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Chapter 17 進退

關燈
舍友生日。趙敏揚雖無心緒,卻也只能強顏歡笑,和大家一起在寢室偷偷煮火鍋慶生。

酒精,似乎是個好東西呢。趙敏揚看著杯子裏的啤酒這樣想著。如果喝下這杯酒,能夠就此一醉不醒,在夢裏和她快樂地生活在一起,那該有多好。

“敏揚?”舍友林慶納悶地看著他,“最近怎麽了?動不動就發呆。”

“該不會是思春了吧……哈哈咳咳咳……”同班的陳翎本來想嘲笑他,結果因為剛剛啤酒喝多了,恰好打了個嗝,不幸把自己嗆到了。

“不會……真的思春吧?”林慶看趙敏揚並不像平日那樣總是淡淡地笑著,反而顯得有些嚴肅,小心地問。

“你說,從一開始就相互利用的兩個人,有機會在一起嗎?”趙敏揚輕輕地握著杯口,看著裏面淡黃色的啤酒,似乎在自言自語。

一桌的人都沈默了,只剩下陳翎還在努力地咳嗽。

“你……該不會是認真的吧?”林慶小聲問道,一邊打量著趙敏揚。

“你覺得呢?”趙敏揚扭頭看向林慶,眼裏已有了幾分醉意。

“咳咳咳……唉呀媽呀,總算止住了,差點把我小命給咳沒了。”陳翎說著抽出一張紙巾來擦嘴,“敏揚,我覺得吧,最重要的不是兩個人最初是什麽關系,而是最終是否都能把對方當成自己拼盡全力去保護去珍視的人……哎哎哎,我還沒說完吶!”

趙敏揚已經沖出門外,留下一桌人面面相覷。

“那個……我剛才說錯什麽了嗎?”陳翎小心翼翼地問。

一桌人紛紛搖頭。

16號樓,616寢室。

趙敏揚一路狂奔到海涵的宿舍外,卻突然失去了所有的勇氣。他呆立在門口,望著門上616的字樣出神。

即便是到了這裏又能怎麽樣?難道你還奢望她原諒你?趙敏揚自嘲地笑了。算了吧,回去醉一場,夢一場,帶著一個美麗的遺憾繼續前行吧。

趙敏揚這樣想著,轉身準備離開,616的門卻突然開了。開門的赫然是海涵。

海涵楞楞地看著趙敏揚,不明白他為什麽會出現在這裏。寢室內,舍友玲子大聲喊道:“說好的大冒險,涵兒你可不能趁機溜走!”

另一舍友梁婉也笑著湊熱鬧:“對啊對啊,快去找個男生告白!”梁婉想了想又添上一句:“不準拿芮文充數!”

小葵則更狠,直接拿著手機開了錄像:“走走走,我負責監督。”

這樣啊。趙敏揚的嘴角揚起一抹笑意,上前一步:“學姐要向我告白麽?”

616寢室的人都楞住了。這貨打哪兒冒出來的?而且……似乎長得還不錯?

“既然學姐害羞,那就讓我來吧。”趙敏揚溫柔地看著海涵,“你說,從一開始,你我之間的緣分不過是他下的一盤棋。但是,如果不是心甘情願,我決不可能淪為棋子。而讓我心甘情願的原因,就是你。”

海涵猛然擡頭望向趙敏揚。卸去了平時的客套,此刻的他,是溫柔的,也是坦然的。

坦然……麽?

“涵兒,請允許我這麽稱呼你。”趙敏揚柔聲說,“我喜歡你。如果可以,我希望能傾盡所有,護你一世周全。”

“麻煩讓一讓讓一讓——”芮文的聲音驟然響起。他強行從趙敏揚和海涵中間穿過,徑自走向616寢室內:“剛出鍋的西米露,請諸位學姐品嘗——”

“好香!”玲子驚呼,“有這麽個弟弟真好啊!人家也想要!”

“玲子玲子!註意形象!”梁婉連忙攬住她。

芮文則已經走出寢室,示意小葵把海涵拉進寢室喝西米露。趙敏揚看著已經關上的616寢室的門,有些失落,也有些悵然。芮文看著他,同情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輕聲說:“你要給我姐一點時間。其實,這段時間我看她也不快樂,經常出神。”

趙敏揚苦笑一下:“是我的錯,連累了她。”

“也不盡然。”芮文把手插進口袋裏,“我姐一向敬奉‘進可攻退可守’,但是,‘進’和‘退’,其實都是戰鬥的狀態。她從未試過,放松下來,把自己交給另一個人去保護。”

趙敏揚陷入了沈思。

“我從來沒有想過,你會成為下一任主席。”白芮定定地看著張子昂,似乎要看透他隱藏的陰謀。

張子昂平靜地笑了:“是因為我打敗了你最看好的敏瑜吧。”

“不全是。”白芮說著靠在椅子的靠背上,“我看好誰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民意。”

“學生會,全稱學生委員會,說白了就是團委的狗腿子。學生的呼聲再高,也根本敵不過團委老師的一句話。”張子昂說著俯下身盯著白芮,“更何況,大家向著敏瑜,那是競選之前的事。從我站上演講臺的那一刻起,一切就都變了。”

“你知不知道你現在的樣子很像一個人?”白芮盯著張子昂看了很久,才說了這麽一句話。

“誰?”

“社聯副主席海涵。”白芮說著站起來,毫不示弱地瞪著張子昂,“我不管你們之間有什麽樣的交易,我只要你保證,決不背叛校會。”

“這個你放心。校會在我的手裏,只會發展得越來越好。”張子昂堅定地說。

“你最好說到做到!”

“一定。還請學姐拭目以待。”張子昂自信地笑著,有些嘲諷地看著白芮大步走開的背影。

手機震了一下。

涵兒:請你記住你我之間的約定。

張子昂:會的。只要有我在校會一日,校會就不會再找社聯的麻煩。

涵兒:謝謝。你我,緣盡於此吧。

張子昂一楞,要追問原因時,卻發現對方已刪除好友。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