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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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總是會有一個階段,它發生在所有事情開始之前,每個人都或多或少有了懵懂的記憶。不是現在,不是以後,卻向來必不可少,人們稱它為“過去”。

林玉所在的實驗學校是小學和初中在一起的。小學部和初中部分別在兩棟隔了一個操場的教學樓裏。格局很簡單,學校大門進去,兩側是食堂、小賣部、自行車棚。往裏隔了個小花園,便是小學部大樓。再往裏就是操場,操場後面便是初中部了。在小學初中兩棟大樓左側是行政樓,樓梯口正沖操場,豎著旗桿。每周一升國旗便是在那兒。行政樓後面一棟小小舊舊的樓是宿舍,因為大部分同學高中就要住宿,所以會有家長為了讓自己的孩子提前適應集體生活而要求住宿。但畢竟是少數。

因為實驗的中考成績一直遙遙領先,所以大部分學生小學畢業後都會選擇繼續留在實驗。從小學到初中,不過是重新分了班級,還是那一群人,班裏的同學一大半都認識。因此,當時的林玉並沒有升學的感覺,不過當做過了一個沒有作業的暑假。

從罰站事件開始,林玉就開始把自己歸於壞孩子了。因為好孩子是不會被老師罰站的。而且好孩子應該是成績很好的,乖巧、聽話、人見人愛。可她的成績一直僅處於中上游,且木訥不討喜。

壞孩子應該有壞孩子的樣子,不然總是一副好孩子的樣子卻又從來做不到好孩子可以做到的事情,豈不是很丟臉。小孩子的想法讓人不能理解,但卻影響深遠。

就像那會兒的林玉。上課不認真聽,作業抄同學的,只要成績能夠保持在中上游就永遠不會太努力。

在這時她又遇到了一個成績很好的同桌,可以讓她不寫作業也從不用擔心。而新同桌是個女孩子,長相好、性格好,也早熟。林玉自然而然就淪為了新同桌的小跟班,也從此開始了見證他人戀愛全程的經歷。可能每個不早戀的女孩子身邊都會有一群正在經歷或是經歷過早戀的朋友吧。

而淪為跟班兒的她受到了於明旭不遺餘力的嘲笑,笑她小時候和他吵架打架時的威猛消失得太快太徹底。

哦,於明旭就是那個和林玉小學用一張桌子幾乎用了六年的同桌。

很大概率的事情,他倆繼續在一個班。

初中開始,學校是不許男女生坐一起的。但架不住有緣分這東西。兩人繼六年同桌之後,又接著做了三年的前後桌。

就因為這九年連續的孽緣,讓林玉對於明旭這廝記得刻骨銘心。在彼此沒一點兒聯系的日子裏還能不斷想起他。不過,在明顯沒性別意識的年紀就認識了的人,總是產生不了太多暧昧。

後來,林玉想起於明旭小時候那張乖巧、懂事又可愛的模樣總是感嘆,這明明就是一張標準小正太的臉啊,是讓每個怪阿姨見了都想親一親捏一捏的臉。可惜當時的她還不是這樣的怪阿姨,而這小正太開始長歪,貌似就是從初中時無情地嘲笑她開始的。

當時被嘲笑的林玉第一次開始覺得這個陪自己玩兒了六年課間游戲的夥伴是個男的,而且也第一次開始覺得被他嘲笑是一件挺丟人的事情。於是,初中三年關系的淡化直接造成了他們高中之後的再沒聯系。

這時的林玉開始只和女孩子玩兒。關系最好的自然是那個早熟的同桌——李月蓮。因為家住的比較遠,李月蓮是班裏少數幾個從初一便開始住宿的學生之一。她喜歡著一個從小便認識的鄰家哥哥,在讀初二。

鄰家哥哥以前就搬家了,因為離得近,所以在林玉學校讀書,不知道為什麽選擇了住宿。李月蓮離家遠,所以也要住宿。這點令她很滿意,因為可以以什麽都不懂為由每天和鄰家哥哥一起吃飯、一起去晚自習室。

