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51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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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沒有留下什麽東西,只有一些換洗的衣服而已。她帶走了這些衣服,放在一個袋子裏,準備回去以後把這些衣服都付之一炬,送到天國裏給母親使用。

忽然女詩人說:“白璧,請等一會兒,我還有一樣東西要交給你。”說完,她從她的櫃子裏拿出了一個信封交到了白璧的手裏。

信封沒有拆開過,能夠從外面摸出信封裏面放著的幾張信紙。信封是白色的,但已經泛黃了,還有一股淡淡的黴味,看起來有不少年月了。信封上沒有郵票,也沒有地址,只寫著幾個鋼筆字——吾兒白璧親啟。

那是父親的字,白璧一眼就看了出來,那是已經死了十幾年的父親的筆跡,絕對不會有錯的,父親留下了許許多多的文稿,她早就看熟了,父親寫的鋼筆字,一筆一畫都是那樣特別,不會有人模仿的。這是一封父親寫給女兒的信,但信封上沒有留下寫信人的落款。

女詩人輕聲地說:“白璧,好幾年前,你媽媽就把這封信委托給我保管,她說,當到她去世以後,就把這封信親手交到你的手上。在此之前,不能讓任何人看到這封信,當然也包括你。現在,我原封不動地把信交給你,請你收好。”

白璧明白,這是父親在許多年前就已寫下的信,一直被母親保存著,直到現在才到了自己的手中。她的眼眶裏的液體終於控制不住了,就像那窗外的雨水一樣,一點一滴地濺落到了自己的手背上。她仰起頭抹了抹眼淚,然後硬擠出了一絲笑容對女詩人說:“太麻煩你了,下回有空我還會來看你的。再見。”然後她低下身子給女詩人鞠了個躬。

白璧把手中的信放入了自己的包裏,然後帶著母親留下的衣服離開了這裏。撐著傘走出精神病院的大門,她又回頭望了望這冰涼的雨中的建築,心裏忽然覺得越來越悶,漸漸地有些喘不過氣來的感覺。

五十一

雨一直下。

已經是晚上了,從窗戶向外看去,城市籠罩在煙雨迷蒙的夜色中,就像一個蒙上了面紗的女子。白璧靜靜地坐在家裏,小心翼翼地拆開了父親寫給她的那封信。打開信封的一剎那,她仿佛聞到了什麽氣息,從信封裏緩緩地飄出。那是時間的味道,凝固了十幾年的時間,就像打開一只魔瓶,全都釋放了出來,但魔瓶裏究竟藏著什麽東西?誰都不知道。

這是一封完好無損的信,保存得非常好,幾乎連輕微的褶皺都看不出,可以想見10多年來母親一直珍藏著它。信封裏居然有十幾張紙,整整齊齊地疊放著,而且還按照順序編了號。不過,這些紙張看起來頗不一樣,開頭與結尾的幾張都是正規的信紙,而當中的10來張好像都是筆記本的紙頁。

白璧從開頭的第一張讀了起來,第一頁是這樣寫的——

白璧吾兒:

當你看到這封信的時候,我和你媽媽都已經永遠離開你了。

對不起,我的寶貝,我只能對你說:對不起。

我和你媽媽是經過深思熟慮之後,才決定要把事實的真相告訴你的。但是,請原諒我和你媽媽,我們不願意面對你知道真相以後的表情,所以,只有等到我和你媽媽都離開人世以後,你才能看到這封信,請原諒我們。

我的寶貝,此刻,窗外正下著雨,你已經熟睡了,你現在睡得是如此之深,無法知道爸爸現在內心的痛苦。爸爸看著你的臉,你很美,真的很美,希望你長大以後,能夠幸福而平安。

現在,我面對著這張白紙,真不知道該如何下筆,往事歷歷在目,我卻難以再還原成文字。只能又翻出了當年的日記本,從那些泛黃的紙頁裏,你一定可以知道得更多。所以,我撕下了當年我的幾段日記,夾在這信裏,可以讓你知道我所經歷的一切。

看吧,看下去吧,我的寶貝,如果可能,我將把自己的心放在你面前。當你看著這些當年最原始的記錄,就等於見到了爸爸真實的心。

這是信的第一頁,白璧默默地看著這些父親留下來的字跡,仿佛父親就站在她的面前,向她講述著他的心裏話。現在,時間已經無效了,她覺得父親已經超越了時間,因為父愛無價。翻過這一頁,第二頁就是那種筆記本的紙頁,看上去要比第一頁更舊更古老。第二頁是這樣寫的——

