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9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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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軟和肌肉被撕裂的痛,像閃電一樣劈開了她的大腦。也許她因痛呼喊了一聲,也許沒有,她已聽不清自己的聲音,頭腦中嗡嗡作響。她的上肢像破敗的提線木偶一樣垂落下來,血從破裂的前額湧出,滴落在地面上。一片一片,邊緣不規則的圓形,像無數盛開的花朵。
“我再問最後一遍,Sirius Black在哪裏?”
咆哮的聲音,好像從很遠很遠的地方傳來。
她無聲地微笑了起來。
怎麽可能呢。你愛一個人,極之深刻,就會願意為他去死。你甚至不需要喜歡他,或者同意他的處事原則,你們可以爭吵,可以惡言相向,但到關鍵時刻,那些瑣碎小事,起因經過都不重要。你心甘情願,願意為了他流盡全身血液。
她被重重摔到地面上,Leah可以感覺到自己的肋骨在重擊之下斷裂。
她昏迷又被迫醒過來兩次。
沒有一絲一毫力氣,可是不能再掙紮爬動了,肋骨斷裂,用力怕戳穿臟器。
“Sirius Black在哪裏?”
沒有任何聲音從她的嘴中發出來,連痛呼也沒有了。芬裏厄用利爪撕下了她的整張頭皮,血肉淋漓,那把長長黑發扯在手裏,已經像一塊被血浸透了的破布。人卻蜷縮在一邊,只剩顱骨,臉已經難辨真容。難以想象這個她曾經的模樣,她的氣度,理智和決斷都只是一把血肉模糊的人形。
她看見的最後一個人不是Sirius。
眼前視線模糊,有什麽東西在暖風中飄蕩。金紅交織,原來是船屋上最熟悉的輕紗帳。充沛日光從舷窗裏灑進來,照亮眼前的小小圓鏡。有個橄欖色皮膚的婦人站在她身後,梳理她一頭長發。眼睛與高鼻梁,與她如出一轍。
地上那灘血肉極輕微地蠕動,好像發出了什麽聲音,又好像只是錯覺。
阿拉伯語裏,呼喚母親, ,念作“ya ahmeha”。
“阿媽,”她的身體只是抽動,她的意識裏,出口的卻是迂回婉轉的母語,“阿媽,我做噩夢,看到自己快三十歲,軀體殘破,躺在倫敦的一個店裏等死——”
人至將死,其實會神智模糊。
“——還好你在,阿媽,真奇怪,我從來沒去過英國。昨天我不是才過完十七歲生日,我們商量好動身離開布列塔尼去巴黎——”
鏡子裏的婦人對她溫柔微笑,將她的長卷發挽成發髻。
Leah Belhanda闔上了眼睛。
她死的時候,她所愛的那個男人在倫敦的另一邊,聖芒戈醫院裏等待著感冒藥水,世事不知。
天好像灰暗了下來,但天,不是本來就應該是灰色的嗎。
拾陸
倫敦下起瓢潑大雨。整座城洗刷得鋥亮,聖芒戈醫院灰白色的攝政式立面在他身後,高敞幾乎像一座堡壘。黑發青年人跑過紅色電話亭,跑過疾馳過的公交車。雨中的倫敦是灰白紅三色的,即使已到春天,依然潮濕陰冷,冷到連骨骼關節都發酸,他迫不及待要回到入墨去靠著壁爐烤火。
Sirius冒雨跑進對角巷,大衣兜帽罩過頭頂。
他最先看到的東西是入墨門口蔓生的常春藤,經歷一冬雨雪,此時又開始繁茂抽芽。這是他的家啊,她給的家。他在兜帽下微笑,想著他初見Leah Belhanda的情形,想她那種古靈精怪的神態,眼神裏微妙的光,想其實這個世界上除了他,並沒有別人知道,其實她遠不是個溫和的人。
這種與某個人共享秘密的心情,足以讓他的心裏充滿奶油融化一樣的甜美。
他看見的第二樣東西,是入墨店門框上,垂著的一把頭發。
其實更應該說是一張人的頭皮,完整撕下,長長辮子垂落下來,被風吹得飄動。血一滴一滴滲透出來,地面上已經積了一小灘黑紅難辨的積液。
