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9章 Lemon So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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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萊蒙·索爾”是我過去的名字。我猜沒有多少人願意了解我的過去。就如乞乞柯夫說的那樣,會把人惡心得一個月吃不下飯。我過去的人生就像一坨被搗爛的屎,現在雖然也是一坨屎,但好歹是一坨帶血味的屎。在我殺了上千人之後,我也會唾棄我過去那副蠢樣子——然而我必須像確認破衣兜裏唯一一塊金幣那樣反覆地確認它,以便能夠確保我那股邪火不會被時間的細流撲滅。

慶幸的是,那火就一直在我的頭發上燃燒。

我的童年充滿了七弦詩琴的柔緩音色,午後花園的玫瑰香,從唇邊吟出的詩句。哦,對了,還有我的宮廷教師們,以及我的哥哥愛戎·索爾。在我一歲時,五歲的愛戎抱著我,不小心把我丟入了橋下的湖水,聽其他女仆說我差一點就被淹死了,高燒持續了半個月才退。在我兩歲時,愛戎抱了一只貓給我,結果我因為皮膚過敏起了渾身的血痘,就像一個熟透裂口的大石榴。在我三歲時,我知道要躲著眼前這個比我大四歲,總是笑容滿面的兄長。我不再湊到他身前,他反而亦步亦趨地跟著我,突然對我又親又抱,無比憐愛的模樣,把我嚇得面色慘白,活像只被貓舔了一口的耗子。

四歲時,愛戎就像一柄敲鐘錘,一見到他在我幾米之內,我腦中就傳來咣咣的鐘聲,開始放聲大哭。那時愛戎跟著劍術老師學劍,他的手臂一天天有力,抱著我就好像給我加了道枷鎖。我跑到母親跟前哭訴,我的哥哥一臉憂傷地半跪在我們的母親之前,跟她說,“媽媽,我很難過萊蒙這麽害怕我。我聽說我的弟弟現在還在跟乳母睡覺,他已經四歲了,這樣不太合適。您能否允許我和他一起睡,加深一下我們的感情,順便讓我教他怎麽做個合格的男孩?”

現在想想這番說辭真是虛偽至極。但我們的母親不知是為了改善我和愛戎的關系還是什麽的,她欣然應允。於是屬於我的噩夢便開始了。每晚愛戎躺在我身邊,他的手一朝我伸過來我就會哭,然後他就死死地掐住我的脖子,在我快要窒息的時候哈哈大笑著松開我。更要命的是沒人相信我說的是真的。

“別哭,萊蒙。你要像個真正的男孩一樣。真正的男孩是不會哭的。”

他溫柔地在我耳邊低語,手指沿著我的皮膚撫摸,羞辱我最脆弱的部分。我從一開始的哭喊變成了哽咽,後來只會顫抖。這種日子一直持續了一年,我的天,那一年我真不知道怎麽過來的。但我知道,從那之後,我就得了失眠癥,睡眠極輕極淺。只要我一閉上眼睛,就感覺愛戎似乎躺在我的一側,撐著腦袋看我,目光裏充滿了盯瞅獵物般的興奮與貪婪。

“萊蒙,當你感到悲傷的時候,不妨彈奏一些歡快的旋律,能夠緩解你的心情。”

在午後的詩樂課上,金色的陽光從翠綠的樹葉上流淌而下。格森坐在我身邊,穿著亞麻色的綢衣,手指優雅地撥弄著閃閃發光的琴弦。他就如雕塑一般精致俊美,坐在樹蔭下仿若一幅完美的油畫,從葉片間漏下的光屑在他淺色的發梢跳動,一如他彈奏出的一個個靈動的音符。

盡管我那時才七歲,但在我朦朧的心裏,已經有了對“美好”一詞的理解和體悟。那個時候“美好”就是陽光,花園,以及彈奏裏拉琴的格森。格森教我指法和曲譜,教我音律和詩韻。我第一次羞怯地在格森優美的旋律裏歌唱時,愛戎騎著他那匹銀白色的小馬,似笑非笑地停在了我的面前。

“親愛的弟弟。”他用那種讓我不寒而栗的暧昧眼神望著我,“你可真是漂亮,漂亮極了。”

他十一歲了,身體像竹節一樣拔高,肩膀寬闊,雙腿修長。他更像我高大魁梧的父親,硬朗挺拔,而我則更像我那溫婉恬靜的母親,這使得我和愛戎的外貌除了金發就毫無相似之處。

“嘿,格森。”愛戎說道,他對所有宮廷教師都沒有半點尊重的樣子,“放我弟弟半天假吧,我想帶他出去玩玩。”

格森有些冷淡,愛戎在他的詩樂課上從不專心,我猜他並不喜歡愛戎。“自己不學無術,還要帶壞弟弟麽?”

“只是帶萊蒙出去散散心。”他炫耀似得揉了揉銀白色小馬的馬鬃,“他每天呆在皇宮裏,都悶得要發黴了,可惜沒人帶他出去玩。你說是不是,萊蒙?”

