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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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推到後面去的黃毛一聽,來了勁,伸長了脖子看清楚了俞燦的側臉,像發現了新大陸一樣激動:“沒錯!我認得他!好像叫什麽燦,可多女的喜歡他了,跟瘋了一樣!”他頓了一下,想到了什麽,又陰險地笑了起來,“你們說要是被這些女的知道,她們追的明星是個gay,他還能在娛樂圈混下去嗎?”

俞燦重新戴上墨鏡,毫不在乎地冷笑一聲,說:“怎麽,都2402年了,還有人拿同性戀說事?你該不是活在舊社會吧?你覺得我會怕這個?”

黃毛愛出風頭卻是個嘴笨的,一時找不到話反駁,只好惡狠狠瞪了一眼俞燦。

“同性戀這個話題或許在現在不會引起什麽爭議,但是作為明星,私生活混亂、不檢點呢?”沈默了很久的兆哥忽然長腿一伸,往沙發上一座,似笑非笑地掃視宋修閱和俞燦兩人,“如果在下沒記錯,這位宋先生已經結婚了,那麽若是兩位在gay吧勾肩搭背的照片不小心流出去,你覺得輿論會怎麽說?”

俞燦沒料到對方會來這一招,按那些唯恐天下不亂的營銷號的一貫作風,單憑一張照片,他們就能在上面大做文章。

他自己倒是無所謂,但是連累到宋修閱就不好了,畢竟他在宋家的處境本來就很尷尬。

俞燦想問那個兆哥到底想怎麽樣,但還沒開口就被宋修閱拉到了身後。

宋修閱在兆哥對面的沙發上坐下,不慌不忙地拿起桌上的兩個空酒杯倒了兩杯酒,一杯推給兆哥,一杯自己拿起。

“這位朋友,弄臟了你的衣服,是我們的不對,我們可以和你道歉,以及接受你提的一切合理的賠償要求。但你們如果這樣咄咄逼人,是不是有點太過了?”

“我們咄咄逼人?你們自己態度囂張怎麽不說?是不是仗著自己有幾個破粉絲捧著,就嘚瑟上天了?”黃毛逮著機會就煽風點火,可把俞燦氣壞了。

這個黃毛從一開始就逼逼個沒完,罵他他忍了,現在居然罵到他的粉絲頭上了,作為愛豆維護粉絲那是職業素養。

俞燦手撐著沙發靠背利落地翻過沙發,速度極快地沖到黃毛面前,拎起他的衣領結結實實往他臉上揍了一拳。

黃毛還沒反應過來就被打倒在地,俞燦還想補上一腳,被臟辮兒攔住,“別動手啊帥哥,消消氣!他就是嘴欠,你別和他一般見識。”

俞燦朝地上的黃毛啐了一口:“是不是從小沒人教你說人話?今天爸爸就教你怎麽做個人!”然後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若無其事地坐回自己的位置上。

黃毛挨了記打,咽不下這口氣,爬起來還想動手,被兆哥喝住:“還嫌不夠丟人?滾一邊去,把嘴閉上。”

黃毛不怕別人唯獨怕兆哥,見兆哥發火了,立即老實了下來。

剛剛這場小風波,動靜不小,引起了旁邊不少人的圍觀,任遠怕事情越鬧越大,忍不住小聲說:“兆哥,一點小事不至於,要不看在我的面子上就這麽算了吧?”

宋修閱抿嘴微笑,擡眼掃了任遠一眼:“請問我們認識嗎?不認識的話,這個人情我可不敢受。”

任遠尷尬地咳嗽了一下,卻到底也沒作自我介紹。

“聽到沒?人家不領你這份情。”兆哥表情輕慢,並沒把任遠放在眼裏。

宋修閱喝了一口酒,接著說:“這個圈子很小,雖然我現在還不知道你是誰,但相信我只要稍加打聽,應該就能打聽出來。”

兆哥略感興趣地問:“然後呢?”

宋修閱低頭笑了一下,“我也不想有然後,誰不想太平過日子呢?”

兆哥哂了一聲:“威脅我?”

