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0章俠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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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群人的中間,有一個是與別人不同的。
李雲平一眼就看出了他的是這裏面的領頭的,所以出手特別快,在別人還都沒看到他時,他的手就已經扼到了他那個人的喉嚨,並且在他耳邊說:“叫他們停下來。”
那人還以為自己發夢了,使勁晃了下腦袋,然後突然發現自己的脖子,不是完全受自己控制的,所以他擡眼往李雲平這邊看。
這一看,眼珠子瞬間瞪圓,張嘴就叫“啊……”
他這一聲很震撼,不光他周圍的人都往這邊看,連遠處打架的人也都停了下來。
擒賊先擒王是很有效的方法,李雲平一招就把整個場面控制住了。
他此時不慌不忙地往遠處看一眼,問那人:“住在哪兒?”
他手裏的人只是猶豫了一下,李雲平的兩個根手指就往他的脖子上狠掐一點,直接掐斷了他的呼吸。
呼吸被人掐斷,不是什麽好的感受,所以他的眼裏立時就露出恐懼,手也往一個方向指了一下。
李雲平掐著他,從那群人裏走出去,往他指的方向走。
在離土坑不遠多的地方,有一些破舊的房屋,有幾個小孩子穿著臟兮兮的衣服,站在門口。
他們看到李雲平手裏的人,就往屋裏縮了一下,眼睛裏是帶著恐懼的。
飛文,蘇木早就接了陸未和紫珠,一同跟了過來。
在他們的身後,則跟著那一大群手裏拿著刀劍木棍的人。
這個場面如果讓膽小的人,可能一看到就會腿軟,黑燈瞎火,身後跟著一群惡狠狠的人,隨時要人命似地追著自己。
會不會被一棍子撂倒,誰也不知道,而且這裏還是別人的地盤,李雲平他們算來算去,也就五個人,還有一個生病了,一個沒有戰鬥力。
可就是這五個人,把那個領頭的推進了一間屋子裏,然後三兩下綁了個結實,又讓飛文朝著外面那些人喊:“要想讓此人活著,最好都別輕舉妄動。”
這個人還真有點來歷。
本名叫方三,本來是一個秀才,讀過幾年書,甚至還去過京城,想在那裏謀個差事。
可是京城裏的差事哪有那麽好當的,要有錢有路子,有後臺還要真有本事。
這個方三除了有點小聰明,其它的什麽也沒有,後來就又輾轉回到了這個地方。
他還是有些小聰明的,利用一些方法搭上了那時這塊地方的縣令,然後就在他身邊做了個師爺,一時半刻混的也是人五人六的。
可是這個地方,真的太窮的,人光見死,不見生,好不容易有幾個活著的,也都七老八十,要不然就是病歪歪的。
當然跟此處的地面有很大的關系,風沙大,什麽莊稼也種不活,連年幹旱,幾乎把地上的東西都燒著了。
人們喝一口水都是難的,要跑到很遠的山上去找一點山泉,如果實在太長時間沒下雨,那山泉的水都會沒有,真的能直接把人給渴死了。
所以再到後來,有些能耐的人,幹脆就也跑掉了。
縣令是個窩囊廢,派到這個窮不啦唧的地方做官,本來就是一肚子火,什麽好處撈不著還把人越管越少了,沒事之餘,那個暴躁就越來越多。
在這件事上,方三幫他出了不少歪點子,包括挖這個土井,都是他想出來的辦法。
要說這人確實有幾分管理才,只是沒用到正地方。
這口井挖了以後,名義上為老百姓們提供水源,實則卻是縣令和方三的剝削手段。
所有要在此處吃水的百姓,必須得為他們做事。
本來一個縣太爺要欺負民眾就是輕而易舉的事,縣令又得了這個控制水的主權,那簡直是把這裏的百姓捏在手裏,隨意揉捏。
此處百姓為了得到水,能有個活命的機會,那是早出晚歸,恨不得不連做夢都幫縣令做事。
倒也在附近開了一些荒地出來,種些糧食。
當然他們種出來的東西,自己從來都吃不著什麽的,長年都是用野菜,草根賴依生存。
那些好不容易種出來的東西都用來養縣令和方三等人。
時間長了,本來就很小的地方,窮富也很快分了出來,由縣令和方三為首的,是一幫類似於打手和監工的富人,而剩餘的就是長工和窮人。
窮人不但沒有吃的,連命都被他們攥在手裏,是可以隨意地打殺的。
不過方三的野心遠不至這些,他覺得自己很有頭腦,很聰明,而且也是考過秀才的人,為什麽一定要曲居縣令之下呢?
