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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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個月後,隨著趙謹言的左手重新恢覆功能,她連人帶一個旅行包就消失了,只在客廳的茶幾上壓下一張紙條:出去玩,玩到我想回來我就會回來的。勿念,成年人了,懂得分寸的。公司的事麻煩阿嵐多多操心了 (^▽^)
這突然的“出去玩”讓大家都有點慌亂,索性很快生活就都恢覆正常了。只是半個月後,趙謹嵐開始滿世界瘋了一般地找趙謹言。
因為瑰歌旗下的門店,有好幾間突然被蒙面人闖進店內打砸,撕毀店內陳設的婚紗並將收銀臺內的錢款搶走,初步估計損失達到百萬,警方調查過現場,發現附近監控被人毀壞,顯然是有組織有針對性的犯罪活動。
“你們的公司,或者你們公司的創始人,有和誰有什麽過節嗎?或者恩怨情仇的糾葛?”
員工A:“沒有吧?我不確定,兩位趙總的私生活都是很幹凈的,而且瑰歌一直以來都沒有和別的公司有什麽沖突…”
員工B:“我…我不知道…只是上次我們公司和鐘氏合作了婚紗,慶祝會上鐘氏的吳總和鐘總好像發了脾氣,說誰作?好像是公司的高層人物吧。”
顧安生:“我和公司副總裁趙謹嵐是男女朋友關系,也是彼此的初戀。據我所知趙謹嵐應該沒有什麽這方面的。”
趙謹嵐:“我姐姐外出旅行,這段時間都是我代理公司的事。我姐姐的私生活我不能多說,但我保證確實是幹凈到一塵不染。至於和我姐姐有什麽過節…我想到了很多人,分別是趙寧遠、寧靜嫻、趙文瑤、趙文貴和林饒。”
於是警方逐一排查。趙寧遠早已落魄,初步判定沒有這個能力,趙文瑤和趙文貴這兩年出了國,寧靜嫻五年前就下落不明了。於是警方又去找了吳子毅、鐘明淩、林饒三人,並且去調查了他們。
吳子毅:“林饒。林饒和趙謹言有不小的過節,而且請你們去翻一翻五年前的一樁綁架案,導致了陸歲月和趙謹嵐的失蹤,主使者就是林饒。”
鐘明淩:“鐘氏和瑰歌剛剛合作,瑰歌怎麽樣我們也十分關心。瑰歌遭到這次的事情,對鐘氏也有不小的影響,我作為鐘氏的最高決策者,我沒有這個動機。”
林饒:“趙謹嵐說什麽就是什麽?瘋狗就不要亂出來咬人。”
警方怎麽定的論暫且不說,趙謹嵐這段時間找趙謹言都快找瘋了,頭發都稀疏了不少。
“阿姐不會跑國外去了吧啊啊啊!!!這麽大的事情怎麽都不回來啊!”
陸歲月淡定地看著趙謹嵐發瘋,倚在沙發上喝了一口溫水,放下玻璃杯之後,她才開口:“有這個可能。你非得要找她?”
“當然了啊!現在公司上下人心惶惶,我完全鎮不住場子啊!一點線索都沒有,我要不要去報失蹤?”
“先是瑰歌門店遭打砸,再是瑰歌總裁失蹤,說不定不等你阿姐回來,瑰歌就已經沒了。”
“啊,也對哦…可是阿姐是一定要找回來的。歲月姐,怎麽辦?”
陸歲月挺著肚子站了起來,她現在已經懷胎六個月了,身子開始沈了,也不方便起來。她在客廳裏走動了兩步,嘆了口氣:“阿嵐,你如果冷靜一點,就會想到,趙謹言這麽多年的喜和悲都只圍繞著一個人。”
趙謹嵐動作一頓,眼睛裏突然亮起希望的光來,她猛地站起身來,神情竟然有幾分激動:“對哦!我明白了!你是說,阿姐去玩有可能是因為鐘明淩?”
陸歲月看她一眼,眼神裏明明白白的是“蠢斃了”。
於是,第二天清晨,當鐘明淩剛提著一袋文件進門,還沒等他坐下來,吳子毅就已經推開了總裁辦公室的磨砂玻璃門。
兩個人大眼瞪小眼地對視了片刻。吳子毅咳了一下,打破了沈默:“瑰歌來人了,說要見你。”
鐘明淩皺起了眉頭,腦海裏立刻就浮現出了趙謹言上次在慶祝會上削瘦的背影。他皺了皺眉頭,把那個背影清出腦海,對吳子毅說:“不見。”
“不是趙謹言!是趙謹嵐和趙謹年、陸歲月。”吳子毅有點心虛,“陸歲月還挺著大肚子呢,我就把他們帶到了會客室。”
鐘明淩似笑非笑地瞥了他一眼,扔下了文件,走到門口:“吳子毅,我怎麽不知道你是個大慈善家。閃開。”
於是兩分鐘後,鐘明淩邁著不疾不徐的腳步推開了會客室的門。
陸歲月坐著,趙謹年忙前忙後地服侍她,趙謹嵐站在一旁,轉過頭看到他來,斂眸,也不客套,直接轉入正題道:“鐘總,家姐已經失蹤半月,請問鐘總可知道家姐蹤跡?”
