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六十章 錘子和光

關燈
李剎手中的斧頭有多鋒利?

這可是胖子特制的斧頭,你說有多鋒利!

這斧頭的作用只有一個,那就是用來劈砍堅硬的骨頭。

平時的骨頭用刀就能劈掉,以至於胖子根本沒有用斧頭來劈過骨頭。

當李剎手握斧頭,用力向著哥布林的頭顱劈去,那氣勢十分磅礴,讓三狗兩人都不由得倒退兩步。

他們仿佛已經看到了哥布林的頭顱被劈開,血液腦髓四濺的場景。

當!哢哢!

巨大的聲音響起,他們都看到,這一斧頭劈下,哥布林頭顱附近的地面都發出了顫抖,聲勢浩大。

如此巨大的威力,應該能將哥布林的頭顱劈開了吧,眾人是這樣想的。

但他們將眼光向著哥布林的頭顱望去,頓時就傻眼了。

斧頭的確劈砍到了哥布林的頭顱。

但是並沒有出現他們想象中的場景,頭顱沒有裂開,能夠看到的是,斧刃鑲嵌在頭骨上面,大概只有兩三厘米的刃面陷了進去。

劈開?不!這個只能算一個小口子。

如果按照這樣的進度,一百斧子能不能將哥布林的腦袋劈開?

要知道,他那麽大一個腦袋,可是腦子卻只有很小的一點,估計也就一個拳頭大小,而其他部分都是骨頭。

李剎覺得,這一的進度,一千斧子,倒是可以考慮一下。

兩三秒中劈砍一下,這時間算下來,都要三五個小時,而且,這只是理論上最理想的方案。

一旦肌肉酸軟了,力量下降了,實際上需要花費的時間更多。

胖子見到這個情形,嘴巴張開雙目瞪大,楞了一會兒,才想到了什麽,急忙將自己手裏的斧頭拿出來,他手裏的斧頭,可是比李剎手中的要大上一號的,,能發揮出的威力也更強。

“李哥,要不試試這個?”

看看胖子遞過來的斧頭,李剎搖了搖頭,胖子的斧頭雖然要大一點,但是也沒有大上太多,就算威力有增幅,增幅程度也不會太誇張,簡單來說,就是不會改變現實。

只能退而求其次,先將頭顱砍下來在說。

為什麽又是砍頭顱?

沒辦法,因為頸子好砍呀,不然古代的死刑,為啥都是砍頭居多,這個下手容易簡單方便,也占據了很大的一部分原因。

將斧頭的位置稍微一偏轉,李剎再次發力,目標就改成了哥布林的頸子。

嚓!

一斧頭下去,立馬見到了效果,斧頭一下子劈入一半,深深的陷入頸椎當中。

兩下,三下,不過一兩分鐘,李剎就將哥布林的頭顱劈了下來。

劈頭骨那麽慢,主要是頭骨也是身體身上最堅硬的部位之一。

哥布林他也是人形的呀。

將頭顱去下,李剎習慣性的將頭顱裏面的血甩幹,然後才用一塊布將其包裹起來。

哥布林的屍體,他沒有帶走。

那玩意兒,帶著是一個拖累,雖然狗鼻子對於哥布林的血液來說都不敏感。

但是誰知道哥布林自己聞道同族的血會不會特別的靈。

他可不想面對一只滿血滿狀態的哥布林。

前世的他,是獨自一人在野外生存,敢去搞哥布林?

反正他沒去搞過,後來成為一級進化者之後,倒是遇到過受傷的哥布林,不過那個時候,哥布林這樣的角色已經只能算是渣渣了。

李剎他需要繼續向著南方前進,去更南的地方!

去暴民團,尋找到鍛造大師,得到可以對付哥布林的武器。

前世的他,雖然也換到過這樣的武器,可是那都是別人用得淘汰了,才拿出來換的。

至於鍛造大師,他只聽過名聲,從沒有見過過鍛造大師本人。

至於哥布林的屍體,嚴格說來,是可以當做食物的。

但是他們現在的身體,誰能抵抗哥布林身上所帶的病菌?

吃掉,只能讓人更快死掉。

將哥布林的頭顱收拾好,李剎他們就迅速離開。

就在李剎他們離開沒有多久,就有一頭綠色的身影,嗅著鼻子,聞著氣息,朝著這裏追來。

當他看到倒地的哥布林,沒有了頭顱之後,更是發出了嘶吼。

只是,這已經沒有用了,李剎他們的身影已經消失,而哥布林獨特的血液氣味,早就消散在空氣當中。

他的憤怒也就只能通過音量更大的聲音,嘶吼出來。

更南方的暴民團,是一個縣城和市區的中心地點,那裏主要是交通發達,不僅僅是市區和縣城的中心地帶,更是交通樞紐。

同樣隨著國家經濟的註入,這裏也在飛速的發展,因為車流量大,也成為一個重要發展地。

在加上之前有世界五百強的企業在這裏投資房地產,修建了一座未來城,讓這裏的建築行業更是繁榮。

這裏也是聚集民工最多的地方。

而末世後,這裏也成為了一個十分重要的聚集地。

前世李剎來這裏的時候,看到的可是一座巨大的城池。

那龐大的建築物,比起市區的體育館都大。

雖然看上去很簡陋,沒有瓷磚什麽的添彩,可是他的實用性卻根本不是體育館能夠比擬的。

民工大多是做什麽的?

