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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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吃了一頓飯, 韋恩莊園就變得空蕩蕩。
除了偶爾出現的阿福,客廳裏只剩下一只年紀很小的臭弟弟達米安。
不過在海拾茲眼裏, 達米安臭弟弟的程度沒有提姆深。
雖然達米安也很不情願喊他[哥哥], 還總是和提姆吵架,但面對海拾茲的時候,頂嘴程度並不是很強。
海拾茲看了一眼臭弟弟。
今天是周末。
不管是他還是臭弟弟,都不需要在周末上課, 所以今天是難得可以放縱的一天, 他們有很多可以自由安排的時間。
應該做點什麽?
如果是在游戲裏, 系統應該會自動蹦出這樣的提問。
假如現在仍然在操縱游戲裏的話, 海拾茲會有很多針對性的選擇,畢竟是模擬養成部分, 自由活動時間完全可以拿來培養屬性或者增長好感度。
如果是想增長某種屬性, 可以選擇在書房呆上一整天,勉勉強強可以增加[智力]或者[美德]屬性;
如果想增長某人好感度,可以選擇跟著npc一起做點事,比如黏著阿福一起做點心,或者拉著提姆一起做作業,這些都能明顯地增長好感度;
最後,如果這兩個都不想幹, 又想趕緊混過這一天,可以選擇回到房間睡覺, 進入[睡眠狀態], 又或者打開電腦,打上一段時間的小游戲...
標準的rpg養成生活。
但現在, 海拾茲並不是在玩游戲, 而是切實地來到了游戲生活中, 並且需要以對待現實生活的態度,在這裏生活。
他並不眷戀原本的現實生活。
不知道為什麽,玩游戲前的現實生活記憶,在海拾茲腦袋裏像是薄薄的一層紙,上面仿佛寫作文一般記錄著過往生活,但他本人其實並沒有什麽感覺。
正因如此,他對游戲生活更感興趣。
海拾茲對這款游戲付出了很多心血,實實在在地玩了很多年,擁有很多相關的回憶,說是[第二人生]也完全不為過。
盡管囫圇穿越過來,也不清楚多久又會穿越回去。
但海拾茲秉持享樂主義原則...他決定不想那麽多,在哪就好好過哪裏的人生,把這裏當成現實來生活。
想清楚這些,幾乎沒花海拾茲幾分鐘。
少年甩著鴨鴨拖鞋,跑回房間,在超大的衣櫃裏翻來翻去,找到最簡單的白襯衫和黑色下搭,打扮成街道上最普通的男孩的模樣。
...可能有些困難。
這副身體不止面容精致,連身材也優越過了頭,薄腰長腿,正是抽條的少年模樣,每一處筋肉都恰好長在最美的那一點,哪怕穿著簡單得不行,也楞是能把白襯衫穿出高中初戀學長的感覺。
在配上一顰一笑都會顯得很靈動的臉。
對著鏡子瞅了兩眼,海拾茲都感覺...對老婆性別不要卡得太死,如果有這張臉,娶自己也不是問題...等等!
海拾茲狠狠晃了晃頭。
力度太大,晃完頭,整個人眼前暈乎乎的,腦子裏奇怪的想法散得一幹二凈。
這張臉不愧是魅力爆表的大殺器,哪怕是本人,也險些要中招。
他想了想,從衣櫃裏翻出來一頂淺灰色的鴨舌帽,勉強擋了擋臉,把底下的美貌擋了個七七八八,乍一看,像是剛從大學裏出來玩的年輕男大學生,稚嫩感暴露無遺。
但怎麽說,這樣的打扮也比之前遮掩了不少。
海拾茲很滿意。
他把自己藏在倉庫裏頭的防身道具翻出來,小小一只,放到褲兜裏都顯不出形狀。
安全性提升。
海拾茲認為一切萬無一失,他決定就這樣出門。
既然打算好好享受在這個世界的每一天,那麽難得的假期,海拾茲認為自己應該去感受一下當地風情,親身體驗自己呆了幾個年頭的游戲模擬都市。
更何況,他現在是有錢人。
海拾茲很清楚,自己的經濟大爹別的不說,經濟上是絕對半點不拉跨,完全能滿足他快樂人生的經濟基礎。
這可太棒了...現實生活裏,哪裏體會得到有錢人的快樂啊!