不說趙謹言還好,一說鐘明淩便著惱了,連帶著對她也沒有什麽好氣,情緒難得的失控,語氣冷淡:“我怎麽知道?趙謹言年紀不大人卻荒唐,滿世界的亂跑,又關我什麽事?”
“鐘總也知道瑰歌最近的事情了,我們實在是沒辦法才來找你。家姐失蹤半月沒有任何消息,就像人間蒸發,我們確實很著急。”
“你們著急又怎麽來找我說這些?”鐘明淩冷笑,“趙謹言和我早就沒了任何關系。對面公司的總裁失蹤了,和我實在是八竿子打不著的事情,也許我還要拍手稱快,祈禱趙謹言多消失幾個月,好讓瑰歌群龍無首!”他這些話委實刻薄,而且也失了理智。吳子毅下意識地就瞥向陸歲月,心道不好。陸歲月和趙謹言多年好友,而且性格委實不好相與,五年前的事情鐘明淩不知道,陸歲月作為當事人可是再清楚不過了,如此…
果然陸歲月“騰”地便站了起來,一張巴掌大的小臉上滿是怒容,眸裏閃著憤怒的火花。她快步走到鐘明淩面前,連趙謹年都沒能攔住她。揚手,利落而毫不遲疑地揮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結結實實地給了鐘明淩一巴掌!
鐘明淩毫無防備,被這麽一打白皙的臉頓時就浮現紅且分明的一個巴掌印,而且迅速地腫了起來,火辣辣地疼。
鐘明淩眉頭是真的皺起來了,正準備讓保安把這三個人叉出去,就聽到陸歲月已經咬牙切齒地開口,語氣是極端的憤怒:“鐘明淩你個垃圾!你到底有沒有良心!你一直因為阿言當年甩了你而耿耿於懷,可你根本不知道當年!唔!”
趙謹年已經迅速上來,捂了她的嘴。雖然動作略兇殘,可總歸是將陸歲月制止住了。
他不是沒有想過將阿言的事情告訴鐘明淩,可是當年的事情,應該讓阿言自己來說。畢竟對於他倆的事情,誰都沒有資格摻和。
事情的決定權,在阿言手上。
鐘明淩依然一臉冷漠,側了側身:“我有沒有良心陸小姐憑什麽置喙?好了,我要回去工作了。你們自便。”
回到總裁辦公室,他閉了閉眼,一直皺著的眉頭就沒松過。吳子毅小心地看了看他,道:“你…”
“你先出去。”鐘明淩坐在老板椅上,打開了筆記本電腦。
吳子毅出去了,還特別貼心地幫他關上了門。鐘明淩不耐煩地用手指敲著桌面,看著電腦的歡迎頁面裏面的圈圈轉了兩轉,成功進入到桌面。
修長的手握上鼠標,按開□□,登錄。
他好久沒登錄辭鏡這個號了。五年前,在和她分手後,辭鏡就消失了。
他點開好友列表裏那個灰暗的頭像,輸入了一條信息:“最近,有去哪裏玩嗎?”
他這是試探,試探她會說出什麽地方。
為了避免她懷疑,他又追加了一句:“想和妻子一起去旅游,問問你有沒有什麽好的推薦。”
不是不擔心的。五年了,不知不覺間,恨早已消失。
五年了,你還好嗎,趙謹言?
五年前那個雨夜,你讓我為你哭了;五年後的一個雨夜,你也失魂落魄地從我這裏離開。
那麽,我們算不算扯平了?你如果回來了,我們可以重新開始。
趙謹言,你到底去了哪裏?為什麽不回來?
她沒覆,頭像仍然是灰暗一片。鐘明淩嘆了一口氣,拿起了筆處理今天的事務。可是今天,心靜不下來。接連寫錯幾個字之後,面對著再次報廢的一份文件,他扔了筆,從未如此煩躁。
趙謹言,你到底去了哪裏?!
過了半個小時,□□的消息提示聲突兀地響起,鐘明淩像是在沙漠中行走了很久的旅人遇到了綠洲一樣,幾乎是迫不及待地朝電腦撲過去。
果然!她上線了,而且還給了回覆!
遜雪:我現在就在旅游呢,在F鎮,挺好的一個小鎮,推薦你們來。
過了幾秒,才有辭鏡的回覆:好。
遜雪:我最近寫了新文。想看我和他的故事嗎?我是指,我和我愛的那個人。
遜雪:不過你看看就好了,別發表任何評價。我才剛從陰影裏走出來呢,別一句話一腳又給我踹回去了。
鐘明淩打字的手一頓。故事?什麽故事?他本來想讓她別再費那個心思了。但是又想,要穩住她,於是打字回覆:好。
同時,他站了起來,按下了呼叫鈴。
遜雪似乎並未再回覆。過了半分鐘,吳子毅推門進來:“什麽事?”
“我要去F鎮。”言簡意賅地下達命令,鐘明淩打開了手機,劃到普江文學網,她的主頁。
吳子毅轉身離開下去安排,鐘明淩又叫住了他:“幫我準備個司機就行,不用帶任何人。”
吳子毅一陣失望,本來他還想跟過去看看呢。雖然已經知道鐘明淩多半是要去找趙謹言,但是他還是揶揄地多問了一句:“去追嫂子?”
