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作品相關 (3)

關燈
頭給我介紹,多多益善哈!”

他們這幫同學,高中一直在同一個班,共同經歷了人生中最寶貴的三年青春歲月,而畢業之後,機緣巧合也好,陰差陽錯也好,所有人都選擇了不繼續讀大學——

而是出社會闖蕩。

這很需要勇氣,也會遭到周圍很多非議。

那段時間,他們是靠著互相鼓勵度過了一段段難捱的日子,畢業之後,沒因為各有各路就生疏,反而是感情越來越好,真的就像一個大家庭一般。

“我還是有點良知的,不陷害同事。”

“少廢話,快點過來跟我們同流合汙!”

他們一共二十幾個人,在消遣了一段時間後,便入席吃飯了,吃飯的桌擺在了洋房的一樓大客廳裏,是一張規模挺大的長桌,上面還有幾個轉盤。

弄得有點中西日三國合璧的感覺。

“湊合一下吧,沒辦法,每次聚都一大幫人,大家又不想分開坐。”

組織者抱歉了一句,但誰也沒意見。

今天他們吃的是私房菜,據說是果園老板娘親自下廚的。

“你是怎麽找到這個地方的?”

有人問組織者。

“果園是我一個朋友的,感覺偶爾來休休閑挺不錯,空氣好。”

“還記得我們那時去郊外踏青,自帶廚具野炊?”

“當然記得,那時弄出來的都是黑暗料理,可大家吃得很香。”

“走得累死了當然香,現在條件是越來越好,覺得好吃的東西卻少了。”

“拜托,別把氣氛往感嘆的方向烘托,我們今天的主題是開心,聊點開心的事情嘛。”

就在這時,有四五道菜端上桌了。

有雞肉,食材取自果園自養走地雞,加了花椒和紅椒、洋蔥、蒜葉等佐料來炒,特別的香,有鴨肉,用啤酒悶出來的,上面撒了一些粉末狀顆粒。

應該是老板娘自己的調味法寶。

還有豬肉丸,外面粘了糯米粒,還點綴了一些枸杞,賣相比較好。

“這是什麽葉子,辨認不出來啊。”

其中一位同學指著一道青菜問到。

“聽說是果園老板從鄉下老家帶回來自己種菜園的,開玩笑起了個名字叫豬不吃。”

“豬不吃?”

“意思就是豬都不會吃的,但炒來給人吃,人吃得挺津津有味。”

大家被逗樂了,尋千尋跟著大家一起夾了一筷子“豬不吃”。

一試,感覺異常爽口。

“很多在農村那些家畜不吃的草和葉子什麽的,拿到城市卻受到歡迎了。”

他們當中,有位同學這幾年正是通過從農村運輸綠色食品到城市,包裝一番賣出去而致富的,對這一點深有體會。

“我們酒吧的廚房這段時間在研發一個有機食品套餐,約個時間跟你聊下,幫你爭取些訂單。”

尋千尋想起來了這麽個事情,便提了起來,對方笑:

“好啊,我最近也在談一批客戶,都是些很高端的人,到時就帶他們去你酒吧消費。”

“千尋,房子水管自從上次修了之後還出現了什麽故障沒?”

“沒有,你的維修隊服務質量沒得說。”

“下次家裏再有個什麽,盡管打電話我。”

“這是當然,以後你逢年過節給岳父家送酒也歡迎繼續找我。”

這幫同學現在在各行各業工作,在進行最純粹的友誼交往同時,也會有一些利益的往來或是幫助,各取所需有,雪中送炭有,沒有人是占便宜的。

交友是一時,“續友”是一世。

真正真誠的人,今天你幫了他,明天他就會幫你。

有利益又不失溫度的往來,這才是成年人交往的舒服模式。

老板娘的手藝還不錯,雖然沒驚艷的感覺,但私房菜就是主打家常,他們吃完飯菜之後,又出院子裏,品嘗剛從樹上摘下來的幾種新鮮水果。

“來玩個游戲怎麽樣?”

“什麽游戲?”

“票選游戲,選出我們班當年獲得最多之最稱號的人。”

“放馬過來。”

“好,聽好了,仔細想想,高中那會誰考了最多全班第一?”

