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乞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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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一凝視著沈夜玫,似是陷入憧憬,“很想去一個沒有人的地方,只有我們兩個,那裏沒有爾虞我詐江湖仇殺,只有青山綠水鳥獸蟲魚。日出而耕,日落而息。如果有這樣一個地方該多好。”
他忽然厭倦了這無休無止刀頭舔血的日子,只想與心愛之人歸隱田園。
雖然此刻功力恢覆,但也知曉自己時日無多,他也不再有祛毒恢覆的奢望,只想安安靜靜和心愛之人度過剩下的每一刻。
“你身上的毒……”
話音剛落卻被打斷,阿一無聲搖頭。沈夜玫也是默然無語,秋水眸中依稀有淚。
若有一絲希望,她又豈會輕易放棄?但也知道公子所施之毒絕非尋常庸醫所能醫治。
想及此處,沈夜玫不由得點頭,“你想去哪裏,我就去哪裏。”
兩人相擁依偎,良久,阿一又道:“你我歸隱,那麽你的仇……”
他雖然不知道她的過去,但隱約間感受到她內心深處有著一段刻骨銘心的仇恨。
話未說完,艷如玫瑰的紅唇貼上他的唇角。
他當然明白她的心意,為了他,她已不惜一切,甚至是昔日那段穿心之恨。
兩人不再言語,只是感受彼此。
夕陽下的兩人身影重重疊疊,仿佛彼此交融,再也不可分離。
可惜事與願違,兩人回到客棧時收到秦義寄來的信,說是芳芳出了意外,發生這種事,兩人歸隱計劃只得暫時擱淺。
“以秦義的武功竟然無法保全芳芳,可見來人絕非等閑之輩,恐怕與張金山等人脫不了關系。”沈夜玫略作思量後作出揣測。
“很有可能。”阿一點點頭,“不過信上沒有多作說明,我們立即前往便可自見分曉。”
說罷兩人即刻動身。
阿一見到秦義時,他的狀況不是太好,素來身體硬朗的秦義此時卻是形容枯槁,精神萎靡,胸口一處刀傷還在滲血。
“你總算來了。”秦義眼睛一亮,暗淡無光的眼神恢覆了些許往日神采。
“誰能把你傷成這樣?”
阿一面色愈發沈重,以秦義的武功造詣,就算武功蓋世的瀟湘公子親自出手,只憑單打獨鬥也難以將他重創,即便秦義不敵,大可暫避鋒芒,一走了之,以他的輕功,能留下他的人幾乎沒有。此刻他卻身負如此重傷,令人匪夷所思。
“不光你想不到,我也想不到。”秦義苦笑道:“還記得你帶回來的小乞兒?”
“莫非是他?”沈夜玫也是驚詫不已。
“若是你們以為他真是個可憐兮兮的小乞丐,恐怕你們的下場也不會比我好多少。”秦義目光停留在胸口刀傷上,“他是一個絕頂的殺手,這條刀傷就是拜他所賜,若非他手下留情,恐怕我難逃一死。他們的目的就是為了綁架芳芳,以此作為要挾,引出你們,從而一網打盡。”
“難道他不是個十來歲的小孩子?”阿一心生疑惑。
“他非但不小,怕是比你我都要大。”秦義沈聲道,“他是個侏儒,雖然身材雖然弱小,但他的殺人手法卻是防不勝防。”
秦義如此一說,阿一也漸漸洞悉其中端倪。小乞兒出現在刺殺行動中,這一點存有蹊蹺;那日行動可謂兇險無比,一個弱不禁風的小乞兒面臨血雨腥風竟然沒有哭鬧害怕,這更是引人生疑。
