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二章 鄭國營救路線圖 (1)

關燈
【1.新任廷尉】

且說嬴政廢除逐客令,外客們得以重返鹹陽,繼續他們原來的工作和生活,轟動國際的逐客事件就此告一段落。李斯以一人之力挽救了整個外客集團的命運,很自然地,他也由此成為外客集團的旗幟人物和精神領袖。

李斯榮升廷尉,新官上任之後的第一件事,便是要救出鄭國。按理說,李斯在和宗室的鬥爭中已經取得了輝煌的勝利,犯不著再為了救一個鄭國,甘冒和宗室鬧翻的風險。可李斯並不是盲目謹慎的人,他還是執意要搭救鄭國。倘若能成功救出鄭國,不僅徹底煞了宗室威風,長了自己志氣,同時也報答了鄭國多年前的恩情。當然,最重要的是,李斯清楚鄭國的價值,救出鄭國符合秦國的利益,也符合嬴政的利益。從長遠來看,嬴政終將會對他此時冒險拯救鄭國的行為心懷感激。因此,盡管救出鄭國的機會很小,但值得一試。

最簡單的救出鄭國的方法,便是讓嬴政站出來說一句話。然而,李斯知道,嬴政絕不會輕易站出來說話。嬴政不是不明白,關中水渠一旦建成,將對征服六國、統一天下產生怎樣舉足輕重的作用。但他沒有選擇給予鄭國特赦,而是接受了宗室給出的審判結果。嬴政的這一選擇是經過利弊權衡的,是出於無奈的妥協。用鄭國的死來換取宗室的暫時平定,在嬴政看來是可以接受而且應該接受的一筆政治交易。況且在鄭國一案中,宗室走的全是正規的法律程序。也就是說,鄭國被處以死刑,乃是由於法律的必然,而非宗室的陰謀暗算。在宗室沒有犯任何錯誤的情況下,嬴政也不敢貿然赦免鄭國。畢竟他要給宗室留下些臉面,而在現階段,他也仍然需要宗室對他的支持。

李斯努力回憶和嬴政面談的細節,他要拿捏準嬴政對鄭國一案的態度。李斯自問:嬴政希望他抓住鄭國一案緊咬不放嗎?萬一他繼續糾纏下去,將案子越捅越大,嬴政是會暗自高興,還是會公然憤怒,還是兩者兼而有之呢?李斯也只能這樣以為:嬴政沒有明確反對,那就算是默許了。因為即便嬴政內心存有希望李斯出面鬧騰的願望,他也不可能給李斯任何正面的提示。他不可能讓自己在任何程度上卷入這件已被宗室蓋棺論定的案子。

李斯不僅不能指望嬴政出面,而且還必須設法讓嬴政置身事外,不能給嬴政添麻煩。嬴政有麻煩,則他李斯也別想有好果子吃。於是,李斯唯一的機會,就是和宗室一樣走法律程序。如果能從法律上找到有利於鄭國的條款,可以減免鄭國的罪行,那麽宗室也無話可說,只能接受法律的裁決,嬴政也正好順水推舟,減免鄭國罪行。

李斯先去探望鄭國。鄭國知道自己的死期將至,已然意志消沈,見到李斯,也只是強顏歡笑道:“先生可回來了。聽聞先生被逐出鹹陽,鄭某還一直為先生擔心呢。”

李斯道:“鄭兄且請寬心,李斯眼下身任廷尉,秦國大小案件,李斯皆有裁決之權。李斯答應過要救鄭兄出去,就一定會做到。”

鄭國苦笑道:“先生能來看望鄭某,鄭某已是感激不盡,不敢再有任何奢求。先生也不用好心騙我,我也知道你的難處。鄭某的案子,秦王曾親自過問。先生雖然貴為廷尉,恐怕也是無能為力。”

李斯道:“天無絕人之路,總歸會想出個法子來的。”

