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14章 顧公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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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日後,一個陽光燦爛的午後。

陳兆軒再次縱馬來到小院,見金萱已然站在院中。

一身素白的喬其紗旗袍,踏著白色高跟鞋。烏黑的頭發梳成兩根麻花辮,發間只插著一朵白色小雛菊。

“今晚就要去見餘經理,我勸金姑娘好好打扮一番,她偏偏不肯。還說這樣反而別致。這一身白衣……雖說大世界是個摩登所在,可也不見得完全不講究不忌諱。”祝雪枝為難道。

“我倒是覺得金姑娘有理。大世界的餘經理,什麽姹紫嫣紅沒見識過。這一身素白,倒也不落俗套,反而別致。說到講究忌諱……如今大城市中上等人家,摩登一些的,嫁女兒,反倒是仿西洋穿白婚紗的居多。這個也成不了大問題。不過到大世界,金萱這個名字……以後不能再用了。金萱二字,十有八九被仇人所知。得盡早定個新名字才是。金姑娘可曾有新名?”陳兆軒客氣問。

金萱一怔:“新名字……倒還真沒想。”

說話間,陳兆軒已然盯著她的發間。

只見烏發間的那朵小雛菊,已然落了一只白蝴蝶。

其實也只是一只尋常的白蝴蝶而已,大小形態都沒什麽奇異之處。只是如今落在烏發間、鮮花處,倒也新奇有趣。

蝴蝶的翅膀,一顫又一顫。

金萱因陳兆軒的目光而隨手一掠烏發,那只白蝴蝶立刻振翅飛起,轉眼飛出小院,消失在遠方。

“白蝶飛!”陳兆軒脫口而出,“白,白雪之白;蝶,蝴蝶之蝶;飛,飛翔之飛。不如以後你就叫白蝶飛。”

“白蝶飛……這個名字倒也好聽,又不落俗套。只是我覺得這個飛字不太好。不如……”金萱略一思索,道,“不如菲,芳菲菲其彌章之菲!”

“白蝶菲……這個名字更美。白蝶菲也可以做你在大世界的名字。憑你的聰明和美麗,假以時日,白蝶菲三個字,會響徹上海灘!”陳兆軒道。

金萱低頭不言語。

祝雪枝在旁代金萱道:“托陳兄弟金口了。我看以金姑娘……哦,不對,以後得叫白姑娘了。以白姑娘的資質,總有一天,會成為大世界最紅的歌女。”

陽光燦爛,白色的蝴蝶在遠處芬菲的花間,翩翩飛舞。

從此以後,上海少了一個“金萱”;

從此以後,上海多了一名從大世界走出來的“白蝶菲”。

只是此時此刻,小院中的三人,無論是陳兆軒和祝雪枝,還是白蝶菲本人,都沒有料想到——歌女白蝶菲在大世界的初次登臺,就轟動了整個上海灘!

當晚,以祝雪枝遠房親戚的名義,在“雪枝姐”的引薦下,白蝶菲初次得見大世界的餘經理。

“我這個遠房表妹,也是可憐。本來也是體面人家的小姐,就是……當爹的做生意失敗吞鴉片自殺,當娘的被債主們逼債驚嚇到,一病不起身亡。剛剛送葬了父母,又被債主之一的堂兄弟逼嫁一個七十多歲的老財主做小的,就因為那個老財主出的財禮最多。可老財主之前連娶五房姨太太都跑的跑,死的死,都說是大太太善妒容不下人。這真嫁過去做第六房姨太太……哪裏活得長久?這也是沒了辦法了,才跑到上海投奔俺這個沒怎麽見過面的遠房表姐。我這個可憐的表妹啊,當年定的未婚夫還說在城裏讀完大學就來娶她,結果家裏一出事,那個負心漢立刻說是和大學女同學好上了不承認這門親事了。唉,表妹雖說身世可憐,卻也很有志氣。說爹欠下的債,理當歸還。為了賺錢還債,情願來當歌女。對了,我這個表妹啊,還說得一口英文呢,還是教會女中畢業呢。”

祝雪枝按照白蝶菲之前編織的“故事”,一板一眼地說與餘經理,想到自己的淒苦身世,竟也不由得流下些許眼淚。

餘經理對新來姑娘的淒苦身世,並不十分在意。只是打量著白蝶菲,見這個年輕姑娘雖說脂粉不施又一身素服,倒也是天生的美人胚子,打扮也別致——至少在大世界算別致。

“真的會唱英文歌?”餘經理詢問,“是否可請白小姐一展歌喉?”

“當然!”白蝶菲落落大方,當即唱起了一支事先練好的英文民歌——《夏日裏最後的玫瑰》。

一曲歌畢,餘經理鼓起了掌:“嗓音不錯,英文更地道。這嗓子雖說能聽出缺少長期專業訓練,但也算是一塊璞玉了。你現在就可以來大世界了。不過得先準備幾套演出服。對了……看你的名字叫白蝶菲,這個名字既美且別致,是否可以做在大世界歌唱時的名字?”

