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11 章節

關燈
Belhanda月餘,這是他第一次見她要 走出對角巷,這個只屬於巫師的小小天地。

“我陪你去。”

星期六是諾丁山波托貝洛路市場最熱鬧的時候,從小吃到古董,所有攤販都在這個時候出來做生意。窄窄街道兩側,聯排小房子漆成鮮亮彩色。一樓是店鋪,樓上就是住家。窗臺上種滿盆栽鮮花,街面上是各色撐開的小推車的遮雨棚。像明信片那樣的可愛景象。

Sirius的老式Café Racer摩托車從人群中慢慢過,風吹過他散亂的長頭發。Leah坐在他身後,穿一條白色的卡夫坦,裙擺揚起來露出橄欖色的小腿。

她一只手抓著他背上襯衣衣角,迎風瞇起眼睛。

“紋身墨水的基礎是用五倍子果實和鐵鹽混合成的,所以看上去是一種很深的藍黑色。”

“還有呢?”

“然後是山楂樹皮,在水中浸泡八天。水再煮到濃稠變黑為止。煮的過程中加葡萄酒。”

“聽上去像魔藥學。”Sirius的聲音在風裏聽不真切。

“墨水倒進袋子裏,掛到太陽下曬幹。最後在火上煮開,摻進五倍子和鐵鹽混合物。”

那樣瑣碎覆雜的過程,大部分人都是出於禮貌聽一聽罷了。換一個人,她其實不會這樣詳細地講關於自己本行的事情。

下一秒摩托車就轉向了,不再在波托貝洛大路上行駛。從All Saints擺滿縫紉機的黑色櫥窗前過,一拐上了小路。這一段路兩側的攤販都是蔬果和雜貨。

“五倍子,鐵鹽,山楂樹皮。”黑發年輕人念叨著所需材料的名字,從摩托車上翻下來,不到五分鐘,就抱著一個牛皮紙袋回來,滿臉志得意滿的笑容,“這是五倍子和樹皮。下一站。”

他們靠在路邊的鐵欄桿上吃了午餐。諾丁山顯然也是麻瓜倫敦中Sirius常來的地方之一,路的上半段幾乎沒有任何餐廳,只有跋涉到下段才有一些gastropub。他從路邊的流動攤販那裏捧來扁平的硬紙盒,端到Leah面前,掀開一看,是一張還冒著騰騰熱氣的披薩。

剛烤出來的面餅焦香酥脆,盛著滿滿芝士,黑香腸切片,甜玉米粒,整根新鮮蘆筍,最中心還有一個溏心蛋,金黃飽滿,好像一晃動就會破。

“這是斯托諾維披薩。黑香腸是斯托諾維血布丁。”Sirius等Leah先撕下Pizza,才轉向自己,解釋道,“餓了,吃相不好看啊。”其實他動作舉止還是極盡優雅,連吃粘粘糊糊的披薩,都不會不好看。

多說一句,其實自己怕形象出錯。

芝士咬在嘴裏是綿軟的,玉米粒與蘆筍又爽脆。明明是吃了不知道多少次的披薩,明明是最平凡的生活小事,不知道為什麽,他的心裏忽然一動。擡頭看Leah。他突然覺得,不管日後過去多少日子,貧窮或富有,山珍海味還是宵衣旰食,他都會記得,此時此刻,與眼前這個姑娘站在人行道上,近乎狼狽地分食路邊外賣的面餅。

喜歡可以有很多次,甚至時間的間隔都不需要太長,心動更是數不勝數,尤其是對一個年輕俊朗的男孩子來說。但是當一個男人心裏將一個女人當作妻子,哪怕只是模糊地暢想未來,都有決定性的區別。

就那一瞬間,他第一次覺得自己好像老了。

Leah Belhanda仍然微笑。



環境改變人,成長環境造就人。與Leah沈默的包容相對的,是Sirius的優柔寡斷。有個理論說十三歲前的經歷決定了你成為什麽樣的人,那麽Sirius Black永遠擺脫不了他老貴族世家的習氣。他幼年匱乏的愛與認同,不管用成年後得到的多少愛都無法彌補。其實自我審視當中,他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苛刻。一個擁有真正愛情並從中獲得滿足感的人,是不會像他一樣來回猶豫不決,考慮是否要邁出下一步的。從意識到他所擁有的好感,迄今為止,他一次也沒有真正考慮到過Leah的處境,她的艱難與否,她與他父親的尷尬關系,又會被她與Sirius的親近如何影響。