鐘明淩沒有回答。吳子毅便知道鐘明淩已經默認了這句話,默認是去追趙謹言,也默認了趙謹言是他吳子毅的嫂子。
很快,一輛低調的奧迪就停在了鐘氏門口,鐘明淩快步走出去,上了車。為鐘明淩關好車門,看著那輛黑色的車遠去,吳子毅站在鐘氏門口的門柱邊上,在心裏默默地道:你們要加油。
坐在車上,鐘明淩看到,作者主頁裏果然已經有一篇新文,顯示“已完結”,名字叫做《我和他的故事》。
他首先就默默地道了一句,什麽已完結,明明沒有完結。
走到人生的盡頭,才算完結,這個斷尾的故事,算什麽完結?
他了解趙謹言,趙謹言把自己的生命看做是幾番災難幸存下來的產物,所以格外珍惜。既然五年前剛分手那時她都沒有去死,這個時候怎麽可能再去死?所以他不擔心趙謹言會自殺什麽的。
阿言,這段故事,這段人生,該由我和你一起完結。
他點開作品首頁。封面是普江的默認封面,文案只有一句話:此情可待成追憶,只是當時已惘然。
翻譯成通俗的現代文就是,此時此景為什麽要現在才追憶,只是因為當時心中只是一片茫然。
鐘明淩沒有猶豫,點開了“開始閱讀”。
依然是她樸實的筆調,在講述著那個七年前的故事。
————
《我和他的故事》
先說好,這是我的真實故事。所以,為了我的小心靈不受傷害,你們也不要說什麽求覆合之類,好嗎?
事情的開始,要始於七年前。
早聽說他是全能學神,每次考試都是第一,而我,是第三。他有那麽出眾的才華,外加外表英俊逼人,獲得了無數女生的芳心。
但我那時還不以為然,因為我不喜歡“牛逼哄哄的公子哥兒”。
直到畢業聚會,我才真正直面了他。
白夾藍的格子襯衫,深藍色的牛仔褲,腳上一雙運動鞋。最簡單最普通的打扮,他都能穿出一種分外瀟灑的氣息來。
所以怎麽說他是天生的衣架子呢,這就是了,這麽簡單的裝扮,他楞是帥到無與倫比。
後來妹妹問我,你覺得他怎麽樣?我說,其實也就是個面癱。
其實我不能否認,我那時對他,心裏是有點心動的。
一個人,明明可以靠臉吃飯,他居然是臉和才華雙管齊下的那種?!
神吶。
後來,我和我哥上山祭拜亡母,遭遇了繼母的為難,還把妹妹綁走。他居然救出了我妹妹,然後上山找到了我和哥哥。
他那時穿著黑色風衣,長身玉立,沈靜如水的目光像要把我吸進去。
後來,我做了他的秘書。那天在酒店裏,他吻了我。我那時心跳如雷偏偏還要強裝鎮定,真是傻得可以。其實我沒有告訴他,那是我真正意義上的初吻。
然後,我出了車禍。他為我料理一切,然後在元旦的那天晚上,在黑沈沈的天幕上放了煙花。我發誓,那是我這麽多年來我過得最快樂的一個元旦,雖然那時我還坐在病床上。但是真的,什麽病痛都趕不上心靈的滿足。
除夕夜,他把我約上了河堤,在那裏表了白。我始終都記得,路燈投下來的燈光照在他的臉上,映亮了他眼睛裏的深情。
但是我沒有答應他。我怕,家世的差距會讓我們最後難以殊途同歸。
後來,他母親為他定下的未婚妻找上門來,打了我一巴掌。他那時又氣又急,對我說,我一定會保護好你。
然後他某天約我出去吃飯,然後再次表白。我那時想,罷了,今朝有酒今朝醉,別遲疑了,先顧當下吧。所以我答應了他的求愛。
我們的戀愛大多數時間圍繞著公司轉,但是在空閑的時候,也有很大的小幸福。他會在休息時間,把我抱在懷裏,給我講故事。
然後他母親找上門來,告訴我,他們家不可能接納我,除非我爬到適宜的高度,能和他們家門當戶對。
我當時一直在想,那我就去拼一把吧,不只是為了他,也是為了自己。
可是一切美夢瞬間破滅。
他的未婚妻綁走了我嫂子和妹妹,然後告訴我,只要你能和他分手,人質就會沒事。
我受不了自己內心良心的譴責,更無力面對嫂子的父母以及哥哥目光裏的請求。嫂子的母親甚至在我面前下了跪,說,我求求你了…
我能理解他們的立場,畢竟對她來說,我嫂子是她唯一的女兒。對於我哥哥來說,我嫂子是他愛了那麽多年才追到的妻。
我更能理解我自己的立場,畢竟,那是我嫂子!那是我妹妹!
所以在五年前的一個雨夜,我和他分手了。我不知道他有沒有哭,總之我呢,眼淚和雨水糊得整個視線都是模糊的。
五年以後,在一場晚會上,他說我作。我知道他恨我,我也無力對他的指控做出任何反駁。
某天我喝醉了酒,去找他。他站在門口,神色那麽冰冷,狠狠地合上冰冷的鐵門,對我說:你知不知廉恥?