阿一從頭至尾細細琢磨,定下結論,“想不到小乞兒竟是一枚棋子。”
“你說得不錯。”秦義點頭道:“若非有人通風報信,他們哪裏會輕易找上門來。所以小乞兒必是他們安插的棋子。”
秦義接著道:“公子之死著實讓人匪夷所思,那日暫別之後私下查探,果真查出了一些蛛絲馬跡。以張金山膽小求穩的性子,就算與公子手下兩名高手相互勾結,也沒有那麽大的膽子挑戰公子。種種跡象表明,他們身後還有一個幕後黑手,僅憑他們,根本難以成事。”
阿一略微琢磨,只覺此話不無道理,說道:“既然他們的目標是我們,芳芳應該暫無性命之憂。”
他又笑道:“以你的性子,想必你也有了打算。”
秦義拿出一個布條,上面寫著“初九,新月橋後”。
“這是約見的時間地點。”秦義嘆了口氣,“我是不成了,恐怕得你們出面了。”
摯愛的女兒落入敵手,秦義卻是有心無力,頗有些沮喪。
“交給我們了。”阿一拍拍他的肩膀,“我們是朋友。”
秦義一臉無奈,“我又欠你一條命。”
阿一哈哈一笑,“一條命,一杯酒,等我救出芳芳,你得多請我喝杯酒。”
小乞兒懷裏抱著一只小兔子,瘦削的手在兔子潔白柔軟的毛皮上滑動,動作輕柔得如同一個滿懷愛心童真的小孩子。
他當然不算是孩子,大部分當他是孩子的人都死了。
他又想起了那段暗無天日的往事。
五歲時父母雙亡,他被寄養在親戚家。他似乎永遠長不大,他十歲時看起來竟然比五歲孩子更矮更小,村裏人都把他看作怪物。每次外出玩耍,同歲孩子都遠遠躲著,用石頭砸他,連大人也像見了瘟疫一般,拿藤條抽他。
於是,他再也不敢出門。
更糟糕的是,在親戚家也被當成怪物受盡白眼,輕則無故痛罵,重則虐待毒打,有一次甚至差點被活活打死。
直到那位大人救了他。
他又不得不走上另一條道路。
他每天練刀四個時辰,揮刀一萬次,完不成就只有餓肚子。每次揮出第一萬刀的時候,他已感覺不到胳膊的存在,全身汗水早已幹涸,只在幹燥欲裂的皮膚上留下一層厚厚鹽末。
不光流汗,還得流血,甚至殺人。不光殺人,甚至喝人血吃人肉。
若是做不到,他就得死。
以前,他的手拎的是刀和人頭;現在,手裏卻抱著一只兔子。
以前在他看來,兔子不過是一塊活生生的肉;可現在,他卻把它當成了一條小生命。
在他看來,這簡直不可思議,卻又理所當然。
只因為,芳芳想要一只兔子。
芳芳無論要什麽,他都不會拒絕。
從小到大,所有人都當他是怪物,即便在那位大人眼中,他也不過是一個代號,一個精於殺人且冷漠無情的畸形侏儒。只有芳芳拿他當玩伴,當朋友。
有時他會寂寞,寂寞了就會想找女人。
他不是沒有過女人,他有大把大把的銀子。
他還清楚地記得自己的第一次,當他把一錠金子放在女人胸口的時候,這個在別人面前高傲得如同鳳凰的漂亮女人立即以誘人的姿態脫去羅裳,心甘情願在他□□婉轉承歡,只不過,在她眼中,自己依然是個變態的矮小畸形,她的眼裏,充斥著的仍是那錠金光閃閃的金子。
忽然,他覺得身下的女人和屠戶肉案上的豬肉沒有本質上的區別。
他覺得惡心,他想吐。還未完事,他就叫她滾,然後吐得一塌糊塗。
女人走了,欲望卻未消退,他只好自己解決;欲望消退後,他卻愈發寂寞。
直到他遇到了芳芳,那段時間裏,他體會到了什麽叫做快樂,怎麽樣活著才像一個人,而非怪物。
他已暗暗發誓,絕不會輕易失去這個朋友。
絕不會!
