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二十四章二次元悖論Ⅹ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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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警輕輕推開大門,法庭迎來了一位記者,林全徒,站在焦點位置被詢問對於他來說是件新鮮事,以往都是他采訪別人。

林全徒今年52歲,喪偶,主要靠扒明星醜聞為生,他發言前糾正了兩次眼鏡,用上唇包住他的齲齒,手時不時捂住褲襠。

“好醜啊,那男的。”“是啊,你不覺得他還有點猥瑣?”旁聽席一個女孩在和她朋友小聲討論。

林全徒說:“我擔任漫展攝影師,所以殺人案發生那晚我也在同一層樓,房號622,在作者周唱的隔壁,但我與周唱,岡月,馮甘都不熟,招呼都沒打過。”

“打住,可以了。”陳律師說。

審判長點了點頭,問:“辯方申請你作為證人到庭,請你如實告知案發當晚,你所見到的情況。”

林全徒說:“那晚上我看書一直到深夜。我很倒黴,公司給我分配到無窗房,裏面太悶,想起雙號房走道盡頭有窗,與單號房那邊一樣,於是我拿了一瓶酒出去窗旁抽煙,時不時嘗兩口酒。

到了淩晨3點,我回去打開自己的房門,關門一刻,察覺到有人從單號房往雙號房這邊走,我朝門縫瞄了一眼,發現那個人是岡月,她推著一輛送餐車,我馬上拍下了。”

審判長問:“證人,為何你選擇在那時候拍照?”

陳律師立即拿出照片,展示給審判長看。總共有四張照片,只有一張拍到全身照,只是岡月低著頭,無法完全見到她的眼睛。其它三張都給岡月的乳溝做了特寫,只拍到鎖骨。

人們馬上明白了,那時候證人林全徒正在偷拍岡月,旁聽席的女性表露一副厭惡的神情,幾個婦女討論著林全徒到底有多惡心。

卓諾典取電子版上拍照信息與錄像的時間對比,由地毯上的花紋判斷出,在同一時間點,岡月的位置與照片上的位置一樣。

“這幾張照片是不是真的?”司馬舟信問。

卓諾典點了點頭:“乳溝上殘留的沐浴露形狀都與屍體上的一模一樣。”

“我們一開始就錯了,馮甘不是兇手。”司馬舟信說。

卓諾典詭異地笑著,指著乳溝上的沐浴露,說:“我終於明白了,錄像是真的,照片真的,岡月也是真的。”

“什麽才是假的?”司馬舟信問。

“只有我們的眼睛是假的,”卓諾典說,“馮甘就是殺害周唱,岡月,易豐思的兇手。”

“相信大家都明白了我方證人的意圖,先不討論這種行為。重要的是被告人的確是無辜的。”陳律師說。

審判長點了點頭,說:“看來都已經完全搞清楚了事實。”

馮甘聽完後,得意地向後伸了懶腰,打了個哈欠,而陳律師終於松了一口氣。

不料,卓諾典舉手站了起來,以恭敬的姿態,態度謙卑地說:“尊敬的審判長,我方需要提交新證據,有一件物證尚未弄清楚。我方堅信,新的證據會對您的判斷起較為重要的影響作用,可否請您延期審理呢?”

審判長問:“你所指的物證是指什麽?”

卓諾典回答:“在岡月房間發現的另一件帶血的浴袍,請問辯護人能解釋清楚麽?”

審判長看了一次陳律師,陳律師沒有說話。

審判長與左右兩邊審判員小聲溝通,然後正身,說:“我庭認為此案事實已確鑿,但鑒於法庭應本著以事實為依據的重要原則,因此,我庭認為如果案子存在未查清的事實證據等,理應查清。考慮到時間成本的問題,最多只能允許延期2天。”

雖然只有兩天,諾典終於松下一口氣,待旁聽席散去後,對面那位陳律師走來,卓諾典露出微笑,說:“陳律師,為什麽不早些把無罪之證提出?”

陳律師回答:“我們小看你了,準確來說是馮甘小看你了,因為本案根本沒有證明任何人是兇手的直接證據,他以為隨便編一個理由就可以解釋兇器的去向,然後我作無罪辯護。”

“那我提出延期審理你沒有提出反對意見?”

