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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再也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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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再也不見

林晚晚記得,林大寶收集球鞋。從高中開始,省吃儉用,甚至偷她的錢,就為了買那些昂貴的限量款。他有整整一面墻的鞋櫃,裏面擺著幾十雙球鞋,每一雙都擦得鋥亮,像供奉祖宗牌位一樣供著。

有一次她不小心碰到了一雙,林大寶沖她吼了半個小時。

現在……

她笑了。

轉身,又走回單元門。

“你……你怎麽又回來了?”林大寶還站在樓道裏,警惕地看著她。

林晚晚沒理他,徑直上樓。

“你要幹什麽?!”林大寶追上來。

林晚晚走到家門口,掏鑰匙開門。

“林晚晚!你到底要幹什麽?!”林大寶抓住她的胳膊。

林晚晚甩開他,推門進去。

客廳裏,趙秀芳和林建國還坐在那兒,看到她回來,都楞住了。

林晚晚沒看他們,徑直走向林大寶的房間。

“站住!”林大寶沖過來攔她,“你要進我房間幹什麽?!”

“看看。”林晚晚說。

“看什麽看!滾出去!”

林晚晚一把推開他。

林大寶踉蹌著後退,撞在墻上。

林晚晚推開房門。

房間裏果然擺著一面墻的鞋櫃。玻璃櫃門,裏面一層層擺著球鞋,各種聯名限量款。每雙鞋都放在透明的鞋盒裏,旁邊還貼著標簽,寫著購買日期和價格。

最貴的一雙,標簽上寫著:12999。

林晚晚看著那面墻,笑了。

“你……你要幹什麽?”林大寶沖進來,聲音在抖。

林晚晚沒說話。她走到鞋櫃前,打開櫃門。

拿出一雙鞋。

白色的AJ,鞋面很幹凈,一看就沒怎麽穿過。

“這雙是你十八歲生日時買的。”林晚晚說,“媽給了你兩千,你嫌不夠,又偷了我五百。對吧?”

林大寶臉色變了:“你……你怎麽知道?”

“因為那五百塊錢,是我攢了三個月的早飯錢。”林晚晚說,“我本來想買一套新畫筆。”

她拿起剪刀。

“你……你要幹什麽?!”林大寶尖叫起來,“放下!那鞋一萬多!”

林晚晚沒理他。

哢嚓。

剪刀剪開了鞋面。

“啊——!”林大寶沖過來要搶。

林晚晚一腳踹在他肚子上。林大寶捂著肚子跪倒在地,疼得說不出話。

趙秀芳沖進來:“晚晚!你瘋了?!”

林晚晚沒看她。她又拿出一雙鞋。

黑色的Yz。

“這雙是你工作第一年買的。”她說,“刷的信用卡,還不上了,來找我要錢。我給了你三千。”

哢嚓。

又剪了一雙。

“這雙是去年買的,你說要送給李美娜當生日禮物。”林晚晚繼續說,“錢是我出的,八千塊。”

哢嚓。

一雙接一雙。

剪刀很快,很鋒利。

林大寶在地上掙紮著要起來,但肚子疼得厲害,只能眼睜睜看著。

趙秀芳想沖過來攔,但被林建國拉住了。

“讓她剪吧。”林建國聲音沙啞,“咱們……欠她的。”

趙秀芳楞住了。

林晚晚剪完了最後一雙。

幾十雙限量版球鞋,現在成了一堆破爛。

她放下剪刀,看著滿地狼藉。

然後她看向林大寶。

林大寶跪在地上,看著那些被剪碎的球鞋,眼睛通紅,像要滴出血來。

“林晚晚……”他聲音嘶啞,“我……我殺了你……”

“來啊。”林晚晚說,“我等著。”

林大寶掙紮著站起來,但腿軟,又跪了下去。

林晚晚走到他面前,蹲下,看著他。

“林大寶,”她輕聲說,“這些鞋,加起來十幾萬。是你這些年,從家裏,從我這兒,吸走的血。現在,我還給你了。”

