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最漫長的一天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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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恥的膽怯】
秦王嬴政賞完梅花,便到一旁的殿中取暖稍息,王綰和諸郎官自去殿前侍衛不提,撇下李斯孤零零地站在庭院門口,進既不能,退又不甘。唐突佳人,固是人生不可承受之快,糟蹋機會,卻是千古難以承受之恨。機會就在李斯的眼前,秦王嬴政此刻便在前方的殿內,若有所待。這樣的機會,不知何時才會再次出現。李斯必須抓住這次機會,面見秦王,用他的智慧和說辭來打動秦王。機會當前,李斯因為激動而兩股戰栗,卻也因為膽怯而憎恨自己。他站在冰天雪地,一點一滴地醞釀著自己的決心和勇氣。
在西方的結婚儀式上,主婚的神父有一句話通常是必說的:“你們當中,若是有誰有合理的理由,認為這樁婚姻不應該舉行,請當著主的面,現在就說出來,否則,就永遠不要說。”這句話貌似為新婚夫婦著想,實則是在慫恿新郎或新娘的舊情人跳出來大搞破壞,把婚事攪黃。這就是談判中常用的一招技巧——時間逼定。嘿,這是上帝給你們的最後機會,你們再不說,就永遠也來不及了,連上帝也救不了你。
時間逼定的技巧,不僅可以用來慫恿別人,更可以拿來激勵自己。司湯達的《紅與黑》裏,就有這樣一個細節,在我年少時曾給我以巨大震撼。
十八歲的於連給自己定下了一個目標:在晚上十點的鐘聲響起時,他一定要握到德·萊納夫人的手,並且留下。要成為德·萊納夫人的情人,這是他必須跨過的第一道關卡。德·萊納夫人是市長的妻子,已是三個孩子的母親,她不僅身份勉強算得上高貴,而且格外珍惜自己貞潔的名譽。於連卻只不過是在德·萊納夫人家裏擔任家庭教師的一個窮小子罷了。但是於連還是強迫自己接受了這樣高難度的任務。他要征服德·萊納夫人的精神和肉體,更要借此來錘煉自己的靈魂,使其變得更加堅強。
當天晚上的花園裏,德·萊納夫人坐在於連旁邊,在德·萊納夫人的另一邊,坐著她的一位朋友,德爾維夫人。
交代完大致的背景,讓我們來直接品味司湯達精彩絕倫的原文。
〖於連一心想著他要做的事,竟找不出話說。談話無精打采,了無生氣。
於連心想:“難道我會像第一次決鬥那樣發抖和可憐嗎?”他看不清自己的精神狀態,對自己和對別人都有太多的猜疑。
這種焦慮真是要命啊,簡直無論遭遇什麽危險都要好受些。他多少次希望德·萊納夫人有什麽事,不能不回到房裏去,離開花園!於連極力克制自己,說話的聲音完全變了;德·萊納夫人的聲音也發顫了,然而於連竟渾然不覺。責任向膽怯發起的戰鬥太令人痛苦了,除了他自己,什麽也引不起他的註意。
古堡的鐘已經敲過九點三刻,他還是不敢有所動作。於連對自己的怯懦感到憤怒,心想:“十點的鐘聲響過,我就要做我一整天裏想在晚上做的事,否則我就回到房間裏開槍打碎自己的腦袋。”
於連太激動了,幾乎不能自已。終於,他頭頂上的鐘敲了十點,這等待和焦灼的時刻總算過去了。鐘聲,要命的鐘聲,一記記在他的腦中回蕩,使得他心驚肉跳。
就在最後一記鐘聲餘音未了之際,他伸出手,一把握住德·萊納夫人的手,但是她立刻抽了回去。於連此時不知如何是好,重又把那只手握住。雖然他已昏了頭,仍不禁吃了一驚,他握住的那只手冰也似的涼;他使勁地握著,手也戰戰地抖;德·萊納夫人作了最後一次努力想把手抽回,但那只手還是留下了。
於連的心被幸福的洪流湮沒了,不是他愛德·萊納夫人,而是一次可怕的折磨終於到頭了。〗
整部《紅與黑》裏,我最愛這個細節。於連便是對自己下了時間逼定的咒語:“十點的鐘聲響過,我就要做我一整天裏想在晚上做的事,否則我就回到房間裏開槍打碎自己的腦袋。”為了保住自己的腦袋,還有什麽手不敢牽,還有什麽險不敢冒?
【2.所惡有甚於死者】
李斯和於連一樣,在說服自己采取行動之前,也有著激烈的思想鬥爭。他已過了而立之年,按當時人的平均壽命五十多歲來計算,他這輩子已經五去其三,留給他的時間只有二十多年。二十多年,只不過彈指一揮間,甚至在你尚未發現之前,便已化為虛幻的雲煙。
回首活過的三十餘年,他有理由羞愧汗顏。翻檢回憶,無一事能引以為傲,值得珍惜。蔡澤的話雖然難聽,卻並沒有罵錯,三十餘年,他實在是茍活人世,行屍走肉而已。他可以選擇就此轉身離去,無人能對此加以責備,然後度過風平浪靜、庸俗無奇的二十多年,在某張床上悄悄死去。然而,在他臨死之前,他會不會後悔,後悔自己沒有用這蒼白乏味的二十多年來換取今天的這樣一次機會,面見秦王,說服他允許自己和他站在一起,開創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不世偉業?就算成功的機會只有萬分之一,至少他也可以作為一個冒險家死去。
李斯此時便已被一種強烈的激情所控制。不管如何,即便是擅闖宮殿,他也一定要見到秦王。如果今天他不敢去見秦王嬴政,他一定會毫不猶豫地一劍將自己刺死,這樣懦弱的李斯,不活也罷。雖說擅闖宮殿,按律當烹,但只要我說出了自己想說的話,如果秦王沒有被我說服,還是要烹我,那我也認了。至少我努力過,沒有成功,那是水平問題,不是態度問題。
要麽得到所有,要麽失去全部。李斯以自己的生命為賭註,徹底地豁了出去。
李斯向宮殿搖搖晃晃地走去,他滿臉紫紅,舉止亢奮乃至癲狂。王綰遠遠看見,大為驚奇,連忙迎上,急切地道:“李兄請速回,此地非你所能入。”
李斯道:“吾欲見秦王。望王兄通融。”
王綰怒道:“別事尚好說得,見秦王可是通融得的?”
“王兄若不肯通融,李斯也只好硬闖了。”
王綰沒料到一貫溫文爾雅的李斯忽然變得如此強硬,一時為之語塞。以他和李斯的交情,倘李斯真要硬闖,他還真不知道該如何應對才好。王綰口氣一軟,道:“李兄欲見秦王,所為何事?”
李斯道:“李斯欲說秦王,不僅為李斯計,更為秦王計。李斯自負有商鞅、範雎之才,奈何不得景監、王稽之助。是以方出此下策。”
王綰道:“擅闖宮殿,依律當烹,李兄可要想清楚了。”
李斯道:“螻蟻尚且貪生,李斯何嘗不怕死。李斯適才遠觀秦王,已知其必為明視善聽之主。李斯倘得入內,當面陳詞,自信定能動秦王之心。”
王綰素知李斯之才,也知道他一向不做沒有把握之事,他想幫李斯一把,但也有自己的苦衷。王綰道:“為大王掌守門戶,乃王綰職責所系。倘王綰放李兄入內,又覆李兄說王不成,依法連坐,則王綰也將隨李兄而死也。”
李斯道:“李斯為郎,乃相國呂不韋所薦,依法連坐,也當坐相國也,君何懼哉!”
