不約而同地找來了羅彬,希望他帶你走出謎局,他同你關系要好,且他的身份很合適。
經過這件事,我曉得你和羅寧鬧得不輕,需要獨處方能和好,於是,我便打算和明天先回青山村看看礦山,給你們一些空間。
明天始終沒有告訴我,她去向你辭行時羅寧就已經走了。我不曉得你那時時孤立無援的,不然,我絕不會丟下你一個人。
其實,我是對不住明天的,她那麽好的一個人,卻要為我演出。面對我的歉意,明天只說自己也想趁機讓羅彬死心,讓我不要多想。
我和明天回青山村了,因為修學校的事刻不容緩。其實,我和明天一直只是普通朋友,或許也可以說,我們是合作夥伴。
那一天,我去酒樓給姐姐送衣服,剛好聽說你在回來的路上出了車禍。我本以為羅寧一直在你身邊,後來姐姐告訴我,電話正是羅寧打來的,彼時羅寧在上海!
你和羅寧沒有在一起,你們還是沒有和好嗎?
定是他讓你受委屈了!當時我只有這一個想法。
來不及想太多,當下我最關心的問題只有一個,那就是你的安全。如果你出了問題,我無法原諒自己!
趕到龍豆溝時,遍目慘象。殷紅的血液、破碎的山土,你在哪裏?
每多看一個新面孔,我的心房就多掛了一份驚顫。看了許久,問了許久,還是沒有找到你。那時候,我只希望你平安。
我終於看到了你,人群中,你的目光透亮無暇,你也在看著我。你似乎早就看到我了,四目相對時你一點也不驚慌。
我拉著你向車子走去,碰到你冰涼柔軟的小手那一刻,我暗暗立誓,再也不會讓你孤立無援。
摩托車上,你對我說,你和羅寧早已分手,此次回重慶全是為了我。你對我表了白,見我依舊猶豫不語,你甚至以死相逼。
我當然會服軟,我說過,我會一輩子讓著你的。
一切冰雪都悄然融化,你靠著我唱著歌,我們在回家的路上……
於我而言,當我們剖明心跡站在一起時,後面的種種就都不算事了。
每一次的山雨襲來都不再怕,因為我們有了一個家。
後來,我們始終站在一起,一起見證山澗的漲水、一起唱那首關於青草的歌、一起吃柿子、一起蒼老……
作者有話要說: 始終向往
寫到這裏,小鑫的故事就結束了,小鑫是一個守得住寂寞、敢於孤獨的好男人,當然,也是一個極其滄桑的男人。有人說,滄桑男人才有味道,大家自己想想吧,我也不知道這話對不對。
這個故事沒有最初設定,沒有大綱,是全憑感覺寫下來的。但是寫到此處,我突然明白了,這就是我最初的設定,小鑫就是我設定的女主歸宿。
當然,我也曾經質疑過,女主沒有一技之長,不夠漂亮也不夠貼心,單憑一點善良純粹就能吸引小鑫和羅寧兩個優質男嗎?後來,我愈發清晰,沒有完美的角色,只有完美的人設!活在世間,即便不相信一見鐘情,也還是要信一信緣分的,當然,信仰“靈魂吸引”是最高級的,這個不要求大家掌握~(捂臉斜眼笑)
關於女主的社會價值,我會在後面的番外中給出,當然,如果細心一點,你們會發現我在正文部分已經給出。一個人,光靠善良純粹是沒用的,一技之長還是得有啊。
話說回來,你們喜歡小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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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回見她,是在青山村,那時候我們家的老屋子還在,阿爸阿媽也還在。那日姐姐領著她回青山村,她是姐姐的小姑子,還是個小姑娘,她們一路上都沒有尋著水,又走了大半天,便渴狠了,剛到我家,她便急急奔向水缸。我是在走廊上見到她的,那時候她正欲去喝水,我怕妨礙著她,便速速閃到回廊一邊。
見我躲讓,她睫毛彎彎的笑了笑,像是以為我很怕她。沒住幾天,她就隨著姐姐回了老街,但她的音容笑貌,一直留在我腦中。
後來,我們家的屋子被大火燒了,阿爸阿媽死了,我卻活了下來,就此,我成了一個沒有家的孩子。
姐夫將我接去了老街。在老街,她依舊以為我怕她,實則,我只是想讓著她,一輩子讓著她!