鄭國嘆了口氣。他已經放棄幻想,安於將死的命運。鄭國道:“先生不要再給我希望,那樣只會讓我更加痛苦。對一個註定必死的人來說,再給他希望無疑是一種殘忍。我只想平靜地接受死亡。先生還是走吧,不用為了鄭某毀了好不容易挽回的前程。”

李斯沈默著,好一陣才又說道:“鄭兄,你會活下去的,關中水渠也一定會在你的主持之下順利修成。”

【2.此路不通】

李斯告別鄭國,心情頗為沈重。留給他的時間只有十天。十天之後,鄭國就要被梟首。他這個秦國的最高法官,將親自出馬,擔當律師,替鄭國翻案。

早在李斯尚未成為客卿之前,他便以精通法律而聞名。在整個秦國,沒有人比他更精通大秦法律。正因為此,嬴政先是命他主審嫪毐謀反案,現在又放心地委任他為廷尉。然而,盡管李斯精通法律,但要在浩如煙海的秦國法律中尋找出有利於鄭國的條款,卻也遠非一件容易的事。

史載,秦法繁於秋荼,而網密於凝脂。由於秦國法律大部分已經失傳,秦國到底曾有過多少部法律,今天已不能知曉。而1975年出土的《睡虎地秦墓竹簡》,可以讓我們依稀想見秦法當年的規模。

《睡虎地秦墓竹簡》共計一千一百五十五支(另有無法綴合的殘片八十片),內容極為豐富,大致分為四類。第一類屬於秦律,包括《秦律十八種》《效律》《秦律雜抄》三種。其中所見律名,計有《田律》《廄苑律》《倉律》《金布律》《關市律》《工律》《工人程》《均工律》《徭律》《司空律》《軍爵律》《置吏律》《效律》《傳食律》《行書律》《內史雜》《尉雜律》《屬邦律》《除吏律》《游士律》《除弟子律》《中勞律》《藏律》《公車司馬獵律》《牛羊課》《傅律》《屯表律》《捕盜律》《戍律》等近三十種之多。第二類是對秦律條文、術語或律文意圖所作的解釋,包括《法律答問》一種。第三類是對官吏審理案件的基本要求、司法規則以及對案件進行調查、檢驗、審訊等程序方面的文書程式,其中也有一些具體案例,包括《封診式》一種。第四類則屬於要求官吏遵守的一些行政規則或原則,包括《為吏之道》一種。而這些竹簡的主人喜,只是一個地方低級官吏,生前歷任安陸禦史、安陸令史、鄢令史及獄吏等司法職務,這些竹簡只不過是他由於工作需要而抄錄下來的部分秦律內容。

秦法的規模也許可以再援引漢法的規模來作參考。漢法“集諸法律,凡九百六十卷,大辟四百九十條,千八百八十二事,死罪決比,凡三千四百七十二條,諸斷罪當用者,合二萬六千二百七十二條”,可謂“文書盈於幾閣,典者不能遍睹”。

時間緊迫,李斯和蒙恬兩人廢寢忘食,不眠不休,硬是在七天之內,將秦法乃至歷代判例均翻檢了個遍。然而,讓他們絕望的是,並沒有發現任何有利於鄭國的條款。顯然,直接從法律上來搭救鄭國,已經是完全沒有可能了。

時已深夜,萬籟無聲,李斯推窗外望,但見屋脊階下,有奪目白霜。寒風入室,將孤燈之焰吹拂搖蕩,而李斯和蒙恬的影子也在墻壁上怪異地移位拉長。

蒙恬合上律書,嘆道:“先生已經盡力。鄭國不能得救,實乃國法如此,無可奈何。”

李斯閉上眼睛,眉頭卻依然緊皺:難道我堂堂的最高司法長官,居然救不了一個死囚犯?想到這裏,李斯好像忽然意識到什麽,猛地一拍腦袋:“有了!”