於是某個月夜風高夜,這位自認很有才能的人,就把自己的頂頭上司給幹掉了。
然後很鎮定地給他偽裝了一個被殺的現場,卻把自己摘的幹幹凈凈。
第二天,他以縣令被本地暴民謀殺,要查清真相為由,堂而皇之地接了原縣令的職務,開始了自己的王朝。
也是這個地方連鳥都不拉屎,所以從來也沒有人管這地方是誰做官,做的又怎樣?
只是苦了老百姓,數年如一日 ,周而覆始地做著最苦的活,到死的時候瘦的像根柴一樣,身上都是皮包骨頭。
此時,方三被綁在屋子裏的一把椅子上,看著李雲平他們把自己屋裏食物拿出來,水拿出來,全部擺在桌子上。
一邊大口大口地吃下去,一邊不時瞄他一眼,那個樣子有點像待會兒把他也宰了的趨勢。
方三只所以能混到現在的情況,那絕對是有一些本事的。
就比如現在,他從幾個人的身手,穿著,還有行為舉止,大致就判斷出這夥人不太簡單。
若不是什麽當官的,就是一定是俠盜什麽的。
而在他的心裏,又更傾向於俠盜,因為這個亂世啊,俠盜是不太好混下去的,每個城裏都有專門負責安全的軍隊。
他們就算是想劫富濟貧,那官府也不會給他們機會,無奈之下來到鄉間做些偷雞摸狗的事,也是正常的,反正這本來就是拿手的事。
而當官的,無論是盛世還是亂世,都是先要保自己的,誰沒事往這種地方跑?而且身邊還帶著兩個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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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雲平一眼就看出了他的是這裏面的領頭的,所以出手特別快,在別人還都沒看到他時,他的手就已經扼到了他那個人的喉嚨,並且在他耳邊說:“叫他們停下來。”
那人還以為自己發夢了,使勁晃了下腦袋,然後突然發現自己的脖子,不是完全受自己控制的,所以他擡眼往李雲平這邊看。
這一看,眼珠子瞬間瞪圓,張嘴就叫“啊……”
他這一聲很震撼,不光他周圍的人都往這邊看,連遠處打架的人也都停了下來。
擒賊先擒王是很有效的方法,李雲平一招就把整個場面控制住了。
他此時不慌不忙地往遠處看一眼,問那人:“住在哪兒?”
