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第 24 章 過去的十年間,盛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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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第 24 章 過去的十年間,盛錦……
過去的十年間, 盛錦曾無數次踏上過旅程。
他從布朗克斯舊街區的那頂矮小破舊又總是漏風的帳篷裏頭鉆出來,像烏鴉鉆出沼澤,落在另一個人的肩膀。自此, 和他一起漫步在新奧爾良潮濕悶熱的夏夜街道,撫摸過中央車站淩晨三點灑滿月光的長椅, 又在西雅圖的雨中長久駐足。
他們與來自世界各地的旅人錯身而過, 亦聽見不同的故事在風中漂流。
在摩爾曼斯克, 在盛錦的撒嬌耍賴下他們得以一同躺在冰川中仰看極光,於浩瀚長夜穿梭在靜謐的雪原上聆聽風與星軌的私語。在撒哈拉的夜穹之下, 燃燒的篝火搖曳出風的絮語, 他們枕著沙丘與駝鈴入夢,任銀河垂落眼底。
細細數來, 他已走過太多地方。爬過雪山奔湧過草地, 越過峽谷穿過沙漠, 浸潤過河流也跋涉過荒原。
他的世界變得無限遼闊。
而那些歡笑的、含淚的、欲言又止的瞬間,都被攝影機沈默的瞳孔一一截取,最終壓入一本本厚重相冊的內頁, 如同標本沈睡在時間的琥珀裏。
盛錦的旅程, 說不上有什麽明確的目的地,卻也並非全然盲目。他心裏隱約盤著一根線——那些曾與盛時瀾並肩走過的路,他想按照往日的記憶再走一遍。
他行走的第一站落地在康涅狄格州, 他們生活了很多年的那座莊園。
盛錦走得急, 在下決心的第二天就就帶好輕便的行李出發, 離開的時候不讓人送, 加上嚴格禁止盛時瀾隨便調查他的行蹤,所以大概連對方也沒想到,自己會把這裏作為這趟旅程的起點。
因此他到的時候, 莊園裏幾乎空無一人,唯有潔白的落雪鋪滿了通往主屋的小徑。
即使很長一段時間無人居住,這裏也定期有人打掃,所以庭院依舊整潔,室內也近乎一塵不染。
盛錦在他們之前常住的那兩層樓轉了轉,從他和盛時瀾的臥室再到他們各自的書房,手指撫過那扇燃起明媚火光的壁爐和反覆被他使用過的裝了琺瑯板的墻壁,意外地發現許多曾經生活過的痕跡仍舊清晰可見。
壁爐邊的銅鉤上掛著一條紅色方格圍巾,被打理得幹凈、柔軟,似乎它的主人從未離開。與它同款的雪人水晶球至今還被擺在盛時瀾書房的辦公桌上,同樣被保養得明凈無暇。
裏裏外外轉完一圈,盛錦又重新回到屬於自己的那間臥室,這回他不再是以打量式的踱步,而是徑直走向床頭櫃的位置,拉開抽屜,向內摸索進一個隱秘的空間,沒過幾秒,指間就觸碰到了一個冰涼的金屬物件。
這把冰冷的武器沒有隨著他一同漂洋過海,而是靜靜地躺在暗格深處,仿佛一顆被歲月掩埋的心臟,在時光的長河裏勃勃跳動。
盛錦將它拿出來放在手裏,指腹輕輕擦過冰冷的槍管,像是觸碰一段被封存的舊夢。這件他來到這個家裏得到的第一份、在他尚且年幼時就已經能夠意識到意義深重的禮物,此刻正無聲地躺在他的掌心,如同它的贈予者般緘默與深沈。
縱然過往的許多記憶已經逐漸模糊,但盛錦還是能夠清晰地回憶起盛時瀾在那個仿徨的夜裏將這柄槍遞過來時的神情——那雙深邃的眼眸裏沒有半點對弱小者的憐憫與溫情,僅存有一種近乎冷漠的平靜。
他似乎也已經有很多年沒有見過那樣的眼神。
——真神奇,居然已經過了這麽多年。
盛錦難得感慨,將槍收回原本的暗格,輕輕合上抽屜,接著又在窗臺坐了一會兒,直到窗外的雪地被塗抹上薄薄的青灰,才開始動身去找晚餐。
離開前約定好了每到一個地方都要按時發消息回去報平安,在固定的時間點也要發信息告知自己當下情況,但盛錦僅在飛機落地後發了條簡短的信息,除此以外再沒半點想要報備的意思。
原因無他——離開前一天發生的事情至今歷歷在目,如果沒有這事兒,或許他還沒有那麽迫切地想要出發,如今因此賭氣,更是打定主意,要暫時斷了和對方的聯系。
但是等盛錦將一切都收拾好躺在床上準備休息時,那頭就像是計算好了時間一般打來電話。
盛錦拒絕了視頻通話,下一秒那邊就換成了語音。
猶豫了半分鐘,他還是嘆了口氣選擇了接通。
兩邊的背景音都很安靜,因此彼此間細微的呼吸聲也就變得清晰可聞。
“小錦。”
在夜色的映襯下,那頭傳來的嗓音也變得朦朧。
盛錦翻了個身,沒回他。
“還在生氣麽?是我不好,向你道歉。”
“現在知道要道歉了!”
盛錦騰地一下從床上坐起來,憤怒地用空出的手重重地捶了下身旁的床墊,連帶著說出口的話也帶夾著火星,“你也不看看你對我做了什麽——”
“做得不好,請小錦原諒。”那頭傳來的聲線異常冷靜,“第一次技術欠缺,下次一定會有改進。”
“下次。”
盛錦沒想到對方的關註點在這兒,又被他這種討論學術的語氣哽了一下,氣得嗆聲:“還有下次——沒有下次了!”
