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54、“最愛”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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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相處,白天相守,晚上纏綿,並沒有什麽動靜,甄朋當他是玩笑。
後來路楠天失蹤了,失蹤的同時,公司裏面接到路楠天的請柬:邀請XXX於20XX年4月20日參加路楠天先生和最愛小姐的婚禮……
地址:中央公園……
頓時炸了。
每個人的請柬都是一個大禮包,畢竟是公司的執行總裁,高收入群體,不能那麽簡單隨意。
問題是,這個世界上有叫“最愛”的人嗎?
是真有其人,還是代稱?
好事者在網上查閱,好像無跡可尋……
最愛——
甄朋知道他玩真的了,她有些懵。
但是沒有指名道姓,該不該自以為是的認為最愛就是自己?
他說來就來,不來的話就自娛自樂,他為什麽不直接寫路楠天先生和甄朋小姐?那樣的話不就逼著甄朋拿一個明確的態度了嗎?
是在給自己時間?不同意的話可以馬上提出來嗎?可是他並沒有說最愛是誰呀,誰會那麽自以為是的對號入座?
這就是路楠天的聰明,讓甄朋想拒絕都沒法說。
甄朋的回擊是:她一定不會去的,因為沒人告訴她那是甄朋的婚禮,而如果他指名道姓寫了甄朋,她就堂而皇之的拒絕,因為她說過,沒有人會嫁給他,沒有!
看著眼前的東西時總是忍不住發呆,聽別人在耳邊發表著各種猜測,各種莫須有的八卦,胡亂的臆想,她總是沈默。
然後把東西收起來,扔在一邊,一連又是幾天。
婚紗出來了,已經展示在了珍愛婚紗館的大廳正中央,路楠天打來電話:“最愛小姐,準備得怎麽樣?那裏面有很多張請柬,有沒有想過要邀請哪些人?”
甄朋一聽楞了神:“請柬?你不是只給了我一份嗎?還有別的?”
路楠天想猛敲她的頭:“這麽久你都沒有拆開看過嗎?這麽心不在焉?”
甄朋咯咯的笑:“是啊,我本來也沒有想過要去參加你的婚禮呀!”
路楠天還是那種態度:“好吧,不管你來不來,婚禮如期舉行,你自己打開盒子看,其它的,我不多說了。”
甄朋一時間想把時間給冰凍住。
然後是漫長的糾結,就是:我有考慮過會嫁給他嗎?
似乎太突然,太急促,容不得別人思考,她之前根本不敢往這方面想!
又過了兩三天,她才拆開那個盒子,確實與別人收到了不一樣:有空白請柬,有新房的鑰匙,有珍愛婚紗館的提貨卡——一塊純金的,外面包了水晶的小銘牌,上面寫了幾個字:最愛,——致最愛的人!
她突然笑了很久:“哈哈哈哈……”
高興,興奮,感動,激動……
可是她卻忍不住哭了。
也許她是愛路楠天的,但是她沒有想過要跟他在一起,她等他厭倦自己,然後再找一處平靜的歸屬,可以棲身,可以棲心。
路兒也越來越大,對她的依賴越來越少,她可以放心的交給他們,然後她就慢慢的遠離了。
可是路楠天突然跟她說他要結婚,甄朋細想:合適嗎?不難堪嗎?不尷尬嗎?
忘了之前的種種?告訴自己,說服自己,自欺欺人的把路楠天當成是一個大度的人,幻想著他永遠不會計較那些事情,永遠不提,永遠不會介意?
可是明明在前不久,他還當著甄朋的面告訴別人她是個婊/子,喜歡玩一夜情,收別人錢,就是一個不折不扣的賣的!
甄朋確實是賣的,陪他睡,收他的禮物,收他的錢,沒有哪一次主動拒絕過!
而且她也確實玩一夜情,不是道聽途說,是路楠天真真實實的經歷過。
所以,不要覺得愛情是有魔力的,興奮的時候,哄你開心的時候,什麽愛你娶你就如一句話那麽簡單平常,哪天熱情退溫,不愛了,或者是沒有那麽喜歡了,你還能保證他不舊事從提?
她想起靳先生,他喜歡沙漠裏荒蕪的倒影,喜歡午夜裏綻放的曇花,可是實質上,太不對等實力太懸殊的一桿秤的兩端永遠不可能平起平坐,永遠有一頭會高高的翹著,所以付得起分手費的像靳先生那樣的人為什麽會過得那麽自在,他就有主動權,永遠在選擇別人。
……
甄朋看著婚紗的時候被它迷得挪不開步,但還是沒有欣喜若狂到馬上想要擁有,看看,確實很不一般,確實很特別,確實出自有錢人之手,奢華,高貴,每一根絲線都珠光閃閃。
她喜歡,喜歡到愛,但是恐怕這些都與甄朋無緣吧!
導購小姐前來接待:“小姐,我們那邊還有很多新款,我帶你去那邊看看吧?”
甄朋說:“不了,我就看看這個。”
因為這個大廳的正中央最核心的位置就擺了這麽一款,一目了然,旁邊的銘牌上就寫了“最愛,——致最愛的人!
導購小姐說:“小姐,您確實有眼光,同時這款婚紗確實太耀眼,所以別人一來就會把它看上,不過說實話,因為價格不菲,真正買得起的人少之又少,而且也買不到,因為這款婚紗是一位先生特意為他的未婚妻設計的,有版權,我們只是替他縫制,不允許再覆制它,所以世上只此一件,別人想要也是沒辦法的!”
