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31章 渣男二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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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 這一章的話,前50個發紅包,後面的小可愛隨機發喲~感謝訂閱,麽麽噠!希望我能發得出去,愛你們!

更新推遲到12點哦~

溫如瑾皺了皺眉, 他也沒做什麽啊,這姑娘怎麽一副被狠狠地傷害過的模樣。笑得比哭還難看。

“我沒事, 不用擔心, ”溫如瑾努力地開口,嗓子有些沙啞,“不用叫人送飯, 喝粥就好了。”

天知道他這虛弱的躺在床上的樣子多麽的誘人,特別是那低沈沙啞的嗓音,簡直再性感不過了。

女孩捂著自己怦怦亂跳的心臟:“好的好的,都聽你的!”

溫如瑾不是討厭這個女孩子,而是對方的造型……真的太糟心了。

他選擇不看。

……

溫如瑾在這個將自己整飭得異常辣眼睛的女孩子的照顧下, 喝了粥, 檢查了一番, 而後就疲倦地再一次睡了過去。

然而在睡夢之中也不能閑著。

【溫如瑾, 接收任務。】

溫如瑾冷漠臉:“哦。”

【本次世界任務為:做到以原身的身份所能達到的極限。另外, 記得要端正你的態度:對待葉風鈴要如嚴冬一樣殘酷無情, 對待樸洱要如初春一般溫柔包容。】

身份……?看來原身的身份不一般。

溫如瑾的軀體確實已經進入了睡眠的狀態, 然而他的精神力卻異常清醒地在翻閱著原身的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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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身的姓名已經被輪回司系統同化, 正如溫如瑾所料, 原身出身顯赫不凡,他父商母官。

原身的母親付知春是C國G省的省長,原身的父親溫奇則是C國上市公司的大股東兼任CEO,原身這人可謂是含著金勺子出生的,家中要錢有錢, 要權有權。最讓人欣慰的是原身的父母還是因為愛情而結合在一起,並不是因為家族聯姻,而婚後的感情更是甜蜜得過分,如膠似漆。

付知春生下原身後,身體就不大好,溫奇則不願意再讓自己的妻子再受懷孕的苦,直接去手//術結//紮了自己。

原身便是這一對有錢有權還有愛的夫妻兩唯一的一個孩子,因此兩人對自己的獨子可說是恨不得寵到天上去,含在嘴裏怕化了,捧在手心怕摔了,放著又怕沾灰。

而兩個家族的長輩們也是十分地喜歡原身這個長得粉雕玉琢還有禮貌的小朋友,哥哥姐姐們逢年過節就是跑車游輪不要錢的送。

在兩個大家族的寵愛之下,原身被養得不知天高地厚也不食人間煙火。他年幼的時候倒也沒做出什麽過分的事情,遛狗鬥雞都是小事,小朋友打打鬧鬧大人也沒怎麽關註。

但是等到原身就這樣歪著長大了,就完蛋了,這廝的觀念已經形成了——憑借父親和母親兩大家族的權勢,就算他將天給捅了一個窟窿,他爹媽都有本事給他補好。

外人看來原身大概就是典型的紈絝子弟了?

上課林黛玉:語英歷如漿糊,數理化似狗爬,七竅通了六竅,一竅不通;

下課黃飛鴻:遛狗鬥雞、賽車賭馬、吃喝玩樂無所不精。

原身不學無術到了極限,高考時成績不到三位數。大學是根本沒辦法考進去,還是靠家族運作,讓他進了G省的著名大學。

溫如瑾:“……”所以,究竟是如何辦到的?就算是閉著眼睛ABCD亂選一通,七個科目加起來,也得超過三位數的分數?

這難道是傳說中的成功避開所有正確答案神奇體質?

大學開學後,溫如瑾對他們學校的新晉的校花蘿莉軟妹葉風鈴一見鐘情。這蘿莉校花,就是讓溫如瑾一秒爆頭的女人!