蒙恬頓時來了精神,卻又見李斯馬上便搖了搖頭,喃喃道:“太危險,太危險了。”蒙恬道:“先生想到了什麽?不妨說來一聽。”

李斯笑了笑:“我也是胡思亂想,還是不說為好。”蒙恬再三請,李斯道:“我姑妄言之,汝姑妄聽之可以。”於是告訴蒙恬。蒙恬聽完,好半晌才回過神來,嘆道:“先生此計,千古未有之妙,千古未有之險。”

【3.強人所難】

夜越發深了,李斯和蒙恬對坐無言。雖然好不容易想出一條計策,卻又委實太過冒險,用還是不用,一時之間難以痛下決心。良久,蒙恬問道:“先生將如何抉擇?”

李斯苦笑地望著蒙恬:這是我們唯一的機會,不是嗎?蒙恬勸道:“先生對鄭國已是仁至義盡,可以無愧於心。為先生計,愚以為無須冒此大險。”

李斯嘆道:“小子所言,吾何嘗不知。然人生進退取舍,豈可盡囿於一己之得失?吾意已決,必救鄭國。”

這將是鄭國活在人世的最後一天了。明天,他就要被梟首示眾。寒冷的冬日,囚衣單薄破舊,獄中其餘囚犯皆已是凍得瑟瑟發抖,鄭國卻顯得出奇地平靜。他的心情就如濟慈在詩中所寫的那樣:

〖我很高興這一天過得寧靜,過得平安,

在這個溫馨低語的夜晚,安恬地品嘗世間,

最後的時光,直到那偉大的聲音,

和顏悅色地將我召喚上天。〗

鄭國一擡頭,便看見了李斯和蒙恬。兩人都是一臉憔悴,眼有血絲。鄭國笑道:“先生是來給鄭國送別的吧?”李斯回以一笑,道:“李斯此來,不為送別,實乃有事和鄭兄相商。”

鄭國再笑道:“鄭某將死之人,尚有何事敢勞先生下問?”

李斯道:“李斯答應過鄭兄,定會救鄭兄出去。這幾日,李斯遍翻法典,欲於其中找出有利於鄭兄之條款,意在減輕鄭兄刑罰,能將梟首改判為肉刑,或刖或劓。身體雖殘,猶可活命,而關中水渠也可以在鄭兄主持之下,得以續修。然而,天不遂人願,有利於鄭兄之條款未能找到,而被宗室遺漏的不利於鄭兄的條款倒是頗尋出了幾條。”

鄭國道:“鄭某此案,本不是能救得了的。鄭國命賤,固一死而已,倒是叫先生費心受累,鄭國感激在心,恨無以為報。”

李斯道:“鄭兄且慢感激李斯。李斯接下來要說的話,只怕要遭到鄭兄記恨的。”鄭國神情迷惑,不解其意。李斯又道:“鄭兄可知道,這些被宗室遺漏的不利於鄭兄的條款,正是我們的機會所在。”聽到這裏,鄭國不僅迷惑,而且迷糊了。李斯再道:“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鄭兄此案的判決結果是,鄭兄行梟首之刑,全家流放蜀地。而李斯一旦拋出這些新發現的不利於鄭兄的條款,足以令鄭兄車裂,誅滅三族。所謂兵行險著,李斯打算以量刑過輕為名,提請重審此案,要求改判此案為車裂鄭兄,誅滅三族。”

鄭國駭然道:“先生不是在說笑吧?”

