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十三章:騎土與青蘆葦

關燈
第十三章:騎土與青蘆葦

吃完飯,等天氣稍涼快些,鄭雋明跟鄭楠他們去地裏,鄭榆和嬸子在家搓玉米粒。

滿院子的玉米,鄭榆搬個小板凳坐在裏面,幾乎快看不到人。

“你們在城裏呆久了,幹不來這種粗活了吧。”嬸子笑著揀了幾個嫩點的丟給他,“這個好弄,小榆你弄這個。”

搓玉米粒,要先用改錐撬開幾溜,再用手把玉米粒全搓下來。玉米粒硬,弄得久了,手掌心磨得通紅。

奶奶從屋裏蹣跚出來,拿著一副毛線手套,“小榆,戴上手套。”

“奶奶,我也要!”旁邊六歲的小孫子坐在那有一搭沒一搭地搓著,蹦起來把手套奪走,振振有詞:“我手也可疼啦。”

“媽,小孩手嫩,小榆大孩子了,哎呀,沒那麽嬌氣。”嬸嬸把老太太勸回到屋裏,“您趕緊歇著吧。

奶奶回屋:“小榆我再給你找一雙。”

鄭榆頭都沒擡,時不時用手背抹一下眼前的汗,埋頭搓玉米粒。

這太陽雖然沒中午那麽毒,但玉米地裏溫度高,悶熱不透風,也不知道哥怎麽樣了。

“小榆,你們當時是為啥搬出去住?”嬸子一邊幹活一邊和他閑聊。

鄭榆低頭撥弄撥弄地上的玉米,過了一會兒才說:“哥要上班,搬出去住方便。”

“是麽,跟著你哥可享福了吧。”嬸子揶揄:“你哥掙的錢就你倆人花,比在家裏強多了吧,要不說學習好的人精明......”

“嬸子。”鄭榆打斷她,兩眼彎彎笑得人畜無害,“有水麽?我渴了。”

屋裏老太太喊:“有水,給你晾著呢,趕緊進來喝。”

“好嘞奶奶。”鄭榆站起身,三兩步跨出去,到屋裏喝水去了。

奶奶給他扇扇子,“多喝點兒,看看熱的,在屋裏歇會兒。”

鄭榆咕嘟咕嘟喝水,老太太瞧一眼外頭,小聲跟他說:“別搭理你嬸子,她就是愛看別人家熱鬧。”

“她跟你說什麽你就當耳旁風,別往心裏去。”老太太跟小孩兒似的,跟鄭榆說悄悄話,鄭榆笑:“我知道。”

“哎也不知道雋明熱不熱。”奶奶望一望天,“對了。”

她下炕進去廚房,樹皮一樣的手抓著個大的塑料瓶出來,“嘿,晾涼了,小榆圈兒,你拿給你哥哥喝去。”

鄭榆正好想見哥,拿著水瓶就往外躥,奶奶在後面:“哎呦,慢點兒。”

“幹這麽一會兒,就想著往外跑。”嬸子把玉米扔得啪啪響,奶奶嘆氣:“你少說兩句話吧,孩子們在這幹活,就已經夠夠好的了。”

“那自己爺爺奶奶的活兒,孫子不該幹麽。”

“哎喲,快別說話了,吵得慌。”老太太捂著耳朵小碎步挪到屋裏去。

......

跑在田地與田地之間的小路上,兩邊是無邊際的土地,前方蜿蜒著的黃土路可以去到村裏任何一個地方。

在村子裏,有土地就有路。鄭榆一路跑,一瞬間感覺自己回到小時候,放學追野兔子的時光,真是快活快活。

他到的時候,一眼沒看到哥,玉米地就是個巨大的迷宮。

幼崽時期最喜歡的游戲就是鉆到迷宮裏找哥哥,想象自己就像故事書裏的騎士,義無反顧地沖進惡魔的迷陣,拯救被困在陣中心的公主殿下,不,是他的哥哥殿下。

他貓著腰鉆進去,朝有聲音的地方走。

要不說兄弟倆心有靈犀,心前的那根繩兒把兩人往一塊兒引。他莫名地就往那兒走,就覺得肯定能碰到哥,當真看到了。

哥專心幹活,沒註意到他,他起了玩心,悄聲撥開葉子,潛伏移動。

“你表哥呢?”

