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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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1 章
林默不再數了。
從沈渡安全屋出來之後的那一周,他又掠奪了六個人。他不是為了活命——他掠奪來的時間已經夠他活幾百年。他不是為了快感——快感是活人才有的東西,而他只是一個走在收集碎片路上的容器。他掠奪,是為了拿到他們記憶裏關於她的殘片。那個保安在港區碼頭值夜班時見過她——她有一次從海邊回來,路過崗亭,對保安笑了一下說“今天海很美”。那個出租車司機在書店門口停過一次車,看到她蹲在門口修風鈴,鋁管散了滿地,她手裏捏著棉線,擡頭對司機說“師傅你等一下,我馬上修好”。那個圖書館管理員老周幫她削過鉛筆,十多年前的事了,老周記在腦子裏,像收藏一本絕版書。
每個人腦裏都存著幾秒鐘的她。他們根本不知道那幾秒鐘有多重。
林默站在港區批發市場後面的巷子裏,手還保持著剛才觸碰那個保險經理脖頸時的姿勢——三秒,精確到毫秒。經理倒在自己車旁邊,手機掉在地上,屏幕還亮著,通話記錄顯示“妻子”。林默低頭看了一眼,屏保是一個七八歲男孩在游泳池裏比剪刀手。和上周那個在地下停車場被他掠奪的女人手機屏保幾乎一模一樣。他把手機踢到車輪底下,然後繼續走。不再記他們的名字,只記他們腦子裏關於她的畫面。
港區的夜色被集裝箱吊機的紅燈染成一片暗色。遠處碼頭傳來貨輪出港的汽笛聲,低沈而綿長。
沈渡站在巷口,手裏拿著一個牛皮紙檔案袋。他穿的不是警服,是一件深藍色夾克,袖口磨得發白。他的頭發比幾個月前更白了,不是鬢角——是滿頭。他靠在電線桿上,看著林默從巷子裏走出來。
“我剛從方靜那裏拿了最新的屍檢報告。六份。不包括老周。死因全是多器官功能急性衰退。法醫那邊已經開始內部通報了,有人在提‘系列案件’這個詞。你現在不只是在殺人,你是在給整個刑偵系統留作業。”他把檔案袋夾在腋下,沒有掏槍,沒有掏手銬,只是看著他,“這幾個人的記憶裏都有她,對?那個保安,她沖他笑過。那個出租車司機,她在門口修風鈴時被他看到了。那個圖書館管理員幫她削過鉛筆。這些人唯一的共同點不是欠債,不是賭博,不是社會邊緣人——是認識她。”
“認識就夠了。”
“認識她的人有多少?她以前在港區菜市場買菜,在巷口包子鋪買包子,在圖書館借書,在碼頭采訪工人。她的詩歌課辦了三年,教過的孩子有幾十個,來接孩子的家長也有幾十個。她去醫院看病,去過社區診所,去過市人民醫院。每一個見過她的人腦子裏都有幾秒鐘的她。你要把這幾秒鐘全部收回來?”
“全部。”
“老周幫過她削鉛筆。他死了。包子鋪的老陳每天早上給她留豬肉白菜餡。他會死嗎?”
“不知道。看情況。”
沈渡把檔案袋打開,從裏面抽出一張紙,遞給他。不是法醫報告,不是證據清單。是一份名單。手寫的,鋼筆字跡——不是宋知意的字,是一個男人的字,工整而用力,每一個名字後面都標註了日期、地點和接觸原因。名單有十幾行,最上面一行是“張麗華——港區菜市場調料攤——每周三早上買花椒”,往下是“陳永福——書店巷口包子鋪——每天早上豬肉白菜餡”,再往下是“周德海——港區圖書館——借閱記錄”——那個名字已經被劃掉了,旁邊用紅筆註了一行小字:“已故。”
“這是什麽?”
“她的人際地圖。我從借書記錄、就診記錄、詩歌課簽到表、詩冊印刷費單據裏整理出來的。每一個人見過她的人,每一個記得她的人。總共二十三個。老周是第一個。你殺了他。接下來你想要誰?”