李斯道:“唯有主張加重鄭兄刑罰,方可令宗室同意重審此案。既然重審此案,依照秦律,便當召集雜治(即會審),由大王親自主持。鄭兄請放心,只要能召集雜治,李斯便有信心挽回此案,救出鄭兄。”

鄭國已是抱定必死之心,現在李斯忽然說可以救他活命,條件便是要拿他全家的性命來冒險,這是鄭國無論如何也不肯答應的。鄭國無奈地看著李斯,但見李斯面容冷峻,神態堅定而自信,仿佛世間一切無不在他操控之下。鄭國悲哀地想到,他和李斯終究不是同一路人。他是一個小水利工程師,只通治水之術,而李斯則是當朝顯貴,手掌治人大權。兩個人看待問題的角度怎麽可能相同!鄭國雖然不懂政治,也知道李斯之所以救他,很大部分存有政治上的考慮。鄭國並不想卷入政治這種覆雜的游戲,更不願意拿他全家的性命來陪李斯玩這場游戲。他全家的性命對李斯意味著什麽?只是他攫取更高利益的工具嗎?正如阿爾·帕西諾在影片《情梟的黎明》(Calito's Way)中感嘆的那樣:情義殺人比子彈更快(Favor is gonna kill u,faster than a bullet)。李斯真的是他朋友嗎?李斯真的是來報恩的嗎?還是只不過以朋友之名,以報恩之名,硬將他拖入這場他根本無意參與的賭博?

李斯知道,任何人面對鄭國這樣的情形,都免不了一番激烈的思想鬥爭,絕無可能一口應承,於是道:“事到如今,鄭兄必須相信李斯。只要能召集雜治,我們就一定能夠成功。”

鄭國嚷道:“怎麽成功?鄭國之罪,連秦王都默認了的。先生縱是才高天下,也決計推翻不來。我說什麽也不會同意。我寧願獨死,至少全家還可活命。”

李斯勸道:“鄭兄好生思量。如果你能活著出去,完成關中水渠,你造福的就將是數十萬家庭,上百萬人丁。你將成為影響歷史進程的巨人,你將遺澤後世、名垂青史。為了這些,難道還不值得冒一次險?無論如何,請給李斯一個救你的機會,也給你自己一個活下去的機會。”

鄭國只是哭,道:“先生,你就讓我死了吧,我只求一死而已,不要將我的家人也牽扯進來。”

蒙恬在一旁斥鄭國道:“汝今日一死,不值鴻毛。汝之妻兒,流放蜀地,沒而為奴,有如草木之卑,雖茍活又有何益?寧其如此,何不如先生所言,奮而一搏,縱然不成,也如白虹貫日,平添世間豪氣!七尺男兒,當斷而不敢斷,奈何徒作婦人之哭!”

李斯責備蒙恬道:“小子不得亂語。他只不過是一個承受了巨大壓力的普通人,你能指望他有多堅強?”

鄭國只是哭:“先生,你也有家人的啊,求求你讓我一個人死了算吧,我不想害全家人陪我一起死,我不想啊。”

蒙恬道:“鄭國你可知道,冒險的不止你一人,先生為了救你,也是冒了奇險的。”的確,在這場冒險中,李斯也賭上了他的仕途。他作為新任廷尉,如果經手的第一個案子便以失敗告終,他必將顏面無存,嬴政也將不再視他為法學上的權威,加以倚重。廷尉的位子怕是還沒坐熱,就得換人了。

鄭國還是哭,不願松口。李斯道:“鄭兄,這事怕是由不得你了,你從也得從,不從也得從。我知道你現在恨我入骨,但不久以後,你必將活著來感謝我。”

鄭國無可奈何,只能接受李斯的安排或擺布。他雙手顫抖,寫下乞鞫狀(為了防止或糾正錯判,秦律規定,當事人對判決結果不服,可以要求覆審,稱為乞鞫),交給李斯,然後面朝墻壁,再也不肯回頭。

