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路菲克的造神之路(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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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路菲克的造神之路(下)
草原人好歹共同信仰大雪山,一旦發生戰爭,很容易進行部落的合並,因為文化是相通的。就像中國的古代,自古以來,戰爭都不太會傷及平民。喪心病狂的屠城事件並非沒有,但是非常少數。因為大家都是信奉儒家,道家文化。但是哪一次改朝換代傷亡最多最血腥?自然是元朝!因為蒙古人過度崇信密宗佛教,而中國的傳統文化是以儒,道為主!當兩種完全不同的文化碰撞時,帶來的只有屠殺!除了元朝以外,滿清也好不到哪去。但是相對來說,清朝更加能夠吸納漢文化,為減少沖突做出了巨大貢獻。
那麽,南洋,也是一樣的!當信奉風,和信奉火的兩個部落發生利益糾葛時,信仰往往是開戰的最好借口!但是一旦開戰,必然是以趕盡殺絕為最終目標,除非對方改變信仰。然而,伴隨了很多土著一輩子的信仰,怎麽可能是說變就變的?以土著的愚昧,寧可不要性命,也不能不要信仰。所以,戰爭總是以滅絕告終。
這對南洋的局勢造成了巨大的覆雜性!路菲克剛剛回到南洋時,甚至連自己手底下到底有多少部落都不知道!他甚至分不清那個大胡子到底是信奉海的還是火的。也不知道另一個老頭子到底是一個部落首領還是一個宗教領袖。太覆雜了!太亂了!
只用一萬親兵的路菲克,能夠在這個島上伸開拳腳嗎?顯然不可能!
但是路菲克巧妙地采用了一個回避手段——三十六計,走為上計!
他自稱是父神在人間的代言人。這個地位或許威懾不到眾多大部落族長們,但是對付一般的愚昧的土著,絕對是妥妥的!他以這個名義,決定要代替神靈,行走人間。仔細的看看他們的子民,為他們帶來福音。
冠冕堂皇的理由!沒有人可以阻止路菲克。因為他是在一個大型的集會上說出的。事先沒有告訴任何人。這個決定自然受到了來自各個部落的人們的鼎力支持!神靈的代言人在人間行走!這是一件多麽神聖的事情!因為失落的種族,不就是將紋身紋在腳上的嗎?這不就是意味著行走嗎?
他在回到這個權利的漩渦中心還不到一個月,就又離開了這個巨型島嶼。不過來的時候是跟著若琳的艦隊,走的時候,卻是帶著老本卡和一千精兵。
這一走,立即讓眾多的部落有氣無處撒。畢竟,他們剛剛經歷了一場極其巨大的損失!聯合王國的國庫被搬空,損失的不就是眾多的部落嗎?但是卻沒有絲毫辦法,只能眼睜睜的看著路菲克借著神靈的名義,施施然離開這裏。
離開這裏之後,路菲克立即從南洋最外圍的島嶼開始,一個一個的行走!
他嫻熟的利用著自己的身份。那一個個數千人的小部落,輕而易舉被他收服。失落的種族,行走在人間的神,父神最寵愛的小兒子。眾多名號加起來,讓所有的小部落不敢對其有絲毫的不敬。路菲克展現出了令人震驚的才華。他將自己的宗教地位發揮的淋漓極致。他告訴這些不斷紛爭的部落,自己是父神之子,得到了父神的指示,奉命前來幫助這些人脫離苦海——這是真的!他做到了!
苦海是什麽?不一樣的人,又不一樣的苦。帝國皇帝苦於沒有合適的繼承人,有錢的生意人苦於自己的生意不能一帆風順,將軍苦於無法建功立業,普通的民眾苦於無法擺脫貧窮。
那麽,對於這些南洋人來說,苦是什麽?
衣!食!住!行!這就是人類要在社會中生存的最大要素!沒有衣服,無所謂,南洋本來就沒有什麽冬天,衣服更多的作用是用來遮羞,一片樹葉也做得到。住房?島嶼上,最不缺的就是豐富的熱帶樹木。那麽...苦海是什麽?
食物!交通!
