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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聰明的人善於運用一切手段創造對自己有利的條件,如同夜間捕食的禿鷲,等到長蛇把兔子吃掉,再去做最後的獵人。

“你覺得你是那只禿鷲?”

“不然呢?”路明遠咧咧嘴,說:“反正我不想當兔子。”

葉希聽他說了和興幫做生意的事情,心中有點疑惑,“你就這麽搶了趙老五的生意,不怕他背後陰你?”

“怕啊。”晃了晃酒杯,路明遠淡聲道:“但是還是要搶。”

“哈,生意上的事情我不懂,幫不了你什麽。不過是你決定的事情,我都會支持,畢竟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你要是真把你當朋友,就應該讓我能一邊喝酒,一邊抽煙。”

“好啊,出門左拐的墻角,要飯的地盤給你留一片。”說完,葉希還特別紳士地做了個“請”的動作。

路明遠輕笑了一聲,順手攔了身旁的方昊,道:“小方啊,你看看你家當家的,這算什麽好朋友,簡直是損友嘛!”

方昊被路明遠弄得渾身不自在,他瞥了一眼葉希,那人的笑容明明如和曦般溫和,卻讓方昊感覺背後發毛。他趕緊掙脫路明遠的手,小跑著到門口裏,笑瞇瞇地對葉希說:“老板,我去買食材。”

漂亮的小青年從懷中逃走,路明遠看了看自己空空如也的臂彎,然後惋惜道:“早知道把小方留在身邊了,這麽好看可愛的孩子。”

“後悔了嗎,路先生?要不要我幫你介紹幾位優秀男士,來這裏喝酒的可是有帥氣多金的大老板呢。”

路明遠白了他一眼。

“好了,人你都支出去了,想和我說什麽?”

聞言,路明遠笑了出來,“還是你了解我啊。實不相瞞,好朋友這次有事情拜托好朋友。”

葉希微笑,“請講。”

“這次生意,我想把興幫搞掉。”

九章明天會把貨送到東四的廠子,到時候我會讓亮子接一半的貨過來。

葉希想了想,問:“是要我把貨送到興幫的地盤嗎?”

“嗯。”路明遠點點頭,但是他心裏還有所顧忌,又說到:“你要是不願意,也沒關系,我再想其他辦法。”

“我好歹在KM也呆了十多年了,不用擔心我的。“葉希笑道。

“……多謝。”

“不客氣。”

他們之間極少有這樣客氣的對話,路明遠看著葉希把酒杯擺好,對方站的筆直,絲毫看不出半點犯罪分子人的氣質——或許是因為他長年穿著西裝馬甲,在這個酒吧呆著。又或許他本就不是這個道上的人,要不是少年時期發生的人間慘劇,以他來說,應該是個乖巧懂事的孩子,成長為一個溫柔體貼的男人。

但是驚喜和變故總是發生在不經意之間。

和興幫還有KM談好生意後,林柏軒開始正式部署行動,這次的行動目標——一舉消滅興幫。

張風覺得他林哥這是要放大招,一下子斷幹凈,不給對方留後路。

不過林隊,你為啥不順帶著把路明遠逮了?多好的機會啊!

“你小子辣條吃多了,腦子進油了?”林柏軒一拍桌子,說:“路明遠他知道咱們倆的身份,你覺得他會乖乖蹲好等著咱們給他上手銬嗎?”

“也是哦……不過他既然知道咱們是警察,為啥還要幫咱們啊?”

“幫咱們?”林柏軒扯了扯嘴角,“他哪是幫咱們啊。”

他是早打好了算盤,想借刀殺人呢。但是,他似乎忘了一個詞,叫一箭雙雕。

敲門聲打斷了他的思緒——周雲樺推門進來,他手上拿著情報小組的文件,都是關於興幫最近動向的。

“其實我有些不明白,你為什麽會放棄KM,而著手打擊興幫?”

