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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鮮幣)24 初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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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子靡斜倚在沙發上,偌大的空間裏充斥著他自己的聲音,卻是震耳欲聾的音量。只有耳膜被麻痹的當下,他才能稍稍忘記內心那抹難以言喻的苦楚。

在瑰麗的夢境中茍延殘喘

繾綣的挽歌,是唯一的嗎啡

從海市蜃樓一躍而下,到地平線的彼端

在霓虹之間,拼湊著甜蜜的碎片

千瘡百孔的孤獨之路,你我同行

他聽著自己呢喃式的唱腔,只覺得陌生。經過混音後的聲線,低沈沙啞的連自己都不想相信。

唐子靡從來都不認為自己的聲音有多特別,也覺得聽自己的歌是件自戀又惡心的事情。他知道自己得天獨厚,長相跟腦袋都無可挑剔,雖稱不上空前絕後,但也算是出類拔萃。他頭腦清晰、學習能力強,因此念書、運動跟樂器,沒有什麼事情能難倒他;但以他有條不紊的邏輯性思考,卻無法厘清自己對戴君澧的強烈執念,到底能歸類到那個部分。

他不明白,自己對戴君澧的關心,究竟是細水長流的友情?還是相互依賴的主從關系,抑或是對寵物的牽絆與溺愛?

他與戴君澧糾纏至今的緣分,可追溯於六歲五個月零八天的時候。

那一天早上,萬裏無雲,陽光很刺眼,隔壁閒置已久的大屋子搬來一家人,他興致勃勃的站在雕花的大門前,不停的往內張望 。搬家工人忙碌的進進出出,揮汗如雨,他忽然看見一個粉紅色的小小身影蹲踞在花圃前,靜靜地動也不動。

「餵!」他對著那個身影大喊。

對方聞聲便站起來,身高大概只到唐子靡的鼻尖,白色短褲下的小腿粉嫩嫩的。而藏在粉紅兔耳朵連帽外套下,是一張白皙的可愛圓臉,大眼睛眨也不眨,緊盯著他,像是在打量著他。

「我叫唐子靡,今年六歲,住在你家隔壁。」他施展出爸爸教他的自我介紹,來個帥氣登場,微微一笑,並指了指只隔一道圍墻的自宅。

小孩看了看他手指的方向,原本高撅的小嘴露出一抹靦腆的微笑:「戴君澧。」

那抹輕笑,讓六歲的他忘了呼吸,腦中頓時一片空白。

雖然對方惜話如金,但六歲的小靡靡已經被那抹嬌羞的可愛微笑迷得神魂顛倒,忘記自己昨天剛掉一顆門牙,開心的咧嘴一笑。

他蹦蹦跳跳的回家,迫不及待告訴爸爸隔壁搬來一個可愛的女生,順便請教該如何討對方歡心的絕招。唐爸爸聽完兒子手舞足蹈但沒有重點的說明,還是理出了頭緒。

「穿著粉紅色兔子外套啊,她一定是喜歡可愛的東西,例如小寵物或小花小草之類的。明天去找她玩的時候,可以帶花去啊!小女生最喜歡花了。」唐爸爸摸摸兒子的頭,帥氣的臉掛著慈愛的微笑。

唐子靡聞言,立即跑到花園裏。

第二天一大早,唐子靡就跑到隔壁去,他站在那扇雕花的大門前,看見戴君澧正坐在屋前長廊曬太陽,身上穿著粉紅色兔子圖案的上衣,白皙的臉龐散發出柔和的光暈。

戴君澧今天並沒有穿兔耳朵外套,因此露出了對女孩子而言似乎是有些過短的發型,但柔細的發絲在陽光下,閃耀著淺棕色的柔光,配上白膩的肌膚,依舊是可愛得令人無法轉移視線。