他手裏的人只是猶豫了一下,李雲平的兩個根手指就往他的脖子上狠掐一點,直接掐斷了他的呼吸。
呼吸被人掐斷,不是什麽好的感受,所以他的眼裏立時就露出恐懼,手也往一個方向指了一下。
李雲平掐著他,從那群人裏走出去,往他指的方向走。
在離土坑不遠多的地方,有一些破舊的房屋,有幾個小孩子穿著臟兮兮的衣服,站在門口。
他們看到李雲平手裏的人,就往屋裏縮了一下,眼睛裏是帶著恐懼的。
飛文,蘇木早就接了陸未和紫珠,一同跟了過來。
在他們的身後,則跟著那一大群手裏拿著刀劍木棍的人。
這個場面如果讓膽小的人,可能一看到就會腿軟,黑燈瞎火,身後跟著一群惡狠狠的人,隨時要人命似地追著自己。
會不會被一棍子撂倒,誰也不知道,而且這裏還是別人的地盤,李雲平他們算來算去,也就五個人,還有一個生病了,一個沒有戰鬥力。
可就是這五個人,把那個領頭的推進了一間屋子裏,然後三兩下綁了個結實,又讓飛文朝著外面那些人喊:“要想讓此人活著,最好都別輕舉妄動。”
這個人還真有點來歷。
本名叫方三,本來是一個秀才,讀過幾年書,甚至還去過京城,想在那裏謀個差事。
可是京城裏的差事哪有那麽好當的,要有錢有路子,有後臺還要真有本事。
這個方三除了有點小聰明,其它的什麽也沒有,後來就又輾轉回到了這個地方。
他還是有些小聰明的,利用一些方法搭上了那時這塊地方的縣令,然後就在他身邊做了個師爺,一時半刻混的也是人五人六的。
可是這個地方,真的太窮的,人光見死,不見生,好不容易有幾個活著的,也都七老八十,要不然就是病歪歪的。
當然跟此處的地面有很大的關系,風沙大,什麽莊稼也種不活,連年幹旱,幾乎把地上的東西都燒著了。
人們喝一口水都是難的,要跑到很遠的山上去找一點山泉,如果實在太長時間沒下雨,那山泉的水都會沒有,真的能直接把人給渴死了。
所以再到後來,有些能耐的人,幹脆就也跑掉了。
縣令是個窩囊廢,派到這個窮不啦唧的地方做官,本來就是一肚子火,什麽好處撈不著還把人越管越少了,沒事之餘,那個暴躁就越來越多。
在這件事上,方三幫他出了不少歪點子,包括挖這個土井,都是他想出來的辦法。
要說這人確實有幾分管理才,只是沒用到正地方。
這口井挖了以後,名義上為老百姓們提供水源,實則卻是縣令和方三的剝削手段。
所有要在此處吃水的百姓,必須得為他們做事。
本來一個縣太爺要欺負民眾就是輕而易舉的事,縣令又得了這個控制水的主權,那簡直是把這裏的百姓捏在手裏,隨意揉捏。
此處百姓為了得到水,能有個活命的機會,那是早出晚歸,恨不得不連做夢都幫縣令做事。
倒也在附近開了一些荒地出來,種些糧食。
當然他們種出來的東西,自己從來都吃不著什麽的,長年都是用野菜,草根賴依生存。
那些好不容易種出來的東西都用來養縣令和方三等人。
時間長了,本來就很小的地方,窮富也很快分了出來,由縣令和方三為首的,是一幫類似於打手和監工的富人,而剩餘的就是長工和窮人。
窮人不但沒有吃的,連命都被他們攥在手裏,是可以隨意地打殺的。
不過方三的野心遠不至這些,他覺得自己很有頭腦,很聰明,而且也是考過秀才的人,為什麽一定要曲居縣令之下呢?
於是某個月夜風高夜,這位自認很有才能的人,就把自己的頂頭上司給幹掉了。
然後很鎮定地給他偽裝了一個被殺的現場,卻把自己摘的幹幹凈凈。
第二天,他以縣令被本地暴民謀殺,要查清真相為由,堂而皇之地接了原縣令的職務,開始了自己的王朝。
也是這個地方連鳥都不拉屎,所以從來也沒有人管這地方是誰做官,做的又怎樣?
只是苦了老百姓,數年如一日 ,周而覆始地做著最苦的活,到死的時候瘦的像根柴一樣,身上都是皮包骨頭。
此時,方三被綁在屋子裏的一把椅子上,看著李雲平他們把自己屋裏食物拿出來,水拿出來,全部擺在桌子上。
一邊大口大口地吃下去,一邊不時瞄他一眼,那個樣子有點像待會兒把他也宰了的趨勢。
方三只所以能混到現在的情況,那絕對是有一些本事的。
就比如現在,他從幾個人的身手,穿著,還有行為舉止,大致就判斷出這夥人不太簡單。
若不是什麽當官的,就是一定是俠盜什麽的。
而在他的心裏,又更傾向於俠盜,因為這個亂世啊,俠盜是不太好混下去的,每個城裏都有專門負責安全的軍隊。
他們就算是想劫富濟貧,那官府也不會給他們機會,無奈之下來到鄉間做些偷雞摸狗的事,也是正常的,反正這本來就是拿手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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