我下意識地想要拒絕,然而與愛戎對視的一瞬間,那幾百個黑夜中的恐懼如一只巨手攫住了我。我點了頭,在格森失望的嘆氣聲中,頭腦暈眩地坐在愛戎的馬上。他的雙臂如兩排鐵柵般困著我,我只能盡量縮起身體,不碰到他的手臂。

下馬後我就吐了。在馬背上顛簸時我的胃就在抽搐,但愛戎緊貼在我背後,我竟連嘔吐都不敢。我趴在溪邊,吐得整個胃都要翻了個個兒。愛戎扶著我的肩膀,在他那匹馬在水裏甩尾巴時,遞給我一只水囊,“喝一些吧,萊蒙,這能讓你的胃舒服一點。”

我虛弱地望著他,的確感到口幹舌燥。他的眼神變得溫柔起來,像在看一只落水的小貓。我接過他的水囊,飲了一口。清冽甘醇的櫻桃露,緩解了我的渴感和惡心感。

“謝謝,哥哥。”我感激地說。他把我扶到樹下,撫摸我汗濕的額頭,“不用客氣,親愛的弟弟。既然你身體不舒服,那就在這裏休息吧,我再到森林深處轉轉。”

我點點頭,看著愛戎的身影消失在林間。我倚在樹下,在溫暖的陽光下闔上眼眸。不久我聽到了嘈雜的嗡嗡聲。起初我以為那是在夢裏,直到一群拇指大的黃蜂朝我湧過來,像條毯子或外衣似得將我團團包裹。它們圓鼓鼓的尾部挨著我,尖刺紮入我的皮膚。仿佛被好幾層荊棘綁住,我聽到毒素在我體內蔓延的黏稠聲,感到血管的鼓漲,疼痛像一顆小彈丸在我皮膚上亂蹦。在極度的痛苦下我腦中竟浮現出一串旋律,如血般在意識構築的灰黑色墻壁滑落。我連呼救也不敢,因為我一張嘴似乎就能吞進幾只毒蜂,雖然現在的我會選擇毫不猶豫地咬碎那些黃蜂的肚子,但幾年前的我可沒這麽瘋狂。我混亂無助地躺在草地上,陽光該死的燦爛,而我比石板還硬的身軀冷得像冰,又癢又疼。

“萊蒙。”

這個時候我聽到了愛戎的聲音。老天,我差點流出淚來。我不敢動,黃蜂如烏雲般壓住了我。我試著動了動手指,只獲得了滿滿一指頭的毒液。

“萊蒙,你在哪裏?”

他從我身後的灌木叢走了過去,聲音飄忽戲謔,像在找一個跟他玩捉迷藏的孩子,但我實際上就他媽的在他的眼皮底下。別問我他媽怎麽知道的,我和他四目相對了。然後他就若無其事地從我頭頂走了過去,一邊浮躁地喊著我的名字,越走越遠。

直到晚霞初現,宮內的侍衛找到了我。我無法形容他們找到我時臉上的神情,我只知道愛戎發出了一聲慘叫,跌跌撞撞地下了馬,把我抱在胸前痛哭,演得和真的一樣。

****

我的身體如氣球一般腫了起來,皮膚被黃蜂尾戳得千瘡百孔,還因為發現不及時潰爛化膿。據說替我治病的禦醫們忙了三天三夜,取出來的蜂針足有一大盤——具體的情況誰知道呢。但我知道的是,從那以後我就再也沒敢見人了。一個全身浮腫的醜八怪,脖頸粗大,皮膚上到處都是棕黑色的圓疤,像一顆被蟲蛀了的牙齒。

我偷溜進愛戎的臥室翻找,找到了一小袋香粉,它們溶進水裏溢出櫻桃般的香氣。我把它們灑在花園,引來了毒蜂。愛戎知道我私自動了他的東西,他用結實的手臂揪住我的衣襟,把我打得眼冒金星。他拖著我腫脹的身體站到鏡子前,扳過我的下巴,體內毒素紮根的我便像一個弱智那般淌下涎液,濡濕了他的手背,滴得地毯上到處都是。

“你本該死掉的,你的命可真硬,萊蒙。”

他憐憫地望著鏡子裏那個在他手下流口水的弟弟,和他有著同樣的金發,卻醜陋得像個怪物的親生兄弟。

“你以為把真相告訴父親和母親,就能回到過去了麽?”他靠在我耳邊,笑得像個魔鬼,“父親不會想讓一個怪物繼承王位,你從此是個廢物了,萊蒙·索爾。不想死的話,就給我聰明一點,乖乖聽我的話。”

我懷疑愛戎身上有某種侵蝕人心的邪惡的力量,因為我的確變成了個廢物。更他媽糟糕的是,還成了個多愁善感的廢物。聽上去簡直無藥可救。

我的劍術本就不太出色,在被毒蜂蟄後更是慘不忍睹。我遲鈍臃腫的身軀無法讓我靈活擋住愛戎的進攻。他就像遛一條狗那樣遛著我,而那把劍就像他的手,被他用來隨心所欲地戲弄我,就像無數個黑夜中他對我做的那些事一樣。當我們又一次在父親面前比試劍術時,我跟個皮球似得滾倒在地,在一眾人火辣辣的視線中,被某種破碎的自尊心驅使著,哀聲哭了起來。