鄰家哥哥愛打籃球。每天放學都會和幾個同樣住宿的男生一起打籃球,球技得到了不斷的提升。打球時還挺帥。

放學不回家也是壞孩子的標準之一。

林玉是個專業的小跟班。所以,放學後也經常會坐在操場邊或是站在樓上倚著教室前的欄桿,和李月蓮一起看那些男生打籃球。耳朵裏聽著她對那個男孩兒的喜歡。那個皮膚黑黑的、帶個眼睛、很會打籃球、一直酷酷的很少笑的男孩兒。然後李月蓮回宿舍,她騎自行車回家。

李月蓮成績很好,語文尤其好。每次考試後老師都會讓她到講臺上讀她寫的作文,讓班裏的同學們借鑒。每到這個時候,林玉總是一臉崇拜又自豪地看著講臺上那個好看的女孩兒。

作文寫得好的人總不會只是天賦,一定還有愛好。

李月蓮的桌兜裏放著各種各樣的閑書,唐詩宋詞、世界名著、文學雜志、言情小說,幾乎什麽都會有。有自己的也有借來的。

林玉喜歡拿了她的唐詩三百首看。不僅是因為語文課上老師會找同學往黑板上抄寫沒學過的詩詞,還因為每首詩都不會很長,也不是連續的,不會費太多時間和大腦。林玉是個懶人,從不想辛苦自己。

閑書是被禁止的。可那會兒是語文老師兼班主任,年紀輕,也熱愛自己所學的中文。對於李月蓮這樣成績好尤其作文很好的學生是縱容的。因此,她們桌上的閑書一直不斷。

除了看書,李月蓮還喜歡寫日記。而她的日記全都是圍繞著同一個名字寫的,每天都是。小女生之間是喜歡分享的,尤其是那種隱秘又朦朧的感情。有時候李月蓮會給林玉看她那本滿滿的都是關於那個男孩兒的日記。隱秘的少女心事又總是怕被他人完全知曉的。所以李月蓮從來沒有說過那個男孩兒的名字。鄰家哥哥叫什麽,林玉還是在很久之後和一個陌生男孩子的第一次對話時知道的。

日記是私人的東西,好多人會通過日記來發洩那些壓抑的情緒,記錄自己內心最不想為人知曉卻又無法放下的感情。但日記本裏的秘密一旦成為公開的,就不是那麽美好了。

對於心智未開的林玉來說,理解不了喜歡一個人的感覺,但是她知道喜歡一個人的表現。像李月蓮對鄰家哥哥,會每天都想見到他,會抓住一切可以和他相處機會,還會因為他而開心或難過,變化極大。還有男生會給李月蓮寫信,會幫她值日,也會每天在教室門口等她下課。林玉知道他們這些行為也叫喜歡。

喜歡李月蓮的人有很多。但林玉沒有想到這裏面還包括了於明旭。因為於明旭一直鄙視她成了李月蓮的小跟班,並且總是會說很多會讓李月蓮抄起一本書來就往他腦袋上招呼的話。

以至於初二時於明旭說喜歡時,林玉蒙了。那時候班裏的人經過一年多的相處都熟悉了,女生早已經分成了各個小派別、小團體。林玉屬於李派。李月蓮漂亮、學習好,但是一心只想著她的可豪,對其它事從不關心也不八卦,所以李派只有她和林玉兩人。具體說來,就是她二人被女生孤立了。不過林玉沒感覺,因為她遲鈍地根本沒發現這件事。李月蓮是根本不在乎這等凡塵俗世。所以兩個人該幹嘛幹嘛,一點不舒服的感覺都沒。

在一天上午第二節課的課間,下雨,所以沒有做廣播體操。同學們都在教室,或打鬧或學習。語文課代表李月蓮收了作業去辦公室交給老師。林玉坐在座位上看書。於明旭坐她旁邊,哼著歌翻看李月蓮的課本。當林玉看到一首現代詩並在謄抄的時候。於明旭突然說話了。

“林玉你別寫了,聽我唱首歌啊。”

“什麽歌?幹嘛唱歌?”

“我喜歡一個女生,想給她唱的。你幫我聽聽,好不好聽!”於明旭說的很急,說完便唱,也不等林玉同意。

“深情吻住了你的嘴

卻無能停止你的流淚

只因為我的心和你一起碎

大雨下瘋了的長夜

沈睡的人們毫無知覺

突然恨透這個世界

因為要離別

就走破這雙鞋

我陪你走一夜

直到心不再滴血

而你流盡淚水

天空不停的閃著雷

照不亮我心中黑黑黑黑黑的一切

希望痛早已結

破滅我恨你

要離別離別

……”

“怎麽樣?行嗎?你們女生喜歡這樣的歌嗎?”

