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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Chapter 101 翌日 樂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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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Chapter 101 翌日 樂樂用……

樂樂覺得自己像是溫水浴裏的巧克力,無可抑制地在平面上慢慢融化然後攤開。當然,這只是傻乎乎的比喻。但她控制不住臉上的微笑,只好在床上打了幾個滾,然後用被子把自己卷了起來。

裏昂已經起床了,就是放假也沒能耽誤他按時早起。自律真是個可怕的優點。

“早上好。”裏昂把頭探進臥室裏,臉上也帶著和樂樂一模一樣的傻笑,“你要在床上吃早餐嗎?”

樂樂立刻搖頭,“不要!撒的到處都是,我一會兒就起。”然後她又貪戀了一會兒被窩的溫暖,接著一鼓作氣起床,偷走了裏昂的一件T恤,以最高效率洗漱,然後穿好襪子溜進了客廳。

裏昂還在廚房裏煎雞蛋。樂樂溜過去,從後面摟住他的腰,她本來是想嚇裏昂一跳,結果裏昂就跟後腦勺長眼睛了一樣提前預知到樂樂的靠近。

“今天想吃炒的還是煮的?”他在樂樂抱住他的同時開口問樂樂。

樂樂哼了一聲,“炒的,不要放糖。”

“沒人放糖,放輕松。”裏昂當然記得樂樂的口味,“雞蛋肉卷還是培根?”

“培根。”樂樂回答,然後思考了一下,“還是蛋卷好了,培根太油膩了。”

“你說的算,老大。”裏昂從冰箱裏拿出來樂樂不知道上哪兒采購的雞蛋肉卷,在他看來味道口感相當……獨特。不過樂樂很喜歡,吃的時候還非常可怕的往上面倒米醋。

外面天陰陰的,據說還會下雪,不過氣氛並不沈悶。裏昂翻動鍋裏的早餐,抽空回頭看了一眼樂樂,然後說道:“就穿一件T恤,冷死你了。回去把衣服穿上。”

“不冷。”樂樂理直氣壯地說,“抱著火爐子呢。”

“等你開始打噴嚏就晚了。”裏昂好笑地說道,“你穿的是我的衣服嗎?不漏風嗎?”

“誰讓你塊頭這麽大。”樂樂撇嘴,然後大方的表示:“我的衣服你也可以隨便穿。”

裏昂大笑:“謝了,我看還是免了。”他回頭親在樂樂的鼻尖上,“去穿衣服,然後吃早飯。”

樂樂戀戀不舍地松開裏昂,然後一溜煙兒跑回自己的房間,快手快腳地穿上毛衣和長褲。不過她把裏昂的T恤偷偷摸摸扔進了自己的衣櫃裏。

吃過早餐,他們去了中央公園遛彎,反正離得很近。時間雖早,又是聖誕節,但逛公園的人居然不少。樹枝梢頭掛著積雪,小徑和供人慢跑的步道上雖然清掉了大部分積雪,不過草坪和長椅上仍有不少又白又軟的雪堆。

樂樂拉著裏昂的手,感覺自從去年夏天認識裏昂以來,自己頭一次快活到渾身輕飄飄的像是要飛起來。

“畢竟是聖誕。”她心想,也許還說出了口。裏昂投來好奇的目光,樂樂回以大大的笑容,幾乎有些孩子氣了。

“這麽高興嗎?”裏昂問她。

樂樂回答:“放假當然高興。不用上學,不用打工。”她想了想,“雖然暑假打工的日子也挺充實的。”但要是說她懷念被肯多奴役的日子,她鐵定是在撒謊。

不過肯多也算是好老板了,兩位肯多都是。

“我們什麽時候才能回浣熊市呢?”樂樂思維跳躍地問道,“我知道近幾年可能比較敏感,保護傘剛出了那樣的事情。不過以後應該沒問題的吧。”她還想看看艾瑪小寶貝呢,長大了應該沒那麽煩人了吧。而且可愛的小生物就算煩人,樂樂也依舊愛她,尤其是現在她不用再餵奶、換尿布、在艾瑪哭鬧的時候負責哄她。

裏昂點頭。“當然,我們會回去的。”他很有把握地說。

“你還想回浣熊市警局當警察。”樂樂哼哼著笑起來,“記得我們的那個夢嗎?就是在警局休息室的那個。我的肋骨裂開了。你當時穿著的就是警局的制服。”

“嗯。”裏昂聽起來有點兒遲疑。

樂樂詫異地看了裏昂一眼,“你不記得了?”