海拾茲樂顛顛地帶上卡,背上小背包,大學生的感覺更加濃烈,然而按照教育年齡算,他應該只是個高三生。
在他推開客廳門前,達米安總算憋出來一句話。
“你要去哪?”
海拾茲看了眼自家臭弟弟:“我要出去玩。”
——達米安心裏響起警報聲。
出去玩。
要去哪裏玩。
不會又要偷摸著去找什麽漂亮大姐姐吧。
按理來說,他才不管家裏人的戀愛事跡,畢竟在他看來,這些都處理不好,那是不太可能的。
但海拾茲這家夥,在達米安心裏不太一樣...弱的不太一樣。
畢竟他可是聽說了,這家夥的體術弱得跟沒有一樣,還被路人差點拉走過,長得又很招壞家夥的眼睛,達米安覺得這家夥搞不好會被一些所謂的大姐姐騙走,然後拉走賣掉都是有可能的。
但看海拾茲這傻樂的模樣,恐怕是沒想這麽多的。
...達米安又想起提姆遞過來的眼神。
“我也去,”達米安叫住即將出門的海拾茲,主動跑過來,和他說道,“我要和你一起去。”
海拾茲睜大眼睛,他剛穿上鞋,手還沒從鞋帶上完全離開。
他仔細回想了一下和臭弟弟的交往過程。
在游戲裏,他是有稍微刷一下對方好感度的,比如黏著一起做點事情。
但達米安和提姆的確不一樣。
提姆哪怕不樂意,也會半牽半就地同意下來;但達米安不知道點得是傲嬌還是羞澀屬性,黏得近了,就會像點著了火的煙花,原地亂竄支支吾吾,表情臭臭的。
但說到底,海拾茲覺得他們的關系也沒那麽差。
於是他點點頭,答應了臭弟弟的請求。
反正只是逛街,多一個人少一個人,區別倒也不大。
--
和臭弟弟出門逛街。
但是總覺得,這家夥是出來當提姆和阿福的監控攝像頭,而不是真的有興趣出來逛街。
他們在哥譚市最大的商業街亂逛。
哥譚市雖然在犯罪率和社會秩序方面臭名遠揚,但經濟水平並不見得有多低,甚至因為有著名的韋恩企業,現代化水準比肩隔壁不少知名的城市,比如大都會和紐約。
在白天,犯罪幾率會降低不少。
明亮的日光能照亮每一處陰暗的角落,光芒照耀下,咖啡館、連鎖超市和各種企業建築熠熠生輝,人群穿著輕奢,有說有笑地穿梭在店面之間。
看起來和海拾茲的現實世界,並沒有太大的區別。
海拾茲拉了拉帽子,這頂鴨舌帽的前檐很長,並不只是裝飾性的擺設,為他擋下不少路人好奇的目光。
但他的體型太好,還是惹來不少躍躍欲試的搭訕目光。
...然後被達米安擋住了。
這孩子雖然年紀不大,但其實身體隨布魯斯,再加上時常接受訓練,身體比同齡人要壯上不少,像一頭有力的小牛犢,能把所有不懷好意的眼光擋回去。
甚至及時找到目光投射的來源,狠狠地扭頭瞪過去,讓對方悻悻地走開。
倒是很有兇狠的模樣,這樣看下來,又不像小牛犢,像是只磨光滑利刃的小狼了。
小狼正盯著一個體型有些壯碩的男人,剛把對方瞪得不敢再看,頭頂就多了只耳朵。
還是只灰白的狼耳朵。
達米安:?
搞什麽。
他自覺成熟,沒心思玩過家家,擡手就要把頭頂多出來的發箍拿下去。
但被海拾茲摁了下去,附贈一個高高興興的笑容,像是看見他戴著發箍,就能開心得像是向日葵開花一樣。
明明海拾茲阻止他的手沒用什麽力,連狼耳朵都沒摁下去,但達米安悄悄瞅了他一眼,手上勁一松,居然沒能推開。
頭頂像是多了一雙隱形的大耳朵,剛兇狠地對別人飛機耳,一轉念,又乖乖地耷拉下去。
不過嘴還是要硬起來的。
“哼。”達米安抱臂,表情很不屑的樣子,“我不需要這種東西,只有你自己會玩,不要給我。”
但和他說話的是海拾茲。
相處這些年,他早就很清楚,全家最硬的地方,搞不好是達米安的一張嘴。
於是他佯裝聽不到,樂顛顛地拍拍達米安頭頂的狼耳朵,一扭頭,又鉆進一家裝潢酷炫的店面。
達米安:“...餵!”
