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換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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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澤生氣了,他生來就是嫡公子,尊貴無雙,哪怕身有殘疾,哪怕命不由己,也沒人敢罵他腦子有病,不論是明面上的還是暗地裏的。阿珩是頭一個敢這麽罵他的,或者說,那不是罵,因為阿珩的語氣一點侮辱的意思都沒有,她只是在陳述她自己的觀念,而這也正是最令人動怒的地方。
“世間無完人,我不否認很多的錯誤都是人的天性所致,但人之所以為人,便是因為劣根是人的天性。只要是人,就無法擺脫。”
“哦?”
“你也不能。”
“哦?”
“你出賣了真心保護你的長輩,這就是人卑劣的天性,不論你如何光風霽月,都無法改變的本質。”
公子澤道:“我並未犯錯。”
阿珩輕笑,笑容裏帶著三分似譏似諷的味道。
人最大的劣根便是,犯了錯卻毫無所覺,反而認為自己是對的,等到幡然悔悟的時候,該死的人都已經死幹凈了,悔悟是什麽玩意?有意義嗎?別人如何想阿珩不知道,但她是覺得,悔悟是這世間最無意義的事。也因此,她承認自己十幾年前在稷陽放瘟疫的事,罪孽深重,但她從不後悔,也不認為自己有錯。臨死還要拉人殉葬,這是人的劣根性,她也是人,自然不能免俗,盡管她最後活了下來,盡管她也不明白為何瘟疫最後會蔓延得那麽厲害,完全超出了自己最初的預計。但這不妨礙她堅持自己不需要後悔,人都死光了,後悔能當飯吃嗎?
只是不知,這位年輕的青國公子十年之後是否心態如初。
換眼的過程不容易,公子澤的情況很嚴重,需要將原本的眼球整個剜出來,再換上新的,而為了確保新的眼前能夠存活,必須將所有筋絡一根不剩的給續接上。這過程不是一般的繁瑣,也很考驗手速,更考驗眼力,然而阿珩挖人眼球解剖得多了,對這些很是熟悉,縱然以前沒治過公子澤這樣的病人,但阿珩閉著眼睛也能完成手術,就是不保證成功率,因為以前沒試過。
眼球上的筋絡非常細微,普通的羊腸線是沒有用的,因此阿珩是以真氣凝線。
阿珩沒有習武,卻習了另一種功法,蒼凜當年對阿珩的身體也很是無語,他就沒見過比阿珩的軀體更加千瘡百孔的身體。
羲和氏的體質異於常人,恢覆能力過人,卻也有極限,否則羲和氏的直系族人就該不老不死了。阿珩的身體先是被人敲碎骨頭,後又沒有補充足夠的營養,最後還在雪山裏凍了很長時間,沒死已然是羲和氏體質所創造的奇跡,想要完全恢覆是怎麽都不可能。但阿珩遇到的是蒼凜,蒼凜三觀有問題,但本質上仍是一名醫者,對於醫者而言,碰到一個疑難雜癥,若是不能治好,會郁悶死。蒼凜花了很長時間調理阿珩的身體,卻也只能做到讓阿珩勉強如常,完全如常仍舊不能,但他並未放棄,而是從巫彭殿遺留的古籍裏翻出了一卷被灰塵給埋了的功法。
《長生訣》
顧名思義,能讓人長生不死才怪!