我沖出他的小區,又下雨了,夜色黑沈得就像五年前我們分手時的那個雨夜,我在家喝到酒精中毒住院,左手也因為指骨骨折這輩子都沒辦法像從前一樣靈活了。
其實我不太在乎身體上的傷,因為有心傷,比它痛過萬倍。
直到我嫂子幫我請來的一個骨科醫生,老醫生那麽睿智的眼眸喚醒了我的神智。他說,如果實在不行,就去旅游吧。
所以我在旅游的途中,寫下這篇文章。
不是為了抒發痛苦,只是給七年來只為他喜為他悲的我,那麽愛過他的一段歲月,畫上一個句號。
我依然愛他,只是我不再對往事耿耿於懷。
————
鐘明淩倒吸一口冷氣,一陣巨大的痛楚攝住了他。
原來當年,母親曾去找過她;原來當年,還發生了這麽多事。
他大口大口地呼吸著空氣,仿佛這樣才能使他不再感到窒息。
她寫出來的這些讓他感到巨大的難以置信,但是卻明白她寫的十有八九確有其事。
第一是因為她沒有理由將假的東西寫進文章裏,她沒有人可騙。第二則是他了解母親和林饒,母親也就罷了,林饒,那真的是個足夠瘋狂的人。如果真的讓她感到了障礙的存在,她會毫不猶豫地清除它。
怪不得父親前幾年隨便找了個借口退了他和林饒的婚約…怪不得就算是一向護著林饒的母親對父親的做法也沒有說什麽。
想必他們早就知道這件事,卻一直都瞞著他。
鐘明淩閉著眼睛仰頭,覺得頭腦一陣陣的發暈。
這是一個不容易的過程,他的整個世界都在崩塌和重塑。五年了,對趙謹言的怨恨一直在他心裏積澱,早已融入了他的內心世界。可是現在,他突然發現,原來趙謹言和他,從頭到尾都是受害者,他們本該站在一起,卻被誤會生生隔開。
原來他們,是被外力硬生生分開的!
司機聽見後座的老板倒吸一口氣,然後就沒有說話,不由得從後視鏡看了老板一眼。這一看就把他嚇了一跳——boss的臉蒼白得沒有血色,整個人都在顫抖,汗津津的,眉頭緊蹙,似有無數痛苦凝聚心頭。
司機小心地出聲詢問:“boss?”
這聲音終於把鐘明淩喊得清醒了一點,他睜開眼睛,掃了一眼司機正在開車的半個背脊,出聲:“沒事,你繼續開。什麽時候能到?”
司機看了一眼時間,早上十點二十一分。他斟酌了片刻,回答鐘明淩:“下午兩點左右吧。”
鐘明淩閉上眼睛,不再說話。
阿言,我錯了。在過去的五年來,我錯得如此離譜。因為那麽多因素的阻隔,我看不見站在時間長河的另一端的你了。
你曾嘗試過渡河,卻被我推了回去。
那麽現在換我來尋找你好不好?換我,跨越我們之間的重重阻礙,穿過那揮之不散的霧,牢牢地抓緊岸上的你的手。
現在,你能不能給我一個機會,讓我在那個江南小鎮,找回你,找回屬於我們的愛情。
————
趙謹言吃完午飯之後,就踢踏著拖鞋往樓下走去。
她精神不錯,因為在昨天晚上,她在F鎮的這間客棧裏,過了這五年最安穩的一個夜晚。
樓下,人來人往,大多是游客,左顧右盼,邊走邊看。她下到樓下,客棧的老板的母親,一位阿婆正坐在門邊一塊石頭上剝豆子。
她揉了揉眼睛,走上去問好:“阿婆中午好。”
“哎!妹子中午好!”阿婆很熱情地回答,想要起身給趙謹言拿一張凳子,趙謹言已經自己搬來一張凳子,坐在阿婆對面,看著阿婆用熟稔的手法將豆子撚開,放進水裏漂洗一下,拿起來,扔進在一旁瀝著水的眾多已剝開的豆子中。
“阿婆還沒吃飯嗎?”
“哪能啊!不過是我家阿妹嘴饞了,想吃豆醬,別的地方賣的都不正宗,我就自己做給她吃。”阿婆笑得很慈祥,又說:“年輕人真是一天一個心思。這不嗎,前幾天我家阿妹又迷上了那個什麽鋼琴天才…叫甄…甄什麽來著?”
“甄亦汝?”趙謹言笑開了,“我也挺喜歡他的。”
阿婆點點頭,“哎,對啦!就是甄亦汝。我家阿妹喲,特喜歡甄亦汝。妹子也喜歡他?我看是挺不錯的,那不是,長得好看?皮膚又白,鼻梁又挺,人又高…哎!哎!”她突然推推趙謹言,然後指指趙謹言身後,一臉的興奮和急切,“妹子你看你看!就和這個帥哥差不多,不過人甄亦汝比他還要帥點。”
趙謹言順著她的手指轉過頭去,臉上的笑容還未褪,但當她看到那人時,整個人都僵在了凳子上。
鐘明淩穿著西裝褲白襯衫,站在小城的街道上,人來人往,卻獨有他成了風景。
那相似的笑容讓趙謹言想起,在七年之前,有一個男孩,穿著白夾藍的格子襯衫和牛仔褲,也是這麽背對著陽光,朝她走過來。
趙謹言的眼眶濕了。
作者有話要說:
這幾天消失,是因為要準備最後兩章。這部連載了差不多兩年的作品,完結了。新書男主出來打了醬油,但是新書我也不知道什麽時候會發。也許等下一個假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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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突然的“出去玩”讓大家都有點慌亂,索性很快生活就都恢覆正常了。只是半個月後,趙謹嵐開始滿世界瘋了一般地找趙謹言。
因為瑰歌旗下的門店,有好幾間突然被蒙面人闖進店內打砸,撕毀店內陳設的婚紗並將收銀臺內的錢款搶走,初步估計損失達到百萬,警方調查過現場,發現附近監控被人毀壞,顯然是有組織有針對性的犯罪活動。
“你們的公司,或者你們公司的創始人,有和誰有什麽過節嗎?或者恩怨情仇的糾葛?”