王綰也摸不清李斯和呂不韋的真正關系,李斯也從不提及。李斯將這段關系故作神秘,任人猜測去。
王綰有心成全李斯,他沈吟片刻,靈機一動:倘說李斯是得到呂不韋的授意,這才要見秦王,則李斯便能順利入殿,自己也可免去罪責。王綰因此問道:“李兄欲見秦王,莫非是奉了相國之命?”
李斯心領神會,忙道:“正是。王兄大德,李斯沒齒不忘。”
於是,王綰收去李斯佩劍,借故支開諸郎。李斯帶著狂跳不已的心,跨入宮殿。
【3.君臣初相見】
一步。
兩步。
三步。
李斯的雙腳踩著宮殿堅硬的石磚,卻仿似踏在雲彩之上,淩空高蹈,步步驚魂。李斯低著頭,幾乎不敢去看秦王。在他的喉間,泛起某種年輕而青澀的情感,讓他眼眶濕潤,感動莫名。他即將面對的,仿佛不是一個王座上的少年,而是他相思多年的夢中情人。
李斯跨入宮殿的門檻,往前行了三步,便停了下來。他沈默著向上望去。
世間有一種膜拜,叫五體投地。
世間有一種距離,叫遙不可及。
但見秦王嬴政獨自坐於空曠的宮殿高處,似在沈思。他修長的手指,撫摩著一柄青銅長劍。他還不到能佩劍的年紀,鋒利的長劍,既是他的圖騰,也是他的禁忌。嬴政棱角分明的臉龐,有傷感流淌其上。莫非是方才雪中梅花的淒艷之美,還在占據著他的思緒,激起他的憂郁?
秦王嬴政沈浸在自身的孤獨之中,他並未註意到李斯的闖入。當他發現李斯的存在時,卻也不顯驚奇,更沒有驚慌失措,大聲呼喊侍衛們前來護駕。以他的年紀,他鎮靜得可怕。只有見慣大場面的人,才能臨危不亂。嬴政不用見慣大場面,他就是大場面。
嬴政以前從未見過李斯,他略帶好奇地打量著眼前這個突兀的陌生人。李斯遠遠站著,看上去謙恭有禮,並無敵意。嬴政問道:“你是何人?未得傳召,為何至此?”嬴政的聲音很是親切,甚至可以說是充滿愛心,仿佛只要李斯說自己是走迷了路,他還會手牽手地將李斯領出去。
李斯道:“臣李斯擅闖宮殿,自知死罪,然為大秦社稷之故,不敢不剖心陳詞於吾王。願吾王聽之。”
嬴政見李斯儀表非凡,當是胸懷智謀之人,便招招手,道:“上前。”
李斯卻並不即刻上殿。李斯道:“吾王宅心仁厚,初見臣而無半點疑心,許臣近窺天顏,咫尺奏事。臣卻不敢不自明行跡,而後方能進言。臣唯有一片愛主之心,絕無絲毫害主之意。”說完,李斯徐徐解衣,直至赤裸,示以身無兇器。
眼前的這一幕,秦王嬴政大概永遠也無法從心中抹去。一個男人,為了取信於他,不惜光著身子,坦然地站在他的面前,以白雪和紅梅為背景,眼中噙著真誠的熱淚,在寒風中紋絲不動。
嬴政不習慣看著男人的裸體,他靦腆地一笑,道:“先生起就衣,前言事!”
李斯神色不改,一件件地穿回衣服。他知道,他這一非常舉動,已經將秦王嬴政打動。
李斯上殿,秦王嬴政許其對坐,問道:“先生何以教寡人?”
秦王嬴政的話音一落,標志著李斯的面試已經正式開始。這似乎是一次自由命題、自由發揮的面試,你要說什麽都可以。然而李斯卻不這麽認為。他必須回避秦王嬴政的心理禁區。
嬴政這少年,孤獨而憂傷。他十三歲便沒了父親,母親又遠在雍城,長遠不得見面。在偌大的鹹陽,他的都城,他居然舉目無親。他不僅要忍受孤獨,更要忍受有關他是呂不韋私生子的謠言帶給他的恥辱。他名為秦王,實則囚徒。真正的內政大權,都掌握在呂不韋和嫪毐之手。因此,內事不可言,言則徒增其憤怒。要打動嬴政,必須用未來的遠景來誘惑他、麻醉他,使他暫時從郁郁的現狀中解脫出來。如此,則當言外事也。
於是,李斯深吸了一口氣,像馬丁·路德·金那樣,飽含深情地說出一句:“I have a dream(我有一個夢想)……”
“講中文。Please(請)。”嬴政將李斯的話打斷。
【4.何事入夢來?】
李斯恭敬地答道:“是。”他略一停頓,然後開始了激情四射的演講。
臣李斯有一夢,敢稟呈於吾王。
臣夢見吾王成了萬王之王,天下的王,不朽的王,永恒的王。
臣夢見吾王親率鐵騎,滅趙國,毀邯鄲。當年與王有仇怨者,吾王盡手刃之,血流成河,快意索仇。
臣夢見吾王雄師,破六國之兵,納六國之印。妃嬪媵嬙,王子皇孫,辭樓下殿,輦來於秦。朝歌夜弦,為秦宮人。
臣夢見吾王橫掃九州,一統天下。四海歸一,大秦獨尊。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
臣夢見大秦帝國之疆域,東至大海,西達昆侖,南吞瓊荒,北並遼東。其廣不知幾千萬裏。有人之處,皆為秦人,有地之處,皆為秦地。大秦帝國的天空,日不能落,月不敢隱。
臣夢見燕、趙之收藏,韓、魏之經營,齊、楚之精英,盡收吾王囊中,鼎鐺玉石,金塊珠礫,倚疊如山,棄擲邐迤。
臣夢見金碧輝煌的鹹陽,乃天地之中心,不敗之都城。五步一樓,十步一閣。宮室幾千萬落,覆壓數百餘裏。
臣夢見後宮佳麗,難以勝計,皆天仙肌容,人間絕色。開鏡梳鬟,理妝焚蘭。朝夕所盼,唯吾王臨幸也。聞宮車來而顏色歡喜,見宮車過而珠淚黯垂。有不得幸者三十六年,王亦不加顧惜。
臣夢見上至君侯,下到黔首,說著相同的語言,使用同樣的文字。天下不再有齊人、燕人、楚人、魏人、韓人、趙人,天下一家,以吾王為父。
臣夢見天下再無戰火,再無兵爭。百姓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男有分,女有歸,謀閉而不興,盜竊亂賊而不作。大同之世,不致於堯舜,而致於吾王也。
臣夢見吾王淩駕於蒼生之上。百姓萬民,走獸飛禽,皆匍匐於吾王腳下,有如羔羊,唯吾王死生之。
臣夢見開天辟地以降,未有人君若吾王者。
臣夢見三皇五帝,不及吾王之尊貴。
臣夢見商周諸王,不及吾王之富華。
臣夢見五岳不為高,江海不為深,唯吾王的旨意不可阻擋。王的旨意行於大地,行於江河,行於天上。天地之間,以王為大,以王為一,任王如心所欲,王握住為火,王松開是炭。
臣夢見神從天降,其應在王。
臣夢見日月不足以奪王之光。
臣夢見星辰不足以攖王之芒。
“臣夢見大秦帝國,肇始於王,代代相遞,雖千秋萬世,固若金湯。”
李斯音調逐漸高亢。說到後來,他與其說是在演講,毋寧說是在布道了。在他的身上,折射出酒神的癲狂,閃爍著日神的火光。
【5.萬王之王】
嬴政聽完李斯所言,廢然長嘆,神不守舍,悵然若失。
嬴政深居宮中,何曾有人對他說過這些。宦官宮女,只知對他阿諛奉承,他喜則喜,他憂則憂。蔡澤每見他,公事公奏之餘,最多順帶捎上幾句與呂不韋及嫪毐有關的壞話。官員見他,也都畢恭畢敬,不問不答,答非所問。是的,他們的確把他當王在看。不過,在他們看來,他是一個和六國的王沒有任何區別的王,和秦國歷代的王也沒什麽兩樣。