羲和氏是這世間最了解長生奧秘的人,長長久久的活著是每個人都會渴望的東西,羲和氏也不例外,並且因為自身體質的關系,羲和氏在這方面的研究走在了所有人的前頭,至少別人做試驗的沒膽在自己身上試,更不可能拿刀子解剖自己的身體以獲取第一手的資料。二手和一手終究有區別,第一手的資料,詳細完備,而第二手,天知道裏頭有多少刪減,很多東西是語言無法描繪,只能自身體會才能懂的。
長生訣是羲和獨孤的創造,阿珩一點都不想了解那個瘋子對他自個和別人做過什麽事,但這不妨礙她佩服羲和獨孤的天才。長生訣若是用來殺人,那殺傷力等同於渣,但這卻是極好的養生功法,至少曾經是,修煉長生訣可延年益壽,若能大成,與曾經服食不死藥活了幾千年的炎帝一較人壽也不是不能。遺憾的是,這功法從未有人修煉至大成,更遺憾的是,這功法的創造者是羲和獨孤,羲和獨孤完全是根據他自己的體質來創造的這功法,因此普通人族練不了,只能羲和氏的直系才能修煉。
長生訣重養生,借天地靈氣養自身,因此能長壽,能增加身體的愈合能力,或許能讓阿珩完全恢覆。阿珩也是在那一次才發現,原來羲和氏的體質挺不錯的,至少,她可以學習長生訣,不求長生,但求恢覆健康。
阿珩將長生訣修得很好,雖然沒養好自己的身體,卻練出了別的花樣。用長生真氣代替羊腸線縫合傷口,長生真氣會促進血肉的愈合,而消耗完的時候傷口也恢覆得差不多了,省了拆線的麻煩。不過阿珩這只是一個近幾年產生的靈感,一直沒有合適的機會在活人身上嘗試,這次公子澤正好撞上了,縫合眼球筋絡,羊腸線太粗,線比筋絡還粗,那不叫縫合,那叫捆紮,要不了多久筋絡就該壞死了,真氣正合適。
公子澤清醒的感受著阿珩活剜了自己的眼珠子,忽的想起了人族的一種刑罰——剜刑,剜刑顧名思義是剜去人體的某部分或全部的重要器官。剜眼也是其中一種,不過是剜眼剜刑裏最輕的一種,不一定會死,別的卻一定會死,器官被一片片剜下,不是疼死就是失血過多而亡。
公子澤從未想過自己有朝一日會體會到剜刑的滋味,他是王族,就算犯了重罪,哪怕是謀逆之罪,也不會被處以極刑。利刃、毒酒、白綾三選一,酷刑什麽的,只能給臣子與庶人奴隸用,王族是尊貴的統治者,哪怕犯了重罪,也是王族,不可與奴仆相同對待。且這世間也沒幾個人敢對王族動酷刑的刀,冒犯王族本身就是重罪。然而他如今發現,這世間真有人敢無視既定的世情肆無忌憚的想做什麽就做什麽。
阿珩先剜的是左眼,因此公子澤還能用右眼看到阿珩的表情,輪廓深邃卻蒼白的臉上沒有半點情緒,唯有認真,盡管手裏做的是最殘忍恐怖的事情,但僅看阿珩的表情,只會以為她正在做著非常神聖的事,也很美。
真的很美,哪怕眼眶之內疼得讓人想要咬舌自盡,公子澤仍舊有這種感覺。
這個女子,只要身上沒那令人悚然的陰郁之感,真的很美。縱無傾國傾城之容,卻不輸半分,那是一種從骨子裏透出的美,讓公子澤暫時性的忽略了眼眶裏的感覺。
阿珩花了整整五個時辰才堪堪處理好公子澤的眼睛,將保存良好的眼球換給了公子澤,公子澤在半道上就暈過去了,倒不是疼暈的,相反,這位的意志力挺可怕的,阿珩等了許久他都沒暈,最後一針紮他脖頸上把人紮暈了,再塞了一丸黑甜丸在他嘴裏。
人體器官可以更換這種事,她並不想隨便令人知道,王侯貴族的下限永遠都不要低估,阿珩完全相信,只要有需要,這些人真的能做出殺活人取器官以救自身性命的事來。唯一的區別是,殘暴會隨便殺人,仁慈的王侯會殺奴隸。
將眼球換好,阿珩取了幹凈的白布,在上面倒了膏藥,再包紮在公子澤的腦袋上,這才稍微松了口氣。想找張榻,卻發現沒地坐,之前為了避免感染,屋裏所有不必要的東西都被清理了,然後裏裏外外用烈酒清洗,自然不會留張沒有用的榻在這。