對於周雲樺的提問,林柏軒只是笑笑,說:“打不動大鬼,只好先打小鬼咯。”

周雲樺想了一會兒,“話是這麽說,可要是真的把小鬼打死,怕是大鬼會更加戒備,更難打啊。”

“嗯。”林柏軒點點頭,“沒辦法啊,不做點成績,我可是要被扣獎金的。”

“啊?”周雲樺對林柏軒這種輕飄飄的回答有些難以理解。林柏軒卻笑著拍了拍周雲樺的肩膀,說:“周主任,這種實地抓捕工作靠我就可以了,你怎麽也是廳裏來的幹部,最好不要太趟這渾水,就幫我們處理一下情報信息吧。”

明明是客氣關心的語氣,周雲樺卻能聽得出來,這是對方和自己生疏。也罷,本來自己就是插班進來的,看來還需要慢慢和同事們磨合,才能有所信任啊。

嘆了口氣,周雲樺說:“好吧,有事情叫我就成。”

“謝了。”

“別客氣。”

看著周雲樺離開,林柏軒臉上的笑容也消失了。他的心情有些沈重,卻知道這種沈重並不是因為行動的艱難,而是來自心靈的拷問。

他還記得路明遠的底案上寫著,當年打傷同學,應到收到刑罰。

路明遠打傷的人,叫周雲樺。

呵,老天爺可真會開玩笑啊,不知道路明遠知道周雲樺來到特偵組,和自己一起打擊KM,會有什麽表情。當初的槍指著的人,現在又站在自己面前,一定是五味雜陳,不是滋味。以路明遠的性格,連辯解都不會,大概會一槍直接給對方爆頭。為了保護周雲樺,還是暫時不要讓他接觸KM的案件比較好。

當然,林柏軒不想讓周雲樺出現在路明遠面前還有另一個原因——他始終還懷著讓對方改邪歸正的希望。

一個人,一開始選擇做警察,就表明他存有善意和理想。既然你的人生有光,我就帶你找到。

可誰又說得準事情的變故呢?黑的可以說成白的,好的可以說成壞的,道德與法律的規定對人心的約束實在是有限,有些人生來就冷血無情,見著棺材也不會落淚。

古亮開著車,問路明遠現在要去哪裏?

路明遠看了看手表,“還早,去老錢的店吧。”

周圍的景物不停的倒退,路明遠單手撐在耳側。他今天白天剛和九章確定了運貨的時間——今晚十一點,從東南亞走私過來的貨物就會被分批接走。九章留了個心眼,求送貨的車必須是路明遠的,而司機必須是他的人。路明遠心裏好笑,這是多怕他把消息賣給警方或者對頭們,非要拉著他做墊背。

不過這種警匪游戲就是要驚險刺激才符合設定。

下了車,路明遠跟古亮好好交代了一番,古亮點頭,而後便開著車離開了。

趙老五,興幫,都給我等著吧。

轉過身,路明遠便看見錢都來穿著粉紅色的圍裙站在店門口。一中年地中海大叔這身打扮實在是詭異的很,路明遠問:“cosplay?”

錢都來楞了一下,有點害羞,道:“play啥啊,你們這些年輕人說話真沒羞沒騷的,我這是做飯呢!”

“……哦。”

隨錢都來進到店內,路明遠就聞到一陣香味,老錢說這是他老家的特色小吃鹵扒面,得讓路明遠好好嘗嘗。路明遠也不客氣,從外面小賣部買了兩瓶老白幹,拎過來和錢都來支起了桌子。

“好吃嗎?”

“好吃。”路明遠誇到,“老錢你這手藝可真是不錯啊。”

“那是。”錢都來喝了一口酒,他顯然來了興致,得意洋洋地顯擺著,“你錢叔我年輕的時候,可是出了名的居家好男人,光這做飯的手藝,就迷倒不少靚女。”

“真的啊?”

“那可不!”

路明遠佯裝出吃驚的表情,“那老錢,既然你這麽有魅力,咱現在連個暖腳的都沒有呢?”本是想和對方開個玩笑,可沒想到錢都來聽他這麽說,笑容瞬間凝固。

他的表情沈重起來。

這一弄,路明遠就曉得自己說了不該說的話,他借口喝酒,想把這尷尬的氣氛掩蓋,錢都來卻開口道:“我以前也是有老婆孩子的。”

倒酒的動作一滯,路明遠看向錢都來,對方垂下眼眸,似乎是在等他進一步追問。

“……那為什麽現在就你一個人了?”