然而,他現在需要的不僅僅是聽話的臣民,更需要耳提面命的老師。他只有十六歲,他需要學習,需要指引,今天,他遇見了李斯,他的耳朵聽到了另一種聲音,一種讓他相聽恨晚的聲音,一種進入心中便生根發芽的聲音。他的思緒隨著李斯激烈的言語而白日飛升,離地三萬英尺,俯瞰天下,一覽九州,心胸廓清,煩惱盡掃。李斯的話,讓他第一次體驗到,原來,王是可以這麽做的。王的滋味,可以如此美妙;王的使命,可以如此崇高。
只有李斯,明確地告訴他,他和六國的王不一樣,和古往今來所有的王都不一樣。他是王上之王,萬王之王。在李斯這裏,他第一次體會到自己光榮的存在,命定的存在。他一生的目標,都已在今天一次性找到,在李斯的話中一次性找到。他,秦王嬴政,要統一天下,建立大秦帝國,做最高最大的王,空前絕後的王。這一刻,他忘了自己的孤獨和憂傷,忘了久未謀面的母親,忘了掣肘著他的呂不韋與嫪毐。他的心思,已遨游在一個空前龐大的帝國。
這一刻的會面,決定了未來的二十三年,更影響了未來的兩千多年。李斯畫出了一幅帝國的藍圖,嬴政促成了一個帝國的竣工。在未來的日子裏,所有的帝王都沒能逃出這兩個人劃定的圓圈,他們能做的,無非就是東挪西湊,修修補補。
且說嬴政心運神游,面色數變,良久才道:“先生所言,寡人未嘗思之。”
李斯知嬴政已然心動,便道:“事有不可思,有不可不思。食色車馬,愚民可思,吾王不可思;江山社稷,愚民不可思,而吾王不可不思。今天下黎民,厭兵倦戰,久欲休息。然七國並存,各有其君。樹欲靜而風不止,民欲安而君貪戰。七國一日不同,天下一日不寧。願吾王思之。”
李斯又道:“昔者秦穆公之霸,終不東並六國者,何也?諸侯尚眾,周德未衰,故五伯疊興,更尊周室。自秦孝公以來,周室卑微,諸侯相兼,關東為六國,秦之乘勝役諸侯,蓋六世矣。今諸侯服秦,譬若郡縣。夫以秦之彊,吾王之賢,由竈上騷除,足以滅諸侯,成帝業,為天下一統,此萬世之一時也。若怠而不急就,諸侯覆強,相聚合縱,雖有黃帝之賢,不能並也。願吾王行之。”
【6.在那遙遠的地方】
我們知道,春秋時期(公元前770~公元前476),總共二百九十五年,僅有三十八年沒有戰爭;戰國時期(公元前475~公元前222),總共二百五十四年,僅有八十九年沒有戰爭。戰爭就算是山珍海味,你這麽天天吃,不也得膩不是?更何況,很明顯,戰爭不是山珍海味。
從春秋到戰國,隨著時間的推移,國家越打越少,仗越打越大,人越死越多。在今日看來,似乎統一已是當時的大勢所趨。但對當時的李斯來說,能提出統一天下的策略,卻並非易事。並吞六國作為一個口號,其實早已提出,但一直只是合縱連橫之徒口中所念的阿彌陀佛,這些謀求富貴的合縱連橫之徒,在念說這句阿彌陀佛之後,接下來那句話就是:“施主,你多少施舍點吧。”只有李斯,並不把並吞六國當作口號來喊,他是認真的。
李斯朦朧地意識到,天下應該統一,而且天下統一的時候也到了,天下的百姓,都期待著一個巨人的出現,早日結束戰火連年的歲月。李斯察覺到了大眾渴望統一的心理,但他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在此,榮格的學說正好可以派上用場。
榮格此公,半人半妖,黑暗中的舞者,靈魂界的甘道夫。曹三之所以有些神神道道,此公為害非小。集體無意識便是此公的驚世發現。在人類的集體無意識中,有一種情結,名為救星情結。榮格如此寫道:“人類都有這種對救星的期待”,“救星情結是集體無意識的一種原型意象,在我們這個充滿災難、迷惘的時代,它自然又被激活起來”。
救星情結雖然是由一個西方人總結發明的,但對東方人同樣適用,甚至可以說尤其適用。看看我們的小說和戲劇,充斥著太多深情而無助的呼喚:呼喚救民於水火的君主,呼喚伸張正義的包青天,呼喚替天行道的俠客,呼喚為民請命的義士,呼喚殺富濟貧的盜賊……
相信大家都聽過這首優美的民歌——《在那遙遠的地方》。歌詞是這樣的:
〖在那遙遠的地方
有位好姑娘
人們走過她的帳房
都要回頭留戀地張望
她那粉紅的小臉
好像紅太陽
她那活潑動人的眼睛
好像晚上明媚的月亮
我願拋棄了財產
跟她去放羊
每天看著那粉紅的小臉
和那美麗金邊的衣裳
我願做一只小羊
跟在她身旁
我願她拿著細細的皮鞭
不斷輕輕打在我身上
我願她拿著細細的皮鞭
不斷輕輕打在我身上……〗
聽完之後,聽者大都會有一種淡淡的惆悵,但慢慢也就忘了。倘聽者較為敏感,卻會感到靈魂深處的悸動。沒錯,那是潛意識被喚醒卻又不能徹底醒來的感覺。
毫無疑問,所有的民歌之中,這是最偉大、最晦澀的一首。在我看來,從對靈魂的揭示深度而言,這首歌並不亞於歌德的《浮士德》。
這首歌本來是王洛賓寫給他當年非常喜歡的一位藏族姑娘——藏族千戶長的女兒卓瑪的。然而,這首歌的內涵要遠比它看上去的來得深邃、覆雜。我可以毫不客氣地說,王洛賓根本不知道自己究竟寫了些什麽。這是一首天授的作品。不是王洛賓寫出了它,而是它選擇了王洛賓。這樣的作品,與年代無關,與倫理無關,與教育無關,與性別無關。它直入人心,因人而異地或淺或深。
【7.無處不在的救星情結】
這首歌可以說集合了眾多的心理情結。對心理學感興趣者不妨自己分析分析。而在這當中,救星情結尤為突出。整首歌,蘊涵著一個從救星出現的狂喜到救星露出本來面目後的大悲的原始悲劇。
姑娘就是期待的救星。她住在遙遠的地方,遙遠有多遠?用一生能否到達?我不知道。但是,當她出現的時候,她對我許下承諾,她會讓我進她的帳房,每天都能看到她那粉紅的小臉,她那活潑動人的眼睛,和那美麗金邊的衣裳。於是,我拋棄了財產,毅然跟她前往。作為代價,我為她放羊。但是,到了後來,她連羊也不讓我放了。我只能退而求其次,變成一只小羊,跟在她身旁也是好的。然後,她便要抽打我。而我也只剩下絕望的哀求:皮鞭細一些,抽打輕一些。
也許這樣解釋還是比較玄乎。但若是把姑娘換成那開國的皇帝,把我換成普通的老百姓,再來看整首歌曲,你會看到什麽呢?是的,一個民族的苦難史,以及歷史總是驚人地相似。
再把話題回到每個單獨的人。每個人都期待著救星,每個人都渴望被別人拯救。這是不能被否認的。作為個人,你的救星可能是一封信、一筆匯款、情人的一通電話、老板的一個決定、政府的一條法令。當你得到了,你便獲救了。但作為一個集體的、一個種族中的一員,我們的救星又是怎樣的?