她站起來,拍了拍手上的灰。

然後她走出房間,走出客廳,走出這個家。

這一次,她沒再回頭。

樓道裏很黑。

但她走得很穩。

她知道,從今往後,再沒有什麽能困住她了。

林晚晚把兩個紙箱搬進出租屋時,已經是淩晨一點。

房間裏一片漆黑,只有窗外的路燈光從窗簾縫隙漏進來,在地板上切出一道狹長的光帶。

她累得幾乎虛脫,靠著門滑坐在地上,半天沒動彈。

手還在抖,不是害怕,是腎上腺素消退後的生理反應。她低頭看著自己的手,手指上有被剪刀磨出的紅痕。

她笑了。

笑著笑著,眼淚流出來。

但這次,眼淚是熱的。不是委屈,不是悲傷,是一種……解脫後的虛脫。

她在地上坐了大概十分鐘,然後爬起來,打開燈。

房間裏空蕩蕩的,只有那兩個紙箱和之前買的基本家具。她走到窗邊,拉開窗簾。外面的城市已經沈睡,只有零星幾盞燈還亮著。

夜風吹進來,涼颼颼的。

她走到廚房,燒了壺水。等待水開的時候,她拿出手機,開機。

瞬間,幾十條未讀消息和未接來電提醒湧進來,屏幕卡了好幾秒。她沒看,直接打開微信,找到那個置頂的家族群。

群名很俗氣:“幸福一家人”。

她點進去。最後一條消息是兩小時前,王翠花發的:“今天真是開眼了,晚晚那孩子瘋得不輕啊。”

下面一堆親戚的回覆:

“是啊,怎麽能那樣對弟弟呢?”

“聽說還把大寶的鞋都剪了?那些鞋可值錢了!”

“女孩子脾氣這麽大,以後誰敢要啊。”

“秀芳也是可憐,養出這麽個女兒。”

林晚晚一條條翻上去,翻了大概五分鐘。

全都是對她的指責,對趙秀芳的同情,對林大寶的惋惜。

沒有一個人問:晚晚為什麽會這樣?

沒有一個人想:這個溫順了三十年的女孩,為什麽突然瘋了?

她退出聊天界面,點開輸入框。

手指在鍵盤上懸停。

她該說什麽?

道歉?解釋?還是繼續沈默?

不。

她不想道歉,不想解釋,也不想沈默了。

她要說話。

說那些憋了三十年的話。

她開始打字。

一個字一個字,打得很慢,但很堅定。

“各位叔叔嬸嬸、舅舅舅媽、兄弟姐妹:

我是林晚晚。我在弟弟訂婚宴上發了瘋——扣了紅燒肉,掀了桌子,剪了他的球鞋。

你們大概都在罵我。但有些事我必須說清。

三十年裏,我一直是‘姐姐’。三歲讓奶瓶,七歲讓零花錢,十歲從臥室被趕到陽臺隔間,一住十二年。

我‘懂事’到放棄重點高中、放棄喜歡的專業;工作七年,工資卡在媽媽手裏,每月只留一千五。他們說我存款是嫁妝,卻為弟弟結婚拿出二十萬。

三十二歲,我被催婚幾十次。弟弟說:‘姐你快嫁吧,彩禮能幫我湊首付。’

我最恨的不是重男輕女,而是他們從未把我當人。我只是工具——照顧弟弟、賺錢養家、為他鋪路。

今天我終於瘋了。如果一個家讓女兒活成奴隸,還配叫家嗎?如果一個媽把女兒當提款機,還配當媽嗎?

從今起,我不再是林家的女兒、林大寶的姐姐。

我是林晚晚,一個決定為自己活的女人。

我不道歉,也不回頭。前路哪怕荊棘,至少是我自己的選擇。

再見。

不,是再也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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