前面就是芳芳所在的院子,想到快要見到芳芳,小乞兒加快了步伐,卻被兩個守衛攔住。
“閃開,否則死!”小乞兒連頭都未擡,目光冷如刀,只言片語便已透出濃濃殺氣。
多年來人人視他為畸形怪物,這種遭遇已讓他習慣了用更為簡單粗暴的手段來解決問題。
曾經他也嘗試過用平和的語言來說服,最後換來的不過是謾罵與鄙視,純屬自取其辱。
盡管知曉此二人是那位大人的心腹,奉命看管著芳芳,但他相信自己在那位大人眼中的有偌大價值,因而言語中肆無忌憚,毫無退縮。
這就是他的行事風格,簡單而粗暴。
二人眼中露出畏懼之色,相視後不約而同讓開,小乞兒大踏步前行,這種簡單粗暴的行事風格立馬見效。
“嘁,不過是個醜陋的矮子,狗一般的人物,囂張個什麽勁兒?”
小乞兒尚未走遠就聽到二人出言諷刺,心裏卻是古井不波,對於這種謾罵鄙視,他早已司空見慣。而且他也頗有自知之明,二人並未完全說錯,在那位大人眼中,自己的確只是個精於殺人的狗罷了。在這裏,他甚至沒有名字,只有一個代號,四號。
“哇,好可愛的小兔子,謝謝你,小木頭。”
見到抱著小兔子的小乞兒,芳芳高興得歡呼雀躍。
小乞兒早已忘卻自己充滿屈辱的真名,除了四號這個殺手的代號外,他又多了一個不像名字的名字“小木頭”。
那是芳芳給他起的,因為他們之前一起玩耍的時候,沈默寡言的小乞兒很像一塊木頭,芳芳問他名字的時候,他竟然無言以對,於是芳芳順口叫他“小木頭。”
聽到芳芳親切的稱呼,小乞兒撓頭憨憨一笑,笑得像個天真的孩子,身上冷冽殺氣早已蕩然無存。
每次芳芳叫他“小木頭”時,他都會笑。
“來,咱們一起餵小兔兔吃草。”天真爛漫的芳芳拉著小乞兒去樹下玩耍。
看著芳芳毫無戒備,小乞兒心中歉疚不已。行動那天他把芳芳騙到了這裏,還傷了她的父親秦義。接到這個命令時,他也曾猶豫不決,他不想傷害芳芳,但若是違抗命令,他就得死,而芳芳也會死得更快,那些殺手可不會對一個孩子心生憐憫。
“哇,小木頭好厲害呀!”兩人又在玩抓石子,看著石子在小乞兒手中巧妙地排成各種形狀,引得芳芳拍手讚嘆,小乞兒臉上的笑容也肆意綻放。
自打出生時候,小乞兒笑的次數寥寥無幾,與芳芳認識的日子並不算漫長,可在這段時間裏,他笑的次數比以前任何時候都多。
他從未想過自己也會如孩子一般歡笑,也從未想過有人會讚揚欣賞自己,這一切的一切,都源於芳芳。
“小木頭,咱們什麽時候能回去呀?我想爹爹了。”玩得有點倦意的芳芳無意問了一句。
“快了。”小乞兒有些心虛,言辭閃爍。
他知曉秦義阿一和沈夜玫的武功,也更清楚那位大人的冷漠無情,組織裏像他這樣的殺手多如牛毛,初九就是行動日期,此次行動計劃周密,無論怎麽看,秦義等人都是個被一網打盡的結局。而以那位大人的手段,想讓他事後放過眼前天真爛漫的小女孩無異於癡人說夢。
小乞兒對此不抱任何希望。有時他想偷偷放走芳芳,但這個想法一閃而逝,他知道即便如此行事也是徒勞無功,最後還得搭上自己的性命。
他對自己的殺人手法非常自信,但他不會天真地認為僅憑一己之力就能與組織抗衡周旋。
想到芳芳似已註定的下場,小乞兒陷入深深憂慮。
芳芳並未覺察到小乞兒的心事,還在他耳邊說起了悄悄話,“小木頭,外面那兩個大人似乎不是好人,你要小心哦!”
小乞兒拍著胸口,像個小男子漢,“放心吧,我會保護你的。”
“真的嗎?”