她是老街上唯一一個肯搭理我的孩子,其他人都嫌我難看,都說我土得很。她心地善良,不僅會和我說話,還會陪我看守馬,很多時候,都是她在幫我管理馬兒。
我的白馬兒是我最珍貴的朋友,她則是我唯一喜歡的姑娘!
姐姐曉得我喜歡她,便同我說:“琳琳對你也是特別的,你不要喪氣,且琳琳的阿爹阿娘都很喜歡你,昨天琳琳哥哥還同我說,等琳琳長大了就把她嫁給你。”
最初聽得姐姐這樣說,我很是高興,可是待慢慢長大,我便越來越明白我與她是不可能的。她讀了那麽多書,她懂得那麽多,她那麽漂亮出塵,討好她的男生太多了,孫小兵他們一天天的圍著她轉。可我呢,我有什麽?就算她不在意我什麽也沒有,可我那麽難看,和我過一輩子也太為難她了。
有一回,我甚至夢見我和她結婚了,但是新婚第二天早上,她一睜開眼,看見的就是我的額頭,當下她便被惡心得吐了。
此後,我便對她冷漠了不少,我絕不會讓這樣的噩夢成真。
後來,我的腿摔斷了,因為這一樁事,她便篤定了要嫁給我,這讓我很是苦惱。姐姐安慰我說:“你不必想太多,植皮之後額頭就光潔漂亮了,沒事的。”那時候,我還不曉得植皮是怎麽一回事,我也不敢肯定是否有朝一日那植上去的皮會脫落。再說了,就算額頭完好,就算皮永不脫落,可是,我的左腿短了一截,以後怕是沒辦法保護她、照顧她的。她那麽好,應該有一個更好的男人去疼惜她。
為了與我平起平坐,她甚至不讀書了,我很生氣,也很替她擔心。所以,我殘忍地在中秋那天把她氣走了。不過,我不後悔,只要她不把時間浪費在我身上就好,她會遇到更好的!
十年流水,都隨長波去了,以前,我篤信李白那句“君不見黃河之水天上來,奔流到海不覆回。”我以為,流水從家門口流了過去,便不會再流回來,即便家門口的河流不曾消跡,也再見不著從前那股清流。
不再念書後,我依然有看書寫字的習慣,在老街的那兩年,我就常常翻看她的課本,她不愛學習,課本上也沒什麽筆記,沒有手寫體的遮礙,倒也方便我看得個清晰;後來出去打工,我依舊改不了看書的習慣,並且看書成了我唯一的愛好。閑坐休息時,我總會習慣性地拿出書來翻閱,偶爾也會抄一些我喜歡的字句在本子上,權當練字,工友們因此不少調笑我。
我記得,有一回我在書店買書,看到一本地理山水集註,那封面是一個拿著稻草的姑娘坐在田埂上,那姑娘眼睛清澈水靈,像極了琳琳,很是動人。我便把那本書買了回去,仔細拜讀了一番,裏面有一段是這樣說的:
家門前的溪水是往東流去的,我無法跟蹤追探,只曉得它會流進大海。我很傷心,因為我喜歡的那一股清水遠離我了,它不會再回來了。見我郁郁寡歡,媽媽便拿著我喜歡的糖果告訴我:“水分是要蒸發的,水受了大熱,便會變成水汽飛上天空,遇到雲後水汽會凝結,會再次成為雨珠,最後也會回到咱們家門前的小溪裏。”我沒有接過糖果,只睜大了眼睛問道:“真的嗎?就算是真的,可是世界這麽大,那顆雨珠降到哪裏都有可能,它還會回到咱們家門口嗎?”