阿珩隨意的坐在了地板上,地板上原本鋪著厚厚的毯子,坐著很舒服,但之前她讓人將毯子給取走了,而南方氣候潮濕,地上很涼,所幸,地基很深,雖涼,卻不潮,阿珩湊合了下,也沒嫌棄。
手裏用烈酒清洗著柳葉小刀,阿珩的腦子卻沒閑下來,半瞇著眼睛回憶之前的手術過程,這是她的習慣,治好病人後要想想自己的治療方案或手術有什麽問題,或者有沒有更好的方法,加以改進,下回碰上同樣的病人時便嘗試新方法。
回憶沒多久便結束了,阿珩的結論只有一個:非常不滿意。
速度太慢了,她以前為了做實驗,將兩個病人的腦袋給砍下來對調也沒花這麽久的時間,最主要的原因還是眼球的筋絡與神經太小太多,為了保證病人恢覆後沒有一點後遺癥,她不能弄錯一點地方,因此耗費了很多沒有必要的時間。追根溯源的話,還是她自己的準備不夠多,以後得多剜幾只眼球解剖,若她閉著眼睛也能接上眼球的每一根神經,便不會需要這麽多年的時間了。
將工具清洗好,又整理了自己的收獲,阿珩枕著自己的手臂在地上睡著了,整整五個時辰,精神高度集中,不得片刻的放松,若非她修習了長生訣,精氣神遠勝常人,這會就該用腦過度而亡了。手術過程中她不止在動刀子,腦子也沒一刻的閑著,手術過久,會影響病人的生命安全,而病人身體的方方面面又影響著手術的成功率,最重要的是,眼球從特質的藥水裏取出後便會漸漸失去生命力,神經在逐漸枯萎,她必須在最短時間內計算最快的方案接好筋絡與神經,而方案還需要一直變動,因為人體的血液流速以及空氣等因素都會影響眼球的枯萎位置與速度,她做了五個時辰的手術,精神高強度集中在病人的眼眶之內的同時,大腦也在高強度的計算著。
阿珩合上眼的時候覺得自己的腦子大抵有點糊,多熬幾個時辰的話,說不得就熟了。
在公子澤昏迷,阿珩熟睡之時,一個男子悄然走了進來,這是一個很奇怪的男子,你可以說他三十歲,也可以說他已過不惑之年。因為他的模樣看上去很年輕,身體很硬朗,若是阿珩醒著,定會佩服此人的養生之術,一大把年紀了,血氣的充沛竟似二十幾歲的年輕人,厲害。
男子看了看公子澤眼睛上的白布,又看了看阿珩藥篋裏琳琳滿目的藥物,以及針藥囊裏排得整整齊齊長短粗細不一的銀針、金針、柳葉刀,最後聞了聞阿珩用來保存眼球活性的淡綠色藥水,微微挑眉,語帶三分讚嘆自豪。“小小年紀竟青出於藍而勝於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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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間無完人,我不否認很多的錯誤都是人的天性所致,但人之所以為人,便是因為劣根是人的天性。只要是人,就無法擺脫。”
“哦?”
“你也不能。”
“哦?”
“你出賣了真心保護你的長輩,這就是人卑劣的天性,不論你如何光風霽月,都無法改變的本質。”
公子澤道:“我並未犯錯。”
阿珩輕笑,笑容裏帶著三分似譏似諷的味道。
人最大的劣根便是,犯了錯卻毫無所覺,反而認為自己是對的,等到幡然悔悟的時候,該死的人都已經死幹凈了,悔悟是什麽玩意?有意義嗎?別人如何想阿珩不知道,但她是覺得,悔悟是這世間最無意義的事。也因此,她承認自己十幾年前在稷陽放瘟疫的事,罪孽深重,但她從不後悔,也不認為自己有錯。臨死還要拉人殉葬,這是人的劣根性,她也是人,自然不能免俗,盡管她最後活了下來,盡管她也不明白為何瘟疫最後會蔓延得那麽厲害,完全超出了自己最初的預計。但這不妨礙她堅持自己不需要後悔,人都死光了,後悔能當飯吃嗎?