甄朋慢慢的轉過頭去,看著導購小姐的表情確實嚴肅認真,並不是像開玩笑似的糊弄人,慢慢的從挎包裏拿出那個小版的,跟那個銘牌一模一樣的寫著“最愛”的小牌子,遞與她:“請問,就是這款最愛嗎?”
小姐接過牌子,不用說,那位有錢的先生所做的任何東西都是那麽的精致特別,純金,外面再包的一層高成色的水晶。
興奮的對著這位最愛小姐:“小姐,你總算來了,我們等了你好久,快試試看吧,我們還有專門的攝影師和化妝師,快這邊請,我帶你去——”
甄朋的臉上卻是沒有什麽表情的,過了好久,她說:“攝影師就不用了,我試一下婚紗吧?”
導購小姐也是十分激動:“好的好的,這邊請吧——”
——
她記得他指著自己的心說:“這裏,一直沒變過。”他用手在她身上度量,然後確定婚紗的大小,長短,還有胸圍,腰和腚……
定制了這麽唯一一件,剛剛好,任何地方都很貼身,很合身,甄朋的身材把衣服撐得飽滿而充隆,衣服的襯托下,甄朋越顯嬌媚,高貴,再配上淡淡的粉裝,她像個潔白無瑕的像是才降臨至人間來的天使,或者是仙女,可惜這些路楠天都看不到,這是他眼中的自己,他所期待的自己。
甄朋把衣服換下,並沒有取走。
導購小姐問:“最愛小姐,我把它給你包起來吧?或者是,你需要的時候我們再幫你穿,再給你上妝?”
甄朋想了想,淡淡一笑:“我再想想,再考慮一下。”
導購小姐以為什麽地方還不夠讓她滿意,還需要改,就點頭:“好的,好的。”
晚上回去,路楠天知道她去試過禮服了,開心的打電話問她:“怎麽樣,我的最愛小姐,對路先生所做的一切你還滿意吧?”
甄朋除了笑還是笑,笑著說道:“滿意,可是她不會嫁給你的。”
“好吧,你就死鴨子嘴硬吧,我還有別的招式,一定讓你大開眼界,一定讓你喜歡得離不開的。”
甄朋想:不外乎就是錢嗎?
“你在哪裏?為什麽這麽久不回來?”
所以路楠天更不相信甄朋會拒絕,他才出來幾天,她就說這麽久,真是一日不見如隔三秋嗎?
“想我嗎?留著以後再說,我不介意把所有的甜言蜜語都留在20號那天,還有對我的想念,也都積攢著,到時候一並給我。”他覺得她一定會深吻他。
甄朋覺得他就是嘴滑,開心,可是還是那句話:“不要太得意了,她真的不會嫁給你的。”
路楠天才不會聽她這麽多,女人沒到手的時候都是口是心非,不嫁不嫁!可是被他壓在身下勾住他脖子的時候是拼了命的往死裏誘/惑,女人愛不愛一個男人用身體說話,語言可以欺騙,而身體的反應最能表達她的意志,最能代表她。
所以路楠天自信:甄朋愛他,一定是愛的!
一天又一天,時間臨近,面對路楠天總是微笑的甄朋深感壓力巨大,路楠天好幾天沒打過電話了,不知道他在忙些什麽。
但是有一點她知道,他肯定籌備了婚禮,請帖送出去了,這不是兒戲。
可是甄朋仍然猶豫,仿徨,矛盾,而顯得不安……
她沒有要請的人,她覺得她應該是不會去的,一定不會去!
可是並沒有讓路楠天停下,她也不知道為什麽。
但是路先生覺得十分沒有面子,兒子的思想太美式,可是這是在內地,結婚這麽大個事情怎麽也得通過家裏的長輩吧?就給了他一張請帖,邀請你參加就完事兒了?
時間倉促,再準備也來不及,就請了關系要好的一些朋友,不多,可是來來去去,草坪上已經集聚了好多人。
周五晚上,下班的時候路過那家婚紗館,在外面站了好久。
然後沖進去,把婚紗提走了。
路楠天幸福到笑,那個說不嫁不嫁的女人非要裝得那麽矜貴,非要在最後一晚才去取她的裝備,故意把路楠天搞得那麽緊張,還以為她真的不嫁,還好他穩住了,沒有失態到當面找甄朋質問。
——
但是第二天的中央公園的草坪婚禮上一直沒有她的影子,也沒有新郎路楠天的影子,主持人壓住嗓門兒,甜言蜜語的哄著大家自行用餐,這裏組成了一個真正的自助餐派對,美食管夠,美酒不缺,可是這些人不知道幹什麽,都是來參加路楠天先生和最愛小姐婚禮的,可是新郎和新娘呢?
從來沒見過這麽稀奇古怪的事,這些人反倒覺得自己被耍了。
愚人節不是4月11號嗎?路總召集大家過了一個路式的愚人節?