他在這邊火氣上頭,那邊的人卻很難得地沒有立馬哄他,反而在幾息後響起兩聲很淺的笑,冷淡的聲線卸下了往日的克制,仿佛化開的雪水,又摻著細微的被砂礫蹭過般的啞。
“技術總是要磨煉的,小錦的味道很好,我也會盡量讓你滿意。”
這種聲音盛錦既陌生又熟悉——是前一天才聽過的。
“盛時瀾。”那夜的餘溫仿佛順著電流蔓延,盛錦揉了把臉,把手機拿遠了點,對方話語中的內容促使他在惱意中又生出些羞恥來,“不許說了——你是故意的是不是。”
分明知道他想刻意遺忘,又隔著屏幕難以見面,卻偏要用這副溫柔得近乎蠱惑的聲線將他拉回那天堪稱混亂的記憶裏。
盛時瀾固然是個像堅冰一般難以融化的人——這點盛錦從小的時候就足夠清楚地意識到,後來變化許多,但在外人面前仍舊是那副不近人情的疏遠模樣。
可外表看起來那樣冷的人,在那種時刻為他帶來的感覺卻極端地熾熱,盛錦還沒嘗試過他接吻,卻已經率先體會到了他的吻或許會帶來的溫度。
那種強烈到令人難以忽視的、濕潤的灼燒感,甚至讓盛錦在某些時刻瀕臨窒息。
開始時因為他的順從甚至還能保持十指相扣的方式,後來察覺到他的逃離,索性扣著他手腕,那雙手掌力道極重,讓他沒有半點沒有逃脫的可能,到了最後幹脆扣住他的腿根,任憑盛錦如何推拒也不松手。
彼時盛時瀾身上傳來的壓迫及掌控感很強,盛錦心底潛存著對兄長下意識的聽從,同時又因為這個身份備受奇怪的折磨,既不可置信又難以接受,這讓他在掙紮中夾雜著順從,矛盾得近乎崩潰。
隨著事態的演變,那一星半點的掙紮也在對方包裹著他的唇舌間潰不成軍,起初只是吮吻,後來變作帶著濕意的舔,最後逐漸演變成由淺及深的含。
盛錦喘息著承受那過分陌生的觸感,意識也在對方逐漸加深的動作中變得模糊,仿佛蝴蝶墜入湍流般被拖入一場無聲的漩渦。
於是所有覆雜的心緒都只能化為一聲短暫而顫抖的嗚咽。
不知道是出於震驚還是羞恥,或是由其他的什麽情緒產生,總之盛錦記憶的最後已經全然被淚水模糊。
連盛錦自己都不敢相信,自己竟然會因為這種事情流淚。
而這僅僅是前一天發生的事,感受還很深刻,直到現在他的腦海裏還能浮現出那扇落地窗玻璃上映出的人影模樣,看起來簡直像朵被碾碎了只知道溢出汁液的花,叫暴雨打濕折損,泛著潮潤的暗紅。
越想越氣,盛錦很想直接選擇逃避,但又不甘心就這樣被人牽著鼻子走,於是他深吸了口氣平覆呼吸,接著才換成另一副語氣低低地開口——
“哥哥……”
對面人的呼吸有輕微的停頓,才應道:“嗯,我在。”
盛錦微微瞇起眼睛,語調再次放輕放緩,字句被含在唇齒變得含糊,和著點隱晦的笑意,又刻意拉長了尾音,變作連綿的、撒嬌似的,如同蜜糖包裹的軟心甜點,又仿佛情人間親昵的耳語——
“我現在在你從前的房間呢。”
“好想你親親我呀。”
他輕巧地說完這兩句話,沒等對面再有什麽反應,甚至連句晚安都沒留下就倉促地掛了電話,緊接著撲通一聲躺進床鋪裏,將整個人嚴嚴實實包裹著埋在床上。
四周在剎那間變得寂靜無聲,直到兩分鐘後,被扔在一旁的手機屏幕才突然在黑暗中亮起,備註是“哥”的人發來一句非常簡短的“晚安”。
盛錦將自己放平躺著深呼吸了幾口氣,從脖頸到耳根處蔓延開來的熱意後知後覺地意識到自己的臉頰一定已經燒成一片,於是猛地扯起被子翻了個身,將臉頰趴進枕頭裏,手握成拳在一旁用力捶了兩下。
“不許想了……不許想了!”
他想強迫自己冷靜下來,可心跳非像只蓬勃的鳥雀在胸腔裏跳來跳去,連到耳畔也還回蕩著那通電話裏的低語。
“——太不像話!”
盛錦悶在被子裏咬牙,徹底下定決心不會再接通來自盛時瀾的通話。
他自以為只有自己輕易被攪動得心緒不寧,殊不知在千裏之外的海峽那頭,京市莊園那間他常住的臥房裏,盛時瀾握著手機,垂眸盯著那行“通話結束”的字樣,指節輕輕叩動屏幕邊緣,似乎在借助這個頻率回想屬於另一個人說話時的語氣。
屏幕間斷亮起的冷光掃過他的側臉,濃墨暈開的眸色此刻更深得好似化不開的夜。
盛錦從步入青春期之後就很少撒嬌,因為即使他不通過這樣的手段同樣也有求必應,哪怕用最蠻橫的語氣頤指氣使地要求也會理所當然地得到任何他想要的東西。
這兩種截然不同的個性盛時瀾全盤接受,並且習以為常。
因此他很熟悉盛錦撒嬌時會是怎樣一副神態——眉眼半彎或者微微瞇起,如果帶著笑,那臉頰兩旁一定陷下分外引人矚目的旋渦。
這個時候他身上總洋溢著柑橘清新的味道和並不過分的甜,混著夏日裏滾來的熱風,裹挾著異常旺盛的生命力,甚至因為熟練而富有松弛感。
就像身下這床帶著他身上氣息的被褥。
窗外寒風呼嘯得緊,可盛時瀾額角卻漸漸滲出一層薄汗,握著手機的指腹逐漸用力摩挲著邊框,冷色相映,顯得既壓抑又克制。
被簡單的兩句話就帶得想要不顧一切地前往它的主人身邊,幾乎要撇下已經做下的約定,這顯然太不理智,更何況,盛錦定然會為此生氣。
盛時瀾將手機倒扣在床頭,在床邊靜坐許久,終究放棄了定下航班的念頭。
*
前一晚的插曲並沒有影響到盛錦的睡眠乃至第二天的精神狀態。
他照例在清早醒來,擡手撥開窗簾一角,發現昨夜似乎下了小雪,窗臺積著薄薄一層盈亮的白。
聊天軟件頂部的聯系人在一個小時前發來提醒他添衣的消息,盛錦點開看了眼就擱置在一旁。
隨意地吃完早飯,他按照約定好的時間去看了溫莎,逢上假日,她的丈夫和女兒也在。
那個名叫伊麗莎白的小姑娘生得亞麻色的頭發和一雙碧色的眼睛,臉蛋紅潤,頭發被編成長長的麻花辮,上面點綴了幾朵五顏六色的小花。盛錦到來時她正安靜地坐在父親身邊用生澀的中文念著童話,看見客人就乖巧地起身問好,說話的語態靈動活潑,看得出被教養得很好。
溫莎讓他在溫暖的壁爐旁坐下,並端來精心準備好的茶點,依舊是他少時喜歡的口味。
“這次是只有小少爺一個人回來嗎?”
“嗯。”盛錦捏起一塊餅幹,點點頭,“我一個人來的。”
“不是和先生吵架了?”
“不是……不算是。”
如果沒有出發前的那件事,那嚴格來說就不是。
“這樣啊。”溫莎笑了笑,擡手輕輕撫摸著倚靠在旁邊的女兒的發梢,目光溫和卻透著洞察,“一個人來也好,有時候一個人來也更自在些。”
盛錦微微一怔,隨即笑開,眼底浮現出一絲歡快。
由於平日裏也偶有聯系,這次他們也只簡單地分享了近況,順帶著還會提及一些往事,零零碎碎,夾雜著說話者自身的情感,盛錦從那些富有溫情的字句中又剝離出一些自己早已遺忘的過往。
午飯是由溫莎的丈夫主廚,出乎意料地是一頓相當豐盛且色香味俱全的中餐,盛錦原以為是特意為了他準備的,但是在場的三人看起來都對這樣的午餐習以為常。
午後盛錦陪伊麗莎白玩了一會兒,這個年紀的小孩兒總是對家裏來的客人充滿好奇,記性也不算好,雖然在視頻裏見過幾面,但時間一長很容易就忘了,因此這時候黏他很緊,不僅邀請盛錦和她一起玩玩具,還給他分享了自己畫的畫。
不管她做什麽盛錦都沒吝嗇誇獎,把小姑娘誇得臉蛋通紅直往他懷裏鉆。
因為要趕著下一趟飛機,盛錦沒坐多久,在太陽落山之前就起身告辭,他來得像陣風,走時亦輕快,分別時沒什麽感傷的情緒,反而充滿平和。
走之前還給伊麗莎白留下一條紅寶石項鏈,在對方濕漉漉不斷往下掉淚的眼神裏答應了以後會再來看她。
溫莎對這份貴重的禮物執意想要推拒,卻拗不過盛錦不由分說地塞進了小姑娘衣裙的側兜裏。
“留給她當玩具玩兒。”
他做下的決定誰也爭不過他,溫莎珍惜地收下,又在盛錦轉身離開時輕聲叫住他——
“小錦。”
“嗯?”