只是不知,這位年輕的青國公子十年之後是否心態如初。
換眼的過程不容易,公子澤的情況很嚴重,需要將原本的眼球整個剜出來,再換上新的,而為了確保新的眼前能夠存活,必須將所有筋絡一根不剩的給續接上。這過程不是一般的繁瑣,也很考驗手速,更考驗眼力,然而阿珩挖人眼球解剖得多了,對這些很是熟悉,縱然以前沒治過公子澤這樣的病人,但阿珩閉著眼睛也能完成手術,就是不保證成功率,因為以前沒試過。
眼球上的筋絡非常細微,普通的羊腸線是沒有用的,因此阿珩是以真氣凝線。
阿珩沒有習武,卻習了另一種功法,蒼凜當年對阿珩的身體也很是無語,他就沒見過比阿珩的軀體更加千瘡百孔的身體。
羲和氏的體質異於常人,恢覆能力過人,卻也有極限,否則羲和氏的直系族人就該不老不死了。阿珩的身體先是被人敲碎骨頭,後又沒有補充足夠的營養,最後還在雪山裏凍了很長時間,沒死已然是羲和氏體質所創造的奇跡,想要完全恢覆是怎麽都不可能。但阿珩遇到的是蒼凜,蒼凜三觀有問題,但本質上仍是一名醫者,對於醫者而言,碰到一個疑難雜癥,若是不能治好,會郁悶死。蒼凜花了很長時間調理阿珩的身體,卻也只能做到讓阿珩勉強如常,完全如常仍舊不能,但他並未放棄,而是從巫彭殿遺留的古籍裏翻出了一卷被灰塵給埋了的功法。
《長生訣》
顧名思義,能讓人長生不死才怪!
羲和氏是這世間最了解長生奧秘的人,長長久久的活著是每個人都會渴望的東西,羲和氏也不例外,並且因為自身體質的關系,羲和氏在這方面的研究走在了所有人的前頭,至少別人做試驗的沒膽在自己身上試,更不可能拿刀子解剖自己的身體以獲取第一手的資料。二手和一手終究有區別,第一手的資料,詳細完備,而第二手,天知道裏頭有多少刪減,很多東西是語言無法描繪,只能自身體會才能懂的。
長生訣是羲和獨孤的創造,阿珩一點都不想了解那個瘋子對他自個和別人做過什麽事,但這不妨礙她佩服羲和獨孤的天才。長生訣若是用來殺人,那殺傷力等同於渣,但這卻是極好的養生功法,至少曾經是,修煉長生訣可延年益壽,若能大成,與曾經服食不死藥活了幾千年的炎帝一較人壽也不是不能。遺憾的是,這功法從未有人修煉至大成,更遺憾的是,這功法的創造者是羲和獨孤,羲和獨孤完全是根據他自己的體質來創造的這功法,因此普通人族練不了,只能羲和氏的直系才能修煉。
長生訣重養生,借天地靈氣養自身,因此能長壽,能增加身體的愈合能力,或許能讓阿珩完全恢覆。阿珩也是在那一次才發現,原來羲和氏的體質挺不錯的,至少,她可以學習長生訣,不求長生,但求恢覆健康。
阿珩將長生訣修得很好,雖然沒養好自己的身體,卻練出了別的花樣。用長生真氣代替羊腸線縫合傷口,長生真氣會促進血肉的愈合,而消耗完的時候傷口也恢覆得差不多了,省了拆線的麻煩。不過阿珩這只是一個近幾年產生的靈感,一直沒有合適的機會在活人身上嘗試,這次公子澤正好撞上了,縫合眼球筋絡,羊腸線太粗,線比筋絡還粗,那不叫縫合,那叫捆紮,要不了多久筋絡就該壞死了,真氣正合適。
公子澤清醒的感受著阿珩活剜了自己的眼珠子,忽的想起了人族的一種刑罰——剜刑,剜刑顧名思義是剜去人體的某部分或全部的重要器官。剜眼也是其中一種,不過是剜眼剜刑裏最輕的一種,不一定會死,別的卻一定會死,器官被一片片剜下,不是疼死就是失血過多而亡。
公子澤從未想過自己有朝一日會體會到剜刑的滋味,他是王族,就算犯了重罪,哪怕是謀逆之罪,也不會被處以極刑。利刃、毒酒、白綾三選一,酷刑什麽的,只能給臣子與庶人奴隸用,王族是尊貴的統治者,哪怕犯了重罪,也是王族,不可與奴仆相同對待。且這世間也沒幾個人敢對王族動酷刑的刀,冒犯王族本身就是重罪。然而他如今發現,這世間真有人敢無視既定的世情肆無忌憚的想做什麽就做什麽。