1978年9月15日。

天氣:晴。氣溫:22到19攝氏度。地點:羅布泊。

今天上午,我們考察了一個古代遺址群,這個古代遺址位於一片幹涸的河床邊,河床兩岸有高地,沿高地分部著殘存的房屋遺跡,同時發現數排高大的胡楊木,但已經枯死。在沙中發現少部分的陶器,同時還有被挖掘的跡象,考古隊長指出,當年斯坦因曾在這裏挖掘過,竊走了大量有價值的文物。盡管如此,但剩餘的部分依然很令人吃驚。

我們的午飯是在遺址邊吃的,吃完以後,又返回大本營。但是我們的車子壞了,隊長決定騎駱駝返回大本營。我也在同事的幫助下,騎上了一峰駱駝。我們在荒漠中騎著駱駝旅行著,看上去就像兩千多年前絲綢之路上的販賣絲綢的商隊。

走了不多久,忽然,天色大變,一陣狂風席卷而過,帶著鋪天蓋地的黃沙向我們襲擊過來,這是沙暴,荒漠中最可怕的沙暴讓我們碰上了。我們所有的人都用紗布蒙起了臉,但是沙粒還是不斷地往我們的口鼻裏鉆,沙子幾乎掩蓋了駱駝的蹄子,風讓我幾乎從駝峰間摔了下來。忽然,我胯下的駱駝嘶鳴了起來,它似乎也被這沙暴嚇壞了,這是非常罕見的,駱駝是從不懼怕沙暴的,當駱駝都被沙暴嚇壞的時候可見情況之糟糕。我已經無法控制住它了,也可能是因為我對騎駱駝一無所知,反正駱駝帶著我向另外一個方向狂奔而去。而我的同伴們也一個個自身難保地在風沙中顫抖著,我不敢呼救,一張嘴沙子就會灌進去,我只能聽天由命地任由著駱駝帶我狂奔。我閉起了眼睛,盡量讓自己在劇烈顛簸的駝峰間保持平衡,沙暴仍在繼續,從我耳邊和臉頰上呼嘯而過,我只感到身下的駱駝不停地跑著,而且與大部隊的方向越來越遠,駱駝一旦受到驚嚇飛奔起來的速度不亞於駿馬,這讓我渾身都在顫抖著。不知道過了多久,耳邊的呼嘯聲終於漸漸地平息了下來。駱駝也慢了下來,我睜開眼睛,沙暴已經停了,看著四周的景物,依然是茫茫的荒原,不同的是,現在只剩下了我一個人。荒原、沙暴、和不馴服的駱駝都無法使我感到恐懼,真正令我感到的恐懼的是——孤獨。我孤身一人處於廣闊無邊的荒原中,沒有一個同伴,不知道自己在哪裏,也分辨不清東西南北,這一切都讓我感到絕望。

我茫然地向四周張望,每個方向看上去都一樣,沒有任何區別,我的同伴究竟在哪裏?也許已在幾十公裏之外了。駱駝帶著我在荒原上游蕩著,漫無目的,我發現它其實是在原地打圈,居然連它也迷路了。我身上連水都沒有,只有一丁點的幹糧,包裏只有一只已經成為累贅的照相機。我不知道自己該向哪裏去,我明白,在荒漠中迷路,等於已經宣判了自己死刑。天色已經快黑了,荒漠中的黑夜將無情地吞沒一切,我趁著夕陽還未西下,立刻拿出了日記本,在這本本子裏,記錄下了今天發生的一切,也許幾十年以後,人們路過這裏發現一堆白骨的時候,能夠看懂我的這本日記,知道我是誰,把我的屍骨帶回家鄉。可是,我想活,我不願意死,我的新婚妻子芬,還在上海的家裏等著我回來呢,不,我不能死。可是,誰又來救我呢?

我依然絕望。

第三頁是這樣寫的——

1978年9月16日

天氣:晴。氣溫:不知道,也許比昨天略低。地點:羅布泊。

我還活著。

當我從羅布泊的晨曦中睜開眼睛的時候,發現自己依舊騎在駱駝的背上,駱駝正帶著我緩緩前行。我有些困惑,我在哪裏?我的渾身上下都幾乎已經散了架,而且饑渴難當,只有清晨緩緩升起的荒原紅日灑在我身上,讓我有了些許生氣。

但是,我的駱駝並不是自己在走,而是有人牽著它。我直起了身子,看著那個牽著我的駱駝前進的人,從背影來看,那是一個女子,雖然身段被她那毛皮的衣服裹住了,但那一頭烏黑結辮的長發讓我確信了她的性別。看不清她的臉,只能看到她的手抓著駱駝的韁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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