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702章 審訊(四)

關燈
第702章 審訊(四)

在講述著這些過往的事情的過程中,情緒逐漸冷靜了下來之後。

這位主編認真地思索了許久,才理智地檢討自己道:“我這個人的性格其實有些小心眼,誰在哪年哪月罵過我一句,或者給過我臉色看,這些事情我能記上好幾年,甚至十幾年都不會忘。”

所以當時那位主持人怒氣沖沖地殺到報社,得知那篇新聞是由他和另一位編輯撰稿後,指著他們兩個的鼻子大罵了足足半個鐘頭,還要求他們登報道歉。

而對方那句罵他是中年油膩男、詛咒他老婆孩子都會跟人跑的話,更像刀子一樣直戳進他的心裏。於是毫無疑問的,他當場就記下了這個仇。

作為一位主編,而且年輕時還幹過記者這一行,在當時許多新聞都需要他們這些主編輯親自出去采集、打聽的情況下,他想要跟蹤一位主持人的私人生活、居住地、工作路線,實在是再簡單不過的事情。

何況這座城市雖然還算繁華,但體量並不算太大。

在這個世界裏,城市與城市之間相距遙遠,想從一座城市前往另一座城市麻煩而困難。當時的網絡還不酸發達,在一地出名的名人,在另一座城市往往毫無名氣。

即便是如今,也只有內城的大明星能借助網絡、影片和專輯,讓自己的知名度擴散到各個外城。而外城的明星、名人們卻很難向其他城市、乃至內城發展。因此,這座城市裏的名人生活軌跡並不算覆雜。

更何況那位主持人本身又不是城中頂級的明星藝人——他一個電臺主持人,聽眾名連她都長相都不清楚,所以根本不會擔心有沒有人螚在大街上認出他來。

而且他平時獨居,電臺方面只會在有某些外景工作時才會開車來接送他、有同事與他長時間待在一起。因此,主編很輕易就摸清了對方的生活規律。

某天傍晚,那位主持人要去參加一個朋友的酒局。聚會地點離他家不遠,晚上又肯定要喝酒,所以他並沒有開車打算步行回家。就在半路上,他被這位主編襲擊了。

主編最初只是想套個麻袋,把這家夥胖揍一頓出口氣,卻沒想到被對方看到了臉。

之前因為這主編在報紙上胡亂編排主持人、造謠中傷了他,所以上次見過一面後,這位主持人就對主編印象極深。

於是主持人一邊捂著流血的腦袋一邊坐在地上,指著主編的臉兇狠地罵道:“原來是你這個混蛋!老子死也不會忘記你這張臉!等著吧,老子回頭就把你告上法庭關進牢裏,沒個十年八年你別想出來!你們那家破報社也得給老子破產關門!”

事實證明,人在暴怒時脫口而出的狠話,並不能挽救已經糟糕透頂的局面。

毫無意外,聽到這些話後主編只覺得腦子“嗡”的一聲。之前只是想要揍他一頓、讓他見點血倒點黴的念頭瞬間煙消雲散。主編直接抄起偷襲時用的竹棍狠狠掄了下去,一棍下去竹竿斷成兩截,卻仍沒把對方打昏。

於是惡從心頭起,他抓著斷裂的竹竿用帶尖刺的一端直刺向對方的心臟位置!竹子的尖端恰好卡進肋骨縫中,穿透了心臟。

回過神後,或許是因為曾經意外殺過一個人,他迅速冷靜下來,左右張望確定至少當時沒有看到任何人影。沒有目擊證人,附近也沒有河流湖泊,要怎麽偽裝現場讓這一切看起來更像是意外、或者至少不聯想到自己身上呢?

靈光在瞬間閃過,這段時間在八卦雜志社工作的經歷,他太清楚那些同事——包括他自己——在報道兇案時總喜歡用“怪物殺人”之類的噱頭來分析那些破不了的案子。

所以此時只要把傷口搗得稀爛,回去後等消息爆出再慫恿同事寫一篇“潛入城市的怪物襲擊人類”的文章,說不定就能把輿論引向那些離奇案件!