“……好像是千尋吧。”

“貌似是千尋。”

“……千尋。”

“千尋。”

“千尋。”

尋千尋笑了笑,道:

“跟你們這幫吊車尾同班,想不第一都難。”

“是嗎,大家再想想,又是誰考了最多次倒數第一?”

“千尋!”

“當然是千尋!”

“拿鴨蛋的千尋!”

“交白卷的千尋!”

尋千尋聳聳肩:

“那是為了偶爾讓你們心理平衡一下。”

接著,同學們一個個展現了驚人的記憶力:

上課最認真不開小差者:尋千尋。

曠課最多者:尋千尋。

最會做飯者:尋千尋。

吃速食品最多者:尋千尋。

體育成績最好者:尋千尋。

……

不統計不知道,一統計想不到,連尋千尋自己都不記得,她當年有那麽多頭銜,有的甚至挺矛盾的,居然也同時存在。

“對了,你還記得那會你遲到也是最多的嗎?”

尋千尋點頭。

她高一時有一份工作時間很早的兼職,一般等兼職完,趕到學校都已經超過正常入校鐘點了,而校門口有檢查紀律的人員,她很多次都要被記過才被放行。

說起來……

尋千尋自己又想起了點什麽。

當時檢查紀律的也是學校的學生,采取的是輪班值,而每當她碰到其中一個紀律員的時候,都會被對方“寬大處理”,悄悄放她進去。

這應該算是她那段時間少有的運氣吧。

“要我說,就是放你一馬的那個紀律員人太好了,你從來也沒謝謝過他?”

“他們都帶著制服帽子,我又是一個心虛的遲到者,沒什麽目光交流,更別說講話,而且那種情況說謝謝也很奇怪吧?”

☆、看起來很貴

其實同學們都有些疑惑。

從他們認識千尋開始,千尋的穿著、談吐,都不像是家裏很困難的樣子,平時出去聚會也很大方,但她一直以來卻不斷地打工,這也是為什麽她會經常遲到、曠課的原因。

尋千尋不是孤兒,但他們從未見過其父母。

一次都沒有。

真正讓他們佩服她的,是她的獨立能力,以及學習能力。

以她的頭腦,能讀很好的大學,很好的專業,找一份很好的工作,為什麽後來選擇去酒吧做了一名調酒師,還幹了這麽久?

“千尋,你就是我們這個特立獨行的班上,最不按常理出牌的人。”

“我其實很傳統,你們缺少發現美的眼睛。”

“滾一邊去。”

大家又把話題聊到別處了,尋千尋大多數時候在聽,偶爾發表一下自己的意見或想插的話,逗得大家大笑,她自己也跟著笑起來。

最後,同學們合影留念。

相機哢嚓一聲,把二十二個人定格在了一起。

********

十二年前。

十四歲的尋千尋正在上初二。

“千尋,你不跟我們一塊去打電玩嗎?”

下午最後一節課上完,學生們都迫不及待地收拾書包湧到了校門口,其中,四五個男女初中生結成群伴,在校門口處很有些遺憾地問到。

尋千尋作抱歉狀:

“是啊,我另外有些事情,下次再陪你們一塊。”

兩方分開之後,她的步伐由快走變成了幾乎在跑,還看了看手腕上的表盤,心想必須再快點才能趕到了,本來,初中生們一放學無非就是去玩或者回家——

能有什麽事這麽急呢?

尋千尋打了一份工。

那個時候,是網絡開始發達,網上購物模式增多、快遞行業正在崛起的時候,似乎一夜之間就冒出了很多家快遞公司,生意競爭很強烈。

其中有一家叫“私速遞”的公司另辟蹊徑,提供一種特殊的快遞服務:

私人快遞。

顧名思義,也就是私人專屬的快遞員,這些快遞員在進入公司之前,都有著嚴格的篩選和考核,過關後,公司會對其進行編號,一個號對應一個人。

一旦簽訂了合同,顧客可以從中挑選一個。

此後,則由其專門上門收送物品,範圍是同城之內。

會選擇此項服務的顧客,雖不是每一位都大富大貴,但一般收入不低,自然而然,出價也高,不少快遞人員都想獲得這份差事。

尋千尋一個初中生,之前也沒有經驗,還算是童工。

又是怎麽進入到私速遞公司的呢?

