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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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暖的輕音樂就著暈黃的燈光,又有咖啡香氣郁在鼻息中,那種底子裏散出來的淡雅,使人不自覺的松開了心情。林珺還沒有過來,史密斯側臉看著窗外來來往往的人們。正值太陽毒的午後,街上行人不多,高大的梧桐樹遮掩的人行道上,匆匆行過的人們皆是目不斜視,哪裏有咖啡館裏營造的那種閑適慵懶。人啊,所說生活品質的高低,最終不還是由票子來決定。而他此刻能安然端坐於此,又何不是如此?
林珺的身影出現在他的視線裏,千金之軀無論走在哪裏,都是能吸引了大眾目光。那些本來義無反顧著的行人,這一刻,不也是如影隨形的追逐著風姿綽約的林珺而行嗎?史密斯唇畔扯起一笑容,美人呢,怎麽可能泯於泛泛當中?只可惜了,是一蛇蠍美人。
林珺一眼看到了角落裏的史密斯,笑靨如花。有眼神開始騷|動,當然了,是男人,還是不守本分的男人。林珺早已歷經過這種場面,風過無痕的飄到了史密斯跟前,例行的招呼一句,“抱歉,剛才有人找,讓您久等了。”
遲到是女人的權利,史密斯對這一個自然是心有靈犀。他優雅的笑笑,“等一位漂亮女生,這是在下的榮幸。”
寒暄過後,史密斯終於等來了林珺的切入正題,那副畫的連城價值終於顯現了徹底。聽著林珺鶯鶯燕燕的低語,史密斯只覺得手心裏全是濕濕的汗意,咖啡館裏溫度適宜,他清楚那汗意委實是涼津津的,直滲進了心底。
林珺一雙美目如星辰般燦燦,她款款深情著,在旁人看來,宛如是對著情郎說著情話,只有史密斯知道那話是意味著什麽,林珺說,“如果博文的病惡化,會是怎樣的狀況?”說著時候,拿眼瞧著史密斯,吃的笑開,“我知道史密斯先生是徐俊的摯友,不過,所謂摯友又如何?你可真正了解過徐俊?多年我們一起念書時候,你那晚酒醉行的事,徐俊背後裏做的事,只怕你永遠不會明白。”
史密斯眼神倏然一緊,犀利如鷹,本來攪拌咖啡的手也跟著頓住,他有些失聲,“那天——”那天的事的確詭異,如同林珺所言,時至今日已有年歲,他會想起那時的情景,依舊是心有餘悸。
“那天,是徐俊報的案。”林珺一字一頓,眼睛裏唯餘平靜,但正是因了這令人心悸的平靜,史密斯越發是如鯁在喉,他不能自已的只盯住林珺,似乎從她身上能得出他既想又不想知道的答案。
“物是人非,知道了又有什麽意義?”林珺聽到的是平淡的一句,其實,史密斯這樣說,也不為奇,或者說,他越是嘴上承讓,便證明他心底裏的壓抑是超出了他自身的承受能力。
“你不敢面對徐俊的背叛?”林珺一針見血指出,她必須孤註一擲,而史密斯如今掌握的何止只是博文的一線命脈?博文手上有股份,這才是重點。
“你想怎樣?”史密斯擡起頭,那雙深邃的藍眸子汪洋似海,林珺清晰的從他瞳孔裏找到了她的影像,她儼然看到的是她跟他同樣的緊張揣揣,人,難免就這樣被生活逼上絕路,即便是善良的、正直的人,不一樣都有面對絕境的時候嗎?每個人都會自私的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方向,毋容置疑。
林珺尚未開口,史密斯已經搖頭道,“徐俊有隱瞞,他一定是有道理的,這些年來,我從未有過懷疑。”
“如果沒有懷疑,你剛才不會是痛苦的表情,而應該是驚訝,你早已經將疑心深種,何苦問難自己,而不是去找他追根問底?他當初所作所為,真的是保護你嗎?”林珺看著他的眼簾一點點俯下去,直到她全然看不到他的一絲眼眸,“雖然你不知道當初的具體發生是如何,但就以你的心智,如何猜度不出一二?”
