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1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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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是2月14號,也就是西方國家過的情人節。

在中國,不知是哪一年開始流行起來的,到了這一天,花店的花特別貴,餐廳也特別難定,酒店就更難定了,不提前兩三天,你根本就訂不到。

到了這一天,超市的避孕套特別容易斷貨,到了這一天的第二天,藥房的緊急避孕藥也是特別的暢銷。

一大早,程書秀已經在芳華家樓下等她了。

他手裏捧著一束玫瑰花,望著樓道,她將會踩著晨光出現的地方。

路過的晨練大媽跑過來,“小夥子,今天的玫瑰花多少錢一朵啊。”

程書秀反正也是閑著,就跟大媽聊了起來,“門口花店買的,十塊錢一朵。”

晨練大媽,“怪好看的,送女朋友的嗎?”

程書秀笑了笑,“那是自然。”

晨練大媽,“我女兒也沒有結婚。”

程書秀,“阿姨,我已經有女朋友了,我們今天就去扯證。”

晨練大媽仔細看了看程書秀的臉,似乎在思考著什麽。

程書秀早已習慣旁人對他這幅盛世美顏的窺探,也就沒覺得什麽,反而擡了擡頭,大大方方地讓人觀摩起來。

晨練大媽,“我看你有點眼熟啊。”

程書秀內心呵呵一笑,說看他眼熟的人多了,無非就是,你看起來好像我前男友,你看起來好像我前夫,你看起來好像某影星,你看起來好像我女婿,你太帥了,簡直帥破天際,帥到宇宙大爆炸。

他十分謙虛地笑了笑,“呵呵,是嗎。”

晨練大媽,“你中學在哪上的?”

被這樣一問,程書秀也仔細端詳起眼前的晨練大媽來,似乎,眉眼間看起來,有那麽一點像他的小芳妹啊。

這難道是……

程書秀剛要開口叫媽,樓道的門就開了。

芳華走出門來,看了看眼前的兩個人,“媽,你怎麽也在這。”

晨練大媽,也就是芳華媽媽走到芳華面前,“他是零下七度大神?”

芳華壓低聲音,“媽,說過多少遍了,不要叫他大神啦。叫他程同學或者程書秀就行。”

這麽說,他真的就是零下七度大神了!芳華媽媽嚇得捂住嘴巴,竭力控制自己想要尖叫的沖動。

激動不已的老書粉已經忘了這位大神將來是要喊她一聲媽媽的。

芳華媽媽,“你帶筆了嗎?”

芳華無奈地搖了搖頭,“沒有,誰出門會帶筆,又不是去談生意。”

芳華媽媽,“死孩子,出門怎麽能不帶筆。”

程書秀,“媽,我帶筆了,您要用嗎?”

這……

氣氛出現一時的凝固。

芳華認為,這聲媽叫得太早,將來怎樣還說不準。

程書秀認為,這聲媽叫得太晚,晚了七年了都。

老書粉認為,老書粉現在還沈浸在震驚中,忘記了認為。

程書秀將鮮花放在一旁的臺子上,又雙手遞了筆給他未來的丈母娘。

芳華媽媽接過筆,“來我給你簽名。”

老書粉也是激動壞了,話都不會說了。她趕緊糾正道,“請幫我簽個名。”

說完轉過身去,“就簽在這件衣服上。”

要是一般的書迷,程書秀就簽上去了,但眼前這人可是關系他能否和他的小芳妹過上沒羞沒躁生活的關鍵人物。

他不敢。

程書秀看了看芳華,似乎在尋求幫助,到底是簽還是不簽呢。

芳華,“簽吧。”

老婆大人發話,程書秀便提筆簽了自己的筆名。

簽名的時候,刻意拉著老人家的衣服下擺,生怕筆鋒把人弄疼了。

“媽,簽好了,字拙,請指教。”

這一口一個媽,叫得一點都不見外的。

芳華媽媽對芳華說,“回家前幫我帶一身晨練服來,這身我要珍藏,不對,我要先拍照,給我那幫老姐妹炫耀炫耀。”

又對程書秀說道,“謝謝大神。”

芳華輕輕咳了一聲。

芳華媽媽改口道,“謝謝女婿。”

芳華又輕輕咳了一聲。

芳華媽媽。“謝謝程同學。”說完又對芳華說道,“今天我和你爸爸去約會,晚飯不燒了,還有,我們白天玩累了,回家之後想好好休息,你晚點再回家。”

何為神助攻,這就是!

