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番外之元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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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部要撥款、吏部要調換官員、三年一次選秀大會在即....我揉了揉太陽穴,撩開簾子向外看去。
今日要前往清涼山為民祈福。侍衛想擡著轎子上山,被我攔下。許久不曾出宮,正好活動腿腳。這麽說來有些可笑,但自從成為一國之君,我便像被釘在棺材中一樣被困在皇宮,身心俱疲,朝下的臣子個個伴我如伴虎,講句真話要先拍我的馬屁,交流起來簡直是費心竭力,而三宮六院的女人每日都帶著一張面具向我討要恩寵,個個無聊至極。
還是走遍大好山河讓人爽快。
“皇上,這山路崎嶇,不如還是乘轎攆吧”和我說話的是一個六旬老太監,一張樹皮般斑駁的臉擠出一抹帶著諂媚的笑,正看著我。
我知道他此刻忐忑不安,生怕我不僅拂了他的好意,還會痛罵一句:“放肆!老不死的多管閑事!”,而後將其痛打三十大板。
打量著這個無端發抖的太監,我暗自好笑擺擺手:“不必。”
即位以來,我的確下狠手除掉幾個礙眼的家夥,親手封喉一屋子的宮女,但他們有錯在先,怎能怪我暴戾?
這是我頭一次來清涼山,從山腳走到山頂的清涼寺需要至少半個時辰的時間。比起宮中的花草樹木,這裏的樹,雖不是什麽名貴品種卻讓人無端覺得舒服。
為避免被百姓看穿真實身份,我將龍袍換成常服,帶著一個老太監,三個侍衛大搖大擺地從偏門出宮。
走在石階上,不斷有女子對我賣弄風騷,不曉得我這一身皮囊有什麽可稀罕的,竟然引起前面不遠處的一陣騷動。我佯裝並未察覺的樣子目視前方,昂首闊步,想盡快通過那些嘰嘰喳喳的女人。
來這深山老寺的,大多都是些姑娘婦人,即便有男子,大多也是像陳公公一樣的老頭兒。
我忍不住多看了兩眼在我身後一步一抖的陳公公,心說這膝蓋受得了嗎,走一步顛一步,爬到頂都要入夜了。
石階比較狹窄,一節只能容納一人,我走神的瞬間,陳公公剛好擡頭,見我正盯著他看,一臉歉意:“連累公子不能盡興....”他話沒說完,突然指著我身後大驚失色:“皇、公子小心!”
我楞了楞,人還沒反應過來,就被撞得向下跌去,撞在陳公公身上,陳公公撞在身後的侍衛身上,一連串跌倒一長排人。
“啊!公子!真是罪過!”
我壓在陳公公身上,發現這老頭子被我壓的快要翻白眼了,連忙起身順便將這老骨頭也扶起,等我狼狽不堪地準備上演一場富家公子被碰瓷勃然大怒的戲碼,忽然發現胳膊上有只手。
“公子,沒事吧?!是在下莽撞!”那手的主人將我扶直,態度誠懇,但用詞不當,何止是莽撞,根本就沒長眼。我拍掉袍擺上的灰,神色自若地點點頭,理理心情,擡眼看向那人,頓時心裏像炸開鍋似的。
扶我起來的是個寒酸的書生,一件長衫已經洗的褪色,包頭巾上有大大小小四處補丁。但這張臉實在是出眾,在容貌上,向來一視同仁的我,竟然忍不住多看了這書生兩眼。也明白引起騷動的人是他不是我。
“無礙,”我繃著臉,心裏一動,忍不住脫口問道:“公子貴姓?”