員工A:“沒有吧?我不確定,兩位趙總的私生活都是很幹凈的,而且瑰歌一直以來都沒有和別的公司有什麽沖突…”
員工B:“我…我不知道…只是上次我們公司和鐘氏合作了婚紗,慶祝會上鐘氏的吳總和鐘總好像發了脾氣,說誰作?好像是公司的高層人物吧。”
顧安生:“我和公司副總裁趙謹嵐是男女朋友關系,也是彼此的初戀。據我所知趙謹嵐應該沒有什麽這方面的。”
趙謹嵐:“我姐姐外出旅行,這段時間都是我代理公司的事。我姐姐的私生活我不能多說,但我保證確實是幹凈到一塵不染。至於和我姐姐有什麽過節…我想到了很多人,分別是趙寧遠、寧靜嫻、趙文瑤、趙文貴和林饒。”
於是警方逐一排查。趙寧遠早已落魄,初步判定沒有這個能力,趙文瑤和趙文貴這兩年出了國,寧靜嫻五年前就下落不明了。於是警方又去找了吳子毅、鐘明淩、林饒三人,並且去調查了他們。
吳子毅:“林饒。林饒和趙謹言有不小的過節,而且請你們去翻一翻五年前的一樁綁架案,導致了陸歲月和趙謹嵐的失蹤,主使者就是林饒。”
鐘明淩:“鐘氏和瑰歌剛剛合作,瑰歌怎麽樣我們也十分關心。瑰歌遭到這次的事情,對鐘氏也有不小的影響,我作為鐘氏的最高決策者,我沒有這個動機。”
林饒:“趙謹嵐說什麽就是什麽?瘋狗就不要亂出來咬人。”
警方怎麽定的論暫且不說,趙謹嵐這段時間找趙謹言都快找瘋了,頭發都稀疏了不少。
“阿姐不會跑國外去了吧啊啊啊!!!這麽大的事情怎麽都不回來啊!”
陸歲月淡定地看著趙謹嵐發瘋,倚在沙發上喝了一口溫水,放下玻璃杯之後,她才開口:“有這個可能。你非得要找她?”
“當然了啊!現在公司上下人心惶惶,我完全鎮不住場子啊!一點線索都沒有,我要不要去報失蹤?”
“先是瑰歌門店遭打砸,再是瑰歌總裁失蹤,說不定不等你阿姐回來,瑰歌就已經沒了。”
“啊,也對哦…可是阿姐是一定要找回來的。歲月姐,怎麽辦?”
陸歲月挺著肚子站了起來,她現在已經懷胎六個月了,身子開始沈了,也不方便起來。她在客廳裏走動了兩步,嘆了口氣:“阿嵐,你如果冷靜一點,就會想到,趙謹言這麽多年的喜和悲都只圍繞著一個人。”
趙謹嵐動作一頓,眼睛裏突然亮起希望的光來,她猛地站起身來,神情竟然有幾分激動:“對哦!我明白了!你是說,阿姐去玩有可能是因為鐘明淩?”
陸歲月看她一眼,眼神裏明明白白的是“蠢斃了”。
於是,第二天清晨,當鐘明淩剛提著一袋文件進門,還沒等他坐下來,吳子毅就已經推開了總裁辦公室的磨砂玻璃門。
兩個人大眼瞪小眼地對視了片刻。吳子毅咳了一下,打破了沈默:“瑰歌來人了,說要見你。”
鐘明淩皺起了眉頭,腦海裏立刻就浮現出了趙謹言上次在慶祝會上削瘦的背影。他皺了皺眉頭,把那個背影清出腦海,對吳子毅說:“不見。”
“不是趙謹言!是趙謹嵐和趙謹年、陸歲月。”吳子毅有點心虛,“陸歲月還挺著大肚子呢,我就把他們帶到了會客室。”
鐘明淩似笑非笑地瞥了他一眼,扔下了文件,走到門口:“吳子毅,我怎麽不知道你是個大慈善家。閃開。”
於是兩分鐘後,鐘明淩邁著不疾不徐的腳步推開了會客室的門。
陸歲月坐著,趙謹年忙前忙後地服侍她,趙謹嵐站在一旁,轉過頭看到他來,斂眸,也不客套,直接轉入正題道:“鐘總,家姐已經失蹤半月,請問鐘總可知道家姐蹤跡?”
不說趙謹言還好,一說鐘明淩便著惱了,連帶著對她也沒有什麽好氣,情緒難得的失控,語氣冷淡:“我怎麽知道?趙謹言年紀不大人卻荒唐,滿世界的亂跑,又關我什麽事?”
