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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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緣分?

下班後,樂樂決定去商場買書,等她選好後,準備回家時,看見 一個街頭藝人正在表演“最後的莫西幹人”的原聲,樂樂被那悠遠、大氣卻又蒼涼的音樂所吸引,腳步不由自主的停了下來,靜靜的站在那裏,聽著。雖然一個字都聽不懂,但是她聽著聽著,卻覺得無名的憂傷。等到掌聲想起來,她才回過神來。這時她卻發現她的衣服被一個小萌娃緊緊地抓住了。這是什麽情況?樂樂就這樣的保持著扭頭盯著那個黑腦袋半分鐘,小萌娃抓這樂樂的衣服,一直不放手。可能是認錯人了吧。樂樂只好蹲下來,用她自認為最溫柔的語氣,看著他,說:“小朋友,你爸爸媽媽呢,怎麽就你一個人呀。”那個小腦袋還是一句話不說,連一個眼神都沒有給她。只是手上捏著樂樂衣服的勁更大了。看見這個無聲的小孩,樂樂沒法了,就問周圍的人群有沒有看見這位小朋友是怎麽出現的。沒有一個人回應,走到哪裏,這個孩子就拿著她的衣服跟到哪裏。看著辛苦跟著的小步子,樂樂不忍心,把他小小的身子包起來,接著問周圍的人群。終於有一個人說認識這個孩子,樂樂還高興,可當把這個孩子遞給婦女時,他的手緊緊的抱著樂樂的脖子不撒手,嘴裏嗯嗯的哼著,樂樂能夠明顯感到孩子的害怕。她一下子警覺起來,她害怕她這一放手,會害了這個孩子。她斷然拒絕了這位婦女要抱走孩子,說:“婆婆,你也看見了,這位孩子不願意給你走,我也不知道你是否真是孩子的親人。這樣為了保險起見,我們去不遠處的警局登記一下,好不好。”那位老人一聽,有些不高興,還說:“哎呀,不用這麽麻煩啦,我是他的奶奶,這不才從鄉下來嘛,和孩子不熟“說著還伸手摸摸了孩子的頭,接著說:”你就把他給我吧。“還沒有說完就要上前來強抱小孩。看著小孩實在不願意。樂樂說什麽也不能這樣不管了,她試著勸說去登記一下。那位老人就不依了:”你這個姑娘是怎麽回事,我抱我外孫子,怎麽就不行了。“聽著老人的說辭,樂樂確實有些把不住了。感覺到小孩有些顫抖的身子,樂樂還是不能夠這樣草率的給出去,堅持去警局。這樣僵持著也不是辦法,她已經放棄勸說老人了。她想也許可以說服周圍的人幫幫她。她看到一個老實而高大的男人,就向著一個大哥說:“這位大哥,我也不認識這個小孩,但是小孩子最真是了,他這麽不願意跟著老奶奶走,我也不能就這麽的把他交出去,我是真的害怕害了他。婆婆,你不要怪我這麽的小心。您要是真是他婆婆,去警局登記一下,身份都證明好,我在給你道歉,行嗎?”被點名的大哥的也說:“就是應該這樣,現在,什麽騙子都有,姑娘你這樣做是對的。“周圍其他人也符合,老人看著沒有辦法,憤怒的盯了樂樂一眼,說:“好吧。”說完就氣沖沖朝前面走去,樂樂磚頭再次看向剛才幫她說話的大哥說:“大哥,可以和我一起去一下警局登記嗎”?就這樣三個人和一小孩就朝著警局走去。樂樂在後面走著,就看看那位老人越走越快,等轉了一個彎後,樂樂就再也沒有看見那位老人。樂樂和大哥相互一視,都從對方的眼裏都看到了“幸好兩個字”。這個小孩也被安全地被送到了警局。

本來樂樂認為,把孩子受到警局後,她的任務就算完事了。事實卻讓她不得不帶著小孩回家。原因無它。小孩被硬生生從他脖子上扯下來後,就放生大哭。等到樂樂走後,這孩子就開始自虐,弄得手上臉上都是傷。警察沒辦法,就打電話問樂樂可不可以,幫幫忙,先照顧他。樂樂很不想好心去攬事,她沒有那麽多的同情心。可是想到那雙黑黝黝的眼睛,她還不忍心,但是有些事必須說明白,她對著民警說:“如果由我來照看這個孩子,這個過程中,發生了不好的事情,這個責任誰來擔,而且,我只有周末有時間”。警方答應,一切責任由他們承擔,樂樂把這段錄音保存好,掛斷電話,打車毀了警局。她現在煩惱的是怎麽和她媽說這個事情。頭疼啊。

等到樂樂感到警局時,小家夥在看到樂樂的一眼,就咧嘴笑了,還伸手,讓抱。就這樣,一個意想不到的孩子闖進了樂樂的生活,闖進了三個女人的生活。當樂樂抱著剛才還要死要活的小萌娃走到門口時,她聽見裏面有人說:“老大,你說,那個孩子是她的吧,一見到她,就乖乖的。你說,這個要怎麽解釋。”只見樂樂身子一凝,我回頭看看,究竟是那個小子敢這樣說。她就看見一個身材魁梧的警察,一手拍在那個年輕的警察頭上,看見樂樂在看他,他呵呵一笑。樂樂也扯著嘴,強笑了一下,離開了。這時,她感到那個腦袋已經在她的頸子裏均勻呼吸了。樂樂坐在公交車上,才反映過來,她似乎撿了一個娃?她想還是先通過氣吧,不然嚇著她老媽了。給魯坪也發了條短信,讓她也回家。她媽在電話裏就要開始說教,強調這說:“”小孩是可以亂領回家的,要是出事了,怎麽辦?樂樂沒辦法,只好好聲好氣的說:‘說不定就一天,他的父母就找到了呢,媽,好了車上好多人,不方便,我等下就回來了,回來說啊,先掛了。“她趕緊把電話掛了,都不知道待會兒會被說成什麽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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