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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第 9 章 激掌為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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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第 9 章 激掌為誓

林瓊華扭頭去看,就見二伯母正在跟幾個婦女聊八卦。

她扒拉一下趙翠蘭的胳膊,小聲問,“二伯母,新郎真的跑了?”

趙翠蘭是個長舌婦,生平最愛說長道短,見林瓊華感興趣,她也不覺得跟孩子聊這事有什麽不好,竹筒倒豆子全說了,“當然是真的。你剛剛不在,你二伯跟去接親,新郎半道跑路了。說是不喜王素玲。”

王素玲就是新娘,周大勇是相親認識的,處了半年,周家向王家提親。走了不少禮。

“他是不是有相好的呀?”林瓊華篤定。

“肯定有。”方婆子一拍巴掌,“去年我就聽到大勇和他爸吵架,說他處了個對象,但是女方家要一萬塊錢彩禮,周強不同意。”

這誰能同意。他們這兒彩禮普遍不高,也就兩千,這彩禮就留在女方家,並不帶回來。對方翻了五倍。周強是個小摳,他不可能花這個冤枉錢。

林瓊華懂了,“也就是說他為了不打水漂,所以讓小兒子去迎親?”

他們這邊的習俗,男方毀婚,女方收的禮不退回。女方毀婚,女方收的禮全部退回。大兒子毀婚,周強那麽摳門,他不可能讓自己的錢打水漂。

趙翠蘭一拍巴掌,“還能為啥!肯定是這個。他也不嫌丟人。”

大勇和王素玲談過對象,周強居然讓小兒子跟王素玲結婚。這叫什麽事!

方婆子看了一眼路口,壓低聲音道,“我估計接親隊伍在王家扯皮才誤了吉時。”

現在不是盲婚啞嫁,新娘也不是瞎子,怎麽可能發現不了新郎換了人。他們能吃下這個虧嗎?

趙翠蘭覺得誤了吉時都算好的,“就怕他們接不來新娘,那才丟人呢。”

她神神秘秘問,“你們說,要是他們接不來新娘,咱們上的禮金能退嗎?”

大家都有點無語,席都吃了,還想退錢?做什麽春秋白日夢呢!

眾人都不想跟趙翠蘭說話了,免得周家知道,以為他們跟趙翠蘭一個貨色。

晴晴問林瓊華,“你覺得能接來新娘嗎?”

林瓊華點頭,“能!”

上輩子婚禮是照常舉行的。她那時調皮,很晚才來吃席,她來的時候新娘已經來了。

事實上,她說的也沒錯,幾乎是她剛坐下,接親隊伍的喇叭聲再次響起。村民們全跑去看新娘子。

晴晴不太懂,“為什麽新娘還能同意結婚?她不覺得尷尬嗎?”

如果林瓊華是個八歲小孩,她也不懂,但她芯子是成年人,能猜出一二,“相親本來就是看條件,沒什麽感情。大勇和小勇長得都很一般,所以嫁給誰都一樣過日子。更何況現在周家拆遷,許多姑娘搶著嫁。她吃下這個啞巴虧,以後周爺爺肯定貼補他們這一房。”

晴晴顯然不能接受。人有感情的,怎麽能隨意更換新郎呢。

林瓊華沒有糾結這事,津津有味吃菜,晴晴爸的廚藝可真好,她好久沒吃過這麽地道的家鄉菜了。

見晴晴不吃,她給對方盤子裏夾一塊,“快吃吧?”

晴晴沒什麽胃口,見她這麽喜歡吃,就幫她夾菜。

新娘子接過來,有人把門貼上面的“周大勇”改成“周小勇”,一切井然有序。村民們看得目瞪口呆,議論聲不斷。

周家人都卻充耳不聞。

等林瓊華吃得肚皮滾圓,登完賬,她就回了家。

她到家的時候,爸媽已經回來了,只是兩人沒有剛買完宅基地的興奮,反而耷拉著一張臉。

林瓊華一問才得知,房主已經得知大林村拆遷的消息,硬生生把宅基地價格提高到七千。

林為森覺得這家人不厚道,沒同意,跟對方討價還價,講幾句,居然吵起來了。

宋蘭芳覺得丈夫氣性太大,“多兩千就多兩千唄。那房子我覺得挺好的。萬一拆遷款拿下來,別人肯定會跟我們搶,到時候價格肯定要漲,你再去買,萬一賣給別人,那就得不償失了。”

林為森還是很生氣,覺得這家人不厚道。

林瓊華追問,“爸,我們能把戶口遷過去嗎?”