“博文那裏,即便我想動手腳,已是廉頗老矣。他身邊不止我一個醫生,他的情況已是有目共睹,你不用費心機了。”即便林珺步步緊逼,史密斯仍然堅持職責的操守。他不喜歡被人威逼,更不喜歡將公私混於一談。底線不能越界。
“話不能絕對。博文是史密斯先生您一手拯救過來,那您的發言權最重,至於那些廢柴,不是史密斯您擔心的。”林珺話不松口,她的語氣略略溫和了些,“其實,做人要想不辛苦,首先便是要懂得放開。何必執意而為,如徐俊,當初不也是舍卒保車嗎?”
她的諄諄誘導沒有白負,史密斯的眼簾急促的翻動,如同他心頭的雲翻風湧,那一天,是他生命裏的恥辱,他寧願從記憶中抹去那一天,永遠不記起。可是,林珺記得,她知道那一天的過程。
“你想博文怎樣?”史密斯說出此話的時候,他能感覺到心痛,心痛的如同有人拿了利刃一下下的剜著,但即便是那樣的疼痛,已然不能掩蓋那天帶來的痛苦。這或許就是佛語中的劫難,所謂劫難,似乎是生命中必須歷經的坎兒。既然是生命中必須承受的,那,那如果徐俊真有所做,那又說明什麽?
史密斯被腦海裏一個個滾過的問號,攪得頭昏腦漲,他甚至有些心灰意冷,完全不是自信的那個他。
“其實,我想說的已經蘊在了話裏。我想史密斯只是自欺欺人,不想認承這個早晚會來約會的事實。”林珺聲音軟軟的,如同杯中的潤滑咖啡,一字字潤進了心頭,不由得拒絕。
“你想取他的性命,是不是有些歹毒?畢竟,他是你的親人。”史密斯擡起眼,他目光雖有閃爍迷離,但那其中的隱忍卻是歷歷在目。
“不用取了他的性命,只要能夠讓他繼續他的廢物人生即可。”林珺優雅的抿了一口咖啡,似乎故意借機給史密斯思考機會,繼而又緩緩道,“因為是親人,才給他留了命。更何況,如果我不出手,你其實也略知一二,有人不會放過他的,還不如由我給他留一條活路,或者以後會有阪本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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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珺的身影出現在他的視線裏,千金之軀無論走在哪裏,都是能吸引了大眾目光。那些本來義無反顧著的行人,這一刻,不也是如影隨形的追逐著風姿綽約的林珺而行嗎?史密斯唇畔扯起一笑容,美人呢,怎麽可能泯於泛泛當中?只可惜了,是一蛇蠍美人。
林珺一眼看到了角落裏的史密斯,笑靨如花。有眼神開始騷|動,當然了,是男人,還是不守本分的男人。林珺早已歷經過這種場面,風過無痕的飄到了史密斯跟前,例行的招呼一句,“抱歉,剛才有人找,讓您久等了。”
遲到是女人的權利,史密斯對這一個自然是心有靈犀。他優雅的笑笑,“等一位漂亮女生,這是在下的榮幸。”
寒暄過後,史密斯終於等來了林珺的切入正題,那副畫的連城價值終於顯現了徹底。聽著林珺鶯鶯燕燕的低語,史密斯只覺得手心裏全是濕濕的汗意,咖啡館裏溫度適宜,他清楚那汗意委實是涼津津的,直滲進了心底。
林珺一雙美目如星辰般燦燦,她款款深情著,在旁人看來,宛如是對著情郎說著情話,只有史密斯知道那話是意味著什麽,林珺說,“如果博文的病惡化,會是怎樣的狀況?”說著時候,拿眼瞧著史密斯,吃的笑開,“我知道史密斯先生是徐俊的摯友,不過,所謂摯友又如何?你可真正了解過徐俊?多年我們一起念書時候,你那晚酒醉行的事,徐俊背後裏做的事,只怕你永遠不會明白。”
史密斯眼神倏然一緊,犀利如鷹,本來攪拌咖啡的手也跟著頓住,他有些失聲,“那天——”那天的事的確詭異,如同林珺所言,時至今日已有年歲,他會想起那時的情景,依舊是心有餘悸。
