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1章 喇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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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薩。
衛時彥很是認真的觀賞布達拉宮, 敬佩於先人的創造力, 而子嫻, 她跟瞳瞳將拉薩所有好吃的好玩的都給試了,連美酒都沒放過。
看著醉醺醺的瞳瞳,衛時彥被氣著了。“子嫻你給她一個孩子喝酒做什麽?”
“放心, 一點點而已,不會有事的。你要不要也來點, 我給你帶了一瓶青稞酒。”子嫻將一瓶青稞酒放到了衛時彥面前。“我跟你說, 我們今天去的酒館叫瑪吉阿米, 還聽了一個關於這個名字的故事。說,幾百年前,這片土地上有個倉央嘉措的活佛,背叛了教條,愛上了一個叫瑪吉阿米的賣酒女子,寫了很多情詩, 被譽為情聖活佛。”
“他的詩寫得很好。”衛時彥嘗了一口青稞酒, 酒釀得很烈, 有點嗆人, 不過喝進了肚子裏又覺得很暖和,很舒服。
倉央嘉措這位情聖活佛, 衛時彥也聽說過,不過是從詩文方面了解的,情聖活佛的情詩非常出名,寫得非常好。
“是嗎?可惜我不懂這些, 不過,這個故事如果是真的,那麽那個活佛絕對是倒了八輩子血黴。”子嫻笑倚著衛時彥道。
衛時彥不解:“破戒愛上女子本就是他自己的錯誤,怎麽會說是倒了血黴?難得那位叫瑪吉阿米的女子是魔女?”
“不是魔女,如果我沒說錯的話,她應該是佛所化的。”子嫻笑吟吟道:“佛子愛上佛,你不覺得這很倒黴嗎?”
衛時彥楞住。“你怎麽分析出來的?”
“不是分析,是直覺。”子嫻道:“倉央嘉措的情詩一個勁的相思,可他後來都被逐出去了,更不用守戒律了。最重要的是,梵境的那些家夥超無聊,倉央嘉措的存在挺特殊的,身邊必然有佛保護他,免得他尚未完成弘揚佛法的重任就掛了。雖然沒有證據,但我就是覺得倉央嘉措愛上的是佛。畢竟,他是活佛啊,眼光還是有的,普普通通的酒家女,他看得上就怪了。反倒是佛,你瞅瞅瞳瞳,披著人皮那也不是人,佛亦然。不管它扮演得多好再完美,但骨子裏的東西,抹不掉。”
這也是太古神族即便墮入輪回,不管看上去多麽的平凡,但真遇到什麽關鍵時刻,別人都很容易看出他們的異樣來的原因。
一切源於靈魂,軀殼再完美,靈魂卻仍會露出尾巴。孟婆湯神效沒錯,但它只能洗去靈魂中的記憶,無法改變靈魂本身的性格。
前世今生之所以截然不同,不過是因為有了別的經歷,因而發生了改變,哪怕每一世都只有一點,但積少成多,最後不免面目全非。而太古神祇的靈魂,天地鑄就,千錘百煉,
若是將靈魂比作石頭,輪回比作長河的話,那麽,普通的靈魂就是鵝卵石,會很快被水流沖刷的面目全非,而太古神祇的靈魂,那就活生生的金剛石,想沖刷得面目全非,沒個億萬年是別想。
一句話,非人的靈魂更耐磨。
佛的情況特殊,它還記得自己做為佛的記憶,如此,演技再好也無法改變骨子裏透出的一些東西。
雖然腹誹活佛愛上真佛的樂子比活佛被人幹掉更大,但衛時彥有些疑惑:“愛上佛為什麽會很倒黴?”