“鐘總也知道瑰歌最近的事情了,我們實在是沒辦法才來找你。家姐失蹤半月沒有任何消息,就像人間蒸發,我們確實很著急。”
“你們著急又怎麽來找我說這些?”鐘明淩冷笑,“趙謹言和我早就沒了任何關系。對面公司的總裁失蹤了,和我實在是八竿子打不著的事情,也許我還要拍手稱快,祈禱趙謹言多消失幾個月,好讓瑰歌群龍無首!”他這些話委實刻薄,而且也失了理智。吳子毅下意識地就瞥向陸歲月,心道不好。陸歲月和趙謹言多年好友,而且性格委實不好相與,五年前的事情鐘明淩不知道,陸歲月作為當事人可是再清楚不過了,如此…
果然陸歲月“騰”地便站了起來,一張巴掌大的小臉上滿是怒容,眸裏閃著憤怒的火花。她快步走到鐘明淩面前,連趙謹年都沒能攔住她。揚手,利落而毫不遲疑地揮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結結實實地給了鐘明淩一巴掌!
鐘明淩毫無防備,被這麽一打白皙的臉頓時就浮現紅且分明的一個巴掌印,而且迅速地腫了起來,火辣辣地疼。
鐘明淩眉頭是真的皺起來了,正準備讓保安把這三個人叉出去,就聽到陸歲月已經咬牙切齒地開口,語氣是極端的憤怒:“鐘明淩你個垃圾!你到底有沒有良心!你一直因為阿言當年甩了你而耿耿於懷,可你根本不知道當年!唔!”
趙謹年已經迅速上來,捂了她的嘴。雖然動作略兇殘,可總歸是將陸歲月制止住了。
他不是沒有想過將阿言的事情告訴鐘明淩,可是當年的事情,應該讓阿言自己來說。畢竟對於他倆的事情,誰都沒有資格摻和。
事情的決定權,在阿言手上。
鐘明淩依然一臉冷漠,側了側身:“我有沒有良心陸小姐憑什麽置喙?好了,我要回去工作了。你們自便。”
回到總裁辦公室,他閉了閉眼,一直皺著的眉頭就沒松過。吳子毅小心地看了看他,道:“你…”
“你先出去。”鐘明淩坐在老板椅上,打開了筆記本電腦。
吳子毅出去了,還特別貼心地幫他關上了門。鐘明淩不耐煩地用手指敲著桌面,看著電腦的歡迎頁面裏面的圈圈轉了兩轉,成功進入到桌面。
修長的手握上鼠標,按開□□,登錄。
他好久沒登錄辭鏡這個號了。五年前,在和她分手後,辭鏡就消失了。
他點開好友列表裏那個灰暗的頭像,輸入了一條信息:“最近,有去哪裏玩嗎?”
他這是試探,試探她會說出什麽地方。
為了避免她懷疑,他又追加了一句:“想和妻子一起去旅游,問問你有沒有什麽好的推薦。”
不是不擔心的。五年了,不知不覺間,恨早已消失。
五年了,你還好嗎,趙謹言?
五年前那個雨夜,你讓我為你哭了;五年後的一個雨夜,你也失魂落魄地從我這裏離開。
那麽,我們算不算扯平了?你如果回來了,我們可以重新開始。
趙謹言,你到底去了哪裏?為什麽不回來?
她沒覆,頭像仍然是灰暗一片。鐘明淩嘆了一口氣,拿起了筆處理今天的事務。可是今天,心靜不下來。接連寫錯幾個字之後,面對著再次報廢的一份文件,他扔了筆,從未如此煩躁。
趙謹言,你到底去了哪裏?!
過了半個小時,□□的消息提示聲突兀地響起,鐘明淩像是在沙漠中行走了很久的旅人遇到了綠洲一樣,幾乎是迫不及待地朝電腦撲過去。
果然!她上線了,而且還給了回覆!
遜雪:我現在就在旅游呢,在F鎮,挺好的一個小鎮,推薦你們來。
過了幾秒,才有辭鏡的回覆:好。
遜雪:我最近寫了新文。想看我和他的故事嗎?我是指,我和我愛的那個人。
遜雪:不過你看看就好了,別發表任何評價。我才剛從陰影裏走出來呢,別一句話一腳又給我踹回去了。
鐘明淩打字的手一頓。故事?什麽故事?他本來想讓她別再費那個心思了。但是又想,要穩住她,於是打字回覆:好。
同時,他站了起來,按下了呼叫鈴。
遜雪似乎並未再回覆。過了半分鐘,吳子毅推門進來:“什麽事?”
“我要去F鎮。”言簡意賅地下達命令,鐘明淩打開了手機,劃到普江文學網,她的主頁。
吳子毅轉身離開下去安排,鐘明淩又叫住了他:“幫我準備個司機就行,不用帶任何人。”
吳子毅一陣失望,本來他還想跟過去看看呢。雖然已經知道鐘明淩多半是要去找趙謹言,但是他還是揶揄地多問了一句:“去追嫂子?”