他感覺自己的雙腿一軟,跪了下來。
他太知道,那是誰的頭發。
千百次撫摸過的長發,千百次看她對鏡梳妝,糾結成股,把黑發編織成長辮,或者隨手盤起長發,對牢一星燈花,伏案畫圖。共寢共眠,她的長發散落在白枕頭上,與他的黑發纏繞一處。他以為這樣的日子,他可以過很久很久。他的生活那樣繁忙,充斥著戰火硝煙,相對而言,與她的生活就那樣慢,久得他以為,已經一生一世。
那麽多死亡。
他都認了,這世界可以帶走Regulus,帶走Orion,帶走Marlene,他們死的時候,時間尚未給他機會,讓他與他們和解。那麽多死亡,他一聲不吭,用少年人的薄弱肩膀擔起所有的痛苦,繼續嘻嘻笑笑,可是他的雙手,連她都留不下來。以這樣慘烈不可挽回的方式。
他跪倒在地,街上行人本來還沒有意識到什麽情況,順著他視線去看,才看到那間小小店鋪,看到門框上帶血的人皮。有人驚聲尖叫,越來越多的人聚集在他身邊,殷切探問。
那些聲音,都離他很遠。
他們都不是他,同情不是共情。
從此之後,這世界只知道她是一樁兇殺案的主角,只知道她是一具猙獰可怖的屍首,沒人知道她本是他的愛人,是多少人的朋友,是才華橫溢的紋身師。命運待她也從未仁慈過,奪走了她的家人和財產,奪走了她受教育的機會,可是她說,只要活著一天,就得挺胸。
世界只知道,她是一具血肉模糊的屍體。
他終於有勇氣走進紋身店裏,跪倒在那具蜷縮的軀體旁,想觸碰她橄欖色的溫暖的皮膚,可是已經沒有一寸完好的所在可以讓他下手。
她一定很疼。
奧丁為了得到智慧之泉的泉水,失去右眼,終於得到如尼文的智慧和永恒的理智。她給了他有奧丁力量的紋身。諸神的黃昏中,奧丁被洛基長子巨狼芬裏厄吞噬而死;她因他死於芬裏厄格雷伯克。北歐神話相信命運是人神共同的不可抗力,如今他也信。
他維持著那個跪倒的地面上的姿勢,頭顱垂落地面,好像嬰兒在母體中的姿勢,蜷縮在那具屍體旁邊,罔顧臟汙,罔顧嗆鼻的血腥味。看客圍成一片,從破敗的店門口向內探望。有人通知了巫師警察與魔法部傲羅辦公室。可是那些東西,都與他無關,他的雙手,緊攥成拳,狠狠捶打在地面上,發出了一聲非人的哭嚎。
玻璃碎片紮破皮肉,與她的鮮血交匯在一處。
人在極度的痛苦中容易產生幻覺,這不是一種精神失常的表現,甚至可以說是大腦在給人體提供一種短暫的逃避。但他連這點也做不到,她的紋身約束住了他,一針一墨,在人類最柔軟的胸膛肌膚上,刺下繁覆法陣。此時此刻,以及此後數年,還有身在阿茲卡班的漫長歲月。不能瘋,不能激動,不能悲傷。
失去理智,世事不知,比他所必須親眼經歷的一切,更是一種幸福。
他對時間已經沒有概念,直到有人的手環住他的肩膀,把他從地上抱了起來。
他茫然地看著那張咋眼前放大的面容,認出了一雙黑框眼鏡,和後面瑩亮的棕色眼睛。
James。
“Prongs,”他突然笑了起來,微笑著呼喚他的老友,“Prongs,她死了,他們帶走了她。他們帶走了她。他們為什麽要這麽做,我只剩下她了,我只剩下她了啊!”
那雙臂膀將他牢牢扣在懷裏,用力得他肋骨生疼。他嘶啞淒厲的聲音,全部被淹沒在James Potter厚重的鬥篷中,可是他自己聽見了,他知道James也一定聽見了,那些不斷重覆的,沒有任何邏輯性的,“我只剩下她了,我只剩下她了,為什麽連她也要帶走……”
這就是世界完結的方式,不是一聲巨響,而是一聲啜泣。
整整三天,他殘存的理智幾乎不相信自己還是活著的。他不再說話,不再與任何人交談,不吃不喝,躲在戈德裏克谷的一間房間裏,把自己縮成一團,蓋在被子下,瑟瑟發抖。
第四天的清晨,紅發女巫強行用咒語打開了房門,端著食物走進來坐在他身邊。
“吃。你看上去像一具陰屍。”
Sirius毫無反應。
“她今天下葬,埋在外面的小教堂後面。是我的主意,她一直很喜歡那棵雪松。你不去看看?”
