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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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禮越來越近, 新人雙方要邀請的賓客名單得定下來了。沈恕知道林鐺家裏沒什麽人了, 只有姐姐林鈴是最親近的。然而問她, 她卻猶疑道:“她……也挺忙的, 大概沒空回國吧, 還是不要去煩她了。”
她欲言又止的模樣讓沈恕誤以為她是出於經濟上的考慮。林鈴在國外深造靠的是林鐺這個小店做支撐, 姐妹倆經濟上一直都不寬裕, 這一點他是知道的。
林鈴回國, 來回折騰一趟要上萬的花費,她們可能舍不得,他也能理解。
可一生只有一次的婚禮, 親姐妹的終身大事,缺席終歸更遺憾。
沈恕不願讓她們有這樣的遺憾,於是自己聯系了遠在米蘭的林鈴,邀請她回來參加婚禮。
林鈴乍一聽他是林鐺的未婚夫,有些驚訝,問清楚來龍去脈之後,沈默了片刻, 說:“好, 我回來。”
“謝謝, 我會為你買好往返機票,到蘇城之後我會去接你。”
“林鐺跟你說,我是買不起機票才不肯回國的?”
“她沒這樣說過。”是他自己猜的。
林鈴在電話那頭笑了笑:“你還挺護著她的。行啊,反正我最近也閑得很,就回來一趟吧。不過你先別告訴她, 就當是給她一個驚喜。”
沈恕答應了,藏著這個秘密,卻又總忍不住想象林鐺見到姐姐時的驚喜模樣。
林鐺見他偷瞄自己還悄悄抿著嘴笑,問:“餵,你笑什麽呢?”
“沒有啊,就是見到你開心。”
她咯吱他,逼問道:“你說不說?”
沈恕受傷流血都不怕,就怕癢,被她一撓就不得不使出擒拿把她反制住扣進懷裏,咬著她耳朵道:“好好好,我說。我就是想,結婚以後就可以天天見到你了,那就可以打算生寶寶了。”
“你想什麽呢!”林鐺嗔道,他們男人果然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動物,連他也不例外。
“等我們有了孩子,不管男孩女孩,名字裏都帶個暉字好嗎?”
林鐺怔了一下,過一會兒才說:“好。不過,你不介意嗎?”
“介意什麽,介意你還記得他?”他抱緊她,“翌暉救過我的命,我們都沒法忘記他,那幹脆就用這種方式把他的生命氣息延續下去吧,我不介意。”
他是大度又懂得感恩的好男人,而她……
林鐺回身抱緊他,聲音悶在他胸口:“我們去看他吧,過幾天就是清明了,我們去給翌暉掃墓。”
“好,我來安排時間。”
正好,那時她姐姐也該到了,大概能沖淡一點她的悲傷。
…
林鈴回到蘇城時正好是清明小長假,沈恕開車到機場去接她,沒費太大力氣就認出她來,因為她跟林鐺居然是雙胞胎。只不過兩人氣質完全不同,林鈴白衣飄飄,化了妝,又長又直的黑發有幾縷染成了鮮艷的紫色,梳成馬尾墜在腦後。
林鐺提過她在國外修習油畫,果然周身都透著藝術家氣質。
她見到沈恕,上下好好打量了他一番,上車以後問道:“你是翌暉的戰友?”
沈恕點頭。
她笑了笑:“你們倆不太像啊,翌暉比你活潑很多。”
沈恕蹙了蹙眉。她提起鄭翌暉時的熟稔和親昵,竟比林鐺還多幾分。
正好林鐺這時打電話過來,問他在哪兒。他立刻放緩了聲音:“我接個人,剛從機場出來,馬上就過來跟你匯合。”
林鈴問:“誰啊,林鐺?她在哪兒啊,我們直接過去找她唄。”
“你不介意?”
“介意什麽?”
“我們今天約好去給翌暉掃墓,你不介意的話我們就一起。”
從機場過去,正好順路。
林鈴一聽笑了:“我介意什麽,鄭翌暉是我男朋友,我才是名正言順該去給他掃墓的人。”
沈恕猛的一腳剎車,車子滑向路邊停下。
“你說什麽?”
…
林鐺在公墓門前的小店屋檐下躲雨,心裏忍不住埋怨這天公不作美,就沒有哪回掃墓不下雨的。好在沒等多久就看到了沈恕的車,她怕他沒帶傘,連忙撐開傘沖進雨幕裏去接他,沒成想從車後座上卻下來另一個人。
“林鈴?”她瞪大眼睛,“你……你怎麽會在這裏?”