鐘明淩沒有回答。吳子毅便知道鐘明淩已經默認了這句話,默認是去追趙謹言,也默認了趙謹言是他吳子毅的嫂子。
很快,一輛低調的奧迪就停在了鐘氏門口,鐘明淩快步走出去,上了車。為鐘明淩關好車門,看著那輛黑色的車遠去,吳子毅站在鐘氏門口的門柱邊上,在心裏默默地道:你們要加油。
坐在車上,鐘明淩看到,作者主頁裏果然已經有一篇新文,顯示“已完結”,名字叫做《我和他的故事》。
他首先就默默地道了一句,什麽已完結,明明沒有完結。
走到人生的盡頭,才算完結,這個斷尾的故事,算什麽完結?
他了解趙謹言,趙謹言把自己的生命看做是幾番災難幸存下來的產物,所以格外珍惜。既然五年前剛分手那時她都沒有去死,這個時候怎麽可能再去死?所以他不擔心趙謹言會自殺什麽的。
阿言,這段故事,這段人生,該由我和你一起完結。
他點開作品首頁。封面是普江的默認封面,文案只有一句話:此情可待成追憶,只是當時已惘然。
翻譯成通俗的現代文就是,此時此景為什麽要現在才追憶,只是因為當時心中只是一片茫然。
鐘明淩沒有猶豫,點開了“開始閱讀”。
依然是她樸實的筆調,在講述著那個七年前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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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的故事》
先說好,這是我的真實故事。所以,為了我的小心靈不受傷害,你們也不要說什麽求覆合之類,好嗎?
事情的開始,要始於七年前。
早聽說他是全能學神,每次考試都是第一,而我,是第三。他有那麽出眾的才華,外加外表英俊逼人,獲得了無數女生的芳心。
但我那時還不以為然,因為我不喜歡“牛逼哄哄的公子哥兒”。
直到畢業聚會,我才真正直面了他。
白夾藍的格子襯衫,深藍色的牛仔褲,腳上一雙運動鞋。最簡單最普通的打扮,他都能穿出一種分外瀟灑的氣息來。
所以怎麽說他是天生的衣架子呢,這就是了,這麽簡單的裝扮,他楞是帥到無與倫比。
後來妹妹問我,你覺得他怎麽樣?我說,其實也就是個面癱。
其實我不能否認,我那時對他,心裏是有點心動的。
一個人,明明可以靠臉吃飯,他居然是臉和才華雙管齊下的那種?!
神吶。
後來,我和我哥上山祭拜亡母,遭遇了繼母的為難,還把妹妹綁走。他居然救出了我妹妹,然後上山找到了我和哥哥。
他那時穿著黑色風衣,長身玉立,沈靜如水的目光像要把我吸進去。
後來,我做了他的秘書。那天在酒店裏,他吻了我。我那時心跳如雷偏偏還要強裝鎮定,真是傻得可以。其實我沒有告訴他,那是我真正意義上的初吻。
然後,我出了車禍。他為我料理一切,然後在元旦的那天晚上,在黑沈沈的天幕上放了煙花。我發誓,那是我這麽多年來我過得最快樂的一個元旦,雖然那時我還坐在病床上。但是真的,什麽病痛都趕不上心靈的滿足。
除夕夜,他把我約上了河堤,在那裏表了白。我始終都記得,路燈投下來的燈光照在他的臉上,映亮了他眼睛裏的深情。
但是我沒有答應他。我怕,家世的差距會讓我們最後難以殊途同歸。
後來,他母親為他定下的未婚妻找上門來,打了我一巴掌。他那時又氣又急,對我說,我一定會保護好你。
然後他某天約我出去吃飯,然後再次表白。我那時想,罷了,今朝有酒今朝醉,別遲疑了,先顧當下吧。所以我答應了他的求愛。
我們的戀愛大多數時間圍繞著公司轉,但是在空閑的時候,也有很大的小幸福。他會在休息時間,把我抱在懷裏,給我講故事。
然後他母親找上門來,告訴我,他們家不可能接納我,除非我爬到適宜的高度,能和他們家門當戶對。
我當時一直在想,那我就去拼一把吧,不只是為了他,也是為了自己。
可是一切美夢瞬間破滅。
他的未婚妻綁走了我嫂子和妹妹,然後告訴我,只要你能和他分手,人質就會沒事。
我受不了自己內心良心的譴責,更無力面對嫂子的父母以及哥哥目光裏的請求。嫂子的母親甚至在我面前下了跪,說,我求求你了…
我能理解他們的立場,畢竟對她來說,我嫂子是她唯一的女兒。對於我哥哥來說,我嫂子是他愛了那麽多年才追到的妻。
我更能理解我自己的立場,畢竟,那是我嫂子!那是我妹妹!
所以在五年前的一個雨夜,我和他分手了。我不知道他有沒有哭,總之我呢,眼淚和雨水糊得整個視線都是模糊的。
五年以後,在一場晚會上,他說我作。我知道他恨我,我也無力對他的指控做出任何反駁。
某天我喝醉了酒,去找他。他站在門口,神色那麽冰冷,狠狠地合上冰冷的鐵門,對我說:你知不知廉恥?