我不知道我們的祖先,那些最早的人類,是從哪裏來的,他們身上又有些什麽故事。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們並沒有完全消失。我們的身上,依然殘存著他們的所思所想,所經所歷,這些祖先留下的遺物,不是存在銀行裏,也不是鎖在保險櫃裏,而是在一個最安全的地方——我們的頭腦裏,成為我們的集體無意識。救星情結,便是祖先的遺物之一。它暗示了我們遙遠祖先的最初遭遇。
李斯的師兄韓非為後世記下了這樣的故事:
〖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獸眾,人民不勝禽獸蟲蛇。有聖人作,構木為巢以避群害,而民悅之,使王天下,號之曰有巢氏。
民食果籮蚌蛤,腥臊惡臭而傷害腹胃,民多疾病。有聖人作,鉆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悅之,使王天下,號之曰燧人氏。
中古之世,天下大水,而鯀、禹決瀆。〗
有巢氏、燧人氏、鯀、禹,作為救星出現在我們那原始人祖先面前。他們擁有的在當時而言足以令人瞠目結舌的技能,無疑給原始人祖先以極其深刻的印象,引發他們瘋狂的崇拜,甚至不敢把他們當作同類視之,而是當作上帝的代言人。而救星的一再出現,進一步增加了原始人祖先的期待,也更加強化了他們這樣的心理暗示:有問題,不找官府,等救星。在我們繼承了祖先們的血脈時,也繼承了這樣的心理模型,只是被壓抑在潛意識裏,等待著適時的爆發。
【8.從人類的源頭談起】
什麽叫集體無意識?就是你通常並不能意識得到,所以也就無法反駁。Something聽起來像是奇妙的悖論,然而還真不是。怪力亂神,孔子也只是存而不論,而不言其必定無有。
由此,救星情結作為集體無意識的一種原型意象,當它在合適的時候覺醒時,註定要投射到一個強力者身上。他將是一個天遣之人,大能之人。比如有巢氏之於我們的祖先,比如摩西之於猶太人,比如尼采所謂的超人。
在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巨著《群魔》裏,韋爾霍文斯基將他的救星情結投射到斯塔夫羅金身上。在兩千多年前的鹹陽宮殿,李斯將他的救星情結投射到嬴政身上。
接下來,我將談的是一個應該從未有人談過或者從未有人意識到的話題,當然,我的言論,是建立在那些心理學先驅開拓的基礎之上的。我認為,不管對錯,這個話題是重大的,也是值得討論的。
我們先從人類的源頭談起。
人類早期的那批救星,他們的遭遇是怎樣的呢?據說,摩西被猶太人謀殺於曠野,他沒能保住自己的性命。弗洛伊德將他的死因歸結為猶太人對摩西野蠻責罰的反抗。對此觀點,我想再往深裏挖掘一下。摩西生活的年代是在公元前1300年以前。根據記載,那時已有了相當的文明。所以,參照我們中國有巢氏和燧人氏的故事,可以肯定的是,就算對猶太人而言,摩西也應該不是第一個救星。因此就在此時,救星情結可能就已經在猶太人的潛意識裏存在了。有人會問了,你說有就有啊?我想說的是,集體潛意識,並非個人所能左右,或者可以再作一個比喻,就像你買品牌電腦一樣,你買的不是一臺裸機,電腦裏已經給你捆綁了眾多軟件。我們一出生,就捆綁了這樣的集體潛意識,而且你還不能像刪除電腦裏的軟件那樣刪除它們。因為,一是就算捆綁上這樣的集體潛意識,通常也不會妨礙你正常使用自己;二是就算你想刪除,你也根本找不到它們。它們隱於幽深的暗處,無比神秘。
既然摩西並非猶太人的第一個救星,而猶太人又已經具備了救星情結,則關於摩西被殺的原因,我作這樣的解釋。
猶太人之所以要殺死摩西,從表面上看,是為了反抗摩西對他們野蠻的責罰,但更深的原因,則是他們渴望再次被拯救。摩西已經拯救過他們,他除了奴役他們之外,已不能再次拯救他們。於是,猶太人殺死了摩西,等待著下一個拯救者的降臨。猶太人呼喚著他們的彌賽亞,但當他們的另一個拯救者——耶穌出現的時候,他們又讓他流血而死。他們殺死了他們的又一位拯救者。一再重覆的悲劇表明,他們享受的也許只是被拯救的過程,而不是被拯救的結果。或許這種奇怪的想法比較難以理解,但這種類似奇怪的心理,在生活中還是不乏例子的。
分析完以上,讓我們進入正題。正題就是:為什麽歷史上總會改朝換代,沒有一個政權能夠長久存在?
