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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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
中午十二點,市局接待大廳人流量最大的時段。
刑偵隊剛結束校園線索覆盤,全員回到市局準備整理新的排查方案,大廳突然傳來一陣激烈的爭吵聲。
季揚剛走到走廊口,探頭一看,立馬轉頭沖辦公室喊了一聲。
“隊裏來人!大廳出事了!林知夏家屬過來鬧訪了!”
宋知意和周錦奕聞聲起身,快步走向接待大廳。
大廳中央,一男一女兩個中年人情緒極度激動,正是林知夏的父母。兩人手裏攥著手機,嗓門極大,站在服務臺前不停爭執嘶吼,引得來辦業務的市民紛紛駐足圍觀。
林母紅著眼,語氣尖銳,對著前臺民警不停質問。
“我女兒才二十歲,還是個讀書的孩子!她在學校好好上學,被人偷偷下毒害成那樣,差點連命都沒了!”
“你們警方不抓人、不查兇手、不替受害者做主,反倒默認學校開除我女兒?你們到底是辦案的,還是幫著學校欺負學生的?”
前臺民警耐著性子解釋。
“阿姨,您先冷靜,案件我們一直在查,投毒的幕後人員我們正在溯源抓捕。學校開除學籍是校規處置,和警方辦案是兩回事,並不沖突。”
“兩回事?怎麽可能是兩回事!”林父立馬接話,語氣蠻橫,“我女兒是被毒品害的!她是受害者!受害者憑什麽被開除?!”
“就是你們警方默認縱容,學校才敢這麽無情!把所有責任都推到一個孩子身上,你們對得起身上的制服嗎?”
周圍圍觀的路人越聚越多,有人拿出手機悄悄拍攝,大廳裏議論聲此起彼伏。
林母見狀,鬧得更兇了,刻意拔高音量,營造委屈姿態。
“我孩子老老實實讀書,從來沒惹過事!好好的小姑娘,被人害出一身毛病,現在躺在醫院,學籍還被開除了!”
“你們非說她體內有毒品殘留,我絕不承認!我女兒乖得很,不可能碰那些亂七八糟的東西!肯定是你們檢測出錯,冤枉好人!”
程澤宇擠進人群,上前勸解。
“叔叔阿姨,毒理報告是正規三甲醫院出具的,具備法律效應,絕對不可能出錯。”
“報告明確顯示,是長期微量沈舟毒品累積殘留,不是單次誤食,是兩三個月持續攝入造成的。”
“不可能!”林父直接擺手否決,態度強硬,“我女兒年紀小,不懂事,單純得很!她哪分得清什麽毒品不毒品?”
“就算她喝了吃了,她也是不知情!不知情就沒有錯!沒有錯憑什麽被開除?憑什麽留檔案?”
唐施開口補充。
“知情不知情,不是靠主觀說辭判定的。”
“你女兒參與的是校內私密私聚圈子,吃喝的是無資質代購零食、匿名特調飲品,這些東西本身就來路不明、不合規、存在極高安全風險。”
“作為成年人,主動接觸高危不明物品,長期隱瞞不報,這就是客觀過錯。”
這番話徹底激怒了家屬。
林母直接紅了眼,沖著幾人嚷嚷。
“什麽成年人!她就是個學生!在我們家長眼裏,她永遠是小孩!”
“滿十八周歲怎麽了?讀書的孩子,就算二十歲、二十二歲,也是不懂社會的孩子!”
“你們拿成年人的規矩去套一個學生,太苛刻太冷血了!完全是欺負人!”
季揚聽得實在忍不住,上前開口。
“阿姨,十八歲成年是國家法定標準,不是我們隨便定的。”
“全國所有高校、所有法律機關,都是統一標準,不存在讀書學生可以例外、可以不用擔責的說法。”
“我不管什麽標準!”林母胡攪蠻纏,“標準是死的人是活的!”