見我仍舊氣鼓鼓的,媽媽便又說道:“你可知道,一顆雨珠是由多少水分子組成的?經風一吹,那雨珠會散成成千上萬的小雨珠,那些雨珠又會重組,但總有一粒雨分子會回到咱們家門前的,因為那也是它最放不下的家啊!”那小孩子地理知識有限,便也不會分辨,只當他媽媽說的是真的,便也接過了那顆糖。
看完這個簡小的故事,我十分動容,早已奔赴東海的那股溪水,當真還會回來嗎?
事實證明,會的。
十年後,她回來了。她出落得亭亭玉立,眼眸依舊明亮幹凈,去了大城市那麽久,她卻依然純粹如初,真是難得。不過,很快,我就發現,她能活得這般善良純粹,是因為有個人將她保護得很好。
與她重逢那一天,我剛從深圳回來,風塵仆仆。她沒有認出我,我卻認出了她,見羅寧對她無可挑剔,我也終於放心了。
本以為她早已將我忘了,誰知,快到老街時,在暗夜車窗裏,我卻看到她緊張不安地張望著那棵柿子樹。莫非,她還對過去心有執念?
我很害怕,害怕打攪她的生活,便沒有去姐姐那裏,只在孫小兵處下了車。我本打算第二天一早就回青山村的,卻沒想到剛出門就撞見了姐夫,姐夫對我生拉硬扯,想拉我去酒樓吃飯,我沒有去,掙脫他就走,推說沒有買禮物不好上門打攪。沒想到的是,沒一會兒功夫姐姐和輝輝就追來了,姐姐身子不是很好,輝輝對我又很是親近,好不容易見一面,我也不忍和他們匆匆別離,便也去了。
我的出現對她來說可能是始料未及的,我也未曾想到,她竟真的沒有放下我。
那一晚,我和羅寧睡在一起,我們彼此明了,沒有掩飾,談了很多。他很清楚你的個性,見著了我,你是不會輕易跟他回上海的,或者說,你不會回上海了。出於某種自私考慮,也出於對你終身幸福的考慮,我和羅寧達成協定——他先回去十天,讓我和你相處十天,十天過後,我便讓你對我徹底死心,然後由他將你帶走。
我本打算等羅寧走了再帶你去青山村的,誰知,第二天,小雪就托人捎話來,說我的馬兒病了,我便急急趕回去了。本以為你不會來青山村找我的,但四天後,你終究還是來了。
我們只相處了短短三天,那三天,是我十年來最幸福的日子。那三天裏,我們一起下地勞作,一起煮飯一起吃飯,一起烤火一起散步。那三天,我們默契得很,誰也沒有提起羅寧。
幸福的時光過得很快。羅寧似乎等不及了,怕我食言,第七天他就趕回來了。你是他的,我無權挽留,便也只好將你交出。
趁你沒有留意,我便出了門,想找小雪來陪我演一出戲,讓你徹徹底底的對我死心。剛出門,我就看見了小雪,她早在院前候著了,看來,羅寧的準備功夫做得很足!其實,這也體現了羅寧對你的在意,他如此重視你,我也就放心了。
知道你就要走了,我特意在桌子上放了紙筆,希望你寫下幾個字讓我留作紀念。
我們之間,也許心有靈犀吧,你果真給我留了字。
“胃口”果真是一個奇怪的名詞,這個詞無關繁華百態,無關清粥與珍饈,甚至無關心情,只與和誰在一起有關。在老街的時候,我腿傷了,你便天天親自為我做飯,當我的拐杖,那時候,我胃口是真的好,空前好!喜歡的姑娘做的飯,能沒有胃口嗎?你在字條上說,那三天是你胃口最好的一段日子,有你這句話,訣別似乎也不那麽苦了。
我們的第二次重逢總體來說亂糟糟的,因為我糊裏糊塗的利用了明天,利用明天來試探你。我和明天的手臂交挽在一起的時候,見你郁郁寡歡氣鼓鼓的模樣,說真的,我十分開心。可是後來,我後悔了,因為你是真的傷心了,而且,你很無助。
後來,羅寧來找你,看你們畫風不對,我便暗猜你們之間感情出了齟齬。為了讓你們和好,我便又利用明天好好演了一把。
