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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互相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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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你三天時間。三天後,告訴我你的最終決定。”陳兆軒說著,突然客氣一笑,繼續道:“你是個聰明識大體的姑娘,其實用不了三天。最多三天,你自然能考慮得清清楚楚。另外,我要說明,倘若金姑娘決定進大世界歷練,本人會在暗處,盡可能地保護金姑娘!先行一步,就此別過。”

陳兆軒說著,在午後的陽光下,突然脫下帽子,以紳士式的姿態對金萱一鞠躬,然後轉身往小院門外走去。

“請留步!”金萱在他身後道。

陳兆軒停步,回頭,見金萱低著頭,分明在考慮什麽。

他沒有開口,就這麽靜靜等待。

她終於擡頭,開口問:“倘若我進大世界,陳少爺確定能保得了金萱的周全嗎?”

“我會盡已所能。”陳兆軒模糊回答。

“原來陳少爺也不能打包票,雖然如此,我也接受陳少爺的意見,以歌女的身份進大世界,再設法接近顧家。”金萱點頭道,“你說得對,這也許是目前為止,接近顧家唯一的機會。”

“金姑娘果然爽快人!”陳兆軒讚道,又回頭問祝雪枝,“依雪枝姐看來,金姑娘嗓音如何?”

“已經聽過金姑娘的嗓子,分明是一塊未經雕琢的璞玉,只要嚴格訓練,用不了多久,足以在大世界登臺獻唱。”祝雪枝讚道。

“冒昧問雪枝姐,用不了多久……是多久?”陳兆軒繼續問。

“三個月,即可。”祝雪枝回答道。

“三個月……有些久了,一個月,可以嗎?”陳兆軒繼續問,見對方分明有些躊躇,又接著道:“這位姑娘,可是精通英文呢,倘若用一個月時間訓練,唱英文歌,是否足夠在大世界獻唱?”

“倘若是英文歌……一個月,我看也差不多。大世界的姑娘,長得美的、唱得好的雖然也多,但論到精通英文的,還真沒幾個呢。有一副好嗓子又能精通英文的,更是是基本沒有。可惜了那些肯掏洋錢包的洋客人了。”祝雪枝笑道,“倘若是精通英文,再憑金姑娘的好嗓子,在大世界,倒是一項不小的優勢呢。

金萱擡頭看著陳兆軒,問道:“你怎麽知道我懂英文?我想之前我從來沒有說過。”

“當日見你有個洋人朋友,所以……想你必然精通英文。”陳兆軒含糊回答,並沒打算說得太詳細——將自己當日入獄親眼所見也一股腦說出來。

金萱倒也沒再追問,這些“細枝末節”,問得多了,其實意義不大。

“金姑娘就在雪枝姐的幫助下,練練嗓子。這段時間,倒是有勞雪枝姐了。”陳兆軒沖兩人客氣道。

“陳少爺——”金萱盯著他眼睛,問道,“其實當日你救我,只是為了尋到一個能助你覆仇的幫手,對不對?”

“你的仇人,和我的仇人,其實也沒多大區別。”陳兆軒回道。

“既然如此,你救我之事,今後我也不必去感激你。說到底,我們是為了共同的目的,互相利用罷了。”金萱仰頭道。

陳兆軒突然笑了,笑道:“感激是什麽?能助你實現最終目的嗎?能讓仇人不得好死嗎?倘若是僅僅為了所謂的感激,沒什麽人會傻到冒著身家性命的風險去助他人實現什麽目的的。除非……這個人有著同樣的目的,甚至有著同樣的背負,讓她足以冒著未來道路不可預知的巨大風險……”

陳兆軒盯著金萱的眼睛,繼續道:“你是個聰明姑娘,我也不必和你拐彎抹角。當對手勢力夠強大,這條覆仇之路,勢必艱險異常。我不勉強你,決定是你自己做決定。只要踏上這條道路,倘若自己有半點不情願,勢必極大加重風險。我要的,是你心甘情願和我一起覆仇。”

金萱盯著他,半晌,才道:“好,既然如此,正如之前所說,你我之間,也只是互相利用罷了!”

過了兩天。

小屋內,陳兆軒送來的留聲機在旋轉著,悠揚樂聲中,祝雪枝站在於留聲機旁,穿著花緞旗袍,踩著高跟鞋,腰肢擺動,哼著歌謠,歌唱中還將眼風一陣又一陣往外拋。

縱然年華不再,依舊風情萬種。

一曲歌畢,祝雪枝回頭對金萱道:“登臺獻唱,不僅要讓客人聽到你的歌聲,也要讓客人見識到你的風情。倘若只是為了聽歌,那許多身份尊貴的客人們又何必花錢買票。歌聲,只是錦上添花。關鍵是你在臺上一舉一動,每一個眼神,都要能勾走客人們的魂魄!”

一時寂靜。

半晌,金萱才道:“大世界的姑娘,都是這麽唱歌的嗎?”

“當然!”

“每一個如此唱歌的姑娘,都能紅嗎?”金萱繼續問。

“能大紅的,還是鳳毛麟角了。”祝雪枝回道。

金萱笑道:“我倒是覺得,客人們倘若是為了見識風情,不一定得花錢買票到大世界看姑娘獻唱。想紅的話,臺上表演是一種方式,臺下的為人處世又是一種方式。之前雪枝姐也說過了,嗓子好又精通英文的姑娘,在大世界幾乎沒有。所以……用地道的英文唱歌,這已經是本人的一大優勢,自然不同於其他很多姑娘。倘若再在歌唱中一舉一動不忘施展風情……豈不泯然眾人矣!”