他能拿這個傻哥哥怎麽辦,只好氣乎乎地瞪回又一個人的眼神,跟著鉆進這家店裏。
逛來逛去,乍一看,白日的哥譚似乎只是現實世界的現代化加速版,除了科技領域,基本上娛樂領域還是一如既往的模樣。
只除了一處地方。
那就是超級英雄周邊店。
在海拾茲的世界,是沒有這種店面的...他根本沒有聽說過什麽超級英雄。
不過進到游戲裏,看到好多家這種店面,賣得似乎也很火熱,海拾茲認為,搞不好是這個世界的特色背景劇情。
畢竟作為游戲玩家,他的家庭成員就有很特別的興趣愛好,喜歡當暗夜特警,還是自費的那種,以這種特別的方式守護這座城市,也剛好是在夜巡時救下作為實驗體的他。
當時只以為,是主角家庭的特色,
但轉了轉這家店,海拾茲發現,原來別的城市,也有很特殊的城市守護者,就比如這個看起來很昂貴的機甲手辦,似乎是以某個將鋼鐵作為主打的守護者為原型制作。
有哪個男孩不對機甲產生興趣呢。
海拾茲也不例外,他饒有興趣地打量好一會,直到感受到熾熱的目光,才慢悠悠轉過頭,發現是自家臭弟弟盯著他。
臭弟弟有話要說。
“...我覺得吧,”達米安認真地和他說,“還是蝙蝠俠和羅賓要酷一點...你可是哥譚人!”
這話說出來,對達米安而言似乎也不是普通的事情,這臭小孩說完一句話,臉色居然有些發紅。
還有店員湊過來:“是哦,我們還是得支持本土產品,客人,你打算看看羅賓手辦嗎?”
海拾茲暫時沒關註什麽手辦。
他忍不住露出點笑意,伸手捏了捏達米安通紅的臉蛋。
好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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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在海拾茲眼裏, 達米安臭弟弟的程度沒有提姆深。
雖然達米安也很不情願喊他[哥哥], 還總是和提姆吵架,但面對海拾茲的時候,頂嘴程度並不是很強。
海拾茲看了一眼臭弟弟。
今天是周末。
不管是他還是臭弟弟,都不需要在周末上課, 所以今天是難得可以放縱的一天, 他們有很多可以自由安排的時間。
應該做點什麽?
如果是在游戲裏, 系統應該會自動蹦出這樣的提問。
假如現在仍然在操縱游戲裏的話, 海拾茲會有很多針對性的選擇,畢竟是模擬養成部分, 自由活動時間完全可以拿來培養屬性或者增長好感度。
如果是想增長某種屬性, 可以選擇在書房呆上一整天,勉勉強強可以增加[智力]或者[美德]屬性;
如果想增長某人好感度,可以選擇跟著npc一起做點事,比如黏著阿福一起做點心,或者拉著提姆一起做作業,這些都能明顯地增長好感度;
最後,如果這兩個都不想幹, 又想趕緊混過這一天,可以選擇回到房間睡覺, 進入[睡眠狀態], 又或者打開電腦,打上一段時間的小游戲...