陳律師拍了拍懷裏的案卷,說:“2天時間你能改變什麽。”

卓諾典裂嘴一笑,說:“你知不知道,馮甘害死了三條人命。”

陳律師尷尬地笑了:“我為很多人刑辯,現實就是大多數人是有罪的,他們需要律師。”

“那律師需要什麽?”卓諾典疊好案卷送進公文包,輕聲說,“金錢固然重要,職業道德比金錢更重要,你該成為一個法律的忠仆,而不是金錢的奴隸。”

陳律師望著審判長的位置,背對著說:“你還是回去反省一下吧,法庭不允許奇跡存在。”

卓諾典沒有理會,直接從陳律師身邊路過,打開大門離開的那一刻,他對司馬舟信說:“創造奇跡的人都很相信奇跡存在。”

諾典走出人民法院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岡敏家,詢問岡敏是否留有岡月以往所有花粉過敏的醫院診斷報告。

岡月體表接觸花粉發生過敏性休克的次數共有五次,岡敏都留有醫院診斷報告以及患病時所拍照的相片。

很慶幸,卓諾典需要的數據資料,病歷上都有記載,例如酒店內沐浴露的花粉濃度以及成分,其中,沐浴露花粉成分與岡月以前使用過的沐浴露成份相同,且兩者品牌相同,前者濃度比後者大。

他們不辭勞苦拜訪發生過敏時治療岡月的孫醫生,孫醫生表示她必須先請示上級醫政人員,拜訪的這天,卓諾典和司馬舟信午飯也沒吃,到了該吃晚飯的時間才等到答覆。

上級醫政人員同意在病歷上蓋章,病歷最終形成了符合證據形式要件。得到上級醫政人員的允許,孫醫生答應了上庭作證。

除此以外,卓諾典提出了對鋼絲進行鑒定的請求,也提出了對沐浴露花粉濃度鑒定的請求。

兩天很快過去了。

馮甘從法警帶來一刻開始,面容一直裂開陰森的笑,兩天時間的等待,那些人在原來的位置沈默許久,一種壓抑的氣氛漸漸侵入,直到法槌重擊,庭審開始了。

卓諾典摸著那枚深藍色的律師徽章,站了起來:“在展出新證據之前,我請問被告人馮甘,為什麽銀色餐刀從你手裏不翼而飛,來到岡月手中?”

此刻,馮甘忍不住竟發出陰冷的笑聲,這種笑聲審判長聽著心裏都癢得不自在。

“被告人,請你註意一下你的舉止!”審判長終於忍不住了。

馮甘說:“我千真萬確記得,我去拿牛排時,岡月已經把送餐車推走了,餐刀自然而然就去到了岡月手中,這樣一來,審理可以直接結束了吧?”

審判長重擊法槌,“呵呵”笑了兩聲,說:“被告人馮甘,你到底是真的記起來了還是胡說八道!你已經在這個地方改口三次了。”

“尊敬的審判長請您息怒,這次我真的記起來了,”馮甘笑的很假,“前兩天,我的律師之所以請求休庭就是為了讓我記起牛排的事,以作無罪辯護,這一次我記得千真萬確。”

審判長敲擊法槌:“你詳細陳述一下!”

馮甘看了一眼卓諾典和司馬舟信,笑了笑,面對審判長,說:“我問岡月為什麽拿走我預定好的牛排,她告訴我牛排已經放在她房間,待會拿給我。當時她手裏推著一輛送餐車,送餐車上面載運了棉制娃娃葵葵。

我又問她這是去哪,她大聲笑了,告訴我周唱對葵葵做手腳,她要去會一會周唱。我覺得這是私人恩怨,也沒有去管,後來我都不好意思去問她要牛排了。”

“謝謝你的坦誠,”卓諾典詭異地笑著說,“請尊敬的審判長以及辯方觀看屏幕。”

屏幕放映的正是來自城中心酒店6樓的直播,以及酒店走道上的實時錄像。

一個女人穿著浴袍,雖然沒岡月穿得那麽性感,但她擁有著與岡月一樣的高度,手握一輛送餐車。她戴著耳機,轉過頭來向在席所有人打了個招呼,卓諾典告訴她可以開始了。

之後,女人徑直地從單號房一側進入酒店攝像頭範圍,然後去到雙號房一側,最後女人沒有動了。

陳律師帶著諷笑,說:“訴訟代理人千辛萬苦來法庭直播,到底想要幹什麽呢?我真看不明白。”

卓諾典詭異地笑著說:“那我問在座一個問題,屏幕上的女子從單號房去到雙號房,是人在推車,還是車在拉人?”

“當然是人在推車。”陳律師和旁聽席異口同聲。

“是嗎?”卓諾典笑著反問,他把624房門把手照片以及一份鑒定報告展示出來,說:“根據《現場勘察報告》,送餐車下層有一捆鋼絲。這份鑒定報告證明,這捆鋼絲斷裂處與系在624房間門把手的鋼絲斷裂處相吻合。”

卓諾典說完時,那輛送餐車下方鉆出了一個男子,他把女人的浴袍解開,幾乎在席的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這個女子只有一雙手,雙腳已高位截肢。

“證據告訴我們,可能是車在拉人,”卓諾典說,“岡月1.45米,在錄像中只能看到她的浴袍拖地,在錄像中也不能看見鋼絲。支撐她身體的正是從案發現場搜出的葵葵的伸縮鐵骨架,以及葵葵的滑輪鞋。

也即是說,我們看到錄像中的岡月,她已經死了!”