“當然,你要是不信的話咱們拉勾勾。”
“好,拉了勾勾,就要說話算話。”
兩根細小的手指緊緊勾住。
似乎是玩累了,芳芳慢慢睡去,酣睡時還迷迷糊糊說著:“唔,芳芳,小兔兔,還有小木頭,要永遠一起。”
她的手指勾著他的手指。
小乞兒眼中隱約有淚。
此時心中更加堅定,他一定要保護她。
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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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忽然厭倦了這無休無止刀頭舔血的日子,只想與心愛之人歸隱田園。
雖然此刻功力恢覆,但也知曉自己時日無多,他也不再有祛毒恢覆的奢望,只想安安靜靜和心愛之人度過剩下的每一刻。
“你身上的毒……”
話音剛落卻被打斷,阿一無聲搖頭。沈夜玫也是默然無語,秋水眸中依稀有淚。
若有一絲希望,她又豈會輕易放棄?但也知道公子所施之毒絕非尋常庸醫所能醫治。
想及此處,沈夜玫不由得點頭,“你想去哪裏,我就去哪裏。”
兩人相擁依偎,良久,阿一又道:“你我歸隱,那麽你的仇……”
他雖然不知道她的過去,但隱約間感受到她內心深處有著一段刻骨銘心的仇恨。
話未說完,艷如玫瑰的紅唇貼上他的唇角。
他當然明白她的心意,為了他,她已不惜一切,甚至是昔日那段穿心之恨。
兩人不再言語,只是感受彼此。
夕陽下的兩人身影重重疊疊,仿佛彼此交融,再也不可分離。
可惜事與願違,兩人回到客棧時收到秦義寄來的信,說是芳芳出了意外,發生這種事,兩人歸隱計劃只得暫時擱淺。
“以秦義的武功竟然無法保全芳芳,可見來人絕非等閑之輩,恐怕與張金山等人脫不了關系。”沈夜玫略作思量後作出揣測。
“很有可能。”阿一點點頭,“不過信上沒有多作說明,我們立即前往便可自見分曉。”
說罷兩人即刻動身。
阿一見到秦義時,他的狀況不是太好,素來身體硬朗的秦義此時卻是形容枯槁,精神萎靡,胸口一處刀傷還在滲血。
“你總算來了。”秦義眼睛一亮,暗淡無光的眼神恢覆了些許往日神采。
“誰能把你傷成這樣?”
阿一面色愈發沈重,以秦義的武功造詣,就算武功蓋世的瀟湘公子親自出手,只憑單打獨鬥也難以將他重創,即便秦義不敵,大可暫避鋒芒,一走了之,以他的輕功,能留下他的人幾乎沒有。此刻他卻身負如此重傷,令人匪夷所思。
“不光你想不到,我也想不到。”秦義苦笑道:“還記得你帶回來的小乞兒?”
“莫非是他?”沈夜玫也是驚詫不已。
“若是你們以為他真是個可憐兮兮的小乞丐,恐怕你們的下場也不會比我好多少。”秦義目光停留在胸口刀傷上,“他是一個絕頂的殺手,這條刀傷就是拜他所賜,若非他手下留情,恐怕我難逃一死。他們的目的就是為了綁架芳芳,以此作為要挾,引出你們,從而一網打盡。”
“難道他不是個十來歲的小孩子?”阿一心生疑惑。
“他非但不小,怕是比你我都要大。”秦義沈聲道,“他是個侏儒,雖然身材雖然弱小,但他的殺人手法卻是防不勝防。”
秦義如此一說,阿一也漸漸洞悉其中端倪。小乞兒出現在刺殺行動中,這一點存有蹊蹺;那日行動可謂兇險無比,一個弱不禁風的小乞兒面臨血雨腥風竟然沒有哭鬧害怕,這更是引人生疑。