午飯過後,慢慢的一些人散去了,一些留下來的人就當這裏是小型的私人paty,聊天,吃東西,喝酒,游戲……
晚上還確實見不到兒子和他的最愛小姐,路先生招呼朋友去區市中心的一家高檔酒店裏用餐,同樣覺得沒面子,也不好解釋,就讓助手去招待他們,自己又折回去,找他的太太了。
還有一個人在草地上,就是霍先生,他確實來內地已有一些時間了,但是路楠天出現在甄朋身邊太頻繁。
夜幕降臨,暮色下燈影迷魅,斜斜的照射著從喧囂的黃昏裏沈降下來的一顆顆細小的塵埃,濕露爬上柔嫩的草尖,大地開始失去溫度。
更晚些,一個穿著婚紗的新娘徒步在草地上。
所謂的中央公園是一處由幾個大型別墅區圍合起來的一塊碧綠的草地,裏面綠樹成蔭,玉灌沈沈,鳥語花香,有山有水,還有人工湖。當然,這裏盡管是公共綠地但是它基本上只專屬於生活在這周圍的富人們使用的,因為不進來的話,別人也不知道這裏還有這麽一塊趣意盎然的風水寶地呀!
甄朋是找了很久才找到這,她大概是知道方向的,可是車子開不進來,再進去只能徒步。
臃腫的婚紗顯得繁瑣,累贅,她把它提起來,因為沒有鞋,她就穿了一雙休閑款的運動小平底,這樣又讓她舒服很多。
她一定想象不到中午在這裏發生過什麽,對比於中午的喧囂和人山人海,深夜時分顯得太過靜謐,蟲兒入眠,鳥兒入林,夜色寒冷,它們失去了飛翔的動力。
只有地上的被踩踏得厲害的青草、男人的腳印、還有密密麻麻的高跟鞋洞留下了蛛絲馬跡,甄朋知道他們來過,婚禮如期舉行,他自娛自樂,讓那麽多人陪著。
她沒有勇氣出來說yes,但是她也害怕說NO,一拒絕了可能就意味著永遠的失去,就不會再有路楠天了吧?他轉而去娶別人,就這麽早早的分開?
她不是期待已久嗎?
可是真要這樣做她又會不舍,如果給她三四千萬的別墅是因為他有錢,他家特別有錢,那麽專門為最愛小姐設計婚紗,世上只此一件,她該如何回報?
那款式那味道是為甄朋而定的,那腰圍那型號,也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穿,所以那是甄朋的東西,她喜歡,她愛,所以並不想要結婚的她取走那件衣服一個人深夜時分來到中央公園的草地上,等著夜深人靜,等到所有的人都消失,一個踏著青草,就這樣,慢慢的回味,慢慢的緬懷,慢慢的想把這幾年來來往往的各種覆雜的心情都丟進這一望無垠的夜色中,丟進這熱鬧非凡的婚禮中,盡管她來遲了,但她想象著人來人往,接踵擦肩的熱鬧場景,想象著,自己就是那場婚禮的主角,她沒有嫁給誰,她先穿上自己的婚紗,不管以後嫁給誰,她先結婚一次。
三十出頭的女人,青春還剩多少?也許再也不會有人給她婚禮,即便是有,也不一定有這麽美麗的婚紗,盡管沒有高跟鞋,草地上的泥塵已經把它弄得不再潔白,但是僅此一次的感動,會讓她永遠銘記。
一個人的婚禮,一群人的婚禮,他被圍在人群中,何嘗又不是一個人。
路楠天中午打過電話:“最愛小姐,真的不來嗎?”
“真的不來。”
他沈默了一會,說:“好吧!”
然後她知道她失去他了,有遺憾,有難過,留著以後慢慢後悔吧!
夜色,確實太黑,看不了幾米遠,所以遠處打來的聚光燈十分的灼傷眼睛,甄朋閉上眼,隔了好久,她才睜眼看。
可是鎂光燈只聚在一處,就是那件潔白的婚紗上,還有那張並沒有化妝,看上去很素,確實十分的清新脫俗的臉上。
當然,眼睛睜不了太大,可是長長的睫毛,輕顰的眉毛,帶著絲絲我見尤憐的秀色,遠處兩個男人盯著她,一個離得近,一個離得遠。
霍先生輕步向前,伸出手腕,一邊望著甄朋,一邊與她並肩。
甄朋有意外,也沒有意外,因為他是路楠天的老師,他當然會邀請他,但是她沒想到的是他還在,還等著甄朋。
她望著霍先生,很是親切,很是熟悉,攙著他的手腕,像以前一樣,有時候一起參加一些私人聚會的時候她就是他的舞伴,她陪伴了他很久,現在他留下來陪伴她。
他問:“為什麽中午沒來?”
甄朋笑,不知道如何解釋,不知道如何回答。
霍先生又說:“不喜歡大庭廣眾的話就這樣也行,他還沒走,我帶你去吧!”
甄朋怔住,停下,她望著這位昔日的老朋友,她記得他有時候眼睛裏是帶了柔情的,也許各有各的難處,各有各的在乎,可是拉著她的手送去給別人,會不會太殘忍?
甄朋笑,笑自己癡人多夢,也許只是自己一個人有這樣的感覺,別人會拿你當什麽呢?