“這份名單對我有用。你可以提條件。”
“不追了。我追了你三年,從趙勇的天臺追到書店門口,追到我被免職。現在我追不動了。你把我的案子結了,但你的人沒有結。你還在殺人。我擋不住你,法律也擋不住你。那不如跟你做個交易。”他看著林默,眼睛裏沒有憤怒,只有疲憊——一種持續了三年、已經被消耗到極限的疲憊,“名單給你。你按著名單去找人,拿你要的碎片。但你要答應我一件事:只拿碎片,不拿命。只拿幾分鐘,不拿全部壽命。他們還有家人,有孩子,有人在等他們回家吃晚飯。”
“他們不認識她。不配擁有她的任何一幀畫面。”
“那是你定的標準。你的標準在她走之後就變成了法律——你想殺誰就殺誰,你覺得誰不配活著誰就得死。你以前掠奪趙勇是因為他逼死過別人。現在你掠奪老周是因為什麽?他幫過她削鉛筆。”他把檔案袋放在兩人之間的地上,退後一步,把手插在口袋裏,看著林默——他主動退了一步。這個動作在審訊心理學裏叫“讓步姿態”:把控制權讓給對方,讓對方覺得自己贏了。但沈渡不是在審訊。他是真的在讓步。他已經沒有警徽了,沒有手銬了,沒有同事了,連戒煙兩年的習慣都被打破了。他現在唯一能用的籌碼只有這張紙。而他主動把紙放在地上,等林默來拿。
“好。只拿碎片。不拿命。但我有條件——如果你哪天發現我不想活了,你親手幫我結束。”
“我不是你的劊子手。”
“你不是劊子手。你是一個花了三年時間追我、追到自己在鏡海市公安系統裏變成笑話的人。你知道我是什麽——我不會老,不會死。但我可以讓自己不想活。等我把所有碎片收集齊了,就沒有繼續活著的理由了。那時候你要負責。這是交易的條件。”
沈渡把手從口袋裏拿出來,低頭看了看自己左手無名指上那道舊刀疤,然後擡頭看著林默。巷口的紅燈在霧氣中一明一滅,把兩個人的影子投在石板路上,拉得很長,疊在一起。
“好。如果那天到了,我親手幫你結束。”
林默彎腰把檔案袋撿起來,抽出名單看了一遍。然後把名單折好放進口袋裏。他轉身要走的時候,沈渡在後面叫了他一聲。他停下腳步但沒有回頭。
“你還寫詩嗎?”
“寫。每天寫。寫完了沒有人看。但我還在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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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默不再數了。
從沈渡安全屋出來之後的那一周,他又掠奪了六個人。他不是為了活命——他掠奪來的時間已經夠他活幾百年。他不是為了快感——快感是活人才有的東西,而他只是一個走在收集碎片路上的容器。他掠奪,是為了拿到他們記憶裏關於她的殘片。那個保安在港區碼頭值夜班時見過她——她有一次從海邊回來,路過崗亭,對保安笑了一下說“今天海很美”。那個出租車司機在書店門口停過一次車,看到她蹲在門口修風鈴,鋁管散了滿地,她手裏捏著棉線,擡頭對司機說“師傅你等一下,我馬上修好”。那個圖書館管理員老周幫她削過鉛筆,十多年前的事了,老周記在腦子裏,像收藏一本絕版書。
每個人腦裏都存著幾秒鐘的她。他們根本不知道那幾秒鐘有多重。
林默站在港區批發市場後面的巷子裏,手還保持著剛才觸碰那個保險經理脖頸時的姿勢——三秒,精確到毫秒。經理倒在自己車旁邊,手機掉在地上,屏幕還亮著,通話記錄顯示“妻子”。林默低頭看了一眼,屏保是一個七八歲男孩在游泳池裏比剪刀手。和上周那個在地下停車場被他掠奪的女人手機屏保幾乎一模一樣。他把手機踢到車輪底下,然後繼續走。不再記他們的名字,只記他們腦子裏關於她的畫面。
港區的夜色被集裝箱吊機的紅燈染成一片暗色。遠處碼頭傳來貨輪出港的汽笛聲,低沈而綿長。
沈渡站在巷口,手裏拿著一個牛皮紙檔案袋。他穿的不是警服,是一件深藍色夾克,袖口磨得發白。他的頭發比幾個月前更白了,不是鬢角——是滿頭。他靠在電線桿上,看著林默從巷子裏走出來。
“我剛從方靜那裏拿了最新的屍檢報告。六份。不包括老周。死因全是多器官功能急性衰退。法醫那邊已經開始內部通報了,有人在提‘系列案件’這個詞。你現在不只是在殺人,你是在給整個刑偵系統留作業。”他把檔案袋夾在腋下,沒有掏槍,沒有掏手銬,只是看著他,“這幾個人的記憶裏都有她,對?那個保安,她沖他笑過。那個出租車司機,她在門口修風鈴時被他看到了。那個圖書館管理員幫她削過鉛筆。這些人唯一的共同點不是欠債,不是賭博,不是社會邊緣人——是認識她。”
“認識就夠了。”
“認識她的人有多少?她以前在港區菜市場買菜,在巷口包子鋪買包子,在圖書館借書,在碼頭采訪工人。她的詩歌課辦了三年,教過的孩子有幾十個,來接孩子的家長也有幾十個。她去醫院看病,去過社區診所,去過市人民醫院。每一個見過她的人腦子裏都有幾秒鐘的她。你要把這幾秒鐘全部收回來?”