芳華將媽媽往樓道推去,“媽,你先回去吧。”再呆下去,女兒都要給賣了。

芳華媽媽邊走邊回頭對程書秀說,“那個,大神,哦,不,女婿,哦,不,程同學,男主進風雪森林之後,有沒有遇到隱藏大boss,還有那什麽碧羅山莊的三小姐,太壞了,什麽時候死……”

芳華忍無可忍地把媽媽關在了樓道裏面。

然後拽著程書秀一陣跑。

芳華媽媽回到家裏,打開放證件的抽屜,家裏的戶口本安安分分地躺著呢。

剛大神不是說今天扯證的嗎,怎麽女兒還沒來偷戶口本。沒有戶口本是領不了證的。

芳華媽媽給芳華打了個電話,“餵,芳芳,你是不是有東西落家裏忘了帶?”

芳華一頭霧水,“沒有啊媽,怎麽了。”

芳華媽媽,“沒什麽,先掛了。”

程書秀捧著手裏的玫瑰花,單漆跪下,“請收下。”

芳華被他這陣仗嚇了一跳,這是在求婚呢,還是在裝逼呢。

她問,“這是在幹嘛?”

程書秀保持單膝跪地的姿勢,“送花啊。”

芳華要扶他起來,“送花就送花,不用行這麽大禮。”

程書秀不肯起,直到芳華將那束花接了過來,他才起來。

芳華捧著手裏的九十九朵紅玫瑰,花瓣上還沾著露水,十分新鮮的樣子,“這應該是花店噴上去的自來水。”

程書秀拿手點了點上面的露水,“是花仙子喝的露水呢。”

芳華,“聽說,植物的花其實是它的生.殖.器。”

這特麽就尷尬了。

程書秀,“那,你喜歡嗎?”

芳華實話實說道,“這個,沒有人會不喜歡的吧。”雖然這幾年她從未買過鮮花。

但不買不代表不喜歡。

其實,抱著一束花出去玩,是十分不方便的,比如沒有辦法牽手或者擁抱。

芳華停下腳步,“我先把這束花送回家吧。”

兩人便又回到了她家樓下。

芳華上樓,開門,連鞋子都沒換,進去就將花放在了桌子上。放好她就跑出來了。

省的媽媽看見了又要問東問西,嘮叨地很。

兩人會合之後,程書秀問她,“你今天想要玩什麽?游樂場?電影院?公園?密室逃脫?鬼屋大冒險?”

芳華想了想,“我們就散散步吧。”

程書秀伸出手來,芳華沒有理會。

他只好上去狠狠抓住她的手。

她掙了兩下,沒有掙脫,也就隨他牽著了。

至於明明掙脫不了,為什麽還要裝模作樣地掙一下呢?芳華自己也不知道。

程書秀拉著小芳妹的手,將她的手往自己心窩上放,一邊偷偷看她。

“我們去母校看看吧。”

芳華答,“好。”

兩人小步散著,小風吹著,晃悠悠晃悠悠地到了高中母校。

因為是周末,學校門口只開了大門旁邊的小門,供人進出。

兩人正要進去,就聽到保安大叔說,“閑人勿進啊。”

程書秀對大叔笑,“叔叔,我們想去母校看看。”

保安大叔面上微怒,“誰是你叔叔。”

他們已經不是當年的中學生了,現在的他們是一副大人模樣。

程書秀,“請帥哥放我們進去,走一圈就出來了。”

保安大叔不肯,“高三學生在補課呢,你們這樣進去,會影響他們的。”

芳華悄悄松開程書秀的手,有些不好意思。

她拽了拽程書秀,“那我們就在學校附近逛逛吧。”

說完,兩人轉身要走。

背後保安大叔卻喊住了他們,“進去行,只能在操場看看,最多半個小時就得出來。”

程書秀,“帥哥您今天真是太帥了。”說完拉著芳華就要往裏走。

保安大叔又說了,“註意影響。”

芳華便把自己的手抽了回來。

兩人進了學校,繞著小道去了操場。

這是畢業以來,芳華第一次來學校,雖然她家不算遠,但不知從什麽時候起,她甚至養成了可以避開這裏的習慣。

程書秀就不同了,他經常穿著校服或者球衣,把自己偽裝成中學生混進來打球。

甚至收到幾封不知內情的小學妹遞過來的情書。

母校幾乎沒什麽變化,還是記憶中的模樣。他們來到操場,背靠背坐在一棵大樹下面。

程書秀指了指操場旁邊的籃球場,“你還記得我們班和隔壁班籃球賽那次嗎?”