雪色與天光中,盛錦像少時一般在呼喚中回頭,唇角弧度上揚,眸色澹澹,讓溫莎恍惚間好像又看見了多年前那個長發曳地,手捧著鮮花要送給她的小孩兒。
“你還是和以前一樣,但又確確實實地長大了。”
“是嗎?”
盛錦單手揣在衣兜裏,聞言另一只手隨意擺了擺,臉上笑意從容,“我現在脾氣急,大概是沒以前可愛。”
“怎麽會。”溫莎猶豫了下,試探著向他擡起手。
盛錦現在比她高了一個頭,見狀眼神閃了閃,微微俯下身,於是溫莎的掌心便順勢落在他的頭頂,力道很輕地揉了揉,“愛你的人不管怎樣都只會覺得你可愛。”
“你這樣,我只覺得剛剛好。”
*
無論四季如何輪轉,都柏林的晨霧中總混合著咖啡的苦澀香氣。盛錦時至今日都沒法體會這種艱澀的苦味,所以曾經來到這裏時,僅僅是嘗過盛時瀾杯中的一口苦咖啡,就讓他每每想起便會緊皺眉頭。
這次盛錦挑了一家生意平淡的咖啡館,點了杯阿芙佳朵,在街邊坐下,發現自己即使是混合了冰淇淋的輕微苦味也還是不太能適應,於是輕輕用指尖推到一邊。
咖啡是有些喝不下去了,盛錦索性拆開剛才隨手買的信封套裝開始寫信,只不過才寫了一半,垂在一側的風衣下擺就傳來被輕微拉扯的力道。
側頭看去時,一個大概四五歲的紅發小女孩兒正直楞楞地看著他,深棕色的眼睛即使在陰天也閃閃發亮。
“哥哥,你好漂亮。”見他看過來,女孩兒挨近了些,幾乎貼在盛錦身上說。
“謝謝,你也很漂亮。”盛錦回話的同時向四周看了看,沒發現疑似女孩兒父母的人,於是問她:“你的爸爸媽媽呢?”
“我爸爸在那裏。”
小女孩兒指了一下咖啡館旁邊的蛋糕店,開放式的櫃臺後面一個身材略微圓潤,看上去是店主的男人正在給客人打包糕點,察覺到他的視線,歉意地揚起微笑向他點點頭。
顯然是對這幅場景見怪不怪。
盛錦失笑,伸進衣兜裏掏出一包剛買的巧克力遞給她,很快得到一聲害羞的道謝,盛錦沒太在意,收回視線繼續做自己的事兒,但是過了一會兒,那孩子還站在他身邊,眼睛仍舊一眨不眨地看著他,絲毫沒有離開的意思。
她的存在感太強,那種水汪汪的眼神又讓盛錦想起伊麗莎白,於是他把她抱起來放在長椅的一側。
得到了靠近的許可,小孩兒很快像只小貓一樣貼過來,緊緊地挨著他,仰起頭看向他時,眸光清澈如春日奔湧的溪流。
“哥哥,你在寫什麽?”
“寫信。”
“寫信——給誰呀?”
這個年紀的小孩兒總是有些喋喋不休,對於好奇的問題總愛問個沒完,於是盛錦故意逗她:“寫給哥哥的哥哥。”
“哥哥的哥哥是誰?”
小孩子一下子被他繞暈,咬著手指,但是很快又明白過來,重覆道:“哦,是哥哥的哥哥。”
盛錦沒忍住,伸手揉了揉她的頭發,小姑娘臉一下子紅了。
盛錦看她這樣,佯裝很兇地皺起眉毛和鼻子嚇唬她,“今天就算了,以後不可以看見陌生人就隨便靠過來,給的東西也不能隨便吃,知道嗎?”
“不然會有恐怖的壞人把你抓走的,長得再好看也一樣。”
“……哦。”
小姑娘鼓了下嘴巴,“爸爸和我說 過的,我知道。”
她說完,又重新好奇地靠近,趴在桌子上眼巴巴地看著盛錦,“哥哥,你在信裏寫了什麽?”
“你想知道?”
小女孩兒搖了搖頭,又點點頭。
盛錦被她的誠實逗笑,於是展了展手中的信紙,帶著點笑意開始向她陳述自己所寫的信件。
“……長大才發現這裏的教堂建築真的很有特色,威士忌也好喝——和上次來的時候相比,我到了能喝酒的年紀了,在這裏沒人能管我,所以第一天的時候很暢快地喝到了淩晨……利菲河倒是和記憶裏一樣,美中不足的是天氣不算太好,天冷,且一連幾天都在下雨,不過在走的這一天還算幸運,遇見了一個像太陽一樣火紅的小孩兒。”
念到這裏,盛錦頓了頓,轉頭問:“你叫什麽名字?”
“布倫娜。”
“哦,好吧。火紅的小孩兒布倫娜。”盛錦點點頭,他知道這個名字的意思,於是說:“很高興認識你,小烏鴉。”
“我叫盛錦。”
女孩兒似乎很高興別人這麽叫她,更高興盛錦也告訴了她名字並且把她寫到給家人的信裏,還把她稱作是“火紅的太陽”,於是興致勃勃地也跟著覆述盛錦的名字。
她很聰明,盛錦帶著她讀了幾遍,她就把拗口的讀音讀得有些通順了。
接著盛錦問她:“你會寫字嗎?”
布倫娜看起來不願意露怯,於是點點頭,“上個月還不太會,但是這個月會很多了。”
“好吧,那你幫我在這裏寫一句話。”盛錦指了指信紙的末端對她說。
“寫什麽都可以嗎?”
“當然。”
於是布倫娜接過盛錦遞過來的鋼筆,沒有思考太久,就在橫線上歪歪扭扭地寫下一句話——
“你好,哥哥的哥哥,我叫布倫娜,很高興見到你。”並在末尾畫了個小小的太陽。
“寫得不錯。”
盛錦收起信紙,折疊好後塞進信封裏,用食指點點她的額頭,說:“我該走了。”
“你要回家了嗎?”布倫娜下意識拽住盛錦的衣袖問。
“不,是去下一個地方。”
“我會回家,但不是現在。”
盛錦低頭看她,又點點不遠處的蛋糕店,說道:“你也是要回家的,不是嗎?”