標準的rpg養成生活。
但現在, 海拾茲並不是在玩游戲, 而是切實地來到了游戲生活中, 並且需要以對待現實生活的態度,在這裏生活。
他並不眷戀原本的現實生活。
不知道為什麽,玩游戲前的現實生活記憶,在海拾茲腦袋裏像是薄薄的一層紙,上面仿佛寫作文一般記錄著過往生活,但他本人其實並沒有什麽感覺。
正因如此,他對游戲生活更感興趣。
海拾茲對這款游戲付出了很多心血,實實在在地玩了很多年,擁有很多相關的回憶,說是[第二人生]也完全不為過。
盡管囫圇穿越過來,也不清楚多久又會穿越回去。
但海拾茲秉持享樂主義原則...他決定不想那麽多,在哪就好好過哪裏的人生,把這裏當成現實來生活。
想清楚這些,幾乎沒花海拾茲幾分鐘。
少年甩著鴨鴨拖鞋,跑回房間,在超大的衣櫃裏翻來翻去,找到最簡單的白襯衫和黑色下搭,打扮成街道上最普通的男孩的模樣。
...可能有些困難。
這副身體不止面容精致,連身材也優越過了頭,薄腰長腿,正是抽條的少年模樣,每一處筋肉都恰好長在最美的那一點,哪怕穿著簡單得不行,也楞是能把白襯衫穿出高中初戀學長的感覺。
在配上一顰一笑都會顯得很靈動的臉。
對著鏡子瞅了兩眼,海拾茲都感覺...對老婆性別不要卡得太死,如果有這張臉,娶自己也不是問題...等等!
海拾茲狠狠晃了晃頭。
力度太大,晃完頭,整個人眼前暈乎乎的,腦子裏奇怪的想法散得一幹二凈。
這張臉不愧是魅力爆表的大殺器,哪怕是本人,也險些要中招。
他想了想,從衣櫃裏翻出來一頂淺灰色的鴨舌帽,勉強擋了擋臉,把底下的美貌擋了個七七八八,乍一看,像是剛從大學裏出來玩的年輕男大學生,稚嫩感暴露無遺。
但怎麽說,這樣的打扮也比之前遮掩了不少。
海拾茲很滿意。
他把自己藏在倉庫裏頭的防身道具翻出來,小小一只,放到褲兜裏都顯不出形狀。
安全性提升。
海拾茲認為一切萬無一失,他決定就這樣出門。
既然打算好好享受在這個世界的每一天,那麽難得的假期,海拾茲認為自己應該去感受一下當地風情,親身體驗自己呆了幾個年頭的游戲模擬都市。
更何況,他現在是有錢人。
海拾茲很清楚,自己的經濟大爹別的不說,經濟上是絕對半點不拉跨,完全能滿足他快樂人生的經濟基礎。
這可太棒了...現實生活裏,哪裏體會得到有錢人的快樂啊!
海拾茲樂顛顛地帶上卡,背上小背包,大學生的感覺更加濃烈,然而按照教育年齡算,他應該只是個高三生。
在他推開客廳門前,達米安總算憋出來一句話。
“你要去哪?”
海拾茲看了眼自家臭弟弟:“我要出去玩。”
——達米安心裏響起警報聲。
出去玩。
要去哪裏玩。
不會又要偷摸著去找什麽漂亮大姐姐吧。
按理來說,他才不管家裏人的戀愛事跡,畢竟在他看來,這些都處理不好,那是不太可能的。
但海拾茲這家夥,在達米安心裏不太一樣...弱的不太一樣。
畢竟他可是聽說了,這家夥的體術弱得跟沒有一樣,還被路人差點拉走過,長得又很招壞家夥的眼睛,達米安覺得這家夥搞不好會被一些所謂的大姐姐騙走,然後拉走賣掉都是有可能的。
但看海拾茲這傻樂的模樣,恐怕是沒想這麽多的。
...達米安又想起提姆遞過來的眼神。
“我也去,”達米安叫住即將出門的海拾茲,主動跑過來,和他說道,“我要和你一起去。”
海拾茲睜大眼睛,他剛穿上鞋,手還沒從鞋帶上完全離開。
他仔細回想了一下和臭弟弟的交往過程。
在游戲裏,他是有稍微刷一下對方好感度的,比如黏著一起做點事情。
但達米安和提姆的確不一樣。
提姆哪怕不樂意,也會半牽半就地同意下來;但達米安不知道點得是傲嬌還是羞澀屬性,黏得近了,就會像點著了火的煙花,原地亂竄支支吾吾,表情臭臭的。
但說到底,海拾茲覺得他們的關系也沒那麽差。
於是他點點頭,答應了臭弟弟的請求。
反正只是逛街,多一個人少一個人,區別倒也不大。
--
和臭弟弟出門逛街。
