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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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我姓宋,是個律師,我的父親就是律師,所以我理所當然地成為了律師,其實我小時候是很不情願走我父親的路的,但我父親說,等我成為一名律師,就會知道律師這個職業有多麽美妙。
後來我懂了,這個世界上律師是唯一一個可以公然為惡行辯護的合理存在,當我站在法庭上,那一刻,我覺得不是在為被告辯護,我是在為罪惡辯護。
我擅長打刑事官司,熟記每一條刑法,正因為如此,我還體會到了這一職業的另一種便利,我會比其他人更適合犯罪。
那是我的一點不為人知的愛好,幼小的身體是如此讓我著迷,他們又是那麽的無知。
如果說我是最合適的犯罪者,那他們就是我眼中最適合的受害者。
我每一次都會精心挑選獨屬於我的受害者,我三十四歲那年,找到了我的第九個受害者——陳笑。
我偶然接了他父親的委托,幫他父親打贏了一場民事官司,那場官司本就沒什麽難度,換了別人也一樣會贏的,但他父親挺感激我,事後請我吃了頓飯。
那天我見到了他父親的另一個兒子,長得不錯,只是那一雙眼睛滴溜溜地轉,沒一會兒就想惹事搗亂,一點都不符合我的要求。
然後他父親提起了陳笑這個名字,陳笑成為了他父親口中別人家的孩子,用以教育另一個兒子。
明明是同一個爹,怎麽腦子能長得天差地別,還是你媽的基因不行。
他父親這麽說著。
我看著他父親的現任妻子露出難堪的神色,她暗暗掐著男孩的後腰,男孩哭嚎起來。
這一家人活得像場鬧劇一樣,一點不體面,我想。
不過在他們口中,陳笑應該是個乖巧聽話又好掌控的,我之後又回請了他父親一次,無意間地提起他父親的兩個兒子,他父親總是說另一個兒子更多,只言片語間才能了解些陳笑的現狀,然後我知道了陳笑無人照料的處境。
他簡直是最合適的受害者。
我接連幾次裝成是他父親的朋友幫他父親送東西給他,裝作工作忙所以晚上才會過來,他最開始還有些戒備,讓他把東西放門口,幾次後他就卸下了防備,到底是個孩子,真是好騙。
他將一個會吃小孩的怪物放進了家裏,也怪不了怪物吃了他了。
他似乎並不能理解那種行為的意義,他將那視為“打”,是了,沒人教他。
我跟他講,是他做錯事了,所以我在教育他,父親都是這樣教育自己孩子的,我是在代他父親教育他,下一次他再做錯,我還這樣,但如果他不做錯,那我就會對他好,給他買玩具,給他買吃的。
這樣的話,我張口就來,這些孩子總是會信的。
而他也信了。
他似乎有一點交流障礙,總是躲避別人的直視,揪著自己的衣擺,一說話就會下意識地咬嘴唇,以至於說出來的話有些含糊且聲音很小。
他每天的生活很單調,家、上學的路、學校是他能接觸到全部範圍。
交流障礙,沒有親人照拂,如果他消失了一段時間,是不是也不會有人在乎,於是我試驗了一下,我帶著他消失了一個星期,我說幫他跟學校請了假,他可以放心去玩,他就信了,跟我走了。
那一個星期到結束,什麽都沒有發生。
如果發生了點什麽,我應該會放棄這個目標了,因為暴露了自己,雖然我目前還沒做什麽,可以糊弄過去,可再下手的時候就會被第一個懷疑,一旦被懷疑,那些警察就會盯緊我,他們會順著各種蛛絲馬跡找到我的罪證。
但幸好什麽都沒有發生。
人沒去學校,學校的老師一定會聯系家長,所以要麽是聯系不上,要麽是家長都不想管,無論是哪種,都是我樂意見到的。
我帶著他徹底消失了,他已經對我完全卸下了防備,將我當成了個好叔叔。
我在郊外有一棟別墅,那裏是我花錢托一個早已不聯系的朋友買下來的,所有權掛在別人名下,家裏人並不知道,我將他安置在那裏,他喜歡在別墅周圍的果園裏摘蘋果,他以前沒有手機,也不會玩手機,我更不會給他接觸手機這類東西的可能,一旦他接觸到網絡,那他就很可能會通過網絡知道我是個什麽樣的壞人,他就不會再這樣熱絡地叫我叔叔了。
他僅剩下每天逛果園的樂趣,每天想著去上學,每次他一提,我就會教育他,久而久之,他開始不提了。
可我需要理由啊,我開始挑刺,他的各種行為對我而言都是犯錯,他多吃一碗飯是錯,少吃一碗是錯,睡覺翻身是錯,衣服出現褶皺是錯,走路發出聲音是錯,他開始鬧著要回家,我只能把他關起來,用鎖鏈拷住他的腳踝,我開始打他,真正地打他,甚至會給他餵藥,讓他持續處於意識不清的狀態,我說我是愛他才會這樣對他,對啊,愛之深責之切啊。
我曾用這樣的話哄騙過很多像他這樣的孩子,為醜惡的東西披上愛的皮囊就好了,那樣就變得可以忍受,可以被原諒。
他開始漸漸學會順從,不反抗,不鬧,他像以前那些孩子一樣,孩子最容易學會的就是乖了,他在每次自己被打後會反思自己的錯誤,他不停地改正,不停地打碎自己。
我漸漸玩膩了,再過一段時間,我或許會送他回去,他會在以後很長一段時間內依舊不明白自己這段時間經歷了什麽,不過在很久很久以後,他會明白的,可那時已經晚了,什麽都晚了。
我的罪惡被泯滅在時間裏,沒有什麽可以證明我的罪惡,我的罪惡會化作那孩子的記憶,永久永久只困住那孩子一個人。
只是我沒想到,那孩子會跑。
當我開車追到派出所前,下車時,渾身一陣冰冷,我的雙腿仿佛凍僵,我知道我完了,為什麽呢,他難道一直在裝,不可能啊,那他是什麽時候開始意識到我的罪惡的?
