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四百四十七章 所謂的父母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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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可欣是我侄女,她向來不會說謊的。一定是這個人偷了她的東西,還望大人明鑒啊!”,

於老二一心想要從於可欣那裏獲得一些益處,此時他若是什麽都不幫忙做的話,未免會顯得不近人情。

所以,他也是適當的說了幾句。

對於於老二說的這些話,於可欣並不是十分的在意。

畢竟,她對於老二這個人的了解已經足夠多了。

明知道於老二做什麽都是為了他自己,於可欣又何必理會他許多?

“下去!”

只聽縣令一聲冷喝,他朝著於老二瞪了幾眼,於老二就閉了嘴,瑟瑟縮縮的往後面去了,根本就不敢再去多加言語。

很顯然,縣令根本就不把他放在眼裏。

平日裏,於老二多是喜歡在別人面前耀武揚威。

今天真正見到了,於可欣才知道。原來,他在縣衙裏也並不是那麽的威風。

“啟稟大人,這人大半夜的潛入我家中,他不是為了偷東西,還能是為了什麽?”

於可欣實在是想不明白了,這麽愚蠢的一個人,他是如何坐到如今這個位置的。

身為全縣百姓的父母官,他整天被全縣的百姓供著,大家就是希望他可以為民做主。然而,百姓們卻是信錯了人,他從來都不是一個真正會為百姓著想的人。

“證據,做什麽事情都要講求證據!”

縣令說話的功夫,他還不忘看了看那個少年。

少年一直都是鎮定自若的樣子,突然間他取出腰間的玉佩朝著縣令晃了晃,又點了點頭。

瞬間的功夫,縣令的眼睛就變得亮了起來。

未及於可欣有所回應,就聽縣令說道:“你既然說不出他偷了你什麽東西,還在這裏磨磨蹭蹭的做什麽?你知道誹謗罪該如何論處嗎?你信不信,本官這就差人把你給抓起來?”

這一刻,於可欣只覺得郁悶的厲害。

她是過來報官的人,報官的人竟然要被抓起來?

這個縣令真的沒有搞錯嗎?

“他不過是沒有得逞罷了!草民就是希望大人可以秉公處理,把這個人給抓起來,免得他日後再去危害百姓。”

於可欣的語氣裏多有幾分不安,她總覺得自己今天少不了是要吃虧的。

雖然明知道縣令不是什麽好東西,於可欣卻沒有想到這個人竟然可以不要臉到這種程度。

“夠了!你不要再說了!這位公子衣冠楚楚,一看就不是俗人。倒是你自己,穿的破破爛爛,一身的窮酸氣,你還敢說他偷了你的東西!依本官看,八成是你想要偷人家的東西不成,所以才要反咬一口!”

縣令很是不客氣的說著,他分明就是看出來了少年來歷不凡,不敢招惹。

所以,他才會將所有的過錯都往於可欣的身上推。

這個世上竟然會有這樣的道理,於可欣只當是自己聽錯了。

“大人果然英明,不愧是百姓們的父母官。在下實在是佩服,佩服之至!”

少年聳了聳肩,有些挑釁的看了看於可欣,他對著縣令又是一番阿諛奉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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