“……嗯。”布倫娜點點頭,有些不舍,但同意他的意見,於是慢慢地松開了手。
每天經過這條街道的異國人很多,布倫娜從沒有在這裏面見到相同的面孔兩次,也目送過許多有過交談的的身影消失在彌散著薄霧的盡頭,於是她沒有開口問“你還會不會來”這樣的話,只是說:
“你說得對。”
“烏鴉也是要回家的。”
*
與即將發出去的信件背道而馳,盛錦的航班順利抵達溫暖的南半球海岸。
脫去了保暖的衣物,盛錦得以換上短袖,舒展地享受暢意的夏天。
盛錦第一次經過這片土地時大概只有十四歲,那時候他剛升上初中不久,留著一頭齊肩短發,青澀的臉龐和還未完全長開的體格,致使在外人眼裏總是難以分辨他的性別。
別的事情大多記不太清,唯獨那時候他因為玩累了躺在花田裏,被經過的一家人認作是女孩兒並邀請他一同拍照時,同行的男孩兒想要過來牽他的手卻被盛時瀾冷臉隔開的場景實在是令人印象深刻。
當下盛錦並沒有放任盛時瀾的不愉,只是興沖沖地拽著他的手,將他也硬拉進鏡頭裏,大笑著對鏡頭揚起臉,任憑哢嚓的聲響定格住那個花香與光影交疊的夏日。
至今想起,那片燦金色的花海仍在記憶中灼灼燃燒。
難得獨自出來旅行,盛錦趁著沒人拘束,在這裏嘗試了很多以往被嚴格限制的極限運動,譬如跳傘與蹦極。
從高空躍下時,風掠過耳畔的瞬間,心跳與風聲一同拉長,他仿佛也觸摸到了某種自由的邊界,諸多疑問也在此刻豁然開朗。
於是當天寫給盛時瀾的電子郵件裏,他只寫了很簡短的一段話:“我做了一件很勇敢的事。”
與之一同發出的是一張以雲海為背景的照片,是他在懸崖跳傘時抓拍的瞬間,照片正中的青年帶著護目鏡,雙手呈大字張開,笑容恣意又燦爛。
隨著他旅行時間的拉長,被拒絕多次之後,盛時瀾沒再打來過語音通話,盛錦減少了聊天軟件的回覆頻率,取而代之地開始使用電子郵件,心情好時則會在新地點的行程末尾寫下一封長信,等到盛時瀾收到時,便也在郵件上給他回信。
在這些你來我往的交流中,對方減少了對他行程的探尋,轉而分享起與他風格極為不符的日常瑣事。
而給跳傘這封郵件的回覆裏,並沒有預想當中的責備或擔憂,只附了一張照片——是他坐在和去跳傘的路上一樣的紅皮纜車裏,因為困倦被人抱在懷裏睡得正香的側顏。
照片下方只有兩個字:“平安”。
盛錦盯著那張照片看了很久,忽然明白了在觸碰到自由的邊界時所感受到的那種牽引。
原來他早就飛躍過萬裏高空,且不止一次。
因為有了牢固的承接的網,所以他可以肆無忌憚地享受勇敢。
白天嘗試了刺激心神的活動,晚上盛錦則選擇換上清涼不易沾水的短褲,沿著柔軟的沙灘邊慢慢地踱步,放任微涼的潮水一次次漫上腳踝,又悄然退去。
海風裹挾著鹹澀的氣息拂過發梢,盛錦在浪潮反覆的席卷聲中停住腳步,只覺得有什麽不可思議的情感也隨著這逐漸上湧的潮水漫上心來。
記得他幼年時尤其怕水,對於那時的他而言,水既是難能可貴的生命補給,有時亦是死亡的象征。如今卻能獨自一人安靜地佇立在月光與海浪的交界處,甚至能夠暢快地戲水、深入游泳。
當潮濕的水點拍擊他的面頰,他不再會因恐懼而躲避,而是坦然地接納。
正如多年前在布朗克斯的那個早晨,那片擠滿各式各樣的人群的街區裏,面對忽然出現的卻又與那裏格格不入的那個人時,他顫抖卻義無反顧地伸出的那雙手。
那時命運的齒輪撥動得何其輕巧。
又何其神奇。
這天夜裏,盛錦住在離海岸極近的酒店裏,聽著窗外輕緩的濤聲,擁有著極佳的睡眠環境卻一時難以入睡,輾轉反側之後,終於還是嘆了口氣坐起身來。
他打開一旁的床頭燈,又在床畔敞開的行李箱內層進行小心的翻找。
這次他從家裏離開,除了一些必要的行李,只帶走了一件非必需品。
是他特意從盛時瀾的書房中,那個專門用來擺放和他相關物件的書櫃最隱秘的抽屜內拿走的,一本約有兩枚硬幣厚的牛皮封面筆記本。
與他放在花房裏的那本植物筆記外觀上看並無二致,筆記本的紙頁側邊已微微泛黃,略有些卷曲,但單看封面卻依舊很新,邊角被壓得平整服貼,看得出來是被主人妥善保管且預備長久珍藏的模樣。
盛錦在旅行之初並不打算隨意打開這本筆記,即使預感到其中的內容一定與自己相關,也不願貿然窺探這份沈甸甸的私藏。
但當他重新走過那些熟悉又陌生的道路,重拾記憶的碎片時,心底卻有一個鼓噪的聲音開始不間斷地催促他,催促他探尋,催促他挖掘。
落下的指尖忽然渴望觸碰那些被封存的字跡。
渴望了解。
渴望知道在另一個人的眼裏他是什麽樣子。
——怎麽會愛上我呢?
——意識到這種感情的時候,你是什麽樣子?
盛錦前所未有地生出好奇。
於是在這種心情達到頂點的那個晚上,盛錦選擇打開筆記,後來的每到一個地方,他就會翻出他到過這個地方相應的年月,看看盛時瀾所記錄的當時的情形。
這似乎有一種魔力,比起靜謐的海浪與溫和的長風更能撫平他內心的躁動。
而與盛錦所記錄的圖文並茂的植物筆記不同,盛時瀾記錄下的內容每一段很簡潔,這樣的風格一日不落地持續了十年。
而最新的一頁,在他走之前的那夜將將落筆,墨跡尚新。
頂頭是很簡單的日期和時間,中間的白紙墨行間只書寫了簡單的三個字:他走了。
盛錦覆雜地掃過那行字,將筆記重新翻回前頁。
裏面的內容和主人的脾氣很像,沒有什麽太多的人情味,尤其是開頭的兩年,內容冷峻得近乎刻板,無非是天氣、時間、地點以及當日做了什麽事情,關於自己的心情行為一概省略,對於他的表現倒是多用了幾個詞,如“抗拒洗澡”、“不明原因哭泣”、“不說話”、“不算挑食”、“不願意剪頭發”等等,連他當時的神態和語言都清楚地記錄下來。
看起來格外像什麽實驗動物觀察記錄。
但越往後翻,筆觸便逐漸有了溫度,開始出現“主動牽手”、“笑了”、“說了許多話”、“臉上有梨渦”、“堆的雪人好看”、“繪畫有天賦”、“喜歡向日葵”等此類頗為主觀的描述。