沒錯,就是建築工人。

別的不說,修房子,那可是他們最拿手的。

地震?

有何懼之!

大不了,再將垮掉的地方,修補好就行了。

這裏的人在前期,十分的團結,因為這個時候,他們都知道,只有團結,才能爭取到最大的權利。

這都歸功於這些年來的民工討薪事件,讓民工的法律知識得到了極大的提升。

他們明白,只要他們夠團結,就能讓國家真正為他們做主。

這也是為何王國富有如此強悍的能力,也不能和暴民團相比的原因。

錘子男人一直在身後跟著,他知道,與其跟著縣一中裏面的那些家夥等死,還不如冒著危險或許能得到救命的機會。

當初的他,就是在躲避喪屍的過程當中,被李軍的人救下。

他們本來就懼怕喪屍,才只能不斷的躲避喪屍,因為電影裏面演的,只要被喪屍抓了咬了,就會變成喪屍,所以,他根本不敢和喪屍接觸。

自然,救他的人在提出要求他們出去尋找物資的時候,他猶豫了,如果有其他人一起,他會考慮一下。

可是被救的人,都和他一樣怕。

好吧,他也沒資格評價其他人。

於是沒人帶頭,大家都拒絕了。

然後就都被關了起來。

在被關起來的這些天,他不斷的嘶吼,求助,說可以出去尋找物資。

可是那些將他們關起來的人,都好像消失了一樣,根本就沒人來管他們。

那肚子傳來的饑餓感讓他欲死。

甚至,看到別人拉出來的大便,都有一種像狗一樣沖過去的沖動。

想歸這樣想,但是沒人會這樣做。

直到終於有人死掉了,餓死的。

大家才知道,那些人根本就是打算餓死他們,而不是給他們教訓。

餓死的人變成了喪屍,開始攻擊他們,

或許是因為餓死的原因,喪屍的力量並不強。

被他們七個人圍攻,殺死了。

在這個過程當中,有人是用牙齒咬的。

在喪屍的身上咬了很大的一塊肉。

可是,一看,大家的嘴裏,好像都帶血,地上也沒看到碎肉,是誰吃了喪屍的肉?

難道又有人要變成喪屍了?

可是,在又餓了幾個小時之後,依舊沒人變成喪屍。

而最開始吞掉喪屍肉的人,在這個時候,也好像不怕了。

或許是太餓了,知道自己沒事兒之後,也管不上其他,就沖上去對著喪屍開咬。

這一幕,嚇得其他人以為又有人變成喪屍了,於是大家紛紛開始向他攻擊。

直到他喊,我不是喪屍,我是人,大家才停下攻擊。

然而,他卻沒有停下嘴,依舊在啃咬喪屍。

嘴中還說道:“吃人肉又怎麽了!聽說古代有惡人被斬殺的時候,還有人專門買惡人的血和肉來吃,我現在吃了他的肉,我有可能不會死,但是不吃他的肉,我一定會死!”

聽到這句話,如同被靈光灌體。

錘子男人這個時候明白了,想要活著,就必須要做出能讓自己活下去的事。

而這個時候,能讓自己活下去事情,只有一件,那就是吃!

他明白,要想活下去,就要幹別人害怕不敢幹的事情。

只有這樣,才能讓自己生存下來。

所以,他選擇了最讓人恐懼的部分--頭顱。

看著將頸子咬斷,拿著頭顱開啃的人,其他人都被嚇到了,這種恐懼,比讓他們面對喪屍更甚。

於是,他成功的震懾住了其他的人,成了七人中的統領。

如果是最開始的幾天,他們剛剛被關進去的時候,他能成為統領,一定能集合大家的力量,將那扇關住他們自由的門撞開。

可是,餓了幾天之後,他們整個身體都虛弱不堪,根本沒有了做這些事情的力量。

直到李剎的出現,將他們救了出來。

那是他這一生當中,最為黑暗的幾天,他再也不想過那樣的日子。

同時他也更加明白如何展現自己的價值,這個價值,不是做給自己看的,而是要做給別人看。

道德是用來約束自己的,而價值是用來給別人衡量的。

他在尋找機會,尋找能夠讓自己出彩的機會。

只要能讓眼前的人,覺得自己有價值,那麽他就擁有更大的幾率活下去,因為他們不僅有利斧,還有槍械,遠遠超過救他們的人。

只要不給他們增添麻煩,跟在他們身邊,自己就一定有展現的機會。

堅持,一定要堅持住。

即使走路已經在搖搖晃晃,錘子男人,依舊沒放棄,他深深的知道,如果自己放棄了,生活或許會比之前的那幾天更加不堪。

沒有人察覺,錘子男人的眼眸深處,在他強大意志的支撐下,閃過一縷白色的光華。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