林鈴將長長的馬尾辮撥向身後,嘴角上翹:“怎麽,我就不能回來?這回可是你的未婚夫邀請我回來的呀,他想給你個驚喜。”
林鐺看向沈恕,卻奇異地完全看不到他臉上的表情。他撐了把黑傘從車上下來,就仿佛跟周遭被雨浸透的青山遠黛融為一體了。
她的心臟跳得又快又亂,站在雨中一時都忘了接下來該做什麽。還是林鈴叫她:“走啊,不是要掃墓嗎?”
這話裏有多少戲謔,多少怨懟,她都顧不上了,她一心想的都是要追上沈恕的腳步,然而他似乎沒有等她的意思,一轉眼,她就再也追不上了。
“翌暉,我回來了,你還好嗎?”林鈴在公墓前這一句話幾乎就判了她死刑。沈恕的目光直勾勾落在林鐺身上,她連辯解的欲望都沒有了。
“為什麽騙我?”回到兩人的小家,他第一句話就質問她,“你明明不是翌暉的未婚妻,林鈴才是,你為什麽騙我!”
他從來沒有這樣大聲沖她喊過,林鐺縮了縮肩膀,唇瓣微微發顫:“不為什麽,你沒仔細問,我就沒說。”
是啊,他只手握一張被鮮血染透的小店名片找上門來,就認定這個潑辣、善良又漂亮的小店老板娘是翌暉口中那個“她”,沒有核實過,甚至完全沒有想過會另有其人。究竟是先入為主,還是他私心就希望那個人是她,眼下都已說不清楚,也沒有意義了。
反正就是他傻,為了報恩,說要替人照顧喜歡的姑娘,卻連對方是誰都沒弄明白。
她將錯就錯,不就是認定了他傻嗎?
不,還不止是這樣。他腦海裏不合時宜地跳出那份拆遷協議書來,想起她第一次跟他搭話時就知道他是誰。她那時就盤算好了吧?將錯就錯引他上鉤,利用他沈氏少東的身份幫她留下這個小店,或者多要一筆拆遷補償款也是好的,萬一將來能嫁進沈家,還有金山銀山供她揮霍,圓她的豪門貴婦夢。
越想越感覺就是這樣,所有的事情都串起來了。沈恕頭疼得幾乎站不住腳,往後一步退靠在墻壁上。
林鐺見他這個樣子,知道他是怎麽想的,鼓起全部勇氣想要解釋一回:“沈恕,我沒有……”
“你不用說了……什麽都不要說,我不想聽。”他疲累萬分,撐著額頭,“趁我還有一點理智在,你走吧,我們以後再也不要見面了。”
林鐺這才掉下淚來,拉住他的衣袖:“我不走,死也不走!我知道你氣我,怪我沒告訴你林鈴跟翌暉才是一對。可她當時在國外,我聯系不上她,拆遷又是迫在眉睫的事,我怕來不及……我利用你是我不對,可我喜歡你是真的,我沒有騙你!”
她本來只當是個權宜之計,想等拆遷的問題解決之後再告訴他真相。可誰知愛情真的來了,她喜歡他,反而再也開不了口了。
沈恕頭更疼了,她這番話除了印證他內心的揣測,並沒有給他一點安慰。他盯著她,努力想從她淚眼裏找出破綻:“你一定覺得很可惜吧?只差一點點就成功了。只差一點,你就可以嫁進沈家做少奶奶了。”
“不是的……”
“你這麽聰明,剛才在翌暉墓前也沒有一點點羞愧嗎?”
包括平時提起翌暉作為他們關系的連接點,她也不覺得心虛?
林鐺已經哽咽得說不出話來,他揮揮手:“死心吧林鐺,婚禮就別想了,我就當從來沒認識過你。”
“沈恕……”
她又拉住他,被他暴躁地揮開:“你別碰我!”
“你嫌我臟嗎?”她終於也爆發了,“是你說要照顧我的,是你說要在一起的!我騙你是罪該萬死,但我對你的感情全部都是真的,你全都看不見嗎?沈恕,你是不是瞎了?”
“我是瞎了。”他漸漸平靜下來,“我說要照顧你,是替翌暉說的。他喜歡的是高雅端莊的畫家林鈴,而不是一個渾身魚腥味兒的廚娘。”
再沒有什麽比這樣的說辭更加傷人了,她那些小心藏匿起的自卑此刻還是跑了出來,仿佛有千百斤重,成了壓垮她的最後一根稻草。
林鐺眼前黑了一下,手撐著旁邊的餐桌才沒有讓自己倒下去。
“沈恕。”她輕輕叫他,“如果你當時到店裏來,見到的是林鈴,你也會愛她,照顧她一輩子嗎?”
