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樹大招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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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憲洲從老爸的魔爪下劫後餘生,這也帶來一個好處,從這以後老爸對他基本都言聽計從了,嚴厲的甚至有些粗魯的老爸,很快就變成一個好好先生了。
當然,對於接生那一晚的事,元憲洲也跟家人解釋了,說那晚本來在“大洋洲”值班,後來鐘洋把他叫到旅店打牌了。
對家人撒完謊,元憲洲還得對邊薇薇撒謊。
因為他脖子上的掐痕沒法隱瞞。
元憲洲只好編瞎話說,自己晚上在樓下被絆倒了,勒到了晾衣繩上。
元憲洲越來越無奈地覺得自己編瞎話的本領越來越強悍了。
這讓他想起前世看過的一部美劇《絕命毒師》。
他非常能理解老白的那種心境。
一個老實窩囊了大半輩子的老男人,在被逼到絕路上的時候,突然發現自己擁有過人的天賦(如果制毒也算的話),從此在黑化的道路上義無反顧地走了下去。
老白在黑化前最大一個征兆就是撒謊,編各種瞎話來騙家人,就像他連襟最後罵他:你就是個大話精!騙人精!
元憲洲覺得自己現在也正在朝這個方向前進了。
為了隱瞞自己的重生,為了隱瞞自己的私生子。
元憲洲不得不接二連三地編造謊言來欺騙家人,而且撒謊的技術也越來越精湛了。
但大多數時候,元憲洲都想不了那麽多,他需要應付的事情實在太多了。
50萬盤合集賣完之後,元憲洲和鐘洋已經是百萬富翁了,在整個興應該都是第一大富豪。
元憲洲兩世為人,知道改革開放初期,人們還沒適應“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現實,紅眼病是一種普遍現象。
而且更要命的是,那時在儲蓄所工作的人大多熱心腸又大嘴巴,哪個人要是在某個儲蓄所存了一筆巨款,沒幾天就會傳遍全城。
為了穩妥起見,元憲洲一口氣弄了50個存折,分屬不同的銀行,不同的儲蓄所。
雖然麻煩,但因為沒有公司賬戶,元憲洲只能先這麽將就了,何況他只需要堅持一年而已。
元憲洲這麽小心謹慎,但麻煩該來還是會來的。
一天晚上,元憲洲在“大洋洲”值班睡覺時,突然被一只獵槍頂在了太陽穴上。
元憲洲立刻知道自己招賊了。
他想掉頭看看賊人的模樣,但這幾個家夥都挺狡猾,黑燈瞎火的都戴著蛤蟆鏡,還憋著嗓子說話。
元憲洲拱拱手:“兄弟!有話好好說!”
領頭冷笑一聲:“當然要好好說了,你是大洲吧?”
“是我!請問您哪位?”
“我是誰你就不用管了,今天來是想跟你借兩個錢兒!”
“哎喲!大哥!您真擡舉我了,我一個體戶上哪借錢給您吶!”
“少廢話!誰不知道你大洲有錢!”
“別聽那些謠言!我們幹個體的啊,錢都壓在貨上,手裏的現金還真沒多少……”
元憲洲之所以這麽墨跡,其實不是惜財。
而是為了避免更大的麻煩。
他是故意不想答應的痛快。
這個道理就如同你去個體商店買衣服,你開個價,老板直接就答應了,拿著衣服回家的路上你一定會想:“草!這衣服買虧了!一定被老板狠宰了!”
“你他媽再廢話老子不客氣了啊!”
直到把對方逼得有點急眼了,元憲洲這才磨磨唧唧到床腳下摸出個存折,
元憲洲還沒打開存折,就有人一把搶了過去,打著手電照了一下,驚喜萬分:“我草!5000塊錢!”
在當時這確是一筆巨款。
元憲洲哀求:“哥們兒!這是我的貨款!過幾天就得去上貨!無論如何給留一半兒吧!”
“再說吧!”幾個人大搖大擺地走掉了。
第二天,元憲洲就弄來一條兇猛的黑背養在院子裏,因為他知道有一必有二,這些王八蛋吃香嘴一次,還會再來第二次。
當然,最好能找到那夥家夥,然後再想應對辦法。
元憲洲又趕緊來到存錢的那家儲蓄所,他不說是被搶,只說被盜,然後向銀行裏的人打聽取錢人的外貌特征。
營業員描述說,兩個人都戴著蛤蟆鏡。一個人三十來歲,瘦高個兒。另一個人十六七歲,戴著個軍帽,看他的鬢角頭發有點發黃,皮膚很白。
元憲洲本來就有大概的範圍,聽營業員這麽一說就猜出七七八八了。
那些家夥肯定是大工街的人。
大工街三十來歲的老混混也就那麽幾個,個子高的多半是唐哥拉稀了。
這家夥姓唐,文革時期就是個小混混,現在成了大混混,因為腸胃不好,經常拉稀,大家就給他起個外號叫“唐哥拉稀”。
這唐哥拉稀整天不務正業,缺錢了就到處連摸帶偷。嚴打時期本來有好多人舉報他,但他很狡猾,躲過了風頭。
至於那個小家夥肯定是黃毛沒跑了。
黃毛是一個腦殘的貨,老愛吹牛說自己是混血。
為了把自己吹成是二毛三毛,不惜埋汰自己的先人。
他一會兒說自己奶奶被老毛子搞過,一會兒又說自己姥姥被老毛子搞過。
其實這家夥只是個白化病患者,大晴天的時候眼睛都睜不開。
知道了目標,元憲洲卻不著急收拾他們,只是先防備著。
當然,主要原因在於元憲洲手裏沒人。
不論元憲洲自己還是元憲洲的哥哥,就算他們多能打,但他們都不是混社會的人,不適合幹臟活兒。
幾天之後,元憲洲在街上卻碰到一個適合幹臟活兒的人。
那天,元憲洲從邊薇薇那裏離開,往市內走,走了沒多遠,有人在身後喊:“大洲!大洲!”