我沖出他的小區,又下雨了,夜色黑沈得就像五年前我們分手時的那個雨夜,我在家喝到酒精中毒住院,左手也因為指骨骨折這輩子都沒辦法像從前一樣靈活了。
其實我不太在乎身體上的傷,因為有心傷,比它痛過萬倍。
直到我嫂子幫我請來的一個骨科醫生,老醫生那麽睿智的眼眸喚醒了我的神智。他說,如果實在不行,就去旅游吧。
所以我在旅游的途中,寫下這篇文章。
不是為了抒發痛苦,只是給七年來只為他喜為他悲的我,那麽愛過他的一段歲月,畫上一個句號。
我依然愛他,只是我不再對往事耿耿於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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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明淩倒吸一口冷氣,一陣巨大的痛楚攝住了他。
原來當年,母親曾去找過她;原來當年,還發生了這麽多事。
他大口大口地呼吸著空氣,仿佛這樣才能使他不再感到窒息。
她寫出來的這些讓他感到巨大的難以置信,但是卻明白她寫的十有八九確有其事。
第一是因為她沒有理由將假的東西寫進文章裏,她沒有人可騙。第二則是他了解母親和林饒,母親也就罷了,林饒,那真的是個足夠瘋狂的人。如果真的讓她感到了障礙的存在,她會毫不猶豫地清除它。
怪不得父親前幾年隨便找了個借口退了他和林饒的婚約…怪不得就算是一向護著林饒的母親對父親的做法也沒有說什麽。
想必他們早就知道這件事,卻一直都瞞著他。
鐘明淩閉著眼睛仰頭,覺得頭腦一陣陣的發暈。
這是一個不容易的過程,他的整個世界都在崩塌和重塑。五年了,對趙謹言的怨恨一直在他心裏積澱,早已融入了他的內心世界。可是現在,他突然發現,原來趙謹言和他,從頭到尾都是受害者,他們本該站在一起,卻被誤會生生隔開。
原來他們,是被外力硬生生分開的!
司機聽見後座的老板倒吸一口氣,然後就沒有說話,不由得從後視鏡看了老板一眼。這一看就把他嚇了一跳——boss的臉蒼白得沒有血色,整個人都在顫抖,汗津津的,眉頭緊蹙,似有無數痛苦凝聚心頭。
司機小心地出聲詢問:“boss?”
這聲音終於把鐘明淩喊得清醒了一點,他睜開眼睛,掃了一眼司機正在開車的半個背脊,出聲:“沒事,你繼續開。什麽時候能到?”
司機看了一眼時間,早上十點二十一分。他斟酌了片刻,回答鐘明淩:“下午兩點左右吧。”
鐘明淩閉上眼睛,不再說話。
阿言,我錯了。在過去的五年來,我錯得如此離譜。因為那麽多因素的阻隔,我看不見站在時間長河的另一端的你了。
你曾嘗試過渡河,卻被我推了回去。
那麽現在換我來尋找你好不好?換我,跨越我們之間的重重阻礙,穿過那揮之不散的霧,牢牢地抓緊岸上的你的手。
現在,你能不能給我一個機會,讓我在那個江南小鎮,找回你,找回屬於我們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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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謹言吃完午飯之後,就踢踏著拖鞋往樓下走去。
她精神不錯,因為在昨天晚上,她在F鎮的這間客棧裏,過了這五年最安穩的一個夜晚。
樓下,人來人往,大多是游客,左顧右盼,邊走邊看。她下到樓下,客棧的老板的母親,一位阿婆正坐在門邊一塊石頭上剝豆子。
她揉了揉眼睛,走上去問好:“阿婆中午好。”
“哎!妹子中午好!”阿婆很熱情地回答,想要起身給趙謹言拿一張凳子,趙謹言已經自己搬來一張凳子,坐在阿婆對面,看著阿婆用熟稔的手法將豆子撚開,放進水裏漂洗一下,拿起來,扔進在一旁瀝著水的眾多已剝開的豆子中。
“阿婆還沒吃飯嗎?”
“哪能啊!不過是我家阿妹嘴饞了,想吃豆醬,別的地方賣的都不正宗,我就自己做給她吃。”阿婆笑得很慈祥,又說:“年輕人真是一天一個心思。這不嗎,前幾天我家阿妹又迷上了那個什麽鋼琴天才…叫甄…甄什麽來著?”
“甄亦汝?”趙謹言笑開了,“我也挺喜歡他的。”
阿婆點點頭,“哎,對啦!就是甄亦汝。我家阿妹喲,特喜歡甄亦汝。妹子也喜歡他?我看是挺不錯的,那不是,長得好看?皮膚又白,鼻梁又挺,人又高…哎!哎!”她突然推推趙謹言,然後指指趙謹言身後,一臉的興奮和急切,“妹子你看你看!就和這個帥哥差不多,不過人甄亦汝比他還要帥點。”
趙謹言順著她的手指轉過頭去,臉上的笑容還未褪,但當她看到那人時,整個人都僵在了凳子上。
鐘明淩穿著西裝褲白襯衫,站在小城的街道上,人來人往,卻獨有他成了風景。
那相似的笑容讓趙謹言想起,在七年之前,有一個男孩,穿著白夾藍的格子襯衫和牛仔褲,也是這麽背對著陽光,朝她走過來。
趙謹言的眼眶濕了。
作者有話要說:
這幾天消失,是因為要準備最後兩章。這部連載了差不多兩年的作品,完結了。新書男主出來打了醬油,但是新書我也不知道什麽時候會發。也許等下一個假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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