“自然是因為永遠求而不得啊,他這就跟桓寂看不開愛上古神一樣,作死啊。神佛可都是一個比一個無情的存在,那些古老的神佛更是七情六欲都消磨得差不多了。”
“鳳凰最後還是愛上了桓寂。”
“那也就是桓寂有韌性,連逼婚都給用上了,換了別個,不論是什麽物種,都得壯烈成仁。”
這世上最遙遠的距離不是我愛你,你卻不知,而是,我愛你,你知道,可你卻沒有愛人的能力。
子嫻頗感慨。
衛時彥將子嫻拉入懷裏。“我很幸運,你有感情。”如果子嫻是個沒有七情六欲的,那他也得悲劇。
子嫻摟住衛時彥的脖頸。“你不是幸運,你只是夠傻。”傻得讓兇獸都無語,不管是四千年前堅持信義的伯益,亦或如今的衛時彥。
這世間有幾人敢與兇獸同居一屋檐下?便是子嫻自己都不敢保證自己不會在覺得肚子餓的時候把人給吃了,好吧,不是不敢保證,而是有七成的把握會把人給吃了。
無關恩怨,只是天性如此。
衛時彥......子嫻都不知道該說他什麽,淡定的與自己同居一屋檐下,還發生了關系,而燕好之時,子嫻都記不清自己多少次差點把人吃掉,字面意義上的吃。
衛時彥笑笑,把子嫻抱上了床。
傻嗎?他可不這麽覺得,至少他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不是嗎?
付出了卻沒得到想要的,那才叫傻。
“想好了嗎?”
“你說那個女人是妖,那麽我怎麽相信你能殺死她?”
“我也殺不死她。”
“......你耍我?”
“雖然我沒有能力殺死她,但我有辦法毒死它,你把這枚丹藥給她服下,那麽她的死期便會到來。”
“她怎麽可能吃我給的東西?”
“那就是你的事了,如果你想報仇,想搶回你喜歡的男人的話。”
足足半年,子嫻與衛時彥、瞳瞳,玩遍了整個西域,玩得最嗨的當屬子嫻,西藏的偷獵者不少,而她正好需要吃點好的血食,幹脆見著一個吃一個,一年下來,吃了個肚兒圓。
九州鼎終於給挖出來了,不得不說,特勤處清楚還挺有效率的,那麽深的地底,居然真的挖出來了,要知道中間隔著的可不是土,而是巖層、冰層,一個不慎就雪崩了。
因為很多東西都放在拉薩,得回來收拾,在可可西裏浪得正高興的子嫻只得先回拉薩。
東西自然是衛時彥收拾,子嫻帶著瞳瞳先去享受拉薩美食了,快回去了,也不知道什麽時候能再吃到西藏的美食,自然要在走之前吃個夠,順便買一些特產回去給衛時彥的父母當禮物。
雖然對衛時彥這一世家人的感情和尊敬跟臯陶一家子完全不能比,但再沒感覺,那也是衛時彥這一世身體的家人,演一演又何妨?
人族朝生暮死,她只需要演一段時間而已。
街頭有一個眉目清秀的盲眼喇嘛,擺著個摸骨的小攤,瞅著很有趣,感覺有點不倫不類。
“小姐要摸骨嗎?很便宜的,請我吃一碗羊骨湯就行。”
瞳瞳楞了下。“喇嘛可以吃肉?”