“他去那邊了。”鄭楠的聲音遙遙傳來,剛好能聽到個差不厘兒,“爸,我覺得表哥挺好的。”

“嗐,文化人不都這樣。”鄭世豪的聲音模糊,“表面功夫做得可好了,你就說,在你大伯父最困難的時候,他能想到帶著小的分出去住,這能是什麽好料……”

鄭榆聽見了,哥肯定也聽見了。他立刻去看哥的表情,哥的側臉隱在層疊的青黃長葉中,臉上是一貫的平淡,不喜不悲。

可他越是這樣平靜,鄭榆才越是難受。

“你大伯父供他上學,上著上著把心都讀黑了,你看見今天在飯桌上,我一說讓他和他弟弟幹活,臉一下子就冷了。”鄭世豪冷哼一聲,“你可不能跟他學,這人太冷血......”

“誰冷血?”鄭榆撥開葉子,隨手掰了倆玉米往鄭世豪身上扔,冷聲道:“我哥要是冷血,就該掀了你家飯桌當場就走,還在這兒這麽熱的天給你幹活?”

“你一口一個我爺爺奶奶的地,我就問你,這些棒子賣了,那錢你往自己兜裏裝麽?”

鄭榆勾著嘴角嘲諷地笑,“你要說你一分不拿,都給爺爺奶奶,那我們給老人幹活,是應該的,可要是給你幹,那不好意思了。”

他特別沒個正形地哎呀一聲,“蛇可不會給你掰棒子。”

“畢竟冷血的蛇只會爬到你身上……”鄭榆折斷一根玉米桿,拿在手上慢悠悠靠近他,“喝你的血、吃你的肉,咬你的大光頭。”

玉米桿敲在鄭世豪的光頭上,啪的一聲響。

一邊拉架的鄭楠:……

怕鄭榆吃虧打算拉架的鄭雋明:……

被小兔崽子敲了頭的鄭世豪:……

鄭世豪被他戲弄,又被說中了心裏的算計,惱羞成怒,指著他罵道:“小時候你到這兒吃飯,哪回不是給你們做一大桌,現在大了,還敢打自個兒親叔叔了,你看看你這個嘴臉,和你哥一個德行,都是沒良心的白眼狼,你哥就是狗娘養的狗崽子......”

“鄭世豪!你怎麽罵我都行,你不許說我哥不許說我媽!”鄭榆紅著眼撲上去,和他打作一團。

“欸——”鄭楠拉住爸,鄭雋明拉住弟,但都怪鄭榆力氣太大,拉也拉不住,鄭世豪結結實實挨了好幾拳,打得鼻青臉腫,兩人才被拉開。

鄭榆沒打夠,一身的牛力氣往外沖,“哥你別拉我,我咬死這個臭鴨蛋。”

“好了。”鄭雋明攬著他的腰把他往外拖,“我們回家了。”

“氣死我了。”

“我看他更生氣。”鄭雋明心情不錯,嘴角上揚,“他最討厭別人說他光頭了。”

“為什麽鄭家只有他是光頭?不是什麽遺傳……”說著鄭榆抓著自己的頭發一臉驚恐,“哥不會咱倆以後也光頭吧!”

“沒準兒。”鄭雋明搭著他的肩,兩人順著小路往前走。

“啊——”

“逗你的。”鄭雋明笑,“他那不是遺傳,是他自己有病。”

“什麽病?”

“不知道。”鄭雋明一本正經地說:“可能因為是蛇精變的吧。”

“哎喲。”鄭榆勾著哥的腰,走路沒骨頭似的,“哥你笑話我,剛誰讓他老冷血冷血的,冷血那可不就是蛇麽。”

“他們真有意思,天天就會說你心冷、冷血這冷那冷的,照他們說的,哥你夏天都不用吹電扇了,就站那制冷唄。”

鄭雋明笑了會兒,突然問:“蛇喜歡吃鴨蛋麽?”

“又笑話我!你不覺得他真的很像鴨蛋麽?”鄭榆想了想,嘿嘿笑,“哥,我想吃白洋澱烤鴨蛋了。”

……

兄弟倆一邊貧嘴一邊走,炎熱和疲憊都消解了大半。

路過一片青蘆葦,鄭榆讓鄭雋明坐石頭上等他一會兒,然後就像撒歡兒的兔子一樣鉆到蘆葦叢裏沒影兒了。

鄭雋明靜靜坐著,看蘆葦尖輕晃,傍晚餘暉,少年笑著朝他跑過來,手中一蓬青青蘆葦,是他摘下來的一片浪。

“哥!”鄭榆跑過來,蹲在鄭雋明身前,喘了兩口氣,眼睛裏漾滿了晶亮的星子,“你還記得,小時候咱家有一本舊的外國故事書,就光剩下半本那個,裏面有個公主被抓走的故事麽?”