【4.雜治之前】

做通了鄭國的思想工作,拿到了鄭國的乞鞫狀,鄭國營救路線圖只能算是邁出了第一步。而在繼續我們的敘述之前,我們有必要先來了解一下秦國司法體系的運轉情況。

秦國的最高常設司法機關名為廷尉,其長官亦被稱作廷尉,即李斯目前所擔任的官職。廷尉的主要職責有兩個:一是負責審理秦王交辦的案件;二是負責審辦各地移送上報的案件,或審核平決各郡的重大疑難案件。由此可以看出,廷尉親自審案的時候不會太多。在通常情況下,案件大都由當地地方政府自行審理判決。只有當遇到死刑或重大疑難案件時,這才須上報廷尉,由廷尉作出最終的審核裁決。當然,我們也不難理解,雖然廷尉是秦國名義上的最高司法機關,但最高審判權和最終裁決權始終還是掌握在秦王嬴政手中。遇到特別重大的案件,比如嫪毐謀反一案,嬴政便跳過廷尉這一級機構,直接指派時任客卿的李斯主審,並自始至終親自監控。

在秦國,根據訴訟主體的不同,可以將案子分為兩類:一類叫作官糾,即由國家官吏代表官府對犯罪者提起控告訴訟,類似現代的公訴;另一類叫作民告,即由當事人直接向官府控告呈訴,類似現代的自訴。具體到鄭國的案子,則是由鹹陽地方政府提起公訴。而按照秦國的傳統,地方政府不另設專門的司法機構,行政機關與司法職能合而為一,地方行政長官兼理司法。因此,鄭國一案的主審官,便是鹹陽的最高行政長官——內史騰。

所以,營救鄭國路線圖的第二個步驟,便是要找內史騰辦理案件移交,將鄭國一案從內史轉到廷尉,從地方政府移交到朝廷。

內史騰見李斯來訪,忙笑臉相迎,口中說道:“原來是客卿大人,有失遠迎,恕罪恕罪。”李斯還禮道:“蒙大王不棄,授李斯為廷尉,內史怕是一時忘了吧,哈哈。”李斯做了七年客卿,內史騰也叫了他七年的客卿大人,早習慣了,也難怪一時改不過口來。內史騰尷尬笑道:“對,對,廷尉大人,恭喜大人高升。”

李斯時間緊迫,也不客套,開門見山地說明了來意。內史騰聽完,神情頗顯怪異。

內史相當於鹹陽市長,權力固然顯赫,但同時也是一個容易受氣的職位,不好當得很。理論上,鹹陽地界內發生的大大小小的事,無不在內史騰的管轄之下。然而,鹹陽是都城,聚集了秦國政壇所有的高官,且不用說嬴政了,單論三公九卿,都是他惹不起的主,動不動就要對他的工作指手畫腳,給他下絆添堵。這不,他雖然是鄭國一案的主審官,但在整個審理過程中,卻無不是照著宗室的意思在辦。他本以為鄭國的案子算是結了,明兒個往刑場上一送,頭那麽一砍,腦袋往城門上那麽一掛,得,齊活。而在宗室那邊,他也可以因此落個人情討個好什麽的。誰知道,斜刺裏突然殺出個李斯來,要找他提人。

對於李斯的橫空殺出,內史騰無疑是反感的,打心眼裏抗拒,不肯交人。內史騰也在政壇歷練了多年,知道李斯和宗室處於對立之勢,鄭國的案子,分明是李斯要和宗室角力,不關他什麽事。他最好的選擇當然是置身事外,然而現實情況卻又是,他不得不夾在當中。

如果不能兩頭都討好,那至少也要做到兩邊都不得罪。於是內史騰問道:“廷尉要重審鄭國之案?”李斯點點頭。內史騰道:“廷尉可知……”說著卻欲言又止。李斯了解內史騰的處境,於是道:“內史不必顧慮。內史依國法轉交鄭國之案,李斯以國法重審鄭國之案,諒旁人也無話可說。”

內史騰再問道:“以廷尉之見,鄭國之案判錯了嗎?”李斯點點頭。內史騰緊張起來:按秦國法律,一旦錯判,他這個主審官便要承擔相應的罪名和懲罰,而這些罪名和懲罰,宗室是不會出面為他攬下來的,他只能給宗室當一回替罪羊。內史騰小心地問道:“敢問錯在何處?”李斯答道:“量刑過輕。”