等到盛錦翻開描述有關十四歲那年和他一起在這片海岸漫步的那夜,筆下的內容也很詳細:“今天興致很高,熱衷玩水,但要把所有人的衣服都打濕才能高興,衣服濕透了也不開心,要抱著才同意回酒店,路上太累,睡著了。”
記憶隨著書寫的展開重新回到腦海裏,盛錦摸了摸滾燙的臉頰,再一次意識到不管是曾經還是現在的自己確實都相當擅長無理取鬧。
看完這頁之後,盛錦便將筆記本闔上,指尖停留在封皮上輕輕摸了摸,最後又重新翻開它。
映入眼簾的扉頁上只書有寥寥幾個筆鋒舒展的字——
“玫瑰栽培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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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說:下一章是哥的筆記,內容會有點長,可能會無聊,跳過不影響閱讀,小天使們按需食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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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的十年間, 盛錦曾無數次踏上過旅程。
他從布朗克斯舊街區的那頂矮小破舊又總是漏風的帳篷裏頭鉆出來,像烏鴉鉆出沼澤,落在另一個人的肩膀。自此, 和他一起漫步在新奧爾良潮濕悶熱的夏夜街道,撫摸過中央車站淩晨三點灑滿月光的長椅, 又在西雅圖的雨中長久駐足。
他們與來自世界各地的旅人錯身而過, 亦聽見不同的故事在風中漂流。
在摩爾曼斯克, 在盛錦的撒嬌耍賴下他們得以一同躺在冰川中仰看極光,於浩瀚長夜穿梭在靜謐的雪原上聆聽風與星軌的私語。在撒哈拉的夜穹之下, 燃燒的篝火搖曳出風的絮語, 他們枕著沙丘與駝鈴入夢,任銀河垂落眼底。
細細數來, 他已走過太多地方。爬過雪山奔湧過草地, 越過峽谷穿過沙漠, 浸潤過河流也跋涉過荒原。
他的世界變得無限遼闊。
而那些歡笑的、含淚的、欲言又止的瞬間,都被攝影機沈默的瞳孔一一截取,最終壓入一本本厚重相冊的內頁, 如同標本沈睡在時間的琥珀裏。
盛錦的旅程, 說不上有什麽明確的目的地,卻也並非全然盲目。他心裏隱約盤著一根線——那些曾與盛時瀾並肩走過的路,他想按照往日的記憶再走一遍。
他行走的第一站落地在康涅狄格州, 他們生活了很多年的那座莊園。
盛錦走得急, 在下決心的第二天就就帶好輕便的行李出發, 離開的時候不讓人送, 加上嚴格禁止盛時瀾隨便調查他的行蹤,所以大概連對方也沒想到,自己會把這裏作為這趟旅程的起點。
因此他到的時候, 莊園裏幾乎空無一人,唯有潔白的落雪鋪滿了通往主屋的小徑。
即使很長一段時間無人居住,這裏也定期有人打掃,所以庭院依舊整潔,室內也近乎一塵不染。
盛錦在他們之前常住的那兩層樓轉了轉,從他和盛時瀾的臥室再到他們各自的書房,手指撫過那扇燃起明媚火光的壁爐和反覆被他使用過的裝了琺瑯板的墻壁,意外地發現許多曾經生活過的痕跡仍舊清晰可見。
壁爐邊的銅鉤上掛著一條紅色方格圍巾,被打理得幹凈、柔軟,似乎它的主人從未離開。與它同款的雪人水晶球至今還被擺在盛時瀾書房的辦公桌上,同樣被保養得明凈無暇。
裏裏外外轉完一圈,盛錦又重新回到屬於自己的那間臥室,這回他不再是以打量式的踱步,而是徑直走向床頭櫃的位置,拉開抽屜,向內摸索進一個隱秘的空間,沒過幾秒,指間就觸碰到了一個冰涼的金屬物件。
這把冰冷的武器沒有隨著他一同漂洋過海,而是靜靜地躺在暗格深處,仿佛一顆被歲月掩埋的心臟,在時光的長河裏勃勃跳動。
盛錦將它拿出來放在手裏,指腹輕輕擦過冰冷的槍管,像是觸碰一段被封存的舊夢。這件他來到這個家裏得到的第一份、在他尚且年幼時就已經能夠意識到意義深重的禮物,此刻正無聲地躺在他的掌心,如同它的贈予者般緘默與深沈。
縱然過往的許多記憶已經逐漸模糊,但盛錦還是能夠清晰地回憶起盛時瀾在那個仿徨的夜裏將這柄槍遞過來時的神情——那雙深邃的眼眸裏沒有半點對弱小者的憐憫與溫情,僅存有一種近乎冷漠的平靜。
他似乎也已經有很多年沒有見過那樣的眼神。
——真神奇,居然已經過了這麽多年。
盛錦難得感慨,將槍收回原本的暗格,輕輕合上抽屜,接著又在窗臺坐了一會兒,直到窗外的雪地被塗抹上薄薄的青灰,才開始動身去找晚餐。
離開前約定好了每到一個地方都要按時發消息回去報平安,在固定的時間點也要發信息告知自己當下情況,但盛錦僅在飛機落地後發了條簡短的信息,除此以外再沒半點想要報備的意思。
原因無他——離開前一天發生的事情至今歷歷在目,如果沒有這事兒,或許他還沒有那麽迫切地想要出發,如今因此賭氣,更是打定主意,要暫時斷了和對方的聯系。
但是等盛錦將一切都收拾好躺在床上準備休息時,那頭就像是計算好了時間一般打來電話。
盛錦拒絕了視頻通話,下一秒那邊就換成了語音。
猶豫了半分鐘,他還是嘆了口氣選擇了接通。
兩邊的背景音都很安靜,因此彼此間細微的呼吸聲也就變得清晰可聞。
“小錦。”
在夜色的映襯下,那頭傳來的嗓音也變得朦朧。
盛錦翻了個身,沒回他。
“還在生氣麽?是我不好,向你道歉。”
“現在知道要道歉了!”
盛錦騰地一下從床上坐起來,憤怒地用空出的手重重地捶了下身旁的床墊,連帶著說出口的話也帶夾著火星,“你也不看看你對我做了什麽——”
“做得不好,請小錦原諒。”那頭傳來的聲線異常冷靜,“第一次技術欠缺,下次一定會有改進。”
“下次。”
盛錦沒想到對方的關註點在這兒,又被他這種討論學術的語氣哽了一下,氣得嗆聲:“還有下次——沒有下次了!”