“應該不可以吧。”子嫻道,她對藏傳佛教不熟,但這半年也沒見哪個出家喇嘛吃肉喝酒。“他大概是在家居士吧,在家居士不用守戒律的。”
瞳瞳看了看喇嘛的盲眼,讓老板再上一碗羊骨湯,同時把手伸過去。“你給我摸摸骨吧。”
喇嘛摸了摸瞳瞳的骨頭。“施主太執著了,卻不知,苦海無邊,放下即是岸。”
瞳瞳莫名其妙的看著喇嘛,瞎掰也不帶這麽瞎的。
子嫻終於認真打量起喇嘛,剛才那話用在一個小孩身上,換任何一個正常人都會認為這喇嘛是在胡說八道,毛都沒長齊的小丫頭能有什麽執迷不悟的事?可子嫻清楚瞳瞳那張人皮下的本質是什麽物種。
太古妖神扶桑還真就是個執迷不悟的奇葩。
不,也不能說是奇葩,太古時代的神人基本都這麽個德行。
每一個太古神人都活了很久,大部分幹脆與天同壽,真正意義上的與天同壽。
如此漫長的歲月,就算大洪荒初期,這些太古神人都有著豐富的七情六欲,但當漫長的大洪荒時代結束後......一個比一個無情。
七情六欲早已被時光的巨輪碾成了齏粉,風一吹,什麽都沒剩下。
或許就是因為這樣,這些活下來的古神千萬年難得對什麽東西有點興趣,可一旦對什麽有了興趣,那......一般會維持非常長的時間,如果產生了感情把人給放進了心裏的話......心理承受能力不夠者最好離這些古神遠遠的。
執迷不悟,死不回頭,這些無聊寂寞到了極致的古神能夠完美的詮釋出這些詞的真諦。
如鳳凰,若是大洪荒時代,子嫻是打死都想不出她會有淪為凡人,並且安之若素,很享受的時候,只是因為身邊有那匹狼陪著。
鳳凰什麽時候有享受這種情緒了?大洪荒時代的鳳凰古神,呵呵,脾氣的確很好,可她的脾氣好是因為漫長歲月把所有脾氣都給磨光了,一起磨掉的還有七情六欲。
所以扶桑愛上了金烏,那麽就是真的把那只烏鴉給放進了心裏。
因為放進了心裏,所以拒絕接受對方已經掛了的現實。
執迷不悟!
奈何,喇嘛說得實誠,瞳瞳卻完全聽不懂,往昔愛恨隱匿於神魂的最深處,一碰就疼,但如今的她,根本想不起自己曾經愛過一只烏鴉,盡管那份執迷不悟始終刻在神魂裏。
雖然覺得對方莫名其妙,但瞳瞳並沒有收回羊骨湯。
喇嘛三兩口就把羊骨湯給喝幹凈了,子嫻幹脆讓老板上羊肉火鍋。
“居士不妨一起,這寒冷的天氣裏吃羊肉火鍋最抗寒。”
喇嘛不客氣的坐了下來。“那我也為你摸一回骨吧。”
“謝了,我沒興趣。”
喇嘛道:“那我吃火鍋的話多不好意思啊。”
子嫻無語,還挺有骨氣,便伸出了手。
“施主的骨骼......”喇嘛微微皺眉。“戾氣真重。”其實他更想說的是施主你的骨頭是用絕世兇器做的吧,否則除了戾氣還是戾氣?
“天生的。”
“施主生為異種,如今這般也好,不過近日可能有劫難。”
“無妨,劫難來了我吃掉就是。”子嫻滿不在乎的道。
喇嘛想再說些什麽,但這頭兇獸也不一定是他猜測的那頭,便沒再說什麽。
衛時彥來的時候看到的就是一個吃得滿面吃光的喇嘛在向子嫻告辭。
“大師慢走。”送走了喇嘛,衛時彥驚奇問子嫻:“你居然能跟出家人坐一塊聊天!”真不容易,他可是知道的,子嫻最煩出家人,特別是和尚喇嘛之類,因為他們會念經,念得她心煩。沒奈何,這也是天生的。
佛家講究度化終生,所謂度化就是化去別人心中的負面能量與業力,而子嫻,丫從軀殼到靈魂都是以負面能量原材料打造的。
“他又沒跟我念經。”子嫻道。
簡言之,如果念經了,鍋子裏煮著的就不是羊肉而是人肉了。
衛時彥深刻理解出了子嫻的潛臺詞。
“那他做什麽了?”
“摸骨了,還挺準的。”
衛時彥微怔。“他能為你們兩個摸骨算卦?”開什麽玩笑?這兩位全都不是人,命數根本沒法算。不,瞳瞳的命數還是能算的,但變數一串,因為只能算到屬於人的命數,而瞳瞳,裏子布是人。
“是啊。”
“他是哪位?”尊神。
“不知道,不過他身上的佛光挺晃的,應該是哪個佛陀,不是犯了什麽事到人間歷劫就是正在通過輪回修行。”
衛時彥:“......”佛門除了輪回就沒別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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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時彥很是認真的觀賞布達拉宮, 敬佩於先人的創造力, 而子嫻, 她跟瞳瞳將拉薩所有好吃的好玩的都給試了,連美酒都沒放過。
看著醉醺醺的瞳瞳,衛時彥被氣著了。“子嫻你給她一個孩子喝酒做什麽?”