「戴君澧!」他招招手,笑得很燦爛。

聽見他的聲音,對方張開眼睛,深邃的黑眸蓄著兩潭虹影,小巧的紅唇柔柔一笑,美不勝收。

小靡靡呆立在原地,幾乎忘了動作,手心不禁沁出冷汗。

「你要進來嗎?」戴君澧笑了笑,表情很溫柔。

小靡靡點點頭。

戴君澧笑著走到屋裏,不一會兒,便跟著一個女人身後走出。女人笑的很溫柔,笑彎的眼睛跟戴君澧很像。

「你是子靡吧?我昨天有聽小澧說了喔!歡迎你來玩。」女人笑著打開門。

看見戴媽媽溫柔的表情,唐子靡忽然有點羞赧,他搔搔頭,把手上的禮物遞給戴君澧。

「給你!」他把東西往戴君澧懷裏一塞,隨即低下頭。

戴君澧低頭一看,是一束粉紅色的波斯菊,散發出淡雅的清香。

「為什麼送我花?」他看著手上柔嫩的花瓣,不禁啞然失笑。

「因為……我不知道你喜歡甚麼,我爸爸說女生都喜歡花,所以我就在花園裏摘了這些……」

小靡靡很害羞,始終不敢擡起頭,因此沒有註意到眼前的母子臉色丕變。

「女生?」長相相似的母子同時疑惑的出聲。

忽然間,女人忽然大笑出聲,唐子靡困惑的擡起頭,終於註意到戴君澧的臉色變得很難看。

「媽媽,都是你害的啦!我就說不要穿粉紅色了!」戴君澧生氣的吼著,用力跺著腳。

「小澧穿粉紅色很可愛啊,為什麼不要?」女人依舊笑得很燦爛,但礙於孩子的一臉怒容,只好掩住咧得過大的嘴。

「我是男生耶,穿甚麼粉紅色兔子?!還有你,送甚麼花?大白癡,我才不是女生!」戴君澧大吼著,隨即跑進屋裏。

不知道是誤會的沖擊太大,或是向來養尊處優的小靡靡被突如其來的大罵給嚇傻,他只是楞楞的看著初戀對象氣憤的背影消失在眼前,一句話也說不出。

六歲的小靡靡,第一段、也是最後一段戀愛,只維持了24小時。但往後的人生,他都與粉紅小兔男孩維持著親密關系。可能是因為粉紅小兔男孩給他的悸動太過強烈,從今爾後,唐子靡再也沒有遇過帶給他同樣悸動的女孩。

他曾經想過,也許,這就是他對戴君澧格外執著的緣故吧。但這種會讓人思緒停擺的強烈感覺,最近出現的頻率似乎高得超出常理了!而讓他心跳紊亂的對象,卻是長大後變得惡毒又別扭的粉紅小兔男孩……想到這裏,他性感的薄唇不禁漾開一抹苦澀的微笑。

他忽然極度想念那個能坦率表達情緒的小澧。

小澧的個性很溫和,甚至近乎天真無邪;但只要聽見別人稱讚他可愛,就會氣的七竅生煙六親不認,調侃他長相的人都嚐過回旋飛踢的苦頭。雖然那種大起大落的個性讓人吃不消,但說實話,唐子靡很喜歡這樣愛恨分明的小澧,沒有灰色地帶的情緒,乾脆清爽。

但這樣的小澧,在成為孤兒的那一天,也消失無蹤了。

小澧本來就是個乖巧聽話的孩子,被唐家收養後,依舊維持著好孩子的形象,保持著精準弧度的微笑,不粗魯也不輕佻。

但唐子靡明白,這種謙謙有禮的態度是用來武裝的面具,傷痕累累的心再也禁不起任何強烈的情緒,他只有小心翼翼掩飾自己。

因為一滴多餘的眼淚,就足以讓他的堤防潰決。

其實小澧一點也不成熟,更遑論堅強。從搬進他家那天開始,小澧每晚都在他懷裏哭得上氣不接下氣。但一覺醒來,小澧就會板起面孔,好像昨晚的眼淚都只是他的錯覺。久而久之,他也習以為常。

「那些事情,忘了也好。你夢裏的悲傷與淚水,留給我就好。天亮之後,我也會替你戴上面具遮掩紅腫的雙眼。」他每晚擁著哭到不省人事的小澧,內心都這麼想著。

他曾以為自己對小澧的關懷,是不求回報的。

END IF

作家的話:

我只能說,這是一篇進度很慢的文...

靡靡也不是天生撲克臉的喔!(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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