原因很簡單,私速遞公司的老板,跟她父親認識。

算走了個後門吧。

別說比起同齡的孩子了,就算是比起很多大人,尋千尋都算非常獨立,陌生環境適應能力很強,她打工不是缺錢花,只是很小的時候,就有了儲蓄的概念。

她知道利用時間去賺錢,而且做兼職也能認識很多除了學校以外的社會人士。

這對掌握社會經驗非常有好處。

通過公司老板的安排進入公司後,尋千尋挺低調的,她畢竟才十四歲,也有過幾次被撞破,都以自己是老板親戚純粹幫忙為由混了過去。

這份私人快遞的工作幹了有快半年。

剛才在上課的時候,尋千尋收到了雇主的短信接單通知。

比平時都要早,所以時間上才很趕。

她跑步離開了校園周邊範圍後,進入了一條小巷子,這條巷子是專門用來停放小型交通工具的,只見她迅速找到一輛墨黑色的機車,開鎖坐上,一遛就溜出去了。

騎這玩意平時可不能被同學或者老師看到,同學可能會好奇,而老師會說違反學校紀律,尋千尋才會將其停放於離學校有一段距離的地方。

在不違反交通法則的前提下,她一路飆著速度抄著近道,硬是在規定時間內趕到了雇主的家,那是郊區一棟獨棟小洋房,將車停好,她走過去房門按門鈴。

開門的是一個留著長發的中年男子。

“今天早了一個小時,你也能來得那麽準時。”

中年男子笑了笑,讓尋千尋進門,後者搖頭:

“酒哥,公司有規定不能進入客戶家裏,我就在這等著,你把東西拿給我就好。”

“都認識快半年了,你這小姑娘還是那麽固執……行,你等會。”

面對尋千尋的堅持,中年男子雖然有些不能理解,卻也沒有勉強,他就讓門這麽半開著,自己轉身進裏屋拿東西,半分鐘過後,手裏拿了一瓶酒出來。

那是一瓶看上去非常“漂亮”的酒,瓶身用一種特殊的淡藍色玻璃所制,像是水晶一樣,而裏面是淡藍色的液體,裝滿到了瓶頸的位置。

“還是送到老地方。”

“行,酒哥,這裏需要您簽一下名。”

公司規定,在每次與顧客交接貨物的時候,都需要填寫一張表格,內容是如果此次運輸過程中貨物有受損或丟失現象,顧客可以獲得相應賠償。

這個賠償不是公司負責,而是由快遞員自己承擔。

“從兩個月前開始,我就說過,以後凡是你接的單都不需要簽,我信任你。”

“正是因為信任,所以才更加要簽。”

尋千尋先把自己需要簽字的部分簽上名字,再將紙筆遞給中年男子。

中年男子再次感慨:

“固執,好好,我簽。”

一式兩份簽好之後,他們各留一份,尋千尋將酒拿到機車旁,打開裝在後面的一個尾箱,裏面是特質的防碰撞盒子,她把酒小心擺放了進去。

中年男子靠在門邊看著她走遠,心中挺多好奇。

這小姑娘絕對沒有成年,好像也正在讀書,但卻比很多大人還成熟,每次都是很有禮貌,也很專業,知道與顧客保持距離,她並不像是家裏很困難的樣子——

為什麽會小小年紀就出來打這份工?

罷,等她下次來了,看看願不願意聊聊。

尋千尋自然不知道身後的顧客心裏面對她有那些好奇。

她只是專心開往目的地。

這位中年男子是她加入私速遞以來的第一個、也是下單頻率最高、最固定的一個雇主,大概每隔三四天,在晚上七點多那樣子,就會有一瓶酒需要專送。

管他叫酒哥,並不僅僅因為貨物是酒。

兩人第一次見面時,他就是這麽自我介紹的,除此之外,尋千尋還知道他是個調酒師,不過其餘的信息,本著不探聽顧客隱私的原則,她也沒問過。

要說一點都不好奇,當然也不是。

這位調酒師每次給她的酒都不同,可送往的地址一直都是同一個,兩個地方車程大概也就一個多小時那樣子,不算遠,東西本身也不重,為什麽不自己送過去?