對於女人這方面的事情上,原身家裏管得很嚴,原身偷雞摸狗再怎麽折騰也不敢玩女人,因此在這方面他還比較保守和單純。

只是以原身的家世,不論走到哪裏,總有女人對他投懷送抱,因此原身對於女人的印象也就是揮之即來的。然後自信滿滿的原身就在葉鳳玲的面前,吃癟了。

葉鳳玲不僅不覺得榮幸,反而覺得被原身喜歡上是一件惡心的事情,她義正言辭地拒絕原身,眼睛裏面的厭惡簡直不要太明顯了。

但是這樣的葉鳳玲,反而更加激起了原身的征服欲。他喜歡這個嬌小的女孩子,小小的、嫩嫩的身體裏面似乎有著難以衡量的能量一般,她是俏皮的、可愛的,也是冷漠的、難以接近的。原身喜歡她笑起來酒窩淺淺的模樣,喜歡她隨風飄揚的頭發,喜歡她嬌小卻//凹//凸//有//致的身材……

於是原身果斷對葉鳳玲展開了熱烈的追求。

原身第一次喜歡一個女人,也是第一次追求一個女人,他將葉鳳玲真正地放在了自己的心上,將她視作自己的唯一和真愛。以往對於追求他的女人,他都是懶洋洋地不拒絕也不接受,自從決定要追求葉鳳玲之後,原身便義正言辭地拒絕了追求自己的女人。

原身的毅力不錯,追一個女人從大一追到大二下學期都不放棄,有這股毅力,用在學習上得多好啊?

沒有人看好原身。葉風鈴的閨蜜更是當著原身的面諷刺他:“只會靠著父母,沒有任何本事的廢物一個!癩蛤蟆想吃天鵝肉!我們家小玲一輩子都不可能看上你這種紈絝子弟的,你還是趁早撒泡尿照照自己的樣子!”

如果是溫如瑾的話,他估計會微微一笑,照就照,怎麽了,長得很帥啊,劍眉星目,有什麽不滿意的?

至於靠爹媽,講道理好不好,投胎也是一門技術活啊。你們不滿意,不如重新投胎?

但是原身這個外在紈絝內心單純的小傻子實在是被打擊得不輕。

溫如瑾也不喜歡原身這種不上進的人。但是擁有強大的精神力以及無數次穿梭位面的閱歷,他很容易地看出來原身雖然不學無術、雖然紈絝無賴,但是對方的靈魂至少是白的。

至少,對方從來沒有生出過惡毒的念頭,也不曾做過惡毒的事情。原身雖然不上進讓人看不起,但是至少這個傻白甜是真的天真可愛啊。

只是可惜了,這種人傻錢多的孩子,都是用來給別人坑的。

在追求葉鳳玲的兩年時間裏,原身是什麽都給她送了,各種各樣的奢侈品:什麽包包啦高跟鞋啦時尚華服啦,還給葉鳳玲送了一套在G省省城二環的一套別墅,跑車也送了好幾輛……這一切,嗯,義正言辭拒絕了原身追求的葉鳳玲,都笑納了。

是的,笑納。因為又不是她自願收的啊,都是原身逼著她收的,她根本就不想要!但是原身非得逼著她收下,她也很無辜啊,不收不行,最後就收了唄。至於用上了,那都收下了,不用的話多浪費啊?

你看看人家……多麽單純可愛的、勤儉節約的軟妹小蘿莉啊!一百個原身都配不上人家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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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瑾哥哥,阿姨本來說要過來的,但是有個緊急會議她又回去了,叔叔他還在飛機上,得要三個小時後才能到達G省,不過你放心,我會照顧好你的。”辣眼睛的小姑娘拉著溫如瑾的手,信誓旦旦地向他保證。

溫如瑾眉頭抽了一抽,認真地看著她那張完全看不清真實皮膚的臉,問道:“你要不要先去洗臉?一整天了,會不會難受?”