內史騰心安了許多。錯判有三種:凡判決案件量刑不當者,屬“失刑”罪;故意重罪輕判或輕罪重判者,為“不直”罪;故意有罪不判或減輕案情,使罪犯逍遙法外者,為“縱囚”罪。李斯說他量刑過輕,則只會追究他的失刑之罪,罰錢了事,不至於影響仕途。內史騰於是將案件轉交李斯,同時心中也忍不住好奇:李斯終於要和宗室正面較量了,到底誰勝誰負,他不知道,但他可以肯定的是,不管誰勝誰負,必然會有一場好戲。

過了內史騰這一關,接下來便是要獲得嬴政的批準。因為鄭國之案一直由宗室經辦,嬴政在決定之前,自然先來和宗室通氣。

宗室聽到李斯請求召集雜治,改判鄭國車裂,誅其三族,也是吃了一驚,不知道李斯到底在弄什麽花樣。他們本來以為李斯和鄭國是一夥的,會要求為鄭國減刑。他們也正這麽期待著,就等著李斯犯這個錯誤。鄭國身為韓國間諜,危害秦國的國家利益,罪在必死。在這個大是大非的案子上,只要李斯膽敢要求為鄭國減刑,他們報覆的機會就來了,可以借此大做文章,扳倒李斯。

然而,李斯不但不要求為鄭國減刑,反而要求對鄭國施以更重的刑罰,這步棋大大出乎他們的意料,讓他們看不大懂。難道,李斯是要通過車裂鄭國,來搶他們宗室的功勞?又或者,李斯作為新任廷尉,要通過這個必勝的鐵案來展示一下他的威風?

宗室吃不準李斯的用意,卻又無奈於李斯的請求皆在廷尉的職責範圍之內,也在法律允許的範圍之內,實在找不到拒絕的理由。況且,只要鄭國還是死罪,無非多了輕重之分,便不算駁了他們宗室的面子。宗室沒有表示異議,嬴政於是下詔:“應廷尉李斯之請,召集雜治,重審鄭國之案。”

鹹陽宮內,法庭舌戰一觸即發!

【5.物是人非】

營救鄭國路線圖終於來到了最後關頭。雜治已然召集,成敗在此一舉。

李斯環顧宮殿,但見秦國政壇的重量級人物幾乎到齊,數十位在尋常百姓看來遙不可及的高官顯宦、王國精英共聚一殿之內,組成了強大的陪審團陣容。

雜治為廷議的一種。秦國素有廷議的傳統,每逢國家大事,必召集最高決策層,共同商議。官員們各抒己見,爭執辯論,由秦王最終決斷,某種程度上已有了民主集中制的雛形。

李斯自七年前拜為客卿,已是多次參與廷議。今天的雜治尚未開始,眼前這一張張或陌生或熟悉的面孔卻讓李斯分外感慨。七年以來,舊官去,新官來,秦國政壇的當權者已換了好幾茬。呂不韋當政之時,當權者幾乎全是呂派;等到嫪毐崛起,半數以上都換成了嫪派;如今宗室見重,當權者又以秦人居多。只有嬴政始終安坐秦王寶座,而且變得更成熟、更威嚴、更凜然不可犯。

宮殿雄偉依舊,而那些曾在這宮殿之內指點江山、風雲一時的權貴,如今安在?蔡澤、成蟜、樊於期、嫪毐、衛尉竭、內史肆、佐弋竭、中大夫令齊、呂不韋、茅焦諸人,李斯曾經的朋友或敵人,昔日同殿為臣,暗鬥明爭,現在卻已是物故的物故,逃亡的逃亡,罷免的罷免,殺頭的殺頭,飄逝的飄逝,流放的流放。而誰又知道,數年之後,眼前這些志得意滿的得勢者,是否還有機會出現在這宮殿之內,繼續食君之祿,忠君之事?