看那位調酒師經常在家,也不是忙到自己抽不開身吧。

罷,她並沒有想這些問題太久,而是拿出隨身聽插了耳機在聽英語聽力,再過半個月就期中考了,她兼職占用了課外大量精力,自然能充分利用碎片時間就充分利用。

畢竟,成績單是要寄給家長看的。

一路上,英語聽力聲跟馬路上的嘈雜聲混在一起。

想要在同一時間裏做幾件事來提高時間利用率的話,一心兩用甚至幾用就是必須的,這對尋千尋來說是家常便飯,她的精力調動分配得很好。

到底也是多年鍛煉出來了。

終於,在預定時間到達了送貨地點。

那是個高檔小區。

因為經常來,保安都認識尋千尋了,給她放行,她把車子開到指定的停車區域,便取出酒瓶步行,走到了一棟別墅門口,這棟別墅的裝修一看就很不同於別處。

勝在品味獨特。

若說風格……

很像是一座小古堡。

電梯按了幾下,大門打開,女主人走了出來。

這是一名風姿卓越的女子,年紀有點猜不出來具體的,但一般會有那種風情,應該是過了三十歲,擁有很多社會閱歷所打磨出來的氣質。

“小姑娘,你來了。”

這家別墅裏有請傭人,可自從約半年前第一次送貨之後,以後每一次女主人都會親自替尋千尋開門,她絕不是那種看上去很親切的類型,尋千尋卻覺得相處起來很愉快。

“紅姐,麻煩您簽收一下。”

女主姓紅,尋千尋喊她叫紅姐,其餘的事情,只知道她非常有錢,而且經常飛往國外,頻繁程度,就像是有兩個家各在兩國,所以來回往返一樣。

“好,簽完之後等等我再走,有東西給你。”

尋千尋點頭,雖然她不知道以她跟女主人的淡淺關系——

會有什麽東西需要給。

三四分鐘之後,女主人再次從屋內走了出來。

她手裏居然是件深棕色的皮質外套,還有一副同材質的手套。

“這段時間天氣冷,我看你每次都穿得單薄,衣服是我之前在國外買的,小了一碼,沒穿過,你要是不嫌棄的話就給你,平時外出送貨可以披上。”

尋千尋楞住。

不得不說,這個行為有些……

不符合兩人的關系。

一時之間,她想不到說什麽話來回應。

女主人笑了:

“放心,我不是什麽熱心腸的人,也不是壞人,只不過看你一個小姑娘大冷天裏出來送貨不容易,又是給我送貨,每次都準時無誤無損壞,就當是表達我的謝意吧。”

這番話說得大方。

體質原因,在秋末初冬別人都穿兩件或兩件以上衣服的時候,尋千尋通常都是單衣,雖然她自己不覺得冷,不過在外人眼裏看會顯得單薄。

在社會上出來見識得早,她不像同齡人一樣對外界沒什麽警戒。

同樣的,也不會太過於防備,雖然跟這位別墅的女主人交流得很淺,但很多次的接觸,第六感告訴她對方是個心底有善的人。

“……看起來挺貴的。”

最後,尋千尋回應了一句,她說的也是實在話,這衣服和手套的皮質應該是真皮,而且能被女主人看上,估計價格不菲。

“所以保暖效果也很好啊。”

“……我不怎麽怕冷,單衣夠了。”

“可你是個女孩子啊。”

女主人笑了笑,她看了看自己的手表,似乎有點趕時間:

“我還有別的事情,給你拿著就拿著,記得下次也要準時給我送貨。”