我的母親蹙起眉,那時候她還是愛我的,“愛戎,做得過火了,萊蒙可是你的弟弟。”

“抱歉,母後,我這就跟萊蒙道歉。”愛戎用劍抵著我的後心,就像用手指在我的脊柱上彈琴一般,隨後親熱地將我從地上拉起來,遞給我一塊手帕。

我聽到他獰惡的低語,“再像女孩子那麽哭的話,我就讓你變成一個真正的女孩。”

“幹得好,愛戎。”父親讚許道,好像愛戎在他眼裏突然發了光似的,好像愛戎戲耍的人不是他的兒子。也是,怪物一樣的家夥,怎麽配當他的兒子。

我畸形的相貌隨著我的年紀愈發糟糕,臉上長滿坑坑窪窪的痘瘡,腰粗得像被橡膠纏住的水桶,枯枝似的兩條腿,膝蓋則像兩只突兀的樹瘤。我不敢湊到父母面前,因為那只會襯托得愛戎多麽英俊瀟灑,儀表堂堂,令我看上去像個可憐的小醜。在那段地獄般的日子裏,我唯一的精神依靠就是格森。我知道他是父親最信任的臣子,也是世上最好的老師。他會在我獨自啜泣時彈奏一曲柔美的琴樂,低聲吟出的詩句比天上的星辰還要粲然美妙。

他跟我說,“萊蒙,即使身有缺陷,人也依舊可以活得驕傲而美好。你要努力擁有一個純潔完美的靈魂,讓苦難再也無法撼動你的心。”

格森的一句話令我熱淚盈眶。我抱起裏拉琴,和從前一樣,和我敬愛的老師格森一起彈奏,只不過時間從恬靜的午後改為了幽謐的寂夜。更多的時候格森不在,我就獨自一人坐在對月的臺階上,或誦讀著那些古舊曼妙的詩歌,或撥弄著清脆悅耳的琴弦,凝望著皎潔的月光,感知著世間的一切——

如果沒有之後的那一堆破事,這或許是最好的結局。

****

“愛戎當年陷害你是早有預謀的。”

清晨,乞乞柯夫和我一起走在花牌鎮的地磚上。我頂著兩只沈重的黑眼圈,肩膀不時打個哆嗦。昨晚鬧得有些過火了,我把身體縮在被子裏幾個小時都沒有回暖的跡象。羅趴在床邊憂心忡忡地看著我,我從他的表情中讀到了愧疚。倒真的不怪他,是我沒有控制住自己,在聽到那個該死的血玫瑰故事後我就精神大振,邪火從頭頂燒到了小腹,還把羅當成了發洩的工具。

“我後來也想明白了,一個人的時候總是會多想一些。”我聳了聳肩膀,“格森是國王最寵信的大臣,比起愛戎他更欣賞我。國王深愛著王後,而我剛好和王後很像——以愛戎那個豬腦子,八成會以為我是他繼承王位的一個重大威脅。但事實證明,即使沒有我,他也是廢物一個。”

乞乞柯夫擦拭了一下煙桿,“昨晚還好麽?”

我知道他指的是我去找愛戎墳墓的事,我覺得他在明知故問。

“艾略特知道我的一舉一動。”我冷冷地說,“他在愛戎的棺材蓋下刻了一首屁詩,仿佛早就料到我會怎麽幹。”

“這可再正常不過了。”乞乞柯夫低著頭,一直在擺弄那桿煙,“他可是奪去我另一只眼睛的人,奪去我的‘未來’。我們要做的事或許真的被他盡收眼底了。”

我沒有說話,只是攥緊了我的刀柄。乞乞柯夫聽到我咬牙的咯吱聲,就像徒手捏碎一塊石頭似的。他跟靴子著火一樣快步走了起來,仿佛怕沾染到我的晦氣。

我們走到了“鼴鼠”的老窩。我對這地方真是不能更熟悉了,它在我的過去可留下了濃墨重彩的一筆。那些鼴鼠鬼橫七豎八地癱在地上,睡得跟死豬一樣,就像一堵屍體堆成的墻。他們的總基地就是一座破爛的地窖,四面鑿了個通風口,鋪著一地幹草,幾床被褥,就算行了。每到這時候我才意識到他們原本只是個流氓團夥的事實。老實說我還挺羨慕的。

我揪出昨天為我們帶路的鼴鼠鬼,讓他帶我們進了密道。

那家夥還在不滿地嘀咕,“既然知道了路,你們沒必要讓我過來……”

隨即,他張大嘴,沒了聲音。

牢中的巫師死了。這個弒君者的狗腿子,他死了。帶著他可能知曉的所有秘密滾下了地獄。

我猛地拿刀戳著鼴鼠鬼的腦袋!他恐懼地喊,瞪大眼珠子看著我,“不、不是我!昨天在你們離開後我就沒進來過!”

乞乞柯夫想阻止我,“萊蒙,等等!不是他殺了巫師!”

“都他媽見鬼去吧!”我發出惡鬼一樣刺耳的吼聲,五官猙獰扭曲,“我現在就想殺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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