這書生懷裏捧著一個瓷瓶,瓶中插著幾只畫卷,還有三根有些變形的狼毫。瓶身很大,瓶肚子上畫著一只黃鸝栩栩如生,瓶口不巧擋住他的下頜,一只狼毫尖伸出,蹭到他的唇角,留下淺淡的墨跡。
唉,佳麗三千不如公子一人。好極好極,拜佛一事姑且放放,抓牢獵物才為首要之事。
我裝作熱心的模樣與他套近乎,倆人一前一後向清涼寺走去。
王春寶?王春寶....嚼著這個俗氣的名字,越嚼越有味兒,直到十八下入堂鐘敲響,我才意猶未盡回宮。
都說聖心難測,但陳公公卻像我肚裏的蛔蟲,自打我那次從清涼寺歸來,他便自作主張在王春寶身邊安插眼線,說是自作主張,其實得到我的默許。
心癢難耐,總覺著這一世遇著這麽位公子才不算白活,非要到手不可。
我依舊窮盡餘力扮演一個暴君的角色,偶爾也會聲色犬馬,與後宮佳麗玩的好不暢快。等我快將清涼寺偶遇一事忘在腦後的時候,王春寶和一個賤人結為夫婦的消息像聲悶雷炸響在我耳邊。
“皇上.....”陳公公跪在我腳邊,一把老骨頭像要散架似的晃來晃去,直晃的我眼花繚亂,不就挨了兩鞭子嗎?不中用的老東西。
“想辦法,把那二人給朕拆散。”我掃落龍案上的奏折,火冒三丈,到底是什麽貨色,居然入了那小子的眼。
管你是什麽貨色,搶我決心標記的人,只有死路一條。
打聽來的消息,說那纏著王春寶的丫頭叫關飛飛,我把玩著手裏的金球,心裏一冷再冷。說好日後親自來拜訪我,扭臉和賤人難分難舍。
那女人有何好處,我倒要會會。
接著,強搶民女、敲鼓伸冤、苦求無果等一串話本兒裏才有的故事接二連三在我身上發生,確切的說,在我與王春寶和那賤貨身上發生。
見到關飛飛時,我懷中正抱著一個小倌,坐在涼亭裏吃酒。好戲怎能獨享,涼亭外整整齊齊站著兩排宮妃,不敢擡頭看著不堪入目的一幕。
當今聖上有龍陽之好?興許她們那點兒要靠聖寵爬上後位的野心之火此刻已被涼風吹滅。
“不愧是第一美人!”我掐了一把那小倌的後腰,示意他鼓掌。
關飛飛跪在宮妃圍起的圈子間,月色好巧不巧落在她身上,滿院春色中,她當之無愧是最楚楚動人的那一個。
直到被人帶走,她始終沈默不語,這樣的姿容與膽色的確配得上王春寶,真是天造地設的一對兒璧人。
“春寶,尊夫人真是讓人肅然起敬。”我一巴掌拍在腿上小倌的屁股上。看著他惱羞成怒,恨得咬牙切齒,甚至起殺心。
不知是哪個膽兒肥的,將王春寶放出皇宮。
養了不到七天的狗果然還是不夠忠心,等我再抓住他一定要使盡招數讓他這輩子也離不開我。
身為平民百姓,怎能如此倔強?幾年後,我帶兵闖入王家宅院時,他正站在院子裏讀書,朗朗清明的聲音一掃我苦尋無果的煎熬與痛苦。
抓到了。我控制不住地將他拉入懷中,貪婪吸允著他的肌膚,惡俗地看著他起一身雞皮疙瘩,他屈辱的樣子比起那些趴舔我腳趾的女人不知好看多少倍。
“王春寶,你好大的膽子。”狼捕食兔子的游戲該結束了。他出奇的安靜,沒有反抗,可臉上的焦急與古怪之色被我捕捉到。
“關飛飛呢。”我冷下一張臉問道,他卻突然主動張開雙臂反抱住我。
“皇上,草民不該擅自離開皇宮,草民悔不當初,求聖上帶草民離開此處。”
你以為我會被見到你的喜悅沖昏頭腦?我會。
可你為了心上人做出的退讓像一盆冰水澆在我頭上,讓我恨得牙癢癢。
所以我怎能將計就計放過關飛飛,但我沒想到王家竟然多出一個芝麻大的小家夥。
“皇上!”他跪在我面前求饒,求我放過一家老小,但挺直的脊梁骨還在維護他最後的尊嚴。
“朕憑什麽要答應你的要求?”瞧瞧,多有骨氣,甚至低頭不肯看我一眼。我捏緊他的下巴,氣紅雙眼:“王春寶,給朕一個理由?”
朕憑什麽要留那賤人一命。
我要標記的人已經被玷汙,臟。
“草民今後是聖上的人。聖上宅心仁厚,何必與婦孺斤斤計較,要怪只能怪草民貪戀女色.....”擲地有聲,鏗鏘有力,不愧是朕看中的人。
關飛飛已經崩潰到嚎啕大哭,但她懷中的小家夥卻毫無畏懼地與我四目相對,直勾勾地看著我。
那對兒眼睛現在尚且清純如水,不谙世事,暴露她的單純與幼稚。
我心裏一動,改變除掉關飛飛母女的想法。
死並不可怕,比死更可怕的是遺忘和拋棄。朕倒要看看關飛飛對你的真心是否可鑒?
王春寶被我送往鳳鳴島上的一座地宮中,我從沒打算虜獲他的心,更沒打算再次將他留在身邊,到手的東西放在身邊看久就會失去興趣,如此完美的獵物只適合圈養和欣賞,為何要染指?