說完之後,她也不管尋千尋什麽反應,把衣服手套往後者手裏一放轉身便走了,尋千尋留在原地,還想開口叫住女主人說些什麽,只聽到女主人接了個電話。

好像在跟人討論什麽建立酒吧的事情。

直到女主人走進了大門,大門合上,尋千尋都沒有機會再說上話。

只能收下這份意外之禮。

一直以來,她就不是一個情緒起伏大的人,很少因為什麽事情而引起內心波動,但此刻,女主人這樣一個可能對於她來說很順手的行為,卻讓其鼻頭一酸。

不知為何,有點想哭。

她不是缺外套,也不是缺錢。

只不過是習慣了很獨立,習慣了自己去面對承擔事情,當有一天一個跟你不熟的人看到了你堅強背後的軟處,並表達了並不厚重感的關心——

這確實挺暖的。

對方讓尋千尋想起了自己的母親。

她抱著衣服手套,用手捏了下鼻子趕走那股酸意,走回到機車身邊,把手套放進了尾箱,外套則披在身上,騎著車離開了小區,路上其實還覺得有些熱。

不過,沒有將外套脫下來的打算。

中途再去便利店買了個便當作晚飯吃,吃完已經是八點多了。

換作平時,她應該會去下一家兼職店裏,兼職到半夜十二點左右,然後再回到租住的房子裏看下課本做下習題,半夜兩三點那樣睡覺,第二天五點多起來繼續早晨的兼職。

尋千尋把自己的時間安排得滿滿的。

說來也奇怪,一般人從嬰孩開始,對睡眠的需求就是每天十多二十個小時了,但她自打娘胎出來,每天處於清醒的狀態就在十四五個小時以上,並隨著年齡的增長,慢慢增多,到了十一二歲的時候,每天一至三小時的睡眠就可以保證一天的活力。

去醫院檢查,也沒發現什麽指標有異常。

只能是歸結為她體質特殊。

☆、一桌型男

多虧了這個特殊體質——

尋千尋的時間等於是比別人多出了三分之一,這也是她想多找事情來做的原因之一,不然在別人都睡覺的時候,她躺在床上發呆?

太無聊了。

為此,她的兼職不僅有白天正常時間的,也有晚上很晚和早上很早的。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剛才女主人的暖意行為讓尋千尋心中有了某種感觸,她有些不想去兼職,而是想隨意開著機車兜兜風。

跟店長請好假後,她騎著車到了這座城市靠海的一條岸上,以慢速行駛,任由海風打在自己臉上,也不知過了多久,終於停了下來。

找到一處安靜地方後,她下了車赤腳走到海灘,於一處巖石坐著。

猶豫了一下,把手機掏了出來。

那時家裏經濟條件好點的初中生,幾乎都有一部自己的手機,尋千尋這個是去年過年她自己買的,主要用來進行兼職方面的聯絡。

她打開通訊錄,翻到其中一組號碼。

這組號碼,備註為“她”。

尋千尋再次猶豫。

心裏面有股情緒起伏也大了起來。

她跳下巖石,脫下鞋子走到海灘邊上,冰涼海水的刺激從腳面傳達到了全身,讓人頭腦清楚不少,越清醒,就越知道,自己內心是渴望打這個電話的。

回到巖石處,手指輕輕一點擊。

電話打了過去。

心情莫名有些緊張,尋千尋盯著屏幕,眼睛似乎都沒眨一下,等了七八秒,卻像是等了七八分鐘,那邊沒人響應。

繼續等,撥打的時間持續到了快接近四十秒,尋千尋的目光已經暗淡了下來,不用等她按掛斷鍵,電話就自動斷掉了。

也許是在忙,也許沒開聲音,也許……

再打一次對方就會註意到手機響了?