阿一從頭至尾細細琢磨,定下結論,“想不到小乞兒竟是一枚棋子。”
“你說得不錯。”秦義點頭道:“若非有人通風報信,他們哪裏會輕易找上門來。所以小乞兒必是他們安插的棋子。”
秦義接著道:“公子之死著實讓人匪夷所思,那日暫別之後私下查探,果真查出了一些蛛絲馬跡。以張金山膽小求穩的性子,就算與公子手下兩名高手相互勾結,也沒有那麽大的膽子挑戰公子。種種跡象表明,他們身後還有一個幕後黑手,僅憑他們,根本難以成事。”
阿一略微琢磨,只覺此話不無道理,說道:“既然他們的目標是我們,芳芳應該暫無性命之憂。”
他又笑道:“以你的性子,想必你也有了打算。”
秦義拿出一個布條,上面寫著“初九,新月橋後”。
“這是約見的時間地點。”秦義嘆了口氣,“我是不成了,恐怕得你們出面了。”
摯愛的女兒落入敵手,秦義卻是有心無力,頗有些沮喪。
“交給我們了。”阿一拍拍他的肩膀,“我們是朋友。”
秦義一臉無奈,“我又欠你一條命。”
阿一哈哈一笑,“一條命,一杯酒,等我救出芳芳,你得多請我喝杯酒。”
小乞兒懷裏抱著一只小兔子,瘦削的手在兔子潔白柔軟的毛皮上滑動,動作輕柔得如同一個滿懷愛心童真的小孩子。
他當然不算是孩子,大部分當他是孩子的人都死了。
他又想起了那段暗無天日的往事。
五歲時父母雙亡,他被寄養在親戚家。他似乎永遠長不大,他十歲時看起來竟然比五歲孩子更矮更小,村裏人都把他看作怪物。每次外出玩耍,同歲孩子都遠遠躲著,用石頭砸他,連大人也像見了瘟疫一般,拿藤條抽他。
於是,他再也不敢出門。
更糟糕的是,在親戚家也被當成怪物受盡白眼,輕則無故痛罵,重則虐待毒打,有一次甚至差點被活活打死。
直到那位大人救了他。
他又不得不走上另一條道路。
他每天練刀四個時辰,揮刀一萬次,完不成就只有餓肚子。每次揮出第一萬刀的時候,他已感覺不到胳膊的存在,全身汗水早已幹涸,只在幹燥欲裂的皮膚上留下一層厚厚鹽末。
不光流汗,還得流血,甚至殺人。不光殺人,甚至喝人血吃人肉。
若是做不到,他就得死。
以前,他的手拎的是刀和人頭;現在,手裏卻抱著一只兔子。
以前在他看來,兔子不過是一塊活生生的肉;可現在,他卻把它當成了一條小生命。
在他看來,這簡直不可思議,卻又理所當然。
只因為,芳芳想要一只兔子。
芳芳無論要什麽,他都不會拒絕。
從小到大,所有人都當他是怪物,即便在那位大人眼中,他也不過是一個代號,一個精於殺人且冷漠無情的畸形侏儒。只有芳芳拿他當玩伴,當朋友。
有時他會寂寞,寂寞了就會想找女人。
他不是沒有過女人,他有大把大把的銀子。
他還清楚地記得自己的第一次,當他把一錠金子放在女人胸口的時候,這個在別人面前高傲得如同鳳凰的漂亮女人立即以誘人的姿態脫去羅裳,心甘情願在他□□婉轉承歡,只不過,在她眼中,自己依然是個變態的矮小畸形,她的眼裏,充斥著的仍是那錠金光閃閃的金子。
忽然,他覺得身下的女人和屠戶肉案上的豬肉沒有本質上的區別。
他覺得惡心,他想吐。還未完事,他就叫她滾,然後吐得一塌糊塗。
女人走了,欲望卻未消退,他只好自己解決;欲望消退後,他卻愈發寂寞。
直到他遇到了芳芳,那段時間裏,他體會到了什麽叫做快樂,怎麽樣活著才像一個人,而非怪物。
他已暗暗發誓,絕不會輕易失去這個朋友。
絕不會!