第二次殺人的現場同樣粗糙,他甚至不小心在現場留下了四分之一帶血的腳印。

但幸運的是,在事情曝光後,由於這位主持人之前就有一些花邊新聞,尤其是與某位富婆的暧昧傳聞(傳言正是出自他們的八卦小報),因此他的死亡,除了八卦小報登過一版“疑似野獸怪物襲擊”的報道外,警方和民眾都把目光放在了他與那位富婆、及富婆其他男友的關系上。

當時情殺、富婆報覆、爭寵等說法甚囂塵上。

直到幾年之後,這個案子反而被歸類進眾多“怪物野獸殺人案”之中。至少大多數普通人越來越願意相信這是類人怪物所為,反倒把當年主持人的風流韻事忘得一幹二凈。

不過當時因為他是與那位主持人有過矛盾的編輯之一,他、他的同事、甚至雜志老板都接受過警方問詢。

但似乎連警方也沒把雜志社當成主要懷疑對象,更相信情殺的可能性,再加上這位主編別的不說,身材確實是典型的中年男人——大腹便便,看上去多走兩步都會喘,因此警方並沒把他列為嫌犯,被他編造的證詞糊弄了過去。

事情往往如此,有一就有二。

特別是在幹掉仇人後那種大仇得報的變態滿足感,讓他逐漸沈迷其中。

隨後他就迷上了這種自己制造事端、殺掉那些道貌岸然或被眾人崇拜的名人明星的感覺,就像癮君子一般沈溺於這種不可告人的心理快感之中。

他也像之前的艾米以及那一家四口一樣,在殺人的同時順便攫取財富。只是他的方式不是摸屍,而是在犯下這些事後忍不住要為自己找一個替罪羊。

而這個方法的靈感,就來自他最早看八卦小報時那種“還能往離奇方向引導”的頓悟。

於是,除了在報社裏引導同事把這類案件往妖魔鬼怪方向帶,他還開始向其他新聞媒體投稿。

如果他殺掉自己生活中的仇人、討厭的人,再親自撰寫“疑似魔化生物襲擊”的稿件,時間久了難免引人懷疑。

畢竟他不僅在死者生前和對方有過沖突,死後還試圖用這些不著邊際的文章來轉移視線。只要警局裏有一個謹慎些的人就有可能盯上他。因此他一般只在同事討論時出出主意、開開腦洞,在自家編輯部裏並不會親自動筆。

但他來這家八卦小報,本身就是因為想要把正常兇殺案改寫成各種離奇的故事。

既然自家報社不能直接做這項工作,那就投稿給其他雜志。

而他在平時工作的時候,依舊如以往一樣,把精力放在撰寫名人的花邊新聞上。有空閑時間了,就去體驗一把奪走他人性命的快樂。

他在寫那些明星名人八卦的時候大多都有佐證,比如照片或圈內小道消息,即便基本上都在看圖說話,不過大多時候也不怕對方找上門。

這類消息又不止他們一家在報,其他三流小報也都在做。偶爾他得到的一些料也會悄悄透露給同行,大家一起加油添火,所以即便那些被造謠過的人後來出事遇害,警方也不會只盯著他們雜志社。

作為編輯,邏輯思維必不可少。許多時候,只要考慮得縝密、安排得細致,就能規避大部分風險。於是,他就在這種看似危險的環境下,一幹就是整整八年。

在這期間,工作與殺人的“業餘愛好”兩手抓,一個都沒落下。

在這過程中,他順利滿足了殺人成癮的習慣,並十分享受事後大眾把這些兇案都聯想成妖魔鬼怪所為的過程。

尤其是近幾年網絡發達後,每當發生一起兇殺案、即便不是他作的——他就會瞬間化身五、六個甚至十幾個小號,在本地的各種論壇上造謠、危言聳聽、轉移視線、編造更離奇的言論,偶爾還會假扮成目擊證人。

而在這些謠言中,他下意識把那種“怪物”形容得與人相似,卻面目猙獰、青面獠牙、動作敏捷、力氣巨大,介於人類、猿類與妖怪之間。

這是他出於自保,下意識向“人形怪物”方向引導的心理作祟。因為這樣一來,即便他偶爾殺人時被人瞥見、發現兇手似乎是個人類,也容易把輿論引導成被他構思出來的妖怪。

甚至在某些現場逃離的過程中,他還會故意把奔跑姿勢扭曲成古怪的樣子。不管有沒有人看到、或者有沒有監控拍到,這種怪異的逃離方式都足以佐證那些謠言。

交代到這裏,李蔚然忽然很好奇地開口詢問:“那你為什麽會突然想要做一個關於歷年來類人妖怪襲擊人類的系列文章?”

傑恩斯之所以會註意到他,正是因為他們第一次遇到的時候,那個記者要求去觀察、搜集的就是系列殺人案相關的線索。去到他們編輯部首先發現並搜羅走的,也是關於妖怪殺人的各種報道。

這些事分明就是他自己引導或者親手犯下的案件,他自己難道就不擔心別人因此註意到他嗎?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