抱著這種安慰自己的猜測,尋千尋第二次撥打了過去。

依然無人接聽。

……不信邪。

第三次。

……

事不過三。

一股巨大的空虛感襲來,讓她十分難受,卻無法發洩出來,呆坐了有十幾分鐘之後,她重新拿起手機,找出了另外一組號碼。

這組號碼,備註為“他”。、

按下通話鍵,尋千尋第四次開始等待……第五次.....第六次……

她所想找的兩個人,皆沒有接她的電話。

不管是故意不接,還是有客觀原因,沒打通電話就是沒打通電話,半小時前還有些期待的尋千尋,此刻憧憬之情蕩然無存,只留下深深的失落。

她非常後悔打電話這個舉動。

如果你不打,那麽不管心中是如何地想念對方,想聽到對方的聲音,都不會被對方知道,起碼不會“暴露”,打了對方不接,失望是難以言喻的。

這種被暴露出來的需要別人、而得不到響應的感覺,很沒安全感。

尋千尋最討厭。

好似最柔軟的地方被刺到一般。

偏偏,她又不能將對方拉入黑名單,不管是電話號碼,還是生活中。

就算你刪了號碼,你的記憶裏還是會有,就算你永不再見某人,你的記憶裏還是留著,並且是越想忘記,就記得越清楚。

有時理智的人,難過起來比感性的人更“糟糕”。

這種糟糕,不是說狀態會更差,而是更壓抑。

因為他們會克制發洩情緒。

如果說有一種人是很任性的,那麽還有一種人就是不任性的,任性的人不一定會獲得真正舒服的感覺,而不任性的人懂得怎麽強制讓自己舒服。

假裝自己舒服。

尋千尋明白不能再自己一個人待在海邊了,否則負面情緒會越來越多,而她會陷入一個死角,最正確的做法,就是立即離開這裏。

哪知道,就好像是通人心一樣,知道主人心情不好,機車也開始故障了,過一個路口的時候撞上了一根電線柱,還好人沒受傷,只是車子不知道是哪裏壞了,怎麽啟動都不行。

尋千尋推著它去到附近的修理廠,整整等了幾個小時才將其修好。

平覆了心情,將車子開回住處方向。

此時,電話突然響了,她心中一動——

趕緊拿出來。

看到顯示屏幕,才又失望。

“你怎麽還不回來,平時兼職完也早到家了。”

是好友兼室友童蕊打給她的,她們於小學六年級就開始一起租住房子。

“發生了點狀況,機車撞壞了,找了個地方修了一陣。”

“啊?撞了!?你人有沒有事?!”

“……人要有事就不會接你電話了,你先睡吧,我現在回去了。”

“行,快點回來!”

雖然童蕊電話那頭的聲音略有點兇,不過尋千尋已經習慣了,她們五六歲的時候就已經認識,後來經過了一些事情,決定從家裏搬出來一起住。

童蕊從小就很有設計天分,她現在讀的也是設計學校。

一般白天跟尋千尋是沒什麽碰面機會的,只有晚上等她回家,而童蕊又還沒睡覺的時候,她們會聊聊天,一起分享下當天的經歷。

尋千尋接觸的人很多,認識的人很多。

但真正交心的不出四五個,童蕊算是其一。

同時也是唯一一個知道尋千尋秘密的人。

她對尋千尋表現出來的關心都是有點兇兇的,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

知道有一個人在等自己回去,感覺還是挺好的,今天晚上尋千尋經歷了趕時間送貨、收到意外禮物、打電話未果、撞車修理等一系列事——

最終的結局倒是沒那麽壞。

也是,比這更糟糕百倍的,又不是沒經歷過。

不都撐過來了嗎?

********

半山腰上,一片茵然綠地。

綠地之間,有一家西餐廳坐落。

西餐廳主打自然風格,營業區域皆為露天,只在晴天營業,今天天氣非常好,午後陽光明媚又不顯曬,由於嚴格控制著顧客人數,餐廳只接受預定,外圍沒有等位一說。

而裏面是早已全部坐滿。

其中有一桌,吸引了很多目光,特別是來自於女性的。

一桌型男。

他們總共□□個人,坐在位置上暢談。

不論是從外貌還是衣著上看,都各有不同:

肌肉型、文藝型、精英型、學術型、……

這些男人們,都有一個共同的身份,那就是在各自的領域皆為先鋒代表,敢於創新,敢於突破傳統,並取得了一定成績。

有的來自設計界、有的來自體育界、有的來自音樂界……

活像都派出了一個代表的樣子。

“難得這麽人齊。”

體育界先鋒感慨到,房地產界先鋒接話:

“光我們這些人是好聚,都在同一座城市,主要是那位網絡大咖,終於從國外回來了!”

“你說他這次是休假暫時回來,還是就回國發展了?”

“到時他來了問問不就行了,不過我覺得後者可能性大一點,杜家那麽大產業,總該找個人接手吧。”

“那可不一定,你又不是不了解我們那位網絡大咖,從來不想有任何束縛,不然當年也不會招呼都不打一聲說走便走了。”

“他到哪了?”

“剛才打電話說是塞車,也怪他剛回國,很多地方道路都變了,他不熟悉。”

“我去接下他吧。”

音樂界先鋒站了起來,正要離開座位,突然看到遠處走來了一個男人。

男人身材高大,穿了身休閑服裝,環顧四周,在找位置。

“阿康!”