他在這邊火氣上頭,那邊的人卻很難得地沒有立馬哄他,反而在幾息後響起兩聲很淺的笑,冷淡的聲線卸下了往日的克制,仿佛化開的雪水,又摻著細微的被砂礫蹭過般的啞。
“技術總是要磨煉的,小錦的味道很好,我也會盡量讓你滿意。”
這種聲音盛錦既陌生又熟悉——是前一天才聽過的。
“盛時瀾。”那夜的餘溫仿佛順著電流蔓延,盛錦揉了把臉,把手機拿遠了點,對方話語中的內容促使他在惱意中又生出些羞恥來,“不許說了——你是故意的是不是。”
分明知道他想刻意遺忘,又隔著屏幕難以見面,卻偏要用這副溫柔得近乎蠱惑的聲線將他拉回那天堪稱混亂的記憶裏。
盛時瀾固然是個像堅冰一般難以融化的人——這點盛錦從小的時候就足夠清楚地意識到,後來變化許多,但在外人面前仍舊是那副不近人情的疏遠模樣。
可外表看起來那樣冷的人,在那種時刻為他帶來的感覺卻極端地熾熱,盛錦還沒嘗試過他接吻,卻已經率先體會到了他的吻或許會帶來的溫度。
那種強烈到令人難以忽視的、濕潤的灼燒感,甚至讓盛錦在某些時刻瀕臨窒息。
開始時因為他的順從甚至還能保持十指相扣的方式,後來察覺到他的逃離,索性扣著他手腕,那雙手掌力道極重,讓他沒有半點沒有逃脫的可能,到了最後幹脆扣住他的腿根,任憑盛錦如何推拒也不松手。
彼時盛時瀾身上傳來的壓迫及掌控感很強,盛錦心底潛存著對兄長下意識的聽從,同時又因為這個身份備受奇怪的折磨,既不可置信又難以接受,這讓他在掙紮中夾雜著順從,矛盾得近乎崩潰。
隨著事態的演變,那一星半點的掙紮也在對方包裹著他的唇舌間潰不成軍,起初只是吮吻,後來變作帶著濕意的舔,最後逐漸演變成由淺及深的含。
盛錦喘息著承受那過分陌生的觸感,意識也在對方逐漸加深的動作中變得模糊,仿佛蝴蝶墜入湍流般被拖入一場無聲的漩渦。
於是所有覆雜的心緒都只能化為一聲短暫而顫抖的嗚咽。
不知道是出於震驚還是羞恥,或是由其他的什麽情緒產生,總之盛錦記憶的最後已經全然被淚水模糊。
連盛錦自己都不敢相信,自己竟然會因為這種事情流淚。
而這僅僅是前一天發生的事,感受還很深刻,直到現在他的腦海裏還能浮現出那扇落地窗玻璃上映出的人影模樣,看起來簡直像朵被碾碎了只知道溢出汁液的花,叫暴雨打濕折損,泛著潮潤的暗紅。
越想越氣,盛錦很想直接選擇逃避,但又不甘心就這樣被人牽著鼻子走,於是他深吸了口氣平覆呼吸,接著才換成另一副語氣低低地開口——
“哥哥……”
對面人的呼吸有輕微的停頓,才應道:“嗯,我在。”
盛錦微微瞇起眼睛,語調再次放輕放緩,字句被含在唇齒變得含糊,和著點隱晦的笑意,又刻意拉長了尾音,變作連綿的、撒嬌似的,如同蜜糖包裹的軟心甜點,又仿佛情人間親昵的耳語——
“我現在在你從前的房間呢。”
“好想你親親我呀。”
他輕巧地說完這兩句話,沒等對面再有什麽反應,甚至連句晚安都沒留下就倉促地掛了電話,緊接著撲通一聲躺進床鋪裏,將整個人嚴嚴實實包裹著埋在床上。
四周在剎那間變得寂靜無聲,直到兩分鐘後,被扔在一旁的手機屏幕才突然在黑暗中亮起,備註是“哥”的人發來一句非常簡短的“晚安”。
盛錦將自己放平躺著深呼吸了幾口氣,從脖頸到耳根處蔓延開來的熱意後知後覺地意識到自己的臉頰一定已經燒成一片,於是猛地扯起被子翻了個身,將臉頰趴進枕頭裏,手握成拳在一旁用力捶了兩下。
“不許想了……不許想了!”
他想強迫自己冷靜下來,可心跳非像只蓬勃的鳥雀在胸腔裏跳來跳去,連到耳畔也還回蕩著那通電話裏的低語。
“——太不像話!”
盛錦悶在被子裏咬牙,徹底下定決心不會再接通來自盛時瀾的通話。
他自以為只有自己輕易被攪動得心緒不寧,殊不知在千裏之外的海峽那頭,京市莊園那間他常住的臥房裏,盛時瀾握著手機,垂眸盯著那行“通話結束”的字樣,指節輕輕叩動屏幕邊緣,似乎在借助這個頻率回想屬於另一個人說話時的語氣。
屏幕間斷亮起的冷光掃過他的側臉,濃墨暈開的眸色此刻更深得好似化不開的夜。
盛錦從步入青春期之後就很少撒嬌,因為即使他不通過這樣的手段同樣也有求必應,哪怕用最蠻橫的語氣頤指氣使地要求也會理所當然地得到任何他想要的東西。
這兩種截然不同的個性盛時瀾全盤接受,並且習以為常。
因此他很熟悉盛錦撒嬌時會是怎樣一副神態——眉眼半彎或者微微瞇起,如果帶著笑,那臉頰兩旁一定陷下分外引人矚目的旋渦。
這個時候他身上總洋溢著柑橘清新的味道和並不過分的甜,混著夏日裏滾來的熱風,裹挾著異常旺盛的生命力,甚至因為熟練而富有松弛感。
就像身下這床帶著他身上氣息的被褥。
窗外寒風呼嘯得緊,可盛時瀾額角卻漸漸滲出一層薄汗,握著手機的指腹逐漸用力摩挲著邊框,冷色相映,顯得既壓抑又克制。
被簡單的兩句話就帶得想要不顧一切地前往它的主人身邊,幾乎要撇下已經做下的約定,這顯然太不理智,更何況,盛錦定然會為此生氣。
盛時瀾將手機倒扣在床頭,在床邊靜坐許久,終究放棄了定下航班的念頭。
*
前一晚的插曲並沒有影響到盛錦的睡眠乃至第二天的精神狀態。
他照例在清早醒來,擡手撥開窗簾一角,發現昨夜似乎下了小雪,窗臺積著薄薄一層盈亮的白。
聊天軟件頂部的聯系人在一個小時前發來提醒他添衣的消息,盛錦點開看了眼就擱置在一旁。
隨意地吃完早飯,他按照約定好的時間去看了溫莎,逢上假日,她的丈夫和女兒也在。
那個名叫伊麗莎白的小姑娘生得亞麻色的頭發和一雙碧色的眼睛,臉蛋紅潤,頭發被編成長長的麻花辮,上面點綴了幾朵五顏六色的小花。盛錦到來時她正安靜地坐在父親身邊用生澀的中文念著童話,看見客人就乖巧地起身問好,說話的語態靈動活潑,看得出被教養得很好。
溫莎讓他在溫暖的壁爐旁坐下,並端來精心準備好的茶點,依舊是他少時喜歡的口味。
“這次是只有小少爺一個人回來嗎?”
“嗯。”盛錦捏起一塊餅幹,點點頭,“我一個人來的。”
“不是和先生吵架了?”
“不是……不算是。”
如果沒有出發前的那件事,那嚴格來說就不是。
“這樣啊。”溫莎笑了笑,擡手輕輕撫摸著倚靠在旁邊的女兒的發梢,目光溫和卻透著洞察,“一個人來也好,有時候一個人來也更自在些。”
盛錦微微一怔,隨即笑開,眼底浮現出一絲歡快。
由於平日裏也偶有聯系,這次他們也只簡單地分享了近況,順帶著還會提及一些往事,零零碎碎,夾雜著說話者自身的情感,盛錦從那些富有溫情的字句中又剝離出一些自己早已遺忘的過往。
午飯是由溫莎的丈夫主廚,出乎意料地是一頓相當豐盛且色香味俱全的中餐,盛錦原以為是特意為了他準備的,但是在場的三人看起來都對這樣的午餐習以為常。
午後盛錦陪伊麗莎白玩了一會兒,這個年紀的小孩兒總是對家裏來的客人充滿好奇,記性也不算好,雖然在視頻裏見過幾面,但時間一長很容易就忘了,因此這時候黏他很緊,不僅邀請盛錦和她一起玩玩具,還給他分享了自己畫的畫。
不管她做什麽盛錦都沒吝嗇誇獎,把小姑娘誇得臉蛋通紅直往他懷裏鉆。
因為要趕著下一趟飛機,盛錦沒坐多久,在太陽落山之前就起身告辭,他來得像陣風,走時亦輕快,分別時沒什麽感傷的情緒,反而充滿平和。
走之前還給伊麗莎白留下一條紅寶石項鏈,在對方濕漉漉不斷往下掉淚的眼神裏答應了以後會再來看她。
溫莎對這份貴重的禮物執意想要推拒,卻拗不過盛錦不由分說地塞進了小姑娘衣裙的側兜裏。
“留給她當玩具玩兒。”
他做下的決定誰也爭不過他,溫莎珍惜地收下,又在盛錦轉身離開時輕聲叫住他——
“小錦。”
“嗯?”
