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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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墨把手按在兔子精身上, 兔子精微弱的掙動了一下, 沒能掙脫出他的手心。
絲絲縷縷的妖力通過他與兔子相接觸的指尖傳來,讓故墨蘇爽的嘆了一口氣。
他不吃了這兔子精,兔子精也會被老妖給消化, 那豈不是浪費了?
本著不浪費的思想, 故墨一絲不剩的兔子精的妖力吸幹凈了。味道還不錯, 故墨感覺自己好像更強了一點。
被他吸食了妖力的兔子精躺在胃液裏,不一會兒就化為了一灘水。
故墨站起身, 在一片黑暗中看著自己的手。這只手經過了那麽長時間的胃液浸泡,不僅沒有腐爛, 反倒因為吸食了妖力變得更鮮活,更白皙了。
他知道他的本體耐腐蝕,可居然這麽耐腐蝕嗎?在千年老妖的肚子裏也能安然無恙?這……這可真是太厲害了呀!
一瞬間, 在故墨心中, 他那矮小的本體也變得高大起來。
既然短時間內不會被腐蝕,那就一切皆有可能。他現在是沒辦法打破禁錮出去, 可如果一直有從天而降的美食,也未必沒有可能。
他一直在這個大妖肚子裏偷吃著他的食物, 大妖久久沒有能源補充,必然會變弱。
這些動物變成的妖精就是這裏不好, 一定要吃東西, 就連大妖也不能例外。不像他們植物成精,只需要吸收日月精華。
到時候大妖變弱了,他變強了, 他便能破體離開。
這麽想著,故墨抱著劍,坐在角落靜靜等待起來。
日子過了一天又一天,在這個沒有星辰變化,沒有日月圓缺,沒有聲音,沒有其他任何生物的地方,故墨也不知自己坐了多久。
可能是一天,一周,一個月,一年,一百年,總之他真的沒辦法準確估算清楚時間。
上方的食道偶爾會有食物落下,最開始時故墨會快速吸幹那些食物的妖力,讓那些食物快速死亡。到後來,故墨想方設法的讓它們多活一會兒,多陪他說說話。
可一切的努力都是徒勞的,那些食物還是會快速死去,只留下他一個人在這黑暗的空間裏。
他向來不是個喜歡安靜的妖,這種日子對他來說簡直生不如死,完全沒有給自己一劍來得爽快。
漫長的時間磨滅了剛開始知道不會死時的興奮,留下的只有平靜與煎熬。
如果他真的有朝一日吸足妖力,有能力破開這個大妖的肚子,那肯定也是很久很久以後的事了吧。
到那時,人間滄海桑田,他認識的人還在世上嗎?
就算還在世上,肯定也娶妻生子,有另一個完全不同的人生了吧,是否還會記得他?
故墨抱緊了那一直小心翼翼護著的劍,他將臉貼上去,閉上了眼。
————
晉歷366年,妖獸大舉入侵晉國,人民陷入水深火熱之中。不管是江湖俠士,還是皇家軍隊,都加入這場與妖獸的對戰裏。
然而一般的小妖獸他們還可以消滅,那些大妖他們就實在沒辦法。
會噴火,會吐風,這麽強大的妖獸,真的是人可以打敗的嗎?
民間人心惶惶,所有人都帶著明天死亡或者就會到來的心態生活著,整個國家仿佛籠罩著一層灰霧,死氣沈沈。
皇室下了重金尋找有能力的人,盼望他能帶領大家走向希望。
重金之下,當然有勇士前來揭榜,但這些人裏,沒有一個能殺死這些大妖,最多只能短暫抵抗片刻。
真的沒有人能打敗這些妖獸嗎?他們人類,就要這樣被奪走生存空間了嗎?
絕望籠罩著這個國度,直到那一天,一人一劍,割下了來進犯的大妖腦袋。
那人拎著那個大妖的腦袋揭下皇榜,在皇帝許下金山銀山面前,眉目清冷,絲毫不為金錢所惑。
明明背負著全天下的希望,那人眼裏卻是沈沈的死氣,他冷冷道:“我不要什麽獎勵,我只要天下人都為我留意一個消息……一個妖獸的消息。”
————
炎獸慢慢的走在森林裏,它身上的皮毛幹枯毛躁,與很久以前那每一根毛發仿佛都發著光的樣子截然不同。
它已經餓了好多年,不管怎麽瘋狂的吃都填補不了那種饑餓的感覺。
為什麽會這樣呢?難道它修煉的功法出了問題,壽命將盡?