霍先生拍拍她的手背,又拉著向前,並安慰:“如果心裏有什麽想法,可以先說出來,路楠天不是一個薄情之人,以前的就過去吧,想想以後。”
“你們都是年輕人,你們有你們的未來,你只管去,不用擔心路家的強勢,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一支獨大永遠不可能和諧,不要一味的隱忍和沈默,有什麽事務必告訴我,雖然我們分開很久,但一直是最好的朋友,我一直覺得你值得擁有最好的,雖然路楠天也有他的缺點,但是他配得這個好,人無完人,不如我再送你一程,去吧——”
他松開她的手指,把她引向路楠天的位置。甄朋兩眼濕潤,萬分感概,眼淚已經漫過心臟,因此而窒息。
轉過去,路楠天的臉上已是淚流兩行,她耍他,讓他在那麽多人面前出醜,他甚至不敢站出去面對那些形形□□的人,因為沒有甄朋的日子像是暗無天日,他一下子失去了所有的勇氣,一下子,把自己這三十幾年的自信全否定了。
他哭裏帶笑:“我一早出門,因為我的新娘去取了她的婚紗,我帶著另一件信物興致勃勃的往這裏趕,就是想在她來到這裏的時候一定有一個隆重的擁抱,我不一定要等到中午,只要甄朋來,只要甄朋在,我就當完成了這個儀式,可是從清晨,到黃昏,再到夜深人靜……我為什麽還不走?”
他流下一串眼淚,繼續說道:
“我恨我自己,我一直很自信,一直很驕傲,也一直很淺薄,一直很粗俗,我就不該回來,一回來我父親就變心,一回來,我母親就落淚,不是因為我,她不需要忍受那份孤寂,不是因為我,她不需要把自己鎖在家裏。我是一個不祥的人,你這樣選擇是對的,我不怪你,我就是想留下來跟你道別,我不知道你會不會來,我想,已經從清晨來了,守到了日出,守到了日落,那就再等等吧,我想看看最後的月亮,因為我走了以後,就再也不會回來……”
男人已經悲痛得心如刀割,甄朋也痛哭得撕心裂肺,她知道再多的抱歉都不足以填滿他心裏的裂痕,再多的對不起都不能讓他的心裏平息,用眼淚祈求他的原諒,可是又羞於啟齒。
“可是連月亮都沒有,這麽一個小小的要求都無法滿足,我確實再無留念,所以我走了,去美國,我一直想去的,不是因為你,我早就去了。”
甄朋悲戚的哭喊:“別走……”
路楠天強忍著迷漫而出的淚水,無奈的,無望的,他被無情的肆虐著,任心裏的疤一層接一層,任眼裏的淚一波接一波。
他轉身,再也不回頭,從此不再有甄朋,不再有……
甄朋痛哭,淚神附註在她的身上,任其嬌艷,美麗,可是被眼淚浸透著,顯得哀薄,孤楚。
一世的薄涼,盡在這午夜曇花開處。
海市蜃樓!她寧願要那一份遐想,也不要他的絕望,她不忍心這樣,她只是沒來參加他的婚禮,或者是,只是遲來,他就這樣任誰也不顧,任誰也不要嗎?
他們有孩子,還有愛,她不一定要他的婚禮,不一定要他的承諾,可是他若不棄,她又怎麽舍得離開?從來只會是他拋棄甄朋,甄朋怎麽可能會拋棄他,她只是膽小,只是敏感,只是經歷過傷痛害怕再受到傷害,一個女人什麽也不要就這樣跟你,還不是對你最大的付出嗎?還有孩子,他是我們共同的,如果你不要,如果你不喜歡,我也在撫育你的血脈。
你怎麽可以一走了之,哪怕不要我,我也不許你離我太遠,因為我們今生有緣,來世,我們不一定會遇見。
甄朋揮舞著眼淚,任其在黑夜裏侵蝕她的心臟,她要去找路楠天,哪怕黑夜沒有盡頭,她也一定要找到他。
何美儀不敢驚醒了這對沈浸在傷痛之中的人,待甄朋離開,她大聲的哭了出來,一生為兒子,可是你不能把他永遠放在繈褓之中,他脫離他的母體,就這樣被世間的愛恨情仇所撕裂,所摧毀。
他忙碌得像個機器,享受不到這世間的半分閑暇,早知如此,她就不該把他培養得這麽優秀,就讓他做一個傻瓜,做一個坑爹的富二代,本來他那個該死的爹就該被他坑,可是他卻選擇自力更生,連工作,連結婚,連買房,連生孩子,帶孩子,都是他一個人完成的,身為父母,沒有盡到半分責任,還不停的糾結在自己的不甘與失落中,自己有那麽重要嗎?如果夠強大,誰值得你去恨?
悲戚的何美儀順著甄朋的方向在黑暗中摸索,她要找到她的兒子,她此生最愛,無論他去哪裏,她都會無私的陪伴,上一次他離開的時候她就做了一個錯誤的決定,這次她再也不會離開她的兒子,哪怕天涯海角,再也不會離開。
當然還有緊隨其後的路先生,任何時候,發生任何意外的時候陪伴在身旁的只會是自己的家人。
霍無心像父親般送走了自己的女兒,他不該那麽自私,她值得擁有最好的,他還是他的老師,是他們的校友,和朋友。
他還是一個說要與她白頭到老的丈夫,年輕時的誓言就像是塵封在泥裏的烏木,時間久了被埋起來像是銷聲匿跡了,可是他知道它一直埋在那裏,他肯定說過要愛她一生一世的,不然她怎麽會嫁給他,為他生兒育女,操持一生呢?