“全部。”
“老周幫過她削鉛筆。他死了。包子鋪的老陳每天早上給她留豬肉白菜餡。他會死嗎?”
“不知道。看情況。”
沈渡把檔案袋打開,從裏面抽出一張紙,遞給他。不是法醫報告,不是證據清單。是一份名單。手寫的,鋼筆字跡——不是宋知意的字,是一個男人的字,工整而用力,每一個名字後面都標註了日期、地點和接觸原因。名單有十幾行,最上面一行是“張麗華——港區菜市場調料攤——每周三早上買花椒”,往下是“陳永福——書店巷口包子鋪——每天早上豬肉白菜餡”,再往下是“周德海——港區圖書館——借閱記錄”——那個名字已經被劃掉了,旁邊用紅筆註了一行小字:“已故。”
“這是什麽?”
“她的人際地圖。我從借書記錄、就診記錄、詩歌課簽到表、詩冊印刷費單據裏整理出來的。每一個人見過她的人,每一個記得她的人。總共二十三個。老周是第一個。你殺了他。接下來你想要誰?”
“這份名單對我有用。你可以提條件。”
“不追了。我追了你三年,從趙勇的天臺追到書店門口,追到我被免職。現在我追不動了。你把我的案子結了,但你的人沒有結。你還在殺人。我擋不住你,法律也擋不住你。那不如跟你做個交易。”他看著林默,眼睛裏沒有憤怒,只有疲憊——一種持續了三年、已經被消耗到極限的疲憊,“名單給你。你按著名單去找人,拿你要的碎片。但你要答應我一件事:只拿碎片,不拿命。只拿幾分鐘,不拿全部壽命。他們還有家人,有孩子,有人在等他們回家吃晚飯。”
“他們不認識她。不配擁有她的任何一幀畫面。”
“那是你定的標準。你的標準在她走之後就變成了法律——你想殺誰就殺誰,你覺得誰不配活著誰就得死。你以前掠奪趙勇是因為他逼死過別人。現在你掠奪老周是因為什麽?他幫過她削鉛筆。”他把檔案袋放在兩人之間的地上,退後一步,把手插在口袋裏,看著林默——他主動退了一步。這個動作在審訊心理學裏叫“讓步姿態”:把控制權讓給對方,讓對方覺得自己贏了。但沈渡不是在審訊。他是真的在讓步。他已經沒有警徽了,沒有手銬了,沒有同事了,連戒煙兩年的習慣都被打破了。他現在唯一能用的籌碼只有這張紙。而他主動把紙放在地上,等林默來拿。
“好。只拿碎片。不拿命。但我有條件——如果你哪天發現我不想活了,你親手幫我結束。”
“我不是你的劊子手。”
“你不是劊子手。你是一個花了三年時間追我、追到自己在鏡海市公安系統裏變成笑話的人。你知道我是什麽——我不會老,不會死。但我可以讓自己不想活。等我把所有碎片收集齊了,就沒有繼續活著的理由了。那時候你要負責。這是交易的條件。”
沈渡把手從口袋裏拿出來,低頭看了看自己左手無名指上那道舊刀疤,然後擡頭看著林默。巷口的紅燈在霧氣中一明一滅,把兩個人的影子投在石板路上,拉得很長,疊在一起。
“好。如果那天到了,我親手幫你結束。”
林默彎腰把檔案袋撿起來,抽出名單看了一遍。然後把名單折好放進口袋裏。他轉身要走的時候,沈渡在後面叫了他一聲。他停下腳步但沒有回頭。
“你還寫詩嗎?”
“寫。每天寫。寫完了沒有人看。但我還在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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