不是每一座島嶼都適合長農作物的!那麽,數千人的部落,拿什麽來填飽肚子?椰子?香蕉?別開玩笑了。他們需要交換。有的島嶼適合種糧食,淡水充足,但是缺乏能夠幫助農耕的大型動物!那麽,就會有人將可以做這些事情的牲畜運過來,換取糧食。有的島嶼,盛產一種堅韌的樹皮纖維,可以用來更加完美的遮羞避雨,那麽這裏的人,就用衣服來換取糧食!交通在這個時候,就發揮出了巨大的作用。一個部落的船只數量,變相的反映了他們的貿易能力,也就反映了可是,如果每個人需要的東西都不一樣,交易無法進行呢?
這個時候,貨幣的出現變得勢在必行。而在任何一個地方,黃金都將是最合適的貨幣。黃金,代表著財富。就會有部落專門以挖掘黃金為生。他們只需要挖掘黃金,就可以源源不斷的獲得能夠生存下去的物資。
這樣的好事,毋庸置疑,自然是由最強大的部落來做。那麽,當一個盛產武器的部落通過出售武器換取到大量黃金,並用這些黃金購買糧食和船只,將自己武裝起來時呢?利益的沖突就會發生。
經過千年的演化,戰爭與談判,部落的融合,文化的碰撞,這裏的格局逐漸定型。強大的部落掌控著黃金的出產,坐享其成,積蓄力量,變得更加強大。弱小的部落則不斷地為了糧食和船只付出自己的勞動,被大部落壓榨,變得更加弱小。原本是一個以黃金流通作為根基的平衡穩態。但是帝國的突然降臨給這裏重新帶來勢力的洗牌!大部落的積蓄被一掃而空,力量也被帝國屠戮殆盡。
但是帝國帶得走黃金,帶不走金礦。帝國人一走,格局還是要圍繞著金礦重新開始演化。而上次的掠奪,正是十幾年前雷蒙伯爵的遠征。十來年的時間,說長不長,說短不短。剛剛好是鬥爭的關鍵時刻。路菲克巧妙地將自己的力量插入到了裏面。
那是一個七八個大約一兩萬人的部落在互相爭奪,但是其中有一個部落實力最為強大,實際上統治著金礦的開采權。雖然其餘幾個部落聯起手來可以輕而易舉的將這個部落擊敗,但是由於信仰的不同以及其他利益糾葛,一直使聯合變成一句空話。
路菲克借著自己崇高的地位,輕而易舉的取得了其中一個小部落的信任,並且以父□□義,親自調停這個部落與其他部落的矛盾。別玩了,雖然信仰動搖不了大部落領袖的價值觀,但是對這種人數不多的部落,信仰幾乎就是一切!因為他們吃不飽穿不暖,只能將信仰作為堅持下去的最大動力。路菲克並沒有耗費很大的力氣,就讓這個信奉樹木之神的部落得到了周圍小部落的支持!因為...
“父神說,你們都是我的孩子,不可戰爭,不可傷及無辜。你們應該互相關愛,將那邪惡的墮落者逐出我的神光照耀。”什麽是宗教?
一個宗教的誕生,隨著它的進化,一般是由多神教逐漸發展成一神教。這也標志著它的成熟度,因為這代表著中央集權。這也是為什麽帝國的神殿之龐大足以令皇室將其當做最大的內部敵人對待上千年,而南洋的大祭司卻無法有效地支配各種各樣的力量。
而路菲克,此時正在做的,就是將父神的光輝灑滿大地,弱化其他神的權威!父神一直作為一個不可褻瀆的存在,在南洋,你可以信仰任何神,但是唯獨沒有資格信仰父神!說是無法信仰,其實這恰恰造成了一種信仰的優越!一旦路菲克對這些信仰各種各樣的小神靈的部落說,你們將被父神的神光所籠罩,那麽這個部落的地位自然會突然的拔高!而且會立即成為父神最忠誠的信徒。當掌握了信仰的路菲克說,那個控制著金礦的部落所信奉的神靈便是墮落者時,後果,還用得著說嗎?