“她是被害者!是無辜的!你們現在抓不到兇手,就只能拿我女兒開刀結案,是不是!”
圍觀人群的議論開始出現分歧。
有人不明真相,跟著小聲附和,覺得警方和學校太過嚴苛,不該苛責受害學生。
也有人稍微理智一點,低聲討論,成年學生自主參與不明私聚,確實不算完全無辜。
家屬看準輿論熱度,繼續大肆宣洩情緒,刻意抹黑警方和學校。
“現在的學校太冷漠!現在的規矩太死板!社會太不公平!”
“孩子被人算計受害,沒人心疼沒人幫忙,反倒要被處分、被開除、被留案底!”
“你們今天必須給我們撤銷處分、消除檔案、公開道歉!不然我們今天就不走了!天天來鬧!”
幾名隊員輪番勸解、耐心普法、反覆解釋案情,前後僵持二十多分鐘。
家屬全程油鹽不進,只認自己的歪理,拒不接受任何事實和法規,一口咬定孩子年紀小、不該擔責、警方冤枉人、學校無情。
混亂僵持之際,一直站在人群後方,全程沈默旁觀的宋知意,緩步走上前。
他面色平靜,沒有怒氣,沒有波瀾,沒有被家屬的撒潑鬧事影響半分情緒,聲音清晰沈穩,壓過全場嘈雜聲。
“我來跟你們講規矩,講法律。”
喧鬧的大廳瞬間安靜下來,所有人的目光全部聚焦在他身上。
林父林母見他氣場沈穩,不像是普通隊員,依舊帶著抵觸情緒,硬著頭皮喊話。
“你說什麽都沒用!我們只要結果!撤銷開除!消除記錄!還我女兒清白!”
宋知意目光直視兩人,語氣平淡無起伏,當眾開口,精準背誦法條,一字不差,條理清晰。
“首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三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年滿十八周歲的中國公民,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主體,依法享有完整公民權利,同時獨立承擔全部公民義務與社會責任,無職業豁免、無身份豁免、無學生豁免。”
他停頓一秒,看著臉色瞬間僵硬的家屬,繼續開口拆解。
“你女兒二十周歲,法定完全成年人。她的自主選擇、自主行為、自主參與的社交和消費,全部由本人獨立負責。”
“憲法沒有任何一條規定,在讀大學生可以無視年齡標準,可以不用承擔成年人的責任。”
家屬臉色發白,還想反駁。
“她不懂!她只是個學生!”
宋知意沒有給他們插話的機會,繼續背誦。
“第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二條、第一百五十二條相關司法解釋。”
“已滿十八周歲行為人,具備完全認知和辨別能力,對於自身主動接觸的高危物品、高危圈層,具備預判風險的基本能力。”
“明知來源不明、存在安全隱患的物品,長期主動攝入、長期隱瞞不報、參與高危灰色圈層,即便非主觀主動吸毒,依舊屬於存在重大過錯,公安機關依法立案留檔,合規合法,無任何違規操作。”
圍觀群眾瞬間安靜,所有人都聽得清清楚楚。
宋知意語速平穩,邏輯層層遞進,繼續往下說。
“第三,《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九條、第二十七條明確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體公民,均有自覺抵制毒品、舉報涉毒隱患、遠離涉毒高危環境的法定義務。”
“主動接觸涉毒可疑物品、參與疑似涉毒私密聚集、發現異常不舉報、不規避,屬於未盡公民禁毒義務,存在法定過錯。”
“無論最終判定為被動受害還是主動接觸,過錯事實成立,校方依規依規做出開除學籍處分,完全符合校規校紀和法律底線,不存在冤枉、不存在欺壓、不存在刻意針對。”
三段法條背誦完畢,字字清晰、句句落地,沒有一絲漏洞。
