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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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太陽還是照常升起。
忙碌於交接各種工作,一心想快點把手上的工作完成,不想留下一個爛攤子。
“黃總,這是我的辭職信。”我把手上的信函遞給了黃總。
“要不要再考慮下,現在就業形勢很差哦。”黃總還給我打趣道。
“黃總,真的謝謝了,但的確有不能不辭職的原因。”很舍不得,黃總平時雖然會罵我,但一直很關照我。
“那好吧,如果想回來,就給黃姐說。”黃總很少自稱黃姐的,聽著有點鼻酸。
“麻煩黃姐不要讓大家知道。”
“我懂。”黃總收下了辭職信。
“今晚我生日,出來喝酒。”我給陸生發短信,畢竟是我最好的死黨。
“你買單。”果然是個賤人。
“好。”
我到的時候,陸生已經點好酒等我了。
“給,你的紅包。”我知道陸生是個很懶的人,但每年的紅包他從沒落下過。
“謝謝!先幹為敬!”我舉起酒杯。
“什麽時候走?”
“後天的飛機。”
“我和雪琪結婚明年結婚,你可得回來。”曾雪琪是陸生的女朋友,是我們的學妹。
“一定。”好友的婚禮,我一定要回來當伴郎,這是我們當初的約定,我還會是他們孩子的幹爹,他們怕我老來無依啊。
“紅包沒有五位數不要回來。”當我剛才什麽都沒想,他果然本質還是個賤人。
還在聊的時候,手機忽然震動了。
“你說會不會是沈文的電話?”陸生根本是在嘲笑我。
“如果是,我就留下來。”因為我知道不可能是他。
果然,是母親給我打的電話,給我說了一句生日快樂,然後交代了我後天回去後直接回家,她和爸爸等我吃完飯。
世界上永遠有人還愛著你,所以不能太任性了。
“來,我們繼續喝酒。”他,從來沒有對我說過一次生日快樂。
那晚我們兩個都喝醉了,笑著、罵著、哭著,把可以拋在過去的東西都拋在在過去。如果真的無法忘記,也只有背負著前行了。
離開的那一天,陸生說要來送我,被我拒絕了,萬一不小心哭了豈不是有損我英明神武的形象嗎?
“要不讓我每天給你做飯?這樣你就不會胃疼了。”我打開通訊率,給第一個人發了這條短信過去。
如果他說“可以”,那我就去找黃姐說我還是繼續工作,雖然很丟臉,但是也得去啊。我還得給我媽說,讓他幫我把家裏那邊的工作給推了。
兩個人可以住一套房子,這樣比較節省錢。以後估計每天又得早起了,家裏蒸的飯要柔和一些,比較容易消化,這樣對胃比較好。
等幾年,還得把這個人帶回去家裏給他們看,到時候肯定要吵架。
“請許言乘客趕快登機,你所乘坐的F842班機馬上要起飛了。”
我想了想,還是給自己留點面子吧。我把手機關掉,然後把裏面的SIM卡取出,扔進了垃圾桶裏,走向了登機口。
後來,我回到了那座生我養我的城市,成為了一名教師,在大學做著科研,把自己所有會的東西努力傳授給自己的學生。
第二年,我有去參加陸生的婚禮。我沒有做伴郎,因為據說伴郎會得到新郎的祝福,會很快找到屬於自己的另一半。我想我應該不會有那樣的福分了,所以也就不去搶占這樣的機會了。
在婚禮上我兩次想落淚,第一次是看到陸生牽著雪琪手的時候,羨慕與祝福。第二次是看到沈文離席的時候,連一句“再見”都沒有留給我。
我知道他會來,畢竟是陸生的婚禮。他進來的時候,穿了一套休閑裝,翩翩公子大概就說的是這樣的人吧。果然人帥無論穿什麽都好看。
我以為他會說些什麽,或者一句話都不說。可他看見我,只是打了一個招呼,說了一句“好久不見。”便和其他同學聊天去了。自此,在沒有和我單獨說過話。
我果然就是喜歡胡思亂想,多少年了都改不了這樣的毛病。想得通,但還是很疼,像荒蕪的沙漠,沒有了植被的覆蓋,白天有太陽曬,夜晚有大風吹,痛苦與不安,二者皆全。
第二天走的時候,陸生和我緊緊地抱了一下,陸生對我說“快點結婚吧。”
我笑笑了,在他肩膀打了一拳,什麽都沒有說。
回到家,母親看到陸生的結婚照片後,便不停給我介紹對象,讓我去相親。我沒有拒絕,卻沒有一個能成功。
至於再後來,是很後來的事了。陸生給我說,沈文要結婚了,邀請我去參加我的婚禮。陸生給我說,沈文後來沒有和何涵玉在一起,什麽都沒有發生。
可是這有什麽關系呢?我沒有去參加他的婚禮,但我讓陸生捎了一個紅包去,很大很大,陸生還罵我說比送給他的還要大。這是我第一次送他紅包,也是最後用一次了。
我有在上面認認真真地寫道“聞君安康,光陰無常。”我估計這是我最裝逼的一次了。
我沒有去,不是不敢,而是沒有任何意義。
至於後來的後來,我也不知道了。未來的事沒有誰知道。
有的事,有的人,就是那瘋狂的癌細胞,滋長在你的腦裏、心裏。疼得沒辦法了,只有親自去在自己胸膛或者頭顱上開一個口子,把它們挖出來。
但是這樣的傷口,永遠都無法愈合,空蕩蕩的。吹風會疼,下雨會疼,出太陽會疼,直到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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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碌於交接各種工作,一心想快點把手上的工作完成,不想留下一個爛攤子。
“黃總,這是我的辭職信。”我把手上的信函遞給了黃總。
“要不要再考慮下,現在就業形勢很差哦。”黃總還給我打趣道。
“黃總,真的謝謝了,但的確有不能不辭職的原因。”很舍不得,黃總平時雖然會罵我,但一直很關照我。
“那好吧,如果想回來,就給黃姐說。”黃總很少自稱黃姐的,聽著有點鼻酸。
“麻煩黃姐不要讓大家知道。”
“我懂。”黃總收下了辭職信。
“今晚我生日,出來喝酒。”我給陸生發短信,畢竟是我最好的死黨。
“你買單。”果然是個賤人。
“好。”
我到的時候,陸生已經點好酒等我了。
“給,你的紅包。”我知道陸生是個很懶的人,但每年的紅包他從沒落下過。
“謝謝!先幹為敬!”我舉起酒杯。
“什麽時候走?”
