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1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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熵石隨著林墨初一起沈入海底。

失去巢穴, 衰弱的亞蜂已經無力反抗人類, 被壟斷數十年的天空和陽光終於照向地底。

人類紛紛從地下城的掩體後走出,直到黎明到來也不用回去。而是留下建造新的城市,開拓更寬闊空間……

蜂族最後的女王, 消失在鋼鐵森林裏。

——不,並沒有消失。

地面,人類的新城市建設中。

軍部最高統帥方見燁, 新時代的日常依然是教訓兒子, 站在修建中的地基邊緣:“林半芙呢?上午八點集合協助基建部門工作,這都九點了還不來。”

方棠關上通訊器解釋:“她說還在化妝選衣服, 十分鐘後到。”

方見燁:……這種毫無說服力的理由也只有你會信了。

地下,中央城。

林半芙真在化妝。

脫掉灰撲撲的制服和軍靴, 換上波西米亞風格的鮮艷長裙和高跟鞋,眼尾妖嬈的掃過去,全世界都搖蕩在艷麗的波光裏。

這不是她慣常的穿衣風格,而是屬於“蜂王米雅”的。

但就像林墨初說過的那樣, 被寄生的人會遵循獸性和本能行動, 她的心裏還有一塊地方留給米雅的鮮艷和張揚。

不如說她比起制服更喜歡常服, 但末世之中沒有機會展示愛好。

懸崖上, 林墨初在天地將傾時將寄生卵放在她後頸,調整適應性的基因天平從人類傾向亞蜂,她的翅膀重新破骨而出。

世界上卻沒有殺死蜂王的熵石了。

因為林墨初和它們一起沈入海底,墜入半是海水半是火焰的絕境裏。

為什麽?

為什麽要這麽做?

為什麽他是人類卻領導著亞蜂?

為什麽在最後關頭卻全部放棄……

林半芙只記得那時她被獸性控制,扯掉了林墨初的四翼, 看他墜向海底。

片刻後恢覆理智,也只在洶湧的波濤裏找到一陣狂風。

這是他試圖控制她的最後一次。

亞蜂失去熵石後哪怕女王也無法繁衍後代,從此往後,這個人的存在和末世一起消失。

林半芙戴上那枚象征生日禮物的紅寶石吊墜,認真將唇描紅,走出家門直奔醫院。

醫院三層,特護病房的窗戶突然被人從外面打開。

“這位先生,願意和我一起私奔嗎?”林半芙收起四翼,坐在窗臺,“天已經亮了,我們可以從破曉一直等到深夜。”

白隱將往生刃交回她手裏:“好。”

【正文完】

……

……

終於完結啦~

為了不影響劇情流暢性,我一口氣寫完正文加番外才發出來的。

來一發心路歷程。

我是先想到了一個問題,才開始列出一個能回答問題的大綱。

問題很簡單:“當地球出現另一種智慧生物,比人類強,也有能力取代人類,那麽我們要不要把生存權讓出來?”

三十多萬字之後,也想清楚了答案。

上個正文選段。

“殺戮和毀滅都不能冠以正義之名,所以不可能存在絕對正義的戰爭。

但不同種族之間的以死相搏只是一次自然選擇,優勝劣汰,這是法則,無關立場。

沒有對錯,只有生存和死亡。”

這種借著故事外殼思考某種哲學問題的方式,個人多少受了點老虛的影響,《FZ》的“何為正義”,《沙耶之歌》的“看常物是異物,看異物為常物”,《魔圓》的“最大的希望產生最大的絕望”……

好了以後請叫我愛的美少女戰士哈哈哈哈!

不過,還是跟抱著“這或許是個爽文才點進來還看到結尾”的同志說個抱歉,因為完全不是爽文,而是通篇充滿作者哲學思考的私貨,還很現實。

因為現實所以沒有太大金手指,女主每有收獲,都必須付出相應的努力,人生也是這樣

最初還考慮過除了男女主之外,其他主要配角都發個便當的……當然這個瘋狂的念頭被我打消了。

最喜歡的角色是菲妮絲。

我完全可以把它寫成異種生物改善人類基因然後甜甜蜜蜜走向大和諧的升級流,但那就不是我認真思考問題得出的結論了。

這種哲學思考目前就這寫一篇,畢竟不是主流網文風格,而且我的水平仍需磨練,所以接下來會準備點happy的小甜餅文

當然,不管寫什麽,我都絕對會認真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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