原本氣焰囂張的林父林母,當場徹底僵住,臉色由紅轉白,嘴巴張了張,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他們靠“孩子小、不懂事、是學生”撐起來的所有歪理,被逐條依法碾碎,沒有半點反駁餘地。
全場鴉雀無聲,圍觀群眾瞬間徹底理清真相,輿論當場徹底反轉。
周錦奕上前半步,站在宋知意身側,聲音低沈有力,補充司法解釋,徹底封死家屬所有借口。
“我再給你們通俗解釋一遍,不讓你們聽不懂。”
“第一,可憐是情理,規則是法理,兩者不能混為一談。你女兒被毒販算計,值得同情,我們也在全力抓捕幕後投毒人員,絕不會放過真兇。”
“第二,同情不能抵消過錯,受害不能豁免責任。沒人逼她參與私密私聚,沒人按住她的手吃喝不明飲品零食,所有選擇都是她自己做的。”
“第三,學生身份不是免罪金牌,十八歲的法定成年年齡,是全國統一底線。全社會所有成年人,都是從學生過來的,沒有人可以因為還在讀書,就跳過法律責任、跳過規則約束。”
周錦奕目光沈穩,繼續逐條戳破家屬的僥幸心理。
“你們今天鬧訪、追責、指責警方、抹黑學校,本質就是想讓所有人為你女兒的僥幸和過錯買單。”
“幕後毒販我們會抓,案件我們會破,受害者的權益我們會保護。”
“但她本人的自主過錯,必須自己承擔,沒有任何人、任何機關可以替她兜底。”
一番話邏輯閉環、無懈可擊。
林母眼眶通紅,還想硬撐著辯解,卻一句話都說不出來,氣焰徹底全無,整個人手足無措站在原地。
林父低著頭,滿臉窘迫,再也沒有剛才撒潑鬧事的蠻橫姿態。
圍觀群眾徹底看清始末,小聲議論紛紛。
“原來是這樣,法律說得明明白白,確實不能怪警方。”
“可憐歸可憐,自己主動參與不明聚會,確實有問題。”
“人家警察說得太清楚了,法理情理分得清清楚楚,沒毛病。”
“拿學生身份當借口鬧訪,確實不合適,成年了就要自己負責。”
輿論徹底反轉,沒人再同情家屬的鬧事行為。
宋知意看著兩人,語氣依舊平靜。
“我們再明確一次最終結果,不會更改。”
“第一,你女兒是毒品受害者,警方不會錄入涉毒違法案底,不會影響她的治安信用記錄。”
“第二,其個人主觀過錯屬實,校方開除合規合法,警方不會幹預撤銷。”
“第三,投毒溯源工作從未停止,幕後殘餘勢力、校園投毒鏈條,我們會一查到底,絕不姑息,會給你們和所有學生一個交代。”
“第四,合理訴求可以溝通,惡意鬧訪、擾亂辦公秩序、抹黑公職機關,屬於違法行為,再繼續鬧事,我們依法處置。”
簡單幾句話,徹底終結對峙。
家屬徹底沒了底氣,垂著頭,全程沈默,再也不敢爭執半句。
僵持許久的大廳沖突,就此徹底落幕。
圍觀人群慢慢散開,大廳恢覆正常辦公秩序。隊員們各自回到崗位,處理後續工作。
人潮散盡,走廊角落只剩兩人。
全程緊繃對峙的氛圍徹底消散。
周錦奕側身靠近宋知意,趁著沒人註意,指尖悄悄伸過去,輕輕捏住宋知意的手心。
力道很輕,帶著細碎的溫柔,完全褪去了剛才辦案的淩厲嚴肅。
他壓低聲音,只有兩個人能聽見,語氣滿是寵溺。
“氣場真穩,剛才法條背得又準又利落,寶貝最棒了。”
宋知意手心被他捏著,剛才對峙時的冷靜淩厲瞬間軟下來,耳尖微微發燙,沒有擡頭,只輕輕掙了一下,沒掙開,幹脆任由他握著。
簡簡單單的小動作,消解了一整場對峙帶來的疲憊和緊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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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十二點,市局接待大廳人流量最大的時段。
刑偵隊剛結束校園線索覆盤,全員回到市局準備整理新的排查方案,大廳突然傳來一陣激烈的爭吵聲。
季揚剛走到走廊口,探頭一看,立馬轉頭沖辦公室喊了一聲。
“隊裏來人!大廳出事了!林知夏家屬過來鬧訪了!”