芳華想了想,“記得。他們班的啦啦隊隊長就是慕容麗麗嘛,當時她還公然背叛自己班級,跑過來給你加油來著。”

程書秀笑了笑,“我說的不是這個。”

芳華,“那是什麽?”

程書秀,“那天,球賽之後,我的球衣扔飛了,你知道扔哪裏去了嗎?”

芳華當然知道,那件球衣現在還躺在她床底下的小箱子裏。

她搖了搖頭,“這個,我哪知道。”

那天,程書秀親眼看見她將他的球衣塞進自己的書包裏,最後小偷一樣貓著腰逃跑了。

看她有些心虛臉紅,程書秀也就不忍心再逗她了。

他望著眼前的塑膠跑道,想起從前的種種,他說,“你是不是覺得我很壞,總是欺負你。”

芳華同樣看著塑膠跑道,“嗯,有好幾次,你還把我惹哭了。”

程書秀看著芳華的眼睛,有些不好意思,“看到你哭,我也嚇得半死,生怕你不理我了。”

芳華,“那你為什麽還要欺負我?”

程書秀,“因為我喜歡你啊,怕你感受不到我的存在,只好老在你面前刷存在感了。”

好低齡好幼稚。

芳華撅著小嘴,“被你喜歡,可真倒黴。那你為什麽不直接和我說?”

說話就說話,你撅什麽嘴呢,你是不是欠親。

程書秀,“我想要表白的時候,你突然就不理我了,看都不看我一眼,還老罵我。再到後來,電話也換了,家也搬了。”

芳華想起那天她在樓道裏撞見的那一幕,她動了動嘴唇,想說,卻又說不出口。

程書秀挪了挪屁股,坐在她對面,托起她的臉,“告訴我,為什麽?”

芳華嘆了口氣,終於開口,“有一天,我碰見你和慕容麗麗……”

程書秀左思右想,就是想不起來,“怎麽了?是我偷看你內衣顏色的時候被發現了,還是有一天午睡你其實發現我碰你的手了?”

什麽,還有這種事?!

芳華揮起小粉拳,捶打他的肩膀。

“哎呀,好痛,輕點。”話是沒錯,但從他嘴裏說出來就變得特別猥瑣是怎麽回事?

芳華繼續說道,“就是你們抱在一起,被我看見了。”說完她就低下頭來。

程書秀這才想起來,那天,慕容麗麗突然哭著來找他,說自己得了癌癥活不了多久了,最大的願望就是死前能得到他的擁抱。

出於同情,他就抱了那麽一下下,雖然她挺著胸使勁往他身上蹭,但他真的一點雜念都沒有,就抱了那麽一下下,三秒鐘都不到。

沒想到竟然被小芳妹撞見了。

這個世界太奇妙。

至於慕容麗麗為什麽到現在都還活蹦亂跳的,據她說是因為醫生那次是誤診。

程書秀,“當時為什麽不直接問我呢?”

芳華,“我,沒有立場啊。”

一向樂天的程書秀嘆了口氣,“所以,這中間的這七年,我們就錯過了。”

但他很快打起精神來,“所以,我要把這七年丟失的東西全部找回來。”

天真的小芳妹問,“什麽?”

程書秀,“按照一天親一次的話,一年就是三百六十五次,有時是三百六十六次,乘以七,七年是,是多少來?不管了,反正四舍五入就是一個億,記住咯,你欠我一億次親吻。”

芳華扶額,這特麽的是強盜吧!

作者有話要說: 小芳妹:你數學是體育老師教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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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幾章都很甜,其實一直都很甜,啊哈哈哈哈。

所以,我們的口號是:收藏此文,隨手解救苦逼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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