他走了另外一個方向,盡管很黑,但他知道,那個方向應該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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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路楠天失蹤了,失蹤的同時,公司裏面接到路楠天的請柬:邀請XXX於20XX年4月20日參加路楠天先生和最愛小姐的婚禮……
地址:中央公園……
頓時炸了。
每個人的請柬都是一個大禮包,畢竟是公司的執行總裁,高收入群體,不能那麽簡單隨意。
問題是,這個世界上有叫“最愛”的人嗎?
是真有其人,還是代稱?
好事者在網上查閱,好像無跡可尋……
最愛——
甄朋知道他玩真的了,她有些懵。
但是沒有指名道姓,該不該自以為是的認為最愛就是自己?
他說來就來,不來的話就自娛自樂,他為什麽不直接寫路楠天先生和甄朋小姐?那樣的話不就逼著甄朋拿一個明確的態度了嗎?
是在給自己時間?不同意的話可以馬上提出來嗎?可是他並沒有說最愛是誰呀,誰會那麽自以為是的對號入座?
這就是路楠天的聰明,讓甄朋想拒絕都沒法說。
甄朋的回擊是:她一定不會去的,因為沒人告訴她那是甄朋的婚禮,而如果他指名道姓寫了甄朋,她就堂而皇之的拒絕,因為她說過,沒有人會嫁給他,沒有!
看著眼前的東西時總是忍不住發呆,聽別人在耳邊發表著各種猜測,各種莫須有的八卦,胡亂的臆想,她總是沈默。
然後把東西收起來,扔在一邊,一連又是幾天。
婚紗出來了,已經展示在了珍愛婚紗館的大廳正中央,路楠天打來電話:“最愛小姐,準備得怎麽樣?那裏面有很多張請柬,有沒有想過要邀請哪些人?”
甄朋一聽楞了神:“請柬?你不是只給了我一份嗎?還有別的?”
路楠天想猛敲她的頭:“這麽久你都沒有拆開看過嗎?這麽心不在焉?”
甄朋咯咯的笑:“是啊,我本來也沒有想過要去參加你的婚禮呀!”
路楠天還是那種態度:“好吧,不管你來不來,婚禮如期舉行,你自己打開盒子看,其它的,我不多說了。”
甄朋一時間想把時間給冰凍住。
然後是漫長的糾結,就是:我有考慮過會嫁給他嗎?
似乎太突然,太急促,容不得別人思考,她之前根本不敢往這方面想!
又過了兩三天,她才拆開那個盒子,確實與別人收到了不一樣:有空白請柬,有新房的鑰匙,有珍愛婚紗館的提貨卡——一塊純金的,外面包了水晶的小銘牌,上面寫了幾個字:最愛,——致最愛的人!
她突然笑了很久:“哈哈哈哈……”
高興,興奮,感動,激動……
可是她卻忍不住哭了。
也許她是愛路楠天的,但是她沒有想過要跟他在一起,她等他厭倦自己,然後再找一處平靜的歸屬,可以棲身,可以棲心。
路兒也越來越大,對她的依賴越來越少,她可以放心的交給他們,然後她就慢慢的遠離了。
可是路楠天突然跟她說他要結婚,甄朋細想:合適嗎?不難堪嗎?不尷尬嗎?
忘了之前的種種?告訴自己,說服自己,自欺欺人的把路楠天當成是一個大度的人,幻想著他永遠不會計較那些事情,永遠不提,永遠不會介意?
可是明明在前不久,他還當著甄朋的面告訴別人她是個婊/子,喜歡玩一夜情,收別人錢,就是一個不折不扣的賣的!
甄朋確實是賣的,陪他睡,收他的禮物,收他的錢,沒有哪一次主動拒絕過!
而且她也確實玩一夜情,不是道聽途說,是路楠天真真實實的經歷過。
所以,不要覺得愛情是有魔力的,興奮的時候,哄你開心的時候,什麽愛你娶你就如一句話那麽簡單平常,哪天熱情退溫,不愛了,或者是沒有那麽喜歡了,你還能保證他不舊事從提?
她想起靳先生,他喜歡沙漠裏荒蕪的倒影,喜歡午夜裏綻放的曇花,可是實質上,太不對等實力太懸殊的一桿秤的兩端永遠不可能平起平坐,永遠有一頭會高高的翹著,所以付得起分手費的像靳先生那樣的人為什麽會過得那麽自在,他就有主動權,永遠在選擇別人。
……
甄朋看著婚紗的時候被它迷得挪不開步,但還是沒有欣喜若狂到馬上想要擁有,看看,確實很不一般,確實很特別,確實出自有錢人之手,奢華,高貴,每一根絲線都珠光閃閃。
她喜歡,喜歡到愛,但是恐怕這些都與甄朋無緣吧!
導購小姐前來接待:“小姐,我們那邊還有很多新款,我帶你去那邊看看吧?”
甄朋說:“不了,我就看看這個。”
因為這個大廳的正中央最核心的位置就擺了這麽一款,一目了然,旁邊的銘牌上就寫了“最愛,——致最愛的人!
導購小姐說:“小姐,您確實有眼光,同時這款婚紗確實太耀眼,所以別人一來就會把它看上,不過說實話,因為價格不菲,真正買得起的人少之又少,而且也買不到,因為這款婚紗是一位先生特意為他的未婚妻設計的,有版權,我們只是替他縫制,不允許再覆制它,所以世上只此一件,別人想要也是沒辦法的!”