陳律師站起來,吼著說:“你這是主觀臆測,岡月當時還活生生!”

審判長重擊法槌,說:“請訴訟代理人出示支撐如此推斷的證據。”

卓諾典展示出人民醫院診斷報告,並且說:“請您允許我方證人孫醫生上庭作證。”

孫醫生現任人民醫院皮膚科醫生,從業經驗有20年之久,年齡49歲,她帶著一雙淺度老花眼鏡。

孫醫生說:“岡月是我印象較深的一名患者,過敏性休克是一種罕見的過敏反應疾病,作為醫生,我曾經因她的病情與其它同事臨時創立了一個研究治療小組。

岡月總共來了5次,由於她來的第一次我治愈了她,她的家屬每次都點名指我來治療。

都是因皮膚接觸含花粉產品或直接接觸花粉發生過敏性休克,每一次都是同樣癥狀————全身皮膚起丘疹,瘙癢,喉頭水腫,出汗,差點危及生命。”

“請您參照病歷,具體把每次發生情況都講清楚。”卓諾典說。

孫醫生說:“我都記得,第一次發生在她大約7歲的時候,第二次在10歲,第三次在16歲,第四次在18歲,最後一次在前兩個月左右。

第一次,家屬買了含花粉的沐浴露,岡月塗在手背,就只塗了一點,她全身皮膚起了丘疹,瘙癢,喉頭水腫,出汗。

第二次也是無意中接觸了花粉沐浴露,接觸位置是最靠近心臟的表層皮膚。

第三次則是呼吸道吸入一定量花粉。

第四次與第三次一樣,最後一次是接觸了含花粉的護膚品,接觸位置在頸處。”

陳律師開始質證:“孫醫生,如果過敏體質的人長時間不接觸抗原,病人體內能引發過敏反應的物質會不會自行減少至消失?”

“當然會,”孫醫生肯定地回答,“不過,在這個案例中,10歲到16歲隔了6年之久還會引發過敏,過敏物質依然存在,並且,病人上次發生過敏反應的時間只是前兩個月,體內引發過敏的抗體等物質不可能短期內消失。”

“那你記得岡月每次接觸多少量的抗原才發生過敏性休克?”

孫醫生回答:“病歷上有確切記載,患者接觸抗原量很少,哪怕是塗上一點花粉型沐浴露都會發生過敏性休克。”

陳律師追問:“很少是多少?”

卓諾典拿出了從城中心酒店收集的一瓶花粉沐浴露,同時展現出一份對酒店沐浴露花粉濃度鑒定表,說:“包裝上標記了花粉濃度,鑒定表在包裝上花粉濃度誤差值之內,岡月以前接觸過的花粉沐浴露品牌,花粉濃度,用量以及花粉成份,病歷上也有寫,請辯護人查看病歷。”

陳律師發現引起岡月過敏性休克的兩種沐浴露是同一品牌的沐浴露,花粉成份相同,但對比兩者濃度,城中心酒店沐浴露的花粉濃度比以往接觸的花粉濃度高很多,並且岡月沾的量也多一點。

卓諾典拿出了岡月浴室照片,紅玫瑰花瓣染紅了浴缸,說:“由屍檢報告可知,岡月沐浴時用了花粉型沐浴露,也用玫瑰花瓣,皮膚卻沒有異樣,而孫醫生的診斷報告是她接觸抗原身體就會發生過敏反應。”

審判長說:“訴訟代理人,我大概明白你的想法,可是你怎麽知道,岡月在推送餐車時已經接觸了抗原?”

卓諾典指著林全徒拍攝的照片對岡月胸部的特寫,同時把岡月第二次發生過敏性休克的照片展示出來,說:“第二次發生過敏接觸抗原的位置與這次位置相同,同一位置有花粉型沐浴露,面積約9cm平方足以引起過敏性休克,而這一次卻沒有發生過敏反應,因為死人不會出現過敏反應!”