炎獸悲鳴一聲,驚起林間鳥獸無數。
呵,它果然還是這麽厲害。
好似蹄下踏著風雲,炎獸看見自己飛到了白雲之上,與太陽肩並肩,成為了第二個太陽。
臉上帶著滿意的笑,炎獸躺倒在烈日下,安詳的閉上了眼。
忽的,它腹部詭異的動了幾下,在皮肉被撐到極致後,一只手破體而出。
那是一只修長的手,骨節分明,在陽光的照耀下白得耀眼,像是用整塊的上好白玉制作,由最有經驗的工匠一刀一刀雕琢而成。
那只手伸出來後,緊接著是手臂、上肢,漸漸的,一整個人從炎獸肚子裏鉆了出來。
他光著身子,如同綢緞般的黑發披散在身後,若隱若現的遮擋著他的腰線與腰下的部位。
如果有人在這裏,他的目光絕不會聚集到其他地方,甚至不會發現旁邊躺著一頭危險至極的妖獸。
故墨毫不在意的舒展著身體,同時在陽光下打量著自己。
在黑暗裏沒有太清楚的認知,如今看看四肢的長度,他倒是長高了不少,想必相貌也比以前要成熟得多。
現在距離他被吃進肚子裏不知過了多少個年頭,物是人非,他……還要去尋找淩風雪麽?
人類壽命短暫,記憶也短暫。十五歲時遇到的人,三十歲也許就能忘個一幹二凈。
有什麽東西反射了太陽光線,晃得故墨眼疼。他低頭看,那反射了太陽光的,正是他握在手中的寶劍。
這把劍由淩風雪贈送,被他妥帖的保管著,沒有讓它接觸到半點胃液,因此這奢侈而華麗的寶劍才依然還能那麽閃閃發光。
他要去嗎?
多年的黑暗與靜謐讓故墨想得有點多,眉目間也染上憂愁。
他明明是個已經被吞下肚子裏的人,他用什麽借口向淩風雪解釋這個問題呢?淩風雪結婚了沒?生孩子了沒?老了沒……死了沒?
不可否認,以再見淩風雪一面為目標而奮鬥了那麽久,在這個終於能實現目標的時候,他竟然感到了害怕。
罷了,他就先去找一找,如果淩風雪真的死了,他好歹也要在墓前看一看,跟他說說話。
這樣,也算是為他們之間的關系寫了最後一個結尾吧?
作者有話要說: 在小黑屋裏待了多年後,性格有些許改變。俗稱——憋出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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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吃了這兔子精,兔子精也會被老妖給消化, 那豈不是浪費了?
本著不浪費的思想, 故墨一絲不剩的兔子精的妖力吸幹凈了。味道還不錯, 故墨感覺自己好像更強了一點。
被他吸食了妖力的兔子精躺在胃液裏,不一會兒就化為了一灘水。
故墨站起身, 在一片黑暗中看著自己的手。這只手經過了那麽長時間的胃液浸泡,不僅沒有腐爛, 反倒因為吸食了妖力變得更鮮活,更白皙了。
他知道他的本體耐腐蝕,可居然這麽耐腐蝕嗎?在千年老妖的肚子裏也能安然無恙?這……這可真是太厲害了呀!
一瞬間, 在故墨心中, 他那矮小的本體也變得高大起來。
既然短時間內不會被腐蝕,那就一切皆有可能。他現在是沒辦法打破禁錮出去, 可如果一直有從天而降的美食,也未必沒有可能。
他一直在這個大妖肚子裏偷吃著他的食物, 大妖久久沒有能源補充,必然會變弱。
這些動物變成的妖精就是這裏不好, 一定要吃東西, 就連大妖也不能例外。不像他們植物成精,只需要吸收日月精華。
到時候大妖變弱了,他變強了, 他便能破體離開。
這麽想著,故墨抱著劍,坐在角落靜靜等待起來。
日子過了一天又一天,在這個沒有星辰變化,沒有日月圓缺,沒有聲音,沒有其他任何生物的地方,故墨也不知自己坐了多久。
可能是一天,一周,一個月,一年,一百年,總之他真的沒辦法準確估算清楚時間。
上方的食道偶爾會有食物落下,最開始時故墨會快速吸幹那些食物的妖力,讓那些食物快速死亡。到後來,故墨想方設法的讓它們多活一會兒,多陪他說說話。
可一切的努力都是徒勞的,那些食物還是會快速死去,只留下他一個人在這黑暗的空間裏。
他向來不是個喜歡安靜的妖,這種日子對他來說簡直生不如死,完全沒有給自己一劍來得爽快。
漫長的時間磨滅了剛開始知道不會死時的興奮,留下的只有平靜與煎熬。
如果他真的有朝一日吸足妖力,有能力破開這個大妖的肚子,那肯定也是很久很久以後的事了吧。
到那時,人間滄海桑田,他認識的人還在世上嗎?