“放心, 一點點而已,不會有事的。你要不要也來點, 我給你帶了一瓶青稞酒。”子嫻將一瓶青稞酒放到了衛時彥面前。“我跟你說, 我們今天去的酒館叫瑪吉阿米, 還聽了一個關於這個名字的故事。說,幾百年前,這片土地上有個倉央嘉措的活佛,背叛了教條,愛上了一個叫瑪吉阿米的賣酒女子,寫了很多情詩, 被譽為情聖活佛。”
“他的詩寫得很好。”衛時彥嘗了一口青稞酒, 酒釀得很烈, 有點嗆人, 不過喝進了肚子裏又覺得很暖和,很舒服。
倉央嘉措這位情聖活佛, 衛時彥也聽說過,不過是從詩文方面了解的,情聖活佛的情詩非常出名,寫得非常好。
“是嗎?可惜我不懂這些, 不過,這個故事如果是真的,那麽那個活佛絕對是倒了八輩子血黴。”子嫻笑倚著衛時彥道。
衛時彥不解:“破戒愛上女子本就是他自己的錯誤,怎麽會說是倒了血黴?難得那位叫瑪吉阿米的女子是魔女?”
“不是魔女,如果我沒說錯的話,她應該是佛所化的。”子嫻笑吟吟道:“佛子愛上佛,你不覺得這很倒黴嗎?”
衛時彥楞住。“你怎麽分析出來的?”
“不是分析,是直覺。”子嫻道:“倉央嘉措的情詩一個勁的相思,可他後來都被逐出去了,更不用守戒律了。最重要的是,梵境的那些家夥超無聊,倉央嘉措的存在挺特殊的,身邊必然有佛保護他,免得他尚未完成弘揚佛法的重任就掛了。雖然沒有證據,但我就是覺得倉央嘉措愛上的是佛。畢竟,他是活佛啊,眼光還是有的,普普通通的酒家女,他看得上就怪了。反倒是佛,你瞅瞅瞳瞳,披著人皮那也不是人,佛亦然。不管它扮演得多好再完美,但骨子裏的東西,抹不掉。”
這也是太古神族即便墮入輪回,不管看上去多麽的平凡,但真遇到什麽關鍵時刻,別人都很容易看出他們的異樣來的原因。
一切源於靈魂,軀殼再完美,靈魂卻仍會露出尾巴。孟婆湯神效沒錯,但它只能洗去靈魂中的記憶,無法改變靈魂本身的性格。
前世今生之所以截然不同,不過是因為有了別的經歷,因而發生了改變,哪怕每一世都只有一點,但積少成多,最後不免面目全非。而太古神祇的靈魂,天地鑄就,千錘百煉,
若是將靈魂比作石頭,輪回比作長河的話,那麽,普通的靈魂就是鵝卵石,會很快被水流沖刷的面目全非,而太古神祇的靈魂,那就活生生的金剛石,想沖刷得面目全非,沒個億萬年是別想。
一句話,非人的靈魂更耐磨。
佛的情況特殊,它還記得自己做為佛的記憶,如此,演技再好也無法改變骨子裏透出的一些東西。
雖然腹誹活佛愛上真佛的樂子比活佛被人幹掉更大,但衛時彥有些疑惑:“愛上佛為什麽會很倒黴?”