他別開眼不看她,打開身後的門,將她推出去,說:“走,永遠別再回來。”
作者有話要說: 吵架的時候口不擇言是人類通病,我只是在想,萬一鈴鐺小姐姐這一趟出去遇上點意外死了沈哥哥會怎麽樣呀……唔~
我知道你們的答案一定是——不管沈哥哥怎樣,我們一定給作者寄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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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鈴回國, 來回折騰一趟要上萬的花費,她們可能舍不得,他也能理解。
可一生只有一次的婚禮, 親姐妹的終身大事,缺席終歸更遺憾。
沈恕不願讓她們有這樣的遺憾,於是自己聯系了遠在米蘭的林鈴,邀請她回來參加婚禮。
林鈴乍一聽他是林鐺的未婚夫,有些驚訝,問清楚來龍去脈之後,沈默了片刻, 說:“好, 我回來。”
“謝謝, 我會為你買好往返機票,到蘇城之後我會去接你。”
“林鐺跟你說,我是買不起機票才不肯回國的?”
“她沒這樣說過。”是他自己猜的。
林鈴在電話那頭笑了笑:“你還挺護著她的。行啊,反正我最近也閑得很,就回來一趟吧。不過你先別告訴她, 就當是給她一個驚喜。”
沈恕答應了,藏著這個秘密,卻又總忍不住想象林鐺見到姐姐時的驚喜模樣。
林鐺見他偷瞄自己還悄悄抿著嘴笑,問:“餵,你笑什麽呢?”
“沒有啊,就是見到你開心。”
她咯吱他,逼問道:“你說不說?”
沈恕受傷流血都不怕,就怕癢,被她一撓就不得不使出擒拿把她反制住扣進懷裏,咬著她耳朵道:“好好好,我說。我就是想,結婚以後就可以天天見到你了,那就可以打算生寶寶了。”
“你想什麽呢!”林鐺嗔道,他們男人果然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動物,連他也不例外。
“等我們有了孩子,不管男孩女孩,名字裏都帶個暉字好嗎?”
林鐺怔了一下,過一會兒才說:“好。不過,你不介意嗎?”
“介意什麽,介意你還記得他?”他抱緊她,“翌暉救過我的命,我們都沒法忘記他,那幹脆就用這種方式把他的生命氣息延續下去吧,我不介意。”
他是大度又懂得感恩的好男人,而她……
林鐺回身抱緊他,聲音悶在他胸口:“我們去看他吧,過幾天就是清明了,我們去給翌暉掃墓。”
“好,我來安排時間。”
正好,那時她姐姐也該到了,大概能沖淡一點她的悲傷。
…
林鈴回到蘇城時正好是清明小長假,沈恕開車到機場去接她,沒費太大力氣就認出她來,因為她跟林鐺居然是雙胞胎。只不過兩人氣質完全不同,林鈴白衣飄飄,化了妝,又長又直的黑發有幾縷染成了鮮艷的紫色,梳成馬尾墜在腦後。
林鐺提過她在國外修習油畫,果然周身都透著藝術家氣質。
她見到沈恕,上下好好打量了他一番,上車以後問道:“你是翌暉的戰友?”
沈恕點頭。
她笑了笑:“你們倆不太像啊,翌暉比你活潑很多。”
沈恕蹙了蹙眉。她提起鄭翌暉時的熟稔和親昵,竟比林鐺還多幾分。
正好林鐺這時打電話過來,問他在哪兒。他立刻放緩了聲音:“我接個人,剛從機場出來,馬上就過來跟你匯合。”
林鈴問:“誰啊,林鐺?她在哪兒啊,我們直接過去找她唄。”
“你不介意?”
“介意什麽?”
“我們今天約好去給翌暉掃墓,你不介意的話我們就一起。”
從機場過去,正好順路。
林鈴一聽笑了:“我介意什麽,鄭翌暉是我男朋友,我才是名正言順該去給他掃墓的人。”
沈恕猛的一腳剎車,車子滑向路邊停下。
“你說什麽?”
…
林鐺在公墓門前的小店屋檐下躲雨,心裏忍不住埋怨這天公不作美,就沒有哪回掃墓不下雨的。好在沒等多久就看到了沈恕的車,她怕他沒帶傘,連忙撐開傘沖進雨幕裏去接他,沒成想從車後座上卻下來另一個人。
“林鈴?”她瞪大眼睛,“你……你怎麽會在這裏?”
林鈴將長長的馬尾辮撥向身後,嘴角上翹:“怎麽,我就不能回來?這回可是你的未婚夫邀請我回來的呀,他想給你個驚喜。”
林鐺看向沈恕,卻奇異地完全看不到他臉上的表情。他撐了把黑傘從車上下來,就仿佛跟周遭被雨浸透的青山遠黛融為一體了。
她的心臟跳得又快又亂,站在雨中一時都忘了接下來該做什麽。還是林鈴叫她:“走啊,不是要掃墓嗎?”