宋知意和周錦奕聞聲起身,快步走向接待大廳。
大廳中央,一男一女兩個中年人情緒極度激動,正是林知夏的父母。兩人手裏攥著手機,嗓門極大,站在服務臺前不停爭執嘶吼,引得來辦業務的市民紛紛駐足圍觀。
林母紅著眼,語氣尖銳,對著前臺民警不停質問。
“我女兒才二十歲,還是個讀書的孩子!她在學校好好上學,被人偷偷下毒害成那樣,差點連命都沒了!”
“你們警方不抓人、不查兇手、不替受害者做主,反倒默認學校開除我女兒?你們到底是辦案的,還是幫著學校欺負學生的?”
前臺民警耐著性子解釋。
“阿姨,您先冷靜,案件我們一直在查,投毒的幕後人員我們正在溯源抓捕。學校開除學籍是校規處置,和警方辦案是兩回事,並不沖突。”
“兩回事?怎麽可能是兩回事!”林父立馬接話,語氣蠻橫,“我女兒是被毒品害的!她是受害者!受害者憑什麽被開除?!”
“就是你們警方默認縱容,學校才敢這麽無情!把所有責任都推到一個孩子身上,你們對得起身上的制服嗎?”
周圍圍觀的路人越聚越多,有人拿出手機悄悄拍攝,大廳裏議論聲此起彼伏。
林母見狀,鬧得更兇了,刻意拔高音量,營造委屈姿態。
“我孩子老老實實讀書,從來沒惹過事!好好的小姑娘,被人害出一身毛病,現在躺在醫院,學籍還被開除了!”
“你們非說她體內有毒品殘留,我絕不承認!我女兒乖得很,不可能碰那些亂七八糟的東西!肯定是你們檢測出錯,冤枉好人!”
程澤宇擠進人群,上前勸解。
“叔叔阿姨,毒理報告是正規三甲醫院出具的,具備法律效應,絕對不可能出錯。”
“報告明確顯示,是長期微量沈舟毒品累積殘留,不是單次誤食,是兩三個月持續攝入造成的。”
“不可能!”林父直接擺手否決,態度強硬,“我女兒年紀小,不懂事,單純得很!她哪分得清什麽毒品不毒品?”
“就算她喝了吃了,她也是不知情!不知情就沒有錯!沒有錯憑什麽被開除?憑什麽留檔案?”
唐施開口補充。
“知情不知情,不是靠主觀說辭判定的。”
“你女兒參與的是校內私密私聚圈子,吃喝的是無資質代購零食、匿名特調飲品,這些東西本身就來路不明、不合規、存在極高安全風險。”
“作為成年人,主動接觸高危不明物品,長期隱瞞不報,這就是客觀過錯。”
這番話徹底激怒了家屬。
林母直接紅了眼,沖著幾人嚷嚷。
“什麽成年人!她就是個學生!在我們家長眼裏,她永遠是小孩!”
“滿十八周歲怎麽了?讀書的孩子,就算二十歲、二十二歲,也是不懂社會的孩子!”
“你們拿成年人的規矩去套一個學生,太苛刻太冷血了!完全是欺負人!”
季揚聽得實在忍不住,上前開口。
“阿姨,十八歲成年是國家法定標準,不是我們隨便定的。”
“全國所有高校、所有法律機關,都是統一標準,不存在讀書學生可以例外、可以不用擔責的說法。”
“我不管什麽標準!”林母胡攪蠻纏,“標準是死的人是活的!”