七年了,在卿以上級別的大臣裏,李斯是為數不多的保全者。七年了,他不僅屹立不倒,而且地位穩中有升。李斯經營仕途的秘訣自然讓許多同僚倍加感興趣。面對同僚的請教,李斯總是三緘其口,只有在兩個兒子面前,才會偶爾談及自己在仕途上的經驗和教訓。

在李斯看來,他能取得今天的成功,固然有許多因素。譬如他的才華智慧,他的勤奮努力;譬如他的鎮靜和忍耐,不拘泥於一時得失。曾經有多次機會擺在他的眼前,只要他同意投靠呂不韋或者嫪毐,富貴權勢唾手可得。但他忍住了。是的,他忍住了。他忍受著那些才華遠不及他的攀附者爬到了他的頭上。他抵住了誘惑,耐住了寂寞。然而,這些都只能算是謀事在人而已。成事最終在天,嬴政就是李斯的天。他讓嬴政在少年時代就感覺到了他的一片赤誠忠心,嬴政欣賞他、信任他。嬴政也許並不會愛上他這個人,但一定會愛上他身上的利用價值。李斯要做的,首先是保值,然後是增值。

以前先後有呂不韋和嫪毐兩大權臣在前面遮擋,低調的李斯並不引人註目。如今時轉勢移,嫪毐被車裂,呂不韋失勢,李斯的角色已發生了巨大變化。他不再是客卿李斯,而是實權在握的廷尉,是外客集團的領袖。他不能再躲在別人身後,而是必須挺身而出,站在第一排,直面政壇的風雲變幻。無論是福是禍,他都勇立潮頭,無可推諉。

權力之路有如河流,逆水行舟,不進則退。李斯深知他的地位並不穩定,甚至依然脆弱得很。沒有人能保證逐客令不會再次重演。江湖未靜,李斯就必須搏鬥下去。他必須盡一切力量捍衛他的地位,不僅為了現在,更是為了未來。

未來,就在不遠的未來,必將迎來一個空前乃至絕後的輝煌時代。收服六國,一統天下,將在嬴政身上變為現實。他必須讓自己在這場偉大的統一之戰進行時,始終站在嬴政的身邊。可以預見,在統一之戰中,將有無數值得期待的精彩,無數激動人心的大事件,無數血火悲歡,無數沈降動蕩。做一個旁觀者遠遠不夠,他要和嬴政一起,親歷其中,親手推動,在時光之碑上刻下誰也抹不去的筆跡。人啊人,一生直如一晌,真的不長。那些不朽,那些傳奇,那些可遇而不可求,如斷橋上那顆閃亮的流星,如臂彎間那個花樣的女子,一旦錯過,下次再見,將是千年之後。心在常溫之下破碎,縱然血流如註,也無人可醫,無人可惜。

一想到這些,李斯禁不住熱血沸騰。宦官登上高階,扯著嗓子喊道:“大王到。”殿內頓時安靜下來。嬴政出場,眾人行禮。嬴政坐定,掃視一番,將目光定在李斯身上:“廷尉,你可以開始了。”李斯恭敬地起身,道:“是。”

雜治的大場面,李斯非但不怵,反而如魚得水般興奮。他本就是為大場面而生的人。今天的鹹陽宮殿,便是他的表演場。在這個舞臺上,他是主角。未來,在更大的舞臺上,他依然要領銜主演,不容誰來和他搶戲。