“那天,是徐俊報的案。”林珺一字一頓,眼睛裏唯餘平靜,但正是因了這令人心悸的平靜,史密斯越發是如鯁在喉,他不能自已的只盯住林珺,似乎從她身上能得出他既想又不想知道的答案。
“物是人非,知道了又有什麽意義?”林珺聽到的是平淡的一句,其實,史密斯這樣說,也不為奇,或者說,他越是嘴上承讓,便證明他心底裏的壓抑是超出了他自身的承受能力。
“你不敢面對徐俊的背叛?”林珺一針見血指出,她必須孤註一擲,而史密斯如今掌握的何止只是博文的一線命脈?博文手上有股份,這才是重點。
“你想怎樣?”史密斯擡起頭,那雙深邃的藍眸子汪洋似海,林珺清晰的從他瞳孔裏找到了她的影像,她儼然看到的是她跟他同樣的緊張揣揣,人,難免就這樣被生活逼上絕路,即便是善良的、正直的人,不一樣都有面對絕境的時候嗎?每個人都會自私的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方向,毋容置疑。
林珺尚未開口,史密斯已經搖頭道,“徐俊有隱瞞,他一定是有道理的,這些年來,我從未有過懷疑。”
“如果沒有懷疑,你剛才不會是痛苦的表情,而應該是驚訝,你早已經將疑心深種,何苦問難自己,而不是去找他追根問底?他當初所作所為,真的是保護你嗎?”林珺看著他的眼簾一點點俯下去,直到她全然看不到他的一絲眼眸,“雖然你不知道當初的具體發生是如何,但就以你的心智,如何猜度不出一二?”
“博文那裏,即便我想動手腳,已是廉頗老矣。他身邊不止我一個醫生,他的情況已是有目共睹,你不用費心機了。”即便林珺步步緊逼,史密斯仍然堅持職責的操守。他不喜歡被人威逼,更不喜歡將公私混於一談。底線不能越界。
“話不能絕對。博文是史密斯先生您一手拯救過來,那您的發言權最重,至於那些廢柴,不是史密斯您擔心的。”林珺話不松口,她的語氣略略溫和了些,“其實,做人要想不辛苦,首先便是要懂得放開。何必執意而為,如徐俊,當初不也是舍卒保車嗎?”
她的諄諄誘導沒有白負,史密斯的眼簾急促的翻動,如同他心頭的雲翻風湧,那一天,是他生命裏的恥辱,他寧願從記憶中抹去那一天,永遠不記起。可是,林珺記得,她知道那一天的過程。
“你想博文怎樣?”史密斯說出此話的時候,他能感覺到心痛,心痛的如同有人拿了利刃一下下的剜著,但即便是那樣的疼痛,已然不能掩蓋那天帶來的痛苦。這或許就是佛語中的劫難,所謂劫難,似乎是生命中必須歷經的坎兒。既然是生命中必須承受的,那,那如果徐俊真有所做,那又說明什麽?
史密斯被腦海裏一個個滾過的問號,攪得頭昏腦漲,他甚至有些心灰意冷,完全不是自信的那個他。
“其實,我想說的已經蘊在了話裏。我想史密斯只是自欺欺人,不想認承這個早晚會來約會的事實。”林珺聲音軟軟的,如同杯中的潤滑咖啡,一字字潤進了心頭,不由得拒絕。
“你想取他的性命,是不是有些歹毒?畢竟,他是你的親人。”史密斯擡起眼,他目光雖有閃爍迷離,但那其中的隱忍卻是歷歷在目。
“不用取了他的性命,只要能夠讓他繼續他的廢物人生即可。”林珺優雅的抿了一口咖啡,似乎故意借機給史密斯思考機會,繼而又緩緩道,“因為是親人,才給他留了命。更何況,如果我不出手,你其實也略知一二,有人不會放過他的,還不如由我給他留一條活路,或者以後會有阪本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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