【9.解析千古之謎】
我們先從秦朝為什麽滅亡談起。關於秦朝滅亡的原因,存在著眾多的解釋。比如:仁義不施而攻守之勢異也;胡亥乃是亡國之君;酷刑嚴法,暴政無度;竭盡國力,役民太甚;或者還有說是楚人的大規模反抗——帶有民族起義性質的反抗,再加上山東五國貴族的覆國戰鬥。我無意從這些原因中分出對錯高下。不是說歷史是人民寫就的嘛,我倒願意試著從人民的集體無意識的角度來解析這個問題。
秦王嬴政以救世主的面目出現在當時飽受戰火摧殘的人民面前,他統一了天下,成了秦始皇。以當時的環境和形勢來說,這樣的救世主是應運而生、受到歡迎的。秦始皇和摩西不一樣。猶太人敢殺摩西,是因為摩西天天和猶太人在一起,英雄常見也凡人,所以,摩西作為救星的光芒日漸暗淡下去。而秦始皇卻懂得深處自神的道理。他始終保持著神秘,和百姓保持著距離。距離產生美,更產生敬畏。在他的有生之年,他一直頭罩著這樣的救世主光環。老百姓未必愛他,但是敬畏他,認為他就和有巢氏、燧人氏、大禹一樣,是不可置疑的天子。天選之子的說法在今天已經沒有了市場,但對當時那些生活在神話和天意中的老百姓來說,卻是深信不疑的。秦王嬴政的暴政或許比摩西尚有過之,但直到他死,大秦帝國並看不出有崩潰的跡象。在他當皇帝的十二年中,並沒有遇到任何像樣的反抗。他作為救世主的地位,是穩固的、為大眾所認同的。
當秦始皇四處求仙,想長生不老時,我想,不僅秦始皇相信他自己能夠成功,應該有很大部分的百姓也相信他是能夠成功的。秦始皇在他們眼中,是一個神話般的人物,理應無所不能。但當秦始皇沒能成仙,而是死了,像普通人那樣死了,民眾便覺得受到了欺騙,由之而產生憤怒。自然,這些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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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王嬴政賞完梅花,便到一旁的殿中取暖稍息,王綰和諸郎官自去殿前侍衛不提,撇下李斯孤零零地站在庭院門口,進既不能,退又不甘。唐突佳人,固是人生不可承受之快,糟蹋機會,卻是千古難以承受之恨。機會就在李斯的眼前,秦王嬴政此刻便在前方的殿內,若有所待。這樣的機會,不知何時才會再次出現。李斯必須抓住這次機會,面見秦王,用他的智慧和說辭來打動秦王。機會當前,李斯因為激動而兩股戰栗,卻也因為膽怯而憎恨自己。他站在冰天雪地,一點一滴地醞釀著自己的決心和勇氣。
在西方的結婚儀式上,主婚的神父有一句話通常是必說的:“你們當中,若是有誰有合理的理由,認為這樁婚姻不應該舉行,請當著主的面,現在就說出來,否則,就永遠不要說。”這句話貌似為新婚夫婦著想,實則是在慫恿新郎或新娘的舊情人跳出來大搞破壞,把婚事攪黃。這就是談判中常用的一招技巧——時間逼定。嘿,這是上帝給你們的最後機會,你們再不說,就永遠也來不及了,連上帝也救不了你。
時間逼定的技巧,不僅可以用來慫恿別人,更可以拿來激勵自己。司湯達的《紅與黑》裏,就有這樣一個細節,在我年少時曾給我以巨大震撼。
十八歲的於連給自己定下了一個目標:在晚上十點的鐘聲響起時,他一定要握到德·萊納夫人的手,並且留下。要成為德·萊納夫人的情人,這是他必須跨過的第一道關卡。德·萊納夫人是市長的妻子,已是三個孩子的母親,她不僅身份勉強算得上高貴,而且格外珍惜自己貞潔的名譽。於連卻只不過是在德·萊納夫人家裏擔任家庭教師的一個窮小子罷了。但是於連還是強迫自己接受了這樣高難度的任務。他要征服德·萊納夫人的精神和肉體,更要借此來錘煉自己的靈魂,使其變得更加堅強。
當天晚上的花園裏,德·萊納夫人坐在於連旁邊,在德·萊納夫人的另一邊,坐著她的一位朋友,德爾維夫人。
交代完大致的背景,讓我們來直接品味司湯達精彩絕倫的原文。
〖於連一心想著他要做的事,竟找不出話說。談話無精打采,了無生氣。
於連心想:“難道我會像第一次決鬥那樣發抖和可憐嗎?”他看不清自己的精神狀態,對自己和對別人都有太多的猜疑。
這種焦慮真是要命啊,簡直無論遭遇什麽危險都要好受些。他多少次希望德·萊納夫人有什麽事,不能不回到房裏去,離開花園!於連極力克制自己,說話的聲音完全變了;德·萊納夫人的聲音也發顫了,然而於連竟渾然不覺。責任向膽怯發起的戰鬥太令人痛苦了,除了他自己,什麽也引不起他的註意。
古堡的鐘已經敲過九點三刻,他還是不敢有所動作。於連對自己的怯懦感到憤怒,心想:“十點的鐘聲響過,我就要做我一整天裏想在晚上做的事,否則我就回到房間裏開槍打碎自己的腦袋。”
於連太激動了,幾乎不能自已。終於,他頭頂上的鐘敲了十點,這等待和焦灼的時刻總算過去了。鐘聲,要命的鐘聲,一記記在他的腦中回蕩,使得他心驚肉跳。
就在最後一記鐘聲餘音未了之際,他伸出手,一把握住德·萊納夫人的手,但是她立刻抽了回去。於連此時不知如何是好,重又把那只手握住。雖然他已昏了頭,仍不禁吃了一驚,他握住的那只手冰也似的涼;他使勁地握著,手也戰戰地抖;德·萊納夫人作了最後一次努力想把手抽回,但那只手還是留下了。
於連的心被幸福的洪流湮沒了,不是他愛德·萊納夫人,而是一次可怕的折磨終於到頭了。〗
整部《紅與黑》裏,我最愛這個細節。於連便是對自己下了時間逼定的咒語:“十點的鐘聲響過,我就要做我一整天裏想在晚上做的事,否則我就回到房間裏開槍打碎自己的腦袋。”為了保住自己的腦袋,還有什麽手不敢牽,還有什麽險不敢冒?
【2.所惡有甚於死者】
李斯和於連一樣,在說服自己采取行動之前,也有著激烈的思想鬥爭。他已過了而立之年,按當時人的平均壽命五十多歲來計算,他這輩子已經五去其三,留給他的時間只有二十多年。二十多年,只不過彈指一揮間,甚至在你尚未發現之前,便已化為虛幻的雲煙。
回首活過的三十餘年,他有理由羞愧汗顏。翻檢回憶,無一事能引以為傲,值得珍惜。蔡澤的話雖然難聽,卻並沒有罵錯,三十餘年,他實在是茍活人世,行屍走肉而已。他可以選擇就此轉身離去,無人能對此加以責備,然後度過風平浪靜、庸俗無奇的二十多年,在某張床上悄悄死去。然而,在他臨死之前,他會不會後悔,後悔自己沒有用這蒼白乏味的二十多年來換取今天的這樣一次機會,面見秦王,說服他允許自己和他站在一起,開創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不世偉業?就算成功的機會只有萬分之一,至少他也可以作為一個冒險家死去。
李斯此時便已被一種強烈的激情所控制。不管如何,即便是擅闖宮殿,他也一定要見到秦王。如果今天他不敢去見秦王嬴政,他一定會毫不猶豫地一劍將自己刺死,這樣懦弱的李斯,不活也罷。雖說擅闖宮殿,按律當烹,但只要我說出了自己想說的話,如果秦王沒有被我說服,還是要烹我,那我也認了。至少我努力過,沒有成功,那是水平問題,不是態度問題。
要麽得到所有,要麽失去全部。李斯以自己的生命為賭註,徹底地豁了出去。
李斯向宮殿搖搖晃晃地走去,他滿臉紫紅,舉止亢奮乃至癲狂。王綰遠遠看見,大為驚奇,連忙迎上,急切地道:“李兄請速回,此地非你所能入。”
李斯道:“吾欲見秦王。望王兄通融。”
王綰怒道:“別事尚好說得,見秦王可是通融得的?”
“王兄若不肯通融,李斯也只好硬闖了。”
王綰沒料到一貫溫文爾雅的李斯忽然變得如此強硬,一時為之語塞。以他和李斯的交情,倘李斯真要硬闖,他還真不知道該如何應對才好。王綰口氣一軟,道:“李兄欲見秦王,所為何事?”
李斯道:“李斯欲說秦王,不僅為李斯計,更為秦王計。李斯自負有商鞅、範雎之才,奈何不得景監、王稽之助。是以方出此下策。”
王綰道:“擅闖宮殿,依律當烹,李兄可要想清楚了。”
李斯道:“螻蟻尚且貪生,李斯何嘗不怕死。李斯適才遠觀秦王,已知其必為明視善聽之主。李斯倘得入內,當面陳詞,自信定能動秦王之心。”
王綰素知李斯之才,也知道他一向不做沒有把握之事,他想幫李斯一把,但也有自己的苦衷。王綰道:“為大王掌守門戶,乃王綰職責所系。倘王綰放李兄入內,又覆李兄說王不成,依法連坐,則王綰也將隨李兄而死也。”
李斯道:“李斯為郎,乃相國呂不韋所薦,依法連坐,也當坐相國也,君何懼哉!”