陳律師立即提出反對:“你怎麽知道死人不會發生過敏反應,我方請求訴訟代理不要太過於主觀。”

卓諾典面對審判長,說:“請允許我傳證人,法醫,段傅。”

段傅穿著白色而端正的衣服和深色褲,只有商標沒有任何圖案,如同他的工作桌面一樣簡潔明了。

除了必要詢問以外,審判長還特別說了句:“證人段傅,請你以實事求是的態度,說明人死後身體是否還能發生過敏反應,務必也把理由也簡潔說清楚。”

段傅面對審判長,說:“人死後短時間內細胞活性雖然存在,但由於失血缺氧等各種因素,細胞都是在自行性消亡,不可能大量釋放無用的細胞介質。

被害人曾經發生過5次過敏性休克,過敏性休克是全身性過敏性反應,是一種大規模免疫變化,本身需要一定的生理基礎。

就本案而言,死者身上只有一傷且是致命傷,中致命傷後失血休克,死亡,細胞缺氧,所以沒有生理基礎,細胞不可能釋放過度的介質使身體發生過敏反應。”

審判長說:“這麽說,如果被害人中致命傷發生在身體接觸抗原之前,那麽身體就不可能發生過敏反應了。”

卓諾典點了點頭說:“尊敬的審判長,我這裏還有一份證據需要說明,根據《屍體檢驗報告》記錄,岡月曾經在浴室用花粉沐浴露洗澡但過敏反應沒有發生,被洗完後她又被穿上了房間的另一件浴袍,當然,身上的血已經洗幹凈了。”

緊接著,司馬舟信翻開案卷把從案發現場搜來的另一件浴袍鑒定結果展現出,說:“另一件浴袍只有衣領處找到被害人的血跡,這個位置接近致命傷位置,是證明岡月死後曾被人換掉血浴袍的證據,也是支撐錄像中受害者已身故結論的證據。”

陳律師咬緊牙關提出反對:“岡月的全身照上,並沒有看見傷口。”

卓諾典笑了笑說:“請辯護人看看錄像,岡月一直低頭不動,再看看《屍體檢驗報告》頸上致命傷的位置。”

陳律師看過後沈默不語。卓諾典說:“一直低頭,傷口不可能被拍到,反而正因為低頭,致命傷位置的血沾到了第二件浴袍上。

理所當然,死人不可能寫短信,也不能殺人,更不能殺人後把兇器帶回自己的房間。”

卓諾典和司馬舟信發言完畢,法庭內泛湧一陣噪音。

等法槌敲出休止符時,卓諾典正對馮甘,以斥罵一樣的語氣吼出:“被告人,你千真萬確記得,你當時在與死人對話!”

馮甘低著頭,沒有人看見他的臉,嘴裏喃喃地說:“我……我……”

“你捏造了與岡月對話的證言,具備殺害岡月的動機,兇器也是你以周唱房間號的名義預定的,且刻意將小費放在岡月門口。”

卓諾典使627房門把手的照片傳到大屏幕上,繼續說:“你用鋼絲捆在正對走道的624和627房的門把手近轉軸位置,躲在送餐車白布之下,拉收鋼絲使屍體連帶送餐車一起來回移動。

送餐車下層找到的鋼絲上檢驗出你的血跡。綜上所有證據,認罪吧。”

馮甘陰險的笑容最終化成自嘲,回蕩在法庭各處,說:“沒想到,我竟然栽在你手上。是啊,我殺了岡月。”

他仰望蒼白的天花板,想起他在玄關處用餐刀割斷岡月的咽喉,然後把她的頭部壓在地上放血。

岡月失去意識之後,他洗幹凈屍體,用葵葵的骨架和滑輪鞋固定屍體,找出一早放在地毯上的鋼絲,緩緩地收緊。

待殺害周唱之後,他把地上半凝幹的血抹在岡月身上。

恍眼之間,他又見到了馮甜甜的笑容,以及他們的爸爸媽媽,即使蒼白的天花板擁有著一絲如同天堂的光線,但他怎麽夠也夠不到。

謹慎起見,法庭派人鑒定葵葵的鐵支架。

結果是鐵伸縮支架縫隙裏殘留著岡月的表皮細胞,終於,法庭敲下了審判的法槌。

一個月以後,域山律師務所迎來了好幾臺健身器材,馬擇飛做了幾百個俯臥撐,喊了很多遍:“卓大律師求求您放過我吧,我不是故意說謊的!”

卓諾典說:“早就知道你說謊了,馮甘是《兇場推演》的作者,而非漫畫作者。”

一個月過去了,他還留著馮甜甜遺書的照片,放在桌面上:“‘失望’到底意味著什麽?”

“失望,如果用在較親密的兩人之間,之前一人對另一人的相處狀況有很期待的未來發展,才會用上失望一詞。這個人的用心是真的。”

尹詩又不知什麽時候從卓諾典身後出現。

卓諾典站起來對馬擇飛說:“去休息吧,沒事多鍛煉。”

“記得一個月前岡月的案子當庭解決了,各大媒體新聞頭條都被你占了。”尹詩又說。

“那些我都習慣了,”卓諾典說,“正因為岡月一案,我喜歡上蘇軾的一首詩,只有從多個角度看待事物,才能見到廬山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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