宋修閱搖頭:“不敢。”

兆哥沈默了一會兒,突然出聲喊路過的酒保拿十瓶酒過來,擺在桌上,笑著說:“想翻篇也行,但你的朋友今天打了我的朋友,這事兒沒那麽好過,不然以後誰還敢跟著我?桌上有十瓶酒,你們兩個人喝完,這事兒就了了。”

喝點酒總比什麽奇怪的照片被傳出去好,俞燦一咬牙,伸手去夠瓶子,“我喝!”

臟辮兒在一旁起哄:“夠爺們兒!”

宋修閱卻攔下俞燦往嘴裏倒酒的手,直視兆哥,“除了喝酒還有別的方法沒?”

兆哥站起來在酒吧裏掃了一圈,目光忽然在舞臺上停住,拍了下手,指著舞臺說:“有!讓你朋友上去唱一首,這事兒也可以了。”

俞燦和宋修閱交換了下眼神,登臺是不可能的,臺下那麽多人,就算他戴了墨鏡也有可能被認出來。

俞燦皺了下眉:“還是我來喝吧?”

“不用,”宋修閱清了下嗓子,問兆哥,“我替他唱怎麽樣?”

“你?”兆哥驚訝了下,隨即哈哈笑了兩下,“你要是不怕露醜,也行啊!”

宋修閱自信一笑,分開人群跳上舞臺和樂隊主唱低聲說了兩句話,那個主唱先是搖了搖頭,後來宋修閱不知道又說了一句什麽話,主唱好像眼神一亮,連連點頭,把麥克風讓給了他。

舞池中剛剛還沸騰的人群因為音樂中斷停止了舞動,齊刷刷不明所以地看向舞臺中央。

原來是換了個主唱,模樣看上去像個年輕的大學生,一點都不rock you!

甚至有不滿的人已經開始“噓”了起來。

可是等他的聲音亮出來的時候,臺下所有人安靜了一瞬,接下來爆發出更大的歡呼聲!

宋修閱唱的是Linkin Park的經典歌曲《New Divide》,獨唱開場,副歌高潮部分高亢激昂,他把高音部分處理得相當好,既唱出了聲嘶力竭感,但在音域轉換之間又游刃有餘,完全像個有熟練演唱技巧的搖滾樂歌手。

俞燦在臺下聽得目瞪口呆,他只知道宋修閱鋼琴彈得好,在國外學的是作詞作曲,沒想到連搖滾樂都玩的這麽溜。

兆哥聽得津津有味,面上透著欣賞,隨口問旁邊的俞燦:“他也做過歌手?”

“沒有。”俞燦楞楞搖頭,“可能,這就是,天才吧?”

與此同時,在辦公室加班的陸睢,手機上收到一條短視頻,點開一看,從環境和聲音上判斷,地點應該是某個酒吧。

畫面的正中,是酒吧的舞臺,有個歌手正在舞臺上橫著麥克風唱歌,邊唱邊和臺下熱情的人群互動,動作瀟灑,透著一股酷勁。

只是拍攝的距離有點遠,歌手的面目有些模糊。

可陸睢還是一眼認出了視頻裏的人是誰,湛眸微瞇了一下。

數條信息跟著發了過來,拍視頻的人是去同一個酒吧獵艷,卻沒想到遇上熟人的盛明澤。

[認識這唱歌的人是誰不?]

[我的媽啊,小學弟唱的太帶勁了!你確定他是下面那個?我怎麽感覺不像啊?!A爆了好嗎?]

[你是沒看到,臺下一群餓狼圍著他,以我多年的經驗判斷,以0居多,我怕小學弟下了臺貞操不保啊!]

盛明澤見陸睢遲遲不回覆,又發了條定位過來,地點在市內某著名酒吧。

陸睢一條條信息滑下來看,看一條下頜線緊繃一點。

很好,人不過才離開他一天,就有膽子去酒吧瘋了,他真是小瞧了他。

想了想,陸睢壓抑著火氣發了條信息:[他和誰去的?]

過了一會兒,盛明澤回覆過來:[是個年輕男人,我發照片給你。]

陸睢看到照片,火氣稍微降了一點。

[你來不來?他跟別的男人出來泡吧,這你都能忍?]

[他倆同性相斥。]

[什麽意思?]

陸睢沒再解釋,翻到上面把視頻來回看了一遍又一遍。

盛明澤說的沒錯,是很帶勁。

他現在要思考的問題,不是怎麽把人從酒吧綁回來。

而是,怎麽把人這副帶勁的模樣哄得以後只能給他一個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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