鄭雋明眼睛笑,“記得,騎土。”

“哎喲。”鄭榆不好意思了,“哥,那個不用記得。”

外面下著雪,三歲的小崽兒坐在炕上裝用功,舉著書一本正經地搞學問。

“馬……馬……”馬了半天,實在認不得,求助哥,“這個念什麽呀?”

鄭雋明看一眼:“騎。”

“噢。”小崽兒重新自信朗讀,“騎土——”

嗯?鄭雋明覺得奇怪,再看一眼,騎士光榮地變成了騎土,感覺下一秒就要在地頭揮舞鋤頭,高呼:俺發誓,俺將畢生忠於小麥,誓死對抗蚱蜢!

“騎土……在……啊大……的米口口裏……”

騎士在巨大的迷宮裏找尋被惡魔抓走的公主。

惡魔在迷宮中布下了恐怖的迷陣,只有打破迷陣才能救出公主。

騎士找了七十七個日夜,又餓又累,這時他發現了一只受傷的兔子。兔子說:“求求您,不要吃了我,我可以給您一個問題的答案。”

“什麽問題都可以嗎?”

“是的。”

“我想知道如何找到公主。”

“騎士大人。”兔子送給騎士一束蘆葦,“請您跟隨它,它會帶您找到公主。”

騎士拿著蘆葦走啊走,但依舊一無所獲,他覺得自己一定被那只可惡的兔子騙了。

但他從沒有一秒放棄過尋找,因為他是公主的騎士,他將畢生忠於公主,至死不渝。

在進入迷宮的第七千七百七十七個日夜之時,他已經瘦得只有一把骨頭,只剩下一口氣。

而外面早已經換了新的王朝,冊封了新的公主,沒有人還記得那位美麗的被惡魔擄去的公主。

但騎士記得。在他瀕死之際,他依舊朝著前方,手向前,胸前是那束早已枯萎的蘆葦。

他已經爬不動,不甘地睜著眼睛。就在這時,一陣風吹來,把蘆葦吹散,幹枯的蘆葦碎屑隨著風向前飛舞。

騎士睜大眼睛,拼盡最後的力氣向前爬去,手指露出白骨,膝蓋流出鮮血,他的血肉匯成一條道路,他向前爬啊爬啊,早已沒有了騎士的榮光,卻有著最純潔的騎士之心。

終於,在蘆葦飛舞的盡頭,他看到了沈睡著的公主。公主躺在曦光中,一如二十年前的模樣。

“故事最後說,蘆葦代表著純潔無私的愛。騎士擁有純潔無私的心,所以才能找到公主。”

“哥,當年舒雲姨夜裏肚子疼得直抽抽,是你夜裏跑十幾裏地去衛生所拿的藥。”

“鄭知鄭棋剛出生的時候,咱爸一個電話,你就帶著我去城裏給他們看孩子。”

“那時候你也才十六歲,看三個弟弟妹妹,在那小破出租屋裏一人做六個人的飯,熱出一身的痱子,晚上大家都睡了,你還要在外面打著手電看書,被蚊子趴一身,我都知道。”

“人多床少,我睡在桌子上,你睡在地上。老鼠一個勁兒地叫,外面還有火車不停地過,他們睡在床上感受不到,可是你在地上,震得就像躺在火車軌上。”

“你那些天沒睡過一個好覺,我也知道。”

鄭榆跪在地上,抽出幾根蘆葦擰成一個冠,雙手捧著給哥戴上,“這樣顯得更像公主呢。”

鄭雋明皮笑肉不笑地雙手捧了下臉配合他。鄭榆哈哈笑。

“哥。”

“這些事兒,就算他們都裝不記得,我也全記著,就像人們都不記得公主了,只有騎士記得一樣。”

鄭榆神色認真,“也只有我知道你是什麽樣的人,全世界只有我知道。”