我告訴他,要等,等人來救你,如果等不來,你便在此孤獨終老,若是熬足六十載,朕便放你自由。
想念一個人的滋味著實不好受,我瘋狂地理政、與不同的女子茍合、濫殺無辜、坐實暴君的名號,天一黑,醉倒在女人的床上,掐著她的脖子喊另一個人的名字,想象在自己身下承歡的是在清涼山中見到的那個讓我念念不忘的男人。
如此便能熬過一個又一個漫長的夜晚。
-----------------------得不到的永遠是最好的。但朕得不到的,別人也休想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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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走遍大好山河讓人爽快。
“皇上,這山路崎嶇,不如還是乘轎攆吧”和我說話的是一個六旬老太監,一張樹皮般斑駁的臉擠出一抹帶著諂媚的笑,正看著我。
我知道他此刻忐忑不安,生怕我不僅拂了他的好意,還會痛罵一句:“放肆!老不死的多管閑事!”,而後將其痛打三十大板。
打量著這個無端發抖的太監,我暗自好笑擺擺手:“不必。”
即位以來,我的確下狠手除掉幾個礙眼的家夥,親手封喉一屋子的宮女,但他們有錯在先,怎能怪我暴戾?
這是我頭一次來清涼山,從山腳走到山頂的清涼寺需要至少半個時辰的時間。比起宮中的花草樹木,這裏的樹,雖不是什麽名貴品種卻讓人無端覺得舒服。
為避免被百姓看穿真實身份,我將龍袍換成常服,帶著一個老太監,三個侍衛大搖大擺地從偏門出宮。
走在石階上,不斷有女子對我賣弄風騷,不曉得我這一身皮囊有什麽可稀罕的,竟然引起前面不遠處的一陣騷動。我佯裝並未察覺的樣子目視前方,昂首闊步,想盡快通過那些嘰嘰喳喳的女人。
來這深山老寺的,大多都是些姑娘婦人,即便有男子,大多也是像陳公公一樣的老頭兒。
我忍不住多看了兩眼在我身後一步一抖的陳公公,心說這膝蓋受得了嗎,走一步顛一步,爬到頂都要入夜了。
石階比較狹窄,一節只能容納一人,我走神的瞬間,陳公公剛好擡頭,見我正盯著他看,一臉歉意:“連累公子不能盡興....”他話沒說完,突然指著我身後大驚失色:“皇、公子小心!”
我楞了楞,人還沒反應過來,就被撞得向下跌去,撞在陳公公身上,陳公公撞在身後的侍衛身上,一連串跌倒一長排人。
“啊!公子!真是罪過!”
我壓在陳公公身上,發現這老頭子被我壓的快要翻白眼了,連忙起身順便將這老骨頭也扶起,等我狼狽不堪地準備上演一場富家公子被碰瓷勃然大怒的戲碼,忽然發現胳膊上有只手。
“公子,沒事吧?!是在下莽撞!”那手的主人將我扶直,態度誠懇,但用詞不當,何止是莽撞,根本就沒長眼。我拍掉袍擺上的灰,神色自若地點點頭,理理心情,擡眼看向那人,頓時心裏像炸開鍋似的。
扶我起來的是個寒酸的書生,一件長衫已經洗的褪色,包頭巾上有大大小小四處補丁。但這張臉實在是出眾,在容貌上,向來一視同仁的我,竟然忍不住多看了這書生兩眼。也明白引起騷動的人是他不是我。
“無礙,”我繃著臉,心裏一動,忍不住脫口問道:“公子貴姓?”