“她是被害者!是無辜的!你們現在抓不到兇手,就只能拿我女兒開刀結案,是不是!”
圍觀人群的議論開始出現分歧。
有人不明真相,跟著小聲附和,覺得警方和學校太過嚴苛,不該苛責受害學生。
也有人稍微理智一點,低聲討論,成年學生自主參與不明私聚,確實不算完全無辜。
家屬看準輿論熱度,繼續大肆宣洩情緒,刻意抹黑警方和學校。
“現在的學校太冷漠!現在的規矩太死板!社會太不公平!”
“孩子被人算計受害,沒人心疼沒人幫忙,反倒要被處分、被開除、被留案底!”
“你們今天必須給我們撤銷處分、消除檔案、公開道歉!不然我們今天就不走了!天天來鬧!”
幾名隊員輪番勸解、耐心普法、反覆解釋案情,前後僵持二十多分鐘。
家屬全程油鹽不進,只認自己的歪理,拒不接受任何事實和法規,一口咬定孩子年紀小、不該擔責、警方冤枉人、學校無情。
混亂僵持之際,一直站在人群後方,全程沈默旁觀的宋知意,緩步走上前。
他面色平靜,沒有怒氣,沒有波瀾,沒有被家屬的撒潑鬧事影響半分情緒,聲音清晰沈穩,壓過全場嘈雜聲。
“我來跟你們講規矩,講法律。”
喧鬧的大廳瞬間安靜下來,所有人的目光全部聚焦在他身上。
林父林母見他氣場沈穩,不像是普通隊員,依舊帶著抵觸情緒,硬著頭皮喊話。
“你說什麽都沒用!我們只要結果!撤銷開除!消除記錄!還我女兒清白!”
宋知意目光直視兩人,語氣平淡無起伏,當眾開口,精準背誦法條,一字不差,條理清晰。
“首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三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年滿十八周歲的中國公民,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主體,依法享有完整公民權利,同時獨立承擔全部公民義務與社會責任,無職業豁免、無身份豁免、無學生豁免。”
他停頓一秒,看著臉色瞬間僵硬的家屬,繼續開口拆解。
“你女兒二十周歲,法定完全成年人。她的自主選擇、自主行為、自主參與的社交和消費,全部由本人獨立負責。”
“憲法沒有任何一條規定,在讀大學生可以無視年齡標準,可以不用承擔成年人的責任。”
家屬臉色發白,還想反駁。
“她不懂!她只是個學生!”
宋知意沒有給他們插話的機會,繼續背誦。
“第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二條、第一百五十二條相關司法解釋。”
“已滿十八周歲行為人,具備完全認知和辨別能力,對於自身主動接觸的高危物品、高危圈層,具備預判風險的基本能力。”
“明知來源不明、存在安全隱患的物品,長期主動攝入、長期隱瞞不報、參與高危灰色圈層,即便非主觀主動吸毒,依舊屬於存在重大過錯,公安機關依法立案留檔,合規合法,無任何違規操作。”
圍觀群眾瞬間安靜,所有人都聽得清清楚楚。
宋知意語速平穩,邏輯層層遞進,繼續往下說。
“第三,《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九條、第二十七條明確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體公民,均有自覺抵制毒品、舉報涉毒隱患、遠離涉毒高危環境的法定義務。”
“主動接觸涉毒可疑物品、參與疑似涉毒私密聚集、發現異常不舉報、不規避,屬於未盡公民禁毒義務,存在法定過錯。”
“無論最終判定為被動受害還是主動接觸,過錯事實成立,校方依規依規做出開除學籍處分,完全符合校規校紀和法律底線,不存在冤枉、不存在欺壓、不存在刻意針對。”