“當然!多謝餘經理誇獎。”白蝶菲笑道。

“如此甚好。我會安排人為白小姐量體裁衣。至於演出服嘛……大世界的姑娘們,穿紅著綠的多了去了。我看白小姐這一身白衣就很好,若要俏、一身孝,白小姐的演出服,就以白色為主。”餘經理點頭道,“白小姐如無他事,還請耐心等候。一星期後,最多兩星期,如無意外,就能定好白小姐初次登臺的黃道吉日。”

十多日後,清晨,顧公館。

鏡前,烏黑的短發梳得一絲不亂,只一縷黑發微微下垂,堪堪地遮住了額頭上那道車禍留下的淺淺傷疤。高大的身材,寬而厚實的肩膀,撐起一身深灰色條子花呢西服,條紋領帶,白襯衫,黑皮鞋。西服口袋上,插著一只金筆,算是唯一一件惹眼的裝飾。至於腕間瑞士白金手表,大部分時間,都隱藏在袖內。

鏡前的顧維崧,豐神俊朗,儀表非凡。很多人都說,全上海灘,唯有顧家大少爺才能將一身英式西裝穿得最出味。

對鏡整理,確定自己儀容上沒有半點問題。才“整整齊齊”地走出房間。

走廊裏,習慣性地敲隔壁房間的門,手指剛剛叩在門上,又收回。

住在自己臥房隔壁的晨楓,昨晚剛搬離公館。

顧維崧在好友臥房門前站了一小會兒,轉身,獨自走下樓。

餐廳裏,衣冠楚楚的顧老爺和黃太太在吃早餐,不見晨楓,也不見妹妹。

顧維崧坐到桌前自己的位置上,笑道:“妍兒還在賭氣不吃東西啊。”

顧維崧和顧唯妍的生母——黃薇瀾,沒好氣道:“咱們大小姐在房間裏鬧絕食呢。哼,她以為她藏在房間裏的點心和餅幹別人都不知道呢。”

顧永昌從當日的報紙上擡起頭,看妻子一眼,責備道:“光吃點心餅幹怎麽能行?妍兒一整天都沒好好吃東西了,送過去的水果和粥全都扔了出來。你這個當娘的,不說心疼自家女兒,還說風涼話!”

“咱們女兒,就是被你這個當父親的寵壞了!”哪怕當著自已兒子,黃薇瀾也不好過於“搶白”丈夫,只是唉一聲,道,“我是一直擔心妍兒,脾氣寵成現在這個樣子……在自家也就罷了,可到了外面,說話從來不知個輕重,動不動就得罪人……女兒大了,總不能在家裏呆一輩子。我是著實擔心她這個脾氣……不定什麽時候會吃虧。”

“怕什麽!”顧永昌一合報紙,哼道,“憑她以後嫁到誰家去,我看誰敢欺負我顧永昌的女兒!最多不過,有我和崧兒在,供養她一輩子!”

黃薇瀾不作聲了,顧維崧也低頭不作聲。幾名下人在餐廳角落垂手侍立,更是屏氣凝神。

一家之主開口,至少在公館內,向來無人敢違逆。

顧永昌擡頭問兒子:“你的朋友,已經搬出去了?”

顧維崧低頭道:“晨楓昨天說在洋行附近的弄堂裏看到一間幹凈房子,很是喜歡,當時就租下了。他說這樣每天步行上班也方便。”

黃薇瀾嘆道:“搬出去也好。你這個朋友呀,啥都好,就是太愛招惹年輕姑娘。聽說外面已經有好幾家未出閣的小姐,為他爭風吃醋惹出事端。這樣的人啊,真是讓姑娘家的父母操心。”

顧永昌咳嗽一聲,道:“不是我們趕人……實在是有個外人在公館裏,多少有些不方便。”

林晨楓自從隨英國大學同學兼至交好友顧維崧來上海,原本一直客居顧公館,公館上下都尊稱其為林少爺。林少爺俊美瀟灑,性格又頗有些風流,來上海沒多久就惹下一堆桃花債。不過從未累及顧公館,林少爺的私事,顧家人原本也不理論。

只是……如今年已十八的顧家大小姐,最近都喜歡拉這個哥哥的好友作陪——縱然林少爺在顧家小姐面前那是十二分的規矩、道學士一般的拘泥,在外愛在其他姑娘面前說的花言巧語,更是從來不會在顧家小姐面前說半句。

林少爺再怎麽風流倜儻,也不會在顧家人面前亂了分寸。應了顧家習俗,哪怕出臥房吃早餐,也是一身西裝革履穿戴得足夠整齊了才來到眾人面前。

只是昨天早晨,大概是林少爺睡迷糊了,穿著睡袍胸前敞開一大塊就打著哈欠就出門吃早餐,臨進餐廳才“醒悟”,當時就沖桌上顧家老爺太太及大小姐一鞠躬,連說失禮,趕緊跑回臥房換衣裳。

一次小小的失禮,本來也沒什麽。

只是顧唯妍在餐桌上突然說出這麽一句:“原來晨楓哥哥穿睡袍的樣子,也這麽好看!”

當時的顧家老爺太太就變了臉色。顧永昌是永遠不會說寶貝女兒半句不是;黃薇瀾卻當著幾個下人的面喝斥女兒“說話還是這麽不知分寸一點兒也不顧及千金大小姐的體統!”

等顧維崧下樓時,挨了一句“重話”的顧唯妍已經賭氣跑回自己的房間。

林晨楓很快得知事端,找個緣由,早早離開公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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