【6.終極審判】

案件卷宗在那時的秦國被稱為“爰書”,列席雜治的諸公人手一份,高高地堆在案頭。在這數十位秦國政壇高官中間,大部分人雖說聽過鄭國一案,卻並不了解。面前的爰書,有的會隨手翻翻,有的根本就懶得看。他們大都認為,今天的雜治只是走走過場而已。鄭國究竟是車裂還是梟首,就像魚是紅燒還是清蒸一樣,在他們看來並無實質性的區別。他們內心甚至暗暗責怪李斯多事,在一個區區水工的死法上如此大費周章,至於嗎?有這時間,飲飲小酒,聽聽小曲,賞賞歌舞,戲戲美人,比啥不強啊。然而,盡管他們認定今日雜治之無意義,但無奈礙於嬴政在場,嬴政都沒有覺得無聊,他們也就不得不正襟危坐,擺出一臉莊重之色。

李斯心知,雖然今天陪審團人數眾多,但大都只是帶了耳朵過來,他真正要對付的,便只有幾位宗室重臣,尤其是兩位相國——昌平君和昌文君。李斯凝神片刻,然後用他特有的寬厚音色說道:“鄭國為韓國作間,來秦獻修關中水渠之計,實欲罷勞我秦,息秦伐韓之意,其罪已載入爰書之中。”說完轉向鄭國,厲聲問道,“鄭國,汝可服罪?”

鄭國答道:“始吾為間,然渠成亦秦之利也。”

李斯道:“汝只須回答是否服罪。”

鄭國倔強地重覆答道:“始吾為間,然渠成亦秦之利也。”

這時,昌平君不耐煩地插話道:“鄭國為韓國作間,內史已詳盡審過,證據確鑿,不容辯駁。倘廷尉糾纏於此,徒然耽誤大王和在座諸公的時間,本相以為不可。廷尉何以要推倒原判,改為車裂鄭國,誅其三族,憑據何在?法理何在?此乃大王所願聞也,亦在座諸公所願聞也。請廷尉速速切入正題。”

李斯正色道:“多謝相國提醒。臣之所以請求雜治,在於鄭國其人雖微賤渺小,而其案卻事關重大,不可不洞幽燭微,全面深究,然後處之以法。臣觀爰書之內,只記有鄭國為間之始。至於鄭國在修建關中水渠的十年之間,如何為韓謀利,如何禍秦殃民,爰書中卻少有記載。諸君不妨試問,一個作間之人,其行為當是怎樣?毫無疑問,必然借修建水渠之機,蓄意舍易就難,避近取遠,拖延工期,消耗民力,加以騷擾地方,於水渠所經之處,肆意毀民宅,壞良田,增百姓之怨。如此種種行徑,倘若舍而不究,則其罪不足以盡明,其惡不足以盡彰;倘若不究而殺,是為有罪不治,有惡不懲,則法力不足以盡窮,法威不足以盡顯。”

嬴政道:“廷尉言論雖好,只是關中路遙,來往取證費時費日。諸卿各有事務在身,不能久等。寡人既已召集雜治,今日必要結案。”

李斯不慌不忙地說道:“臣請傳喚人證。”

鄭國的案子,李斯既然已經以廷尉的身份接了下來,就絕不能失敗。早在和蒙恬一起翻檢法典之時,他便已派人遠赴關中水渠,帶回了重要的人證物證,以備今日之用。

李斯傳來的人證多為鄭國的老部下。十年來,他們和鄭國同吃同住,朝夕相處,友情深厚,非尋常能比,見鄭國慘狀,皆是傷感流涕。而在這些人證的口中,鄭國不但不像個間諜,反而稱得上是一個模範官吏,既精水利又懂管理;愛惜民夫,體恤下情;吃苦在前,享受在後;不怕危險,親力親為;起得比雞早,睡得比狗晚。總之,能用來誇讚官吏的溢美之詞,他們一個也沒落下。

李斯每聽完一人的證言,便搖頭冷笑不止,吩咐拖出去,並譏諷道:“世上哪裏有如此沒有專業精神的間諜?顯是偽證。”

陪審諸人聽了人證之言,也都來了興致,感覺今日必將有一出好戲可看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