為什麽對別的孩子都管用的話術會在他那裏失效?
我看見他站在派出所大廳,有人上前詢問他,只需要他一句話就能送我下地獄,可是我聽不到他的聲音。
我抓住了他,朝那名女警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孩子胡鬧,非要跑進來看看。”
我不確定那名女警信沒信,我拉著他就想走,那名女警叫住了我,她蹲下來似乎想和他說話,我腦門上冒了汗,只是這時阻攔會更顯可疑,我緊張地看著他們,心往上提。
幸好這時一個與我相熟的民警走了過來,那個民警朝我打著招呼,這件事似乎在一陣寒暄中過去了。
我拉著他離開警局,他像個提線木偶,我低頭看向他呆滯木訥的眼睛,手在他眼前晃了晃,他的眼珠子沒有絲毫的轉動。
我故意牽著他到臺階前,任他踩空趴到地上,他眼珠子終於轉動了一下,滿臉的茫然,反應遲鈍,我扶起他,擔憂地詢問他疼不疼。
那不像擔憂,像嘲笑,看看,他好像出現精神問題了,不說惡有惡報嗎,怎麽連老天爺都站在我這一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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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姓宋,是個律師,我的父親就是律師,所以我理所當然地成為了律師,其實我小時候是很不情願走我父親的路的,但我父親說,等我成為一名律師,就會知道律師這個職業有多麽美妙。
後來我懂了,這個世界上律師是唯一一個可以公然為惡行辯護的合理存在,當我站在法庭上,那一刻,我覺得不是在為被告辯護,我是在為罪惡辯護。
我擅長打刑事官司,熟記每一條刑法,正因為如此,我還體會到了這一職業的另一種便利,我會比其他人更適合犯罪。
那是我的一點不為人知的愛好,幼小的身體是如此讓我著迷,他們又是那麽的無知。
如果說我是最合適的犯罪者,那他們就是我眼中最適合的受害者。
我每一次都會精心挑選獨屬於我的受害者,我三十四歲那年,找到了我的第九個受害者——陳笑。
我偶然接了他父親的委托,幫他父親打贏了一場民事官司,那場官司本就沒什麽難度,換了別人也一樣會贏的,但他父親挺感激我,事後請我吃了頓飯。
那天我見到了他父親的另一個兒子,長得不錯,只是那一雙眼睛滴溜溜地轉,沒一會兒就想惹事搗亂,一點都不符合我的要求。
然後他父親提起了陳笑這個名字,陳笑成為了他父親口中別人家的孩子,用以教育另一個兒子。
明明是同一個爹,怎麽腦子能長得天差地別,還是你媽的基因不行。
他父親這麽說著。
我看著他父親的現任妻子露出難堪的神色,她暗暗掐著男孩的後腰,男孩哭嚎起來。
這一家人活得像場鬧劇一樣,一點不體面,我想。
不過在他們口中,陳笑應該是個乖巧聽話又好掌控的,我之後又回請了他父親一次,無意間地提起他父親的兩個兒子,他父親總是說另一個兒子更多,只言片語間才能了解些陳笑的現狀,然後我知道了陳笑無人照料的處境。
他簡直是最合適的受害者。
我接連幾次裝成是他父親的朋友幫他父親送東西給他,裝作工作忙所以晚上才會過來,他最開始還有些戒備,讓他把東西放門口,幾次後他就卸下了防備,到底是個孩子,真是好騙。
他將一個會吃小孩的怪物放進了家裏,也怪不了怪物吃了他了。
他似乎並不能理解那種行為的意義,他將那視為“打”,是了,沒人教他。
我跟他講,是他做錯事了,所以我在教育他,父親都是這樣教育自己孩子的,我是在代他父親教育他,下一次他再做錯,我還這樣,但如果他不做錯,那我就會對他好,給他買玩具,給他買吃的。
這樣的話,我張口就來,這些孩子總是會信的。
而他也信了。