音樂界先鋒忍不住喊了一聲,男子聽到聲音,尋聲靠近。

作為今天最重要的主角,他些許抱歉:

“塞車,我已經盡量趕過來了。”

一幫先鋒好友們壓根不理會正經的說辭,倒是開啟了吐槽模式:

“網絡界大神降臨,本桌蓬蓽生輝。”

“終於見到你本尊了!”

“幾年不見真人,你還是那麽‘漂亮’!”

“就是有些憔悴,前幾天去哪浪了?”

杜康擋吐槽的盾牌也挺結實,他哈哈笑了幾聲:

“你等刁民準備了什麽來迎接大神?”

眾人鄙視:

“獎勵沒有,遲到罰酒,規矩你懂的。”

男人的局,一般都離不開酒,他們也不例外。

設計界先鋒喚來一個服務生,在他耳邊低語了幾句,服務生點頭並離開,過了一會,就見其拿來了幾瓶酒,酒用透明的玻璃裝著,裏面是一股青綠色的液體。

配合周圍綠草地的顏色,顯得十分協調。

杜康接過一瓶,他自小出入各種大場合,也見過不少名酒珍酒,還算是能辨別得出來品牌,不過現在手上這瓶完全沒有細節可循。

“是什麽酒?”

“酒是餐廳老板自己用一些水果釀制的。”

“什麽水果?”

其餘人拿到酒之後也好奇了起來,設計界先鋒賣關子:

“老板保密,你們可以喝完來猜猜。”

打開瓶蓋,雖然聞到了一股很特別也很誘人的酒香——

但杜康還是皺了一下眉頭。

他想起就在不久前,於酒吧“不醉”喝得爛醉那一晚。

酒吧老板是他在國外認識的,當時老板說如果他回國,可以去酒吧坐坐,他那天心情十分不好,只想找一個地方把自己灌醉,便想到了“不醉”。

那間酒吧真的很特別。

大小擺設皆像來自於古堡,裏面沒有燈來照明,取而代之的是一群群會發出月光亮的某種飛蟲,聽命於員工的響指而亮“燈”熄“燈”。

可惜那天心情糟糕,讓他沒能再註意更多細節,也沒機會好好打量酒吧內部,他只記得自己一進去就直接到了吧臺,讓調酒師給他調一杯“烈苦”。

這是他當時去酒吧之前,打電話詢問老板地址之時,老板從電話裏聽到了他聲音低落,關心詢問,進而推薦的一種酒,據說是特制,只有不醉才有。

所謂烈苦,就是愈喝愈烈,愈烈愈苦。

老板說,其實心情不好之時,那些做點什麽能讓自己開心的事情,都是騙人的,不好就不好,難過就難過,沒必要勉強自己強行振作,而是要適當給自己一個發洩口。

喝悶酒怎麽了?

當全世界都不理解我的心情時,起碼酒可以與我產生共鳴。

抱著這種想法,杜康豁了出去。

他的酒量不算非常好,也不算差。

若是狀態好時,偶爾也能發揮得驚人。

記得那天,自己坐上吧臺之後,便一直不停在喝了,喝了多久他並不清楚,只是後來在意識模糊的時候,疊影重重看到臺面上擺滿了酒杯。

發沒發洩到位,他也不知道,只清楚那晚昏死了過去,然後等到第二天清醒時,頭痛欲裂,為豪飲行為付出了代價:

三天沒能下床。

這代價太傷不起了,以至於從那晚一直到現在,杜康看到酒都會有點後怕。

還有一個小插曲。

也就是第二天清醒過來時,杜康翻到自己的西服口袋有一版解酒膠囊,估計是在他昏迷過後,有人塞進去的。

自己當時的樣子,應該挺落魄,也很可憐吧?

開始他將其扔在一旁沒管,也真是邪門了,這烈苦的後勁讓他三天沒能有力氣站起來,就在他認為自己再不去醫院就要死在房間裏的時候,鬼使神差吃了那版膠囊。

居然神奇地好了。

現在想想,若是當時不吃,或許就不是三天那麽簡單了。

“楞什麽,大家都已經舉起酒杯了。”

房地產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