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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你是我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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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你是我先

江憶岑從西餐廳用完餐出來時, 八點不到,還不算太晚。

陳致呈家中確實落魄了,家裏的車全賣了還債, 如今沒有代步車, 只能坐公共交通出行。

江憶岑和他一起去地鐵站, 他也坐地鐵回家,平時都坐家裏的車出行,偶爾也想換一種方式, 深入體驗大眾的生活才能在工作中有更多的創新思路。

兩人不同方向, 便在地鐵站分開了, 各自回家。

江憶岑坐的六號線往家裏的方向人不多, 有位置坐, 倒不是第一次坐地鐵,面上已經可以游刃有餘地了, 就跟以前坐電軌車差不多,只不過地鐵的速度是真的快, 半個小時不到便能到家。

今天和陳致呈聊了不少, 從他口中得知江叔是他的高祖父, 並不是曾祖父, 原來已經過去這麽多代了,江遠的子孫都已經到了第四代, 陳致呈是他的曾曾孫子。

陳致呈告訴他, 遠叔在四十多年前就去世了,陳致呈外婆是遠叔的外孫女,當年年紀還太小,對於老人家去世的事情並不多了解。

江憶岑問陳致呈為什麽會記得遠叔的名字,能記得高祖父的名字那可不容易, 陳致呈告訴他,他們家每年清明節都會去掃墓,而他今年剛剛去過,並且,他們都有一個傳統,長輩都會喜歡給小輩講了不少跟高祖父相關的事。

他的高祖父以前可是非常有名的抗戰時期的紅色商人,通過捐款、捐物、運輸物資支持抗戰。

不過,他的高祖父以前跟著的是那個時代大富豪江家,是江家傳家人都沒了,他不忍心江家的產業全沒了,便也學著以前的家主做起了商人,通過在商業間斡旋給紅色軍區提供不少幫助和物資,他說那都是主人的遺願。

每到清明節,陳致呈都會去拜拜他這位英勇的高祖父,普通人看到的都是歷史人物,而他先祖是真真正正的歷史人物,就是那個時代拼過命的人。

其實江憶岑一直都知道,若不是遠叔生於江家,他大抵也是個人物,好在他也真的成了人物。

只是他不明白陳家怎麽落魄成這樣?

陳致呈很委婉地告訴他,他們這邊的親戚都是兢兢業業十分安分的人,也沒出什麽敗家子,最能花錢也不過是出國讀書,可高祖父留下來的產業卻是越稀釋越少,說來說去,他家裏人就不是做生意的料,沒有這個商業頭腦。

江憶岑聽完都樂了,遠叔的後代竟然沒有遺傳到他的商業頭腦。

後面他和陳致呈聊得熟悉了,便問起江遠有沒有跟他的後輩們提過大富豪江家後人的事。

陳致呈卻為難地說:“江家後人的事我還真不知道,要不我回家替你問問我媽他們,也許他們知道,只知道高祖父提過他們當年為躲避戰爭出了國。”

江憶岑說:“行,那你有什麽消息回頭再告訴我。”

陳致呈也沒問江憶岑為什麽要找以前的江家人,難道是同族人要跨洋尋親?

他的家人不知道嗎?

江四少以前也在國外吧,怎麽不在國外尋找?

陳致呈想不明白這裏面有什麽大的關聯,想不明白他便不去想了。

其實江憶岑也不是非要認回江家人,畢竟現在的他跟江家的後代沒有多大的關系,他的目的是想確認,嫂子和他的侄子侄女們在出國之後過得好不好,多半以後有什麽事情,他在自己的能力範圍內能拉江家人一把,

有些事情也急不得,特別是在找人這方面,這都過去了近百年,想查也是一代代往下追查尋訪,一點點問人。

在江憶岑坐在地鐵上沈思時,並不知道坐在他對面的兩個女生,正在因他的容貌和清冷矜貴的氣質而震驚,悄悄拍下了一張他拿手機打字的模樣。

還沒下地鐵呢,其中一個女生已經在紅薯平臺發了個貼子,一瞬間點讚收藏留言上百條。

【臨城六號線遇絕世帥哥,是哪家娛樂公司練習生嗎?註:手機無濾鏡無美顏,這是一張純天然的臉。】

-我就在六號線,哪呢哪呢!