林玉還沈浸在對於明旭喜歡一個女生而且還要表白的震驚中,再加上她天生對音樂不敏感,幾乎對剛才的歌,沒印象。但看到他期待的眼神,突然感覺到一種認真,便不忍心實話實說了,“嗯,挺好聽的。再唱一遍行不?”

“真的可以?!我唱幾遍都行啊,反正要再練一下!”

“……”

林玉的八卦因子還沒有從滿心震驚中掙脫出來的時候,李月蓮回來了。林玉看到於明旭低頭走的時候臉有些紅,突然感覺不太好。

有時候再遲鈍的人也是會有第六感的。

當林玉意識到於明旭想要表白的對象是李月蓮並要想盡方法阻止未果,而於明旭也加足勁兒要鼓起勇氣表白未果的時候,這兩個打小一起玩兒的同桌一個顧不上阻止了一個也沒法兒表白了。因為李月蓮轉學了。

起因是有一個女生向班主任告密,說李月蓮和一個初三年級的學生早戀,班級姓名說的清清楚楚,就是她的鄰家哥哥。

而她沒有否認。

林玉不能理解,只是喜歡而已,又沒有在一起,為什麽不否認?

可事情就這樣了,沒否認就等於是承認。於是班主任開始做思想教育工作了。

那天林玉放學後依舊晚歸。李月蓮在最後一節自習課上被老師叫到辦公室,一直沒有回去。等了一會兒後,林玉收拾書包準備回家。然後便看到年輕的班主任和李月蓮站在她倆經常站著看鄰家哥哥打籃球的欄桿前,一樣看著下面帶著球跑來跑去的男生們。

林玉站在她們倆後面向下看,果然看到了那男生。他依舊揮汗如雨,亦不曾發現樓上人的目光。而李月蓮聽著老師說話,眼睛卻不停地瞟向下面的人。

林玉看著她,突然覺得有些難受。

“就是那個穿米白色衣服的男生?”班主任說話了。

李月蓮低頭,輕輕嗯了一聲。

“也不怎麽帥啊,月蓮怎麽就看上他了呢?”班主任好像自說自話一般,而李月蓮就那麽低頭聽著,安靜地仿佛不存在。“你真喜歡他?我看你倆沒在一起吧?怎麽認識的?”

“以前家住一起的。”

“哦。”過了一會兒,又聽到班主任說,“女人其實都是傻的,年輕的時候一直想和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覺得沒他就活不成了似的。其實年紀大些就會知道,還是應該找一個喜歡你的人在一起。如果你也喜歡他,最好。但是如果一定要在你喜歡的和喜歡你的之間做選擇,還是應該選一個喜歡你的,這樣才能過好。我們其實都沒有太明確的愛情,不過是一時迷戀。”

林玉不知道李月蓮聽到這句話是怎麽想的,也沒有去想老師最後是怎麽選擇的。她第一次聽到這樣關於愛情的類似於忠告的話,稀裏糊塗地只是感覺這好像是對的,應該是要記在心裏的。

林玉躲開她們,走另一側的樓梯下去,心裏還想著剛剛聽到的話。走過操場時第一次沒有側頭去看旁邊打籃球的人們,也沒有註意到那群人視線關註著的滾到她腳下的球狀物體。然後在一腳踩了上去的同時餘光掃到腳下,本能地就把腳往旁邊一斜,然後……

沒有英雄,沒有白馬王子,也沒有奇跡出現。林玉兩腳一前一後趴在了地上,聽到旁邊的哄笑聲。膝蓋處疼得厲害。

一個身影跑來撿球,身上的黃色上衣亮得人眼花,路過她時好像慢了一下。林玉紅著臉站起來,慌忙跑開,頭也沒擡。那個沒看清的身影在身後好像嘀咕了一聲,“這樣摔下去還能跑?”

果然一切得到都是需要代價的。林玉想,自己剛剛偷聽了一句人生哲理,都還沒記住就摔了一跤當學費。而且還摔的那麽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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