路菲克手中的一千士兵是精銳中的精銳。在這個極端缺乏武器裝備的地方,這一千精銳如果用好了,頂的上五千士兵!而那個大部落,撐死了也不過一萬士兵而已。於是,可憐的“墮落神靈”,便被路菲克略施小計,在自身的力量幾乎沒有損耗的前提下,崩潰了。而那些相信自己信仰的神靈是被父神拋棄的墮落者時,他們毫不猶豫的拋棄了信仰,投入了父神的懷抱。
當然,並不是那麽輕松簡單便能夠獲得父神“光輝照耀”的。需要對他在人間的血脈做出足夠的貢獻才能得到這一殊榮。
獲得了金礦的部落,自然是最大的受益者。崇高的信仰,令這個原本並不是最強的部落獲得了異樣的地位,能夠以一個真正的居高臨下者的態度對待其他部落,並且,這種特權是經過了父神代言人的允許!
而不引起新的矛盾的最好辦法,自然是給予他們希望!給予那些不能被父神福澤的人們巨大的希望——跟隨我!
就這樣,每一個部落中,最精銳的青壯戰力,就為了光明的信仰,為了部落的未來,成為了路菲克最最忠心的手下!
這是自然的!因為通過部落間接掌控了金礦的路菲克,可以輕而易舉的進行利益分配。而脫離了“苦海”的部落,自然會為了以後更好的發展,積極地跟隨他繼續行走人間!
就這樣,路菲克以金礦或者銀礦,或者珠寶等各種硬通貨的生產點為跳躍,不斷地重覆上述過程!為父神的信仰增加力量!
他的船隊如同滾雪球一般迅速的膨脹!從一千人變成兩萬,再從兩萬變成三萬,五萬,七萬......
僅僅一年的時間都不到!當路菲克繞了一個大圈,重新回到聯合王國時,他手中的力量,也就是父神的忠實信奉者,已經達到了十萬之巨!而且是每個部落裏最精銳的青壯戰力!放眼望去,南洋近千部落,沒有任何一個部落,任何一個神靈,能夠擁有如此龐大的追隨者!
這是...神的力量!
不!與其說是神的力量,不如說...這是金錢的力量!
“一個不懂得金錢力量的國王,不是一個好國王。”在帝都的那個夜店,郁金香公爵說的話,路菲克牢記心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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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人好歹共同信仰大雪山,一旦發生戰爭,很容易進行部落的合並,因為文化是相通的。就像中國的古代,自古以來,戰爭都不太會傷及平民。喪心病狂的屠城事件並非沒有,但是非常少數。因為大家都是信奉儒家,道家文化。但是哪一次改朝換代傷亡最多最血腥?自然是元朝!因為蒙古人過度崇信密宗佛教,而中國的傳統文化是以儒,道為主!當兩種完全不同的文化碰撞時,帶來的只有屠殺!除了元朝以外,滿清也好不到哪去。但是相對來說,清朝更加能夠吸納漢文化,為減少沖突做出了巨大貢獻。
那麽,南洋,也是一樣的!當信奉風,和信奉火的兩個部落發生利益糾葛時,信仰往往是開戰的最好借口!但是一旦開戰,必然是以趕盡殺絕為最終目標,除非對方改變信仰。然而,伴隨了很多土著一輩子的信仰,怎麽可能是說變就變的?以土著的愚昧,寧可不要性命,也不能不要信仰。所以,戰爭總是以滅絕告終。
這對南洋的局勢造成了巨大的覆雜性!路菲克剛剛回到南洋時,甚至連自己手底下到底有多少部落都不知道!他甚至分不清那個大胡子到底是信奉海的還是火的。也不知道另一個老頭子到底是一個部落首領還是一個宗教領袖。太覆雜了!太亂了!
只用一萬親兵的路菲克,能夠在這個島上伸開拳腳嗎?顯然不可能!
但是路菲克巧妙地采用了一個回避手段——三十六計,走為上計!
他自稱是父神在人間的代言人。這個地位或許威懾不到眾多大部落族長們,但是對付一般的愚昧的土著,絕對是妥妥的!他以這個名義,決定要代替神靈,行走人間。仔細的看看他們的子民,為他們帶來福音。
冠冕堂皇的理由!沒有人可以阻止路菲克。因為他是在一個大型的集會上說出的。事先沒有告訴任何人。這個決定自然受到了來自各個部落的人們的鼎力支持!神靈的代言人在人間行走!這是一件多麽神聖的事情!因為失落的種族,不就是將紋身紋在腳上的嗎?這不就是意味著行走嗎?