這書生懷裏捧著一個瓷瓶,瓶中插著幾只畫卷,還有三根有些變形的狼毫。瓶身很大,瓶肚子上畫著一只黃鸝栩栩如生,瓶口不巧擋住他的下頜,一只狼毫尖伸出,蹭到他的唇角,留下淺淡的墨跡。
唉,佳麗三千不如公子一人。好極好極,拜佛一事姑且放放,抓牢獵物才為首要之事。
我裝作熱心的模樣與他套近乎,倆人一前一後向清涼寺走去。
王春寶?王春寶....嚼著這個俗氣的名字,越嚼越有味兒,直到十八下入堂鐘敲響,我才意猶未盡回宮。
都說聖心難測,但陳公公卻像我肚裏的蛔蟲,自打我那次從清涼寺歸來,他便自作主張在王春寶身邊安插眼線,說是自作主張,其實得到我的默許。
心癢難耐,總覺著這一世遇著這麽位公子才不算白活,非要到手不可。
我依舊窮盡餘力扮演一個暴君的角色,偶爾也會聲色犬馬,與後宮佳麗玩的好不暢快。等我快將清涼寺偶遇一事忘在腦後的時候,王春寶和一個賤人結為夫婦的消息像聲悶雷炸響在我耳邊。
“皇上.....”陳公公跪在我腳邊,一把老骨頭像要散架似的晃來晃去,直晃的我眼花繚亂,不就挨了兩鞭子嗎?不中用的老東西。
“想辦法,把那二人給朕拆散。”我掃落龍案上的奏折,火冒三丈,到底是什麽貨色,居然入了那小子的眼。
管你是什麽貨色,搶我決心標記的人,只有死路一條。
打聽來的消息,說那纏著王春寶的丫頭叫關飛飛,我把玩著手裏的金球,心裏一冷再冷。說好日後親自來拜訪我,扭臉和賤人難分難舍。
那女人有何好處,我倒要會會。
接著,強搶民女、敲鼓伸冤、苦求無果等一串話本兒裏才有的故事接二連三在我身上發生,確切的說,在我與王春寶和那賤貨身上發生。
見到關飛飛時,我懷中正抱著一個小倌,坐在涼亭裏吃酒。好戲怎能獨享,涼亭外整整齊齊站著兩排宮妃,不敢擡頭看著不堪入目的一幕。
當今聖上有龍陽之好?興許她們那點兒要靠聖寵爬上後位的野心之火此刻已被涼風吹滅。
“不愧是第一美人!”我掐了一把那小倌的後腰,示意他鼓掌。
關飛飛跪在宮妃圍起的圈子間,月色好巧不巧落在她身上,滿院春色中,她當之無愧是最楚楚動人的那一個。
直到被人帶走,她始終沈默不語,這樣的姿容與膽色的確配得上王春寶,真是天造地設的一對兒璧人。
“春寶,尊夫人真是讓人肅然起敬。”我一巴掌拍在腿上小倌的屁股上。看著他惱羞成怒,恨得咬牙切齒,甚至起殺心。
不知是哪個膽兒肥的,將王春寶放出皇宮。
養了不到七天的狗果然還是不夠忠心,等我再抓住他一定要使盡招數讓他這輩子也離不開我。
身為平民百姓,怎能如此倔強?幾年後,我帶兵闖入王家宅院時,他正站在院子裏讀書,朗朗清明的聲音一掃我苦尋無果的煎熬與痛苦。
抓到了。我控制不住地將他拉入懷中,貪婪吸允著他的肌膚,惡俗地看著他起一身雞皮疙瘩,他屈辱的樣子比起那些趴舔我腳趾的女人不知好看多少倍。
“王春寶,你好大的膽子。”狼捕食兔子的游戲該結束了。他出奇的安靜,沒有反抗,可臉上的焦急與古怪之色被我捕捉到。
“關飛飛呢。”我冷下一張臉問道,他卻突然主動張開雙臂反抱住我。
“皇上,草民不該擅自離開皇宮,草民悔不當初,求聖上帶草民離開此處。”
你以為我會被見到你的喜悅沖昏頭腦?我會。
可你為了心上人做出的退讓像一盆冰水澆在我頭上,讓我恨得牙癢癢。
所以我怎能將計就計放過關飛飛,但我沒想到王家竟然多出一個芝麻大的小家夥。
“皇上!”他跪在我面前求饒,求我放過一家老小,但挺直的脊梁骨還在維護他最後的尊嚴。
“朕憑什麽要答應你的要求?”瞧瞧,多有骨氣,甚至低頭不肯看我一眼。我捏緊他的下巴,氣紅雙眼:“王春寶,給朕一個理由?”
朕憑什麽要留那賤人一命。
我要標記的人已經被玷汙,臟。
“草民今後是聖上的人。聖上宅心仁厚,何必與婦孺斤斤計較,要怪只能怪草民貪戀女色.....”擲地有聲,鏗鏘有力,不愧是朕看中的人。
關飛飛已經崩潰到嚎啕大哭,但她懷中的小家夥卻毫無畏懼地與我四目相對,直勾勾地看著我。
那對兒眼睛現在尚且清純如水,不谙世事,暴露她的單純與幼稚。
我心裏一動,改變除掉關飛飛母女的想法。
死並不可怕,比死更可怕的是遺忘和拋棄。朕倒要看看關飛飛對你的真心是否可鑒?
王春寶被我送往鳳鳴島上的一座地宮中,我從沒打算虜獲他的心,更沒打算再次將他留在身邊,到手的東西放在身邊看久就會失去興趣,如此完美的獵物只適合圈養和欣賞,為何要染指?
我告訴他,要等,等人來救你,如果等不來,你便在此孤獨終老,若是熬足六十載,朕便放你自由。
想念一個人的滋味著實不好受,我瘋狂地理政、與不同的女子茍合、濫殺無辜、坐實暴君的名號,天一黑,醉倒在女人的床上,掐著她的脖子喊另一個人的名字,想象在自己身下承歡的是在清涼山中見到的那個讓我念念不忘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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