“自然是因為永遠求而不得啊,他這就跟桓寂看不開愛上古神一樣,作死啊。神佛可都是一個比一個無情的存在,那些古老的神佛更是七情六欲都消磨得差不多了。”
“鳳凰最後還是愛上了桓寂。”
“那也就是桓寂有韌性,連逼婚都給用上了,換了別個,不論是什麽物種,都得壯烈成仁。”
這世上最遙遠的距離不是我愛你,你卻不知,而是,我愛你,你知道,可你卻沒有愛人的能力。
子嫻頗感慨。
衛時彥將子嫻拉入懷裏。“我很幸運,你有感情。”如果子嫻是個沒有七情六欲的,那他也得悲劇。
子嫻摟住衛時彥的脖頸。“你不是幸運,你只是夠傻。”傻得讓兇獸都無語,不管是四千年前堅持信義的伯益,亦或如今的衛時彥。
這世間有幾人敢與兇獸同居一屋檐下?便是子嫻自己都不敢保證自己不會在覺得肚子餓的時候把人給吃了,好吧,不是不敢保證,而是有七成的把握會把人給吃了。
無關恩怨,只是天性如此。
衛時彥......子嫻都不知道該說他什麽,淡定的與自己同居一屋檐下,還發生了關系,而燕好之時,子嫻都記不清自己多少次差點把人吃掉,字面意義上的吃。
衛時彥笑笑,把子嫻抱上了床。
傻嗎?他可不這麽覺得,至少他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不是嗎?
付出了卻沒得到想要的,那才叫傻。
“想好了嗎?”
“你說那個女人是妖,那麽我怎麽相信你能殺死她?”
“我也殺不死她。”
“......你耍我?”
“雖然我沒有能力殺死她,但我有辦法毒死它,你把這枚丹藥給她服下,那麽她的死期便會到來。”
“她怎麽可能吃我給的東西?”
“那就是你的事了,如果你想報仇,想搶回你喜歡的男人的話。”
足足半年,子嫻與衛時彥、瞳瞳,玩遍了整個西域,玩得最嗨的當屬子嫻,西藏的偷獵者不少,而她正好需要吃點好的血食,幹脆見著一個吃一個,一年下來,吃了個肚兒圓。
九州鼎終於給挖出來了,不得不說,特勤處清楚還挺有效率的,那麽深的地底,居然真的挖出來了,要知道中間隔著的可不是土,而是巖層、冰層,一個不慎就雪崩了。
因為很多東西都放在拉薩,得回來收拾,在可可西裏浪得正高興的子嫻只得先回拉薩。
東西自然是衛時彥收拾,子嫻帶著瞳瞳先去享受拉薩美食了,快回去了,也不知道什麽時候能再吃到西藏的美食,自然要在走之前吃個夠,順便買一些特產回去給衛時彥的父母當禮物。
雖然對衛時彥這一世家人的感情和尊敬跟臯陶一家子完全不能比,但再沒感覺,那也是衛時彥這一世身體的家人,演一演又何妨?
人族朝生暮死,她只需要演一段時間而已。
街頭有一個眉目清秀的盲眼喇嘛,擺著個摸骨的小攤,瞅著很有趣,感覺有點不倫不類。
“小姐要摸骨嗎?很便宜的,請我吃一碗羊骨湯就行。”
瞳瞳楞了下。“喇嘛可以吃肉?”
