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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一根繩上的螞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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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一根繩上的螞蚱

那宮女踉蹌站穩,非但不懼,反而抱起胳膊嗤笑一聲:

“太子妃?呵,如今這東宮上下誰不知道,那位楚公子早不是什麽太子妃了——”她吊著眼梢,目光輕蔑地掃過三人,“不過是個靠臉伺候人的男寵罷了!一個男人,還真把自己當這東宮的主子了?這統領東宮後院的可不是什麽阿貓阿狗都能當的!”

清風一把攥緊拳頭,骨節捏得發白,明月也氣得臉色鐵青。可兩人誰也沒敢真動手——昨日險些被處死的陰影還壓在心頭,在這太子府中,他們比誰都清楚“放肆”二字的代價。

春桃強忍著疼,忙將二人拉到一旁角落。那小荷見他們退開,從鼻子裏哼出一聲冷嗤,仰著下巴轉身走了,背影裏盡是跋扈。

“春桃,這到底是怎麽回事?”明月壓低聲音,目光仍警惕地掃向四周,“那宮女是誰?竟敢這樣說話,還敢對你動手?”

春桃擦了擦眼角,聲音帶著哽咽:“她就是小荷……當初因為對主子下藥,被太子殿下罰來浣衣局的。她心裏一直記恨著,如今見我和秋果也淪落到此,便變著法子欺辱我們……”

她說著又急急推了推兩人:“你們怎麽跑來了?今日能替我擋這一下,已經不容易了,快回去吧!要是被管事的嬤嬤瞧見,少不得又要挨罰!”

“你自己都被欺負成這樣,還顧得上我們?”清風嘆了口氣,語氣緩下來,“放心,我倆今日是奉了太子的令,特意來找你們的。如今我們已在太子院中當值,一個小荷,還不敢拿我們怎樣。”

“太子院中?”春桃睜大眼睛,“可太子不是正和咱們主子鬧別扭嗎?怎麽會用你們……”

清風與明月對視一眼,默契地略過了昨夜種種。清風輕咳一聲,正色道:“太子與主子到底是夫夫,鬧別扭也是常事。正所謂床頭吵架床尾和,等你們日後成親就明白了。”

“說得好像你成過親似的。”秋果忍不住小聲嘀咕。

“咳……說正事!”清風臉色微赧,趕忙壓低聲音,“太子特意調我們過去,是為了打聽主子的喜好——你想想,若真只把他當個男寵,何必費這個心?這說明太子心裏,是在意咱們主子的。”

春桃眼神漸漸亮起,抓住清風的袖子:“那……那我們是不是也能早些回到主子身邊了?這浣衣局真不是人待的地方,周圍全是北狄人,我和秋果兩個外來的,無依無靠的,整日被她們排擠磋磨……”

“放心,我們既在太子跟前走動,自然不會忘了你們。”清風壓低嗓音,眼神掃過四周,“說到底,咱們都是從北狄國將軍府出來的人,如今在這東宮裏,我們就是一條繩上的螞蚱。眼下最要緊的,是你們幫我們仔細理一理主子的喜好——等太子與主子和好,調你們回去還不是一句話的事?”

“你說得對!”春桃連連點頭,眼裏重新聚起光,“那我們要做什麽?你說,我們都記著!”

“簡單,”清風向前傾了傾身子,“把主子所有喜好——最愛吃的菜、最喜歡的顏色、平常的習慣、甚至小時候的舊事,只要你們記得的,統統告訴我們。越細越好。”

春桃蹙眉細想,秋果也湊近了些。

“主子對吃食……其實不算挑。”春桃輕聲開口,“但他戰前去過幾次江南,那時最愛鮮筍燉江瑤、清蒸鰣魚這類清爽的海味。蘑菇也愛,尤其是松茸,說是有山野清氣。”她頓了頓,聲音低下去,“可從戰場回來之後……他便什麽都不挑了。行軍在外,有什麽吃什麽,這個習慣……就一直留到了現在。”

“顏色呢?”明月追問。

“紫色。”秋果接過話,語氣肯定,“不是艷紫,是那種沈靜的黛紫、青蓮色。他說那顏色像暮色將盡時的遠山,又像……劍穗浸透血後,在月光下暗湧的光。”

兩人聞言,皆靜了一瞬。

“還有,”秋果補充,眼裏透出些無奈的笑意,“主子是個武癡。從前在府裏,天不亮就起來練槍,夜裏還對著燭火比劃劍招。兵器譜、陣法圖堆得滿書房都是,夫人總笑他,將來怕是要娶一桿紅纓槍回家。”

春桃也想起什麽,抿嘴道:“對了,主子還畏寒。雖不說,但一到冬日就手腳冰涼,睡前得捂好久。所以他慣喝溫酒,不貪烈,偏愛桂花釀和梅子青,說那暖意是‘慢慢從喉間化進心裏’的。”

清風與明月對視一眼,將這些話一字一句刻進心裏。

“還有……”春桃猶豫了一下,聲音更輕,“主子其實……怕黑。不是怕鬼怪,是怕帳中無人、長夜獨醒的那種黑。所以他在軍中時,帳內總要留一盞最小的燈。”

風穿過浣衣局晾曬的衣衫,揚起潮濕的水汽。四人頭抵著頭,在這異國的角落,細細拼湊著另一個人的模樣——那些顯眼的習慣,與那些藏得很深的舊痕。

清風與明月回到住處,掩上門,當即研墨鋪紙。兩人伏在案前,就著漸沈的暮光,將春桃秋果所述一一錄於紙上。

墨跡沿著筆尖緩緩潤開,字字句句,皆是一個人的輪廓。

喜食:鮮筍江瑤、清蒸鰣魚、松茸菌湯。畏寒,好溫酒,尤愛桂花釀、梅子青。

好色:黛紫、青蓮。謂其如暮山遠廓,如血染劍穗,月下暗光。

習性:武癡,晨起練槍,夜燭觀劍。畏深黑,帳中常留一盞小燈。

寫至此,二人筆鋒稍頓,相視間眼底俱浮起淡淡暖色。明月輕笑一聲,提筆續寫:

七歲爬府中老槐樹掏鳥窩,下樹時袍角被枝椏勾住,倒懸半空,哇哇大叫,卻仍小心護著掌中雛鳥。

九歲於街市撞見竊賊,二話不說追出三條巷,生生將人攆趴在地。賊求饒,他反而從懷裏摸出半塊饃:“跑這麽累,吃了再送官。”

十二歲第一次要上戰場,興奮得整夜未眠,天未亮就跑到後院比劃,驚起滿樹雀鳥。

十五歲隨老爺赴宴,席間見有武將佩劍華麗,卻顯笨重,歸家後悶頭三日,自己琢磨著繪了幅輕刃長劍的草圖——那模樣,竟與後來他戰場上所用的“破雲劍”有七八分相似。

戰前離府那日,他穿著夫人新裁的黛紫常服,在廊下回頭一笑,說:“等我把仗打完,就回來陪娘賞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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