前面就是芳芳所在的院子,想到快要見到芳芳,小乞兒加快了步伐,卻被兩個守衛攔住。
“閃開,否則死!”小乞兒連頭都未擡,目光冷如刀,只言片語便已透出濃濃殺氣。
多年來人人視他為畸形怪物,這種遭遇已讓他習慣了用更為簡單粗暴的手段來解決問題。
曾經他也嘗試過用平和的語言來說服,最後換來的不過是謾罵與鄙視,純屬自取其辱。
盡管知曉此二人是那位大人的心腹,奉命看管著芳芳,但他相信自己在那位大人眼中的有偌大價值,因而言語中肆無忌憚,毫無退縮。
這就是他的行事風格,簡單而粗暴。
二人眼中露出畏懼之色,相視後不約而同讓開,小乞兒大踏步前行,這種簡單粗暴的行事風格立馬見效。
“嘁,不過是個醜陋的矮子,狗一般的人物,囂張個什麽勁兒?”
小乞兒尚未走遠就聽到二人出言諷刺,心裏卻是古井不波,對於這種謾罵鄙視,他早已司空見慣。而且他也頗有自知之明,二人並未完全說錯,在那位大人眼中,自己的確只是個精於殺人的狗罷了。在這裏,他甚至沒有名字,只有一個代號,四號。
“哇,好可愛的小兔子,謝謝你,小木頭。”
見到抱著小兔子的小乞兒,芳芳高興得歡呼雀躍。
小乞兒早已忘卻自己充滿屈辱的真名,除了四號這個殺手的代號外,他又多了一個不像名字的名字“小木頭”。
那是芳芳給他起的,因為他們之前一起玩耍的時候,沈默寡言的小乞兒很像一塊木頭,芳芳問他名字的時候,他竟然無言以對,於是芳芳順口叫他“小木頭。”
聽到芳芳親切的稱呼,小乞兒撓頭憨憨一笑,笑得像個天真的孩子,身上冷冽殺氣早已蕩然無存。
每次芳芳叫他“小木頭”時,他都會笑。
“來,咱們一起餵小兔兔吃草。”天真爛漫的芳芳拉著小乞兒去樹下玩耍。
看著芳芳毫無戒備,小乞兒心中歉疚不已。行動那天他把芳芳騙到了這裏,還傷了她的父親秦義。接到這個命令時,他也曾猶豫不決,他不想傷害芳芳,但若是違抗命令,他就得死,而芳芳也會死得更快,那些殺手可不會對一個孩子心生憐憫。
“哇,小木頭好厲害呀!”兩人又在玩抓石子,看著石子在小乞兒手中巧妙地排成各種形狀,引得芳芳拍手讚嘆,小乞兒臉上的笑容也肆意綻放。
自打出生時候,小乞兒笑的次數寥寥無幾,與芳芳認識的日子並不算漫長,可在這段時間裏,他笑的次數比以前任何時候都多。
他從未想過自己也會如孩子一般歡笑,也從未想過有人會讚揚欣賞自己,這一切的一切,都源於芳芳。
“小木頭,咱們什麽時候能回去呀?我想爹爹了。”玩得有點倦意的芳芳無意問了一句。
“快了。”小乞兒有些心虛,言辭閃爍。
他知曉秦義阿一和沈夜玫的武功,也更清楚那位大人的冷漠無情,組織裏像他這樣的殺手多如牛毛,初九就是行動日期,此次行動計劃周密,無論怎麽看,秦義等人都是個被一網打盡的結局。而以那位大人的手段,想讓他事後放過眼前天真爛漫的小女孩無異於癡人說夢。
小乞兒對此不抱任何希望。有時他想偷偷放走芳芳,但這個想法一閃而逝,他知道即便如此行事也是徒勞無功,最後還得搭上自己的性命。
他對自己的殺人手法非常自信,但他不會天真地認為僅憑一己之力就能與組織抗衡周旋。
想到芳芳似已註定的下場,小乞兒陷入深深憂慮。
芳芳並未覺察到小乞兒的心事,還在他耳邊說起了悄悄話,“小木頭,外面那兩個大人似乎不是好人,你要小心哦!”
小乞兒拍著胸口,像個小男子漢,“放心吧,我會保護你的。”
“真的嗎?”
“當然,你要是不信的話咱們拉勾勾。”
“好,拉了勾勾,就要說話算話。”
兩根細小的手指緊緊勾住。
似乎是玩累了,芳芳慢慢睡去,酣睡時還迷迷糊糊說著:“唔,芳芳,小兔兔,還有小木頭,要永遠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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