雪色與天光中,盛錦像少時一般在呼喚中回頭,唇角弧度上揚,眸色澹澹,讓溫莎恍惚間好像又看見了多年前那個長發曳地,手捧著鮮花要送給她的小孩兒。
“你還是和以前一樣,但又確確實實地長大了。”
“是嗎?”
盛錦單手揣在衣兜裏,聞言另一只手隨意擺了擺,臉上笑意從容,“我現在脾氣急,大概是沒以前可愛。”
“怎麽會。”溫莎猶豫了下,試探著向他擡起手。
盛錦現在比她高了一個頭,見狀眼神閃了閃,微微俯下身,於是溫莎的掌心便順勢落在他的頭頂,力道很輕地揉了揉,“愛你的人不管怎樣都只會覺得你可愛。”
“你這樣,我只覺得剛剛好。”
*
無論四季如何輪轉,都柏林的晨霧中總混合著咖啡的苦澀香氣。盛錦時至今日都沒法體會這種艱澀的苦味,所以曾經來到這裏時,僅僅是嘗過盛時瀾杯中的一口苦咖啡,就讓他每每想起便會緊皺眉頭。
這次盛錦挑了一家生意平淡的咖啡館,點了杯阿芙佳朵,在街邊坐下,發現自己即使是混合了冰淇淋的輕微苦味也還是不太能適應,於是輕輕用指尖推到一邊。
咖啡是有些喝不下去了,盛錦索性拆開剛才隨手買的信封套裝開始寫信,只不過才寫了一半,垂在一側的風衣下擺就傳來被輕微拉扯的力道。
側頭看去時,一個大概四五歲的紅發小女孩兒正直楞楞地看著他,深棕色的眼睛即使在陰天也閃閃發亮。
“哥哥,你好漂亮。”見他看過來,女孩兒挨近了些,幾乎貼在盛錦身上說。
“謝謝,你也很漂亮。”盛錦回話的同時向四周看了看,沒發現疑似女孩兒父母的人,於是問她:“你的爸爸媽媽呢?”
“我爸爸在那裏。”
小女孩兒指了一下咖啡館旁邊的蛋糕店,開放式的櫃臺後面一個身材略微圓潤,看上去是店主的男人正在給客人打包糕點,察覺到他的視線,歉意地揚起微笑向他點點頭。
顯然是對這幅場景見怪不怪。
盛錦失笑,伸進衣兜裏掏出一包剛買的巧克力遞給她,很快得到一聲害羞的道謝,盛錦沒太在意,收回視線繼續做自己的事兒,但是過了一會兒,那孩子還站在他身邊,眼睛仍舊一眨不眨地看著他,絲毫沒有離開的意思。
她的存在感太強,那種水汪汪的眼神又讓盛錦想起伊麗莎白,於是他把她抱起來放在長椅的一側。
得到了靠近的許可,小孩兒很快像只小貓一樣貼過來,緊緊地挨著他,仰起頭看向他時,眸光清澈如春日奔湧的溪流。
“哥哥,你在寫什麽?”
“寫信。”
“寫信——給誰呀?”
這個年紀的小孩兒總是有些喋喋不休,對於好奇的問題總愛問個沒完,於是盛錦故意逗她:“寫給哥哥的哥哥。”
“哥哥的哥哥是誰?”
小孩子一下子被他繞暈,咬著手指,但是很快又明白過來,重覆道:“哦,是哥哥的哥哥。”
盛錦沒忍住,伸手揉了揉她的頭發,小姑娘臉一下子紅了。
盛錦看她這樣,佯裝很兇地皺起眉毛和鼻子嚇唬她,“今天就算了,以後不可以看見陌生人就隨便靠過來,給的東西也不能隨便吃,知道嗎?”
“不然會有恐怖的壞人把你抓走的,長得再好看也一樣。”
“……哦。”
小姑娘鼓了下嘴巴,“爸爸和我說 過的,我知道。”
她說完,又重新好奇地靠近,趴在桌子上眼巴巴地看著盛錦,“哥哥,你在信裏寫了什麽?”
“你想知道?”
小女孩兒搖了搖頭,又點點頭。
盛錦被她的誠實逗笑,於是展了展手中的信紙,帶著點笑意開始向她陳述自己所寫的信件。
“……長大才發現這裏的教堂建築真的很有特色,威士忌也好喝——和上次來的時候相比,我到了能喝酒的年紀了,在這裏沒人能管我,所以第一天的時候很暢快地喝到了淩晨……利菲河倒是和記憶裏一樣,美中不足的是天氣不算太好,天冷,且一連幾天都在下雨,不過在走的這一天還算幸運,遇見了一個像太陽一樣火紅的小孩兒。”
念到這裏,盛錦頓了頓,轉頭問:“你叫什麽名字?”
“布倫娜。”
“哦,好吧。火紅的小孩兒布倫娜。”盛錦點點頭,他知道這個名字的意思,於是說:“很高興認識你,小烏鴉。”
“我叫盛錦。”
女孩兒似乎很高興別人這麽叫她,更高興盛錦也告訴了她名字並且把她寫到給家人的信裏,還把她稱作是“火紅的太陽”,於是興致勃勃地也跟著覆述盛錦的名字。
她很聰明,盛錦帶著她讀了幾遍,她就把拗口的讀音讀得有些通順了。
接著盛錦問她:“你會寫字嗎?”
布倫娜看起來不願意露怯,於是點點頭,“上個月還不太會,但是這個月會很多了。”
“好吧,那你幫我在這裏寫一句話。”盛錦指了指信紙的末端對她說。
“寫什麽都可以嗎?”
“當然。”
於是布倫娜接過盛錦遞過來的鋼筆,沒有思考太久,就在橫線上歪歪扭扭地寫下一句話——
“你好,哥哥的哥哥,我叫布倫娜,很高興見到你。”並在末尾畫了個小小的太陽。
“寫得不錯。”
盛錦收起信紙,折疊好後塞進信封裏,用食指點點她的額頭,說:“我該走了。”
“你要回家了嗎?”布倫娜下意識拽住盛錦的衣袖問。
“不,是去下一個地方。”
“我會回家,但不是現在。”
盛錦低頭看她,又點點不遠處的蛋糕店,說道:“你也是要回家的,不是嗎?”