他似乎有一點交流障礙,總是躲避別人的直視,揪著自己的衣擺,一說話就會下意識地咬嘴唇,以至於說出來的話有些含糊且聲音很小。
他每天的生活很單調,家、上學的路、學校是他能接觸到全部範圍。
交流障礙,沒有親人照拂,如果他消失了一段時間,是不是也不會有人在乎,於是我試驗了一下,我帶著他消失了一個星期,我說幫他跟學校請了假,他可以放心去玩,他就信了,跟我走了。
那一個星期到結束,什麽都沒有發生。
如果發生了點什麽,我應該會放棄這個目標了,因為暴露了自己,雖然我目前還沒做什麽,可以糊弄過去,可再下手的時候就會被第一個懷疑,一旦被懷疑,那些警察就會盯緊我,他們會順著各種蛛絲馬跡找到我的罪證。
但幸好什麽都沒有發生。
人沒去學校,學校的老師一定會聯系家長,所以要麽是聯系不上,要麽是家長都不想管,無論是哪種,都是我樂意見到的。
我帶著他徹底消失了,他已經對我完全卸下了防備,將我當成了個好叔叔。
我在郊外有一棟別墅,那裏是我花錢托一個早已不聯系的朋友買下來的,所有權掛在別人名下,家裏人並不知道,我將他安置在那裏,他喜歡在別墅周圍的果園裏摘蘋果,他以前沒有手機,也不會玩手機,我更不會給他接觸手機這類東西的可能,一旦他接觸到網絡,那他就很可能會通過網絡知道我是個什麽樣的壞人,他就不會再這樣熱絡地叫我叔叔了。
他僅剩下每天逛果園的樂趣,每天想著去上學,每次他一提,我就會教育他,久而久之,他開始不提了。
可我需要理由啊,我開始挑刺,他的各種行為對我而言都是犯錯,他多吃一碗飯是錯,少吃一碗是錯,睡覺翻身是錯,衣服出現褶皺是錯,走路發出聲音是錯,他開始鬧著要回家,我只能把他關起來,用鎖鏈拷住他的腳踝,我開始打他,真正地打他,甚至會給他餵藥,讓他持續處於意識不清的狀態,我說我是愛他才會這樣對他,對啊,愛之深責之切啊。
我曾用這樣的話哄騙過很多像他這樣的孩子,為醜惡的東西披上愛的皮囊就好了,那樣就變得可以忍受,可以被原諒。
他開始漸漸學會順從,不反抗,不鬧,他像以前那些孩子一樣,孩子最容易學會的就是乖了,他在每次自己被打後會反思自己的錯誤,他不停地改正,不停地打碎自己。
我漸漸玩膩了,再過一段時間,我或許會送他回去,他會在以後很長一段時間內依舊不明白自己這段時間經歷了什麽,不過在很久很久以後,他會明白的,可那時已經晚了,什麽都晚了。
我的罪惡被泯滅在時間裏,沒有什麽可以證明我的罪惡,我的罪惡會化作那孩子的記憶,永久永久只困住那孩子一個人。
只是我沒想到,那孩子會跑。
當我開車追到派出所前,下車時,渾身一陣冰冷,我的雙腿仿佛凍僵,我知道我完了,為什麽呢,他難道一直在裝,不可能啊,那他是什麽時候開始意識到我的罪惡的?
為什麽對別的孩子都管用的話術會在他那裏失效?
我看見他站在派出所大廳,有人上前詢問他,只需要他一句話就能送我下地獄,可是我聽不到他的聲音。
我抓住了他,朝那名女警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孩子胡鬧,非要跑進來看看。”
我不確定那名女警信沒信,我拉著他就想走,那名女警叫住了我,她蹲下來似乎想和他說話,我腦門上冒了汗,只是這時阻攔會更顯可疑,我緊張地看著他們,心往上提。
幸好這時一個與我相熟的民警走了過來,那個民警朝我打著招呼,這件事似乎在一陣寒暄中過去了。
我拉著他離開警局,他像個提線木偶,我低頭看向他呆滯木訥的眼睛,手在他眼前晃了晃,他的眼珠子沒有絲毫的轉動。
我故意牽著他到臺階前,任他踩空趴到地上,他眼珠子終於轉動了一下,滿臉的茫然,反應遲鈍,我扶起他,擔憂地詢問他疼不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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