甄朋慢慢的轉過頭去,看著導購小姐的表情確實嚴肅認真,並不是像開玩笑似的糊弄人,慢慢的從挎包裏拿出那個小版的,跟那個銘牌一模一樣的寫著“最愛”的小牌子,遞與她:“請問,就是這款最愛嗎?”
小姐接過牌子,不用說,那位有錢的先生所做的任何東西都是那麽的精致特別,純金,外面再包的一層高成色的水晶。
興奮的對著這位最愛小姐:“小姐,你總算來了,我們等了你好久,快試試看吧,我們還有專門的攝影師和化妝師,快這邊請,我帶你去——”
甄朋的臉上卻是沒有什麽表情的,過了好久,她說:“攝影師就不用了,我試一下婚紗吧?”
導購小姐也是十分激動:“好的好的,這邊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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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記得他指著自己的心說:“這裏,一直沒變過。”他用手在她身上度量,然後確定婚紗的大小,長短,還有胸圍,腰和腚……
定制了這麽唯一一件,剛剛好,任何地方都很貼身,很合身,甄朋的身材把衣服撐得飽滿而充隆,衣服的襯托下,甄朋越顯嬌媚,高貴,再配上淡淡的粉裝,她像個潔白無瑕的像是才降臨至人間來的天使,或者是仙女,可惜這些路楠天都看不到,這是他眼中的自己,他所期待的自己。
甄朋把衣服換下,並沒有取走。
導購小姐問:“最愛小姐,我把它給你包起來吧?或者是,你需要的時候我們再幫你穿,再給你上妝?”
甄朋想了想,淡淡一笑:“我再想想,再考慮一下。”
導購小姐以為什麽地方還不夠讓她滿意,還需要改,就點頭:“好的,好的。”
晚上回去,路楠天知道她去試過禮服了,開心的打電話問她:“怎麽樣,我的最愛小姐,對路先生所做的一切你還滿意吧?”
甄朋除了笑還是笑,笑著說道:“滿意,可是她不會嫁給你的。”
“好吧,你就死鴨子嘴硬吧,我還有別的招式,一定讓你大開眼界,一定讓你喜歡得離不開的。”
甄朋想:不外乎就是錢嗎?
“你在哪裏?為什麽這麽久不回來?”
所以路楠天更不相信甄朋會拒絕,他才出來幾天,她就說這麽久,真是一日不見如隔三秋嗎?
“想我嗎?留著以後再說,我不介意把所有的甜言蜜語都留在20號那天,還有對我的想念,也都積攢著,到時候一並給我。”他覺得她一定會深吻他。
甄朋覺得他就是嘴滑,開心,可是還是那句話:“不要太得意了,她真的不會嫁給你的。”
路楠天才不會聽她這麽多,女人沒到手的時候都是口是心非,不嫁不嫁!可是被他壓在身下勾住他脖子的時候是拼了命的往死裏誘/惑,女人愛不愛一個男人用身體說話,語言可以欺騙,而身體的反應最能表達她的意志,最能代表她。
所以路楠天自信:甄朋愛他,一定是愛的!
一天又一天,時間臨近,面對路楠天總是微笑的甄朋深感壓力巨大,路楠天好幾天沒打過電話了,不知道他在忙些什麽。
但是有一點她知道,他肯定籌備了婚禮,請帖送出去了,這不是兒戲。
可是甄朋仍然猶豫,仿徨,矛盾,而顯得不安……
她沒有要請的人,她覺得她應該是不會去的,一定不會去!
可是並沒有讓路楠天停下,她也不知道為什麽。
但是路先生覺得十分沒有面子,兒子的思想太美式,可是這是在內地,結婚這麽大個事情怎麽也得通過家裏的長輩吧?就給了他一張請帖,邀請你參加就完事兒了?
時間倉促,再準備也來不及,就請了關系要好的一些朋友,不多,可是來來去去,草坪上已經集聚了好多人。
周五晚上,下班的時候路過那家婚紗館,在外面站了好久。
然後沖進去,把婚紗提走了。
路楠天幸福到笑,那個說不嫁不嫁的女人非要裝得那麽矜貴,非要在最後一晚才去取她的裝備,故意把路楠天搞得那麽緊張,還以為她真的不嫁,還好他穩住了,沒有失態到當面找甄朋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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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第二天的中央公園的草坪婚禮上一直沒有她的影子,也沒有新郎路楠天的影子,主持人壓住嗓門兒,甜言蜜語的哄著大家自行用餐,這裏組成了一個真正的自助餐派對,美食管夠,美酒不缺,可是這些人不知道幹什麽,都是來參加路楠天先生和最愛小姐婚禮的,可是新郎和新娘呢?
從來沒見過這麽稀奇古怪的事,這些人反倒覺得自己被耍了。
愚人節不是4月11號嗎?路總召集大家過了一個路式的愚人節?