就算還在世上,肯定也娶妻生子,有另一個完全不同的人生了吧,是否還會記得他?
故墨抱緊了那一直小心翼翼護著的劍,他將臉貼上去,閉上了眼。
————
晉歷366年,妖獸大舉入侵晉國,人民陷入水深火熱之中。不管是江湖俠士,還是皇家軍隊,都加入這場與妖獸的對戰裏。
然而一般的小妖獸他們還可以消滅,那些大妖他們就實在沒辦法。
會噴火,會吐風,這麽強大的妖獸,真的是人可以打敗的嗎?
民間人心惶惶,所有人都帶著明天死亡或者就會到來的心態生活著,整個國家仿佛籠罩著一層灰霧,死氣沈沈。
皇室下了重金尋找有能力的人,盼望他能帶領大家走向希望。
重金之下,當然有勇士前來揭榜,但這些人裏,沒有一個能殺死這些大妖,最多只能短暫抵抗片刻。
真的沒有人能打敗這些妖獸嗎?他們人類,就要這樣被奪走生存空間了嗎?
絕望籠罩著這個國度,直到那一天,一人一劍,割下了來進犯的大妖腦袋。
那人拎著那個大妖的腦袋揭下皇榜,在皇帝許下金山銀山面前,眉目清冷,絲毫不為金錢所惑。
明明背負著全天下的希望,那人眼裏卻是沈沈的死氣,他冷冷道:“我不要什麽獎勵,我只要天下人都為我留意一個消息……一個妖獸的消息。”
————
炎獸慢慢的走在森林裏,它身上的皮毛幹枯毛躁,與很久以前那每一根毛發仿佛都發著光的樣子截然不同。
它已經餓了好多年,不管怎麽瘋狂的吃都填補不了那種饑餓的感覺。
為什麽會這樣呢?難道它修煉的功法出了問題,壽命將盡?
炎獸悲鳴一聲,驚起林間鳥獸無數。
呵,它果然還是這麽厲害。
好似蹄下踏著風雲,炎獸看見自己飛到了白雲之上,與太陽肩並肩,成為了第二個太陽。
臉上帶著滿意的笑,炎獸躺倒在烈日下,安詳的閉上了眼。
忽的,它腹部詭異的動了幾下,在皮肉被撐到極致後,一只手破體而出。
那是一只修長的手,骨節分明,在陽光的照耀下白得耀眼,像是用整塊的上好白玉制作,由最有經驗的工匠一刀一刀雕琢而成。
那只手伸出來後,緊接著是手臂、上肢,漸漸的,一整個人從炎獸肚子裏鉆了出來。
他光著身子,如同綢緞般的黑發披散在身後,若隱若現的遮擋著他的腰線與腰下的部位。
如果有人在這裏,他的目光絕不會聚集到其他地方,甚至不會發現旁邊躺著一頭危險至極的妖獸。
故墨毫不在意的舒展著身體,同時在陽光下打量著自己。
在黑暗裏沒有太清楚的認知,如今看看四肢的長度,他倒是長高了不少,想必相貌也比以前要成熟得多。
現在距離他被吃進肚子裏不知過了多少個年頭,物是人非,他……還要去尋找淩風雪麽?
人類壽命短暫,記憶也短暫。十五歲時遇到的人,三十歲也許就能忘個一幹二凈。
有什麽東西反射了太陽光線,晃得故墨眼疼。他低頭看,那反射了太陽光的,正是他握在手中的寶劍。
這把劍由淩風雪贈送,被他妥帖的保管著,沒有讓它接觸到半點胃液,因此這奢侈而華麗的寶劍才依然還能那麽閃閃發光。
他要去嗎?
多年的黑暗與靜謐讓故墨想得有點多,眉目間也染上憂愁。
他明明是個已經被吞下肚子裏的人,他用什麽借口向淩風雪解釋這個問題呢?淩風雪結婚了沒?生孩子了沒?老了沒……死了沒?
不可否認,以再見淩風雪一面為目標而奮鬥了那麽久,在這個終於能實現目標的時候,他竟然感到了害怕。
罷了,他就先去找一找,如果淩風雪真的死了,他好歹也要在墓前看一看,跟他說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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