但是總覺得,這家夥是出來當提姆和阿福的監控攝像頭,而不是真的有興趣出來逛街。
他們在哥譚市最大的商業街亂逛。
哥譚市雖然在犯罪率和社會秩序方面臭名遠揚,但經濟水平並不見得有多低,甚至因為有著名的韋恩企業,現代化水準比肩隔壁不少知名的城市,比如大都會和紐約。
在白天,犯罪幾率會降低不少。
明亮的日光能照亮每一處陰暗的角落,光芒照耀下,咖啡館、連鎖超市和各種企業建築熠熠生輝,人群穿著輕奢,有說有笑地穿梭在店面之間。
看起來和海拾茲的現實世界,並沒有太大的區別。
海拾茲拉了拉帽子,這頂鴨舌帽的前檐很長,並不只是裝飾性的擺設,為他擋下不少路人好奇的目光。
但他的體型太好,還是惹來不少躍躍欲試的搭訕目光。
...然後被達米安擋住了。
這孩子雖然年紀不大,但其實身體隨布魯斯,再加上時常接受訓練,身體比同齡人要壯上不少,像一頭有力的小牛犢,能把所有不懷好意的眼光擋回去。
甚至及時找到目光投射的來源,狠狠地扭頭瞪過去,讓對方悻悻地走開。
倒是很有兇狠的模樣,這樣看下來,又不像小牛犢,像是只磨光滑利刃的小狼了。
小狼正盯著一個體型有些壯碩的男人,剛把對方瞪得不敢再看,頭頂就多了只耳朵。
還是只灰白的狼耳朵。
達米安:?
搞什麽。
他自覺成熟,沒心思玩過家家,擡手就要把頭頂多出來的發箍拿下去。
但被海拾茲摁了下去,附贈一個高高興興的笑容,像是看見他戴著發箍,就能開心得像是向日葵開花一樣。
明明海拾茲阻止他的手沒用什麽力,連狼耳朵都沒摁下去,但達米安悄悄瞅了他一眼,手上勁一松,居然沒能推開。
頭頂像是多了一雙隱形的大耳朵,剛兇狠地對別人飛機耳,一轉念,又乖乖地耷拉下去。
不過嘴還是要硬起來的。
“哼。”達米安抱臂,表情很不屑的樣子,“我不需要這種東西,只有你自己會玩,不要給我。”
但和他說話的是海拾茲。
相處這些年,他早就很清楚,全家最硬的地方,搞不好是達米安的一張嘴。
於是他佯裝聽不到,樂顛顛地拍拍達米安頭頂的狼耳朵,一扭頭,又鉆進一家裝潢酷炫的店面。
達米安:“...餵!”
他能拿這個傻哥哥怎麽辦,只好氣乎乎地瞪回又一個人的眼神,跟著鉆進這家店裏。
逛來逛去,乍一看,白日的哥譚似乎只是現實世界的現代化加速版,除了科技領域,基本上娛樂領域還是一如既往的模樣。
只除了一處地方。
那就是超級英雄周邊店。
在海拾茲的世界,是沒有這種店面的...他根本沒有聽說過什麽超級英雄。
不過進到游戲裏,看到好多家這種店面,賣得似乎也很火熱,海拾茲認為,搞不好是這個世界的特色背景劇情。
畢竟作為游戲玩家,他的家庭成員就有很特別的興趣愛好,喜歡當暗夜特警,還是自費的那種,以這種特別的方式守護這座城市,也剛好是在夜巡時救下作為實驗體的他。
當時只以為,是主角家庭的特色,
但轉了轉這家店,海拾茲發現,原來別的城市,也有很特殊的城市守護者,就比如這個看起來很昂貴的機甲手辦,似乎是以某個將鋼鐵作為主打的守護者為原型制作。
有哪個男孩不對機甲產生興趣呢。
海拾茲也不例外,他饒有興趣地打量好一會,直到感受到熾熱的目光,才慢悠悠轉過頭,發現是自家臭弟弟盯著他。
臭弟弟有話要說。
“...我覺得吧,”達米安認真地和他說,“還是蝙蝠俠和羅賓要酷一點...你可是哥譚人!”
這話說出來,對達米安而言似乎也不是普通的事情,這臭小孩說完一句話,臉色居然有些發紅。
還有店員湊過來:“是哦,我們還是得支持本土產品,客人,你打算看看羅賓手辦嗎?”
海拾茲暫時沒關註什麽手辦。
他忍不住露出點笑意,伸手捏了捏達米安通紅的臉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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