元憲洲回頭一看是大雞。
元憲洲連忙點頭:“你好啊!”
大雞笑的滿臉都是折兒:“大洲啊!聽說你混得不錯啊!”
元憲洲本身比較排斥那些流氓二流子,想隨便敷衍幾句就離開。
但他看大雞一邊說話,一邊咽著口水,突然想起初中快畢業時曾經答應大雞的事兒:有錢了請他吃大盤子!
連忙拍一下大雞的肩膀:“對了!差點忘了!咱哥們兒還欠你頓大盤子呢!”
這麽一說,大雞反而不好意思了:“哪有的事,就隨便說著玩的嘛。”
“哎,君子一言駟馬難追!再說現在不正好飯口嗎?走吧!”
兩人來到飯館裏邊吃邊聊著。
元憲洲問起大雞最近在忙什麽,大雞嘆口氣:“能忙什麽?瞎混唄。”
元憲洲上一世跟大雞沒什麽來往,他對流氓混混天然反感。
跟大雞聊了幾句,卻讓元憲洲對他有了幾分好感。
這家夥雖然楞頭楞腦的但人挺實在,也挺忠誠仗義。
不由得心想:做生意身邊還真的有個這樣的人啊!
“要不你跟我混吧!”元憲洲忍不住說。
大雞楞了一下,有些激動了:“大洲這麽講究,這麽仗義,要是能跟你混那感情好啊!死了都值啊!”
“別說這種嚇人的話!”
大雞“嘿嘿”笑了。
元憲洲想起上一世大雞在兩年後被人砍死了,如果把他留在身邊或許還能救他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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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對於接生那一晚的事,元憲洲也跟家人解釋了,說那晚本來在“大洋洲”值班,後來鐘洋把他叫到旅店打牌了。
對家人撒完謊,元憲洲還得對邊薇薇撒謊。
因為他脖子上的掐痕沒法隱瞞。
元憲洲只好編瞎話說,自己晚上在樓下被絆倒了,勒到了晾衣繩上。
元憲洲越來越無奈地覺得自己編瞎話的本領越來越強悍了。
這讓他想起前世看過的一部美劇《絕命毒師》。
他非常能理解老白的那種心境。
一個老實窩囊了大半輩子的老男人,在被逼到絕路上的時候,突然發現自己擁有過人的天賦(如果制毒也算的話),從此在黑化的道路上義無反顧地走了下去。
老白在黑化前最大一個征兆就是撒謊,編各種瞎話來騙家人,就像他連襟最後罵他:你就是個大話精!騙人精!
元憲洲覺得自己現在也正在朝這個方向前進了。
為了隱瞞自己的重生,為了隱瞞自己的私生子。
元憲洲不得不接二連三地編造謊言來欺騙家人,而且撒謊的技術也越來越精湛了。
但大多數時候,元憲洲都想不了那麽多,他需要應付的事情實在太多了。
50萬盤合集賣完之後,元憲洲和鐘洋已經是百萬富翁了,在整個興應該都是第一大富豪。
元憲洲兩世為人,知道改革開放初期,人們還沒適應“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現實,紅眼病是一種普遍現象。
而且更要命的是,那時在儲蓄所工作的人大多熱心腸又大嘴巴,哪個人要是在某個儲蓄所存了一筆巨款,沒幾天就會傳遍全城。
為了穩妥起見,元憲洲一口氣弄了50個存折,分屬不同的銀行,不同的儲蓄所。
雖然麻煩,但因為沒有公司賬戶,元憲洲只能先這麽將就了,何況他只需要堅持一年而已。
元憲洲這麽小心謹慎,但麻煩該來還是會來的。
一天晚上,元憲洲在“大洋洲”值班睡覺時,突然被一只獵槍頂在了太陽穴上。
元憲洲立刻知道自己招賊了。
他想掉頭看看賊人的模樣,但這幾個家夥都挺狡猾,黑燈瞎火的都戴著蛤蟆鏡,還憋著嗓子說話。
元憲洲拱拱手:“兄弟!有話好好說!”