“後天的飛機。”
“我和雪琪結婚明年結婚,你可得回來。”曾雪琪是陸生的女朋友,是我們的學妹。
“一定。”好友的婚禮,我一定要回來當伴郎,這是我們當初的約定,我還會是他們孩子的幹爹,他們怕我老來無依啊。
“紅包沒有五位數不要回來。”當我剛才什麽都沒想,他果然本質還是個賤人。
還在聊的時候,手機忽然震動了。
“你說會不會是沈文的電話?”陸生根本是在嘲笑我。
“如果是,我就留下來。”因為我知道不可能是他。
果然,是母親給我打的電話,給我說了一句生日快樂,然後交代了我後天回去後直接回家,她和爸爸等我吃完飯。
世界上永遠有人還愛著你,所以不能太任性了。
“來,我們繼續喝酒。”他,從來沒有對我說過一次生日快樂。
那晚我們兩個都喝醉了,笑著、罵著、哭著,把可以拋在過去的東西都拋在在過去。如果真的無法忘記,也只有背負著前行了。
離開的那一天,陸生說要來送我,被我拒絕了,萬一不小心哭了豈不是有損我英明神武的形象嗎?
“要不讓我每天給你做飯?這樣你就不會胃疼了。”我打開通訊率,給第一個人發了這條短信過去。
如果他說“可以”,那我就去找黃姐說我還是繼續工作,雖然很丟臉,但是也得去啊。我還得給我媽說,讓他幫我把家裏那邊的工作給推了。
兩個人可以住一套房子,這樣比較節省錢。以後估計每天又得早起了,家裏蒸的飯要柔和一些,比較容易消化,這樣對胃比較好。
等幾年,還得把這個人帶回去家裏給他們看,到時候肯定要吵架。
“請許言乘客趕快登機,你所乘坐的F842班機馬上要起飛了。”
我想了想,還是給自己留點面子吧。我把手機關掉,然後把裏面的SIM卡取出,扔進了垃圾桶裏,走向了登機口。
後來,我回到了那座生我養我的城市,成為了一名教師,在大學做著科研,把自己所有會的東西努力傳授給自己的學生。
第二年,我有去參加陸生的婚禮。我沒有做伴郎,因為據說伴郎會得到新郎的祝福,會很快找到屬於自己的另一半。我想我應該不會有那樣的福分了,所以也就不去搶占這樣的機會了。
在婚禮上我兩次想落淚,第一次是看到陸生牽著雪琪手的時候,羨慕與祝福。第二次是看到沈文離席的時候,連一句“再見”都沒有留給我。
我知道他會來,畢竟是陸生的婚禮。他進來的時候,穿了一套休閑裝,翩翩公子大概就說的是這樣的人吧。果然人帥無論穿什麽都好看。
我以為他會說些什麽,或者一句話都不說。可他看見我,只是打了一個招呼,說了一句“好久不見。”便和其他同學聊天去了。自此,在沒有和我單獨說過話。
我果然就是喜歡胡思亂想,多少年了都改不了這樣的毛病。想得通,但還是很疼,像荒蕪的沙漠,沒有了植被的覆蓋,白天有太陽曬,夜晚有大風吹,痛苦與不安,二者皆全。
第二天走的時候,陸生和我緊緊地抱了一下,陸生對我說“快點結婚吧。”
我笑笑了,在他肩膀打了一拳,什麽都沒有說。
回到家,母親看到陸生的結婚照片後,便不停給我介紹對象,讓我去相親。我沒有拒絕,卻沒有一個能成功。
至於再後來,是很後來的事了。陸生給我說,沈文要結婚了,邀請我去參加我的婚禮。陸生給我說,沈文後來沒有和何涵玉在一起,什麽都沒有發生。
可是這有什麽關系呢?我沒有去參加他的婚禮,但我讓陸生捎了一個紅包去,很大很大,陸生還罵我說比送給他的還要大。這是我第一次送他紅包,也是最後用一次了。
我有在上面認認真真地寫道“聞君安康,光陰無常。”我估計這是我最裝逼的一次了。
我沒有去,不是不敢,而是沒有任何意義。
至於後來的後來,我也不知道了。未來的事沒有誰知道。
有的事,有的人,就是那瘋狂的癌細胞,滋長在你的腦裏、心裏。疼得沒辦法了,只有親自去在自己胸膛或者頭顱上開一個口子,把它們挖出來。
但是這樣的傷口,永遠都無法愈合,空蕩蕩的。吹風會疼,下雨會疼,出太陽會疼,直到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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