-我馬上打飛的去臨城偶遇。

-好自然的一張臉,這皮膚絕了,笑起來更絕。

-好有氣質啊,旁邊的人坐得歪七扭八,他坐得端端正正,像是剛從哪個宴會裏剛出來,跟周圍的環境格格不入。

-我覺得像是誰家的少爺出來體驗生活的,腕上的手表,如果沒看錯應該要七位數。

-我想知道,他在和手機裏的誰聊天,為什麽眼波間如此溫柔。

江憶岑並不知道自己突然被偷拍,並在網上火了一把,這個貼子發出去之後點讚數和評論數更是瘋漲,甚至還有經紀公司看到,並且想聯系他。

不過這些都是後話了。

此時,他下了地鐵,正往家的方向走。

在上地鐵前,他就已經向南書熠報備自己在回來的路上,南書熠本來想接他,但江憶岑不想讓他太辛苦便拒絕了。

剛走到他們住的區域大門,遠遠便看見一個高挑的人站在門邊,走上前後發現是南書熠。

江憶岑心裏雀躍走上前:“你怎麽下樓了?”

南書熠輕哼一聲,他可沒有忘記江憶岑之前被人跟蹤的事,當事人可以心大,但是他不行,一日不找到幕後跟蹤者他一日無法安心。

雖然最近這段時間沒有發現過被跟蹤的事,但他也不能放松。

南書熠的陰陽怪氣依舊穩定發揮:“舍得回來了?”

江憶岑笑了下:“我就吃個飯。”

南書熠:“什麽飯吃得這麽臨時,不能另外約時間?”

江憶岑征詢他的意見:“是這樣,我想把他介紹到周逸的公司,你看行嗎?”

南書熠知道他特別會說話,倒也不是生氣,就是純擔心,看到人回來就行。

他說:“有什麽不行,周逸最近人逢喜事精神爽,你跟他說什麽,他應該都會答應。”

江憶岑整個人都放輕松了:“那好,也算能幫到人了。”

換作和江憶岑初識那會兒,南書熠肯定會說他爛好人性格,但現在他不會卻多說,他這麽做總是會有他的道理,再說了,把人送到周逸那邊,天天安排陳致呈上節目,進劇組,之後哪會有時間找江憶岑出去吃飯。

南書熠打定主意後,心裏舒服多了,他這點小心思還是安心在肚子裏,別表現出來。

他們住的是 樓房也是小區,綠化面積大,為了讓住戶體驗到貴有貴的道理,小區設計了不少各種漂亮的石板鋪成的小道,道路上加了不少氛圍感十足的氛圍感路燈,往路燈下一站就是一幅漂亮的畫面。

南書熠朝江憶岑伸出了手。

江憶岑想了下還是將手遞給他,任由他牽著自己回家,晚上也沒什麽住戶下樓,也不怕被人瞧見。

走回去也要好一會兒。

即便兩人少說兩句話也不影響他們現在是熱戀期的狀態。

南書熠捏著他指尖說:“我明天出差。”

江憶岑:“去哪兒出差?”

他知道馥雨的事大部分交給了唐助負責,有出差的工作都由他出面。

南書熠:“和我爸一起出國。”

江憶岑:“嗯?之前沒聽說。”

南書熠:“也是臨時的,知道是去哪兒嗎?”

江憶岑搖頭:“不知道。”

南書熠:“還得托你的福。”

江憶岑:“怎麽說?”

南書熠:“這次是上面的領導要前往M國訪問,會帶許多知名企業家前往,本來隨行名單裏沒有我爸,但是雙子星的事出來後,他被安排進了名單裏。”

一開始,上面評估的隨領導人前往M國的企業家都是近年來跟科技相關的行業,傳統行業一般不在考慮範圍內,有也只是極少數,畢竟全國五百強企業那麽多,領導人身邊的位置非常有限。

江憶岑替南書熠和爸爸感到高興,他每天都會抽半個小時時間看時事新聞,不僅他看,南書熠也會看國家政策的變化,別人看新聞可能覺得無趣,但是商人看新聞,處處都是要點和商機,一條不起眼的政策,可能都會改變一個企業的命運和未來走向。

他漂亮的眉眼上挑:“那我是不是可以在新聞裏看到你了?”

南書熠捏了個小尾指說:“不一定,我就是小小隨行人員。”

江憶岑:“那也很棒,那可是國家領導人。”

南書熠:“其實應該你去。”

江憶岑搖了搖頭,笑道:“我不去,我怕生人。”

南書熠:“那行。”

其實他多多少少都能發現江憶岑比起外出,他更喜歡宅在家裏看書,自己待一天也不覺得枯燥無味。

江憶岑:“晚上要不要幫你收拾行李?”

他們出國起碼也要待上數天,他的印象中坐船出國可是需要半個月以上,來回起碼要一兩個月。

如今從國內到M國坐飛機只要十一二個小時,已經很快了,算下來,包括他們國外隨訪的時間,去多兩個地方,加加減減也要,回來最快也要五天時間。

父親出遠門時,母親通常都會替他收拾衣物,從不假他人之手。

南書熠:“那肯定要,我得想想出鏡那天穿什麽衣服。”

到家後,江憶岑比南書熠更積極替他收拾衣物。

對他來說,跟著國家領導人隨訪,那可是至高無上的禮遇。

南書熠本來也沒有多重視,可是見江憶岑替他忙前忙後,他的態度也認真起來。

江憶岑對照安助發給南書熠的出行註意事項和必帶之物,一一收拾。

他在衣帽間裏翻箱倒櫃:“書熠哥,你的護照在哪裏?”