他置若罔聞。
Lily提著他油膩浸滿血汙的衣領,把他拖了起來,擡起右臂甩了他一巴掌。聲音裏帶刺,“聽著,我不會說什麽她希望你怎樣活著這種鬼話,那都是沒有經歷過的人隨意對別人的生活指指點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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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問最後一遍,Sirius Black在哪裏?”
咆哮的聲音,好像從很遠很遠的地方傳來。
她無聲地微笑了起來。
怎麽可能呢。你愛一個人,極之深刻,就會願意為他去死。你甚至不需要喜歡他,或者同意他的處事原則,你們可以爭吵,可以惡言相向,但到關鍵時刻,那些瑣碎小事,起因經過都不重要。你心甘情願,願意為了他流盡全身血液。
她被重重摔到地面上,Leah可以感覺到自己的肋骨在重擊之下斷裂。
她昏迷又被迫醒過來兩次。
沒有一絲一毫力氣,可是不能再掙紮爬動了,肋骨斷裂,用力怕戳穿臟器。
“Sirius Black在哪裏?”
沒有任何聲音從她的嘴中發出來,連痛呼也沒有了。芬裏厄用利爪撕下了她的整張頭皮,血肉淋漓,那把長長黑發扯在手裏,已經像一塊被血浸透了的破布。人卻蜷縮在一邊,只剩顱骨,臉已經難辨真容。難以想象這個她曾經的模樣,她的氣度,理智和決斷都只是一把血肉模糊的人形。
她看見的最後一個人不是Sirius。
眼前視線模糊,有什麽東西在暖風中飄蕩。金紅交織,原來是船屋上最熟悉的輕紗帳。充沛日光從舷窗裏灑進來,照亮眼前的小小圓鏡。有個橄欖色皮膚的婦人站在她身後,梳理她一頭長發。眼睛與高鼻梁,與她如出一轍。
地上那灘血肉極輕微地蠕動,好像發出了什麽聲音,又好像只是錯覺。
阿拉伯語裏,呼喚母親, ,念作“ya ahmeha”。
“阿媽,”她的身體只是抽動,她的意識裏,出口的卻是迂回婉轉的母語,“阿媽,我做噩夢,看到自己快三十歲,軀體殘破,躺在倫敦的一個店裏等死——”
人至將死,其實會神智模糊。
“——還好你在,阿媽,真奇怪,我從來沒去過英國。昨天我不是才過完十七歲生日,我們商量好動身離開布列塔尼去巴黎——”
鏡子裏的婦人對她溫柔微笑,將她的長卷發挽成發髻。
Leah Belhanda闔上了眼睛。
她死的時候,她所愛的那個男人在倫敦的另一邊,聖芒戈醫院裏等待著感冒藥水,世事不知。
天好像灰暗了下來,但天,不是本來就應該是灰色的嗎。
拾陸
倫敦下起瓢潑大雨。整座城洗刷得鋥亮,聖芒戈醫院灰白色的攝政式立面在他身後,高敞幾乎像一座堡壘。黑發青年人跑過紅色電話亭,跑過疾馳過的公交車。雨中的倫敦是灰白紅三色的,即使已到春天,依然潮濕陰冷,冷到連骨骼關節都發酸,他迫不及待要回到入墨去靠著壁爐烤火。
Sirius冒雨跑進對角巷,大衣兜帽罩過頭頂。
他最先看到的東西是入墨門口蔓生的常春藤,經歷一冬雨雪,此時又開始繁茂抽芽。這是他的家啊,她給的家。他在兜帽下微笑,想著他初見Leah Belhanda的情形,想她那種古靈精怪的神態,眼神裏微妙的光,想其實這個世界上除了他,並沒有別人知道,其實她遠不是個溫和的人。
這種與某個人共享秘密的心情,足以讓他的心裏充滿奶油融化一樣的甜美。
他看見的第二樣東西,是入墨店門框上,垂著的一把頭發。
其實更應該說是一張人的頭皮,完整撕下,長長辮子垂落下來,被風吹得飄動。血一滴一滴滲透出來,地面上已經積了一小灘黑紅難辨的積液。
他感覺自己的雙腿一軟,跪了下來。
他太知道,那是誰的頭發。
千百次撫摸過的長發,千百次看她對鏡梳妝,糾結成股,把黑發編織成長辮,或者隨手盤起長發,對牢一星燈花,伏案畫圖。共寢共眠,她的長發散落在白枕頭上,與他的黑發纏繞一處。他以為這樣的日子,他可以過很久很久。他的生活那樣繁忙,充斥著戰火硝煙,相對而言,與她的生活就那樣慢,久得他以為,已經一生一世。