“記得。”裏昂立刻回答,“你在物資箱躲著裏,我把你抱了出來。”

“我覺得馬文·伯拉納警長人還挺好的。”說起警局,樂樂能想起來的就是自己夢到過的那位警長,“雖然我還是跟條子合不來。”她皺了皺鼻子。

“我馬上也是條子了。”裏昂提醒她。

“好吧。”樂樂勉為其難地點點頭,“那我就愛屋及烏咯。”這倒是真的,後來裏昂去深紅市當警察,樂樂一眼就愛上了他們的制服:白襯衫、深色馬甲還有長褲,再打上領帶,看著跟模特似的。

嗯,她絕對不是只註重外表的膚淺的人。

但裏昂穿那一身真的很帥。

當然,裏昂穿什麽都帥。

樂樂用全部的意志力讓自己的花癡適可而止了一會兒。他們在公園裏溜溜達達,有一搭沒一搭地說話,偶爾在沈默中並肩漫步,不過誰也不覺得無聊。他們的話題從電影、小說一路跳躍到武器、車子,還有其他交通工具。然後樂樂說起年後回亞特蘭大,她打算坐火車,因為不喜歡飛機。

“那可是要花好久。”裏昂提醒她。

“但是環保。”樂樂不算是環保主義者,但她不介意讓這個世界少一點二氧化碳。盡管長途旅行的話,火車花費比飛機要貴得多。

“你打算怎麽過去?”樂樂問裏昂,“坐飛機?”

裏昂點了點頭,“到時候把摩托車給我爸保管。”

“你是去德州,說不定根本用不上摩托車。不是說德州的警察都騎馬嗎?”樂樂對德州騎警的了解完全來自電視劇,所以也不怎麽靠譜,“你會騎馬嗎?”

“我又不是牛仔。”裏昂搖搖頭,“我騎過最狂野的交通工具大概就是水上摩托車了。”

“酷。”樂樂騎過最狂野的交通工具是自行車。她連摩托車都不會騎。雖然坐裏昂的摩托車很過癮。“說不定我也會學騎摩托車。雖然大學好像騎自行車就夠了。”

裏昂點點頭,又沒忍住說道:“騎摩托可要註意安全。”他自己騎摩托車已經很多年了,不過裏昂仍記得自己剛開始騎車的時候,他爺爺也有過類似的囑咐——摩托車的確是危險的交通工具,看看交管局的車禍記錄就知道了。

“那等你有空教我。”樂樂甩了甩跟裏昂交握的那只手,“真的跟騎自行車很不一樣嗎?”

“摩托車很重。”裏昂搖搖頭,“而且速度很快。”

樂樂笑起來,“所以你喜歡摩托車嗎?”她自己還挺喜歡自行車的。賽博電子那輛老爺車她開著也很順手,盡管喬·肯多自己對那輛怎麽也開不快的破車怨言頗多。速度什麽的樂樂真的沒那麽在乎,慢點兒也挺好。

不過好像男人都不這麽認為。這一點,裏昂表示讚同。

因為下雪的緣故,路上大都濕漉漉的,適合學車的偏僻車道情況還要更糟糕,所以他們也沒有立刻安排學習摩托車的教程。來日方長。裏昂也很樂意在自己的寶貝在被鎖進他老爸的車庫之前能出去兜兜風。

樂樂也躍躍欲試,她喜歡學習新東西,不管是揍人還是做飯還是騎摩托車。而且裏昂教她的時候總是很耐心。樂樂覺得自己活了將近二十歲,怎麽也該有點兒獨門秘籍能傾囊相授的,但貌似還真沒有。

裏昂絕對是違反自然定律的存在。他是怎麽在短短二十年裏掌握這麽多技能的?

漸漸的,雪又開始下起來,剛開始是小雪花,米粒大的六角冰晶在灰藍色的天空中飄飄灑灑。風大了之後雪也變大了。裏昂和樂樂把帽子戴好,加快腳步開始往回走,剛剛積起來的薄薄一層的雪還踩不出“咯吱咯吱”的聲音,倒是在石板地上滑不溜丟的。樂樂的平衡能力還算好,不過在丟人的差點滑個四腳朝天之後,她就死死抓著裏昂的手不放了。

要摔兩個人一起摔。

“那些能穿著冰刀在冰上跳舞的人真厲害。”樂樂一邊走一邊有感而發,“還有滑雪的,從那麽高的坡上往下滑,遇到高高低低的坡還會飛起來。”

“很刺激的。”裏昂笑起來。

“就像騎摩托那樣?”樂樂想了想,“都是需要精神高度集中,非常考驗反應能力的那種?”

“是啊,危險是樂趣所在。”裏昂說道。

樂樂皺了皺鼻子,“我好像聽過這句話。”

“把玩命當工作的人都喜歡這麽說。”裏昂聽起來煞有介事,“我像是迷戀腎上腺素激增的那種感覺,讓日常生活缺乏吸引力。”

樂樂瞅了他一眼,“你覺得日常生活缺乏吸引力?”

“我可不把玩命當工作。”裏昂的回答有理有據。雖然他上輩子的確過過那樣的日子,下班之後算不上生不如死,但也和行屍走肉相去不遠了。

樂樂哼了一聲,偷笑起來。“就是說啊,明明生活中也有很多刺激的事啊,比如、比如……”她努力思考了一會兒,“學溜冰?還有騎摩托車?”

“刺激的是你吧。”裏昂忍著笑搖搖頭,他們已經走回了公寓樓裏面,厚實的磚墻阻隔了越來越低沈的風聲。樓梯間裏兩人一前一後上著臺階,樂樂一路小跑,迫不及待地想要回到溫暖的小家中去。

家,甜蜜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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