他在回到這個權利的漩渦中心還不到一個月,就又離開了這個巨型島嶼。不過來的時候是跟著若琳的艦隊,走的時候,卻是帶著老本卡和一千精兵。
這一走,立即讓眾多的部落有氣無處撒。畢竟,他們剛剛經歷了一場極其巨大的損失!聯合王國的國庫被搬空,損失的不就是眾多的部落嗎?但是卻沒有絲毫辦法,只能眼睜睜的看著路菲克借著神靈的名義,施施然離開這裏。
離開這裏之後,路菲克立即從南洋最外圍的島嶼開始,一個一個的行走!
他嫻熟的利用著自己的身份。那一個個數千人的小部落,輕而易舉被他收服。失落的種族,行走在人間的神,父神最寵愛的小兒子。眾多名號加起來,讓所有的小部落不敢對其有絲毫的不敬。路菲克展現出了令人震驚的才華。他將自己的宗教地位發揮的淋漓極致。他告訴這些不斷紛爭的部落,自己是父神之子,得到了父神的指示,奉命前來幫助這些人脫離苦海——這是真的!他做到了!
苦海是什麽?不一樣的人,又不一樣的苦。帝國皇帝苦於沒有合適的繼承人,有錢的生意人苦於自己的生意不能一帆風順,將軍苦於無法建功立業,普通的民眾苦於無法擺脫貧窮。
那麽,對於這些南洋人來說,苦是什麽?
衣!食!住!行!這就是人類要在社會中生存的最大要素!沒有衣服,無所謂,南洋本來就沒有什麽冬天,衣服更多的作用是用來遮羞,一片樹葉也做得到。住房?島嶼上,最不缺的就是豐富的熱帶樹木。那麽...苦海是什麽?
食物!交通!
不是每一座島嶼都適合長農作物的!那麽,數千人的部落,拿什麽來填飽肚子?椰子?香蕉?別開玩笑了。他們需要交換。有的島嶼適合種糧食,淡水充足,但是缺乏能夠幫助農耕的大型動物!那麽,就會有人將可以做這些事情的牲畜運過來,換取糧食。有的島嶼,盛產一種堅韌的樹皮纖維,可以用來更加完美的遮羞避雨,那麽這裏的人,就用衣服來換取糧食!交通在這個時候,就發揮出了巨大的作用。一個部落的船只數量,變相的反映了他們的貿易能力,也就反映了可是,如果每個人需要的東西都不一樣,交易無法進行呢?
這個時候,貨幣的出現變得勢在必行。而在任何一個地方,黃金都將是最合適的貨幣。黃金,代表著財富。就會有部落專門以挖掘黃金為生。他們只需要挖掘黃金,就可以源源不斷的獲得能夠生存下去的物資。
這樣的好事,毋庸置疑,自然是由最強大的部落來做。那麽,當一個盛產武器的部落通過出售武器換取到大量黃金,並用這些黃金購買糧食和船只,將自己武裝起來時呢?利益的沖突就會發生。
經過千年的演化,戰爭與談判,部落的融合,文化的碰撞,這裏的格局逐漸定型。強大的部落掌控著黃金的出產,坐享其成,積蓄力量,變得更加強大。弱小的部落則不斷地為了糧食和船只付出自己的勞動,被大部落壓榨,變得更加弱小。原本是一個以黃金流通作為根基的平衡穩態。但是帝國的突然降臨給這裏重新帶來勢力的洗牌!大部落的積蓄被一掃而空,力量也被帝國屠戮殆盡。
但是帝國帶得走黃金,帶不走金礦。帝國人一走,格局還是要圍繞著金礦重新開始演化。而上次的掠奪,正是十幾年前雷蒙伯爵的遠征。十來年的時間,說長不長,說短不短。剛剛好是鬥爭的關鍵時刻。路菲克巧妙地將自己的力量插入到了裏面。
那是一個七八個大約一兩萬人的部落在互相爭奪,但是其中有一個部落實力最為強大,實際上統治著金礦的開采權。雖然其餘幾個部落聯起手來可以輕而易舉的將這個部落擊敗,但是由於信仰的不同以及其他利益糾葛,一直使聯合變成一句空話。
路菲克借著自己崇高的地位,輕而易舉的取得了其中一個小部落的信任,並且以父□□義,親自調停這個部落與其他部落的矛盾。別玩了,雖然信仰動搖不了大部落領袖的價值觀,但是對這種人數不多的部落,信仰幾乎就是一切!因為他們吃不飽穿不暖,只能將信仰作為堅持下去的最大動力。路菲克並沒有耗費很大的力氣,就讓這個信奉樹木之神的部落得到了周圍小部落的支持!因為...