王綰也摸不清李斯和呂不韋的真正關系,李斯也從不提及。李斯將這段關系故作神秘,任人猜測去。
王綰有心成全李斯,他沈吟片刻,靈機一動:倘說李斯是得到呂不韋的授意,這才要見秦王,則李斯便能順利入殿,自己也可免去罪責。王綰因此問道:“李兄欲見秦王,莫非是奉了相國之命?”
李斯心領神會,忙道:“正是。王兄大德,李斯沒齒不忘。”
於是,王綰收去李斯佩劍,借故支開諸郎。李斯帶著狂跳不已的心,跨入宮殿。
【3.君臣初相見】
一步。
兩步。
三步。
李斯的雙腳踩著宮殿堅硬的石磚,卻仿似踏在雲彩之上,淩空高蹈,步步驚魂。李斯低著頭,幾乎不敢去看秦王。在他的喉間,泛起某種年輕而青澀的情感,讓他眼眶濕潤,感動莫名。他即將面對的,仿佛不是一個王座上的少年,而是他相思多年的夢中情人。
李斯跨入宮殿的門檻,往前行了三步,便停了下來。他沈默著向上望去。
世間有一種膜拜,叫五體投地。
世間有一種距離,叫遙不可及。
但見秦王嬴政獨自坐於空曠的宮殿高處,似在沈思。他修長的手指,撫摩著一柄青銅長劍。他還不到能佩劍的年紀,鋒利的長劍,既是他的圖騰,也是他的禁忌。嬴政棱角分明的臉龐,有傷感流淌其上。莫非是方才雪中梅花的淒艷之美,還在占據著他的思緒,激起他的憂郁?
秦王嬴政沈浸在自身的孤獨之中,他並未註意到李斯的闖入。當他發現李斯的存在時,卻也不顯驚奇,更沒有驚慌失措,大聲呼喊侍衛們前來護駕。以他的年紀,他鎮靜得可怕。只有見慣大場面的人,才能臨危不亂。嬴政不用見慣大場面,他就是大場面。
嬴政以前從未見過李斯,他略帶好奇地打量著眼前這個突兀的陌生人。李斯遠遠站著,看上去謙恭有禮,並無敵意。嬴政問道:“你是何人?未得傳召,為何至此?”嬴政的聲音很是親切,甚至可以說是充滿愛心,仿佛只要李斯說自己是走迷了路,他還會手牽手地將李斯領出去。
李斯道:“臣李斯擅闖宮殿,自知死罪,然為大秦社稷之故,不敢不剖心陳詞於吾王。願吾王聽之。”
嬴政見李斯儀表非凡,當是胸懷智謀之人,便招招手,道:“上前。”
李斯卻並不即刻上殿。李斯道:“吾王宅心仁厚,初見臣而無半點疑心,許臣近窺天顏,咫尺奏事。臣卻不敢不自明行跡,而後方能進言。臣唯有一片愛主之心,絕無絲毫害主之意。”說完,李斯徐徐解衣,直至赤裸,示以身無兇器。
眼前的這一幕,秦王嬴政大概永遠也無法從心中抹去。一個男人,為了取信於他,不惜光著身子,坦然地站在他的面前,以白雪和紅梅為背景,眼中噙著真誠的熱淚,在寒風中紋絲不動。
嬴政不習慣看著男人的裸體,他靦腆地一笑,道:“先生起就衣,前言事!”
李斯神色不改,一件件地穿回衣服。他知道,他這一非常舉動,已經將秦王嬴政打動。
李斯上殿,秦王嬴政許其對坐,問道:“先生何以教寡人?”
秦王嬴政的話音一落,標志著李斯的面試已經正式開始。這似乎是一次自由命題、自由發揮的面試,你要說什麽都可以。然而李斯卻不這麽認為。他必須回避秦王嬴政的心理禁區。
嬴政這少年,孤獨而憂傷。他十三歲便沒了父親,母親又遠在雍城,長遠不得見面。在偌大的鹹陽,他的都城,他居然舉目無親。他不僅要忍受孤獨,更要忍受有關他是呂不韋私生子的謠言帶給他的恥辱。他名為秦王,實則囚徒。真正的內政大權,都掌握在呂不韋和嫪毐之手。因此,內事不可言,言則徒增其憤怒。要打動嬴政,必須用未來的遠景來誘惑他、麻醉他,使他暫時從郁郁的現狀中解脫出來。如此,則當言外事也。
於是,李斯深吸了一口氣,像馬丁·路德·金那樣,飽含深情地說出一句:“I have a dream(我有一個夢想)……”
“講中文。Please(請)。”嬴政將李斯的話打斷。
【4.何事入夢來?】
李斯恭敬地答道:“是。”他略一停頓,然後開始了激情四射的演講。
臣李斯有一夢,敢稟呈於吾王。
臣夢見吾王成了萬王之王,天下的王,不朽的王,永恒的王。
臣夢見吾王親率鐵騎,滅趙國,毀邯鄲。當年與王有仇怨者,吾王盡手刃之,血流成河,快意索仇。
臣夢見吾王雄師,破六國之兵,納六國之印。妃嬪媵嬙,王子皇孫,辭樓下殿,輦來於秦。朝歌夜弦,為秦宮人。
臣夢見吾王橫掃九州,一統天下。四海歸一,大秦獨尊。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
臣夢見大秦帝國之疆域,東至大海,西達昆侖,南吞瓊荒,北並遼東。其廣不知幾千萬裏。有人之處,皆為秦人,有地之處,皆為秦地。大秦帝國的天空,日不能落,月不敢隱。
臣夢見燕、趙之收藏,韓、魏之經營,齊、楚之精英,盡收吾王囊中,鼎鐺玉石,金塊珠礫,倚疊如山,棄擲邐迤。
臣夢見金碧輝煌的鹹陽,乃天地之中心,不敗之都城。五步一樓,十步一閣。宮室幾千萬落,覆壓數百餘裏。
臣夢見後宮佳麗,難以勝計,皆天仙肌容,人間絕色。開鏡梳鬟,理妝焚蘭。朝夕所盼,唯吾王臨幸也。聞宮車來而顏色歡喜,見宮車過而珠淚黯垂。有不得幸者三十六年,王亦不加顧惜。
臣夢見上至君侯,下到黔首,說著相同的語言,使用同樣的文字。天下不再有齊人、燕人、楚人、魏人、韓人、趙人,天下一家,以吾王為父。
臣夢見天下再無戰火,再無兵爭。百姓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男有分,女有歸,謀閉而不興,盜竊亂賊而不作。大同之世,不致於堯舜,而致於吾王也。
臣夢見吾王淩駕於蒼生之上。百姓萬民,走獸飛禽,皆匍匐於吾王腳下,有如羔羊,唯吾王死生之。
臣夢見開天辟地以降,未有人君若吾王者。
臣夢見三皇五帝,不及吾王之尊貴。
臣夢見商周諸王,不及吾王之富華。
臣夢見五岳不為高,江海不為深,唯吾王的旨意不可阻擋。王的旨意行於大地,行於江河,行於天上。天地之間,以王為大,以王為一,任王如心所欲,王握住為火,王松開是炭。
臣夢見神從天降,其應在王。
臣夢見日月不足以奪王之光。
臣夢見星辰不足以攖王之芒。
“臣夢見大秦帝國,肇始於王,代代相遞,雖千秋萬世,固若金湯。”
李斯音調逐漸高亢。說到後來,他與其說是在演講,毋寧說是在布道了。在他的身上,折射出酒神的癲狂,閃爍著日神的火光。
【5.萬王之王】
嬴政聽完李斯所言,廢然長嘆,神不守舍,悵然若失。
嬴政深居宮中,何曾有人對他說過這些。宦官宮女,只知對他阿諛奉承,他喜則喜,他憂則憂。蔡澤每見他,公事公奏之餘,最多順帶捎上幾句與呂不韋及嫪毐有關的壞話。官員見他,也都畢恭畢敬,不問不答,答非所問。是的,他們的確把他當王在看。不過,在他們看來,他是一個和六國的王沒有任何區別的王,和秦國歷代的王也沒什麽兩樣。