“應該不可以吧。”子嫻道,她對藏傳佛教不熟,但這半年也沒見哪個出家喇嘛吃肉喝酒。“他大概是在家居士吧,在家居士不用守戒律的。”
瞳瞳看了看喇嘛的盲眼,讓老板再上一碗羊骨湯,同時把手伸過去。“你給我摸摸骨吧。”
喇嘛摸了摸瞳瞳的骨頭。“施主太執著了,卻不知,苦海無邊,放下即是岸。”
瞳瞳莫名其妙的看著喇嘛,瞎掰也不帶這麽瞎的。
子嫻終於認真打量起喇嘛,剛才那話用在一個小孩身上,換任何一個正常人都會認為這喇嘛是在胡說八道,毛都沒長齊的小丫頭能有什麽執迷不悟的事?可子嫻清楚瞳瞳那張人皮下的本質是什麽物種。
太古妖神扶桑還真就是個執迷不悟的奇葩。
不,也不能說是奇葩,太古時代的神人基本都這麽個德行。
每一個太古神人都活了很久,大部分幹脆與天同壽,真正意義上的與天同壽。
如此漫長的歲月,就算大洪荒初期,這些太古神人都有著豐富的七情六欲,但當漫長的大洪荒時代結束後......一個比一個無情。
七情六欲早已被時光的巨輪碾成了齏粉,風一吹,什麽都沒剩下。
或許就是因為這樣,這些活下來的古神千萬年難得對什麽東西有點興趣,可一旦對什麽有了興趣,那......一般會維持非常長的時間,如果產生了感情把人給放進了心裏的話......心理承受能力不夠者最好離這些古神遠遠的。
執迷不悟,死不回頭,這些無聊寂寞到了極致的古神能夠完美的詮釋出這些詞的真諦。
如鳳凰,若是大洪荒時代,子嫻是打死都想不出她會有淪為凡人,並且安之若素,很享受的時候,只是因為身邊有那匹狼陪著。
鳳凰什麽時候有享受這種情緒了?大洪荒時代的鳳凰古神,呵呵,脾氣的確很好,可她的脾氣好是因為漫長歲月把所有脾氣都給磨光了,一起磨掉的還有七情六欲。
所以扶桑愛上了金烏,那麽就是真的把那只烏鴉給放進了心裏。
因為放進了心裏,所以拒絕接受對方已經掛了的現實。
執迷不悟!
奈何,喇嘛說得實誠,瞳瞳卻完全聽不懂,往昔愛恨隱匿於神魂的最深處,一碰就疼,但如今的她,根本想不起自己曾經愛過一只烏鴉,盡管那份執迷不悟始終刻在神魂裏。
雖然覺得對方莫名其妙,但瞳瞳並沒有收回羊骨湯。
喇嘛三兩口就把羊骨湯給喝幹凈了,子嫻幹脆讓老板上羊肉火鍋。
“居士不妨一起,這寒冷的天氣裏吃羊肉火鍋最抗寒。”
喇嘛不客氣的坐了下來。“那我也為你摸一回骨吧。”
“謝了,我沒興趣。”
喇嘛道:“那我吃火鍋的話多不好意思啊。”
子嫻無語,還挺有骨氣,便伸出了手。
“施主的骨骼......”喇嘛微微皺眉。“戾氣真重。”其實他更想說的是施主你的骨頭是用絕世兇器做的吧,否則除了戾氣還是戾氣?
“天生的。”
“施主生為異種,如今這般也好,不過近日可能有劫難。”
“無妨,劫難來了我吃掉就是。”子嫻滿不在乎的道。
喇嘛想再說些什麽,但這頭兇獸也不一定是他猜測的那頭,便沒再說什麽。
衛時彥來的時候看到的就是一個吃得滿面吃光的喇嘛在向子嫻告辭。
“大師慢走。”送走了喇嘛,衛時彥驚奇問子嫻:“你居然能跟出家人坐一塊聊天!”真不容易,他可是知道的,子嫻最煩出家人,特別是和尚喇嘛之類,因為他們會念經,念得她心煩。沒奈何,這也是天生的。
佛家講究度化終生,所謂度化就是化去別人心中的負面能量與業力,而子嫻,丫從軀殼到靈魂都是以負面能量原材料打造的。
“他又沒跟我念經。”子嫻道。
簡言之,如果念經了,鍋子裏煮著的就不是羊肉而是人肉了。
衛時彥深刻理解出了子嫻的潛臺詞。
“那他做什麽了?”
“摸骨了,還挺準的。”
衛時彥微怔。“他能為你們兩個摸骨算卦?”開什麽玩笑?這兩位全都不是人,命數根本沒法算。不,瞳瞳的命數還是能算的,但變數一串,因為只能算到屬於人的命數,而瞳瞳,裏子布是人。
“是啊。”
“他是哪位?”尊神。
“不知道,不過他身上的佛光挺晃的,應該是哪個佛陀,不是犯了什麽事到人間歷劫就是正在通過輪回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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