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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原始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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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清理了山洞,把麋鹿和雪橇都拉進來,遮擋好洞門,留一部分人在上面的小山洞裏輪流休息和警戒。

其餘人都來到旁邊的儲物山洞,與大山洞相互策應,預防突發事件。

第二天,大家在草忠的帶領下到山谷裏以及幾處向陽的山坡上收割甜草。這是此次出盆地的任務之一。

甜草是制糖的好東西,不該放棄。此時的甜草有些受凍,但糖分並未流失,不影響使用。

忙活了幾天,品質好的甜草都收割回來了,月亮也終於變成了圓形。月圓之夜前後是交換集會的日子,大家收拾東西,直奔那片用作交換場地的山谷平地。

沒有雪的路不平,需要繞著走。直到中午稍過,探險隊才到達那個山谷入口。

平原對路況不滿意了,“還是在雪原上駕鹿飛奔舒服,這次走的太憋屈了。”

其他隊員紛紛表示,的確如此。平原的情敵樁子也不住點頭。兩個人這一年來可是沒少較勁兒,比著賽對阿彩姑娘獻殷勤。

可惜龍部落的適婚男女還不夠多,需要這次換人回去之後才能再次召開相親大會。駱鳳舞曾經主持過兩次小型聚會,沒說是相親,就是大家一起吃吃喝喝玩游戲。

草忠聽平原抱怨,不由失笑。

“平原,你就知足吧,以前甜草族需要走一整天才能到達,而且是天剛亮就走,太陽完全落山才到。這次大半天就能到,已經很不錯了。”

駱鳳舞好奇了。“你們晚上需要在這裏過夜?住在哪裏呢?”

草忠向前方一指,“到集會地你們就知道了,那裏有很多山洞。選在那裏當交換的地方,就是因為四周的山洞多,能住下很多人,而且周邊的部落多。”

大家繼續向前走。快到地方時,耕琦讓大家停下來,把麋鹿和竹排雪橇都留下,只帶了十個人步行,駱鳳舞也跟了過去。

走了一小會兒,繞過一小片樹林,遠遠望見那片平地上烏壓壓很多人。駱鳳舞不禁感嘆,原始社會的交換集會挺繁華的嘛。

大家走到近前。只見地上擺了差不多三排各式攤點,排列的不太規則,東西都放在地上。攤點之間人來人往,頗有鄉村集市的感覺。

這些人有的穿得好,全身嶄新的獸皮,也有穿得差些,僅能蔽體。看到著裝異常整齊漂亮的龍部落探險隊,人群很是驚艷了一下。

集會表面上挺平和的,耕琦讓弟弟之一回去報信,順便用雪橇拖一些東西過來。

在等待期間,駱鳳舞開始閑逛,耕琦自然在旁邊保護。

攤子挺多,東西的樣數也不算少,主要是一些獸皮、獸肉、食鹽、陶罐等。獸皮和獸肉的種類各異,飛禽走獸都有,甚至還有小魚幹兒。陶罐兒的形狀也不少,但質地不咋好。

此外,還有一些石制、木制、竹制的工具和器皿,不過精細程度照比龍部落的差遠了。

有幾個攤子上還擺了草籽兒和水果幹兒、肉幹兒等。

駱鳳舞征得攤主同意後,拿了幾顆草籽兒,仔細觀察。這些真的是草籽,一點谷物的感覺都沒有。本來還期望是粟呢,可惜不是。

這時,旁邊的人騷動起來,指著一個方向竊竊私語。

“你看,那個人,力氣真大!”

“怕是空心的吧。”

“這個運東西的法子不錯。”

駱鳳舞和耕琦循聲望過去。只見一個矮小瘦弱的男孩子走過來。哦,原來人們看的是來興。

來興是耕琦十一個大齡弟弟中排行最小的那個,剛才就是讓他過去報信的。

其實來興實際年齡並不小,已經十七歲了,但長得矮小瘦弱,在弟弟排名次時,大家一致認為他是成年弟弟中最小的。耕琦一錘定音,來興只有接受。

後來,耕琦發現自己錯了。

來興這個家夥看起來瘦瘦弱弱,風吹就倒的樣子,但他吃了幾個月的飽飯後,力氣超大。如果單純較量力氣,耕琦也不是他對手。

在馴服野生麋鹿時,來興可以直接拉著麋鹿,不讓它跑。被拉住的麋鹿,無論如何奮力都掙脫不開他的牽制。即使是正在飛奔的麋鹿,他也能一把拉得停下來。

現在馴鹿和訓練騎鹿時,人們最喜歡找來興幫忙。

他是孤兒,在原來的部落從來沒吃飽過,他原來的族人也沒發現他這個特長,而是趁著他餓的虛弱不堪時把他扔了。

來興報完信兒返回時拉出一張竹排。竹排上有很大一堆獸肉,至少幾百斤。來興拉的很輕松,跟玩兒似的,一只手拖著就過來了。

交換集會的人群中原本暗藏著一些貪婪的目光,但看到新來的這個部落裏,最瘦弱的人竟然能輕松拖來那麽多獸肉,貪婪的目光立刻變成驚懼及懷疑。

肉堆下面難道是空的?如果不是空的,那這個小夥子實在是太厲害了。

後來證實,肉堆是實打實的。那些貪婪的目光徹底消失。在這個弱肉強食的時代,實力是最好的通行證。

來興把肉拉過來,直接在最外側擺了個攤兒。耕琦讓跟過來的其他人去幫著來興練攤兒。他則和駱鳳舞繼續逛。

逛了好幾圈兒,也沒發現什麽新奇東西。

天快黑了,大家開始收攤兒找住處。繞過另一個方向的一片樹林,山崖上出現很多小山洞,的確是個不錯的過夜之處。

探險隊員們沒有跟著人群往那個方向走,竹排雪橇不方便過去。另外,大家也不想讓別人看到雪橇上的物資。

探險隊騎鹿返回谷口,到曾經住過的寬口山洞裏過夜。第二天繼續去交換集會,既然來了,怎麽也要換點東西回去,實在沒別的可換,就換食鹽。

蹲守了大半天,被詢問了很多次,可惜對方拿不出龍部落想要的,生意沒做成。

下午快收攤兒時,來了一個交換燧石的部落。

在沒有打火機的時代,燧石非常受歡迎,雖然用量不大,但交換價值很高。一塊拳頭大的燧石就能換一整只黃羊。

駱鳳舞和耕琦打算換一些燧石。那東西比陶罐裝火種強多了,不怕水,夏天也方便,不會燙人。兩個人隨著人群圍到燧石攤子旁邊。

一個老人正在和看著燧石攤兒的老人打招呼。

“喬巴老兄,今年咋來晚了?還以為你們石部落不來交換了呢。”

“唉,陶平老弟,我們也以為今年沒法兒來了。”

“為啥呢?”

“我們部落這兩年一直在打仗。去年下大雪,停了一陣子,我們想交換,但根本走不過來。今年又開始打,剛停下來。”

“啊!誰和你們打仗呀?”

喬巴看了看遠處正往這裏走的幾個人,搖搖頭沒說話。

耕琦和駱鳳舞換了不到二十塊燧石,用光了一張竹排上所有的肉。駱鳳舞努力討價還價,但絲毫沒有減價餘地。去年大雪沒有交換,很多部落的燧石已經用光了,幾乎呈搶購架勢。

其實換燧石的老喬巴很羨慕他倆的衣服鞋帽,還專門詢問他倆是哪個部落的,可惜,石部落管轄者專門要換吃的,老喬巴不能做主換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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