“父神說,你們都是我的孩子,不可戰爭,不可傷及無辜。你們應該互相關愛,將那邪惡的墮落者逐出我的神光照耀。”什麽是宗教?
一個宗教的誕生,隨著它的進化,一般是由多神教逐漸發展成一神教。這也標志著它的成熟度,因為這代表著中央集權。這也是為什麽帝國的神殿之龐大足以令皇室將其當做最大的內部敵人對待上千年,而南洋的大祭司卻無法有效地支配各種各樣的力量。
而路菲克,此時正在做的,就是將父神的光輝灑滿大地,弱化其他神的權威!父神一直作為一個不可褻瀆的存在,在南洋,你可以信仰任何神,但是唯獨沒有資格信仰父神!說是無法信仰,其實這恰恰造成了一種信仰的優越!一旦路菲克對這些信仰各種各樣的小神靈的部落說,你們將被父神的神光所籠罩,那麽這個部落的地位自然會突然的拔高!而且會立即成為父神最忠誠的信徒。當掌握了信仰的路菲克說,那個控制著金礦的部落所信奉的神靈便是墮落者時,後果,還用得著說嗎?
路菲克手中的一千士兵是精銳中的精銳。在這個極端缺乏武器裝備的地方,這一千精銳如果用好了,頂的上五千士兵!而那個大部落,撐死了也不過一萬士兵而已。於是,可憐的“墮落神靈”,便被路菲克略施小計,在自身的力量幾乎沒有損耗的前提下,崩潰了。而那些相信自己信仰的神靈是被父神拋棄的墮落者時,他們毫不猶豫的拋棄了信仰,投入了父神的懷抱。
當然,並不是那麽輕松簡單便能夠獲得父神“光輝照耀”的。需要對他在人間的血脈做出足夠的貢獻才能得到這一殊榮。
獲得了金礦的部落,自然是最大的受益者。崇高的信仰,令這個原本並不是最強的部落獲得了異樣的地位,能夠以一個真正的居高臨下者的態度對待其他部落,並且,這種特權是經過了父神代言人的允許!
而不引起新的矛盾的最好辦法,自然是給予他們希望!給予那些不能被父神福澤的人們巨大的希望——跟隨我!
就這樣,每一個部落中,最精銳的青壯戰力,就為了光明的信仰,為了部落的未來,成為了路菲克最最忠心的手下!
這是自然的!因為通過部落間接掌控了金礦的路菲克,可以輕而易舉的進行利益分配。而脫離了“苦海”的部落,自然會為了以後更好的發展,積極地跟隨他繼續行走人間!
就這樣,路菲克以金礦或者銀礦,或者珠寶等各種硬通貨的生產點為跳躍,不斷地重覆上述過程!為父神的信仰增加力量!
他的船隊如同滾雪球一般迅速的膨脹!從一千人變成兩萬,再從兩萬變成三萬,五萬,七萬......
僅僅一年的時間都不到!當路菲克繞了一個大圈,重新回到聯合王國時,他手中的力量,也就是父神的忠實信奉者,已經達到了十萬之巨!而且是每個部落裏最精銳的青壯戰力!放眼望去,南洋近千部落,沒有任何一個部落,任何一個神靈,能夠擁有如此龐大的追隨者!
這是...神的力量!
不!與其說是神的力量,不如說...這是金錢的力量!
“一個不懂得金錢力量的國王,不是一個好國王。”在帝都的那個夜店,郁金香公爵說的話,路菲克牢記心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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