這話裏有多少戲謔,多少怨懟,她都顧不上了,她一心想的都是要追上沈恕的腳步,然而他似乎沒有等她的意思,一轉眼,她就再也追不上了。
“翌暉,我回來了,你還好嗎?”林鈴在公墓前這一句話幾乎就判了她死刑。沈恕的目光直勾勾落在林鐺身上,她連辯解的欲望都沒有了。
“為什麽騙我?”回到兩人的小家,他第一句話就質問她,“你明明不是翌暉的未婚妻,林鈴才是,你為什麽騙我!”
他從來沒有這樣大聲沖她喊過,林鐺縮了縮肩膀,唇瓣微微發顫:“不為什麽,你沒仔細問,我就沒說。”
是啊,他只手握一張被鮮血染透的小店名片找上門來,就認定這個潑辣、善良又漂亮的小店老板娘是翌暉口中那個“她”,沒有核實過,甚至完全沒有想過會另有其人。究竟是先入為主,還是他私心就希望那個人是她,眼下都已說不清楚,也沒有意義了。
反正就是他傻,為了報恩,說要替人照顧喜歡的姑娘,卻連對方是誰都沒弄明白。
她將錯就錯,不就是認定了他傻嗎?
不,還不止是這樣。他腦海裏不合時宜地跳出那份拆遷協議書來,想起她第一次跟他搭話時就知道他是誰。她那時就盤算好了吧?將錯就錯引他上鉤,利用他沈氏少東的身份幫她留下這個小店,或者多要一筆拆遷補償款也是好的,萬一將來能嫁進沈家,還有金山銀山供她揮霍,圓她的豪門貴婦夢。
越想越感覺就是這樣,所有的事情都串起來了。沈恕頭疼得幾乎站不住腳,往後一步退靠在墻壁上。
林鐺見他這個樣子,知道他是怎麽想的,鼓起全部勇氣想要解釋一回:“沈恕,我沒有……”
“你不用說了……什麽都不要說,我不想聽。”他疲累萬分,撐著額頭,“趁我還有一點理智在,你走吧,我們以後再也不要見面了。”
林鐺這才掉下淚來,拉住他的衣袖:“我不走,死也不走!我知道你氣我,怪我沒告訴你林鈴跟翌暉才是一對。可她當時在國外,我聯系不上她,拆遷又是迫在眉睫的事,我怕來不及……我利用你是我不對,可我喜歡你是真的,我沒有騙你!”
她本來只當是個權宜之計,想等拆遷的問題解決之後再告訴他真相。可誰知愛情真的來了,她喜歡他,反而再也開不了口了。
沈恕頭更疼了,她這番話除了印證他內心的揣測,並沒有給他一點安慰。他盯著她,努力想從她淚眼裏找出破綻:“你一定覺得很可惜吧?只差一點點就成功了。只差一點,你就可以嫁進沈家做少奶奶了。”
“不是的……”
“你這麽聰明,剛才在翌暉墓前也沒有一點點羞愧嗎?”
包括平時提起翌暉作為他們關系的連接點,她也不覺得心虛?
林鐺已經哽咽得說不出話來,他揮揮手:“死心吧林鐺,婚禮就別想了,我就當從來沒認識過你。”
“沈恕……”
她又拉住他,被他暴躁地揮開:“你別碰我!”
“你嫌我臟嗎?”她終於也爆發了,“是你說要照顧我的,是你說要在一起的!我騙你是罪該萬死,但我對你的感情全部都是真的,你全都看不見嗎?沈恕,你是不是瞎了?”
“我是瞎了。”他漸漸平靜下來,“我說要照顧你,是替翌暉說的。他喜歡的是高雅端莊的畫家林鈴,而不是一個渾身魚腥味兒的廚娘。”
再沒有什麽比這樣的說辭更加傷人了,她那些小心藏匿起的自卑此刻還是跑了出來,仿佛有千百斤重,成了壓垮她的最後一根稻草。
林鐺眼前黑了一下,手撐著旁邊的餐桌才沒有讓自己倒下去。
“沈恕。”她輕輕叫他,“如果你當時到店裏來,見到的是林鈴,你也會愛她,照顧她一輩子嗎?”
他別開眼不看她,打開身後的門,將她推出去,說:“走,永遠別再回來。”
作者有話要說: 吵架的時候口不擇言是人類通病,我只是在想,萬一鈴鐺小姐姐這一趟出去遇上點意外死了沈哥哥會怎麽樣呀……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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