那麽多死亡。
他都認了,這世界可以帶走Regulus,帶走Orion,帶走Marlene,他們死的時候,時間尚未給他機會,讓他與他們和解。那麽多死亡,他一聲不吭,用少年人的薄弱肩膀擔起所有的痛苦,繼續嘻嘻笑笑,可是他的雙手,連她都留不下來。以這樣慘烈不可挽回的方式。
他跪倒在地,街上行人本來還沒有意識到什麽情況,順著他視線去看,才看到那間小小店鋪,看到門框上帶血的人皮。有人驚聲尖叫,越來越多的人聚集在他身邊,殷切探問。
那些聲音,都離他很遠。
他們都不是他,同情不是共情。
從此之後,這世界只知道她是一樁兇殺案的主角,只知道她是一具猙獰可怖的屍首,沒人知道她本是他的愛人,是多少人的朋友,是才華橫溢的紋身師。命運待她也從未仁慈過,奪走了她的家人和財產,奪走了她受教育的機會,可是她說,只要活著一天,就得挺胸。
世界只知道,她是一具血肉模糊的屍體。
他終於有勇氣走進紋身店裏,跪倒在那具蜷縮的軀體旁,想觸碰她橄欖色的溫暖的皮膚,可是已經沒有一寸完好的所在可以讓他下手。
她一定很疼。
奧丁為了得到智慧之泉的泉水,失去右眼,終於得到如尼文的智慧和永恒的理智。她給了他有奧丁力量的紋身。諸神的黃昏中,奧丁被洛基長子巨狼芬裏厄吞噬而死;她因他死於芬裏厄格雷伯克。北歐神話相信命運是人神共同的不可抗力,如今他也信。
他維持著那個跪倒的地面上的姿勢,頭顱垂落地面,好像嬰兒在母體中的姿勢,蜷縮在那具屍體旁邊,罔顧臟汙,罔顧嗆鼻的血腥味。看客圍成一片,從破敗的店門口向內探望。有人通知了巫師警察與魔法部傲羅辦公室。可是那些東西,都與他無關,他的雙手,緊攥成拳,狠狠捶打在地面上,發出了一聲非人的哭嚎。
玻璃碎片紮破皮肉,與她的鮮血交匯在一處。
人在極度的痛苦中容易產生幻覺,這不是一種精神失常的表現,甚至可以說是大腦在給人體提供一種短暫的逃避。但他連這點也做不到,她的紋身約束住了他,一針一墨,在人類最柔軟的胸膛肌膚上,刺下繁覆法陣。此時此刻,以及此後數年,還有身在阿茲卡班的漫長歲月。不能瘋,不能激動,不能悲傷。
失去理智,世事不知,比他所必須親眼經歷的一切,更是一種幸福。
他對時間已經沒有概念,直到有人的手環住他的肩膀,把他從地上抱了起來。
他茫然地看著那張咋眼前放大的面容,認出了一雙黑框眼鏡,和後面瑩亮的棕色眼睛。
James。
“Prongs,”他突然笑了起來,微笑著呼喚他的老友,“Prongs,她死了,他們帶走了她。他們帶走了她。他們為什麽要這麽做,我只剩下她了,我只剩下她了啊!”
那雙臂膀將他牢牢扣在懷裏,用力得他肋骨生疼。他嘶啞淒厲的聲音,全部被淹沒在James Potter厚重的鬥篷中,可是他自己聽見了,他知道James也一定聽見了,那些不斷重覆的,沒有任何邏輯性的,“我只剩下她了,我只剩下她了,為什麽連她也要帶走……”
這就是世界完結的方式,不是一聲巨響,而是一聲啜泣。
整整三天,他殘存的理智幾乎不相信自己還是活著的。他不再說話,不再與任何人交談,不吃不喝,躲在戈德裏克谷的一間房間裏,把自己縮成一團,蓋在被子下,瑟瑟發抖。
第四天的清晨,紅發女巫強行用咒語打開了房門,端著食物走進來坐在他身邊。
“吃。你看上去像一具陰屍。”
Sirius毫無反應。
“她今天下葬,埋在外面的小教堂後面。是我的主意,她一直很喜歡那棵雪松。你不去看看?”
他置若罔聞。
Lily提著他油膩浸滿血汙的衣領,把他拖了起來,擡起右臂甩了他一巴掌。聲音裏帶刺,“聽著,我不會說什麽她希望你怎樣活著這種鬼話,那都是沒有經歷過的人隨意對別人的生活指指點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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