“嫌我工作不好唄,只得這麽個破地兒,能給他們什麽啊。”錢都來說,“對了,我兒子和你差不多大,不過我可不希望他像你一樣混這行。”

“……”路明遠不知道該如何安慰對方,他對家庭的記憶永遠停留在了二十年前的那場“意外”,這些年來他並未享受過家庭的冷酷,更不要說家庭的溫暖。那些眾叛親離的故事,他能從那些狗血電視劇裏看到。所以一旦這種事情發生在自己眼前,便有些束手無策。

但是雖然他不曾感悟,雖然從他認識老錢開始,他就感覺對方是個膽小愛財的小老頭,但是錢都來卻是對他一直友好——或許是因為他與錢都來的兒子年紀相仿。

人世的冷暖親情,估計是與我無緣了。

“話不能這麽說,你還年輕,有大把的好時光等著你。”錢都來說。

路明遠咧咧嘴,說:“我一在KM混的,能有什麽好時光?”

一拍桌子,錢都來有點恨鐵不成鋼,換平時他肯定不敢這樣和路明遠說話,這回是酒來壯膽。“你這孩子,你就不適合混KM!你說你要模樣有模樣,要能力有能力,咋滴不能找個清清白白的活計,安安穩穩地做個好人!”

“安安穩穩地做個好人?”路明遠有些想笑——他何嘗不想安安穩穩地做個好人。可若是所有人都安於現狀,被溫和無害的表象欺騙,那匿藏在光明之下的黑暗會怎麽樣?

他們會不知不覺地吞噬無辜的人,會把世界撕裂,他們要錢,要權,把善良當愚蠢,視人命如草芥。

我不想成為那樣的人,我也不允許這樣的人存在。

見路明遠不吭聲,錢都來還想勸解。路明遠卻說他是酒喝多了撒酒瘋,趕緊吃兩口面壓壓酒氣。

“不是,我沒喝多……”

這時手機響起,路明遠接了電話,古亮操著一口方言說到:“大哥你可真是料事如神,果然趙老五帶著人過來搶貨了!”

“昂。”端起碗,路明遠走到廚房,他一邊成面,一邊問:“搞完了?”

“搞完了,俺按您說的,趁趙老五搶貨的時候我領著兄弟們順了一輛九章的車把貨拉走了。現在估計趙老五正和九章打得不可開交呢!”

“嗯,記得回家。”

“放心,我現在就送東西去……”古亮剛要說去Eden Hall,卻發現後面似乎有車在跟他。他立刻警覺起來,“大哥,後面好像有人跟著我。”

“是什麽車?”

“一輛大眾捷達。”

“哦。”把鍋蓋蓋上,路明遠低聲說到:“開車去盤區的地下工廠,記住千萬不能被他們追上,到地方把車和貨丟下,你們想辦法脫身。”

“是。”

那邊老錢喊著:“小路,快過來,吃好喝好讓你錢叔給你拔罐!”

“好!”

“報告!目標車輛突然加速,似乎是發現我們了!”

聽到對講機中的聲音,林柏軒下達指令,“繼續追蹤,一定要把目標車輛攔截!”

“是!”

“顧飛羽,你那邊怎麽樣?”

“我們已經把章寧和趙老五的人制服了,請林隊指示。”

“立刻帶人回警局。”

周雲樺看林柏軒從容不迫的表情,不覺心生敬佩。“不愧是精英,辦起事來利索果斷。”

林柏軒笑笑,“多謝誇獎了。”

“不過你怎麽知道趙老五會去搶生意的?”

面對周雲樺的疑問,林柏軒只是說,趙老五野心那麽大,他怎麽可能讓興幫的人沾了便宜——他不想讓周雲樺知道路明遠參與其中。

至少在他搞清楚當年路明遠為何要朝這個人開槍之前,他不會讓周雲樺接觸路明遠。

周雲樺對於他的回答也沒有懷疑,他滿臉笑容,似乎愈發佩服這個被稱為精英的人了。“那我現在去匯總情報結果,寫好分析之後就等著你勝利的消息了。”

想做的事情太多,往往不能專心。人本身就是一個磨盤,塞的東西太多,就難以轉動。

坐在車裏,路明遠看著遠處的煙火,收音機正放著張國榮的《我》。他記得在警校的時候,最喜歡聽的就是這首歌。那時還不像現在電子產品如此發達,他喜歡張國榮,每個月第一個周末的時候就獨自一人去學校附近的影像店買張國榮的磁帶。這天宿舍只有他一個人,他便放著《我》這首歌,跟著小聲哼唱。

“你喜歡張國榮?”