領頭冷笑一聲:“當然要好好說了,你是大洲吧?”
“是我!請問您哪位?”
“我是誰你就不用管了,今天來是想跟你借兩個錢兒!”
“哎喲!大哥!您真擡舉我了,我一個體戶上哪借錢給您吶!”
“少廢話!誰不知道你大洲有錢!”
“別聽那些謠言!我們幹個體的啊,錢都壓在貨上,手裏的現金還真沒多少……”
元憲洲之所以這麽墨跡,其實不是惜財。
而是為了避免更大的麻煩。
他是故意不想答應的痛快。
這個道理就如同你去個體商店買衣服,你開個價,老板直接就答應了,拿著衣服回家的路上你一定會想:“草!這衣服買虧了!一定被老板狠宰了!”
“你他媽再廢話老子不客氣了啊!”
直到把對方逼得有點急眼了,元憲洲這才磨磨唧唧到床腳下摸出個存折,
元憲洲還沒打開存折,就有人一把搶了過去,打著手電照了一下,驚喜萬分:“我草!5000塊錢!”
在當時這確是一筆巨款。
元憲洲哀求:“哥們兒!這是我的貨款!過幾天就得去上貨!無論如何給留一半兒吧!”
“再說吧!”幾個人大搖大擺地走掉了。
第二天,元憲洲就弄來一條兇猛的黑背養在院子裏,因為他知道有一必有二,這些王八蛋吃香嘴一次,還會再來第二次。
當然,最好能找到那夥家夥,然後再想應對辦法。
元憲洲又趕緊來到存錢的那家儲蓄所,他不說是被搶,只說被盜,然後向銀行裏的人打聽取錢人的外貌特征。
營業員描述說,兩個人都戴著蛤蟆鏡。一個人三十來歲,瘦高個兒。另一個人十六七歲,戴著個軍帽,看他的鬢角頭發有點發黃,皮膚很白。
元憲洲本來就有大概的範圍,聽營業員這麽一說就猜出七七八八了。
那些家夥肯定是大工街的人。
大工街三十來歲的老混混也就那麽幾個,個子高的多半是唐哥拉稀了。
這家夥姓唐,文革時期就是個小混混,現在成了大混混,因為腸胃不好,經常拉稀,大家就給他起個外號叫“唐哥拉稀”。
這唐哥拉稀整天不務正業,缺錢了就到處連摸帶偷。嚴打時期本來有好多人舉報他,但他很狡猾,躲過了風頭。
至於那個小家夥肯定是黃毛沒跑了。
黃毛是一個腦殘的貨,老愛吹牛說自己是混血。
為了把自己吹成是二毛三毛,不惜埋汰自己的先人。
他一會兒說自己奶奶被老毛子搞過,一會兒又說自己姥姥被老毛子搞過。
其實這家夥只是個白化病患者,大晴天的時候眼睛都睜不開。
知道了目標,元憲洲卻不著急收拾他們,只是先防備著。
當然,主要原因在於元憲洲手裏沒人。
不論元憲洲自己還是元憲洲的哥哥,就算他們多能打,但他們都不是混社會的人,不適合幹臟活兒。
幾天之後,元憲洲在街上卻碰到一個適合幹臟活兒的人。
那天,元憲洲從邊薇薇那裏離開,往市內走,走了沒多遠,有人在身後喊:“大洲!大洲!”
元憲洲回頭一看是大雞。
元憲洲連忙點頭:“你好啊!”
大雞笑的滿臉都是折兒:“大洲啊!聽說你混得不錯啊!”
元憲洲本身比較排斥那些流氓二流子,想隨便敷衍幾句就離開。
但他看大雞一邊說話,一邊咽著口水,突然想起初中快畢業時曾經答應大雞的事兒:有錢了請他吃大盤子!
連忙拍一下大雞的肩膀:“對了!差點忘了!咱哥們兒還欠你頓大盤子呢!”
這麽一說,大雞反而不好意思了:“哪有的事,就隨便說著玩的嘛。”
“哎,君子一言駟馬難追!再說現在不正好飯口嗎?走吧!”
兩人來到飯館裏邊吃邊聊著。
元憲洲問起大雞最近在忙什麽,大雞嘆口氣:“能忙什麽?瞎混唄。”
元憲洲上一世跟大雞沒什麽來往,他對流氓混混天然反感。
跟大雞聊了幾句,卻讓元憲洲對他有了幾分好感。
這家夥雖然楞頭楞腦的但人挺實在,也挺忠誠仗義。
不由得心想:做生意身邊還真的有個這樣的人啊!
“要不你跟我混吧!”元憲洲忍不住說。
大雞楞了一下,有些激動了:“大洲這麽講究,這麽仗義,要是能跟你混那感情好啊!死了都值啊!”
“別說這種嚇人的話!”
大雞“嘿嘿”笑了。
元憲洲想起上一世大雞在兩年後被人砍死了,如果把他留在身邊或許還能救他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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