“……嗯。”布倫娜點點頭,有些不舍,但同意他的意見,於是慢慢地松開了手。
每天經過這條街道的異國人很多,布倫娜從沒有在這裏面見到相同的面孔兩次,也目送過許多有過交談的的身影消失在彌散著薄霧的盡頭,於是她沒有開口問“你還會不會來”這樣的話,只是說:
“你說得對。”
“烏鴉也是要回家的。”
*
與即將發出去的信件背道而馳,盛錦的航班順利抵達溫暖的南半球海岸。
脫去了保暖的衣物,盛錦得以換上短袖,舒展地享受暢意的夏天。
盛錦第一次經過這片土地時大概只有十四歲,那時候他剛升上初中不久,留著一頭齊肩短發,青澀的臉龐和還未完全長開的體格,致使在外人眼裏總是難以分辨他的性別。
別的事情大多記不太清,唯獨那時候他因為玩累了躺在花田裏,被經過的一家人認作是女孩兒並邀請他一同拍照時,同行的男孩兒想要過來牽他的手卻被盛時瀾冷臉隔開的場景實在是令人印象深刻。
當下盛錦並沒有放任盛時瀾的不愉,只是興沖沖地拽著他的手,將他也硬拉進鏡頭裏,大笑著對鏡頭揚起臉,任憑哢嚓的聲響定格住那個花香與光影交疊的夏日。
至今想起,那片燦金色的花海仍在記憶中灼灼燃燒。
難得獨自出來旅行,盛錦趁著沒人拘束,在這裏嘗試了很多以往被嚴格限制的極限運動,譬如跳傘與蹦極。
從高空躍下時,風掠過耳畔的瞬間,心跳與風聲一同拉長,他仿佛也觸摸到了某種自由的邊界,諸多疑問也在此刻豁然開朗。
於是當天寫給盛時瀾的電子郵件裏,他只寫了很簡短的一段話:“我做了一件很勇敢的事。”
與之一同發出的是一張以雲海為背景的照片,是他在懸崖跳傘時抓拍的瞬間,照片正中的青年帶著護目鏡,雙手呈大字張開,笑容恣意又燦爛。
隨著他旅行時間的拉長,被拒絕多次之後,盛時瀾沒再打來過語音通話,盛錦減少了聊天軟件的回覆頻率,取而代之地開始使用電子郵件,心情好時則會在新地點的行程末尾寫下一封長信,等到盛時瀾收到時,便也在郵件上給他回信。
在這些你來我往的交流中,對方減少了對他行程的探尋,轉而分享起與他風格極為不符的日常瑣事。
而給跳傘這封郵件的回覆裏,並沒有預想當中的責備或擔憂,只附了一張照片——是他坐在和去跳傘的路上一樣的紅皮纜車裏,因為困倦被人抱在懷裏睡得正香的側顏。
照片下方只有兩個字:“平安”。
盛錦盯著那張照片看了很久,忽然明白了在觸碰到自由的邊界時所感受到的那種牽引。
原來他早就飛躍過萬裏高空,且不止一次。
因為有了牢固的承接的網,所以他可以肆無忌憚地享受勇敢。
白天嘗試了刺激心神的活動,晚上盛錦則選擇換上清涼不易沾水的短褲,沿著柔軟的沙灘邊慢慢地踱步,放任微涼的潮水一次次漫上腳踝,又悄然退去。
海風裹挾著鹹澀的氣息拂過發梢,盛錦在浪潮反覆的席卷聲中停住腳步,只覺得有什麽不可思議的情感也隨著這逐漸上湧的潮水漫上心來。
記得他幼年時尤其怕水,對於那時的他而言,水既是難能可貴的生命補給,有時亦是死亡的象征。如今卻能獨自一人安靜地佇立在月光與海浪的交界處,甚至能夠暢快地戲水、深入游泳。
當潮濕的水點拍擊他的面頰,他不再會因恐懼而躲避,而是坦然地接納。
正如多年前在布朗克斯的那個早晨,那片擠滿各式各樣的人群的街區裏,面對忽然出現的卻又與那裏格格不入的那個人時,他顫抖卻義無反顧地伸出的那雙手。
那時命運的齒輪撥動得何其輕巧。
又何其神奇。
這天夜裏,盛錦住在離海岸極近的酒店裏,聽著窗外輕緩的濤聲,擁有著極佳的睡眠環境卻一時難以入睡,輾轉反側之後,終於還是嘆了口氣坐起身來。
他打開一旁的床頭燈,又在床畔敞開的行李箱內層進行小心的翻找。
這次他從家裏離開,除了一些必要的行李,只帶走了一件非必需品。
是他特意從盛時瀾的書房中,那個專門用來擺放和他相關物件的書櫃最隱秘的抽屜內拿走的,一本約有兩枚硬幣厚的牛皮封面筆記本。
與他放在花房裏的那本植物筆記外觀上看並無二致,筆記本的紙頁側邊已微微泛黃,略有些卷曲,但單看封面卻依舊很新,邊角被壓得平整服貼,看得出來是被主人妥善保管且預備長久珍藏的模樣。
盛錦在旅行之初並不打算隨意打開這本筆記,即使預感到其中的內容一定與自己相關,也不願貿然窺探這份沈甸甸的私藏。
但當他重新走過那些熟悉又陌生的道路,重拾記憶的碎片時,心底卻有一個鼓噪的聲音開始不間斷地催促他,催促他探尋,催促他挖掘。
落下的指尖忽然渴望觸碰那些被封存的字跡。
渴望了解。
渴望知道在另一個人的眼裏他是什麽樣子。
——怎麽會愛上我呢?
——意識到這種感情的時候,你是什麽樣子?
盛錦前所未有地生出好奇。
於是在這種心情達到頂點的那個晚上,盛錦選擇打開筆記,後來的每到一個地方,他就會翻出他到過這個地方相應的年月,看看盛時瀾所記錄的當時的情形。
這似乎有一種魔力,比起靜謐的海浪與溫和的長風更能撫平他內心的躁動。
而與盛錦所記錄的圖文並茂的植物筆記不同,盛時瀾記錄下的內容每一段很簡潔,這樣的風格一日不落地持續了十年。
而最新的一頁,在他走之前的那夜將將落筆,墨跡尚新。
頂頭是很簡單的日期和時間,中間的白紙墨行間只書寫了簡單的三個字:他走了。
盛錦覆雜地掃過那行字,將筆記重新翻回前頁。
裏面的內容和主人的脾氣很像,沒有什麽太多的人情味,尤其是開頭的兩年,內容冷峻得近乎刻板,無非是天氣、時間、地點以及當日做了什麽事情,關於自己的心情行為一概省略,對於他的表現倒是多用了幾個詞,如“抗拒洗澡”、“不明原因哭泣”、“不說話”、“不算挑食”、“不願意剪頭發”等等,連他當時的神態和語言都清楚地記錄下來。
看起來格外像什麽實驗動物觀察記錄。
但越往後翻,筆觸便逐漸有了溫度,開始出現“主動牽手”、“笑了”、“說了許多話”、“臉上有梨渦”、“堆的雪人好看”、“繪畫有天賦”、“喜歡向日葵”等此類頗為主觀的描述。
等到盛錦翻開描述有關十四歲那年和他一起在這片海岸漫步的那夜,筆下的內容也很詳細:“今天興致很高,熱衷玩水,但要把所有人的衣服都打濕才能高興,衣服濕透了也不開心,要抱著才同意回酒店,路上太累,睡著了。”
記憶隨著書寫的展開重新回到腦海裏,盛錦摸了摸滾燙的臉頰,再一次意識到不管是曾經還是現在的自己確實都相當擅長無理取鬧。
看完這頁之後,盛錦便將筆記本闔上,指尖停留在封皮上輕輕摸了摸,最後又重新翻開它。
映入眼簾的扉頁上只書有寥寥幾個筆鋒舒展的字——
“玫瑰栽培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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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說:下一章是哥的筆記,內容會有點長,可能會無聊,跳過不影響閱讀,小天使們按需食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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