南書熠:“在抽屜,和你的護照放一起了。”

江憶岑找到了護照,又問:“要穿莊重一點西服,帶哪一套?藏青色這套可以嗎?”

南書熠自己去拿了一套,江憶岑給他挑了根墨綠色經典覆古領帶。

西服都有防塵袋,放到箱子裏也不會折到,再說了,他們住的五星級酒店肯定也會熨燙服務,倒也不用擔心。

除了服裝和配飾之外,江憶岑還給他挑了三對不同風格的袖扣、領結,每天可以搭配不同的衣服,輪換著穿搭。

其實南書熠也有衣品,不過他平時更喜歡休閑一些,搭配也比較隨意,畢竟他平時也很少出席重要場合,主要是在結婚之前他都不樂意,而現在卻不一樣,他好像是一點點往更高的方向走去。

南書熠看著江憶岑怕他記不住,還找了便簽紙給他寫上哪套西服搭配哪條顏色的領帶,哪個袖扣,哪個顏色的襯衫,在這一方面,他似乎還真的不如江憶岑,他似乎對各種場合要穿什麽服飾有自己的一個見解。

白天一套,晚宴一套,跟著大部隊隨行穿一套。

江憶岑找了一圈發現手表櫃裏還有一款藍寶石鏡面懷表,便問他:“懷表帶嗎?”

南書熠都不記得自己還有懷表,好像是周逸之前給他送的生日禮物。

他很喜歡看江憶岑為他的事忙前忙後,這讓他感到自己被對方重視著,珍視著,每多看一眼,便對他多一分喜歡。

“喜歡這款懷表?”

江憶岑點了點頭:“嗯,搭配服裝會有覆古的感覺,你戴著一定很好看,至少在人群中是最亮眼的。”

其實在正式場合裏,男士身上的配飾貴精不貴多,懷表對他來說其實是一件時尚單品,至少在他那會兒懷表不是人人都能擁有的,在現在倒也成了覆古配飾。

南書熠看著他小心地從櫃子裏取出手表,說道:“萬一我搶了領導的風頭怎麽辦?”

江憶岑確實也在考慮這個問題,南書熠的容貌無疑是最出色的,在人群中可能也是最年輕的隨行人員。

他也猶豫了,認真地思考南書熠提出的可能性:“那要不不帶了?”

南書熠樂著在他臉上親了一下:“哪會有媒體給我鏡頭,放心,不會的。”

江憶岑察覺這人老逗自己,但他喜歡南書熠穿上他精心挑選的搭配,哼了聲便準備將懷表放進箱子裏。

不過,南書熠卻從他手裏拿過懷表,說道:“不用放進去了,明天早上我就戴著上飛機,到時候有直播,你就在人群裏找我。”

江憶岑:“行啊。”

在兩人的共同努力下,花了點時間將行李箱裝好。

當江憶岑擡頭時,對上南書熠熾熱的眸光。

南書熠輕輕地扣住他的手腕:“我都要出差了,可能有一周時間見不上面。”

江憶岑後退了一步:“所以呢?”

南書熠用行動表示自己接下來幾天對他的想念,人和唇都往前貼,不再給江憶岑說話的機會。

其實,衣帽間也是一個不錯的地方,只不過,他們現在還沒有做到最後。

江憶岑只覺得南書熠大膽得很。

他按住往他腹上滑動的手,不知不覺間,皮帶扣子被拉開,他身體一激靈,意識到南書熠想做點什麽。

他只想逃跑:“別,在這裏……”

南書熠卻貼著他的耳垂,溫熱的氣息噴灑在他的耳廓上。

“不,就在這裏。”

話音剛落,江憶岑便被他抵在櫃門上,他發現自己在這方面確是純菜鳥,每一次都被南書熠牽著走。

不過,這一次,江憶岑卻稍稍主動了一點,他大著膽子將南書熠推到一旁的沙發上。

他紅著臉緩緩單膝跪在南書熠面前,微微仰頭看著他說:“今天,我來。”

南書熠身體緊繃,平日正經八百的人說這樣的話,還懂得了反客為主,差點讓他丟盔棄甲。

“江憶岑,你……”

江憶岑一只手按在他的大腿上,輕聲說:“你是我先生。”做什麽都可以。

作者有話說:

南書熠:我要完了。

-

隨機50個小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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