午飯過後,慢慢的一些人散去了,一些留下來的人就當這裏是小型的私人paty,聊天,吃東西,喝酒,游戲……
晚上還確實見不到兒子和他的最愛小姐,路先生招呼朋友去區市中心的一家高檔酒店裏用餐,同樣覺得沒面子,也不好解釋,就讓助手去招待他們,自己又折回去,找他的太太了。
還有一個人在草地上,就是霍先生,他確實來內地已有一些時間了,但是路楠天出現在甄朋身邊太頻繁。
夜幕降臨,暮色下燈影迷魅,斜斜的照射著從喧囂的黃昏裏沈降下來的一顆顆細小的塵埃,濕露爬上柔嫩的草尖,大地開始失去溫度。
更晚些,一個穿著婚紗的新娘徒步在草地上。
所謂的中央公園是一處由幾個大型別墅區圍合起來的一塊碧綠的草地,裏面綠樹成蔭,玉灌沈沈,鳥語花香,有山有水,還有人工湖。當然,這裏盡管是公共綠地但是它基本上只專屬於生活在這周圍的富人們使用的,因為不進來的話,別人也不知道這裏還有這麽一塊趣意盎然的風水寶地呀!
甄朋是找了很久才找到這,她大概是知道方向的,可是車子開不進來,再進去只能徒步。
臃腫的婚紗顯得繁瑣,累贅,她把它提起來,因為沒有鞋,她就穿了一雙休閑款的運動小平底,這樣又讓她舒服很多。
她一定想象不到中午在這裏發生過什麽,對比於中午的喧囂和人山人海,深夜時分顯得太過靜謐,蟲兒入眠,鳥兒入林,夜色寒冷,它們失去了飛翔的動力。
只有地上的被踩踏得厲害的青草、男人的腳印、還有密密麻麻的高跟鞋洞留下了蛛絲馬跡,甄朋知道他們來過,婚禮如期舉行,他自娛自樂,讓那麽多人陪著。
她沒有勇氣出來說yes,但是她也害怕說NO,一拒絕了可能就意味著永遠的失去,就不會再有路楠天了吧?他轉而去娶別人,就這麽早早的分開?
她不是期待已久嗎?
可是真要這樣做她又會不舍,如果給她三四千萬的別墅是因為他有錢,他家特別有錢,那麽專門為最愛小姐設計婚紗,世上只此一件,她該如何回報?
那款式那味道是為甄朋而定的,那腰圍那型號,也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穿,所以那是甄朋的東西,她喜歡,她愛,所以並不想要結婚的她取走那件衣服一個人深夜時分來到中央公園的草地上,等著夜深人靜,等到所有的人都消失,一個踏著青草,就這樣,慢慢的回味,慢慢的緬懷,慢慢的想把這幾年來來往往的各種覆雜的心情都丟進這一望無垠的夜色中,丟進這熱鬧非凡的婚禮中,盡管她來遲了,但她想象著人來人往,接踵擦肩的熱鬧場景,想象著,自己就是那場婚禮的主角,她沒有嫁給誰,她先穿上自己的婚紗,不管以後嫁給誰,她先結婚一次。
三十出頭的女人,青春還剩多少?也許再也不會有人給她婚禮,即便是有,也不一定有這麽美麗的婚紗,盡管沒有高跟鞋,草地上的泥塵已經把它弄得不再潔白,但是僅此一次的感動,會讓她永遠銘記。
一個人的婚禮,一群人的婚禮,他被圍在人群中,何嘗又不是一個人。
路楠天中午打過電話:“最愛小姐,真的不來嗎?”
“真的不來。”
他沈默了一會,說:“好吧!”
然後她知道她失去他了,有遺憾,有難過,留著以後慢慢後悔吧!
夜色,確實太黑,看不了幾米遠,所以遠處打來的聚光燈十分的灼傷眼睛,甄朋閉上眼,隔了好久,她才睜眼看。
可是鎂光燈只聚在一處,就是那件潔白的婚紗上,還有那張並沒有化妝,看上去很素,確實十分的清新脫俗的臉上。
當然,眼睛睜不了太大,可是長長的睫毛,輕顰的眉毛,帶著絲絲我見尤憐的秀色,遠處兩個男人盯著她,一個離得近,一個離得遠。
霍先生輕步向前,伸出手腕,一邊望著甄朋,一邊與她並肩。
甄朋有意外,也沒有意外,因為他是路楠天的老師,他當然會邀請他,但是她沒想到的是他還在,還等著甄朋。
她望著霍先生,很是親切,很是熟悉,攙著他的手腕,像以前一樣,有時候一起參加一些私人聚會的時候她就是他的舞伴,她陪伴了他很久,現在他留下來陪伴她。
他問:“為什麽中午沒來?”
甄朋笑,不知道如何解釋,不知道如何回答。
霍先生又說:“不喜歡大庭廣眾的話就這樣也行,他還沒走,我帶你去吧!”
甄朋怔住,停下,她望著這位昔日的老朋友,她記得他有時候眼睛裏是帶了柔情的,也許各有各的難處,各有各的在乎,可是拉著她的手送去給別人,會不會太殘忍?
甄朋笑,笑自己癡人多夢,也許只是自己一個人有這樣的感覺,別人會拿你當什麽呢?