在藍水灣游菜花田那天,我走在前面,卻也一直默默關註著你。不知道明天同你說了什麽,我感覺你神情怪怪的,也不知道羅寧同你說了什麽,你竟丟下他一個人跑了。後來,我註意到你迷路了,便開始尋你。我和羅寧幾乎是同一時間找到你的,但是,我們誰也沒有勇氣靠近你,最後,我們不約而同地找來了羅彬,希望他帶你走出謎局,他同你關系要好,且他的身份很合適。
經過這件事,我曉得你和羅寧鬧得不輕,需要獨處方能和好,於是,我便打算和明天先回青山村看看礦山,給你們一些空間。
明天始終沒有告訴我,她去向你辭行時羅寧就已經走了。我不曉得你那時時孤立無援的,不然,我絕不會丟下你一個人。
其實,我是對不住明天的,她那麽好的一個人,卻要為我演出。面對我的歉意,明天只說自己也想趁機讓羅彬死心,讓我不要多想。
我和明天回青山村了,因為修學校的事刻不容緩。其實,我和明天一直只是普通朋友,或許也可以說,我們是合作夥伴。
那一天,我去酒樓給姐姐送衣服,剛好聽說你在回來的路上出了車禍。我本以為羅寧一直在你身邊,後來姐姐告訴我,電話正是羅寧打來的,彼時羅寧在上海!
你和羅寧沒有在一起,你們還是沒有和好嗎?
定是他讓你受委屈了!當時我只有這一個想法。
來不及想太多,當下我最關心的問題只有一個,那就是你的安全。如果你出了問題,我無法原諒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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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多看一個新面孔,我的心房就多掛了一份驚顫。看了許久,問了許久,還是沒有找到你。那時候,我只希望你平安。
我終於看到了你,人群中,你的目光透亮無暇,你也在看著我。你似乎早就看到我了,四目相對時你一點也不驚慌。
我拉著你向車子走去,碰到你冰涼柔軟的小手那一刻,我暗暗立誓,再也不會讓你孤立無援。
摩托車上,你對我說,你和羅寧早已分手,此次回重慶全是為了我。你對我表了白,見我依舊猶豫不語,你甚至以死相逼。
我當然會服軟,我說過,我會一輩子讓著你的。
一切冰雪都悄然融化,你靠著我唱著歌,我們在回家的路上……
於我而言,當我們剖明心跡站在一起時,後面的種種就都不算事了。
每一次的山雨襲來都不再怕,因為我們有了一個家。
後來,我們始終站在一起,一起見證山澗的漲水、一起唱那首關於青草的歌、一起吃柿子、一起蒼老……
作者有話要說: 始終向往
寫到這裏,小鑫的故事就結束了,小鑫是一個守得住寂寞、敢於孤獨的好男人,當然,也是一個極其滄桑的男人。有人說,滄桑男人才有味道,大家自己想想吧,我也不知道這話對不對。
這個故事沒有最初設定,沒有大綱,是全憑感覺寫下來的。但是寫到此處,我突然明白了,這就是我最初的設定,小鑫就是我設定的女主歸宿。
當然,我也曾經質疑過,女主沒有一技之長,不夠漂亮也不夠貼心,單憑一點善良純粹就能吸引小鑫和羅寧兩個優質男嗎?後來,我愈發清晰,沒有完美的角色,只有完美的人設!活在世間,即便不相信一見鐘情,也還是要信一信緣分的,當然,信仰“靈魂吸引”是最高級的,這個不要求大家掌握~(捂臉斜眼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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