進來的人是他的舍友周雲樺——他們本來住的是三人間,另一個學員因為家庭原因退學了,宿舍就剩下他們兩個。路明遠平時大多的時間都在訓練場,回來之後也是倒頭就睡,周雲樺一到周末就回家,於是他們做了大半年的舍友,也沒怎麽說過話。

突如其來的問候讓路明遠有些茫然,他反應了片刻,才回答到:“是的。”

“哎呀,我也喜歡張國榮,不過我現在更喜歡滄桑一點的聲音,最近在聽羅大佑。”

周雲樺的語氣友善溫和,據說他是個富家子弟,有很好的教養,在警校的人緣也相當好。不過大概也是因為是富家子弟嬌生慣養,平時的考核他並不出色。於是那些關於“周雲樺是靠著錢塞進來”的傳言就越發激烈,都傳到了路明遠這個不與人交往的宅男耳朵裏。路明遠對此倒是沒有多大意見,本來傳言這種東西就是三分真七分假,他已經受夠了關於他父母死因的各種猜測,不想再去關心無關人士的瑣事。

見路明遠不答聲,周雲樺意識到對方似乎對此不敢興趣。於是他尷尬地笑笑,說:“呃,我昨天過生日,所以請假回家了,今天得回來補課。”

“哦。”

似乎氣場不和,怎麽都無法交流下去。周雲樺禮貌地笑笑,也不再和路明遠搭話,轉身去收拾自己的床鋪了。

再怎麽說都是舍友,自己的“冷漠”讓對方陷入尷尬之中可是不好。路明遠想了想,從背包裏拿出來一袋東西,放到周雲樺床旁的凳子上。周雲樺不明所以,“這是?”

“老趙小吃館的麻花。”路明遠說,“生日快樂。”

周雲樺楞了一下,然後笑了出來。他開心地說著謝謝,然後也從自己的包裏拿出來一件東西——那是一個盒子,裏面是一小塊生日蛋糕。

“這是回禮。”周雲樺說。

路明遠有些怔住,甚至有一點點受寵若驚。他忘了自己當初是如何接過那塊蛋糕,笑了沒有,是否說了謝謝。

他只記住了口中的巧克力味和奶油融化的觸感,以及心中一點點暖流。

那之後他們的關系似乎親近了一點,但是也止於見面打招呼這樣。牽掛太多就會成為累贅,自己的前路不知何方,沒必要讓太多人涉入其中。所以舉起槍對著周雲樺的時候,路明遠想,這樣也好。

一槍斷個幹凈,以後的路,我就可以毫無顧忌地走下去。

對世界說 甚麽是光明和磊落

我就是我 是顏色不一樣的煙火

天空海闊 要做最堅強的泡沫

我喜歡我 讓薔薇開出一種結果

孤獨的沙漠裏 一樣盛放的□□裸

【這首張國榮的《我》是名為雲中之巔的網友為他的好朋友點的歌,他說回憶學生時代,最美好的記憶就是兩人……】

手機再次響起,路明遠看了一下號碼,然後按下接聽鍵,“餵亮子,怎麽樣了?”

“大哥,我繞了好幾個圈子,甩了那些條子一段距離,然後把車停到了盤區的地下工廠,順帶開了幾聲槍。現在他們興幫的人以為警察要和他們火拼,已經過去準備幹架了。”

“兄弟們呢?”

“兄弟們毫發未傷,現在都跟著俺呢。”

“嗯,你做的很好。”路明遠說,“現在回Eden Hall吧,大哥請你們喝酒。”

“好嘞!”

一切結束,路明遠發動車子。深夜裏路上的行人和車輛寥寥無幾,只有路燈投下樹的影子,滑過他的車窗。收音機裏已經開始播放另一首女聲歌曲,路明遠按了關閉按鈕。一瞬間塵世變得寂靜如許,他的心卻難以平靜。

我到底是什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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