林為森嘆氣,“我問過了,遷戶口真的很麻煩。要村委會開會,至少要三分之二半數的村民同意。可是村裏許多人出去打工,不在家。不好辦。”

宋蘭芳也覺得太麻煩了,“就為了遷個戶口,太折騰。不劃算。”

如果上海,北京這樣的戶口,還值當他們折騰。為了梅花村的戶口,不值當。

見他們打退堂鼓,林瓊華無奈,“爸,萬一梅花村將來也拆遷呢。你買宅基地,不拆遷,買賣無效的。到時候拆遷款都得還給人家。”

宋蘭芳覺得梅花村離大林村那麽遠,蓋碼頭不會擴那麽遠。

“碼頭不會,但是如果有人買下來建工廠呢?蓋房子呢?還是有可能的。”林瓊華覺得還是想法子把戶口遷進去,更穩妥。

他們本來就是農業戶口,轉過去,只要梅花村的村委會同意,就能把戶口轉過去。

見他們不說話,林瓊華一跺腳,“爸,你們別忘了,成為本村村民,還能分到三畝地。你們包地還得交租子,分地只要交農業稅就好了。能省不少錢。”

林為森覺得女兒說得有道理,“那行。我先找村委會的代表談一談,然後再等過年,打工人都回來,讓他們簽字。”

讓人家特地趕回來簽字,肯定行不通,林為森不報這個打算。趁著過年,辦成這事,還是不難的。

林瓊華頷首,只是晚幾個月,也沒事,反正梅花村拆遷要三年,不著急。

談完正事,林瓊華告訴他們,周家結婚出了小插曲。

林為森好奇,“他們家拆遷,女方家有什麽不樂意的?”

宋蘭芳一針見血,“恐怕不是女方不樂意,是男方不樂意吧?有了錢,就飄了,瞧不起女方家條件了?”

林瓊華笑了兩聲,把大勇跑路,小勇接新娘的事說了。

林為森倒是半點不奇怪,“周叔這人最小氣,他不舍得錢打水漂,所以才想出這個主意,要是他們家沒拆遷,女方家肯定不同意。覺得丟人,可他家拆遷了,女方家不想錯過這門好親,就認了。”

林瓊華頷首,“我聽說周爺爺答應給小勇叔五千塊錢私房錢。”

周家還沒分家。周家的掌家大權都是落在周強手中。他答應給小兒子五千塊錢作為補償,肥水不流外人田。也難怪王家會同意這門親事。

宋蘭芳覺得周家的熱鬧以後肯定少不了,“咱們有樂子可看了。”

他不太理解周叔的想法,就為了省點錢,幹出這種事。萬一大兒子跟小兒媳婦搞到一起,他們周家更丟人。

林瓊華不想再提周家的事,而是興致勃勃問爸媽,“我今天和大伯一塊去食市賣冰棍,你們猜我賣了多少錢?”

“你們拿了幾箱?”林為森問她。

林瓊華得意地昂起頭,向爸媽炫耀,“不多,只有四箱。有一箱留在村裏,大伯母賣。三箱拉去鎮上。我和大伯兩人在街頭街尾擺攤,兩個小時就全部賣完了。生意特別好。”

林為森不怎麽相信,“城管找你收了多少攤位費?”

“一毛錢。”林瓊華攤了攤手,“也不多啊。一根冰棍錢而已。”

林為森沈默著不說話。

林瓊華給他分享生意經,“街上有賣冰棍的,但都在店裏。我們在街上,尤其是大伯,他推著自行車叫賣,趕集的人看見,直接就買了。”

林為森點點頭,“你們賣冰棍沒人跟你們競爭。等有人學,這個錢就不好賺了。”

林瓊華也不否認,“我們是二道販子,本來賺的就不多。要是有技術,那就另當別論了。”

宋蘭芳聽得稀奇,捏了捏她的小臉,“你個機靈鬼,居然還知道另當別論,不錯,挺有文化。”

林瓊華笑瞇瞇道,“爸,不如你做些吃食,我跟你批發。我跟大伯一塊去擺攤?”

林為森蹙眉,“你想賣什麽吃食?”

林瓊華想好了,“我們還得賣冰棍,不能帶太多東西。不如就賣涼粉吧?你給我們調好料汁,我們切一切,拌一拌就行。”

這個很簡單,林為森一口答應,“沒問題。”

他忍不住道,“要是生意好,我也賣。晴晴爸當村廚,一次能賺兩三百塊錢。比種菜強多了。”

他以前不是沒想過擺攤,只是賣菜的經歷讓他膽怯。現在見女兒賣冰棍都能賺到錢,他真的心動了。

林瓊華見爸爸上勾,笑容加深,“爸,如果你要賣,可不能只賣涼粉,你完全可以賣涼菜。你調好料汁,現拌,憑你的廚藝,肯定沒問題。”

林為森的廚藝是跟晴晴爺爺學的,當時他答應老爺子不能搶晴晴爸的村廚生意。他去鎮上擺攤,也不算違背諾言。

林為森想想也成,涼菜種類多,生意只會更好。

父女倆激掌為誓,宋蘭芳被他們豪言的樣子逗笑了。

翌日,林瓊華沒去賣冰棍,因為村裏分第一批拆遷款了。大伯也是第一批簽字的人。他得留下來簽字收錢。

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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