他跪下來,把蘆葦束舉給哥。即將落入地平線的太陽燃燒出最後的光輝,少年的臉上臟兮兮,可手臂、脖子、後背被照得透亮,真像給他披上了一件金閃閃的騎士披風。

“哥。”他笑得露出牙齒,眼睛如同弧月,“不管什麽光頭怪物啊,什麽多嘴老太太啊,把你抓走,你都別怕。”

他伸手去捂鄭雋明的耳朵,“你就安安心心在迷宮裏邊睡覺,管他是幾千幾百天,我跟著蘆葦準能找著你,我就是你騎士。”

鄭雋明被他捂著耳朵,他手邊的蘆葦在他臉上拂啊拂,撓啊撓,有點癢癢。他鄭雋明算哪門子公主,可是,面前的人竟向他雙手奉上了一顆蘆葦心,無條件信任與追隨。

在暗無天日的迷宮裏,大鄭了無生氣地坐在裏面,看天看地看螞蟻,墻又厚又高,讓人無法呼吸。

他等啊等,終於有一天,無數的光點點在手上纏繞出一根細細的紅線,向外蔓延蔓延……

一道生機勃勃的清脆聲音從墻後傳來:“蘆葦,我說你能不能飛快點兒!本騎土大人,還要去拯救我的哥哥殿下!”

——

兩人走到汽車站天已經黑透了,緊趕慢趕坐上了最後一班車。

兄弟倆坐在最後一排,車在土道上顛啊顛,他們也晃啊晃。都累壞了,靠著肩抵著頭昏昏欲睡。

車行駛到油漆路上,一盞一盞的路燈從眼前駛過,像一顆顆環繞著車的白月亮。

鄭榆睜開眼睛,倚著哥的肩膀輕聲唱:“藍色街燈徐徐引退,能否推開你我的眼淚……”

鄭雋明手裏的蘆葦被照得明明暗暗,在灰暗中閃爍著。

“哥,我餓了。”鄭榆不唱了,肚子叫得動靜兒忒大。

“要不你咬我一口。”鄭雋明逗他,微微偏過頭,鄭榆的臉蛋肉就擠在他肩上,兩個人的臉近在咫尺。

鄭榆真的張開嘴咬了一口,本來是想咬咬空氣,沒想到哥突然轉頭,咬在了哥的嘴角上。

他楞住,哥也沒有動,兩個人還是那麽近那麽近,近到哥的呼吸打在他臉上弄得他很癢。

幹了一天活兒,兄弟倆誰也算不上體面,都灰頭土臉的,鄭雋明眉毛上還有戴頭上掉下來的蘆葦穗穗,外面的白月亮還繞著他們轉啊轉……

鄭榆小聲地喊,“哥。”

鄭雋明嗯了聲。

“我還是餓,我能再咬你一口嗎?”鄭榆聲兒都抖。

哥沒說話,也沒動,鄭榆輕輕地、輕輕地,親了一下哥的嘴唇。

“你這是咬嗎?”鄭雋明問。

“我……”鄭榆跟個傻瓜一樣,說話磕磕巴巴,“我舍不得……咬……”

哥說:“那你餓著吧。”

說著就要轉過頭去,鄭榆心裏著急,湊上去輕輕咬了一口,然後連忙觀察哥的表情,哥沒表情,他又掩耳盜鈴地說:“哎呀還是好餓啊。”

哥說:“嗯。”

鄭榆這次大膽了點兒,咬了一口之後,用舌頭輕輕舔哥的嘴唇,慢慢地,小心地舔開一道縫隙,舌尖小心翼翼探進去,碰到了哥的舌頭,他一激靈,趕緊退出去。

可,軟軟的觸感卻迎了上來,他不想退了,緊閉上眼,誓死如歸地去糾纏哥的舌頭,有很細微的水聲,很快被淹沒在汽車行駛的響聲中。

哥垂眼看著長大了的小崽兒,小口嘬蜜一樣地吮吸他的舌頭,不動聲色地向後退了退,鄭榆立刻像被誘惑了的小狗一樣黏上來。

越親越整個人都貼到哥的身上去了。

“哥。”鄭榆有點暈頭轉向,他一邊親一邊含混地問,“我們這是在親嘴兒麽?”

鄭雋明舌尖輕輕勾了下弟弟舌頭,“我們是在安慰。”

--------------------

——————

歌詞出自《藍色街燈》-黎明

好長長長一章

ps大家註意騎士和騎土的區別hhh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