霍先生拍拍她的手背,又拉著向前,並安慰:“如果心裏有什麽想法,可以先說出來,路楠天不是一個薄情之人,以前的就過去吧,想想以後。”
“你們都是年輕人,你們有你們的未來,你只管去,不用擔心路家的強勢,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一支獨大永遠不可能和諧,不要一味的隱忍和沈默,有什麽事務必告訴我,雖然我們分開很久,但一直是最好的朋友,我一直覺得你值得擁有最好的,雖然路楠天也有他的缺點,但是他配得這個好,人無完人,不如我再送你一程,去吧——”
他松開她的手指,把她引向路楠天的位置。甄朋兩眼濕潤,萬分感概,眼淚已經漫過心臟,因此而窒息。
轉過去,路楠天的臉上已是淚流兩行,她耍他,讓他在那麽多人面前出醜,他甚至不敢站出去面對那些形形□□的人,因為沒有甄朋的日子像是暗無天日,他一下子失去了所有的勇氣,一下子,把自己這三十幾年的自信全否定了。
他哭裏帶笑:“我一早出門,因為我的新娘去取了她的婚紗,我帶著另一件信物興致勃勃的往這裏趕,就是想在她來到這裏的時候一定有一個隆重的擁抱,我不一定要等到中午,只要甄朋來,只要甄朋在,我就當完成了這個儀式,可是從清晨,到黃昏,再到夜深人靜……我為什麽還不走?”
他流下一串眼淚,繼續說道:
“我恨我自己,我一直很自信,一直很驕傲,也一直很淺薄,一直很粗俗,我就不該回來,一回來我父親就變心,一回來,我母親就落淚,不是因為我,她不需要忍受那份孤寂,不是因為我,她不需要把自己鎖在家裏。我是一個不祥的人,你這樣選擇是對的,我不怪你,我就是想留下來跟你道別,我不知道你會不會來,我想,已經從清晨來了,守到了日出,守到了日落,那就再等等吧,我想看看最後的月亮,因為我走了以後,就再也不會回來……”
男人已經悲痛得心如刀割,甄朋也痛哭得撕心裂肺,她知道再多的抱歉都不足以填滿他心裏的裂痕,再多的對不起都不能讓他的心裏平息,用眼淚祈求他的原諒,可是又羞於啟齒。
“可是連月亮都沒有,這麽一個小小的要求都無法滿足,我確實再無留念,所以我走了,去美國,我一直想去的,不是因為你,我早就去了。”
甄朋悲戚的哭喊:“別走……”
路楠天強忍著迷漫而出的淚水,無奈的,無望的,他被無情的肆虐著,任心裏的疤一層接一層,任眼裏的淚一波接一波。
他轉身,再也不回頭,從此不再有甄朋,不再有……
甄朋痛哭,淚神附註在她的身上,任其嬌艷,美麗,可是被眼淚浸透著,顯得哀薄,孤楚。
一世的薄涼,盡在這午夜曇花開處。
海市蜃樓!她寧願要那一份遐想,也不要他的絕望,她不忍心這樣,她只是沒來參加他的婚禮,或者是,只是遲來,他就這樣任誰也不顧,任誰也不要嗎?
他們有孩子,還有愛,她不一定要他的婚禮,不一定要他的承諾,可是他若不棄,她又怎麽舍得離開?從來只會是他拋棄甄朋,甄朋怎麽可能會拋棄他,她只是膽小,只是敏感,只是經歷過傷痛害怕再受到傷害,一個女人什麽也不要就這樣跟你,還不是對你最大的付出嗎?還有孩子,他是我們共同的,如果你不要,如果你不喜歡,我也在撫育你的血脈。
你怎麽可以一走了之,哪怕不要我,我也不許你離我太遠,因為我們今生有緣,來世,我們不一定會遇見。
甄朋揮舞著眼淚,任其在黑夜裏侵蝕她的心臟,她要去找路楠天,哪怕黑夜沒有盡頭,她也一定要找到他。
何美儀不敢驚醒了這對沈浸在傷痛之中的人,待甄朋離開,她大聲的哭了出來,一生為兒子,可是你不能把他永遠放在繈褓之中,他脫離他的母體,就這樣被世間的愛恨情仇所撕裂,所摧毀。
他忙碌得像個機器,享受不到這世間的半分閑暇,早知如此,她就不該把他培養得這麽優秀,就讓他做一個傻瓜,做一個坑爹的富二代,本來他那個該死的爹就該被他坑,可是他卻選擇自力更生,連工作,連結婚,連買房,連生孩子,帶孩子,都是他一個人完成的,身為父母,沒有盡到半分責任,還不停的糾結在自己的不甘與失落中,自己有那麽重要嗎?如果夠強大,誰值得你去恨?
悲戚的何美儀順著甄朋的方向在黑暗中摸索,她要找到她的兒子,她此生最愛,無論他去哪裏,她都會無私的陪伴,上一次他離開的時候她就做了一個錯誤的決定,這次她再也不會離開她的兒子,哪怕天涯海角,再也不會離開。
當然還有緊隨其後的路先生,任何時候,發生任何意外的時候陪伴在身旁的只會是自己的家人。
霍無心像父親般送走了自己的女兒,他不該那麽自私,她值得擁有最好的,他還是他的老師,是他們的校友,和朋友。
他還是一個說要與她白頭到老的丈夫,年輕時的誓言就像是塵封在泥裏的烏木,時間久了被埋起來像是銷聲匿跡了,可是他知道它一直埋在那裏,他肯定說過要愛她一生一世的,不然她怎麽會嫁給他,為他生兒育女,操持一生呢?
他走了另外一個方向,盡管很黑,但他知道,那個方向應該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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