“明然……眾人?”沒怎麽讀過書的祝雪枝分明沒聽明白。

“就是和其他人都一樣了。”金萱繼續道,“在大世界,想真正脫穎而出,光有好嗓子和地道英文,只怕還是不夠的。還要有足夠的特點,和其他人都區別開來。我倒是覺得,唱歌的時候,可以安安靜靜地唱。至於風情……當然不是不可能在臺上表現風情,否則客人不如在社交界聽大戶人家的小姐們彈著鋼琴歌唱。”

“金姑娘說得對極。”祝雪枝分明在讚同她的最後一句話。

“所以,我想唱歌的時候,大部分時間都是安安靜靜地歌唱。偶爾,一兩個眼神,讓臺下的客人們都覺得是在看自己……雪枝姐有讀過《老殘游記》嗎,那位白妞說書,只站在臺上往臺下那麽定定一瞅,滿臺下的客人們都覺得這位姑娘是在看自己……只這麽一瞅,勝過大世界所有姑娘在臺上一舉一動都不忘賣弄風情了。”

“聽你說的當然是好的。只是……這麽一瞅就能瞅到每一個客人心裏的功力,只怕全上海也沒幾個姑娘能做得到。”祝雪枝笑道。

“也不見得沒什麽姑娘做不到。”金萱低頭思量,半天,才道,“雪枝姐能不能幫我找一缸金魚。金魚要格外漂亮些的,游動起來好看的。”

“金魚?如今時間緊迫,一個月就要把嗓子練得像模像樣,哪有閑暇玩金魚。”祝雪枝不解。

“雖然時間緊迫,也不可能一天十多個時辰不停地練嗓子。總有許多閑暇時間,不如看看金魚游水,也能放松。”金萱道。

“也罷,既然你要格外漂亮的金魚,我讓陳兄弟幫你找就是了。”

第二天,陳兆軒親自用車拉來一個大水缸,缸內有數十條美麗的金魚。恰值晴天,太陽照在水面上,波光粼粼,絢麗多彩的各色金魚游弋開來,格外好看。

金萱客氣道:“多謝。”

祝雪枝笑道:“真是有勞陳兄弟了。”

“不客氣。”陳兆軒點頭道,“以後金姑娘還需要什麽,盡管開口就是。”

金萱不再多言語,搬張凳子坐在水缸前,聚精會神地看起了金魚。

“這姑娘,還真有閑情逸致。”祝雪枝搖頭道。

“她自然有她的打算,不必多問。只看結果就是了。”陳兆軒說著,又從大衣下拿出一個紙袋,道,“這是為金姑娘找來的高跟鞋,據說是最新款式。”

金萱仍然在聚精會神地看金魚。

祝雪枝代她收下紙袋,從中拿出高跟鞋,見是乳白色牛皮,鞋跟既高且細,鞋身曲線優美嫵媚。

“果然是好一雙摩登鞋。這樣的鞋子,不知多少富家小姐會羨慕。就是不知道金姑娘穿著是否合腳。”

金萱終於擡頭,見祝雪枝手中的鞋,點頭道:“很摩登的鞋,我試試大小。”

她脫下了平底布鞋,換上高跟鞋。走開一步,差點摔倒——是陳兆軒伸手扶穩她。

“多謝。”金萱低頭道,“我這個鄉下姑娘,其實從來沒有穿過高跟鞋呢。不過……我會很快習慣穿這種摩登的高鞋子,像許多時髦的上海小姐一樣,自如地走。”

“這雙鞋子,不僅是讓你穿著走路的。這雙鞋子,你還要習慣穿著它跳舞。”陳兆軒。

金萱擡頭盯著他,眉頭微皺。

陳兆軒:“你會跳交誼舞嗎?”

“不會!”金萱直截了當回答。

“那就跟我學!不過,你得先習慣穿這樣的鞋子走路。”陳兆軒繼續道,“最多給你三天時間,穿高跟鞋如同穿布鞋一般自如。三天後,我來教你跳交誼舞。”

金萱盯著他,想說什麽,終究還是沒說出來。

陳兆軒嘆口氣:“我知道我剛才說話過於武斷直接,說什麽話做什麽事,壓根沒問過你的意見。不過,我認為不需要多問意見。你以後是要設法進入上海的上層社交界,不能穿著高跟鞋跳交誼舞怎麽行?不僅是交誼舞,你還要學會像很多上海時髦的少爺小姐那樣打網球,學會上海富太太們普遍都喜歡的打麻將牌。以及為了你自身安全,你還要學會用槍……你要學的東西多著呢。時間緊迫,一樣一樣來。如今,除了跟著雪枝姐練歌喉外,就是學會穿高跟鞋跳交誼舞。接下來兩三天,你要盡可能穿著高跟鞋。三天後,我會再來。”

陳兆軒說著,向金萱和祝雪枝頷首致意,然後轉身上馬,就此離去。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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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果然新人新文,尚未有任何榜單的前提下,冷題材就這麽……淒冷嗎?

看眼前的淒冷的數據——抱膝,蹲西伯利亞的冰窖中抖一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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