“啊!?”樸洱下意識地捧著自己的臉蛋,撇過臉,躲開溫如瑾的眼神。

但是她很是嘴硬地說:“我就喜歡這樣,瑾哥哥你別管我了,我還不能有點自己的喜好嗎?”

“你喜歡這樣?”躺在病床上的男子眉頭一挑,明顯不相信對方的話。

“對!我就喜歡這樣的風格,我覺得這樣子特別酷,你別管我!”說變臉就變臉,剛剛還說要好好照顧溫如瑾的女孩子,一下子就拉下臉來,瞪了他一眼,轉身氣哼哼地轉身。

“真煩,爸媽也是,瑾哥哥你也是,煩死了,我不能有自己喜歡的風格嗎?天天管這管那,你怎麽不管管你那女朋友,都一天一夜了也不見她來看看你!”

然而此話一出,樸洱猛地收聲,直覺自己說錯話了,她有些小心翼翼地瞅了溫如瑾一眼,見對方沒什麽反應,決定壯著膽子演下去:“我走了,不想在這裏待著,明天再來看你。”

溫如瑾:“好的……”這是驕傲的性格?還是口是心非?

樸洱,也就是辣眼睛的肥豬流與殺馬特結合體小妹,是原身的小青梅,與原身光屁股一塊兒長大的。

實際上從原身記憶的蛛絲馬跡之中,溫如瑾已經知道了對方在暗戀原身,但是……原身拿她當兄弟。

兄弟!!!

溫如瑾對這一對小冤家的相處,真是哭笑不得,一個暗戀到死不肯開口,另一個拿人家女孩子當兄弟當哥們,什麽都不避諱。

每一次原身找樸洱商量要如何討好葉鳳玲的時候,對於樸洱來說,這無疑是紮心的。

溫如瑾來得有點遲了,樸洱已經把自己搞成了鄉村非主流的模樣,而原身都已經跟葉鳳玲成為男女朋友了,估計樸洱小姑娘的心臟已經被紮成馬蜂窩了。

按照常理來說,葉鳳玲這個坑爹貨,只拿原身當個提款機,不要白不要的冤大頭,萬年備胎或者千斤頂,談戀愛?談戀愛是不可能和原身談戀愛的。

但是他們為什麽又會成為男女朋友呢?

葉鳳玲的老爹在G省開了家小公司,得罪了人,鬥不過人家,最後賠錢賠得傾家蕩產。正是生死攸關的時刻,而後這位老爹忽然發現自家女兒身後跟這只有錢有權的傻狗,於是葉鳳玲萬般無奈之下,勾了勾手指頭,原身屁顛屁顛地奔過去獻殷勤了,靠著自家老爹的實力,三兩下幫葉家擺平了所有的事情,甚至還讓他們的生意蒸蒸日上。

為了給原身一點甜頭,葉鳳玲還很是厚道的,她大慈大悲地答應了要和原身交往。

所謂男女朋友……逛街,沒有的!約會?沒有的!親吻?沒有的!更別說什麽深入的親密接觸了,原身就是脖子上掛了一塊——“葉鳳玲她男朋友”的牌子。

他這二十四孝好男朋友,給葉鳳玲是又當爹又當金主又當招牌的,但是男朋友應該享受到的福利,諸如拉個小手親個小嘴什麽的,對不起,沒有!想都別想!不存在的!

給你掛塊牌子,你這靠爹媽活的辣雞就應該感恩戴德了!至於舔女神香噴噴的腳?想都不要想!

溫如瑾是極為無語,他這也是第一次見把自己碾到塵埃裏面去的小傻子。這妥妥的得是個24k金鑲鉆的舔狗?

所有人都不看好他們這一對,但是在原身心中,葉風鈴就像是他的洛神他的唯一!原本談個戀愛就夠累的了,結果葉風鈴還給原身扣了一頂原諒色大帽子,搞出了一堆風風雨雨,最後搞得原身成了瘋子,樸洱跳樓自殺,真是讓人無奈又不得不恨。

索性,溫如瑾過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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