然而,他現在需要的不僅僅是聽話的臣民,更需要耳提面命的老師。他只有十六歲,他需要學習,需要指引,今天,他遇見了李斯,他的耳朵聽到了另一種聲音,一種讓他相聽恨晚的聲音,一種進入心中便生根發芽的聲音。他的思緒隨著李斯激烈的言語而白日飛升,離地三萬英尺,俯瞰天下,一覽九州,心胸廓清,煩惱盡掃。李斯的話,讓他第一次體驗到,原來,王是可以這麽做的。王的滋味,可以如此美妙;王的使命,可以如此崇高。
只有李斯,明確地告訴他,他和六國的王不一樣,和古往今來所有的王都不一樣。他是王上之王,萬王之王。在李斯這裏,他第一次體會到自己光榮的存在,命定的存在。他一生的目標,都已在今天一次性找到,在李斯的話中一次性找到。他,秦王嬴政,要統一天下,建立大秦帝國,做最高最大的王,空前絕後的王。這一刻,他忘了自己的孤獨和憂傷,忘了久未謀面的母親,忘了掣肘著他的呂不韋與嫪毐。他的心思,已遨游在一個空前龐大的帝國。
這一刻的會面,決定了未來的二十三年,更影響了未來的兩千多年。李斯畫出了一幅帝國的藍圖,嬴政促成了一個帝國的竣工。在未來的日子裏,所有的帝王都沒能逃出這兩個人劃定的圓圈,他們能做的,無非就是東挪西湊,修修補補。
且說嬴政心運神游,面色數變,良久才道:“先生所言,寡人未嘗思之。”
李斯知嬴政已然心動,便道:“事有不可思,有不可不思。食色車馬,愚民可思,吾王不可思;江山社稷,愚民不可思,而吾王不可不思。今天下黎民,厭兵倦戰,久欲休息。然七國並存,各有其君。樹欲靜而風不止,民欲安而君貪戰。七國一日不同,天下一日不寧。願吾王思之。”
李斯又道:“昔者秦穆公之霸,終不東並六國者,何也?諸侯尚眾,周德未衰,故五伯疊興,更尊周室。自秦孝公以來,周室卑微,諸侯相兼,關東為六國,秦之乘勝役諸侯,蓋六世矣。今諸侯服秦,譬若郡縣。夫以秦之彊,吾王之賢,由竈上騷除,足以滅諸侯,成帝業,為天下一統,此萬世之一時也。若怠而不急就,諸侯覆強,相聚合縱,雖有黃帝之賢,不能並也。願吾王行之。”
【6.在那遙遠的地方】
我們知道,春秋時期(公元前770~公元前476),總共二百九十五年,僅有三十八年沒有戰爭;戰國時期(公元前475~公元前222),總共二百五十四年,僅有八十九年沒有戰爭。戰爭就算是山珍海味,你這麽天天吃,不也得膩不是?更何況,很明顯,戰爭不是山珍海味。
從春秋到戰國,隨著時間的推移,國家越打越少,仗越打越大,人越死越多。在今日看來,似乎統一已是當時的大勢所趨。但對當時的李斯來說,能提出統一天下的策略,卻並非易事。並吞六國作為一個口號,其實早已提出,但一直只是合縱連橫之徒口中所念的阿彌陀佛,這些謀求富貴的合縱連橫之徒,在念說這句阿彌陀佛之後,接下來那句話就是:“施主,你多少施舍點吧。”只有李斯,並不把並吞六國當作口號來喊,他是認真的。
李斯朦朧地意識到,天下應該統一,而且天下統一的時候也到了,天下的百姓,都期待著一個巨人的出現,早日結束戰火連年的歲月。李斯察覺到了大眾渴望統一的心理,但他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在此,榮格的學說正好可以派上用場。
榮格此公,半人半妖,黑暗中的舞者,靈魂界的甘道夫。曹三之所以有些神神道道,此公為害非小。集體無意識便是此公的驚世發現。在人類的集體無意識中,有一種情結,名為救星情結。榮格如此寫道:“人類都有這種對救星的期待”,“救星情結是集體無意識的一種原型意象,在我們這個充滿災難、迷惘的時代,它自然又被激活起來”。
救星情結雖然是由一個西方人總結發明的,但對東方人同樣適用,甚至可以說尤其適用。看看我們的小說和戲劇,充斥著太多深情而無助的呼喚:呼喚救民於水火的君主,呼喚伸張正義的包青天,呼喚替天行道的俠客,呼喚為民請命的義士,呼喚殺富濟貧的盜賊……
相信大家都聽過這首優美的民歌——《在那遙遠的地方》。歌詞是這樣的:
〖在那遙遠的地方
有位好姑娘
人們走過她的帳房
都要回頭留戀地張望
她那粉紅的小臉
好像紅太陽
她那活潑動人的眼睛
好像晚上明媚的月亮
我願拋棄了財產
跟她去放羊
每天看著那粉紅的小臉
和那美麗金邊的衣裳
我願做一只小羊
跟在她身旁
我願她拿著細細的皮鞭
不斷輕輕打在我身上
我願她拿著細細的皮鞭
不斷輕輕打在我身上……〗
聽完之後,聽者大都會有一種淡淡的惆悵,但慢慢也就忘了。倘聽者較為敏感,卻會感到靈魂深處的悸動。沒錯,那是潛意識被喚醒卻又不能徹底醒來的感覺。
毫無疑問,所有的民歌之中,這是最偉大、最晦澀的一首。在我看來,從對靈魂的揭示深度而言,這首歌並不亞於歌德的《浮士德》。
這首歌本來是王洛賓寫給他當年非常喜歡的一位藏族姑娘——藏族千戶長的女兒卓瑪的。然而,這首歌的內涵要遠比它看上去的來得深邃、覆雜。我可以毫不客氣地說,王洛賓根本不知道自己究竟寫了些什麽。這是一首天授的作品。不是王洛賓寫出了它,而是它選擇了王洛賓。這樣的作品,與年代無關,與倫理無關,與教育無關,與性別無關。它直入人心,因人而異地或淺或深。
【7.無處不在的救星情結】
這首歌可以說集合了眾多的心理情結。對心理學感興趣者不妨自己分析分析。而在這當中,救星情結尤為突出。整首歌,蘊涵著一個從救星出現的狂喜到救星露出本來面目後的大悲的原始悲劇。
姑娘就是期待的救星。她住在遙遠的地方,遙遠有多遠?用一生能否到達?我不知道。但是,當她出現的時候,她對我許下承諾,她會讓我進她的帳房,每天都能看到她那粉紅的小臉,她那活潑動人的眼睛,和那美麗金邊的衣裳。於是,我拋棄了財產,毅然跟她前往。作為代價,我為她放羊。但是,到了後來,她連羊也不讓我放了。我只能退而求其次,變成一只小羊,跟在她身旁也是好的。然後,她便要抽打我。而我也只剩下絕望的哀求:皮鞭細一些,抽打輕一些。
也許這樣解釋還是比較玄乎。但若是把姑娘換成那開國的皇帝,把我換成普通的老百姓,再來看整首歌曲,你會看到什麽呢?是的,一個民族的苦難史,以及歷史總是驚人地相似。
再把話題回到每個單獨的人。每個人都期待著救星,每個人都渴望被別人拯救。這是不能被否認的。作為個人,你的救星可能是一封信、一筆匯款、情人的一通電話、老板的一個決定、政府的一條法令。當你得到了,你便獲救了。但作為一個集體的、一個種族中的一員,我們的救星又是怎樣的?