阿珩先剜的是左眼,因此公子澤還能用右眼看到阿珩的表情,輪廓深邃卻蒼白的臉上沒有半點情緒,唯有認真,盡管手裏做的是最殘忍恐怖的事情,但僅看阿珩的表情,只會以為她正在做著非常神聖的事,也很美。
真的很美,哪怕眼眶之內疼得讓人想要咬舌自盡,公子澤仍舊有這種感覺。
這個女子,只要身上沒那令人悚然的陰郁之感,真的很美。縱無傾國傾城之容,卻不輸半分,那是一種從骨子裏透出的美,讓公子澤暫時性的忽略了眼眶裏的感覺。
阿珩花了整整五個時辰才堪堪處理好公子澤的眼睛,將保存良好的眼球換給了公子澤,公子澤在半道上就暈過去了,倒不是疼暈的,相反,這位的意志力挺可怕的,阿珩等了許久他都沒暈,最後一針紮他脖頸上把人紮暈了,再塞了一丸黑甜丸在他嘴裏。
人體器官可以更換這種事,她並不想隨便令人知道,王侯貴族的下限永遠都不要低估,阿珩完全相信,只要有需要,這些人真的能做出殺活人取器官以救自身性命的事來。唯一的區別是,殘暴會隨便殺人,仁慈的王侯會殺奴隸。
將眼球換好,阿珩取了幹凈的白布,在上面倒了膏藥,再包紮在公子澤的腦袋上,這才稍微松了口氣。想找張榻,卻發現沒地坐,之前為了避免感染,屋裏所有不必要的東西都被清理了,然後裏裏外外用烈酒清洗,自然不會留張沒有用的榻在這。
阿珩隨意的坐在了地板上,地板上原本鋪著厚厚的毯子,坐著很舒服,但之前她讓人將毯子給取走了,而南方氣候潮濕,地上很涼,所幸,地基很深,雖涼,卻不潮,阿珩湊合了下,也沒嫌棄。
手裏用烈酒清洗著柳葉小刀,阿珩的腦子卻沒閑下來,半瞇著眼睛回憶之前的手術過程,這是她的習慣,治好病人後要想想自己的治療方案或手術有什麽問題,或者有沒有更好的方法,加以改進,下回碰上同樣的病人時便嘗試新方法。
回憶沒多久便結束了,阿珩的結論只有一個:非常不滿意。
速度太慢了,她以前為了做實驗,將兩個病人的腦袋給砍下來對調也沒花這麽久的時間,最主要的原因還是眼球的筋絡與神經太小太多,為了保證病人恢覆後沒有一點後遺癥,她不能弄錯一點地方,因此耗費了很多沒有必要的時間。追根溯源的話,還是她自己的準備不夠多,以後得多剜幾只眼球解剖,若她閉著眼睛也能接上眼球的每一根神經,便不會需要這麽多年的時間了。
將工具清洗好,又整理了自己的收獲,阿珩枕著自己的手臂在地上睡著了,整整五個時辰,精神高度集中,不得片刻的放松,若非她修習了長生訣,精氣神遠勝常人,這會就該用腦過度而亡了。手術過程中她不止在動刀子,腦子也沒一刻的閑著,手術過久,會影響病人的生命安全,而病人身體的方方面面又影響著手術的成功率,最重要的是,眼球從特質的藥水裏取出後便會漸漸失去生命力,神經在逐漸枯萎,她必須在最短時間內計算最快的方案接好筋絡與神經,而方案還需要一直變動,因為人體的血液流速以及空氣等因素都會影響眼球的枯萎位置與速度,她做了五個時辰的手術,精神高強度集中在病人的眼眶之內的同時,大腦也在高強度的計算著。
阿珩合上眼的時候覺得自己的腦子大抵有點糊,多熬幾個時辰的話,說不得就熟了。
在公子澤昏迷,阿珩熟睡之時,一個男子悄然走了進來,這是一個很奇怪的男子,你可以說他三十歲,也可以說他已過不惑之年。因為他的模樣看上去很年輕,身體很硬朗,若是阿珩醒著,定會佩服此人的養生之術,一大把年紀了,血氣的充沛竟似二十幾歲的年輕人,厲害。
男子看了看公子澤眼睛上的白布,又看了看阿珩藥篋裏琳琳滿目的藥物,以及針藥囊裏排得整整齊齊長短粗細不一的銀針、金針、柳葉刀,最後聞了聞阿珩用來保存眼球活性的淡綠色藥水,微微挑眉,語帶三分讚嘆自豪。“小小年紀竟青出於藍而勝於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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