一個人在感情與友情中的表現可以天差地別。他是索取者,不是給予者。也許他愛Leah Belhanda,這個給他溫暖的人,但他最愛的永遠是自己。

Sirius想象不到,也不可能理解的是,摩洛哥巫女也愛著他,用比任何能從表面上察覺到的跡象深刻得多的熱情愛著他。這是一種只有像她一樣世故的人才能擁有的感情,理解他的本質,接納他的缺陷和猶豫,擁抱他,雖然在理智深處,也恐懼可能迎接的失望。不對其保有任何期待,不對任何人與物持過高希望,唯恐破壞本來脆弱的關系。

她愛他,遠超過他。

格裏莫廣場的室內裝修風格極盡壓抑。沒有一點浮誇色彩,全是黑白褐金等晦暗顏色。他自己的房間在第四層,有扇面向街道的上下推拉窗,木框早已腐朽。墻上貼的還是過時而古怪的豎條紋墻紙,窗簾是灰色絲緞。不管他往上貼了多少格蘭芬多裝飾和泳裝女照,那種死氣沈沈的氛圍依然揮之不去。

喬治王時期的老房子都是厚重石塊壘成,但房屋內部墻體則大多是木質的,經年累月,根本不隔音。一墻之隔就是Regulus的房間,有時候夜深外面安靜下來,他甚至能聽到隔壁拉動抽屜的聲音。年幼時他厭憎這種缺乏隱私的感覺,後來想起來卻隱隱懷念。

他曾愛他的弟弟勝過一切,真正的感情,這是難以用邏輯分析的。

他們所有的也是一種非常態的親情,彼此擁有骨血之愛,卻保有截然不同的世界觀和信仰。愛之深恨之切,Sirius常常覺得Regulus不夠勇敢,總是選擇最輕易的那個選項。他管這叫懦弱。後來Reg加入了食死徒。Sirius常與James調侃,將他與敵對方的戰役形容為“合家團圓”。他自己心裏卻不止一次慶幸,他與Reg從未正面交鋒。

他只是凡人,凡人就有感情。他連看貝拉,都會想起她還是少女時的樣子,何況Regulus。這是曾與他朝夕相處十四年的兄弟,他看著他,只會看到一張孩童般稚氣的臉。

不管經歷多少戰爭齷齪,都無法改變。

過日子就像懷孕,有人孕吐停不下來,有人不遭那罪,可熬到最後能順利生了的就是好漢。他此時此刻的生活,就是懷胎三月胎像不穩,生活迷茫困頓。可他早想明白了,就把那些傷春悲秋的家庭問題壓到思維深處,在有能力處理之前,根本不給自己機會難過。

九月,入秋了。

這是一個星期天的上午,Sirius站在小小的鏡子前,給自己套上一件V領線衫。他的嘴裏漫不經心地叼著一支登喜路,臨到出門前才隨手按滅了煙。

“Pad,你最近常自己出門。”

他回頭,看見Remus癱在沙發上,他的眼神古怪。

Sirius胸前的紋身此時藏身在三層掩藏咒語之下,不到完成那一刻,他還不想告訴他的朋友們這個秘密。他一開始沒有反應過來,但很快醒悟了,一個恐怖的想法侵入他的大腦皮層。Remus懷疑他私通食死徒。非常時刻,他自己也不是沒有不信任過身邊人。

可是這是Remus。

他的手抓在門框上一下子沒了力氣,險些滑下來。勉強自己扯出笑容,“It’s just girl trouble that’s all. Promise.”

Girl trouble?這是一種輕描淡寫。他要瞞著老友出門,去一個摩洛哥紋身師那裏,完成一個能讓他永遠保持神智清醒的入魔紋身。這個紋身師與他斷絕關系多年的父親有某種暧昧關系,而在過去的幾個月裏,他也和對方保持著一種朦朧的交情。

“我們什麽時候能見到她?”

可能永遠不。

“等我準備好了。”他對著擠眉弄眼的Remus做鬼臉,邁步出門去。

這個星期天的上午,他到底還是坐在了入墨的桌前。外面是大風天,他把機車夾克掛起來,等著吃早午餐。全套英式早餐,一大鐵盤烤豆子,油汪汪的西紅柿,香腸和薯餅能給人帶來一種奇異的慰藉。好像他的身體需要那種由大劑量食物產生的負罪的享受。喝著Leah的摩洛哥薄荷茶,讀周天報紙增刊。這是他人生中最接近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