三段法條背誦完畢,字字清晰、句句落地,沒有一絲漏洞。
原本氣焰囂張的林父林母,當場徹底僵住,臉色由紅轉白,嘴巴張了張,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他們靠“孩子小、不懂事、是學生”撐起來的所有歪理,被逐條依法碾碎,沒有半點反駁餘地。
全場鴉雀無聲,圍觀群眾瞬間徹底理清真相,輿論當場徹底反轉。
周錦奕上前半步,站在宋知意身側,聲音低沈有力,補充司法解釋,徹底封死家屬所有借口。
“我再給你們通俗解釋一遍,不讓你們聽不懂。”
“第一,可憐是情理,規則是法理,兩者不能混為一談。你女兒被毒販算計,值得同情,我們也在全力抓捕幕後投毒人員,絕不會放過真兇。”
“第二,同情不能抵消過錯,受害不能豁免責任。沒人逼她參與私密私聚,沒人按住她的手吃喝不明飲品零食,所有選擇都是她自己做的。”
“第三,學生身份不是免罪金牌,十八歲的法定成年年齡,是全國統一底線。全社會所有成年人,都是從學生過來的,沒有人可以因為還在讀書,就跳過法律責任、跳過規則約束。”
周錦奕目光沈穩,繼續逐條戳破家屬的僥幸心理。
“你們今天鬧訪、追責、指責警方、抹黑學校,本質就是想讓所有人為你女兒的僥幸和過錯買單。”
“幕後毒販我們會抓,案件我們會破,受害者的權益我們會保護。”
“但她本人的自主過錯,必須自己承擔,沒有任何人、任何機關可以替她兜底。”
一番話邏輯閉環、無懈可擊。
林母眼眶通紅,還想硬撐著辯解,卻一句話都說不出來,氣焰徹底全無,整個人手足無措站在原地。
林父低著頭,滿臉窘迫,再也沒有剛才撒潑鬧事的蠻橫姿態。
圍觀群眾徹底看清始末,小聲議論紛紛。
“原來是這樣,法律說得明明白白,確實不能怪警方。”
“可憐歸可憐,自己主動參與不明聚會,確實有問題。”
“人家警察說得太清楚了,法理情理分得清清楚楚,沒毛病。”
“拿學生身份當借口鬧訪,確實不合適,成年了就要自己負責。”
輿論徹底反轉,沒人再同情家屬的鬧事行為。
宋知意看著兩人,語氣依舊平靜。
“我們再明確一次最終結果,不會更改。”
“第一,你女兒是毒品受害者,警方不會錄入涉毒違法案底,不會影響她的治安信用記錄。”
“第二,其個人主觀過錯屬實,校方開除合規合法,警方不會幹預撤銷。”
“第三,投毒溯源工作從未停止,幕後殘餘勢力、校園投毒鏈條,我們會一查到底,絕不姑息,會給你們和所有學生一個交代。”
“第四,合理訴求可以溝通,惡意鬧訪、擾亂辦公秩序、抹黑公職機關,屬於違法行為,再繼續鬧事,我們依法處置。”
簡單幾句話,徹底終結對峙。
家屬徹底沒了底氣,垂著頭,全程沈默,再也不敢爭執半句。
僵持許久的大廳沖突,就此徹底落幕。
圍觀人群慢慢散開,大廳恢覆正常辦公秩序。隊員們各自回到崗位,處理後續工作。
人潮散盡,走廊角落只剩兩人。
全程緊繃對峙的氛圍徹底消散。
周錦奕側身靠近宋知意,趁著沒人註意,指尖悄悄伸過去,輕輕捏住宋知意的手心。
力道很輕,帶著細碎的溫柔,完全褪去了剛才辦案的淩厲嚴肅。
他壓低聲音,只有兩個人能聽見,語氣滿是寵溺。
“氣場真穩,剛才法條背得又準又利落,寶貝最棒了。”
宋知意手心被他捏著,剛才對峙時的冷靜淩厲瞬間軟下來,耳尖微微發燙,沒有擡頭,只輕輕掙了一下,沒掙開,幹脆任由他握著。
簡簡單單的小動作,消解了一整場對峙帶來的疲憊和緊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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