我不知道我們的祖先,那些最早的人類,是從哪裏來的,他們身上又有些什麽故事。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們並沒有完全消失。我們的身上,依然殘存著他們的所思所想,所經所歷,這些祖先留下的遺物,不是存在銀行裏,也不是鎖在保險櫃裏,而是在一個最安全的地方——我們的頭腦裏,成為我們的集體無意識。救星情結,便是祖先的遺物之一。它暗示了我們遙遠祖先的最初遭遇。
李斯的師兄韓非為後世記下了這樣的故事:
〖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獸眾,人民不勝禽獸蟲蛇。有聖人作,構木為巢以避群害,而民悅之,使王天下,號之曰有巢氏。
民食果籮蚌蛤,腥臊惡臭而傷害腹胃,民多疾病。有聖人作,鉆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悅之,使王天下,號之曰燧人氏。
中古之世,天下大水,而鯀、禹決瀆。〗
有巢氏、燧人氏、鯀、禹,作為救星出現在我們那原始人祖先面前。他們擁有的在當時而言足以令人瞠目結舌的技能,無疑給原始人祖先以極其深刻的印象,引發他們瘋狂的崇拜,甚至不敢把他們當作同類視之,而是當作上帝的代言人。而救星的一再出現,進一步增加了原始人祖先的期待,也更加強化了他們這樣的心理暗示:有問題,不找官府,等救星。在我們繼承了祖先們的血脈時,也繼承了這樣的心理模型,只是被壓抑在潛意識裏,等待著適時的爆發。
【8.從人類的源頭談起】
什麽叫集體無意識?就是你通常並不能意識得到,所以也就無法反駁。Something聽起來像是奇妙的悖論,然而還真不是。怪力亂神,孔子也只是存而不論,而不言其必定無有。
由此,救星情結作為集體無意識的一種原型意象,當它在合適的時候覺醒時,註定要投射到一個強力者身上。他將是一個天遣之人,大能之人。比如有巢氏之於我們的祖先,比如摩西之於猶太人,比如尼采所謂的超人。
在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巨著《群魔》裏,韋爾霍文斯基將他的救星情結投射到斯塔夫羅金身上。在兩千多年前的鹹陽宮殿,李斯將他的救星情結投射到嬴政身上。
接下來,我將談的是一個應該從未有人談過或者從未有人意識到的話題,當然,我的言論,是建立在那些心理學先驅開拓的基礎之上的。我認為,不管對錯,這個話題是重大的,也是值得討論的。
我們先從人類的源頭談起。
人類早期的那批救星,他們的遭遇是怎樣的呢?據說,摩西被猶太人謀殺於曠野,他沒能保住自己的性命。弗洛伊德將他的死因歸結為猶太人對摩西野蠻責罰的反抗。對此觀點,我想再往深裏挖掘一下。摩西生活的年代是在公元前1300年以前。根據記載,那時已有了相當的文明。所以,參照我們中國有巢氏和燧人氏的故事,可以肯定的是,就算對猶太人而言,摩西也應該不是第一個救星。因此就在此時,救星情結可能就已經在猶太人的潛意識裏存在了。有人會問了,你說有就有啊?我想說的是,集體潛意識,並非個人所能左右,或者可以再作一個比喻,就像你買品牌電腦一樣,你買的不是一臺裸機,電腦裏已經給你捆綁了眾多軟件。我們一出生,就捆綁了這樣的集體潛意識,而且你還不能像刪除電腦裏的軟件那樣刪除它們。因為,一是就算捆綁上這樣的集體潛意識,通常也不會妨礙你正常使用自己;二是就算你想刪除,你也根本找不到它們。它們隱於幽深的暗處,無比神秘。
既然摩西並非猶太人的第一個救星,而猶太人又已經具備了救星情結,則關於摩西被殺的原因,我作這樣的解釋。
猶太人之所以要殺死摩西,從表面上看,是為了反抗摩西對他們野蠻的責罰,但更深的原因,則是他們渴望再次被拯救。摩西已經拯救過他們,他除了奴役他們之外,已不能再次拯救他們。於是,猶太人殺死了摩西,等待著下一個拯救者的降臨。猶太人呼喚著他們的彌賽亞,但當他們的另一個拯救者——耶穌出現的時候,他們又讓他流血而死。他們殺死了他們的又一位拯救者。一再重覆的悲劇表明,他們享受的也許只是被拯救的過程,而不是被拯救的結果。或許這種奇怪的想法比較難以理解,但這種類似奇怪的心理,在生活中還是不乏例子的。
分析完以上,讓我們進入正題。正題就是:為什麽歷史上總會改朝換代,沒有一個政權能夠長久存在?
【9.解析千古之謎】
我們先從秦朝為什麽滅亡談起。關於秦朝滅亡的原因,存在著眾多的解釋。比如:仁義不施而攻守之勢異也;胡亥乃是亡國之君;酷刑嚴法,暴政無度;竭盡國力,役民太甚;或者還有說是楚人的大規模反抗——帶有民族起義性質的反抗,再加上山東五國貴族的覆國戰鬥。我無意從這些原因中分出對錯高下。不是說歷史是人民寫就的嘛,我倒願意試著從人民的集體無意識的角度來解析這個問題。
秦王嬴政以救世主的面目出現在當時飽受戰火摧殘的人民面前,他統一了天下,成了秦始皇。以當時的環境和形勢來說,這樣的救世主是應運而生、受到歡迎的。秦始皇和摩西不一樣。猶太人敢殺摩西,是因為摩西天天和猶太人在一起,英雄常見也凡人,所以,摩西作為救星的光芒日漸暗淡下去。而秦始皇卻懂得深處自神的道理。他始終保持著神秘,和百姓保持著距離。距離產生美,更產生敬畏。在他的有生之年,他一直頭罩著這樣的救世主光環。老百姓未必愛他,但是敬畏他,認為他就和有巢氏、燧人氏、大禹一樣,是不可置疑的天子。天選之子的說法在今天已經沒有了市場,但對當時那些生活在神話和天意中的老百姓來說,卻是深信不疑的。秦王嬴政的暴政或許比摩西尚有過之,但直到他死,大秦帝國並看不出有崩潰的跡象。在他當皇帝的十二年中,並沒有遇到任何像樣的反抗。他作為救世主的地位,是穩固的、為大眾所認同的。
當秦始皇四處求仙,想長生不老時,我想,不僅秦始皇相信他自己能夠成功,應該有很大部分的百姓也相信他是能夠成功的。秦始皇在他們眼中,是一個神話般的人物,理應無所不能。但當秦始皇沒能成仙,而是死了,像普通人那樣死了,民眾便覺得受到了欺騙,由之而產生憤怒。自然,這些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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